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叶宁:倒霉的厨师重生在更倒霉的少年身上,带着一只自称是神仙的鹦鹉,回到原来的家里跟母亲相依为命,没想到先前上班的饭店老板找了过来。他以前怎么没发现老板对他有点那个意思?到底要不要答应他呢?这真是个难题。
秦瑞峰:人生最残酷的是,你一直以为自己的暗恋终究会有机会开口,可惜等你想开口的时候,人没了。人生最幸运的是,上天把那个人又送到了眼前,再犹豫,那就是窝囊废!
叶宁:秦先生,我是男人。
秦瑞峰:谢谢,我也是。
叶宁:我不是同。
秦瑞峰:谢谢,我是。
叶宁:秦先生,我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
秦瑞峰:谢谢,加我一个。
于是这是一个重生奋斗奔小康,顺便谈谈恋爱的小故事。
扫雷:
1有包子,不喜勿入!!
2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3为了方便,文中的国家和城市名称可能会用代号表示;
内容标签: 重生 生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宁(张覃)、秦瑞峰 ┃ 配角:豆瓣儿、赵安萍等 ┃ 其它:生子、重生、空间、种田文、深井冰糖
第一章:重生
人生没有最倒霉,只有更倒霉,张覃在26岁那年被雷劈了以后才悟出这个真理。
他好好的在饭店做厨师,中午走神刚把手切了个口子,觉得很倒霉。
下午老妈打电话说不舒服,感冒了,他就请假买了点儿药,准备早点回家。
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十几年,过的非常不容易,所以他尽量努力多赚钱,希望能给自己和母亲一个富足的将来。
但是就在这么平平常常一个日子,回家的半路上,他被雷劈了。
这天是11月初的一个星期日,才下午5点,天却阴沉沉地要黑了的样子,冷,而且还在下小雨,竟然还夹着冰碴。
下冰雨也就算了,从厚重的云层后面还传来隐隐的雷声。
S市地处江南,冬天下雨不新鲜,但是打雷就很少见。
张覃开着他那辆破捷达,到了城市边缘比较开阔地带的时候,雷声渐渐大了起来,他想快点到家,奈何车子忽然陷进了泥里。
头顶上的炸雷越来越大,轰隆隆的像战场上的炮声,火一样的闪电几乎晃花了人的眼睛。
一个炸雷下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当他飘在空中,看着自己站的地方一个大坑,却看不到自己肉身的时候,他觉得好神奇,从小受的无神论教育差不多要崩塌了,就差证据证明这不是做梦。
还没等他缓过神,就见天上迅速飘下来一个人,一边大喊着:“糟了糟了——连累无辜了——”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只记得那人穿的不是平常衣服,好像是古装剧里道士的长袍。
再醒来的时候,张覃仰面朝天躺在地上。
还没来得及庆幸刚才只是做了个噩梦,就发现一只弯钩一样的鸟嘴伸到眼前。
张覃第一反应是迅速伸手捏住那鸟嘴丢了出去。
“嗷嗷嗷——靠靠靠——忘恩负义——”那鸟扑愣着翅膀在地上翻滚着,吐出一连串的人话。
咦?这鸟成精了?张覃起身看。
那好像是只大鹦鹉,五彩的羽毛,弯钩嘴,弯钩的脚趾。
它在地上挣扎着翻起身,一边用翅膀胡撸着满头满脸的土,一边嘟囔:“喂!我救了你!不说谢谢,也不能这么对我吧?”
张覃觉得好笑,谁家鹦鹉训练的这么好?竟然会说这么复杂的话。
他忍不住把鹦鹉提溜起来放在自己腿上,跟他逗趣:“你说你救了我,证据呢?总不能平白让我谢你吧?”
鹦鹉歪着头,用那俩豆子眼睛看着他,嘴里说:“你看看自己,是不是变了一个人?”
张覃看了看自己的胳膊腿。
咦?好像瘦弱了许多,他可是26岁的壮实小伙子,也算是个英俊帅哥,怎么变成了个瘦麻杆?
张覃这才觉得有点不对劲,赶紧往四处看,周围好像是个小镇,有一些楼房,不高,有马路和红绿灯,看上去城市并不大。
这里他不认识。
他就躺在马路边上,旁边就有条河,连忙跑过去照着河水看自己。
果然,不但身体变瘦了,脸也是个瘦弱的十七八岁少年的样子。或者说不是变了,这根本就不是他!
鹦鹉飞过来落在他肩膀上得意地跳了两下:“怎么样?我没骗你吧?我是神仙啊!不管你信不信!”
张覃听着鹦鹉用沙哑的鸟语跟他解释发生的事情,原来他不是在做梦,所有的一切都是真的,他,张覃,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那他现在是谁?
“你现在叫叶宁。烟城县中学的学生,段王村叶家的儿子,现在跟着我走,回家认认你父母。”鹦鹉率先飞起来带路。
张覃半信半疑,但是这个地方很陌生,也只好暂时听这鸟人的,看看情况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顺着水泥路往一条小路上走,越走越破烂,这边的房子都是平房了。
街上有几个人走过,还跟他打招呼,叫他叶宁,张覃只得含糊地笑笑继续往前走。
走到一处人家,大门开着,鹦鹉扇了扇翅膀指着里面说:“我会在外面等你,你有事就出来叫我一声,我叫窦百。”
张覃狐疑万分地走了进去。
院子没人,房间里面却传来争吵声。
“叶昌瑞!我再跟你说一次!叶宁跟我你选一个吧!他不走我就走!”
客厅里传来吵闹声,夹杂着女人的哭声,间或还有杯子摔在地上的碎裂声。
好在这个房子是平房,不会引起楼下的什么反应。所以虽然叶家夫妻吵的厉害,却没邻居跑过来看热闹。
要是住楼房,估计早有人敲门说他们吵了。
张覃推门进了客厅,一男一女在客厅吵架,盘子杯子摔的到处都是。
看见他进来,女人一扭头进了东边的卧室。
男人赶紧追了进去。
张覃不动声色,他想再观察两天,顺便看看自己能不能回到原来的身体里。
整个下午都没人出来,等晚饭的时候,那两夫妻才出来一起做饭。
张覃也不说话,跟着吃饭。
女人用筷子重重地敲了几下碗。
但是张覃没抬眼皮地用筷子夹了菜继续吃。
他这个身体十分虚弱,都快走不动路了,再不吃就饿死了。
一连两天,那两夫妻都在吵,实际上是女人在吵,男人在哄。
张覃默默地吃饭睡觉,顺便整理一下这个叫叶宁的孩子的东西。
身份证上那张小脸倒是非常清秀,眼睛黑沉沉地好像很忧郁的样子。
整个人都很瘦,来阵大点的风都能被吹跑了。
从叶宁书包里的书看,他应该是在上高中三年级。
日历上显示时间是12月2号,还没到放寒假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没去上学。
兴许是因为家里有事就没去,这个寒假过了,6月份就要参加高考。
张覃晚上仔细搜寻屋里的东西的时候,鹦鹉总是来他窗户前面用嘴敲玻璃,张覃怕人听见,也不敢不给它开窗户。
可是每天鹦鹉都喋喋不休地告诉他,他回不去了,认命吧!为了给他找合适的身体,他做法失误,自己的肉身都放弃了,只好找了只鹦鹉的身体凑合着。
张覃嗤笑他:还说是神仙,明明是只鹦鹉精。
鹦鹉气的好几天不理他。
张覃后来偷了点家里的包子喂它,它才有点儿高兴过来。
然后张覃又问,既然是神仙,能不能带着他一起修道啊?
神仙狼吞虎咽地吃着包子,包子皮有点粘,粘在了它嘴上。
它只好一边用爪子费力地往里塞,一边含含糊糊地回答:“不能,有那个天分的人亿万中未必有一个,千百年也未必出一个,出了也未必能挺得过天雷地火,我就差点没挺过去,要不是有你,我早被雷劈的魂飞魄散了。我看你还是好好做人吧。”
原来如此,看来神仙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啊,张覃只好不再问了。
这几天,他也把叶家的事情都弄清楚了。
叶家所处的地方在张覃家所在的S省紧邻H省的一个小镇,这里是小镇的边缘,是个村子。
这个村子离他原来的城市有好几百里呢,而且离开他被雷劈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了。
不知道现在自己母亲怎么样了,大概伤心的快疯了吧?
他现在身上一分钱没有,没法回去,只好再想办法。
说起来,这个叶宁也是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小倒霉蛋,18岁,亲妈早早死了,他爸爸又结婚生了儿子女儿。
离高考只有半年了,继母却不愿意再给学费,叶宁自己出去乱跑就出事了。
他弟弟妹妹这两天被送到姥姥家去了,继母李雪腾出时间来专门对付他。
李雪之所以下定决心赶走叶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片郊区的村房要拆迁了,会补偿给他们两套新房子和一部分补偿款。
而多了叶宁一个,他弟弟妹妹就会少分不少,叶宁要是上大学还要花不少学费。
所以李雪才会下死心逼他爸爸赶走叶宁,好独占这点儿家产。
张覃冷眼看着。
叶宁不在了,他会代替他活下去,他有手艺,比原来只是个高中生的叶宁有谋生能力。
反正他上辈子上大学也没找着工作,最终还是成为了一个厨师,所以还是做老本行靠自己双手赚钱,比如开个小饭店什么的,至少能养活自己。
他没立刻就走的原因是,一来他分文没有,这个身体又极度虚弱,甚至走路都打晃,显见得营养不良。他需要休养和弄点路费。
所以他这些天一直都是大口大口吃饭,吃的李雪咬牙切齿,说他是饿狼托生的。
二来他还想看看叶宁原来这个父亲会做什么决定,会不会真的把亲儿子赶出去。
主卧那边隐约传来叶昌瑞的说话声,声音很小,大概是又在哄老婆,然后又是女人的哭声。
张覃躺在小铁床上等着。
过了一会儿,自己这间房子的门被敲响了,他说了声“门没锁”,叶昌瑞推门而进。
叶昌瑞已经50岁了,比叶宁那个漂亮的后妈大12岁。
当时叶昌瑞跟李雪结婚的时候,他还带着个10岁的孩子,条件够差。
要不是答应把叶宁养到18岁就分家,家里的房子和存款都不给叶宁,李雪肯定不会跟他结婚,虽然当时她也三十岁了,很着急结婚。
叶昌瑞再结婚不容易,所以一直把老婆当宝一样哄。
平时她跟叶宁有矛盾,也都偏着老婆一点。
叶宁10岁丧母,跟后妈李雪一起生活了8年,李雪终于忍受不下去了。
张覃从床上坐起来,看着叶昌瑞。
也许是生活的压力太大,这个50岁的男人已经开始谢顶,腰背都有点驼了。
叶昌瑞眼神躲躲闪闪地走近,手里还拿着个不知道什么东西,唉声叹气地开口:“小宁,想必你也听见了,咱们家实在是困难,你妈也是压力大,你弟弟妹妹还小……”
张覃脸上没什么表情地打断他:“你直说吧,我走可以,可我身上没钱,你总不能让我出去饿死。给我点钱我就走。”他还急着回去看自己亲妈呢。老来丧子,不知道她老人家怎么样了。
叶昌瑞点了点头:“你很懂事爸爸很高兴,哪,这个卡里面有5000块钱,反正现在上大学也找不到什么工作,你出去省着点花,找个工作养活自己吧。”
“哦,那户口呢?我总不能还把户口放你家。”张覃是成年人,没那么冲动,既然一定要分开,那就分的彻底一点吧,省的将来麻烦。
叶昌瑞愣了一下说:“我找人帮忙看看,应该能给你弄个独立户口,你二婶娘家的侄子不是派出所的吗?”
第二天早上起来,叶昌瑞叫张覃吃完饭跟他去派出所,说已经问过了,可以办。
李雪听说叶宁要分家,脸色似乎好一点了,竟然主动去做了早饭。
张覃跟着去了一趟派出所,办了各种手续,剩下的他就不管了,说最少要等半个月,张覃决定趁机好好吃,争取吃胖一些。
李雪虽然不高兴,但是毕竟能把人弄走,所以也没苛待他,就让他吃。
大概过了快20天,叶昌瑞就拿着一个户口本回来了。
他看了户口本照片上青涩消瘦的小小少年,脖子细细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刮倒,不知道平时能不能吃饱饭。
张覃拿了户口本,早上5点酒开始收拾东西,
东西收拾好,又往包里塞了几个肉包子,还跟叶昌瑞要了300块的零花钱,然后他穿上那件薄薄的羽绒服,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着走着他也不由叹息,人世间这么多苦,他跟叶宁都赶上了,只是他幸运地又活了一次。
他发誓把叶宁的那一份也加上,这一世好好生活。幸福是要自己挣的。
他占了叶宁的身体,十分抱歉,所以他还是决定用叶宁的名字,不管是为了行事方便还是心理上的补偿,他都不想抹去叶宁存在的痕迹。
这个世界上从此没有张覃,只有叶宁。
第二章:争产
叶宁走到县城闹市区,找到一家工商行,在外面的取款机上又取了1000块钱,还买了三个面包两瓶矿泉水塞进双肩包里,顺便换了零钱。
坐上公共汽车到上一级的市里,再坐上长途车直奔200公里以外的S市。
天气很冷,好多人都穿的厚实,坐在车座上就有点挤。
叶宁自己很瘦,于是被旁边一个胖子挤到了贴住窗户,然后他羽绒服里面的鹦鹉“咕哝咕哝”地乱动了起来。
叶宁小声问:“怎么了豆瓣儿?”本来叫他窦百,但是叫着叫着经常叫岔了,于是变成了豆瓣儿。
“我叫窦百!”窦百气哼哼地回答:
“逗比?”叶宁故意逗他。
“少来!别以为我不懂逗比什么意思!算了,还是叫豆瓣儿吧。”窦百屈服了。
本来叶宁把自己的双肩包抱在怀里,所以豆瓣儿钻在他衣服里面也没人看的见,可他们一对话别人就能听见。
旁边的胖子见他自说自话,有点害怕地往旁边挪,不一会儿就起身到后面座位去了。
到了S市长途汽车站,又辗转坐了几趟公共汽车,才到了自己原来的家。
从早上7点到现在一共走了8个小时。
现在的时间是下午3点。
城市还是原来的城市,只是物是人非了,叶宁感慨得不得了。
这里到底是大城市,虽然是城市边缘,也比叶宁原来小镇上的家好了许多。
街上车水马龙,大街两旁都是店铺,
永新苑小区也是个老小区,是市里机械厂原来的工人宿舍区小区,后来总有人把房子卖了搬到别处去,所以这些年这个小区住的人也比较杂,但是人多。
小区门口做小生意的人也多,一到了早上,卖各种早点的都把两边的路站满了。
晚上夜市也很热闹,除了卖小吃的,都是摆摊卖衣服和各种生活用品的。
摆摊当然辛苦,可是底层老百姓为了生活,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小区西边还都是村子,但是据说要拆迁,好多村民都搬出去了,空出来的房子暂时有很多外地来的做小买卖的人家租着。
原来的张覃一直跟他母亲赵安萍一起生活,他爸爸张先福跟赵安萍离婚十几年了,早就结婚生子,这个房子也是因为不想要这个拖油瓶才给了前妻。
赵安萍一直没有再婚,带着儿子生活,所以张覃才能有个说不上富足但是也很温馨的家。
张家的爷爷奶奶和叔叔都一直不愿意,想把房子要回去。
因为这个房子是当初张先福结婚时买的,是张家父母掏的钱。
只是因为有张覃在,所以张家一直没把房子要回去,毕竟还是张家的孙子。
只是张先福后来出去做生意不在家,本来该给张覃的生活费就被他后来娶的妻子孙莲截留了,张先福似乎也没放在心上。
要的次数多了,张覃也不愿意去要了,和张家也就断了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