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院救世日常[快穿]完本[异能强强]—— BY:江为竭

作者:江为竭  录入:09-14

他的神经在一次次挥拳中麻木,在炽热的灯光下,把他的对手打到牙齿碎裂,肋骨尽断,跪在地上吐出的口水沾血,如丧家之犬般求饶。周围看不清面庞的人发出狂热的叫好声,裁判举起他的手,汗水从手臂一路顺着背部漂亮的古铜色肌肉流下,绿色钞票自天空旋转着洒下,永无止境,一时让他忘了这一身战斗天赋,本该是用来保护他人的。
暴力和酒精一样,是会让人成瘾的。
好像只要醉得酩酊,就能追回往昔的一切岁月,好像只要更加有力地挥拳,就能弥补回无解的所有遗憾。
烟草一卷打火机点燃,吞云吐雾,不似人间。
他梦见女人温柔拉着他的手,指着面前沉睡的夏一南,笑说:“黎朔,要是一南还能醒过来,你要保护好他。我……还有那些朋友们如果不在了,只有你们,能证明我们的存在了。”
可再醒来后,他又什么都记不得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接触夏一南那日,黎朔和乔遥遥一般沾染上了尤格索托斯纯粹的力量,他的容貌在数年的时光里没有半分变化。
和夏一南不同,黎朔对这种能量的相性并不好,不然异能不至于不强。
即使是沾染了一点能量,偶尔他也能看见手上的血管狰狞地突起、跳动,他隐约记得,再发展下去会变成曾被实验者成为“感染者”的存在。
这就是一直悬在他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何时会坠下。
发作时他总是独自待着,偶尔被人撞见,他们也只以为他毒瘾或者疾病发作,急匆匆地避开。
而容貌的不变让他不得不频繁地转移阵地,去往世界各地,可这又成了他最有力的保障。
毕竟时间是他们这个种族,最深重的桎梏。
若是真的不老不死,想要什么不都是手到擒来?
邪念和颓废也不是没有来过,偶尔他叼着烟,看楼下行过的芸芸众生,不无恶劣地想这些人比他晚来世间也要早离开。
他有足够的力量和智慧和天赋,只要放弃追寻,在任何一个地方好好混下来,等个百年后看谁敢私自妄议,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这能量同样带来了躁动和嗜血欲。在最初的时候,这些欲望像蚁群,在血管里细小地爬动,教唆着他去摧毁一切。
每当这时,黎朔便想起夏一南。他只沾染这点能量,尚且如此,那夏一南现在又如何了?
这么一想,他其他什么就又抛下了。
毕竟那人曾经笑着告诉他,让他以后,当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于是即使在最黑暗的时刻,他都小心翼翼地守着最后的原则。有些东西只要越过,就不能回头了,他不想去碰。
后来他终于学会如何和内心的暴躁共处,在一日日的旅途里,在漫长岁月的流逝中,他反而渐渐变得平和,回归了最初的心态。
夜晚每一个人归家,黎朔也同样走在回去的路上,顺着河道往西。他穿着灰色的风衣,那时是一月,天气有些寒凉,他的处所里没有燃起的灯火,一片死寂。
他回去开了灯,把风衣挂好,给自己冲了一杯热茶,想着在遥远的岁月尽头,还有人在等他。
旅途也不知过了多少年,有天他终于循着踪迹,来到了一片辽阔的荒原。
这里只生长着杂乱的野草。他的靴子磨破了,他又用布条缠了几圈,走向荒原深处。
目的地出乎意料地远,他身上带着的水和食物不够,最后几天完全是凭借意志力在前行。终于在一个午后,他看见远处有几户农家,养了些不停用尾巴赶苍蝇的牛。
但真正吸引他的,已经不是住家。
他看见一团富含生命力的巨大火焰,从天而降,犹如一个小小的星球压向地面。地上有古老的图腾在闪烁,火焰在瞬间围绕着图腾的纹路燃烧,把他围困在其中。炽热让整个天地都在燃烧,成为熔炉。
有生以来第一次,黎朔直视了神明。
尽管黎雅信布置开的力场把它的本体排除在外,可光是一个分身,就足以作为力量的传导者。
疯狂充斥了他的大脑,把理智都灼烧起来,整个世界被诡异的眼睛覆盖。他已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忘了一切,却固执地向天空伸出了双手。
炽烈的火炎从克图格亚的身上流出,缠绕在他手边。
奇迹般,他听到了淡淡的歌声。
周辰翊和白秋多年的调查是对的,这确实是一位亲人的存在。
只是它就要死了,在不知迈过了多少岁月后,即将飘散在穹宇中。在最后的时光里,它终于决意莅临地球,找到它的这位追寻者。
所以没有全知全能,也没有无尽的生命,所有的东西和仍在膨胀的宇宙一样,注定会走向灭亡。只是它们的一次小小的能量波动间,地上已过百年。
和夏一南继承了尤格索托斯般,他即将成为新的克图格亚。
可毕竟生而为人,实力再怎么厉害,思维的局限性就摆在那里。何况他并不天赋凛然,光是完全接受这种力量,就差点死去。
如果说夏一南有能力达到高等存在的力量,那他将一辈子止步在最后的门栏前,没有被所谓的命运所眷顾。
可那又有什么所谓呢?
再度清醒过来后,黎朔孤身一人躺在荒野里。
他看见头顶群星闪耀。他伸出手,还微弱的火流缠绕在指间,带来温暖。他笑了,终于不再需要借助外骨骼来激发异能。
在这之后,他常常能听到窃窃私语,只要凝神,就能看见空中飘散的白光。
白光连接着每一人,很久以后,他才知道那些是灵魂的力量。
繁盛之地的歌声是悠扬的,犹如传说中天使从云端吹响金色的号角,竖琴拨动。而战乱之地的声音则躁动不安,如一头随时可以挣脱牢笼的野兽,黎朔能清晰听见它的喘息与压抑在喉咙间的咆哮。
这些声音让他坐立不安,就感觉像是整个时代都在向他呼唤,而他却做不了任何事情。
又过了很久,他对这力量的掌控日渐成熟,异能也随之强大起来。终于在某日,他透过漫长的时间轴,看到了分外明亮的灵魂。
于这一刻,黎朔终于明白记忆里的那些人,要让他来寻找克图格亚。
那些明亮的灵魂没有聚集在一起,分别散在百年的岁月里,却都是同一个。光是看着那光芒,黎朔就感觉眼中温热了。
他在虚空中伸手,努力朝离他最近的时间点奔去,那在过去的时间轴上。终于他指间触及到了白光,那光芒微微瑟缩了一下,就又带着欢欣雀跃的耀眼光芒,和他的手轻轻触碰。
眼前无数的岁月飞闪而过,群星和烈焰都围在他的身边,携着他义无反顾地奔向目的地。
他将彼此的意识和灵魂牢牢绑定,从此不论是如何的穿梭时空,都和夏一南再也分不开。
和夏一南的不同存在不同,他是每进入一个时空,灵魂便与时间相结合,产生一个全新的身份,所言所行都和他本人无差。
就像是强行植入程序的病毒,牢牢把自己扎根其中,叫人分不清区别。也只有这样,他才能一直陪在夏一南身边。
群星和烈焰都消失了,眼前陷入一片黑暗,黎朔再睁开眼时看见了罗岛。
此时是1980年,夏一南刚在白墙医院住下,天天望着海面上那熟悉的灯塔。
灯塔还未被损坏,罗岛也还未沉没,阳光明媚。
黎朔并不对夏一南的记忆丢失感到奇怪,如果他还记得自己,早就该回来了。
夏一南和与他分别的时候不同了,眼神里明显沉淀多了许多东西,也更惯于伪装出温和的模样。黎朔知道,在他身上肯定发生了同样多的事情。
黎朔终究没有问出口,即使是在后来他们一同搭着地铁,看头顶的扶手摇摇晃晃时。
在希尔德的古堡里共舞,他能开口说出直白的追求话语,表达爱意,却不敢问那人的过去。他也没在车站内告别夏一南,独自前往平城市北方时问出口。
他同样在前往阿卡迪亚时沉默,就连夏一南在那个雨夜扯着他领带,以微湿的眼睛向他告白,他也只是眼角湿润,没忍住回抱了一下,然后松开手说对不起,我拒绝。
后来就是厄港的蔚蓝天际,狗蛋举着风车从楼上跑下来,灿烂阳光都自阶梯上流淌而下。
他们去废弃的游乐场,去海上钓鱼,快艇溅起白色的水痕,海鸟与他们同行。一切都美好得不像话,天光慵懒,这样的日子要是能成永恒就好。
黎朔知道这不可能。
从接受克图格亚的力量开始,所有的岁月都是他偷来的。
并不相性的能量在体内燃烧,随着时间的推移,带来了灼烧的剧痛。那是直接施加在灵魂上的痛楚,每次发作都像是要把他撕成两半。
他确实如夏一南所期待的一样,成为了一个很好的人,并以这真诚重新打动了夏一南,让他远离了冷漠与嗜血。
夏一南愿意实现他的期待,而黎朔的期待早在多年前的灯塔里定下了。
曾有人那么认真地拜托他,要拯救这个世界。
而最后的话语,依然沉默在一个雨夜。
哈斯塔自海面上行来,他让夏一南赶快走,自己孤身一人的火焰把雨夜都点亮,到死都被夏一南想起,到死都没问出一句——
“好久不见,这么多年,你过得怎样啊?”
故事终结于此。
这就是全部了。
……
“这就是故事的全部了。”夏一南说。
这回调度员的声音,隔了挺久才传过来:“这个结局真的是……”
“很不好,对么?”夏一南笑了笑,“不像什么童话故事里,所有事情都能走向完美的。但是这个故事虽然完了,还是有一个主角怎么都不满意啊,所以就强行去续写了一回。”
“续写?这个故事还有后续?”
“对,”夏一南望向远处的星空,“就是他一直追逐的那个人,后来变得很强大很强大了。他确实如灯塔里的人所期待的一般,掌控了时间的力量,挣脱了种族的桎梏。”
他抱有期待问道:“你真的,一点都没有想起什么吗?”
调度员的声音有些困惑:“没有……但怎么说,”他仍然是笑了一下,“还是那句话,感觉其中一个主角和我挺像的。听你讲述,就好像我自己真的经历过那么多一样。”
“那你真的相信缘分么,”夏一南问,“真的相信有这么相近的存在吗。每个人、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曾经也觉得那些人不是我,可实在太巧合了。怎么会有人恰好能做出你想做的事情,说出你想说的话呢?”
不知不觉,故事里的“他”已经变成了“我”。
调度员却像是沉浸在了故事里,没注意到这细节,继续说道:“或许吧……那接下来呢,故事是怎么续写的?”
“后来我去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不同的人,在每一次的穿越里都进一步理解了这力量。”夏一南说,“我的记忆能持续的时间很短暂,因为再怎么改变,头脑的极限都无法突破。每一刻其实都有不同世界的知识,在进入大脑,被同时处理。”
“遗忘其实是一种保护机制,一旦超过这个上限,我就会开始忘记过去的事情。这个区间大概是四十到五十年,我怕自己会忘了他,想方设法要留下更多的痕迹。”
“光是记录式的日记,我都写了上百本,一遍遍重复,每天强迫自己回想。”夏一南笑了笑。
“说起来还挺傻的,我还干过把他名字刻在手上这种事情。纹身没有办法,不超过一个小时,那些色素就已经被皮肤代谢干净了。”
“只能靠我自己的异能刻上去,这样是愈合最慢的。但是一旦调用力量,几分钟又会完好无损。所以这些年我最担心的,就是在战斗时忘了一切,连痕迹都没有留下。”
“这些方法确实奏效了,我关于他的记忆持续了近百年。可之后已经撑不住了,记忆还在消退,感情也一点点淡去。”
“我看着笔记上那些事情,只想着‘哦原来发生过这样的事’,然后内心没有半点感触。”
“这个状态再持续下去,恐怕不久后,我就会判定没有继续记住这个人的必要了。这是我绝对不想看到的结局。”
“还好,”飞船驶过深空,夏一南看到身边飘过一只小型的荧光太空浮游生物,散发着美丽的光芒,不由笑了笑,“最后我成功了。”
“整个时间都在我的掌控下,我看到了过去、现在与未来……不,这样说其实不准确,因为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现在’这个概念了。不过我还是希望把在白墙医院里,作为一切的起始点,毕竟我和他的冒险,是从那里开始的啊。”
记忆就此重新鲜活起来,带着沉淀多年更加澎湃的情感。
时间轴在指间自由流动,如胶片一样飞速回放,每张面庞都清晰起来。
他想起了一切,从罗岛的灯塔,到平城市的落日,到阿卡迪亚的雨夜,到厄港的晴空。
“现在只差最后一步了,只差重新找到哈斯塔。但是在这之前,我还做了一件并不理智的事情。现在只要倾尽我所有的力量,就能短暂把他的其中一块破碎的灵魂,拼凑在一起。”
“当然灵魂这个词也不准确,更像是人死亡后的脑电波,全部飘散向了深空,夹杂着一种无人知晓的能量。我只是找到了一片为基石,以力量重塑了身躯,让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继续在这个时空里活着。”
夏一南轻轻晃着手中的咖啡杯:“现在对于我来说,也快到极限了。但只要再给我一点点时间,我就能把他带回来。”
这次调度员沉默了很久,说:“那为什么不再等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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