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次是真的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兜里还有最后一点钱,便买了回乡的火车票。
火车可以到孙明俊家乡的县城,要回到村子里面还要转一趟汽车。孙明俊在县城找了家便宜的小旅馆暂时住下,他很想回家看看,如果说在这个世界还有惦记的人,也只有家人了。但是孙明俊知道,他如今在村子里面已经是声名狼藉,被人认出来指指点点倒是其次,只会再次连累到家人。
有家难回,然而孙明俊却没有想象中那么伤心。这些年他给家里寄了一些钱,农村消费水平低,应该也够花很长一段时间。大姐自己成了家,虽然在姐夫面前唯唯诺诺的,但是乡下人不兴离婚,她的生活总归是有保障的,熬到孩子大了就好了。二姐在家游手好闲的,总是要找点事情做才好,要不然找个人结婚也可以。三姐一向能干,孙明俊倒不是太为她担心。
他这样想了一遍,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也没多少必要了。
在旅馆稍作休息以后,他出去走了走,曾经每年准备年货的时候都要来县里赶集,小时候那些脏乱窄小的街道也都变得宽敞明亮起来,的确已经有很久没有回来过了。
孙明俊走到街角的小吃店要了碗面,很便宜,味道却像记忆中那样美好,才感觉到真正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
如果没有出来读书,如果毕业以后回来找工作,如果找个当地的女孩子结婚在县里买套房子,似乎那才是更容易接近幸福的人生。可惜他当时心高气傲,总觉得凭借自己的努力能在大城市打出一片天下来。
现在想想,那时的壮志豪情恍若隔世。
填饱了肚子,他沿着小路向前走去,远处吵闹的音乐声隐隐传来。
这么安静的小城竟然也有娱乐行业进驻了,孙明俊感叹着,正好要路过那里便凑过去看了一眼。
百货公司的二楼似乎开着一间KTV,外放喇叭的声音响彻整个广场。楼梯是架在外面的宣传铁梯,上面三三两两地站着几个浓妆艳抹的年轻人。
孙明俊多看了几眼,竟然分不清男女。
他暗自感叹着想要离开,却被旁边一个人拉了一下。
“不进去玩吗?”说话的男人比他年轻一点,看起来倒是干净整洁,细看来竟然画着眼线。
孙明俊摇摇头,“不去了,没钱。”
那人笑笑,“没事,不花钱。”
孙明俊有些不明白了,“去玩不花钱,人家赚什么啊?”
那人神秘地伸出手,指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他面前一闪而过,而后眯起眼笑着说,“我似乎闻到你身上有熟悉的味道。”
孙明俊摇了摇头,“我真的没钱。”
“没钱可以赚啊。”那人冲着楼上怒了努嘴,然后看着孙明俊说,“虽然年纪有点大,不过还是有人喜欢你这种类型的。怎么样,给你介绍个工作机会?”
孙明俊突然笑起来,“你眼光够毒的啊?”
那人得意地挑了挑眉,“干这行的眼光不准怎么行?愿不愿意给句话。”
“我也想啊,不过恐怕不行了。”孙明俊抱歉地说。
“还是不愿意?”
孙明俊挽起了袖子,黑夜中看的不是很清楚,但那上面深深浅浅的伤疤还是隐约可见,他抬起头露出一丝模糊的微笑,说,“那东西也好,钱也好,对我来说都没什么意义了。你在我这里赚不到钱的,不用浪费时间了。”
那人惊愕地看着他,终于惋惜地退到一边,再去寻找别的目标。
孙明俊转身向旅店走去。他心中不免自嘲,在别人眼里难道已经如此明显了吗?已经上瘾无法自拔沦落到需要卖身的程度,这样未免太可怕。
他总觉得忍一忍是可以过去的,多熬几次就没事了,前面的几天也都没有再犯。但这次刚回到旅店简陋的小房间里,孙明俊又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不受控制了。
那是一种被千百只蚂蚁同时噬咬的感觉,好像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表达不满和想要得到,孙明俊在一瞬间陷入一种焦躁难耐的状态。他想,如果灵魂能被暂时抽离就好了。但是很可惜,现在感觉更加敏锐,那种求而不得的痛苦让他几乎想往墙上撞,又或者是飞奔出去。他知道去哪里能找到那种东西,跪地乞求也好,出卖身体也好,只要能填满那种难耐的空虚。
然而最后残余的一点理智还是阻止了孙明俊刚刚涌现的那个念头,他步伐踉跄地走进洗手间,用颤抖的手拿起剃须刀的刀片,一次又一次划过自己的手腕。
一开始他还会感觉到疼痛,后来连疼痛都不管用了,无意识地胡乱挥舞着刀片,任由其割在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满地鲜血。
孙明俊的最后一个想法是,应该停下来的,否则说不定他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掉。但是死掉之前,他身心的焦躁越来越明显,在那种焦躁最终达到一个顶峰时,孙明俊才在一种失神的状态下慢慢地软下去。
他的意识像是漂浮在半空中,始终找不到落点。这是一种濒死的感觉,孙明俊想,人在死前总会回顾往生,曾经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想去重温一遍,捡起所有的回忆然后再无留恋,才能义无反顾地上路。
而对于他来说,想要回忆的大概只有大学时代那一小段时间,太早的记忆全是穷困和自卑,而太晚的只有生活的辛苦恣睢,只有大学那几年青春无畏值得怀念。
孙明俊像是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还是少年时,就像是重新活了一次。那时候刚刚进入大学校园不久,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新鲜的。他在一堂公共课上被同学提醒,后面有个女生一直在看他,回头望去,正好对上一个马尾女生亮晶晶的眼神。
下课后她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串数字,是她的手机号码。旁边的同学告诉他,那个女生叫严微微,是严教授的独生女。
严微微总喜欢借他的笔记,借了却不还,他只好鼓足勇气去要。久而久之两个人熟悉了,严微微会带一些小零食给他,趁课间他不在座位上的时候偷偷塞到他的书包里。严微微还喜欢约他一起出去玩,他因为要学习没有时间,她便抱着小说陪他上自习。
终于有一天严微微向他告白,孙明俊忘记了当年是怎样回应的,只是无意识地怔在那里。
“你为什么不说话?”梦里的严微微瞪大眼睛问他。
孙明俊看着她,突然问,“你是想和我谈恋爱,还是想和我结婚?”
“谈恋爱和结婚有什么不同吗?”严微微笑嘻嘻地说,“不是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吗?”
“如果是这样,你愿不愿意暑假跟我一起回家?”孙明俊看着她的表情终于有些变化,而那变化却绝不是喜悦。
严微微却没有察觉到,以为孙明俊答应了,便欢欣地扑过来抱住他的胳膊。
下一个场景便转到了暑假,严微微跟在他的身后吭哧吭哧地爬着坡,灰头土脸一身狼狈。他们终于进了村,严微微看着满地的泥泞几乎无处下脚,而穿着破旧挂着鼻涕的小孩子们围着她好奇地看,她只能恼羞成怒地掐了一把孙明俊的胳膊。
再到了院子里,孙母正坐在板凳上择菜。看到儿子带着城里的女朋友回来,她十分热情地把严微微请进屋里,拿起破瓷的搪瓷缸子用开水冲了点白糖。
严微微有点嫌弃,却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得推辞说去洗手间。厕所建在院子的一角,砌了半人来高的墙,里面挖的土坑上挡了两块木板,里面甚至还有虫子在蠕动。
严微微的心落到了谷底。
当她走出来时,孙明俊正在院子里等,看见她便迎上去,,一脸平静地说,“你如果跟我在一起,将来的家和家人就是这样的,你可以接受吗?”
严微微避开他的眼神,低下头去咬住嘴唇。
孙明俊又说,“像我们家那种山里,有很多买来的媳妇,想逃出去就会被打断腿,终年关在暗房里生孩子。你就不怕我把你卖了?”
严微微终于退后一步,惨白着一张脸带着哭腔喊道,“我要回家。”
孙明俊带她去火车站,而下一个场景却又转回了现世,他们在街角无意遇见,两人的眼神中都有波澜。
找了一个僻静的咖啡店坐下,孙明俊开口说,“对不起。”他此生唯一对不起的大概就是严微微了。
严微微冷笑,“别说这些没用的了,看你现在混的不错,又找到可以在事业上帮到你的女朋友了?”
孙明俊苦笑,“除了你这么傻的姑娘,还会有谁愿意做这种赔本的买卖?”
“我那时真傻。”严微微咬牙说道。
孙明俊知道那个时候她是真心喜欢自己的,而他又何尝不是?
“你后悔吗?”孙明俊突然问。
严微微却意外地摇摇头,“我一点都不后悔跟你谈恋爱,可是我不该跟你谈结婚,这是我犯的最大的错误。”
“我一直记得有一天你冒着大雨给我送早点,那时候一整层楼的宿舍都在尖叫。你长得好学习又好,不知多少人羡慕我,因为这样我便觉得无论怎样都认定这个人了。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天真,恋爱和婚姻完全两码事。”
“后来我们分手以后我又通过相亲找到了现在的男朋友,他对我显然没有你当初那么上心,可是他不会拿家里的事情来烦我。他妈妈是老师,不像你妈妈那样粗俗无礼,对了,我们也算门当户对。”
“可是他妈妈喜欢说教,因为我学习不好事业平平有点看不起我,也经常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
“后来我才知道婚姻里必不可少的是忍耐,而这些忍耐,都是在你那里学会的。”
“现在至少我们有独立的房子,我现在的男朋友不会带着一个妈和三个姐姐跟我们住到一起。”
“每天早上我们各吃各的早餐,各上各的班,互不干涉,再没有人愿意早起给我做饭,也再没有人会将别人送的小零食带回来给我,我想,也许不会有人比你那时对我更好了。”
他们的曾经还历历在目,而今却又分道扬镳。孙明俊终于想起了自己当时的心情,被城市女孩追求的虚荣和想对一个人好的愿望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他青春年少时唯一一段爱情。
当时若只如初见。
47.一别经年
关于母亲找到萧宇皓干涉自己私生活的事情,雷展鹏自然有渠道在第一时间得知内情。他没办法跟母亲计较,但之后却在外地分公司待了一个月,直到明确得到父母出国的消息才肯回来。他有些讽刺地想,连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都无法相处,说不定自己真的会孤独终老。
雷展鹏没办法与父母正面起冲突,萧宇皓就不幸变成了替死鬼。这个后果萧宇皓其实心里也清楚,但他在死刑和死缓之间别无选择。
雷展鹏从此不再见他,他经营的公司也处处受到牵制,变得举步维艰。
一起跟雷展鹏玩闹过的朋友只知道他那个小情人跑了,开了一次玩笑之后见雷展鹏真的会翻脸,便不敢再提。他们一个个也都快成家立业了,聚在一起鬼混的机会越来越少,人生似乎变得循规蹈矩起来。
雷展鹏开始习惯了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朝下看,城市的夜景落在他的眼里说不出的繁华寂寥。他可以俯瞰整个城市,却找不到隐藏在其中的一个人。
孙明俊的家乡他也派人暗地里找过了,那个人就好像消失了一样,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雷展鹏不愿猜测,孙明俊会不会已经不在了,那个人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身体的状态也不好,会不会当时就存了死志。控制不住这样的想的时候,雷展鹏手指忍不住颤抖,他只好点起一支烟夹在指间,深吸一口慢慢平复心绪。
白天有事情做的时候还好一点,长夜漫漫,而余下的人生又那样漫长。
雷展鹏开始致力于发展事业,他频繁地出差谈项目,力将手下的地产公司开遍全国各大城市。
然而本地的各方面关系都已经经营了许多年,扩张到外地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商业中心周边建配套公益设施已经成了惯例,雷展鹏来回奔波了好几趟,破例答应了在市里大大小小的公益机构中间选几家全面修缮,才终于拿下了他看中的那块地。
随后的建设就变得容易起来,雷展鹏拿着对方提供的资料开始选点。老人院,孤儿院,这些地方改建得好一些也算是给自己积德吧,可是流浪动物收容所是个什么鬼,人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好,还有闲情管动物?
雷展鹏正要翻过这一页,却被角落里的一张图片吸引了注意力。那张图是一只脏兮兮的狗,不仅仅是脏,浑身的毛发稀疏斑驳,像是被人拿烟头烫过,仔细看腿也有点瘸,软哒哒地拖在地上。
同样是只哈士奇,跟他家聘请专人来照顾的二毛待遇简直天差地别。
他指着图问秘书,“我记得哈士奇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土狗吧,怎么有人花钱买回来却这样对待的?”
秘书显然已经把那些资料调查得清清楚楚,“有的主人弄丢了,流落在外边遇到了变态,有的主人本身就是个变态……那些流浪动物里面好多都是受过虐待的,去看了才知道这个世界上心理扭曲的人那么多。”
“……”雷展鹏没来由心虚了一下,轻咳一声对秘书说,“你安排明天去看看吧,看值不值得给那边投点钱。”
第二天一早,秘书联系了流浪动物收容所的负责人叫那边派了车,接雷展鹏过去实地考察。
流浪动物收容所位于市郊城乡结合部的位置,交通还算便利。雷展鹏以商业的眼光看了看周边,收容所背靠一片城中村,周围只能用脏乱差形容,完全没有发展的余地。
所以如果选这里就只能当作纯公益了,他这样想着,总算还记得此番来的目的,便抬腿走进去。
里面有一排平房,负责人介绍说是办公区域,后面才是收容动物的场所,带着众人向后院走去。
后院上方搭着棚子,用砖砌筑了几排围墙把空地隔成几排,放眼望去每一排都堆砌着大小各异的铁笼子,笼子里面的动物一听到人的脚步声就开始叫,各种声音一时间此起彼伏,气味也不是太好闻,雷展鹏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负责人见状心里发沉,他已经听上面说了这位大老板考察的目的,有那么多可以选的项目,在自己这里花钱又得不到宣传环境还不好,被选中的可能性实在不大。
雷展鹏看了随性的秘书一眼,秘书会意,上前问道,“资料里有张照片,照片上那狗还在么?”
负责人一愣,想了想回答,“你们来得真巧,现在不一定在了。”
“不一定?”雷展鹏看了他一眼。
负责人苦笑着说,“送到我们这里的动物,最多只能被照顾三十天。三十天以后如果没有人领养,它们会接受安乐死。照片上那只狗来我们这正好满第三十天,不知道工作人员是不是已经处理了。”
“啊?”雷展鹏一愣,他有点没想到这里的规则这样残酷。
“没办法啊,一有人举报我们就得出车,新到的动物源源不断,旧的没有处理掉怎么给新的腾地方?”负责人叹了口气,“小孙又该伤心了。”
“小孙?”听到这个姓,雷展鹏忽然怔了一下。
“小孙也是个可怜人啊。”大概是每天跟动物打交道极少有跟人交流的机会,一逮到雷展鹏负责人的话匣子就收不住,“他是从福利院过来的,安排工作的时候主动选择了我们这。他说自己没有家人,跟这些流浪动物也差不多,所以想尽一份心。可是尽心照顾三十天最后却不得不亲自送它们去死,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心情。”
雷展鹏听到这里突然心跳快了几拍,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得颤抖起来,“他为什么没有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