我一直维持著表情套上大衣,走的时候只捡了钱包。
真的觉得,这出闹剧还蛮好笑的。
不这样的话,要做出什麼表情呢。
像所有偶像剧般,我踏出门槛的那一步,他从后方紧紧拉住我的手臂。
我抿紧嘴唇。
「……我把所有东西都给了你啊。」
所有。
头也不回,脱口而出:
「让我走吧。」
放我离开,好不好啊。
23.
「阿言、阿言!收钱了。发什麼呆!」
我「哦、哦」了两声,一瞄显示屏里的价钱,对头发染成鹦鹉色的小孩儿说:
「三十六块半。」
小孩儿掏了三十七块扔在收银台,嘴角朝天一副不可一世的嘴脸。我找续五毛钱给他时,对他语重心长道:
「小子,这麼晚了,快回家吧。」
他用看精神病的表情盯著我,骂骂咧咧提著东西走了。
店长凑到收银处,也不怪我,只是调侃:
「康社工,又在训孩子啊?常叫人回家,是不是有生意都不干了啊?」
我摇摇头,悲壮地对店长说:
「店长,这麼晚了,你也回家吧。我自己一个撑得住整所便利店的。」
店长哈哈大笑,赏了我一个爆栗:
「看你这阵子下班后不赶著回家麼,要不要转当全职啊?」
我想也不想就拒绝:
「别留我,我可是要皈依佛门的人。」
下班后,我在小巴站候车,踢著路边的石子,拉紧毛茸茸的围巾冷得直哆嗦。
从口袋中掏出手机一瞧,关机了。
从那日离家后已过了五天,BOSS第一天平均每小时打一次电话来,堪称夺命追魂CALL。
结果我直接关闭手机电源,跑到邻区的旧屋租了个小单位。
洗手间是每层共用的,卫生条件比较差。但是独自一人住得安稳,这点倒是出乎意料。
在这楼价比海鲜价浮动得还要厉害的这个时代,我心中算了算银行里的存款与支出,恐怕也捱不了多久。
向来与文艺八竿子打不著的我在这个夜里,脑海中的灯泡一闪一闪,忽然想到四个字。
还君明珠。
小巴从黑夜的远方极速驶过来,扬起地上滚滚沙尘。
冻僵了的嘴里哼著:
「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绕天涯……」
在司机诡异的眼神中,我自若找了个窗口位置,颠颠倒倒唱著历代还珠格格的主题曲。
24.
在便利店中碰到大学同学时,已是离家后的两周。
老大一身军装,比我还高挑的身材显得英气逼人。我在他的背后东张西望,找准时机猛地扑过去。
正在杜蕾斯货架拣拣挑挑的他明显被我吓了一跳,我朝他促狭地挤眉弄眼:
「你用还是对方用的啊?」
他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明智地绕过这个话题:
「整整三个月没联络了,上个星期大学聚会也不来。你这小子死到哪儿去啦?」
我谄媚地捶捶他肩膀:
「我……说来话长了。老大,别生气哈!」
老大霸气并且火爆的性格依然没变,闻言他皱皱眉,拉著笑眯眯的我往外走。临行前还不忘朝店长大吼:
「今天康言被我承包了!」
「……」
待我回过神时,我已坐在不远处的大排档里,穿了短裙等於没穿的啤酒女郎甜笑著放下半打啤酒。
老大熟练地用牙「扑」一声开瓶,粗鲁地拍拍我的头:
「说来话长,那便慢慢说。有我罩你。」
他是我为数不多得知我喜欢男人的人,记得……那时也是相似的情况。
那年大一,我刚向妈妈出柜。妈妈冷冷道了一句:
「我就知道。你的眼神,跟你那爸一个德性。」
老大在楼下公园找到我时,我哭得哗啦哗啦,然后他说:
「怕什麼,有我罩你。」
那天晚上我哭完以后,与他肩并肩唱著「朋友一生一起走」摇摇晃晃回到他的宿舍。他收留了我很长的一段日子。
物是人非,他却向我说了同一番话。
我灌了一口啤酒,像当时一样对他说:
「老大,如果我喜欢的是你,就好啦。」
他也像当年一样,笑出一口白牙:
「说什麼傻话。」
25.
霹雳啪啦似倒垃圾般把话语倒出来,喝了不少酒的我说得颠三倒四还不时傻笑。
老大听完后,只一针见血问:
「简单点来讲,你现在有什麼打算?」
我晕呼呼举起两根指头,口齿不清地说:
「两个选择。」
「一、是我现在就去剃发为……啊不,去静修。」
「二、就是我重新开手机……待他东山再起之日,跑去当和尚。」
老大表情震惊:
「意思是,我下次看到你时,你铁定会成了光头?」
他大概以为我喝胡涂了说浑话,遗憾地揉揉我这一头乱发:
「多可惜啊,手感那麼好。」
摸了一会儿,又用哄小孩的语气说:
「唐言,我还不清楚你的个性吗。既然作了决定,为什麼还犹豫不决啊。」
我茫然眨眨眼,小声自言自语:
「想走,可是不放心。想留下,可是不甘心。」
明明说了「让我走吧」这种话呢。
明明应该已经把一切都放下。
练过功夫的老大以猛虎之势一把在口袋中掏出我的手机,按下开机键。
「……你BOSS平均每一小时发一个讯息给你,好有毅力。」
我不明就里的看著他手中熟悉的手机,老大快速刷著屏,把耳朵贴近屏幕。
「喂,小康言在XX路XXX大排档,快来捡他回家。」
卧……糟……
老大挂线后,嘱咐我:
「快装醉!婆婆妈妈的,喏,帮了你一把。以后记得感恩图报哈!」
说罢,还贴心的付了款,临走前他一瞥远方:
「哟,那个就是你BOSS?还挺俊的嘛。」
大叔们猜拳的起哄声、啤酒女郎的娇笑声逐渐远去。
剩下我无措地呆坐在大排档里,眼晴发直看著男神从黑暗中朝我走来。
26.
穿著啡色毛呢大衣的男神一步一步,渐渐向这个方向走近。
最后,俯视一身酒气的我,眼神复杂。
两周没见,男神看上去并没太大变化。当然也可能是夜里灯光晦暗不明,我连他的五官亦描绘不清。
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光。
既然做了决定,又为何要矫情呢。
真没用。
我扁扁嘴,朝BOSS伸出双手:
「要抱。」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像个讨糖的小孩,带了点委委屈屈的意味。
没有大吼「你去了哪儿啊到处都找不到你」、没有解释、没有道歉。
男神什麼也没说,只是轻轻顺了我的额发,指尖捎著微冷温度。
背著我,蹲下。
乖乖趴在他的背上,手臂缠上他的颈项。
和他紧贴著的地方热烘烘、暖笠笠的。
他背著我,小心翼翼走过弯曲的小道,顺著沿途或明或暗的街灯。
我眯起眼凝望地上那个融为一体,在光暗之间拉得长长的影子,倏忽觉得……
其实,真的没有所谓。
想回家了。
「你会把我当亲生弟弟般疼?」
男神腾不出手,脑袋轻轻一侧,安抚性地碰了碰我的黑发。
我把头埋在他的肩膀,笑了笑,大著舌头道:
「才不要这麼轻易地原谅你。」
他放慢了步伐,也不开口,似是想聆听我的话。
一阵冷风扫荡大地,枯叶簌簌抖动。「哒、哒、哒」的脚步声在寂静夜里令人无比安心。
胡里胡涂地举直右手,朝BOSS像说秘密般耳语:
「瞧!在这儿向上望,可以见到我们家的窗户。」
「……你每次回家时,都要记得朝那边挥挥手。」
男神坚定地点头。
「以后逢周一、三、五要夹小花发卡,二四六要换戴小熊。要不然、要不然他们会吵架……唔……」
「星期日我替你绑喷泉头,以前怕你生气……都不敢尝试……嗝。」
我小小的打了个酒嗝,只听见男神的鼻子里发出微笑的喷气声。
他说:
「好。」
后来的事情,都很模糊了。街灯一晃一晃,我像乘坐在飘泊小船般,又似躺在了儿时的摇篮。
我对他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给我一个晚安吻,对我说‘宝贝,晚安啦。’
我说,吃完饭你要负责洗碗,我们要分工合作,互相帮助。
我说,你再买两个橙子,我们一人一颗好不好。
他都一一答应下来。
朦朦胧胧间,我锲而不舍的问:
「BOSS BOSS,你真的不是喜欢我麼。」
男神脚步一顿。
他用头蹭了蹭我耳边的的发丝,笑说:
「都认你当弟弟了,当然是……喜欢啊。傻瓜。」
我搂紧他的脖子,吸吸鼻子:
「……我也喜欢你啊。」
傻瓜男神。
27.
日子重归安宁平静。
正逢周日。清晨惊见男神紧攥著橡皮圈,严肃地站在我的床边,著实吓了一大跳。
我讷讷搔著似鸡窝的头,咂巴咂巴嘴唇:
「BOSS,有何吩咐?」
男神不语,忽然坐到我身前,感觉到床下陷时的微微震动。把橡皮圈塞在我手心,他抿紧双唇,低头。
我一怔,醍醐灌顶。
明白过来,男神还真是言出必行啊……这麼认真反而弄得我不知所措起来。
指间一收,执起他额前一大绺黑发,我半跪床上专注地把它束起。
BOSS温顺得像只等待主人顺毛的大狗,我忍不住拍拍他的头,说:
「好乖、好乖。」
男神无语抬头,我边欣赏著我在他头上的杰作,边笑咪咪地跟他道:
「小狗狗,去衔份报纸来啊?」
他试探著触碰头上竖起的「天线」,没说满意与否便一身低气压走出厅外。
我摸摸下巴……昨天他到底还答应了什麼不平等条约?!
很快我便清楚了。
吃过饭后,BOSS默默带上手套,洗碗的动作一气呵成动作麻利。我惊讶不已,出奇地倚在门口问:
「现在的兴趣班还有开设洗碗课程?」
男神:
「……这两周里,摔破了三只碗两个杯子。」
我乐得笑不拢嘴。其实也没有什麼可乐,只是我就喜欢为男神的笨拙而发笑。心中还隐隐自豪:
看!我教会男神洗碗!洗碗!
迟早我也可能征服宇宙的自信感冒出头来。
到了红霞染天之时,远处小小的男神拎著一个胶袋,在道上昂首朝我挥手。
我差不多小半个身子都快探出窗外,矜持地小幅度地向他扬手。
红日刺眼,我双目都快睁不开了,隐隐约约看到BOSS回家的步伐似是加快了。
真好啊。
夜里。
我缩在暖乎乎的被窝里,忐忑不安地在黑暗中睁大双眼。
轻轻的「砰」一声,地上映出一抹长长的光,裹著一个高高的影子。
我连忙闭上眼,装睡。
紧张得快得心脏病了,被子里的手紧紧搓弄著被单。
有什麼温热舒服的触感,把额发拨开。
然后,是一个浅浅的、微微湿润的晚安吻。
「晚安啦,康言。」
我屏息静气,很久以后,他的气息还在。
忍不住睁眼:
「……要叫宝贝!」
28.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切到手指头。盯著指头上那浅长血痕,我兴冲冲跑到厅里。
可怜兮兮把受伤的部份举到正在工作的男神面前:
「BOSS BOSS,我受伤了。」
「……」
我苦著脸假哭:
「受伤就不能拿重物,不能做家务,不能沾水了嘤嘤。要不然伤口感染就会发烧,高烧很容易烧坏脑成傻子的!」
男神表情凝滞。
「BOSS今天要拖地,啊那角落很脏要用力擦擦!」
「BOSS……这鱼不是烧焦了吗!!!?我们还是叫外卖吧……不要?要不然吃杯面算了……啊啊我不是怀疑你的厨艺,但话说你有厨艺这东西吗?」
「BOSS我想喝水……对虽然水不是重物,但我想喝冰水。冰水外面的雾珠会令伤口发炎的。」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真没当BOSS你是傻瓜!」
「嘿嘿嘿,BOSS你真好。」
……
准备洗澡的时候,我哼著某偶像剧主题曲,心里打著小九九。
用余光偷瞄男神……比平日更木无表情,还是算了。明明只想让他帮我洗头享受一下,冒著被看光的风险还要考虑对方的心情,真是太憋闷了。
穿衣服时看著被泡得发白的伤口,明日大概就会好全了吧。想想也真是挺可惜的。
湿润的头发还在滴答答往地下掉水,一开浴室门,发现男神朝这边看了过来。
我家里的地板是木造的,平日在家时不用穿拖鞋。乾净得很,地气也不凉。
呆呆看著男神皱著眉,朝我走过来。
擦过我的肩,在勾架扯了乾爽的白毛巾。
他蹲下来。我傻傻盯著他的发旋。
动了动圆圆的脚趾头,我掩饰著什麼似的大声问:
「想干什麼啊?」
BOSS没有抬头,我看到他的嘴角往上牵动:
「不是说你的手不能碰水吗,脚都没擦乾。」
「……」
我呆在原地,看著他动作轻柔地捧起我的脚丫。
仔细地抹乾上面的水滴,脚趾缝也细心擦好,像对待一件珍贵的瓷器般。
指尖掠过脚掌,微微发痒发烫。
从很久以前,我便发现BOSS在某方面是个蛮迟钝的人。
有一次那个女的在他办公室,对男神撒著娇说最爱的一只耳环在那地儿不小心掉了。
男神只是瞄瞄她的右耳,直言不讳:
「那就买新的。」
至今那女人的表情,我回想起还是想笑。
此刻的男神表情没有丝毫不甘愿,专心地维持著这个姿势,笑著对我说:
「你怕痒啊。」
「以后你不乖的话,我就挠你脚底。」
他明明知道,指尖那个伤口根本不碍事。
「……你对我,比对你前女朋友还好。」
BOSS闻言一顿,俐落地站了起来,直视我轻声道:
「康言,你不一样啊。」
我抿了抿唇,
「哪里?」
大概觉得不好用摸过脚丫的手揉我的头,他像那天晚上一样,微微低头。
额头轻轻与我的黑发相抵。
发丝落在我的耳际,好痒好痒。
「你是我的弟弟,我把你当成惟一的家人。当然不一样。」
「……」
「怎麼了,一副想要哭的样子。」
……没有想要哭啊。
没有啊。
29.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这种节奏感……我面色剧变,用手挡著正要开门的男神,垮下脸:
「我来……」
这人按两次门铃后很快便不耐烦,要是你不应门,他可能躁狂地连连摁键——直到屋内人开门为止,或是直到门铃坏掉。
木门打开一条缝,老大果然在门前「啧啧」蹙眉,手上还提著一大盘水果。
我立刻诚惶诚恐拉开铁闸:
「老大,你怎麼杀上来了?」
老大熟练地用脚趾脱鞋脱袜,毛毛躁躁开口:
「来看看你,免得哪天你死在家中也无人知晓。」
我趁男神还在身后,不屑地上下扫视老大:
你不就是想视察我男神麼。
老大同样用高高在上的眼神回答:
小子,你管我。
「哈哈哈哈哈这一定是我家小言的BOSS啦,这麼多天承蒙关注哈?」
我一把拍掉老大伸在半空要求握手的大手,木著脸对危言耸听的老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