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别啊,”沈满棠从芦荟怀里跳下来,护住金朝,“别凶元宝,他不是故意的,我,我刚刚说错了。”
“我是故意的,对不起小少爷。”金朝实话实说,没有为自己遮掩的意思。他今天确实昏了头,这么大的人了还和一个小孩计较。关键是沈满棠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是他自己小题大做。
沈满棠急得要命,生怕芦荟还会怪罪金朝,只能猛地一拍金朝脑袋,摆起少爷架子强势道:“我说了不怪你了,再说打你了。”
他这一掌拍在金朝天灵盖上,力道和打人也没什么分别。金朝一个被打的都没吭声,他倒是疼得直甩手。
芦荟抓过沈满棠的手轻揉道:“打疼了是不是?别用手打,我给你拿藤条。”说着便真的起了身。
沈满棠吓死了,连忙抱住芦荟的腿不让她走。“不打了,不打了,别打元宝了。我想……我想睡觉了。”说完他便钻进了被窝,把头蒙在被子里装死。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沈满棠连牛奶都不肯喝了,雪花膏也不肯擦了,怎么劝都不肯从被子里出来。
等金朝收拾好浴室上床后,他才冒出了头,慢慢挪了过来,犹豫着开口道:“元宝,我错了,我不该打你的,也不该和芦姐姐告状的。”他的语气里逐渐染上哭腔,“你是不是生我气了?”
金朝给他掖好被子,平静道:“没有,本来就是我做错了。”
“可我胡说八道芦姐姐也信我,问都没问就让你罚跪,”沈满棠憋着眼泪,牙齿打颤道,“我可真是个害人精。”
“说什么呢?”金朝刮了刮他的鼻子,“你是主人家,照顾好你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我没做好分内的工作,被罚是应该。我姆妈怎么能护着我呢?”
“可我姆妈对别的小孩好的时候,我就会不高兴,也会讨厌那个小朋友。你是不是把我当少爷,所以不敢跟我生气呢?”沈满棠把脸贴到金朝胳膊上,惴惴不安道,“你不要偷偷讨厌我好不好?你要是生气了就和我说,我以后都不黏着芦姐姐了。”
“没有的事,我怎么会讨厌你呢?”金朝被沈满棠的眼皮烫到,便用手背给他降温,还开玩笑道,“我们母子俩都和沈家签了卖身契,你是小少爷,当然想怎么黏我们都可以。”
“可我不喜欢你叫我小少爷,也不喜欢你跪我。我更不想你们因为我是小少爷才勉强对我好。”金朝的手背已经被他捂热了,沈满棠便把金朝的手拿下来,把一只眼睛贴到了金朝的下巴上。
沈满棠的额头就抵在金朝唇边,金朝微微向前,一触即离。“我是下人,不管谁是小少爷我都得跪,只不过就算你不是小少爷我也会对你好的。”
沈满棠换了只眼睛贴上去,明明心里乐开了花,却还嘴硬道:“你骗人吧。”
金朝又贴了贴他额头,笑道:“我骗你一个小孩干嘛?”
沈满棠不满地推了推他:“你不也是小孩,干嘛天天装成熟。”
金朝一缕缕地挑着沈满棠的头发,逗他道:“我是从一九三二年重生回来的,已经二十二岁了。”
“真的啊?”沈满棠抬起头,惊讶地看着金朝,转念一想又觉出不对来,“你又骗人呢。”
“没骗你,不信算了。”金朝玩似的轻弹着沈满棠的额头,憋笑着看他那被逗得一愣一愣的呆样。
沈满棠犹豫地问道:“那我长大以后是什么样的?”
金朝回想道:“挺好看的,比现在还好看。”
“那我高吗?”小矮个担忧地追问。
金朝仔细回忆了一下,成年后的沈满棠他只见过一次,还是被他从烟榻上抓起来的。当时颓然失神的沈满棠就像一只软脚虾,连站都站不稳,还得他箍着才没有倒下去。金朝估算了一下,如果当时沈满棠挺直了背,或许不会比他矮上太多。
“还行吧,大概到我鼻子这儿……反正还挺好看的。”金朝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沈满棠的样貌,说来说去都只有“好看”两个字。他是乡下人,进了城后隔天就进了厂,实在没见过什么世面。在他眼里那些男男女女就是一具具形态各异的躯体,没什么美丑之分。
可第一次遇见沈满棠时,他却感觉平日里眼前蒙的雾都消散了,连脸盲都治好了。如果硬要让他形容的话,他觉得沈满棠是白菜筐里最水灵的那一颗,晶莹剔透的像块白绿相间的冰种翡翠,闪烁着莹润的光泽。
“哇,”金朝的话顿时让沈满棠对未来充满向往,“那我以后是做什么的啊?有没有像二叔一样挣很多很多的钱?”
金朝噎住了,上辈子沈满棠就是个二世祖,活了二十多年就没干过一件正经事,可他又不能实话实说,这也太打击小孩对未来的信心了。
“不知道,应该算是个成功人士吧,我和你也不太熟。”金朝真假参半地胡说八道。
“为什么不熟?难道长大了你就不和我好了吗?”沈满棠着急地问道。
金朝摇头:“不是……咱俩上辈子没那么早认识。”
沈满棠歪歪头,小脑瓜终于灵光了一回,开心道:“那你这辈子是提前来找我了吗?”
金朝想想,他虽然是奔着给芦荟复仇才接近的沈满棠,但也算得上是提前来找他吧。他点点头骗小孩道:“嗯,我特意来找你,结果你就把我踹到雪地里,还害得我发高烧。”
“我是怕你抢芦姐姐嘛,”沈满棠抱着金朝的胳膊撒娇道,“谁知道你对我这么好呀,你来了之后姆妈和二叔也对我更好了。元宝,你真是个小福星。”
金朝听着沈满棠腻得发慌的语气,难得没有矫正他。刚重生的那段时间里他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习惯,总觉得小男孩的嗓音细细尖尖不阳刚,还刻意压着嗓子说话。可沈满棠就喜欢这么嗲声嗲气地和家里人说话,改也改不掉。
金朝清清嗓子,转移话题道:“睡吧。脚冷不冷?”
“冷。”沈满棠熟练地把脚伸到金朝衣服里。
自打被汤焐子烫过一回后,沈满棠就再也不敢用它暖脚了。好在金朝不怕冷,任由沈满棠把脚放他肚皮上取暖。穿着厚棉袜的脚倒也不冰,沈满棠满足地踩着金朝的肚皮,挑刺道:“元宝,你肚子上怎么都是骨头啊。我的肚子上就都是肉,踩起来一定比你舒服。”
金朝嘴贱道:“因为你光长肉不长个。”
沈满棠一把捂住金朝的嘴,生气道:“闭嘴。你都说了我以后能长到你鼻子这儿了,我要是不长个,那你也高不到哪去。”
“嗯,咱俩都矮,和谁说话都得抬头。”金朝没良心地忽悠道。
“啊……不会吧,那我们怎么娶老婆啊?”沈满棠大惊失色,脑海里回荡着“完了完了”的呼喊,“我上辈子娶老婆了吗?”
金朝两手给沈满棠揉着太阳穴缓解眼睛的干涩感,嘴上又胡言乱语道:“娶不着,别人都不喜欢矮子。”
沈满棠绷不住了,他一直以为每个男孩长大以后都会被分配一个老婆。毕竟傅君佩天天说他“这么爱黏人,将来一定是老婆奴”。
“那你呢?你有老婆吗?”沈满棠焦虑道。
金朝手上的动作一顿,如实说道:“呃……也没有。”
沈满棠咬着指甲思虑半天,突然接受了这个事实。元宝没有老婆的话就能一直陪着他了!那他好像也不需要老婆了。
“那我们以后一块儿打光棍吧,我挣钱给你花。”沈满棠豪爽地拍拍胸脯许诺道。
金朝沉默半晌,“嗯”了一声。他在心里嘀咕道,沈满棠也不知道哪来的信心,总觉得自己以后能成为第二个沈沧,事实上他能不败家就不错了。
“光棍快睡吧,别说话了。”金朝盖住他的眼睛,再次催促道。
作者有话说
大忽悠开始爆改沈满棠的认知——人不是生来就有老婆的^_^请放弃幻想面对现实
第35章 结芬
自开始补课以来,沈满棠每个周日早晨睁开眼都要发一通脾气。想到当天要见到常遇青他就浑身膈应,烦得他非得躺在床上对着空气打完一套拳后才能抒发掉郁气。
不过常遇青好像终于知道自己讨人厌了,每次补习都自觉坐到另一张桌去,也很少与沈满棠搭话,更没有送些礼物搞得双方都难堪。何况课上还有沈满棠喜欢的汪先生和常姐姐,因此渐渐的沈满棠也没那么排斥补习了。
只是这学期以来每个周日都被沈沧带出去玩,沈满棠已经很难再适应天天学习了,因此常常在补习时偷偷画画,画完还要让金朝赏个好评。
“元宝,你看我画的常遇青。”沈满棠在课本空白处画了根长长的竹竿,上面顶着个大头,还画出了常遇青标志性的鹰钩鼻和粗硬短簇的头发。
金朝瞄了眼,勾了勾唇,把沈满棠的画作往回推道:“好好上课,下课再画。”
沈满棠不服气,反手画了个冬瓜,还在旁边幼稚地写上“矮冬瓜金元宝”六个大字。这样还不解气,他又在另一边画了只长脚鹭鸶,并在底下标注道:大高个沈满棠。
金朝很是头疼,沈满棠的学习习惯他纠正了这么久,好不容易有点成效了,玩了一学期后又打回原形了。
有时他俩闹出的动静大了就会引来常遇青的注意,但他仿佛一夜间换了个人,对他们的嬉闹无动于衷,总是面无表情地瞟一眼,又冷冷地转回去。
这些人里,恐怕只有汪缘觉和常安是真心期待着每周日的到来。常安总是早早地来到沈家,在书架上挑来一本书后便坐到书房的角落里安静地读着,仿佛真的只是来看书一般。她和汪缘觉很少对话,只是在讲课的间隙和在某些不经意间交换眼神。两人心照不宣地维系着微妙而默契的交流方式,享受着彼此相伴的时空。
常安最喜清静,可每周到沈家陪三个孩子上完课后却都是欢欣雀跃的。如果常家公婆对女儿多几分关心,恐怕就能更早地发现这段地下恋情,从而阻止一场悲剧的发生。
可惜的是,就连常遇青都没察觉出姐姐有什么异常。他满心想着自己这回再也不要热脸贴沈满棠的冷屁股了,他要冷脸写作业,做个忧郁沉稳的美男子。
然而他对常安的忽视,总有另一个人能替他弥补,那个人就是除了学习什么都爱的沈满棠。他密切关注着常安与汪缘觉的一举一动,大眼睛总是在二人之间滴溜溜地转。
可据他观察,常姐姐和汪先生居然几乎不互动!可这却愁坏了沈满棠这个闲事公。
“常姐姐为什么都不和汪先生说话了?他们是不好了吗?”晚上沈满棠抓着金朝,忧心忡忡地问道。他整日里叽叽喳喳的,很难理解怎么会有人碰到喜欢的人还这么寡言少语的。
“你长大就懂了。”金朝没法和沈满棠解释什么叫“只要见着那个人,哪怕没说上话都是开心的”,只能一遍遍地敷衍他。
“又装成熟。”沈满棠哼了哼,“你一个没老婆的懂什么?”
“至少比你懂得多。谁和你似的,一会儿和人天下第一好,一会儿又要绝交的,幼稚鬼。”金朝嘴上调侃着,手上的活倒是没停。
眨眼间都五月了,天气渐渐转热起来。沈满棠天天在学堂里疯跑,动不动就出一身的汗,背后还起了骇人的红疹,每次一挠便红成一片。金朝只好去广生行给他买了盒爽身粉,每晚擦完雪花膏后还要给他扑粉。
“抬胳膊、抬头、转过去。”金朝拿起粉扑,给沈满棠全身都厚厚地扑上祛痱粉。粉取多了,四周便弥漫起白蒙蒙的烟雾。
沈满棠抓着空气中消散开的祛痱粉,可惜道:“你给我扑太多了,元宝,你自己也扑点吧。”
“我不用,本来就是买给你的。”一盒痱子粉要八角,给他用了可惜。
“你雪花膏也不涂,痱子粉也不擦。你都不想像我一样香香的吗?”沈满棠抬起胳膊凑到金朝面前道,“你闻闻,我好香啊。”
金朝嗅了一口,爽身粉在薄荷味中夹杂着些许草木芳香,仔细一闻还混着雪花膏特有的栀子花香,这样清新的味道在燥热的夏夜里确实沁人心脾。他很给面子地评价道:“嗯,很香。”
“你再摸摸看,我还滑溜溜的!”沈满棠又献宝似的牵起金朝的手在自己手臂上移动,企图让他也喜欢上“擦脂抹粉”。
金朝点点头,不解风情道:“是滑,和我田里抓的泥鳅似的。”
沈满棠甩开他的手,气鼓鼓地卷走被子滚到床的另一侧去了。难怪金朝找不着老婆,就他这张嘴,哪个姑娘肯要他。
五月五日,是赵丰年和丁香大婚的日子。沈沧作为证婚人和介绍人,自然会携家眷参加婚礼。他没叫汪缘觉,自己开车载着他们前往婚礼举办地——位于四马路路口的新利查番菜社。
沈满棠拨弄着小领结,有些可惜地和金朝耳语道:“要是祖母也能来就好了,她要是没生病,肯定会想看丁香姐姐嫁人的。”
金朝伸手捏住沈满棠的嘴,强行让他静音,看他扁着嘴像小鸭子一般发出“呱呱”声,又笑着把手松开。好在沈沧和傅君佩应当没有听到沈满棠的话,只当他俩是在闹着玩。
到了餐厅,沈满棠一眼便看到身着西式婚纱的丁香,眼睛都直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参加婚礼,第一次见到话本里说的新娘子。平日里看惯了丁香不施粉黛的朴素模样,结果她今日这么一打扮竟也让人眼前一亮。
金朝无语地在沈满棠面前挥了挥,挡住他那直勾勾的眼神:“回神了,口水都要掉地上了。”
沈满棠象征性地把头往金朝那偏了偏,眼神却还定在原地舍不得转过来。他羡慕地说道:“元宝,新娘子好漂亮啊,我也好想结婚!”
金朝无言以对,强行把他的头转了过来,教训道:“你小小年纪,脑袋里装的都是些什么?”
沈满棠托着腮,遗憾地叹气道:“我都娶不着老婆了,想想还不行吗?”
金朝看着因为托腮而溢出一团肉来的沈满棠,不由自主地笑了。沈满棠这张脸,哪怕再玩物丧志,都有不少名媛闺秀甘愿嫁给他,何愁找不着老婆。他只能欺负小孩子没有审美,趁早断绝他在男女情事上沉沦的可能性。
这场婚礼来的人很少,下人里只有和丁香要好的几个丫鬟来了,赵丰年那边也只邀请了他的父母和舅舅一家出席婚礼。
赵丰年远远看见饭店对面的路口出现了他父母的身影,便急忙跑出去迎接他们。
“阿妈,阿爸,你们怎么才到啊?舅舅舅母呢?”赵丰年搀扶着赵父赵母的手,想要搀扶他们过马路。
“喊他们来做什么,你还嫌不够丢人吗?”赵父抄起拐杖朝赵丰年的小腿砸去,又因为过于激动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赵丰年脚步顿了顿,转头询问母亲:“怎么了?”
赵母面露难色,犹豫片刻后还是和赵丰年坦白了:“你阿爸托人打听了,说新妇是下人,还是个日本人啊?你信里什么也没写,就说自己要结婚了,我们也是怕你被骗,才让舅外爷家的外甥到上海来问问。丰年啊,你现在都当银行老板了,怎么还娶这么个媳妇?你这不是给自个儿找个拖累吗?”
赵父气急败坏道:“我们拼死拼活供你读书,就想你有出息了后娶个城里媳妇安家立业。结果你就给我找了这么个不三不四的女的,你这是要把自己毁了啊!”
赵父的拐杖都要把地砖戳烂了,咒骂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赵丰年连忙低呵道:“够了!我没本事,当不了你们的好儿子,更不是什么银行老板。这媳妇是我老板硬塞的,他人就在里头,你们有本事和他闹去。谁他妈想娶这娘们!”赵丰年已然火冒三丈却又不得不压低音量,太阳穴上的青筋像藤蔓一般凸起。
“这女娃娃是你老板介绍的?”赵母一惊,嘀咕道,“老板介绍的姻亲可不能退啊,退了你以后还怎么在银行待下去?”
赵父权衡利弊后也逐渐冷静下来,拍板道:“都到这时候了,这婚不想结你也得结。快进去吧,别站门口让人看笑话了。”
沈沧早就注意到这一家子在外头的争执。赵家夫妇从穿着到神色,都不像是来庆贺儿子大婚的。他默不作声地移了一步,将丁香的视线挡住,对她说道:“丁香,你能找到相知相伴的爱人,我真心替你高兴。在日本那几年我岁数不大,语言也不通,多亏了有你照顾。在我心里,你和我妹妹是一样的。”
丁香看着沈沧真诚又亲和的神情,总有种不真实感,像是见到了曾经那个少年郎。如果沈沧没有变,该有多好。
她抽动嘴角,扯出一抹笑来,一滴泪从眼眶中溢出,顺着脸颊滑落到下巴。沈沧伸手,轻轻帮她拭去泪痕,安慰道:“大喜的日子不能哭,哭了就不漂亮了。”
“嗯。”丁香吸了吸鼻子,猛点着头,眼泪却涌得更凶了。直至今日,她对沈沧那卑微又扭曲的爱恋终于要走向结束了。
沈沧拿出手帕,笑着递给她道:“仪式都还没开始你就哭,等会还得了。这样吧,我送你一个新婚礼物——结婚后你就不用回去伺候老太太了。当初你愿意来沈家帮我,我很是感激,如今你结婚了,我也不该扣着你。赵丰年的工钱够你衣食无忧一辈子了。如果你闲不下来,我也可以帮你联系些轻松的工作,或者推荐你去女子学院进修。”
“二爷,就算结婚了,我也还是沈家的人。您别赶我走好吗?我只想要侍奉好老太太,让您没有后顾之忧。”丁香心口不一地婉拒道。她根本没有擅自出局的权力,在沈沧和傅君佩死前,她和赵丰年一个都走不了。
怀着对沈沧说不清道不明的爱恨,她被他牵着手交给了赵丰年。隔着热泪,她在心中最后一次与那个俊朗少年告别:“这些年来多谢二爷照拂,以后我和丰年会好好过的。”
沈沧拍拍两位新人交握的手,叮嘱赵丰年道:“从今天起,丁香就是我义妹了,你若日后让她受了委屈,我一定第一时间找你算账。”
台上的新娘霎然间泪如雨下,泣不成声。台下的宾客里也有一个在悄悄抹泪。金朝瞥了他一眼,将手帕递了上去。
“又不是你结婚,哭什么?”
“多感人啊!你看了都没感觉的吗?”沈满棠捏着手帕抽泣道,看起来就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别哭了,炸猪排都要凉了,你不是喜欢吃这个吗?快吃吧。”金朝叉了一块炸得金黄的猪排,直接塞到沈满棠嘴里。
沈满棠费力地嚼着大块的猪排,擦着眼泪控诉道:“你这个冷血,没有感情的家伙。”
“罗宋汤喝吗?凉了就不好喝了。”金朝像是没听见沈满棠的话一般,又舀起一勺汤,用手接着递到沈满棠嘴边。
沈满棠晃晃头,避开调羹呛声道:“你就是长到天上去都找不到老婆。”
金朝无奈地放下调羹,由着他去。沈满棠情感丰富到怕是两只猴结婚他都会感动不已。
仪式结束后,新人休整片刻便来给众人敬酒。刚刚在餐厅外还疾言厉色的赵家父母此刻喜笑颜开,满面光彩,拉着丁香的手不肯放。
赵母乐呵呵道:“我们家丰年真是三生有幸才能娶到行长的义妹。这次我和你阿爸来的匆忙,怕路上不安全,就没把传家金镯带上。等小香你过年来我们家,我把那些金首饰都给你。”
丁香没说什么,只是浅浅一笑,回握了下赵母的手。老两口千里迢迢来参加儿子婚礼,却没给儿媳带见面礼,这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要不是沈沧在婚礼上突然认她做义妹,恐怕她今后都不会见到二老一个笑脸。
沈沧……我已经在恨你的路上走了太久了,求你别再间歇性地施舍我了。丁香骤然紧捏婚书,绝望地自嘲着。
婚书上与赵丰年并排的是她的本名——佐藤香,一个她已经许久没再听过的名字。当初还在日本和沈沧学汉字时,她便求着沈沧给她起个中文名。沈沧大笔一挥,随意写下“丁香”二字。她大喜过望,原来自己在沈沧眼里是像丁香花一般的女子。
直到多年后进了沈家她才知道,这里还有一株株芦荟、凤仙、月季、杜鹃……
这次就别再自作多情了吧。她摇摇头,将过往甩到脑后,扯起嘴角亲热地挽住赵丰年的手臂。这才是她今后的依靠。
一整场婚礼下来都像被夺舍了一般失神痛哭的“妻子”,现在突然恢复正常,饶是赵丰年这个无神论者也觉得有些背脊发凉。整场婚礼里沈沧出尽了风头,又是证婚,又是认义妹,搞得他一个新郎毫无存在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和丁香才是一对。
作者有话说
沈满棠参加婚礼:漂亮的新娘子(′▽`)感人的画面(-)
金朝参加婚礼:猪排凉了就不好吃了(_;
第36章 陶园昌
回家的路上,车子被看热闹的人群堵得寸步难行。马路最前方闹哄哄的,好像是有一群人在路口聚众抗议。
沈沧立马反应过来,看来昨日北京游行的风已经刮来上海了。
四月三十日,美英法意四国在巴黎和会上将德国在山东的全部特权转交给了日本,并要求北洋政府在《协约国和参战各国对德和约》上签字。此消息一传回国内便引起了多所高校学生的不满,并于昨日在北京举行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
沈沧只能调转车头绕了远路,花了比平常一倍多的时间才回到沈家公园。
本来过年那会儿他对常胜的军火提议还有些兴趣,幸好有汪缘觉在,及时阻拦他道:“二爷,近来巴黎和会上,日方关于山东问题提出的强盗诉求已经激怒了许多国人,而日本又一向靠扶持皖系来扩大他们在我国的势力范围。我们与皖系合作,难保不会祸及自身。所以依我看,这浑水还是不趟为妙。”
让一个生意人放着一块到手的肥肉不啃,这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何况沈沧做生意向来激流勇进,从来没有畏首畏尾过。在他看来只有沈泓那种废物才会在面对机会时瞻前顾后、慎之又慎,白白错失良机。
可傅君佩听后也在劝他,劝得还怪不诚心的,才说了两句便生起气来,责骂沈沧不守信用,才答应过她不碰军火,转头就不做数了。沈沧觉得自己一定是太欠虐了,才会觉得傅君佩骂他才是在关心他,心里美得不行。
时隔三个月后,汪缘觉预想的最坏结果出现了,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没能要回被德强占的山东半岛主权。作为战胜国之一,却沦为了被宰割的对象。
今早新申报发出号外,刊载了昨日的示威活动。三千多名学生们高喊着“外争主权,内惩国贼”“废除二十一条”“抵制日货”的口号,其中有三十余人被军警逮捕。
接下来的局势可想而知,被皖系控制的北京亲日政府一定会成为众矢之。沈沧庆幸自己误打误撞挖来了汪缘觉这个得力助手,也暗喜有傅君佩这样的贤内助在身旁提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