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鱼求生[穿书] 完结+番外完本[穿书强强]—— BY:微笑的猫

作者:微笑的猫  录入:02-28

程几记得这一点,身世凄凉乃是主角标配,老早就化了灰的剧情管理员曾经提到过沈子默是私生子,母亲早逝,人生最大的目标不过是开一间花店。
“只要是为了你,没办法我也得想出办法!”沈子默发誓。
“……”程几问,“为了我?”
“你!”沈子默强调。
程几微微后撤,眯起眼睛想:这哥们倒是知恩图报,早知道多救他几回,说不定他还能给我养老。真是病魔无情,人间有爱,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
两人忙碌到深夜,期间吃了两顿外卖,一次晚饭,一次夜宵。
沈子默好像很怕程几饿着,吃饭时总是把肉菜往他餐盒里夹,不是鸡腿就是肉排,程几问:“你不吃荤?”
“我吃,但是你该多吃点,我觉得你好瘦。”沈子默说。
程几失笑:“你似乎也不比我胖。”
“但是我没你忙。”沈子默又扒拉了一粒牛肉丸过来,“另外我比你富裕。”
“你富裕?”
沈子默说:“我高中时获过几个奖,当过市优秀学生,大学减免部分学费,还有为数不少的奖学金。我并不是因为缺钱才到水月山庄去,只是为了体验一次从未见过的生活,虽说没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但事后想想真的很幸运。”
程几正在埋头吃饭,闻言抬起脑袋,不懂他什么意思。
“不去的话就不能遇见你,所以真的好幸运。”沈子默盯着他看,眼神在温柔里带着热度。
程几差点被饭呛着!
沈子默连忙伸手去拍他的背,嗔怪道:“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程几略微将身体让开,捂着嘴教育他:“好好说话行不行?我要是一纯情妹子,还以为你在跟我表白呐!”
沈子默微笑:“对不起哟~”
程几看了看墙上的挂钟,问:“这么晚你不回学校,宿管不查房?”
“很晚了吗?还好啊,而且我放寒假了。”沈子默笑道,“你休学几个月,居然连寒假这种东西都忘了?”
程几愕然,赶紧继续吃饭。
他当然忘了,警察又没有寒暑假!
而且他隶属于突击队,要么不出事,要出都是大事,平常值一个班七十二小时,吃喝拉撒睡都在队里,越是节假日越不能放松警惕,哪还指望过天冷就回家休息。
沈子默搭话:“对了,你的那些书本笔记该怎么打包?”
“不打包。”程几说,“没写字的扔了,写了字的烧掉。”
“啊?”沈子默吃惊道,“那么多日记全烧掉?我看你从小学就开始写日记了,一直写到大学,那是很珍贵……”
程几神情一凛,打断:“你看过了?”
“没有!”沈子默连忙说,“未经你同意,我怎么会看你日记。”
“不要看,把我的日记包括我妈的那些记事本全部装箱,到楼下的垃圾站烧掉。这事儿由我来做,你别管了。”程几说着将吃完的饭盒扔进垃圾袋,往房内走去。
沈子默在他身后说:“你……”
“我什么?”
沈子默说:“这些天我在心里一遍一遍回忆你,总觉得你像太阳一样浓烈多情,现在才知道你很决然,你不是太阳,而是夏天里的大风,带着热度呼啸刮过,什么都不想留下。”
“……”程几扶着房门框,满额黑线,“好好说话……”
“说得不对?”沈子默问。
程几苦闷地叹了一口气!
他身体的原主已经消失,程妈妈也即将往生,他只是不愿意以后有人偷看他们的日记,就这么简单!
日记理应跟随死者而去,否则万一落到别人手里,拿出来嘲笑,死者九泉之下也不得安生。他上辈子就忘了烧日记,到现在还遗憾呢,这和太阳、和夏天的风有什么关系?
“你要是累了就回学校去吧。”程几说。
别在这儿吟诗作对,破坏老子热火朝天的劳动场景。
沈子默不走,一边干活,一边用眼神始终追随着程几的背影,看着他爬上爬下,翻箱倒柜。
第三十六章
程几只花了一天半就从那个家里搬了出来,一样东西都没留给楼下胖婆娘。
胖婆娘说他们母子的家可以卖废品, 既然如此, 他为什么不自己卖呢?
程几就找了张凳子坐在门口,把带不走的旧家电、旧家具、没什么价值的书册、锅碗瓢盆……一拨拨或卖或送给了需要它们的人。
天下熙熙, 皆为利来;天下攘攘, 皆为利往, 程几故意弄得声势浩大, 各路收废品捡破烂人士济济一堂,好比基层开大会。
楼下胖婆娘气得脸色铁青, 但也拿他没办法, 谁让那些东西都姓程呢?
她只能对着收旧货的指桑卖槐, 可惜没人买她的帐, 有个不服气的老头还差点儿和她打起来,骂道:“滚滚滚,我做他家的生意, 轮到你在这里放屁?!”
胖婆娘叫道:“我是他房东, 他住了我的房子!你一个捡破烂的, 你算老几啊你敢骂我?!”
老头便一口浓痰朝她脸上啐去:“啊呸!!噢哟哟原来是你啊,你可真是名人了,整个小区都知道有个女的欺负他们孤儿寡母, 趁着他妈生病需要钱,半买半骗把房子弄走了, 八十来万的房子只给了四十万!!”
“听说为了强买房子,你还花言巧语骗人家妈把房产本拿出来然后扣住了?啧啧啧, 人家一个脑瘤病人本来就不太清醒,你骗她也不怕遭报应啊?”
胖婆娘脸憋成猪肝色,叫道:“放你娘的屁!”
老头喊:“你还不如屁!你问我怎么知道?我当然知道,我在附近做了十几年生意了,你没见过这么麻痹臭不要脸的!!”
程几听到吵架,捧着肚子在楼上大笑不止,对着旁人说:“继续搬啊,别停!你们听到没有,我妈那边缺钱呢!所以斤两上别跟我作假,该给我多少给多少!”
沈子默站在旁边帮忙数钱。
钱都是毛票,数来数去也只那么点儿,所以他的注意力都在程几身上,尤其当看到程几笑时,他的眼神便透出一股炽烈。
傍晚时分,程几的家当都被偷偷搬进了美术学院的空画室。
原以为舍弃得够多,临了却仍堆了大半间屋子,一个三代人住了几十年的家,可不是这么随随便便就能清空的。
程几望着那些纸箱和大大小小的包袱发愁,生怕这地方不稳妥。
沈子默则一次次向他保证,说那间画室已经空置数年之久,短时期内绝对不可能派上用场,敬请放心。
程几别无选择,只能信他。
体力劳动暂时告一段落,程几身上出了汗,急需一个洗澡的地方,沈子默就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宿舍。
由于放寒假,整顿宿舍楼里只有几个人,艺术院校原本就氛围宽松,如今距离过年还有半个月,连宿管也懒得管了,全让学生自治。
相比普通大学,美院的学生数量较少,宿舍的条件也比较好,每一间宿舍都有单独的电热水器和淋浴间,就在抽水马桶旁边。
程几原本是站在洗手间外脱衣服的,刚刚把羽绒服扒下,就见沈子默坐在床沿意味不明地看着他。
程几摸摸自己,没缺东少西啊,便问:“你看什么?”
沈子默说:“你的骨架真漂亮。”
程几还没遇到过上来就夸骨架的,大概是美术生的特性。
“人人都是二百零六块骨头,也分好坏?”程几问。
“你就很好,你像一棵挺拔的树,每一寸都是美的。”沈子默说。
“……”程几尴尬地又把羽绒服穿上了。
“怎么不脱了?你不洗澡了?”沈子默问。
“我进去脱。”程几钻进卫生间。
沈子默在他身后轻笑:“说到羽绒服,那天逃跑时我们交换过衣服,你还记得吗?”
“记得。”程几说。可惜那件衣服在他受伤入院的当天就被齐北崧扔了。
沈子默说:“你的衣服在我柜子里,我已经洗干净了。住在小县城旅馆里的那几天我一直都盖着它睡觉,感觉到很温暖,很安心。”
程几蹑手蹑脚地把卫生间门反锁上。
“……”
他是个实心眼没错,但也没实到像铁秤砣,他觉得沈子默不按理出牌,每句话都不太对劲,还是保持警惕比较好。
浴室旁边有一面镜子,他脱掉外衣内衣,从里面端详自己这棵挺拔的树。
骨架很普通,肌肉是薄薄一层,没什么块垒,但也不是弱鸡,腹肌有些隐约的线条,假以时日能练出来,整个身体除了修长柔韧外没有任何特殊之处,更看不出“每一寸都是美的”。
总算这么多天过去,左侧乳尖上的那个洞已经基本长好,奶头亦早就消肿,往后可以避免尴尬了。
他打开莲蓬头,沈子默在外间问:“水热吗?”
“还行。”
“如果不热的话,把龙头往往左侧调。”
“嗯。”
“那你慢慢洗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沈子默说。
程几应了一声,他果真慢慢洗,一边洗一边怀疑自己想多了,沈子默不可能有那个意思,对方应该只是在报恩,而不是要撩他。
或许沈子默生来待人比较热情?想开花店的内心都是小天使啊!
再说这世界原先是一本书,小说要形成剧情,主角的性格必须有差别,有冲撞,可能齐北崧是一个极端,沈子默是另一个极端。
齐北崧冷,沈子默就热;齐北崧凶,沈子默就温柔;齐北崧渣,沈子默就善良……
沈子默又在门外问:“你想吃什么?”
程几顶着满头泡沫说随便,沈子默说:“就没有喜欢吃的东西?”
程几吃东西不挑,想不起来什么特别好的。
沈子默便殷勤地说:“以后有机会我下厨烧给你吃,我做东西挺好吃的,很多人夸呢!”
程几的手机突然在外边桌子上震动作响,此时会给他打电话的只有一个地方——长康医院。
沈子默抓了手机,转身去敲卫生间的门:“你有电话!”
程几赶紧抹去脸上的热水,打开门伸出一只手,结果那只是个卖房的骚扰电话,但他却真真切切地感觉到在递交电话的瞬间,沈子默挠了一下他的手心。
他缩回手关上门,钢铁笔直的心里好生仓惶!
不是说好当朋友的吗?挠我干嘛?
他在莲蓬头下傻不愣登冲了五分钟,努力把这一切往误会的方向想,终于他得出了结论,沈子默应该是个圣母不,圣父,光芒照耀世上的每一个人。
洗完了澡,沈子默又要帮他洗衣服,他眼疾手快地把内衣抢了过来塞进背包,说:“我带回医院去洗。”
沈子默说,费那个劲做什么?宿舍楼下有洗衣机,我拿去一起洗了岂不是方便?
程几坚决不肯,沈子默拗不过他,只好作罢,好在后来吃饭时沈子默的表现比较正常,没给他夹鸡腿和肉丸子。
程女士需要陪护,程几说什么也不同意在沈子默的宿舍留宿,连夜赶回了长康医院。
接下来的几天,圣父像是打卡似的每天一早就过来报恩,等到学校熄灯前半小时才回,在医院跑前跑后,像只勤劳的小蜜蜂,重新吸引了一拨护士和患者家属。
沈子默的长相并不是非常突出,至少没有齐北崧那样棱角分明的俊美,就算和程几比他也略显平淡,他只是长得很舒服,很清雅,像是一本散发着油墨味的书,或者墙上的一幅工笔画。
如果群众给齐大少爷的综合评分是一百分的话,沈子默便是八十分。
程几大约二十分,他的脸蛋很好看,个性也讨喜,但是人太倒霉催,死爹死娘因病致贫辍学失业无家可归,估计还有点儿克夫克妻,没人愿意飞蛾扑火和他处对象。
不过看在他身上装着帅哥吸引器的份上,群众愿意给他加十分,如果没有他,齐北崧、沈子默还有那帮冷面保镖都不会出现。
群众也决定用好他这块跳板,每天追问他手头还有没有其他资源,有就别藏着掖着,多给介绍介绍。
程几有时觉得自己和水月山庄的周经理岗位职责差不多,都是鸨儿。
程几还发现沈子默很健谈,至少在他面前很健谈,总能找得到话题,与之比起来他反倒少言寡语。
而且沈子默多才多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歌也唱得很好,尽管出身不佳,但在学校仍混得风生水起,朋友一大堆,和院系老师关系也不错。
大学早已不是象牙塔,和外界同样慕强,沈子默据说在其专业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今后前途不可限量。
程几总觉得他和原小说里的那个“禁脔下堂妾夫”区别很大,有次问他:“你的人生目标是开花店吗?”
“花店?”沈子默表现得很莫名,“你听谁说的?我一个学油画的为什么要开花店?开一家画廊也比花店正常呀。况且我不想开店,我只想画画,画如果足够好,自然放出光来。”
程几心想他妈的,狗剧情管理员又提供假情报,人家老爷们儿不想摆弄什么花儿草儿,想专心搞艺术!
他拿出做政治工作的劲头问:“你真在福利院长大的?”
“哦,那个啊!”沈子默浅笑,“我是私生子,母亲意外去世,父亲不认我,加上母亲早已与她的家庭决裂,所以我就进孤儿院了。但是我进去时已经十四岁,所以谈不上什么‘长大’。其实过了适应期后,倒不是我离不开孤儿院,而是他们离不开我,那几年我像个长期志愿者,里里外外帮了很多忙,他们几乎想给我挂个名誉副院长的头衔呢!”
“……”
“还有个小秘密。”沈子默挤挤眼睛,“我父亲不承认我,但是祖父母承认,两位老人都来自政界,所以不方便明着和我接触,但是私下里他们给我提供了很多帮助,否则以我母亲一个娇小姐,怎么可能独自抚养我长大,还得负担我学这个学那个。对了,我母亲当年也是油画系的,画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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