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没有向休利特追问他是怎么得出的这一结论,她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一年,隐约明白在这家酒馆里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难言的过去。在这些人之中,莉娜的秘密可能比别人还要更多。
他们说完了话,爱丽丝恍恍惚惚地从厨房里出来,只觉前途一片渺茫。
住处没了,工作也没了,她该要怎么办?她还能做些什么?
爱丽丝这时候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确实是个小孩子。当遇到这样的难事时,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谈话谈完了,收拾了东西准备开门。爱丽丝抬起眼睛去看莉娜,只见莉娜一点不笑,爱丽丝还从来没见过她这个样子。莉娜与休利特之间的关系很难形容,爱丽丝相信他们是知己。
“莉娜,酒馆没了,你以后怎么办?”
莉娜摇摇头,不说话,
虽说酒馆快要关门了,今天还是要开业。休利特计划着要在这一个月内把地窖里储藏的酒全部卖光,在酒馆门口打出了限时优惠的广告。女侍们也都打起精神来,决意要在这最后的一段时间内尽量多赚一点小费,好能想法子熬过之后找不到工作的日子。
开门没多久,不死罗姆就到了。
按说他这么一个佣兵,不该长期驻留在这么一座没有战乱的城市。爱丽丝原本以为他是被莉娜迷住了,但仔细观察,他对莉娜的追求似乎又没有那么猛烈。或许他只是想要在下一次以命相拼之前,找个地方稍微休憩,和酒馆女侍调调情。无论如何,他一向都是女侍们最喜欢的那种客人:相貌英俊,不惹麻烦,给小费的时候出手大方。因此,当他来到这里,她们全都聚拢到他的周围。
前两天,爱丽丝没特意往不死罗姆那边凑,她不好意思。
如今她也只能相信那位神明的预言,相信眼前这个佣兵的命运与她有所牵连,与他同行,可以让她安全地长大到十七岁。到了那时候,她就成年了,有足够的力量去生活,也有足够的智力下决心,到底是否要成为未来之神的信徒,或者干脆全靠自己走完余下的人生。
她来到罗姆的面前,再一次地向他提出请求:
“请收我做弟子,教我学剑。”
不死罗姆没想到爱丽丝会再一次提出这样的请求,不免转过头,很认真地看她。上回她提起的时候那么轻易放弃,让他错估了她的决心。这女孩子的眼睛很亮,身形很灵巧,从罗姆的眼光来看,她应当挺适合学剑。不过他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收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做徒弟,想也知道会有很多麻烦,他可绝对不能答应。
他刚要张口拒绝,莉娜却先开了口:
“请答应她吧。”莉娜对他说,“酒馆最近要关门,这孩子很快就要无处可去了。”
这下可让罗姆为难了,他喜欢莉娜,不愿意直接拒绝她的请求。可要让他收一个年幼的女孩做学徒……这事实在是麻烦极了。他想了想,对爱丽丝说道:
“看在莉娜的份上,要我收徒,倒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不过我是个有名的佣兵,想要做我学徒的人不知有多少。我可以同意收下你,但学费可是一点也不能少的。”
爱丽丝听见他松口,不免喜出望外:
“这是当然,只要您能收下我就好。”
罗姆决定要说一个她绝对付不起的数字,以便打消她那不切实际的幻想,但这数字又不能过于离谱,以免让她们看出他是在故意刁难。他想一想,说出了那个数目:
“两枚金币。”
在没接到什么任务的情况下,两个金币大概是罗姆半年的收入,即使对于像罗姆这样有名的佣兵来说,这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小笔钱。以他的名声来说,收两枚金币作为拜师的佣金,称得上合理,甚至可以说是很便宜了。不过罗姆可以笃定,眼前这小女孩拿不出这么多钱。
没想到爱丽丝的眼睛却一下子亮起来。
上午她到房东太太那里去的时候,曾经拿了一枚金币放在口袋里,这会儿她还没来得及把它拿出去。这时候她把那枚亮晶晶的金币掏出来,放在了罗姆的手掌心里:
“这是定金,剩下的一半等您开始教我的时候再付。”
罗姆吃惊地看着手掌心里的金币,条件反射地拿起来放进嘴里一咬。
没错,是真的。
作为一个佣兵,罗姆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绝对不能放过已经放在手掌心里的钱。
他把钱塞进自己的口袋,又看了爱丽丝一眼:
“以后你要是反悔了,我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
爱丽丝点点头:
“我知道。”
罗姆不打算问爱丽丝这钱是哪来的,钱就是钱,永远没有固定的主人,哪怕这钱是她偷来的,也跟他没有关系。不过他既然收下了这枚金币,也就意味着他当真要收下一个女徒弟了。
“有些话我要提前说好。”罗姆说,“我是个佣兵,居无定所,经常要去打仗,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你做了我的学徒,也要跟着我东奔西跑。”
对这一点,爱丽丝早有觉悟:
“没关系,我可以和你一起做佣兵去打仗。”
他看了她一眼:
“虽然做佣兵没有任何门槛,但是佣兵工会不要女人,没有人会雇佣女人当佣兵。”
爱丽丝沉着应对:
“我想若是‘不死罗姆’的学徒,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去特意检查他的性别。”
爱丽丝这话说得没错,罗姆听了,多少也有点得意:
“这倒是真的。我在佣兵公会之中,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最近公会的人也常建议我收个学徒,只要你跟着我,应当没有人会怀疑你的身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看向爱丽丝。他发现这孩子聪明得紧,挺讨人喜欢。况且说起来,在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总是比男人更可靠一点,等他年纪再大些,体力和集中力都会下降,到了战场上,也确实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徒弟在身旁辅助。这样想来,现下他收下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徒弟,或许并不一定是坏事。
想到这里,这个大兵的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走,我带你去换个打扮。”
作者有话要说:
爱丽丝要打扮成男孩子了,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等她成年就换回女装。搓手手~~
成为佣兵之后,离成为女骑士就又近了一步啦。
第14章 chapter 14
爱丽丝就这么跟着佣兵罗姆走了。
她先回了一趟家,带走了自己的全部积蓄。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既不值钱也不好拿,罗姆认为没必要带走,因此她只拿走了一张毯子。
在爱丽丝收拾东西的时候,房东太太家的格丽齐一直站在街上看着她,就是看着,一句话也没有说。爱丽丝想,她看见自己和罗姆这样一个年长的佣兵一起离开,一定会认为她确实是做出了什么不要脸的事。不过爱丽丝就要离开这里,她们怎么想,她已经不在乎了。
爱丽丝没有和格丽齐道别,也不想和暗河街上的任何一个人道别。如果是以前,走之前她大概会很想念伯克。不过在出了那样的事之后,她已经无意再与他见面。虽然她知道那或许只是无心之失,爱丽丝却很难再原谅他。
离开了暗河街,罗姆带着爱丽丝去剪了头发,还给她换上一套男人的衣服。爱丽丝经过这么一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个身材纤细的少年。虽然面容多少显得有点过于清秀,有几分雌雄莫辨的感觉,倒也不至于被人一眼识破性别。
罗姆对她很满意,他拍了拍新学徒的肩膀:
“走吧,趁着太阳还没完全落下,我们去铁匠铺,给你挑一柄剑。”
一柄剑!爱丽丝听罗姆这样说的时候,心里涌起奇妙的感觉。她意识到自己距离那个被人们认为只能靠信奉弗格娜获得未来的女孩子已经越来越远。未来世界充满了未知,也让人充满期待。
在前往铁匠铺的途中,他们路过圣殿的门前。爱丽丝忍不住抬起头,看向殿堂旁边供圣职者和圣殿学徒们居住的高楼。
楼上的那些窗子里,哪一扇属于埃蒂安大人?此次跟随着罗姆离去,再回来不知会是什么时候,爱丽丝意识到自己此生或许再没有机会与埃蒂安大人相见。如果她还能回得来,爱丽丝希望她能把他给她的金币还回去。她原本向埃蒂安大人承诺,不会跟佣兵一起离开,没想到最后到底还是食言了。
爱丽丝对此多少有些歉疚,但她也意识到,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推动着她往这个方向前进。她个人的力量如此渺小,无法对抗这种天启,恐怕埃蒂安大人对此也无能为力吧。
与此同时,埃蒂安正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忙着给城中的贵族夫人和小姐们写回信。他到这里来已有一年光景,城中贵族小姐们对他的热情始终未曾消退,仍是不断地送来鲜花和礼品,迫使他不得不回信答谢。这些没完没了的俗务如此恼人,即使是像他这样个性温柔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些不耐烦。但主祭大人曾多次提醒他,绝对不能慢待了城中的贵族小姐们,对像他这样的一个少年人来说,要想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副主祭,她们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埃蒂安抬起头,活动了一下酸痛的脖子,站起身他走到窗前。恰好看见一个佣兵带着个十几岁的红发少年,匆匆从下面的街道经过。
那少年的红发让他想起爱丽丝。不知为何,那可怜女孩的影子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与曾经年少的自己重叠。
除了同为私生子这一点以外,埃蒂安并不认为自己和那女孩有任何的相似之处。他虽然没有父母疼爱,却有一位高贵的夫人做自己的保护人。她对他极为亲切,就连对待自己亲生的孩子也没有那么用心,从未让他受过半点委屈。他的父亲虽然未能给予他一个姓氏,却早早就为他安排好了未来,将他送进圣殿,成为一名圣职者。
圣职者本来就要抛弃凡俗的姓氏,加入圣殿之后,没人知道他的出身与旁人不同。等他在波兹塔的圣殿里度过几年,再以波兹塔副主祭的身份回到王都,人们只会知道他是出身贵族的圣职者,不会有人对他的身份产生任何疑问。
这计划本身完美无缺,但埃蒂安自己却不能不介怀。尽管他的父亲将一切都安排妥帖,却从未在他面前现身。埃蒂安小的时候,曾向他的保护人询问过许多次,那位夫人对他父亲的身份始终缄默不言,不肯透露一丝一毫。
但他自己猜了出来。
这问题的答案并没有那么难猜,当他到了十二岁,他的保护人第一次带他去广场参加光明节的活动时,他就恍然大悟:他的父亲是那个站在万人之上、有着耀眼金发的男人,他的头发在日光之下闪耀着光芒,好像光明神降临人间。
他的保护人从他的眼神里明白了他的所想,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不允许他跑到那人的脚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人在庆祝活动结束后转身离去,甚至没有往他的方向多看一眼。
等他的年纪再大一点,埃蒂安就明白自己大概没什么可抱怨的。即使他是那男人的合法子嗣,他大概也不会得到比圣殿更好的归处。但他始终心怀怨怼,因为那人从未到这里看望过他,即使在广场的仪式上也不曾向他投下一瞥。
他心怀着这种怨怼来到波兹塔,或许就是这种怨怼,让他格外同情那红发的少女。不过他的同情仅此而已,不会再给得更多了。
爱丽丝对此全不知情,她已经跟随罗姆到达了铁匠铺。波兹塔城并不以铸造技术闻名,这里的铁匠铺没有什么特别像样的武器出售,罗姆从一大堆破铜烂铁之中给她挑了一柄轻巧的细剑。
爱丽丝看看手里的细剑,又看看罗姆背上背着的巨剑,多少有点不满意:
“我以为你会给我买你带的这一种。”
罗姆嗤笑一声:
“你这小家伙胃口还不小,要用巨剑,等你能拿得动的时候再说吧。”
爱丽丝把细剑佩在腰间,跟着罗姆前往专门提供给佣兵们住宿的旅店。
离旅店越近,跟罗姆打招呼的人就越多,这里所有的人好像都认识他。那些年长一些的似乎跟他格外熟,远远地看见他,就开始开玩笑:
“嘿,罗姆!你怎么带了个小孩回来,是你的私生子吧?”
“别胡说,是我收的徒弟。”
有些年轻佣兵眼馋地看着他们:
“你要收学徒怎么不先问问我?我也想做不死罗姆的徒弟啊。”
“现在问你也不晚。”罗姆说,“学费两枚金币,你出得起吗?”
“出不起出不起,算了算了。”
爱丽丝发觉,当罗姆说出拜师的学费是两枚金币时,那些年轻佣兵看她的眼神都变了,从戏谑变成了敬畏。爱丽丝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是因为她付出了这些佣兵都出不起的费用。爱丽丝还从来没被人用这样的眼神看过,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更何况这也不是她自己的钱,而是埃蒂安大人给她的。这着实让人难为情。
她低着头跟在罗姆后面进了他的房间,罗姆在这家旅店住着的是一间宽敞的套房,足够他和爱丽丝两个人住而不会显得不方便。爱丽丝虽说从没踏进过旅馆的大门,隐约也能意识到这样的房间并不是标配:
“这房间一定很贵吧?”
罗姆摇摇头:
“我也算是佣兵中的名人,我住过的房间,老板之后可以用两倍的价格租出去。所以他只收了我一般的费用,并不算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