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金手指导致扑街的十种方式[快穿]完本[系统强强]—— BY:霜落林空

作者:霜落林空  录入:12-02


陶慕嘉被她说得脸红,使劲把林歌推到一边,林歌见他一脸不高兴,总算老实不少。

双马尾横了粉头发一眼,“就你话多。”

车子在波浪般的沙堆上行驶了将近十个小时,走了一千多公里,两个开车的人还精神抖擞,陶慕嘉已经靠着林歌睡着了。

半夜十分他们终于到达了沙暴的基地。

沙暴的基地自然没有光明城那么奢华,他们一部分在沙堆上方,一部分藏在沙堆底下,而且挖通了不少地道,算得上移动堡垒。

陶慕嘉睡了一觉清醒了不少,跟着他们走进去。

里面不像外面的沙漠那么冷清,反而十分热闹,首先过了一扇铁门,里面停着十几辆皮卡和七八辆越野,再往后看到擂台大厅,这个点还有人在擂台上挥洒汗水,底下叫好声不绝于耳。

时间太晚,阎王带着他们先去住处,说让他们先睡个好觉,明日再见首领。

睡觉的地方在沙堆下,不少杂兵都睡着上下两排大通铺,他们作为贵客,情况要好些,被带去了双人间。

阎王点着烟在路上跟他们说:“双人间都是给有老婆孩子住的,你们倒是幸运,赶上老王和他老婆撤离了,正好腾了间屋子给你们。”

说话间三人就到了,阎王开了门,随便交代几句退了出去,叫他们好生休息。

陶慕嘉按下开关,顶上挂着的吊灯滋啦两下发出暖黄色的光。

卧室还算不错,有一米五宽的双人床,还有独立的卫生间,两只枕头,一床被子,剩下些家具。

陶慕嘉身心俱疲,还是看向林歌:“你去洗澡吧?”

林歌愣愣地看着他,不是很懂其中意思。

陶慕嘉:得,我还以为他恢复了呢,结果还是这傻样。

1551:欸,人家之前那是救父心切,又不是真的想起来了。

陶慕嘉:……什么叫救父心切?

1551:就是字面意思。

被1551嘲讽了一边的陶慕嘉心情并不好。二话不说把林歌拖进浴室,扒掉衣服,拿起花洒一顿狂冲。

落汤鸡林歌一脸懵逼顺带委屈。
陶慕嘉说:“都这么大了还要爸爸帮你洗澡,真丢人。”

林歌:“……”

嘴上说着嫌弃,手上还是老老实实地帮林歌检查起来。

不过林歌一直被他护着,反而没受什么伤。反观他自己,倒是伤的不轻,膝盖和后背尤为严重,只是时间太久,已经麻木,伤口也开始愈合,没有之前那么痛了。

现在沾了热水,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陶慕嘉把花洒递给林歌让他拿好,自己忍着痛把裤子衣服脱下来,白皙的身体顿时暴露出来。

林歌的眼神暗了暗,血红的眼睛看起来有些危险。

陶慕嘉仗着林歌现在没意识,也不觉得尴尬,两个人□□相对,陶慕嘉就很认真的帮他洗澡,洗完之后再给自己从头到脚冲干净,伤口明晰起来。

两人都没带衣服,陶慕嘉寻思着只能把衣服洗了,裸着过一晚,等明天穿半干的衣服。

他把林歌赶到床上,自己回来洗衣服,洗到一般感觉旁边怪怪的,一转头就看见林歌站在他身边,手放在他的后颈上,顺着脊柱往下抚摸。

一直摸到了尾椎骨。

“……”

陶慕嘉:在那一瞬间,我有了一种恍惚的意识。

1551:啥玩意?

陶慕嘉:我觉得,我节操不保。

1551:食色性也,人之本能嘛,正常。

陶慕嘉:???别的没学会这个倒是挺快哈?

陶慕嘉害怕地往里一缩,结果被林歌搂着肩膀拽回来,一股热流从脊椎渗透,浸过水的伤口顿时一阵麻痒,但随后又像上了药一般清凉舒适,很快就不痛了。

林歌闭着眼睛,看起来有些累,他治好陶慕嘉背上的伤,又弯腰把手掌盖在陶慕嘉膝盖上方,重复之前的过程。

伤口统统消失不见,林歌也变得面色苍白,晃晃悠悠地朝后倒。陶慕嘉赶紧扶住他,把他安置在床上。

林歌闭着眼,很快就陷入浅眠。

这个时候的林歌和在商场里的林歌又有很大的差别。

陶慕嘉分明记得,在商场的时候,林歌的黑色血管高高凸起,血红的双眼看起来十分凶狠,身上肌肉纠结,身形高大。而现在,林歌又变回了长手长脚,身材适中的样子,黑色的血管也与皮肤持平。

大概这就是变种哥斯拉吧,陶慕嘉想着。

洗完衣服之后已经是凌晨两点,陶慕嘉关了灯爬上床,感受到枕边源源不断的热源。

这还是他第一次光着身子和别的男人躺在一张床上,说起来真的挺羞耻,幸好林歌什么都不知道,不然他都不知道怎样面对林歌。

把乱七八糟的想法剔除,陶慕嘉回忆起白天希望值的增加。

陶慕嘉:我今天喊了他的名字,他的希望值就增加了,是不是说,只要唤醒他的记忆,希望值就会慢慢涨回来。

1551:别问我,我不知道。

陶慕嘉:……你到底能不能有点用。

1551坚决地否认:不能。

寻找支援失败,陶慕嘉只能自己琢磨。但是要唤醒林歌的记忆,肯定要和他以前相关,陶慕嘉一个外来人员,去哪找林歌记忆相关?
如果资料不错的话,林歌全家死得只剩他一个了。

睡意来袭,陶慕嘉放弃了思考,陷入了梦境。

梦里出现了一双血红的眼睛,但是这双眼睛并不凶狠,反而带着小动物似的楚楚可怜。

这个眼神不由得让陶慕嘉想起一个人。

上个世界的远扬,在小的时候也常常用这种眼神看他。

不过他心里很清楚,这不是那个孩子。

血红的眼睛靠近了他,陶慕嘉正纳闷他要做什么,就看见他伸出了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然后像要吃掉他一样,张大了嘴巴。

陶慕嘉被吓醒的,刚逃出光明城就做噩梦,真不是个好兆头。他抓着脑袋看了下表,已经是上午十一点。
第38章 末世大逃杀
陶慕嘉看了手表,随手一放,摸到一个硬家伙,吓得他赶紧收回手,低头正对上一双血红的眼睛。

林歌本就睡得浅,被他一碰就醒了过来,现在这个场面不由得让人尴尬。

“早啊。”陶慕嘉随口打声招呼,翻身冲到衣柜把昨天晚上挂着的衣服拿下来扔给了林歌。

衣服还是半干,但现在想情形,他们只能将就。

两人穿好衣服,林歌又老老实实地跟在陶慕嘉身后,一起出去观察基地。

刚出门就碰见了阎王,阎王叼着烟坐在门口的躺椅上,一看就是在等他们出来。


“睡得可真有够久的。”阎王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走吧,去见首领。”

阎王在前面领路,通过宿舍食堂和指挥区,三人到达基地最里层的房间。

阎王一路上没停下来的嘴总算闭上了,敲了两下门,里面传来明朗的声音。
“进来。”

打开门,是个小会议厅,布置的有些简陋,一张办公桌后面是一整面墙的地图,一个中年男人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有些散漫地坐在桌后,桌前摆了七张椅子,除了他们刚来的三人,剩下的全是昨天碰见的人。

甫一进门,首领的目光就落到了林歌身上,他没有对林歌的奇特造型感到诧异,打量了半分钟左右,他才把目光转向陶慕嘉,扬起一个略显温和的笑,“欢迎来到沙暴,栾容先生。”

这个首领看起来温和,但是周身气压又很低,陶慕嘉精神力能探测到此人的情绪,觉得有些不舒服,对方跟他打招呼他也不能不回应,只好勉强笑笑,拉着林歌坐到阎王身旁。

见他们落座,首领发话。
“首先,作为沙暴的领导者,我诚挚的欢迎栾容先生以及,”他的目光转向林歌,不知道该怎么称呼。

“他叫林歌。”

“哦~,以及林先生的加入,你们可以叫我付旗,或者付老大都行,沙暴是个大家庭,不必太过拘束。”

一番客套加自我介绍之后,双方就算了解了基本信息。

“相信基本情况,王小锤已经在路上跟你们讲了,其余的我也不必多说,你们可以先休息几天,然后再选择进入哪一层,虽然本着私心希望你们加入我们的研究队伍或者兵营,但如果你们只想当普通民众我也尊重你们的意见。”

王小锤就是阎王,陶慕嘉觉得这还不如王大锤好听,至于付旗说的尊重他们意见,在陶慕嘉看来就是扯淡。

耗费一整个据点的心思把实验体弄过来,然后让他们当普通民众?简直是做梦。
陶慕嘉自然不至于傻到信他的话,只说这两天先看看,然后再做决定。

离开首领办公室,陶慕嘉带着林歌出去熟悉环境。

沙暴地下面积是地上面积的十倍,民众大概有几千人,剩下的部分是研究队伍,和军队,还有一只队伍,是特种部队。

特种部队专门负责执行一些高难度项目,比如说昨天接应他们。

双马尾女孩叫落薇,是拆弹专家,兜帽男叫余泽,是布弹专家,昨天据点的爆炸就是他的杰作,阎王是狙击手,他们在车上看到的神乎其神的枪法就是出自他手,白种男威廉专攻破译密码,粉头发曼妮擅长近身搏击。

这个队伍算得上一应俱全,陶慕嘉其实有点想加入特种部队的意思,但是他的体能实在有些差。

他转头看林歌一身肌肉,再加上昨天爆发时的力量,说不定能让林歌进入特种部队。

总之他心里有打算,绝对不能让林歌进入研究领域。

1551:那你怎么办,进研究队伍吗?

陶慕嘉:我不知道,说实在话,不太想进入,如果我体能跟得上他们,或许能凭借精神力进入特种部队。

1551:我倒是觉得他们更希望你进普通军队,毕竟双A精神力在群压上能起到更大的作用,光明城现在除了那几个大佬,没有精神力比你高的,他们又不出来打仗,你要是上战场能把对面的反应力缩减到百分之五十。

一提到这个陶慕嘉还有点来气:还上战场呢?我不要命了?

1551:进特种部队就要命了?

陶慕嘉:起码有林歌在,你又不是没看见他爆种,又能奶又能dps,有他在我肯定死不了。

1551:你当他是外挂啊。

陶慕嘉理直气壮:是。

地下空气不太好,陶慕嘉拉着林歌上去放风。

上面一层就是哨岗,瞭望台,和擂台大厅。

昨天晚上陶慕嘉就对擂台有点兴趣了,现在有了时间就带着林歌挤进了观众堆。

擂台跟拳击台差不多,只是要大一些,上面没有规定使用什么功夫,只要能胜利就行,连胜十场送用盆装的超级豪华冰淇淋。

“这种奖励还真是……挺吸引人的。”陶慕嘉不知道作何评价,只是觉得这种奖励好像只对吃货有用。

当然除此之外,擂台还有一个作用,如果沙暴里的人想退出,除了平民之外必须上擂台进行退出仪式,连胜一百场就可以离开,并且沙暴绝不再追究。

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人连胜了一百场,就是粉头发曼妮,不过她没有退出的意思,所以简单说来,没有人成功退出过沙暴。

他们在下面看了一刻钟不到,一抹靓丽的粉色冲开人群跳上了擂台。

后面跟着四五个士兵,里面绑着五个人,一个彪形大汉,一个瘦弱矮子,剩下三个体格适中。

曼妮翻上擂台,把披风丢到一边,露出了流畅的肌肉线条,她身材凸凹有致,腹部两条马甲线,胳膊和腿上肌肉也并不纠结,看起来赏心悦目,她冷笑着朝彪形大汉勾勾手,汉子甩开两边的人,活动脖子关节,狞笑着走了上去。

陶慕嘉没看懂这发展,用胳膊顶顶旁边的人问道:“这是要做什么?”

那人一看他是新来的,就详细给他解释:“这几个是光明城抓来的俘虏,你也知道沙暴人少,见到人都要招安的,这几个不老实,一点思想工作都做不进去,那个男的,”他指着擂台上的汉子,“还嘲讽曼妮姐泼妇,结果就被曼妮姐拎到这来了,要教训一顿。”

“不是,这些人也不是光明城的,只不过一些情报贩子而已,之前卖了假情报,这才被抓回来,这些人不想死,一边说自己有情报,一边不肯说,曼妮姐是跟他们打了赌,擂台比胜负,她若赢了,这些人要么招供,要不枪毙。”

陶慕嘉又问:“她要是输了呢?”

两人一脸惊恐,异口同声:“怎么可能!”

陶慕嘉有些好笑地挪回来,台上已经开始了激烈的打斗。

曼妮不愧是连胜百场的好手,那汉子想凭借自己一身刚猛的肌肉去捕捉她,屡屡被她灵巧的避过。
推书 20234-11-29 :快穿之身负重任完》:本书总字数为:433231个《快穿之身负重任》作者:菠萝炒仔文案楼风云问:你想要什么?只要你想,天上的月亮我都给你摘下来!陈双鲤说:我想要星星楼风云:我看你长得像个星星……第一个世界:我的金主是个小可怜第二个世界:我的哥哥是个小傻子第三个世界: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