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自己当时是跑去听了那人的另一场戏,早就忘了是什么戏,大概当时实在意兴阑珊,一心只想着怎么讨人欢心去了。
直等到快不耐了,那人才下台径自卸妆,薛文锡巴巴地凑过去,要与他发展感情。
男子却是相当高傲,虽没什么名气,却也不觉得自己该是一辈子待在这里的人。
薛文锡半倚半靠着跟他搭讪的时候,他只是不咸不淡地抬头看了一眼,便伸出那双细长的手沾了水仔细擦油彩去了。
那时的薛文锡心里存了一个想法,一直没敢说过——他对镜卸妆的时候,实在是撩人得不行。
他问男子的名,男子垂了眸子,也不看他,仿佛是羞赧。
半晌后又是不咸不淡来了一句。
靳椋秋。
薛文锡听后一愣,心道这人实在别扭,但是没有多想,接着便笑眯眯的,继续搭讪。
薛文锡是十分想要在靳椋秋面前假装自己是个老戏骨的,这样可以套近乎,于是便擅自把他正沾水的手轻轻挪开,自己替了上去。
其实第一次见面就这样轻薄,对于一个戏子来说,意图已经非常明显。
他一边擦着靳椋秋的脸,一边说道,我上次来听你唱了一曲牡丹亭,你唱的那什么,杜十娘,可真是绝了,我已经很久不曾听过这么好的戏。
他一半实话一半扯淡——很久没有听过这么好的戏确实,他这是第一次听。
然后靳椋秋看了他一眼,不动声色道,我唱的是杜丽娘。
薛文锡接着便不拘小节地大笑,对对对杜丽娘,是我口误了。
后来他就时不时地跑来这里献殷勤,有时手上还拿着一些价值不菲的礼物。
靳椋秋永远是不咸不淡的那副样子,看不出喜欢,也看不出不喜欢。
年轻的时候气盛,又从小骄纵成为习惯,便觉得这样与他搭讪为他花钱已经是很大的面子,他这样不冷不热,是太不给面子。他要追一个人是可以极其耐心的,无奈对方并不领情,那就不能怪他霸道了。
于是薛文锡说变脸就变脸,在一个早上霸王硬上弓,在自己家里强要了靳椋秋。
靳椋秋倒是不叫也不闹,仿佛早就料到了一般。
之后的事情有些顺理成章,薛文锡虽然霸道,却不薄情,他用自己的钱在城郊买了幢小别墅,把柳梦梅杜丽娘这一对都养在了里面。
然而后来越是相处,他便越是觉得这靳椋秋有百般的好,竟是不能舍弃了。
因此这边儿子一出生,那边靳椋秋也进了家。倒是留了个独守空房的柳梦梅在城郊别墅里,同时遂了二人的意。
之后的事不能细说,因为实在是太快乐。以至于最后失去了,十几年后再回想,也像是雨天犯了关节炎,浑身都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痛楚。
他真的爱了靳椋秋,死皮赖脸也无所谓了。
现在的薛文锡倒是真愿意一辈子活在那个虚假的梦境里,即便是知道了真相也还是愿意,可失去的已经失去,再如何追忆也寻不回来。
只不过有时他偶尔还会想起一句,靳椋秋说的。杜丽娘和柳梦梅生该在一起,死该在一起,便是被拆了开,等到一曲终了,死而复生也还要在一起。
那时靳椋秋心中想的是牡丹亭题记里的几句话,薛文锡像是懂了,又像是没懂,只以为他又入了戏,迷迷糊糊地不肯细琢磨,抱了靳椋秋就要上床睡觉去。
现在琢磨起那几句话,倒是觉出挖心挠肝的痛来。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亦可生 。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之人耶?
该来的总会来。
后来杜丽娘带着柳梦梅几乎卷走了薛文锡所有家产,只留下大小两幢别墅。他十分放心地把自己的钱交给了心爱的人,从未想过后果。那时薛覃霈的妈刚生下孩子,突然就没了钱好好供自己休养,处处节衣缩食,竟是一下就去了。
因此薛文锡对她是一直有些歉疚的。
那之后的几个月,他身边就剩了一个只会哇哇乱叫的小薛覃霈,真正成为了孤家寡人。
草木皆兵了一阵子,等到薛文锡脚不着地的应付完了这些大大小小的忙乱,终于想要算个总账时,却又得知了二人的消息。
原来那二人早已有了爱情结晶,无奈身世不容人,世道不容人,命运更不容人。
千辛万苦得了这么个相生相守的结局,一个难产而死便将它葬送了。
何其用心良苦,薛文锡无话可说。
女人难产死去以后,靳椋秋接着生吞许多鸦片也跟着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乍一看仿佛一只猴子。
而薛文锡面对靳椋秋一片狂热的心,在看到他的墓碑之后也终于凉透了下来。
情到深处。生该在一起,死该在一起,便是死而复生,也该在一起。
一语成谶。
第十五章:相见
薛覃霈是没有爸爸这么经历曲折的,并且他如今拥有的能够回忆的资本,也不像薛文锡那么有限。
他和余绅可谓从小就成天黏在一起,只要出现在众人面前,那就一定是两个人。
因此说不论是谁,相处的久了,也总会处出感情来,这句话确实是有些道理。
他几乎从不回忆与余绅二人的往事,只因为自恃以后还有无数个明天,所以高枕无忧。
等到如今回忆起来了,他才发现二人分开已经是好长一段时间。
薛覃霈把车停在家里,自己一个人走去余家。这条路自二人认识开始他便走了许多回,如今是不用思考也会走的,不知上次迷路又是个什么缘故。
他终于是敲了门,心脏在胸膛里跳得擂鼓一般。
开门的照例是余妈。
“阿姨。”薛覃霈发现自己是紧张了。
他以前不曾有过紧张的经验,因此现在更加紧张。
“噢,”余妈一脸惊讶,同时有些惊喜,“快进来,你一定是来找余绅的吧。”
余妈几乎没有变,面容一直十分和暖并且好看,此刻薛覃霈见到她这般热情地请自己进门,紧张之余又感到羞愧。
说起来,余绅一走,自己就再没来过这个家了,并且自己在外混迹的这些烂事,他总觉得余家是有所耳闻的,因此十分害怕自己在余妈的心里已经成为了纨绔子弟。
即便他本身面目确实如此,但只要他一到余家人面前,就会自然地变成一个人畜无害的大男孩。
余妈微笑着说道:“余绅啊,他在里屋呢,他爸爸也在。”
薛覃霈了然地一点头,试探着问道:“我方便进去么?”
“你想进去就进去吧,不想进去就别去,毕竟是病了,不适合见人。”余妈仍是笑着,薛覃霈却总觉得她是哭过——一定是的,不然为何眼圈会是这么红呢?
因此愈发不安起来:“我这样随便进去好么?我很怕会打扰了叔叔。”
余妈立即摆手:“怎么几年不见是越发生疏起来了,你以前可是在我家各个角落都玩闹过的,余家一直都把你当作自己的孩子,这不是见外了?”
薛覃霈立即也摆手:“我这几年都没来看过你们,连叔叔病了都不知道。”
余妈笑道:“你长大了,忙了,自然没有时间。何况连亲生儿子,这么久了,也还是第一次回来呢。”
薛覃霈低头嗯了一声:“以后我也会常来的。”
余妈含笑点头。
“妈,谁来了?”屋内传来余绅的声音,听起来同以前有些不一样,大约是变声过了。
“噢,你出来看看就知道了!”
说着余绅从屋内走出来,成为了这些年余家一个最大的变化。
薛覃霈站起身来看着他,一时呆住了。
余绅的头发是短的,细碎而柔软。他比离开时长高了许多,现在正是身姿挺拔瘦而不壮的时候,皮肤比以前白了,瞳仁竟隐隐偷了些褐色,这让薛覃霈有一瞬间的恍然,以为余绅在英国待久了,也快要变成洋人。
好看,是比从前要成熟的好看。
余绅一走出来,目光接触到薛覃霈当下就是一惊,然而那种惊讶隐藏在眼眸很深的地方,等薛覃霈想要注意时,已经一丝也找不到了。
“你……来了。”余绅一开口,发现找不到什么好说。
薛覃霈点点头又坐回沙发上,继续偷偷地打量他。
余妈审时度势进了屋,眼见气氛是又要沉默下去了,薛覃霈忙想出一句话问道:“你爸还好么?”
余绅点点头:“没什么大碍,只不过开始看着挺严重的。”
薛覃霈也点头:“那挺好。”
沉默继续。
二人又是如此心有灵犀,心有灵犀得薛覃霈几乎有些沮丧。
他终于还是耐不住性子先问了:“你回来怎么不告诉我啊?”
余绅抬头啊了一句,薛覃霈接着又一字一句,重复了一遍:“你回来,怎么,不告诉我?”
余绅低头不说话了,薛覃霈看他现在这样子带些可怜兮兮,一时又心软了,后悔方才语气太重。
然后余绅低声说道:“又不是什么好事,没什么好说的。”
语毕薛覃霈心软得更加彻底,瞬间缴械投降。
他叹了口气:“以后别这样了,你这样对我,我也会伤心的,你知道我有多想你么?”
余绅便抬头看他,缓缓一点头:“嗯。”
薛覃霈傻了一瞬间,突然有些欣慰,接着是狂喜——他知道?他知道!
因而又得寸进尺了:“那你想我么?”
余绅抿嘴一笑:“怎么可能不想,开始的时候天天想你,后来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薛覃霈听了这话,突然觉得内心汹涌起来,很有种不知该如何诉说深情的感觉。
幸好余绅并没有注意他的表情,只是继续笑道:“你给我的信我也留着了,”然后一挑眉,“文笔见长。”
薛覃霈勾一勾嘴角,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他十分想要对余绅表白心迹,可这种心思,他怕自己一说出来,二人的缘分也就尽了。
余绅见薛覃霈欲言又止,便露出疑问的表情:“怎么?”
薛覃霈低下头:“没事,你这次在国内待多久啊,要是有时间的话我们出去聚一聚好么?你爸爸的病……要是需要钱也可以来找我。”
余绅点头,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很怕自己一不小心就透露出来家里缺钱的潦倒状况。
薛覃霈欣慰地笑了一笑,终于带些释然,知道自己此时此刻一定是说不出口的了,并且这样一个时节,余绅的父亲还病着,这些话他本也不该说。
“哦对了,我昨晚去码头等你了,可是一不小心就睡在了长椅上,你是怎么回来的?”
余绅装作十分惊讶:“是么?那我怎么没看见你呢,昨天夜里是很冷的,你穿得够不够?至于我么,自然是一个人走回家的。”
薛覃霈一笑:“大概是我等错时间等错地方了,可是这么晚的夜里,你竟然一个人走回家,若是以前,你是会找人作伴的吧。”
余绅出了口气:“嗯,一个人么,习惯了就好。我在国外也经常一个人。”
他这么说着,并没有敢讲自己在国外时便已经自知对于薛覃霈是心生歪念,要把他当做情人对待了。因此他这些年一门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交朋友,寂寞太久便成了习惯。
余绅不敢承认自己这份歪念,所以不敢勤回信,害怕露出马脚,甚至昨夜看到了薛覃霈躺在长椅上等他,他也不敢同他一起回家。
并且在余绅心里,感情永远不是第一位的,得不到,那就不要强求了。
能做朋友的话,也是很好的。
于是多年后的这一次相见,二人都怀揣了满怀的情意却又不敢表露,面对彼此时便都有些不知所措了。
许许多多的话,如鲠在喉,只是说不出口。
第十六章:心猿意马
当晚薛覃霈睡在了余家。
这种感觉即便是在以前也是相当陌生的,毕竟两人厮混的地点以薛家居多,因此薛覃霈这夜少见地没有沾床就睡。长时间以来他熬夜熬成习惯,经常早上到家才睡觉,只是因为一沾床就睡也有它的好处——这样就不会心存过多的念想了。
此刻二人正是统一地面朝上直愣愣躺着,眼睛紧闭,连眼珠子也不敢转一下,只怕被发现是在装睡,这样就不得不要说些什么。薛覃霈连袜子都没脱,几乎是和衣上床,余绅倒是简单洗漱了一番,身上还留着肥皂的清新味道。
大概二人在一起,因为总是心有灵犀的缘故——便连装睡也成了习惯。
因此薛覃霈不得不在心里苦笑,他猜想余绅也是醒着的。
这样过了许久,因为薛覃霈是个夜行动物,一直也没能如愿地睡着,便终于睁开眼睛朝四周看了看。
余绅的床很小,一般来说睡一个人都有掉下去的可能,在这样的地方睡觉,薛覃霈便愈发不敢动手动脚了,他很怕自己咕咚一声滚下去,叫余绅看了笑话。
于是在这样静谧的夜里,薛覃霈浑身上下只有两只眼珠子乱转。
两只眼睛孤单地转了很久,余绅像是能看见似的突然来了一句:“你要是嫌挤可以把腿搁我身上。”
气氛终于不可逆转地走向诡异。
然而薛覃霈冷静沉着地忽视了诡异的气氛,很听话地把脚搁到了余绅肚子上。
他们小时候也经常这么做,因为睡觉的时候缠着别人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在没有余绅之前,他只能抱着枕头。
这样又过了一会儿,薛覃霈觉得只搁一条腿更难受了,于是轻声问道:“我能抱着你睡么,这样扭着身子不舒服。”
余绅没回答,空气中只弥漫着浅浅的喘气声。
于是薛覃霈自作主张,不声不响地把身子侧过来,抱住了余绅。他把腿收了一下,因为知道被人压着是很不舒服的,然而手臂搂住了他的腰,不动了。
“你太不安分。”被抱着的余绅安静地对他下了一个结论,但同时他也侧过身来,脑袋滑下枕头,在薛覃霈的臂膀里蜷了起来。
他在英国的时候,很多个晚上,都做这样的梦。身边没有人的时候,做那样的梦是会不安分的,但是现在他身边有了薛覃霈,即便知道是短暂的,他也很满足了。
薛覃霈的胳膊收紧了一些,又自作主张地把下巴抵在余绅的头上。
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这么多年了,他还是记得,而余绅的味道,竟一丝没变。
“你真好闻。”薛覃霈不自觉就笑着说了出来,把脸埋在余绅的头上,放肆地呼吸着他的气息。
余绅深埋着头,声音从薛覃霈的胸膛处传来,因此听起来有些闷声闷气:“怎么好闻了?”
薛覃霈十分安心地把眼睛闭起来,声音便也轻轻的,变得十分宁静了:“怎么闻都好闻。”
他多么想一直这样紧紧地搂着余绅,然后就不松开了,此刻是宁静的,他终于将自己所爱的人搂在怀里。一瞬间薛覃霈很想永远离开那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宁愿待在余绅身边去任何地方,但是他自知没有什么本事,需得靠着父亲过活,并且自己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一下子是放不下的。
可他虽然心知一切都很渺茫,深深感叹一番后,却也接着反省了一下自己,琢磨起来要是没有薛爸,自己要怎么过生活。
——这算是,已经开始幻想与他共度未来了么?薛覃霈突然觉得这想法有些滑稽,于是转念在心里暗暗一笑,就当自嘲了。
然而言罢余绅没回话,却是突然在薛覃霈的锁骨上咬了一口,他知道自己这些年是没怎么变的,但他隐隐闻到薛覃霈身上一些混迹风尘的味道,虽然很淡了,但还是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