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玉修奈何

作者:玉修奈何  录入:06-10

  他忘了自己小时候的志远,追寻不到心中的净土,自认为世间一切皆有定数无可违逆,失了平常心,遗了那一株月季。
  除了雁十三与周梓桑,无一人钓到一尾鱼。
  很快,就到了放夏期休沐的时候。
  雁十三打算来做个家访,好好了解一下他的学生们。
  他选择了程长安、周梓桑、宋长顺、梁修竹四个人,因为姜微尘秦觞溯等人的家几乎每年都会给他发请帖或拜帖,用不着家访,家长自己会来的。
  初见帮忙定位坐标,指路,雁十三只要做好准备跟着初见说的方向走就行了。
  离霜寒居最近的是宋长顺家,雁十三只微微调查了一下学生们的情况,他只知道宋长顺家里还是挺富裕的,其他的一概不知。
  到了宋长顺家里雁十三才发现,原来宋长顺家是地主。有几百亩地,还建了一大座豪宅。
  他敲门时,只一个尖嘴猴腮黑不溜秋的小厮从门后探出了一个脑袋,看到雁十三容貌的那一刻,本不屑的嘴脸一下子变得谄媚了起来,他笑的很欠揍,问道:“这位贵人来宋地主家有何贵干?”
  雁十三拱手笑道:“在下雁十三,乃是宋家公子宋长顺的先生。今日是特地来探望一下学生宋长顺。请问宋长顺在家吗?”
  雁十三话音未落,这小厮便摔上了朱红漆上的大门,鄙夷道:“我还当是什么贵人呢!原来是那个丧了母的野种的教书先生!切!走走走!那野种不在家,你往北走五里地,他就在地里干活呢!”
  雁十三皱眉,宋长顺今年可是中了秀才的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为何这宋家不好好供着宋长顺反而将他赶到地里干活呢?
  他忍下疑惑,往这小厮说的方向去寻宋长顺去了。
  细来想想,宋长顺穿的衣物确实是有些破旧,只是洗的很干净,且雁十三为了不搞特殊不让这群小兔崽子攀比,亲自掏钱为他们买了同一个款式的衣物,一年四季共四套。
  但除了梁修竹秦觞溯程长安周梓桑外,就只有宋长顺规规矩矩的穿着了。
  且宋长顺平时表现的非常豪爽,当然不是金钱上的豪爽,是性格与语言上的豪爽。
  脸上也常年都是爽朗的笑意,也不与他人计较什么,也导致了雁十三忽略了宋长顺其实是和周梓桑与梁修竹他们一样,很少与姜微尘刘晗昇他们一齐吃花酒参加宴席。就是休沐出去也是找活干。
  自然也就忘了宋长顺其实也是原主从乡野里挖出来的明珠。
  他将自己的骄傲大胆绽放,将自己的不好抛之脑后。
  而宋家之所以答应让宋长顺来霜寒居读书,也只是因为原主不收钱,供养一个读书人要花费多少钱财宋家一清二楚。宋长顺是宋家可有可无的人,带去了,没考中省了粮食和布料,还落得了一个供前妻之子读书的好名声。考中了,宋长顺是宋家人,也是给宋家光宗耀祖高了宋家门槛,算盘打的倒是响。
  不过可惜的是,所有报喜的官人都是齐齐到霜寒居来报的喜,也因着雁十三的嘱咐,报喜的人都很低调,也没人乱传什么。而宋家只是一家地主,家中除了宋长顺,再无其他的读书人,他们也没派人去打听,自然错过了宋长顺高中的消息。
  而宋长顺也未与宋家人讲,故而导致了宋长顺在宋家的日子还是跟往常一样不好过。加之还有“孝道”这一顶大帽子扣在宋长顺头上,根本不是宋长顺可以违背的。
  这就是这个腐朽没落的世俗下被欺压的人们反抗不了的痛苦。
  不过压榨且对有才华与声明的读书人,是会受到这个世道的法律的严惩的。这也是宋长顺,唯一能翻盘与摆脱宋家的机会。
  乡野间摞着一亩一亩整整齐齐的水田,绿油油的稻苗看着喜人极了。脚边的田坎里也长着不知名的小花,星星点点的缀在绿色与褐色之间。虽不是什么美景,却也是赏心悦目。
  在一亩田地里,雁十三看见了穿着粗布麻衣,但收拾的整齐的宋长顺正弯着腰,跟着一群五大三粗黑黄的百姓在田间忙活。
  “长顺。”雁十三唤他道。
  “先生!”宋长顺不可置信的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先生,惊道:“先生!您怎么来了?”
  “呦!宋小子这就是你口中的先生啊!长的倒是俊俏好看啊!”一个大汉子红着脸擦汗调侃道。
  “是啊是啊!听说还是从京城来的贵人哎!”
  “宋小子你是不是惹了啥子事啊?不然你先生怎么跑这找你来了?”
  “先生啊!宋小子人可好了!绝对不是惹事的性子!是宋家人对他不好!你可千万不要怪罪他啊!”
  “是啊是啊!宋家人不做人事!逼起宋小子把书丢下跑地里干活!”
  “后娘永远都是后娘,啷个可能对前妻生的娃娃好啊!宋小子真的是造孽呦!”
  “好歹也是个读过书的秀才娘子,读过书的,还不是苛待前妻娃娃!”
  ……
  乡亲们你一句我一句,句句都维护着宋长顺,看来都是打心眼里照顾和喜欢他。雁十三也不怕到时候没人为宋长顺作证了。
  他三言两语言明了来意,听到雁十三被看门小厮赶出来,所有人都很生气。要知道读书人在平民百姓心中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教书先生,因为读书人和大官都是教书先生教导教导出来的,比秀才和官人还值得他们尊重的。
  尤其是在听宋长顺讲过雁十三是无条件支持并为他花费就是为了让他们读书后,对雁十三的尊重和崇拜早就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度。其中在得知这位先生教导的十二位先生中除去最小的外,所有人都考中了秀才,更有几位是前首后,简直是把雁十三当做了神明看待。
  一个人,教导十二个人,十一个考中。
  这不是神是什么?这在没读过书的百姓眼里就是神!
  宋家引起了众怒,尤其在百姓们得知宋长顺将中秀才后朝廷发放的奖励——减免三十亩地三年税收,宋长顺将他们大部分人的地都挂上之后,对宋长顺心怀感激,也对教导出宋长顺的雁十三更加恭敬。
  了解完该了解的,雁十三只是拍了拍宋长顺的肩膀,像往常一样道:“芸芸众生之中不幸之人很多,你只是其中一个,但绝对比大多数要幸运。不要想太多,待日后飞黄腾达了,让世间少一点不幸的人。起码,让一些人能吃饱饭。”


第77章 第七十三章:一川修竹雪霜寒(19)
  拜访完宋长顺,就是梁修竹家。
  梁修竹家也是在乡下,不过与宋长顺不同的是梁修竹家里虽算不上富裕,但还是能吃饱饭的。
  不同于宋长顺的倒霉,梁修竹家里虽也是一样的情况,但梁修竹的后娘是真的待梁修竹如亲子。梁修竹也对他娘怀有感激,一家人和和睦睦的。
  雁十三说了一些梁修竹在霜寒居的近况,便笑着起身告辞。
  梁修竹家里人热情而惶恐的想请雁十三留下用饭来感激雁十三对梁修竹的照顾和帮助,但被雁十三拒绝了。
  他的想法是,学生可以接受先生无偿的帮助,但先生却不能接受学生的一丝一毫。
  雁十三走后,梁父惶恐不安的看着大儿子,道:“竹儿啊!你说先生是不是看不上我们这些东西啊?”
  梁母也惶恐道:“竹儿啊!先生会不会嫌咱们招待不周啊?你看家里连个像样的茶水都没有。”
  梁修竹安慰他们:“爹,娘。先生只是来了解家里的情况,拜访一下爹娘。不是来家里寻便宜的,放心吧!”
  梁母:“那先生为啥不留下用饭啊?”
  梁修竹说:“先生向来不愿留在他人家中用饭。在先生看来,学生可以占先生的便宜,但先生绝不会占学生的便宜。更何况在先生看来,在学生家用饭的行为相当于打秋风,有损德行,就更不可能留下用饭了。先生品行端正,修竹还需好生学习。”
  周梓桑的家距离霜寒居最远也最偏僻,当初原主能捡到周梓桑也是缘分。
  周梓桑家住在深山老林的悬崖峭壁之上,封闭而危险。原主是在一次与友人相约攀岩时,误入了周梓桑所在的村子。在村子里遇到了穿着一身打着布丁,脚上穿着草鞋面瘦肌黄咬牙挑着水,嘴里却背着《诗经》中的《关雎》。然后原主就把周梓桑带回霜寒居里。
  之所以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是因为原主的学识得到了周梓桑的认可,加之周梓桑家境不好,周梓桑跟原主离开了可以省下不少粮食,这才是周梓桑父亲答应的真正原因。
  周梓桑家里共有六口人,父亲又是个瘸的,干不了重活,家里也没个女人可以照顾他们,那个时候的周梓桑在父亲瘸腿以后不得不离开学堂回家干活。
  周梓桑是真心热爱读书的,以至于原主成为了周梓桑的伯乐。将他带回来霜寒居,却也因此,毁了周梓桑的一辈子。
  资料里是这样描述周梓桑的——
  周梓桑,德元九年生于江南石梯村,父猎户,母村妇,家有四位弟妹。
  剑眉星目,面若朗玉,身高七尺,生而早慧,过目不忘。
  母于德元十七年生幼弟,血崩而亡。
  父于德元二十一年于山中追赶猎物坠于山崖,因治疗不及时,右眼失明,右腿残疾。
  家无收入,十二岁辍学归家,担起责任。
  十三岁遇贵人雁十三,离家求学。
  十六岁时高中。
  十七岁时与同窗魏安久因关系密切,被先生斥责。
  十八岁时,不明原因,学业崩毁。
  十九岁时因辜负先生教诲,离霜寒居归家。
  二十岁时为帮其二弟上学,前去村口悬崖采药。
  二十三岁时死于石梯村崖底。
  周梓桑是除程长安外,原主学生中最可悲的人。
  雁十三看着石梯村,这是如同悬崖村一样的存在,一座相当于九十度直角的石梯连接着石梯村与外界的联系。而石梯村的村民也从未想过要从山崖顶上下来,只因为他们的祖先经历过战争。为了保命才搬到了山崖顶上,花费了数十年修建了一座通往村子的石阶。
  因为是垂直的,且山势陡峭,几乎很少有外人敢攀岩。一般来说都是石梯村的人往外界走,他们的妻子一般都是买来或者换亲,当然也有共妻。
  不过大部分都是换亲和买妻,共妻在石梯村是抵制的,除非是穷的实在是买不起妻子,便花钱与另一个有妻子的人买妻子一年的时间,就为了能生个孩子传宗接代。当然,这个共妻必须是生过很多个孩子的。
  当然也有血缘关系兄弟,凑钱买一个女人,当他们所有人的妻子。因为是有血缘关系的,所以无论是谁的孩子,都可能是自己的孩子。
  雁十三一直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原主那样一个性情温和的人,会去攀岩,而且是攀这种一不小心就会丧命的山崖。
  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周梓桑那么轻易就爱上了魏安久。
  如果是因为颜值,那么周梓桑一开始看到的原主比魏安久更好看,他为什么不爱上原主?
  如果是因为才华与性情,那么梁修竹与原主也同样比魏安久优秀,且原主与梁修竹是少数愿意不带任何目的,温柔以待周梓桑的人,他为什么不爱上梁修竹与原主?
  无论是哪一方面,原主与梁修竹都比魏安久要好上那么一点,可最后周梓桑为什么偏偏就爱上了魏安久呢?
  “因为魏安久喜欢男人吧!”初见鼓着腮帮子道:“周梓桑是喜欢男人的,原主与男主都偏向于喜欢女人,虽然并为实质表现出喜欢男人,但周梓桑那么敏感,应该能察觉出原主与男主对这种关系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赞同吧。”
  “毕竟原主雁十三崇尚独身,又是在寺院里长大的,好修身养性,不沾□□。而男主喜欢女主,只有魏安久则是大大方方承认自己是喜欢男人的。说不定就是因为魏安久的洒脱不羁承认自己的性取向,这才吸引了周梓桑。”
  雁十三:“……”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法反驳。
  好在有初见帮忙转移注意力,不然就是雁十三再有胆量,在这种没有安全系数的九十度垂直山崖上攀爬也是种性命的挑战!
  石梯村的屋舍都排列的整整齐齐的,因为村子不大,山崖顶上也没有多余的田地,所以村子里大部分的人都是猎户。也致于在周梓桑父亲摔断腿后,一家人就陷入了连饭也吃不上的窘境。
  周梓桑家在村子里唯一的一条小溪边,且因为破损严重十分好找。
  雁十三来的时候,周梓桑家里正经历着一件大事。
  周父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正直、坚韧、果断,就是重男轻女了些。
  他不想继续让大儿子不花钱让人家父子贴钱供他读书了,周父这些年其实一直记着雁十三对周梓桑的帮助和花费,但看着越来越多的账额。就他这编竹篮框子的手艺能挣几个钱还清?
  就是想着待儿子日后飞黄腾达了,可谁知道有没有那个时候!周父有自知之明,他并不觉得自己大儿子记性好又聪明就能高中,所以他不想让雁十三白花钱。
  儿子要读书是上进,不过中不中,周父都要供周梓桑读下去。所以,为了还他口中所谓的“钱”,周父便打算将自己今年已经十五岁的大女儿卖或者是嫁给村子里比较有钱的石家,换彩礼来还钱。
  还准备将今年已经十岁的二女儿与李家的闺女换亲,给大儿子成亲,为周家传宗接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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