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暴君的男人[穿书]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乔陛

作者:乔陛  录入:08-15

  何筝撑着身子,笨拙无比的翻过了身,睡在他身侧的方天灼蓦然张开眼睛,看着床顶辩解:“朕没有碰善首。”
  “谁让你跟我说话的?”
  “……”
  方天灼转过头看他,何筝意外的从那双漆黑的眼睛看出几分挫败与委屈来,他差点忍不住笑,抿唇恶声道:“我宣布你不是我的心肝宝贝了。”
  方天灼冷冷把脸扭了回去。
  何筝又道:“限时一刻钟。”
  方天灼睫毛抖了抖。
  何筝保持着冷漠,又笨笨的转回去面壁,然后,无声的咧开了嘴。
  他又眯起眼睛开始赖床。其实昨天睡前他也想过了,这臭男人怕不是觉得让他给他多生几个宝宝是对他好,天大的恩宠。算了算了,何筝想,为了做自己的心肝宝贝一夜都乖乖没打扰他,方天灼也挺不容易,慢慢再好好跟他沟通吧。
  身子忽然被碰了一下,一只手臂把他圈到了怀里,何筝含糊问:“有一刻钟了?”
  回应他的是落在耳后的轻轻的吻。
  何筝闷闷道:“我要再睡一会儿。”
  他真的又睡了过去,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方天灼已经不在身边。昨晚下过一场雨,今天又是阴天,外面到处都湿·漉漉的,空气清新,天气是夏日里难得的凉爽,何筝吃罢饭,找到了加班的方天灼,问:“陛下什么时候带我出去?”
  “筝儿身子不便……”
  “我可以穿女装,做你小娘子。”
  方天灼:“……”
  他眸色转深,微感愕然。
  何筝冲他挤眼睛,解释道:“娘子有了身孕,就不会让人奇怪了嘛。”
  如今全天下人都知道宫里有个何善首怀孕了,他这样出去实在太引人注目,穿了女装则会好很多。
  何筝是无比开放的现代人,大学玩过cosplay,对于男扮女装并没有心理障碍。更他的衣服本身就偏向风雅,裙装与长衫并无很大不同,为了能出去玩,接受相当良好。
  南菁相当激动的为他梳头,小声道:“善首真是好手段,难怪陛下对您这般纵容,昨日您对陛下那么凶,我们在后头听着都吓死了。”
  他们莫不是觉得自己这样是要对方天灼邀宠吧?不过的确也挺像,何筝忍俊不禁,道:“晚些时候我出去玩,你们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我帮你们带回来。”
  南菁惊喜道:“哎!奴婢一定要把善首打扮成天底下最好看的人,让陛下一辈子都离不开您。”
  何筝摸了摸肚子,心想,可能吗?方天灼可是立志要生九个小皇子的男人啊,自己不生,他肯定得找别人的吧。
  何筝揉了揉发闷的胸口,吐出一口气。
  方天灼批阅奏章的朱笔有些落不下去,他不喜欢女人,照理说,听到何筝说扮女装定然会反感,可不知为何,竟有几分隐隐的期待。
  屋内忽然传来一声惊叹,方天灼顿时皱起眉,蓦然站起来走了进去,何筝已经换好衣服,正在拔脑袋上的钗:“首饰太重,简单点,就这个簪子就行了。”
  或许是不习惯,他倒是未施粉黛,脸还是那张脸,只是因为有了首饰换了裙子,感觉却截然不同。
  方天灼神情冷峻,杀气肆意:“都退下。”
  下人战战兢兢的退下,何筝也下意识把头上的手缩了回来:“陛下怎么又……”
  方天灼突然吻住了他,这个吻又急又猛,狂风骤雨似得,何筝好不容易跟他分开,脚下一个不稳晃了晃,脸蛋绯红:“陛下?”
  方天灼抚着他的脸颊,语气低沉:“朕的善首,朕还未看呢。”
  何筝:“……”
  差点儿就忍不住笑了。
  他板起脸道:“好了,可以出去了。”
  出宫之前,他突然又想起了那个谣言,思来想去,又返回来拿了纱帽,方天灼相当意外他的乖巧,但方才要杀人一样的脸色却好了一点。
  何筝在车内没有戴纱帽,他觉得头上簪子有点歪,总想扶一下,折腾了一会儿,突然发现身边的男人一直盯着他看。
  他放下手扭过脸,对上男人深邃的眸子,愣了愣,眨眼问:“好看吗?”


第53章
  方天灼眸色转深,还未回答,何筝又觉得头上不舒服,于是指使他:“帮我重新弄一下,怎么总觉得歪了。”
  方天灼沉默的捧起他的脸,把被他弄松的长发重新挽了一下,用簪子固定,又吻了吻他的唇。
  车子在闹市停下,方天灼率先跳下去,张臂把何筝抱了下来。何善首这段时间被养的珠圆玉润,一天恨不得吃好几顿,搭配着身上因为怀孕而浓郁的香味,说是温香软玉也不为过。
  何筝落了地,方天灼却半天都没放开他,疑惑的看去一眼,他推了推,道:“咱们去哪儿呀?”
  “筝儿想去哪儿?”
  何筝左右瞅瞅,心里想到第一次遇到的破事,怂唧唧牵他的手,悄声说:“哪儿哪儿都想看看。”
  方天灼学着他的话道:“那咱们就哪儿哪儿都去看看。”
  何筝上回来的时候没能好好玩,如今仔细看起来才发现皇城集市也并非那么无趣,这里有叫卖的餐馆,懒洋洋的当铺,还有各大商店:碑帖,书刊,画册,珠宝,首饰,文玩等一应俱全,除此之外还有药铺布铺花鸟市场,挑着便当行走的杂货商,抱着插满糖葫芦的杆子叫卖的小贩,只用一张布铺在地上的编绳大婶……热热闹闹,繁荣无比。
  今日天气凉爽,逛街走走再好不过,何筝东张西望,忽然又凑过来:“我今天还叫您主上么?”
  方天灼眸子闪了闪,欲言又止,低声道:“随你。”
  何筝突然起了坏心,几乎贴到他手臂上,语气软的像撒娇,腻腻歪歪:“叫你相公好不好?相公?夫君?孩儿他爹?”
  方天灼红着耳朵尖侧头,隔着纱帐看不清他的脸,问:“筝儿戴帽子舒服么?”
  “当然不舒服啦。”何筝左右歪头,道:“看相公都看不清楚,碍眼的很。”
  方天灼道:“那便不戴了。”
  “?”
  帽子被拿掉,何筝得以重见天日,有些高兴:“那您可不许挖人眼睛,小皇子会害怕的。”
  方天灼忽然又吻住了他,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何筝脸皮再厚也腾地红了,他能感觉到周围看过来的视线,那眼神让他浑身发烫,呼吸不顺。
  方天灼的唇离开,抚了抚他耳畔滑下来的头发,道:“吃糖葫芦?”
  何筝下意识点头,默默被他牵着手朝前走,方天灼放开内息,朝四方施压,周围人纷纷不自觉的低头,没几个敢朝这边儿看得。
  一串糖葫芦被递到了何筝手上,何筝舔了一下上面的糖衣,忍不住弯起眼睛:“以前我爸也经常给我买,就是我爹。”
  方天灼愉快的心情略略低沉,他淡淡“嗯”一声,问:“糖人呢?”
  “我小时候没见过卖糖人的手艺人,出去旅行的时候遇到过,我哥给我买的。”何筝一口咬掉一个裹着糖衣的山楂,入口酸甜混杂,他微微眯起眼睛,鼓起腮帮子咀嚼,又道:“我跟你讲,我在我家地位特别高,因为我比我哥小七岁,小时候又生过一场病,差点儿把我妈吓着,所以在家他们什么都不让我做,我每天就吃吃喝喝睡睡,然后就长这么大了,我这样的其实不好找对象……毕竟我是人人嫌弃的那种妈宝。”
  他倒是挺有自知之明。
  方天灼垂眸看他,何筝说的随意,但话里话外却能感受到他对父母与兄长的思念之情,方天灼沉默的带着他走到捏糖人的摊位前,这边儿挤了一堆小孩子正眼巴巴的排着队,何筝忍俊不禁,道:“我们不买了,反正又不吃。”
  他哥当时给他买的其实都没吃,毕竟对于现代很多人来说,糖人可能会有吹糖人的口水,不卫生。
  “还想吃什么?”
  “烧饼!”何筝吸气,道:“最好先从熟肉铺买点肉,夹进去最好吃了。”
  方天灼左右看了看,道:“酒肆有肉。”
  “那我去买烧饼,你帮我买肉。”
  “一起。”
  等到何筝买了烧饼去酒肆,忽然发现对方的招牌菜上头有一个爆款菜名:“天宠鲜鸡爪”。
  他让伙计去夹肉,觉得那天宠二字有点夸张,好奇问:“你们这儿的鸡爪有这么好吃?”
  伙计原本被方天灼看得畏畏缩缩,乍然对上他的脸,猛地晃神片刻,才道:“这一个人一个口味儿,咱也不能保证人人都爱吃,不过我可以跟你说说咱们店这个主打款的秘密。”
  “什么秘密?”
  伙计神神秘秘道:“看你这小娘子长这么好看,肯定没怎么出过门儿,我们这个鸡爪呀,是宫里传出来的方子。”
  何筝:“?”
  “不知道吧,最近宫里有个绝色美人何善首,那可是天上有地上无,那长得,就跟……”他看了一眼何筝,拍手道:“你看你长得就跟神仙下凡似得了,那何善首,得比你还好看一半儿,他呀,就爱吃这鲜卤鸡爪,我们这方子,就是从御膳房里传出来的。”
  这天宠,原来指的就是何善首。
  他刚说完,边儿上就有客人来喊:“来一份儿善首鲜爪,打包。”
  “哎,稍等哈。”伙计赶紧答应,又问何筝:“怎么样小娘子,您也来一份儿尝尝,咱们店童叟无欺,绝对跟何善首吃的一个味儿!说不准啊,您多吃些日子,也能沾了何善首的仙气,越来越漂亮。”
  何筝看了一眼方天灼,接过自己的烧饼,忍笑道:“那成,借你吉言,我也试试。”
  他啃着烧饼跟方天灼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睫毛闪了闪,道:“相公知道这事儿么?”
  “听人说过。”方天灼道:“也因此,有人在皇城郊外圈了地,开了养殖场,如今已经初具规模。”
  何筝被烧饼渣呛的咳了咳,道:“养殖业发达,这是好事啊。”
  这是不是代表他以后又可以肆无忌惮吃鸡爪了?至少御膳房不会再把注意打到丘水洛桌上的鸡上。
  “挂的也是善首的招牌。”
  何筝:“……”
  他怎么能想到自己吃个鸡爪还能吃出来一个风向标,这可真是无心插柳,何筝那个被商人老哥与老爸熏陶的脑子逼着他立刻做出反应:“我觉得,我得要代言费。”
  方天灼伸手擦了擦他嘴上的烧饼屑,道:“你相公已经着人在交涉。”
  何筝一愣,忽然明白过来。方天灼从一开始放任人家挂他的牌子就是想看这个“善首鸡爪”能发展到何等地步,如今既然真的打成了金招牌,就是时候由皇家人插手分红了。
  太奸了。
  鸡爪很快上来,何筝迫不及待啃了一口,眼皮抽了抽:“骗子,根本没有御膳房做的好吃。”
  难怪老北京炸酱面还分正宗不正宗呢。
  方天灼弯唇,忽然失笑,道:“上次出行,朕也有派人四处考察,养殖场已在各地建设,店铺这两天也在陆续开业,只等挂牌,朕倒是要瞧瞧,善首能不能给朕把那千金牌匾吃回来。”
  何筝眨眼,咳了咳,把烧饼递到他跟前:“您尝尝这个,要不咱们再开个善首肉夹馍?”
  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吃这个行业都是最发达的,长盛不衰,但何筝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这个行业的领头羊。
  从酒肆离开,他心情开心到极点,如果不是肚子大着,恨不得要围着方天灼转几圈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他看了看方天灼的脸色,心里忽然有了灵感,用欢快的语气道:“相公相公,你看,我也有价值,我能给你挣钱,为国库做贡献了!”
  方天灼颔首。
  何筝扯住他的手臂,身子几乎挂在他身上,轻声道:“那咱们皇城是不是也要开几家正宗的店?不过也不好抢百姓生意,不如相公把酒肆老板这样的人叫过来,跟您合作,把御膳房配方给他,否则咱们一开起来,他们倒闭了,没饭吃怎么办?”
  “筝儿考虑的有理。”
  何筝忍不住嘴角上扬,激动的把脸在他手臂上蹭,心情激荡,深呼吸平静一下。
  他之前在船上想看书,想练字,雄心壮志,结果其实并没有坚持多久,他总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除了给方天灼生孩子就没有其他作用了,可如今才发现,原来他吃鸡爪居然吃出来了一个产业链!而且如今看来还前景相当不错!
  他第一次有了自己其实可以在这个时代扎根的感觉,成就感爆棚。
  “要不,合作交给我来谈?毕竟这算是我的生意嘛,我才是主人公,我去谈诚意更足。”
  他对方天灼眨眼睛,迫不及待想一展拳脚,方天灼却淡淡道:“不可。”
  何筝顿时不满:“为什么?”
  “朕跟人做生意,无需诚意。”
  他是天子,天下之主,要与任何人做生意,都只需要派人去亮个牌子,对于任何人来说,这都是天大的福气,哪里还需要何善首亲自下场去表诚意?
  “可……”何筝鼓起勇气:“我也要分红!”
  方天灼挑眉:“朕何曾短了筝儿的吃穿用度?”
  何筝皱起眉,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件事,“那钱,永远不嫌多嘛。”
  方天灼眯眼,淡淡的跳过了这个话题:“筝儿可还有其他想去的地方?”
  何筝心里憋闷,道:“我要去赌·场。”
  方天灼侧目,何筝蓦然看向他,道:“麻将,也可以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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