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醒悟后—— by金桂山茶

作者:金桂山茶  录入:03-26

原剧情里还有一个设定,说触手怪只有晚上出现,白天就会消失。
很多个旖旎黏稠的夜晚,杨清都已经分不清,自己经历是的梦境还是现实。
实际上,这是因为触手怪是冷血动物,基地所在的地方昼夜温差比较大,夜晚气温低到十度以下,触手怪的体温也随之降低,难以进行生理上正常的活动。
所以,它喜欢待在恒温动物人类的身边,帮助自己保持体温。
后来,随着触手怪的进化,它的智力也开始增长,对杨清的欲望从食欲变成了情。欲,这就是后话了。
总之,只要现在能阻止触手怪和杨清的接触,就能确保不会出现意外了。
黎煜低下头,伸出一只手指逗弄着水桶里的触手怪,脸上露出了浅淡的笑意。
触手怪仿佛感知到了面前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好意,伸出一根稍微细一点的触手,挥舞着缠绕上了黎煜的手指,很眷恋地蹭了蹭。
“好乖。”黎煜很满意地说道。
大家看着都觉得有意思极了,末世里不乏有人养了变异动物,是忠实的护卫。
但是这些宠物都需要在变异前主人就悉心地照料,否则根本培养不出来感情。
黎煜怎么随便抓来一只变异触手怪就能上手?
一个胆子大的人忍不住上前,试探着伸手也想摸一摸。
他的手刚伸到触手怪的头顶上,就毫不客气地被一根粗壮的腕足抽打一下了,留下了一道红印子。
吓得他立马缩回手,一蹦三尺远。
触手怪从水桶里浮起脑袋,虽然看不清它的眼睛,但是依稀可以感受到它对这个人的嘲笑。
“它还挺聪明的,会认人。”有人议论道。
黎煜的手放在了触手怪圆圆大大的脑袋上,抚摸了几下,又拍了拍:“不可以无缘无故对别人这么凶,否则以后我就不给你肉吃了,明白吗?”
在触手怪的眼里,黎煜的话是很重要的,它只好不情不愿地摇摆了一下触手,仿佛是在撒娇一样,表示自己知道了。
“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就会每天给你喂好吃的,好不好?”黎煜又软下声音哄道。
一听这话,触手怪顿时高兴起来,毕竟它刚刚就站在原地,得到了一只鸡。如果以后每天都能像这样,不用自己辛辛苦苦地努力狩猎就能得到吃的,该有多好?
它迫不及待地向黎煜传递了“明白”的信号。
在水桶里泡了一段时候后,触手怪身上被洗得干干净净,柔软的腕足滑嫩有弹性,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黎煜拿出一条大毛巾,擦干了它身上的水分,把触手怪抱进了怀里:“今天你和我一起睡觉。”

第32章 末世06
触手怪非常乖巧地把自己盘成了一团,像是堆在一起的一团麻线,看起来十分无害。
它安静地蜷缩起来的样子,一点也没有了令人害怕的样子,一只腕足伸出来紧紧地缠住了黎煜的小臂,仿佛在催促他快点带自己去休息。
黎煜安抚地摸了摸它,对黎泽轩说道:“你做得很好,在守夜的时候及时发现了危险,后半夜也辛苦你了。”
黎泽轩听到哥哥对自己的称赞,顿时喜笑颜开,恋恋不舍地摸了几下触手怪,才转身离开。
危险已经处理完,大家放下心来,回到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去。
黎煜抱着触手怪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触手怪的重量可不轻,和一只大型犬的重量相当,黎煜估计它得有三,四十千克,一条腕足有一米多的长度。
不过黎煜的力气很大,抱着触手怪完全没有问题。
而且触手怪的触感很舒服,表面柔软凉爽,像抱着一个水袋似的。
回到自己的卧室里,黎煜给触手怪用毛巾搭了一个小窝:“你就睡在这里吧?”
他俯身要把触手怪放下去,结果触手怪紧紧地攀着他不放。
就算他把触手怪所有的腕足都从自己的身上移开,结果还有一只吸盘倔强地吸在黎煜的手背上,不肯放开。
黎煜无奈地笑了笑,感觉触手怪就像一个小孩子,他感知了一下触手怪的情绪,发现它正强烈散发着不舍,把自己当成了亲密的同伴。
经历了长途跋涉,触手怪迫切地希望能和同伴一起贴贴!这样才能给它安全感。
它急切地钩住黎煜的手臂,不肯放开。
“好吧,你就和我睡在一起,但是不可以捣乱。”黎煜只好接受了触手怪的想法,带着它一起钻进了被窝里。
厚实的被子被体温加热,温暖的环境让触手怪觉得舒服极了,所有的腕足都舒展开,肆意地在被子下面伸展。
滑腻的触手在看不见的地方游走,黎煜在半梦半醒中感觉有什么东西压在自己的胸口上,仿佛还有长条状的东西缠绕住了他的四肢。
“唔……”黎煜把触手怪当成了抱枕,压在自己的身体下面,很快又陷入了沉睡。
第二天一早,黎煜觉得自己都被压得喘不上来气了。
睁开眼睛,他掀起被子一看,原来是触手怪牢牢地扒在他的身上,脑袋枕在他的胸口上睡得香甜,所有的腕足像是八爪鱼一样,紧密地贴合在他的全身。
黎煜无情地叫醒了触手怪:“看看你做的好事。”
撩起睡衣睡裤,只见被腕足缠绕的皮肤泛起了一片红痕,因为触手怪的力气太大,重量也很重,留下了一片压痕。
触手怪迷迷糊糊地醒来,就看前黎煜正在对自己兴师问罪,看到眼前自己做出的“杰作”,触手怪心虚地转过了头,装作无事发生的样子。
黎煜用手指戳了戳它Q弹的脑袋:“以后不许这么用力地压着我,知道吗?”
好好教育了一下触手怪,黎煜这才洗漱出门,开始今天的工作。
外出收集物资之前,黎煜特意找人带了几只杀好的鸡,放在车上出发了。
孔译坐进车里,一看到黎煜,被吓了一跳:“黎队长,你怎么把它带上了!”
只见在黎煜的肩膀上,一只肉粉色的怪物盘踞在他的肩头,看起来十分霸气。
黎煜微微一笑:“今天让它来帮忙,说不定会有大作用。”
孔译有些不可置信:“它能听话吗?”
黎煜捏捏触手怪的一只腕足,语气里带着淡淡的威胁:“要是不听话,可就没饭吃了。”
触手怪听了,连忙传递出配合的意思。
车子很快来到了城市的废墟中,大家跳下车,准备开始搜寻。
黎煜把触手怪抱起来,对它说明了自己的要求:“你感觉到这附近有危险的生物吗?”
触手怪认真地释放出了自己的感知系统,然后将结果告知了黎煜。
黎煜表面上装作认真聆听,实际上他通过心理连接明白了触手怪的想法。
可是在别人看来,那就是触手怪胡乱地扭动了一番,黎煜就看懂了它要表达的意思。
“面前的这座楼里,大约有十个丧尸,但是里面也有食物。”
“真的吗?”大家不禁有些怀疑。
触手怪真的这么精准的判断出里面的丧尸数量吗?而且黎煜真的能和它沟通吗?
不论如何,总要去试着验证一下。
于是,黎煜带着队员们谨慎地踏入了面前的楼房。
触手怪趴在黎煜的脑袋上,用触手指着丧尸的方向。离得越近的丧尸,触手举起的高度就更高,给众人起到了示警的作用。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游戏里开了透视挂,队员们对丧尸的位置了如指掌,一点动静都没有让丧尸产生警惕,顺利地把所有丧尸都解决了。
孔译特意数了数倒在地上的丧尸数量:“一二三……还真是是个丧尸!触手怪的感知能力也太厉害了!”
他不敢伸手摸触手怪,但是嘴上却丝毫没有吝啬夸奖,让触手怪十分高兴。
“对了,黎队长,你不是带了鸡肉吗?快喂给它吧!”
不等黎煜来得及投喂,队员们就已经开始主动催促了,生怕委屈了这个大功臣。
黎煜失笑,从背包里取出处理好的一整只鸡,触手怪伸出一根腕足,转眼间鸡就被拆得零碎,被送进了血盆大口里。
在这一层收集了一些物资之后,触手怪指着一个方向,嘴里发出提醒的声音,让大家注意到了。
黎煜解释道:“它闻道了食物的味道,让我们跟着它走。”
“没问题!”大家现在对触手怪的能力是深信不疑了,纷纷同意跟在触手怪后面,看看它要去哪里。
这里是一座居民楼,在一层七拐八拐之后,他们停在了一个消防门前,看样子是通往地下室。
厚重的金属大门被反锁,凭他们现有的工具无法打开。旁边的半扇墙面塌了下来,有一个很小的洞口,但是以成年人的体型根本无法钻过去。
这应该是当时人们为了消灭丧尸,使用炸弹一类的高杀伤力武器,连带着把建筑也损坏了。
触手怪在门口手舞足蹈,看上去非常渴望的样子。
它感觉到,在这扇门的后面有非常诱人的味道!
黎煜思考了一下,地下室通常是人们储存东西的地方,所以大概率也会存放很多食物。再加上有触手怪的感知,出不了错。
大家举起铁锹,努力想把洞口砸得更大一些。
黎煜忽然想到了什么,他把触手怪从自己的身上拿下来,把它抱到洞口边上,指导道:“你钻进去以后,从里面给我们开门试试。”
累得满头大汗,砸墙砸得手都被震麻了的队员们纷纷对触手怪投去希望的目光。
承载着众人的期盼,触手怪在地上游动着钻进洞口,消失在了黑暗中。
黎煜看似只是在单纯地等待,实际上他是在指导触手怪的操作。
他先是努力和触手怪建立共感,获得它的视野,然后用人类更聪明的大脑思考出解决办法,再交给触手怪去做。
片刻后,锁芯发出了“咔哒”一声,孔译试着转动门把手,竟然真的打开了!
推开这道消防门,触手怪脏兮兮地站在地上,柔软的腕足上沾上了不少灰尘,变得灰头土脸的。
孔译激动得顾不上害怕,一下子就弯腰把触手怪抱起来了:“你真是太棒了!多亏有你在,能帮我们大忙了!”
突如其来地被一个不熟的人抱进怀里,触手怪惊慌了一瞬,腕足都不确定要不要搭在他的身上。
黎煜警告过它,让它不要吓到别人。
不过这个人类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应该不会怪自己吧?
想到这里,触手怪心安理得地呆在了孔译的身上。
这个人类可比黎煜省心多了,都不敢要求自己老实地呆着。
所以触手怪开始在孔译的身上捣乱,抓着他的头发荡秋千,在他的身上爬上爬下,还要钻进他的背包里一探究竟。
孔译是又愁又喜,愁的是触手怪好几次差点绊倒自己,而且它的重量还挺沉的,喜的是触手怪竟然愿意和他亲密。
他拿出了一根牛肉棒,上交给触手怪以示臣服。
黎煜看着触手怪撒欢似的身影,觉得让它接触一下别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打开这道大门,大家顺利进入了地下室。
幸运的是,也许正是因为门坏了,所以丧尸进不来,里面的大部分东西都没有被污染,是难得的干净。
虽然这里储存的东西大多是末世以前,主人家都用不上的东西,但是对于现在的小队来说都很有用。
比如方便储藏的粮食,速食食品,还有一些收纳物品,甚至还有一台完好的冰箱。
现在基地里已经恢复了电力供应,所以有一台冰箱能让食物的新鲜期限保持得更久。
队员们喜笑颜开,把这些东西统统打包上车,高兴地回到了基地里。
鉴于触手怪的优秀表现,黎煜把今天带着的所有的肉都奖励给了它。
队员们也对触手怪没有了害怕和抵触,把它当成了重要的伙伴,忍不住逗弄着它。
孔译尽职尽责地担任着触手怪的专用座驾,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我们要不要给触手怪起一个名字呢?如果用触手怪叫它,就像叫一个人人类一样,很奇怪。”
“是呀,触手怪应该有一个专有的名字。”大家纷纷赞成。
接下来,他们就开始集思广益,想给触手怪起一个威武霸气的名字。
“啸天?”
“海神?”
但是触手怪懒洋洋地趴着,对这些名字都不是很感兴趣。
黎煜精心思考了一会,想到了一个很合适的名字:“叫团团吧。”

“为什么要起这个名字啊!”孔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感觉有点一言难尽。
这种两字叠音式的名字,听起来也太软萌无害了,一点也不符合他霸气威武的预想。
“你看它的外表是圆圆的,触手缩起来就是团起来的样子,这个名字不是正好吗?”黎煜低头询问触手怪的意见, “你觉得呢?”
触手怪晃了几下脑袋,表达出了同意的意思。
于是, “团团”就成为了它的名字。
大家总是忍不住叫一声团团的名字,看到它对这两个音节产生反应,竖起一根腕足甩动几下,心里产生了一种美妙的满足感。
回到基地里,团团的名字很快被每个人都知道了,他们热情地呼唤着团团的名字。
黎煜打算让团团自己在地上走,不要总是把孔译当成它的代步工具了。
团团委屈地表达了自己的感受。
原来,在陆地上的行走方式和在水里游动不同,地面上的摩擦力很大,即使团团身上有一层保护性的粘液,还是被粗糙的路面摩擦得很痛。
黎煜抓起它一看,果然是在常常接触地面的部位,被磨得有些红肿。
为了解决团团的问题,黎煜特意向众人征集意见。
黎泽轩抱起了团团,像是抱着一个小婴儿一样,夹着嗓子说道:“我们团团功劳这么大,不自己走路也没关系呀,以后我抱着你走路!”
他很喜欢团团,觉得这种变异生物实在是太酷了,有这样一个造型奇特的宠物很拉风,而且这个宠物还能与自己心念交流,有很多的本领。
其他人倒是认真地想出来了个办法:“给团团做一套耐磨的衣服吧?”
“衣服?”团团若有所思地注意到了这个东西。
仔细观察一下,每一个人类都不像它一样,浑身赤。裸地暴露在外面,而是穿着一层布料,遮盖住了身体。
团团扒着黎泽轩的衣服,看起来很想据为己有的样子。
黎泽轩拿来自己的一个外套,把两只袖子给团团穿了上去。
团团用这两根触手行走在地上,发现自己果然走起来舒服多了。
于是,大家决定给团团制作一件合适的衣服。
首先就是要测量团团的身体数据,团团一共有八根触手,每一根的大小都不相同,需要量身定做。
而且,这种奇特的造型也是前所未有的,需要他们大胆创新,找到能让团团穿起来感觉最舒适。
擅长缝纫的幸存者自发地加班加点,只用了一天的时间,这件衣服就被做好了。
底部采用了耐磨的面料,就像是人类的鞋子一样,方便在地上行走。里面特意用柔软的布料做内衬,不会磨破团团娇嫩的皮肤。
衣服被送到团团的眼前,它的触手紧紧抓着衣服,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
粉色的触手怪搭配上天蓝色和淡紫色拼接而成的衣服,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甚至让团团看上去变得活泼可爱许多。
“可爱!实在是太可爱了!”黎泽轩爱不释手地抱着团团,嘴里不停地夸赞道。
大家站在一边,也发自内心的感叹:“给触手怪穿上了衣服,真是一件奇妙的事!”
“团团穿上这件衣服,简直就像个小宝宝一样!”
团团自己下地走了一圈,觉得身上舒服极了,再也不磨得慌。
它高高兴兴地抛下了人类,决定自己出去撒欢。
“团团!别乱跑!快回来!”
丝毫不理会身后焦急的喊声,团团随心所欲地甩开八只触手跑得飞快,没一会就不见了踪影。
“算了,别追了,它会回来的。”黎煜扶额。
有心灵感应在,他知道团团会回来,况且也没有什么能威胁到它的危险。
另一边,团团在基地里转悠得不亦乐乎。
它观察着山上砍树的幸存者,和他们一起,四只爪撑地,四只爪帮忙推倒树干;
它在后厨里盯着处理食材的厨师,毫不嫌弃地把剔除出来的粗硬骨头全都啃吧啃吧吃掉。
一处洼地里,又有几个人在做一项工作,团团好奇地凑了上去。
只见这些人的面前放着一堆零碎的东西,他们正在对其进行分拣。
看了一会,其中一个人忽然起身向团团走来,他的声音有些破碎:“你到底想对我做什么?”
杨清轻咬嘴唇,倔强地看着眼前的怪物。
他知道,触手怪一定是看上了自己。
否则,它怎么会在闯入营地的时候,第一个进入的就是自己的房间?
还有,现在他明明是在工作,触手怪却不顾别人也在场,用炙热的目光盯着他,迫使他不得不与触手怪换个地方说话。
团团困惑地看着杨清,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求求你,不要再纠缠我了。”杨清泫然欲泣地看着触手怪,看上去是那么地弱小可怜又无助。
团团不会说话,毕竟它原来是在水下生活的,根本没有声带。而黎煜和黎泽轩都能通过心灵感应的方式得知它的需求,交流十分顺利,所以团团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和人类无法沟通的感觉。
它把触手放在脑袋上挠了挠,表达了自己的困惑。见眼前的人类很害怕自己的样子,它只好转身准备离去。
但杨清看不懂触手怪的动作,以为这是它生气的预兆,也许下一秒自己就会被巨大的怪物抓住,强制掳走沦为欲望的发泄。
他浑身颤抖了一下,急忙求饶道:“我错了!我不该反抗你的!求求你不要伤害我!除此之外你对我做什么都可以!”
说完,他偏过了头,露出瘦削的下巴和单薄的肩膀,一副任人蹂躏的样子。
但是,预想中的粗暴并没有到来,一道和蔼的声音在杨清的耳边响起:“小伙子,别害怕,团团不会伤害你的。”
杨清抬头一看,发现是和自己工作的一个大妈。
她的身材高大强壮,虽然年纪已经四十多了,但是声音洪亮,气色很有精神。
阿姨热心地把杨清扶起来,给他介绍团团:“哎呀,你的消息怎啷个不灵通嘞?团团的性格可爱,有点淘气,就把你吓成这样了?”
“什么?”杨清一时间有些迷茫
为什么这些人都对这个怪物那么熟稔的样子?难道不应该是惊慌害怕,避而远之,让自己成为怪物唯一的联系吗?
再一看触手怪,它圆圆的脑袋一扭,两个触手像人一样抱在胸前,十分高冷的样子。
哼哼,这个人类竟然敢误解它!
阿姨走到团团面前,很熟练地哄道:“团团,你别生气嘛,我们大家都知道你可善良嘞,都喜欢你,不是什么会欺负别人的怪物,你听了别忘心里去!”
团团一头埋进阿姨的怀里,幸好阿姨做多了体力活,能承受得住它的重量。
团团一直都是被黎煜他们宠爱着的,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好不容易被阿姨哄安慰好,它迅速地溜走了,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要出现在杨清的面前!
看着触手怪迫不及待地离开的身影,杨清欲言又止,他望眼欲穿地看着触手怪离开的方向,出神了。
阿姨拍了下他的肩膀,唤回了他的神智:“小杨,快点回去继续干活了!”
杨清不得不转身,面对着面前一堆隐隐散发着味道的垃圾堆,捏着鼻子进行分拣。
此时的触手怪也没心情在外面玩了,一路跑着回来找到了黎煜。
看到了黎煜的身影,它就立刻飞奔过去,八只触手全都扒在黎煜的腿上,迫不及待地往上爬。
一边爬,它一边通过两人之间独有的交流方式,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时隔多日再次听到杨清的名字,竟是因为这件事。
黎煜安抚地拍着团团的脑袋,附和道:“他就是个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你没必要因为他生气……”
说完,他从自己的储物柜里找到了美味小零食,是用稀缺的香喷喷的香料腌制的鱼干,香辣口味能瞬间激发人的味蕾,触手怪也不例外。
吃到好吃的,团团顿时把所有的烦恼都抛之脑后,快乐地品尝着美味。
黎煜忽然想起了什么,在意识中呼唤出“书”的存在。
果然, “书”又更新了,所对应的读者评论也更新了。
“书”的内容讲述了触手怪加入基地后的种种事情,包括它是如何帮助队员们解决人类做不到的事情,以及它如何与人类同伴们相处。
点开评论区,读者们的反响很热烈:
【好几章过去了,清清怎么还在捡垃圾?正攻到底出场了没有?要你们有什么用?】
【这么柔软可怜的清清不能没有人宠!】
【嘿嘿嘿,触手怪好可爱呀,一点都不可怕嘛。】
【给触手怪起名叫做团团真是可爱死我了,还穿上了颜色这么咔哇的衣服,宝宝你是一个宝宝!】
【团团真的能给人类帮很多忙呢,我也好想有一只这么酷的宠物。】
【笑死,杨清是以为团团要对他图谋不轨吗?我们团团是好宝宝,人坏。】
【说真的,杨清自说自话的行为让人很迷惑……】

团团用八只触手在黎煜的脚边转来转去,扒他的裤腿。
黎煜差点就被绊倒,他眼疾手快地调整了脚步的落点,才没有踩到团团身上。
他无奈地俯身,把团团抱到和自己视线平齐的地方:“你想做什么?”
团团用他们之间独有的交流方式表明了自己的意思,黎煜若有所思:“想去河里抓鱼?这也不是不可以……”
通过感知团团的记忆,黎煜得知在基地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小溪,宽度大约有五米,深度不大,因此里面的生物都是些小鱼小虾,在团团的视角里根本没有反抗之力。
对他们人类而言,应该也没有什么危险。
正好基地里的大家很久没有吃上新鲜的肉了,黎煜打算趁这个机会给大家一饱口福。
叫上几个今天不用外出的队员,带上水桶和渔网,他们便出发了。
步行半个小时之后,隐隐可以听到流水潺潺的声音,空气里充满了潮湿的水汽。
不远处的山涧,在丛林的掩映下,一条山溪出现在眼前。
团团从一个充当它坐骑的人类队员身上下来,像一只轮子连滚带爬地冲进了水里。
临走时,它还没有忘记把衣服从身上脱下来。
冰凉的溪水沁人心脾,团团像是回到了乐园一样,在水面上浮浮沉沉,抓捕着猎物。
推书 20234-03-26 :在男团选秀靠cp粉》:[近代现代] 《在男团选秀靠cp粉爆红》全集 作者:金桂山茶【完结】晋江VIP2023-11-24完结总书评数:1413 当前被收藏数:5969 营养液数:1063 文章积分:62,274,952文案:  阮望洲只不过是陪朋友参加选秀节目的面试,却凭借惊艳的颜值被节目组的导演看中,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