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疑 the answer of love——忆梦时

作者:忆梦时  录入:10-13

我的心蓦然一动,忙问她:“他有没有说是谁?”

她挎着我的手臂一紧,嘴边微微叹息,摇了摇头。

我说:“谢谢你。”她笑了笑,坚强的说。

“孙涛啊,谢谢你,你看如今,我现在倒也是公事繁忙,但是我过的非常很幸福呢,我现在发现,结果不算是什么,过程,走过的过程,是最为重要的,最珍贵的,感谢有你,这个朋友……”

我眼睛里闪过了什么,她更不知道的是,我如此千方百计的让他们俩在一起,是因为我情根深种(重),对他已经无可自拔。那时候,我就知道,如果她幸福,我就快活。

还记得,女孩托我把他写的情书给他退回去。我舍不得,自己偷偷的留了下来。经常的翻看,信纸因为被我反复的看,页脚都厚实了许多。

遗憾的是,这几封情书在被我多次的随身转移中,被我遗失了。为此我心疼了许久,这都是她和他不曾知道的……

6.

但在我颓废了一段时间后,我上了高中,然而不幸的是他上了技校,那段日子枯燥乏味,但每天最高兴的,是去电话亭跟他打电话,一直到熄灯铃响,才忙不迭的往宿舍跑。

慢慢的,同学开始所谓的恋爱,班里面传来一阵阵热恋,有许多女孩追我,哪年我的身高已经长到比他高了,在我的再三考虑之下,我准备给他介绍一个女朋友。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为了把他忘掉,竟然烂招频出。还记得当时我在电话里跟他说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沉默了半晌。

最后他轻轻的说道。

“你……看着中意,就好。”

虽然知道他十分不快,我仍然是把一个女孩介绍给了他。这个女孩,准确的说是我的同桌,人非常漂亮,在班里十分有地位,但是作风在学校比较出名。

但是当他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们在约会的时候,我站在电话亭里留着泪珠,我的心竟然如同被刺般那么的痛,有种错觉。可是我却装作,很坦然的,霸气说道。

“哎呦,不错啦,多陪陪她,人家很不错。”

女孩回来之后,兴高采烈的把他给我买的很多东西,都给了我。并且对他赞不绝口,夸他帅气,夸他大方,给她买了好多好东西,夸他会照顾人,夸他是那么的完美,无法挑剔。

我却是听的无比的烦躁乏味。

高兴的事,他们没有进一步发展,现在都应该忘记了彼此。可是对于我,又该如何的忘记?

高中毕业哪年,我以优秀的成绩,在校方多位老师,和家人的支持下,选择了去西安交大。

走的那天,我没有让任何人来送我,因为我不喜欢那个依依惜别的场景。

因为我知道我舍不得,如果父母或者朋友送我的时候,我会难过一路,会哭泣一路。与其这样还不如在路上看看风景。只是他在我预料之中出现了,或者说他一直在站口那里等着我……他给我准备了一大堆的好吃的,我没有跟他说话,就这样静静的站了一会,他笑着,拍着我的肩,说……

“好像电影里,这个场景,貌似都要抱一抱吧,再做个道别。”

说吧,不由我点头同意,就把我深深的的拥入怀中,那么紧,那是一个我久违的怀抱,袭来的味道,那是一股我熟悉的味道,那是一个让我魂牵梦萦的男人!

霎时间,我泣不成声,两行清泪,滴落在了他的肩膀上。我猛的用双手拍打着他,拍着他宽敞的胸口,他没有松开,相反的是,越发用力的抱紧我,他的嘴唇趴在我的耳畔,瑟瑟的带着笑声,轻轻的说道。

“别光想着给我介绍对象呀,我会在这里等着你,等着你下次回来的时候,就该把我的弟妹领会来了啊。”

听到这句话,我一把将他推开,低着头,用左手捂着嘴巴,背对着他,拖着行李走进了检票口。

他不知道的是,我的眼角早已红润起来……

7.

他不知道的是,我的眼角早已红润起来……自始至终没有回头看一眼,我生怕,我一回头,昏死在他的怀里,我两眼红红的,好像一个羞涩的女孩,我上了车,车窗传来他的喊声,他叫着我的名字——“孙涛……”

我看向窗外,猛地看见了他,他盯着我,朝这边跑来,我迅速回过头来,猛地低下头,眼睛越发干涩,内心越发脆弱,我低下了头,泪水再一次,没有抑制住,猛地流了出来,我泣不成声,状态十分狼藉,咳嗦声也传了出来,他透过窗户,看向了我,呼唤着我的名字,隐约看见他的眼角,留下泪珠,火车上的一位年轻乘务人员,跑了过来,抚慰着我,直到火车开起,我也没有看向他……

进入大学后,我了解了好多新的名词,也了解到,我们的关系。更加清楚,他就是所谓的直男,我自然也是知道了,同志这条路是多么的艰难,是多么的坎坷。

我重新换了一个新号码,并且没有告诉他,我每天都给自己设定繁重的日程,所以在这,在大学里,我自豪的说,我没有旷过一节课!我每天都是最早到教室,擦黑板,整理桌椅,打扫卫生,给老师准备热水。

功课也学的认真,所以我跟老师的关系都不错。闲暇的时候就去图书馆,看电影,与同学唱ktv,和同学外出游玩等等。我尽量不让自己有空闲的时间,因为我每次闲暇的时候,脑子里浮现出的全部是他的背影。

脑子出现的就是那个熟悉的手机号码,几乎几次恨不得打过去。

我会很“偶然”的从其他小伙伴儿的口里知道,有关于他的一切信息。他工作了,升职了,发展的很不错。恋爱了,恋爱的对象是初中的一个姑娘。

没错,我一直都知道他很能干,他打小就有完美的人生计划,他自己对于人生的规划也很清楚,有着明确的目标,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自己可以获得什么!

说到底我再熟悉不过的,记得他的每一个习惯。他喜欢午夜独自一个人听广播,为此,我也养成了晚上听着广播入睡的习惯。我很早就知道,他喜欢做饭,这点他的老婆有口福了。

他喜欢喝酒,曾经我无数次的要求他戒酒,最终还是没有成功,不过可能被他现在的老婆给强制戒酒了呢。他的学历不高,相对于我,这个名流大学的后裔,却总可以常常给我惊喜,他的诗词歌赋常常令我这个所谓的研究生惊艳。他知道我的汤里不能有香菜,吃的馅饼里不能有葱花,他更加知道,我讨厌香烟的味道,所以每次喝汤吃馅饼的时候,他总会皱着眉头细心的给我用筷子挑出,遇到人家抽烟,总会领着我避开。

说到底,他在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好,或许他没这么优秀,有句话说得特别好,正所谓——

“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8.

大学里,我认识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正儿八经的男友——小郑,他特别优秀,他的为人作风,令我这个老师眼里好学生,都有些生畏,优秀的令我自惭形秽,长相,身高,脾气,包括工作,家室都没有挑剔。

在上学时,几乎天天,给我送早餐,等我下晚课,送我回寝室……我不止一次的问他。

“你怎么可能喜欢我?”

他笑着说,“我喜欢你身上的那股洒脱劲。或者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无所谓的潇洒。”

其实他不知道的,我的不在乎其实是有多在乎。跟小郑在一起的时候,特别短,但是,却是我最快乐的回忆。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仍然会无休止的思念他,我曾经跟小郑说过,“你对于我,仿佛是踏在,心上的脚印……我对于你,越发迷恋热爱……”

下雨的那天,小郑居然脱下西服,披在我身上,搂着我的肩膀,让我先走,自己淋着雨,却傻笑的说到。

“要是,我的心肝,被淋湿了,感冒了,我要怎么活呢。”

因为自己的某些想法,小郑,便不断的,去跟着我的意思前行,追击,就算是月亮,我如果想要,想必他也会给我……毕业之前,我俩早早的规划好下半生,规划好我们未来的生活,我甚至决定,终身不回青岛,不去见我从经迷恋的他,毕业后的一年,中的一个下午,我俩坐在咖啡厅,我和小郑说到。

“如果可以,就让我一直陪着你,可以吗?那也不去了……”

小郑抓着我的手,轻声说道。

“求之不得呢……小心肝……”

在一次遛弯上,月色十分皎洁,我看见一个老婆婆摊子上,摆了许多,小玩具,其中有只,上弦的青蛙,最让我留恋不堪,我蹲下来看着青蛙,小郑则陪伴着我……后来,我们住在了一所公寓里,他和我一起去买的牙缸,牙刷,他将一只上弦的青蛙,与一串钥匙,递到了我的手上,钥匙上,写着一张纸片——“宝贝儿,知道吗,以后这就是咱俩的家了,这个,是我那日,折回去买的,我看到你,看他的眼神,我那会,心真的,特别脆弱,我觉着,你会喜欢的……”

但是,出乎所料的是,时光仍然,我俩分手了,不是因为他对我不好……我扛起从经的包袱,准备离开,这个,给于我,记忆深刻的地方,我热爱的地方,我从经再也不想来到的地方——西安……因为这里有我,曾经所爱的人……在回到青岛后,我收到了,小郑来的信,那是一封足足密密麻麻,写了十张纸的信,还有许多留在哪的生活用品,从经我俩的牙刷漱口杯,海豚,上弦的青蛙等等,一件西服外套,一只钢笔等等,这是他写的信,从经听他说过。

“不瞒你的,我不喜欢文字,虽然我成绩特别好,但是我字迹特别难看,所以讨厌写字……”

信的内容,大体如此:

“今天,我第一见到你,我真的是迷恋上了你,迷恋上了你的所有,在我没有见过你时,我从来,没有考虑过,这种事情……我甚至,将我可以叫你老婆,妻子为自豪.……今天是我正式与你交往的第15天,那日晚上,我与你遛弯时,你可曾记得,你在路边上,你从经看着,那个老婆婆的摊子上,有只上弦的青蛙,你看着甚至出了神,但是,你却硬拉着我,离开摊位后,我让你独自等我,我去买了咖啡,与你坐在无人的街边长椅上,你将头倚在我肩膀上,后来记得吗,过了5天,正好是我俩交往的第是二十天,我将钥匙还有那只,你似曾相似的上弦青蛙,递给你,你却,眼神发愣的看着我,我和你解释过,这是我那天,买咖啡时,折回去在路上的小摊上发现的,我记得刚刚你的眼神,你说过你小时候玩过这个,我想你一定很高兴,便买下了它……这件西服,是哪天,下雨时候,从给你,挡过雨水的,那件,我把他给你,那天,想给你惊喜,便新买了这件西服,可谁知道,下了这场大雨,坏了我的心意……傻瓜,那日我们确定了关系,我便和你去买了,一套情侣牙刷,情侣水杯,我希望以后的每一天早上,我都能跟你一起刷牙,一块漱口,今天是我们恋爱的第100天,在我下机场,你接我的时候,我送给你了,这只水墨钢笔,因为,从经记得,我的小心肝,喜欢文字,我希望看你,在傍晚时,用这支笔,写下我俩的记忆……便买了这支钢笔,原谅我,带着记忆用这只钢笔,写下了,我人生中,最长的一段文字内容,也就是因为你,才会让我这样,记得海豚吗,含义是真挚的爱情,因为我对于你的爱我们认识的,第两百天我,远赴千里,买了这只,真皮的海豚,因为我觉着,我无法形容,我对于你的感情,但我觉着,海豚的寓意:无邪完美的爱情,是我现在对于你感觉,对于你最大的留恋……我行李送到了,给我发一个信息就是,从今天起,我再也不想听你说话,因为你好自私,你好无情,我自认为会得到你的心,但是我没法不爱你,没法忘记你,我无论走在哪里,眼里都是你,你知道吗,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想不到还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我的自作多情。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宽容大度的男人,我没有博大的胸怀,我无法说服自己不怨你,不恨你,但是虽为如此,我却深爱着你。所以在我没有主动联系你之前,你最好别来招惹我,谢谢合作,郑,只是因为……你(我)是我(你)人生……最美的过客……”

9.

对于西安这个城市,着实谈不上喜欢,不是因为各种食物,较高的地段,更不是因为水土不服,也并不是因为难懂的西安方言。

西安的夜晚生活着实令我不习惯,这个城市的夜晚,相比哪个我熟悉的城市的晚上,似乎更加沸腾,但又难以掩饰其的寂静,让我这个从小生活,在北方的孩子真的比较难适应。

我,曾经无数次的问自己,为何会不顾那么多人的反对,执意跑那么远的地方,毕竟好学校很多很多。我心里所浮现的正确答案,就是我想逃避他,我自认,与他相隔千里,我可以,一个人静静的在外面,我以为可以忘了他。对,没错,我就是个逃兵,是的不折不扣的自私懦弱鬼。

而且从西安到青岛,我坐的是飞机,每年只走一趟,暑假不回家。只有寒假过年的时候,才回去几天,即便如此我仍然是对他避而远之。而且印象很深的是,在我大二过年回家的那会儿,他把他的女友领回了家。在其他小伙伴儿们,簇拥着我去他家看媳妇发热时候,我却仓皇而逃,逃回了西安,逃回了我认为安全的“家”,逃回了郑的怀抱。

但是我的腿可以跑得掉,但是心却逃不掉。每次回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对家的依恋越来越强烈,对于他的思念也愈来愈深。

在我毕业的时候,我跟郑都把规划做的,已经是的好好的了,留在西安。赚钱,然后移民法国。可是计划总不及变化快,在一个深夜,他的一个电话,就让这筹划已久的一切,轻轻的改变。

那日晚上,细说我俩分手,是因为,准确来说,他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就在我已经跟小郑对未来的幸福,自信满满的时候;一个深夜,不期然的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还记得当然我拿起电话的时候,看到显示的青岛,心里如同万只小鹿乱撞,在接听之后,听到他熟悉的声音,竟然会六神无主,甚至全身酥掉。

就是他,以我的感觉,他肯定是是喝的大醉了,在电话里,他的声音幽怨低沉,我可以,清晰地听到:他在不停的喃喃自语道:“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我很想你,很想见你。我要给你打电话,我想你,我想你,我就是要给你打电话,你别不理我。”我就这样躺在床上,垂泪听着,直到那边没有声音,此时天已微微泛白,在第一缕阳光照进我的房间时,话筒那边,都在喃喃私语。

在这之前,我通过别人的嘴口里,知道那个领回家的女朋友跟他分手了,当时我还窃喜,“什么歪瓜裂枣都能领回家,这下自讨没趣了,你就是,活该呢。”

我对于思想斗争了许久之后,马上从床上跳起,就开始订次天的飞机票,我不放心他,我要回去看看他,陪陪他,给他解解闷。

他的这一则电话,却是击溃了我所有的的故作坚强,击垮了我的所有防线,将我从从击破,打的我溃不成军。我自认为,这四年已经把我练得足够的铁石心肠,足够的狠心,我以为我能够办得到,我却真的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一击而破。

我记得,我走的那日晚上,我们之前已经分手,我住在旅店,一个我熟悉的号码播来,我存过的号码。

推书 20234-10-13 :重生之主宰 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