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恶灵对我宠爱有加[快穿]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噤非

作者:噤非  录入:06-12

  “啊!我做好的喜糖盒子呢!”余鹤一个箭步冲过去,左翻翻右找找,却没找见。
  不会被殷池雪这天杀的当垃圾扔了吧!
  老子要跟他拼命!
  想着,余鹤撸起袖子满屋子找殷池雪。
  最终在阳台上找到了他。
  这厮正悠闲的坐在那儿喝咖啡,而一旁的窗台上,摆了一排丑不拉几的小熊喜糖盒子。
  余鹤看了看,揉揉眼。
  不对啊,自己昨晚好像就做了五十只不到,这一排,看起来怎么也得有一百多个吧。
  想着,余鹤还开始动手数起来。
  “哦,因为涂了胶水,所以我放到阳台上风干一下。”
  余鹤瞪了他一眼,没说话。
  “我去做午饭,你想吃什么。”
  殷池雪放下咖啡杯,关切问道。
  “什么什么?你说午饭?”
  殷池雪看了眼手表:“对啊,不过你还真的挺能睡的,竟然一觉睡到十二点。”
  “还不是,做那个喜糖盒子做到太晚!”
  余鹤别过头,有点不好意思,但嘴上却不饶人。
  殷池雪笑笑:“好了,别做了,还是去买吧,趁时间来得及,你要想把这五百多个赶出来,孩子都该出世了。”
  “为了一些喜糖盒子花一百七十多万,你还真是钱多了烧的。”
  余鹤鄙夷。
  他真的很难理解殷池雪的脑回路。
  “收点份子钱就收回来了。”殷池雪回答的却是云淡风轻甚至还有些不要脸。
  “我不,不要偷换概念,那也是损失了一百多万好么?”
  “那我和你一起做?既然你这么坚持的话。”殷池雪笑问道。
  余鹤偷偷瞄着他,撇着小嘴,讽刺道:
  “都说了谁跟我抢着做我跟谁急,听不懂我说话是吧……还愣着干嘛,赶紧去把卡纸剪成小熊图案,剪一百个啊!”
  作者有话要说:  每篇文章中写辅导员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写成光头。
  想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我们大学的辅导员就是个光头= =


第61章 攻略那个顶级Alpha(8)
  接下来的三天内, 余鹤和殷池雪几乎没有出门,甚至是没有起身, 一直窝在沙发上剪小熊小狗小兔子, 从开始的手残党变成了流水线工作人员, 再往后制作的糖果盒子竟也看起来像那么回事了。
  耗时三天,两人竟然真的完成了五百只喜糖盒子。
  五百只盒子在阳台上晾得满满的,甚至还不够,一楼通二楼的楼梯过道恰好是落地玻璃设计而成的, 所以采光很好,于是他们也在楼梯上摆满了糖果盒子,每次上楼都像打游击战一样,小心翼翼生怕踩雷。
  火红的夕阳于天际漫开, 透过落地窗散进来,在地面上投出奇怪的几何形倒影。
  余鹤将那些晾干的喜糖盒收起来挨个检查, 碰到有瑕疵的还要重新返工。
  他坐在楼梯上,望着窗外温柔且带着暖意的傍晚, 手中的动作都不禁跟着放慢。
  楼下殷池雪正坐在休息厅的小桌前修改着自己的实验报告,旁边放着一杯还飘着热气的玫瑰花茶,手指在键盘上灵活飞过,当他停下思考的时候,脚尖会下意识地点两下地面。
  这样的场景, 就是余鹤一直盼望的。
  哪怕这不是别墅,只是普通的公寓,哪怕只有十几平米大, 但只要两个人能这样在一起融洽相处,其他的根本不重要。
  “我想养条狗。”
  余鹤就这样呆呆地看了很久,但始终还是觉得是少了些什么。
  思来想去,是少只小动物!
  殷池雪从实验报告中抬起头,看着他,半晌,摇摇头:
  “你不是怀孕了么,狗太闹腾,万一磕到碰到怎么办,而且他们喜欢在地上打滚又不爱干净,再说,万一小宝宝对狗毛过敏怎么办。”
  “那就养没毛的,比如牛头梗,或者短毛的拉布拉多。”余鹤不死心,又开始以理据争“而且狗狗很聪明的,感觉嗅觉都很灵敏,还能提早帮助发现问题呢。”
  余鹤瞪大眼睛,涉嫌卖萌:
  “养吧养吧,我也想像国外家庭那样,养一只狗狗陪着小朋友长大,他们说这样的小朋友长大了会非常有爱心,嗯?牛头梗或者拉拉?”
  “牛头梗是烈性犬,可能会伤人,拉拉生性好动,喜欢乱蹦乱跳。”
  “所以你就是不想养呗。”余鹤一挑眉,看起来有点不乐意了。
  殷池雪看着他这副小表情,马上改口:
  “我有个朋友是专门繁殖赛级名犬的,一会儿我把报告改完就带你过去挑狗。”
  余鹤一听,马上从楼梯上跳下来,扑到殷池雪面前:“我还想养只凤头鹦鹉,就是脸上自带两坨腮红的那种,可以么?”
  “鹦鹉养起来也很麻烦,你要定期帮他清理羽管,还要忍受它的换毛期,每天都吵到你睡不着。”
  殷池雪给他一一细数着养动物的弊端。
  余鹤瘪着嘴,又不乐意了。
  最终,殷池雪还是叹了口气:
  “好吧,我知道了。”
  其实他真的很烦别人对他无休止地提要求,他不喜欢这种好蹬鼻子上脸的人。
  但考虑到他是个情绪波动极大的孕妇,那就只好忍了吧。
  殷池雪改完报告给导师发过去时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导师又和他视频电话了一个小时讨论论文报告。
  余鹤就一直坐在楼梯上静悄悄地等着他。
  虽然等待是个漫长且极度考验耐心的活儿,但因为这是对殷池雪来说很重要的课业,即使余鹤现在心里已经烦躁的不行,但还是耐着性子坐在一边等着。
  一直等到他昏昏欲睡之际,殷池雪才终于忙完了他的报告。
  殷池雪起身,刚想去卫生间收拾一下,就看见余鹤又靠在玻璃窗上睡着了。
  本想叫醒他,但又觉得能睡个安稳觉对于怀孕的人来说难能可贵,便也不去打扰他,从卧室拿过毯子给他披上,然后坐在他身边静静看书。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余鹤终于堪堪醒来。
  “嗯?我睡着了?”他睁着一对惺忪睡眼迷茫地望了望窗外黑漆漆的院子。
  “是,看你睡得熟就没叫你。”殷池雪说着,抬眼看了看时钟,“已经十一点了,明天再去看狗吧,你去洗个澡继续睡吧。”
  “好,明天一定要去啊。”余鹤揉着眼睛,颤巍巍下楼。
  殷池雪见他这迷糊的样子,生怕他一不小心摔了,于是也赶紧起身跟在他后面张开双手护住他。
  就像在护着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宝宝一样。
  “你干嘛。”看殷池雪这个样子,余鹤不解问道。
  殷池雪尴尬地收回手:“没,坐时间长了,活动下筋骨。”
  “坐时间太长那就去外面跑两圈啊,不然很可能会亚健康,造成腰椎间盘突出什么的。”余鹤还特别认真地提醒道。
  殷池雪无奈地笑着点点头,然后岔开话题:“好了,你快去洗澡睡觉,明天我们早点起去看狗。”
  余鹤比了个“OK”的手势,打着哈欠进了卫生间。
  殷池雪还伫立在原地呆呆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
  这种感觉太奇怪了,就像是结婚很多年的夫妻那般自然的相处,虽不合乎情理,但也顺理成章的,会去不自觉地关心他的小动作,也会一切以他的感受为第一位。
  这正常么
  大概在海上罗兰的酒店里脱掉他衣服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不正常了吧。
  后悔么?不好说。
  放弃了学业当起了家庭煮夫,每天像个保姆一样不厌其烦地照顾他,肯定会后悔。
  但是看着他一天天隆起的小腹,想着那里面有属于自己的小生命在一天天茁壮成长,喜悦之余又是绝不后悔的坚定。
  果然,人是这世界上最矛盾的生物吧。
  殷池雪自嘲地笑笑,接着随手关掉客厅的灯。
  星光漫天,这是在城市中极少能看到的景象,就像是一条银白色的玉带,随着风向缓缓飘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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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殷池雪看着余鹤那身宽大嘻哈风的外套,搭配上一条就像拉在裤子里那种感觉的兜裆裤,他不禁产生了深深的疑惑。
  “为什么忽然穿成这样,是天天有嘻哈看多了么?”
  余鹤拍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肚子:“不是啊,最近确实感觉胖了,肚子都撑起来了,我决定要减肥了,但是今天就先穿宽松的衣服遮一遮。”
  殷池雪笑笑:“你今天可以穿宽松的衣服,结婚那天总不能也穿这样吧。”
  余鹤马上吸起肚子,极度自信地拍拍胸膛:“我那天吸着肚子就可以了,你看这样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吧。”
  殷池雪被他逗笑了:“自欺欺人,我就不信你能一天都吸着肚子。”
  余鹤一听,马上泄气似的萎了下来,小肚子也随着鼓了出来:“可是我感觉最近也没吃什么东西啊,怎么会胖呢,就算是怀孕,也没这么快的吧。”
  “可能就是成日在家里坐着,长了点肉?”殷池雪也不太能说明白到底是为什么。
  余鹤垂头丧气地跟着殷池雪上了车,系好安全带,就萎在一边不肯说话。
  虽然自己是个男的,但结婚诶,人生头等大事,那天一定要帅帅的,怎么能被这不识时务的小肚子给打败呢。
  没办法,以前没有结婚经验,不知道这几天去美容院做做形体按摩能不能补救一下。
  胡思乱想中,车子已经到达了目的地。
  余鹤探头望过去,不禁在心中感叹。
  果然是赛级品种繁殖狗舍,最繁华地段中最大的房子,这房租一年都得上百万吧。
  刚走到门口,就见一个贼可爱的小姐姐正站在门口清洗狗笼子,见到殷池雪马上放下抹布迎上来:
  “阿雪你终于来了,等你老半天了!”
  小姐姐又热情又大方,虽然“情敌预警”的警报在脑海中一个劲儿作响,但他还是望着这小姐姐眼都直了。
  “这是你未婚妻是么?”小姐姐看到余鹤,好奇地上下打量一番。
  未婚妻?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对,他叫姚轶,你们认识一下。”殷池雪拉着余鹤的手将他拉到前边。
  “小轶你好,我叫邓美伦,是阿雪本科时的同班同学。”小姐姐大大方方伸出手。
  “你,你好。”余鹤反倒是有点不好意思。
  几个人进了狗舍,就听见阵阵狗吠声传来。
  屋里面一个正在给狗狗吹毛的男孩子关掉吹水机,探了个头出来:“池雪来了?好久不见啊!”
  “你快点吹完了出来啦,阿雪带未婚妻来了!”小姐姐欢地喊道。
  不知为什么,余鹤有一种“你快出来啦!阿雪带猴子过来了!”的感觉。
  那小伙子给狗狗吹完毛,狗绳一解,洗澡台上那只白色的萨摩耶便马上跳下来,直直冲着来人跑过来。
  殷池雪下意识挡在余鹤前面,任凭那条大白熊蹭了他一裤子白毛。
  “小雪雪,真是好久不见了,这位是你的未婚妻?看着还蛮个性的嘛。”那男孩子笑得像朵菊花一样。
  蛮个性,这句话,余鹤总觉得暗含贬义。
  “这也是我本科的同学,叫他大蒙好了。”
  余鹤点点头:“大萌哥。”
  名字和外形一点都不搭好么。
  “你们是过来看狗的么?想要条什么品种的。”大蒙这人看起来特别热情,从进门开始他的嘴巴就没有停下过。
  “拉布拉多吧,或者短毛的都可以,主要是要性格温顺的,因为过不久家里就会有小孩了。”余鹤道。
  大蒙想了想,拿过一沓照片:“短毛的话,拉拉或者比格都可以,不过拉拉会更聪明一点。”
  但是余鹤一眼就相中了那长着两条长长大耳朵的三色比格。
  “这个吧,这个可爱诶。”
  殷池雪探头看了眼:“我还是喜欢拉拉。”
  “不要吧,养拉拉的太多了,丢了都不好找。”
  “可是拉拉聪明,一般不会走丢。”殷池雪以理据争。
  余鹤瞪了他一眼:“那不养了。”
  殷池雪抿了下嘴唇,然后将那张比格犬的照片递给大蒙:“就这个品种吧,比格对吧。”
  大蒙看他这架势,忍不住笑出了声。
  “阿雪真的比以前变了好多,现在完全就是耙耳朵嘛。”美伦小姐姐随手拿过一根牛肉条,逗弄着那条萨摩耶。
  “对对对,我也记得,阿雪以前特别冷傲,还特矫情,之前有个小Ω追他,为了表现的柔弱一点激起阿雪的保护欲嘛,那小Ω见到狗就会‘哎呦哎呦吓死人’地叫,一边叫还一边往阿雪身上贴。”
  大蒙跟着激动附和道。
  殷池雪清了下嗓子,用眼神示意他别说了。
  见余鹤正满脸好奇地看着自己,大蒙更是来劲了,直接无视掉殷池雪示意他闭嘴的眼神,继续喋喋不休道:
  “但是阿雪竟然当时就把人家推开了,而且还没控制好力道,给人直接推到一旁的水沟里了,大家都惊呆了卧槽!”
  余鹤忍不住也发出了卢本伟式疑惑:
  “真的假的?”
  “真的,那个小Ω也算是个极品,富二代,长得贼勾人,人又乖又甜。”大蒙忍不住“啧啧”感叹道。
  美伦小姐姐使劲掐了他一把,瞪着他。
  “当然和我们家美伦是不能比的。”大蒙立马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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