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因为他基本上无缘于大位,无论是父皇他们还是那些异母兄弟们,在他面上都不会掩饰得特别完善。因此他十分清楚父皇对于涂宗冶这一小县令有多么看重。
就连子容(明日公子的字)都说涂宗冶是难得的将相之才。
既然连子容都这么说了,四皇子又不是那种刚愎自用的性格,自然对涂宗冶放权很大。
“那按照涂大人这么说,我们这市舶司想要‘开张’还遥遥无期?”
“殿下误会了,方才下官说的各种专业人才要一时凑齐的确很难,但是除了这些学术性的,我们还有经验人才。”
“你是说……清水镇这儿的渔民们?”四皇子悟道,“的确如此,有什么比得上在海边世世代代生活的渔民们更懂海呢?”
涂宗冶:“不仅仅是渔民们,还有海贼。”
四皇子眉头一皱:“涂大人,你可知道你方才说了什么?”
“事实上,比起老实巴交的渔民们,那些风里来浪里去的海贼们对海的了解更甚,尤其是对暗礁、暗流、风向变化等等。”涂宗冶老神在在道,丝毫不觉得自己刚才说出了什么大逆不道之言。
事实上,如果不是欧姆将那水寨中的百来号人收编了,涂宗冶也不会想到,在小小的一个水寨之中,那些看上去流里流气无甚长处的水贼们居然个个都有一套对海洋的深入了解。
仅能够对各种“海中之地”因其形势的不同而赋予相应的地理概念,如“洲、岛、屿、苫、礁”等,还能据“海中之地”外形睹物状名,出现对景定位技术,如“海驴礁,状如伏驴”“槟榔礁,以形似得名”等。
如果不是欧姆,或许他会直接将他们给剿灭了。
若真是那样,才是极大的损失。
※※※
阿三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海贼,如果非要说有哪点儿不一样的话,那就是他和其他因为生活所迫而加入海贼队伍的不一样,他们家从爷爷辈开始就是海贼——可以说是祖传职业了。
也因此,阿三从小就对大海特别熟悉,憋气下潜六七百米不费劲儿,更是对方圆几百米的暗礁和暗流了如指掌,甚至还练就了一门绝活——光靠感受海上的湿度和风向,就能预告海上大雨和风暴,十说九中。
靠着这些,阿三虽没有当上头头儿,却也是三把手的位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三到底了。
阿三今年二十六,他从七八岁的时候就跟着水寨的人出海了——所谓的水寨,其实也是一艘修修补补的大船,只不过因为多年前某次飓风吹着卡在了一个海湾里头被底下的暗礁给固定住了不能动,于是那些个漂泊的海贼们便以此为大本营也算是有了个固定的“家”。
不过这一切在一个长相清秀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小青年到来时发生了改变。
鉴于当时发生的情况实在是太过于超出阿三的认知以及知识的匮乏,阿三无法用语言描述出自己的眼睛和内心所受到的震撼,但是面对他们水寨换头头儿,他是一丁点儿反对的意思都不敢表达出来。
后来在得知新老大是县令的那口子之后,阿三心里那“跟着新老大到处浪”的美梦泡泡一下子就给戳破了,每天最关心的事情就是掰手指头战战兢兢数什么时候是自己的死期。
这一天,终于来了。
和阿三一起被带走的是十几个同伴们,阿三懵懵懂懂地发现这些人好像和自己差不多,都是有一门绝活儿的。他以为是要被这儿的官府给集体处决了,可是等到他们脑袋上的黑布套子取走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却不是绞刑架和铡刀,更没有手握大刀砍头的红衣壮汉。
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他们从来没见过但是光看外表就气势磅礴的超级大船。
“咕嘟。”阿三咽了咽口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这脖子仰酸了都看不到桅杆顶端的大船,只觉得自己的心口疯狂地跳起来,那怦怦怦的,比当初第一次扑倒他家那凶婆娘的时候还要快!
第72章 西幻第一天
阿三以为他的人生巅峰就是在他们寨子里的一帮海贼们之间坐到第三把交椅, 闲暇时光也做过美梦当他们一帮海贼的头头儿, 可就算到那种地步, 他手下能管理的也不过百来号人。
在他过了二十六岁生辰之后,甚至都已经做好了葬身大海的准备, 却不想,老天爷和海神在这个时候给他开了个玩笑……不, 扔了颗大珍珠。
现在的他,不仅手下管着两百号左右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有了一艘船!
虽然这并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就像是那些庄稼汉租赁地主家的地种一样,需要每次出海回来都要交税——最重要的是,他是在为朝廷办事, 说出去多体面呀!
有生之年,他绝对没想过自己会从海贼变身为海军, 不仅跟着新老大去到了他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遥远海域, 更和那些他从没见过的高鼻子蓝眼睛黄头发的“野人”们做生意!
阿三甚至已经给自己儿子做好了人生安排——若是不争气呢, 就跟普通的渔民,在清水镇的官家打渔船上打工, 出海捕鱼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若是争气……那就去参加海军, 像他老子一样!
像阿三这样的人并不在少数,虽然不一定都像他那么厉害出息,但毋庸置疑, 海运的开启,真正给了他们第二次新的人生。
在朝廷积极施行海外贸易政策和当时发达的海运事业的共同驱使之下,作为海船靠泊、补给、货物装卸以及集散站的大型航海贸易港迅速发展起来,夏州的清水镇作为最先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港口,早已经不是当初那偏僻的小镇子。
不仅近海航行十分兴旺,远洋航行也十分发达,通航区域非常广泛。
靠着以清水港为首的沿海三大港口,上至百济,下至大食都与庆朝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往来。
《永和外记》中有记载——装白糖、鹿皮等物,上通琉球,制造铜熕、倭刀、盔甲、并铸永和币,以资兵用。
并出现了“东西南数千万里,皆得梯航以达其道路”、“虽天际穷发不毛之地,无不可通之理”等鼎盛局面的相关记载。
永和三十三年,有史官记载“帝寿,遣使嗢突刺来贡名马”,其他小国也屡至庆“贡方物”。
在永和四十年的时候,“海上丝绸之路”的发达程度已经超过了“陆上丝绸之路”。
※※※
在六十六岁的时候,欧姆离开了那个世界。
对于庆朝的人均寿命来说,六十六算是高寿了。
不过让他欣慰的是,自己离开的时候,比自己大两岁的涂宗冶还身体不错。
历史上的涂大人在四十九岁的时候就被新皇赐死,但是在这个世界里,他和涂宗冶甚至经历了三朝,不仅涂宗冶的名字随着海运的昌盛而被世人所知,连他也被庆朝人追捧。
不过和涂宗冶在海运上的政绩不同,欧姆是因为鲸楼、人工珍珠养殖技术、药到病除的医术而出名。
他们俩一生无子,弟弟涂宗钦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哥哥们的影响,单身多年后也是和男子成亲,对方还就是熊谷和陆紫的小儿子——对,熊谷在这一世不仅有妻有子家庭圆满,而是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相差三岁。
陆紫对多子多福颇为满意,熊谷却害怕怀孕和生产对爱妻的身体造成损伤,因此在陆紫确认怀上二胎后,他面上喜滋滋,转头就偷偷拉着欧姆小师弟神色焦虑地问有没有不让自己让陆紫怀孕的方法。
虽然有些拗口,欧姆却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不过也对这大熊一样的师兄颇为敬佩,在这个世界这个是时代,主动要求结扎的男人估计是头一份。
言归正传,熊谷和陆紫虽然对于俩相差十岁左右的俩孩子居然走到了一起表示惊讶,但既然两小都是真心的而且他们看着长大的,最后也并没有过多为难。
只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两人才成亲没多久,就出海去了。
其实涂宗钦的命运已经彻底改写了——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小说里,他都没有活过二十岁。
而在这个世界,他成亲的时候都快三十了。
曾经在涂宗冶的记忆中英年早逝的小小少年,长大了真的实现了他小时候“目标是星辰大海”的理想,成为了海军总督。
不过他在做了几年海军总督,并且灭了多年来不断骚扰的倭国后,没有留恋更高的职位,反而自动请辞,进入了远洋船队。
只因为只有远洋船队才能走到更远的地方,见识到更多的大陆。
虽然身为哥哥们,欧姆和涂宗冶都会担心,但是涂宗钦也不是当年那个小孩子了,因此在叮嘱了一番之后,还是随他去了。
不过让欧姆和涂宗冶没想到的是,涂宗钦把新婚的夫郎一起带去了!
啊……他们应该早有心理准备的,毕竟涂宗钦可是从小就带着小宝宝玩星辰大海的游戏的。
嘴角含笑离世的欧姆并不知道,在第二日为他入殓的时候,发现涂宗冶抱着他,也安然离世了。
※※※
在最接近穆拉大森林的小镇上,人们唯一消遣的方式便是去小酒馆喝一杯啤酒。
小酒馆就叫做小酒馆,因为小镇上只有这一家,开了许多年,所以在人们忙碌完毕说一句“晚上约起喝一杯”的时候,没别的说的,都是去这儿。
不过,小镇上的居民们生活水平都不怎么样,大部分都是穷苦得每天只能喝一碗清得可以照见人影的稀菜叶汤和拳头大小的硬邦邦黑面包——这还不是一顿的份量,而是辛勤劳作一天的份量。
因此本地居民来到小酒馆消费的频率比较少,经常光顾小酒馆并支持小酒馆不倒闭的,反而是那些外来佣兵、冒险者、法师们。
是穆拉大森林吸引了他们。
穆拉大森林作为这片大陆上最广袤也最神秘的森林,不仅有各式各样珍贵的草药,还有许多的魔法生物,用此来这儿的外来者络绎不绝。
只不过到目前为止,没有谁敢说完全走遍过,而那些过于深入森林内部的冒险者基本上都是有来无回。
久而久之,穆拉大森林就被这些人给披上了一层又一层的神秘面纱。
可是对于森林边上的小镇上来说,穆拉大森林从来没有太影响他们的生活,反而因为源源不断的佣兵、冒险者、法师们给他们带来了不少外快收入,所以小镇对穆拉大森林感情还是挺深的。
狐尼克是獠牙佣兵团中的一员,他们的佣兵团之前接了个任务,要去穆拉大森林里才能完成任务,凶险程度不是特别大,但是耗时比较长。只不过他们考虑到他们的佣兵团因为头一个任务或轻或重受了伤,实在是不敢再拿命拼,团长思虑一番之后,便还是接下了这个任务。想的是在穆拉大森林里可以试试看能不能猎到什么值钱的魔法生物,也可以顺便卖点钱。
狐尼克他们在穆拉大森林里呆了接近三个月,一个个出来的时候几乎都成了野人。
“艸,还好这次运气不错,猎到了几只三级火鼠,要不然就亏了。”
“朱克斯你是不会算帐吧,这个任务虽然赏金不多那我们也还是有赚头的,你还说有空多读点书吧。”
“我艸猞纶你……”
“朱克斯,猞纶,你们都少说两句,”团长发话了,“你们吃了三个月的草还有力气吵架?既然精力这么旺盛干脆再去抓两只疾风兔吧!”
一听到这个,刚才眼看着要打起来的两个立马偃旗息鼓,讪笑道:“团长咱们不是闹着玩呢嘛,而且兔子本来就跑得快,疾风兔的速度更是眼睛都追不上……”
“对,有那个精力不如去想想呆会儿交了任务去吃点什么大餐解解馋吧!”
“解馋?那不是还要等到离开小镇之后?天啊我现在肚子都咕咕叫了。”似乎是为了验证他的话,腹鸣声此起彼伏。
团长沉默了一下:“我们先取小酒馆吃一顿再回去交任务吧。”
“啊?小酒馆有什么吃的啊?”有一个发出一声哀鸣,不过他话音刚落肚子就再叫了一声,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讪笑道,“好吧先填饱肚子,他们的面糊汤还是分量十足的。”
所谓的面糊汤,通常的吃法是将磨碎的面粉和麦粒放入水、肉汤或牛奶中煮沸,然后撒上糖。
别看这么简单粗暴的烹饪方式,但无论是肉汤、牛奶或者是糖可都代表着有钱人才能吃得起。
※※※
在吵吵嚷嚷中,狐尼克一众人终于离开了穆拉大森林的范围,往小酒馆的方向走去。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他们的错觉,怎么越往小酒馆的方向人越多呢?
一开始他们也只以为方向相同但是目的地不一定一样,可是凭借他们比常人更加敏锐的听力,还是听清楚了他们压得极低的絮叨:“快快快,马上到开饭时间了,不然待会儿吃不上了。”
昂?这话是什么意思?
狐尼克和团员们面面相觑。
虽然是在偏僻的小地方就是只有那么一个放松的地方,但说实话,对于像是狐尼克他们这样稍微有点见识的佣兵来说,小酒馆实在是没什么出色的,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玩的,甚至空间也就那么一点,人稍微多点就感觉要挤爆了。
也就多亏这儿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仅此一家,别无选择。
“等等,我闻到香味了。”对食物最敏感的朱克斯耸耸鼻子,说完这句话,他闭上眼睛就往香味的源头冲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