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穿书] 金推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leonie

作者:leonie  录入:06-28

  诺依曼子爵看小马驹老老实实的在艾斯的缰绳下,赞许地点了点头,“你在骑术上还有些天赋。回巴特索登之后,也要好好练剑。”
  艾斯:“是的,父亲大人。”


第16章
  巴特索登庄园前的一大片草地,几个诺依曼家族的护卫围着,有两个人在这个半包围的圈子里练剑。
  一个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把剑刺向他的同伴,只见他同伴一个侧身,避开他这一剑。年轻人不待剑招使老,又往斜里刺去,他的同伴则用手上的剑格住了他的剑招。两人来来往往,竟这样过了几十招。
  “当——”的一声,两个人的剑又相撞了。然而,这次年轻人只和他的同伴僵持了一会儿,就隐隐感觉有力从他的剑上传递过来,他双手一麻,手上的长剑不由脱手而出。
  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因为之前用出了全身的力气,这下没有收住势,踉跄了一下。他喘着粗气半跪在地上,他同伴的剑则架到了他的脖子上。
  周围的护卫鼓起掌来,欢呼叫好,“乔治!”“哦哦哦,乔治!”
  乔治把剑一收,朝着年轻人大笑道:“不用朝我行这么大的礼,起来吧!”
  乔治笑着接受周围人的恭维,“你越来越厉害了啊!”
  “乔治距离3级剑士也没有多远了吧。”
  “等成为了中级剑士,可别忘了弟兄们啊。”
  乔治和他们互相拍击着拳头,笑闹着,他看到亚麻色头发的年轻人还半跪在地上,知道他手臂多半已经麻了,使不上劲。乔治伸出手,让年轻人握着他的手掌站起来,“格哈德,你很不错,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你这样的实力。”
  周围的护卫也道:“格哈德才19,我们巴特索登出的小天才,现在已经是2级剑士了!”
  乔治吹了个口哨,周围护卫笑了起来。
  格哈德涨红了脸,不服气道:“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打败你!我会做巴特索登最好的剑士!”
  乔治简直笑疯了,“哈哈哈哈哈哈,真是一个傻小子。”
  乔治没有再和格哈德,还有他的那些同伴说笑,他走到草地边上的一棵大树前面。这棵树很大,笔直笔直的,褐色的树干要两个成年男子才可以合抱,如果有人想要捉迷藏,躲在大树的另一边,保准这边的人找不到。
  乔治却越过大树,毫不意外地看到一个黑色头发的少年,少年正弯着腿、随意地靠坐在树上,他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身材已经有了少年的修长,侧脸的轮廓却还带着孩子的稚气,他的手上拿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少年完全没有注意到乔治的到来,又或者说他对书本以外的世界都毫无兴趣。
  乔治不得不自己打招呼,“艾斯少爷。”
  看书的少年听到乔治的叫唤,他抬起了头,看向乔治。那双翡翠般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乔治,它像是最好的绿宝石,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又像是吟游诗人描述的精灵的眼眸,代表着无限的生机和希望。但乔治没从这双眼睛里看到如春风般的温柔,而是淡淡的谴责,乔治打扰到他看书了。
  乔治已经不记得,他那个时候有多痛心疾首了,好不容易发现一块璞玉,却……
  乔治无奈道:“艾斯少爷,这个时候您应该练剑的。”
  艾斯低下头,继续翻看他的书,“书即世界,世界即书。你不觉得看书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吗?”
  乔治并不觉得,他道:“艾斯少爷,我只知道,您是诺依曼子爵唯一的继承人,您不可能跑去帝都当学者。您必须参加骑士团,再回巴特索登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
  艾斯:“我会参加骑士团的,那是我的责任与义务。但在离开骑士团后,我也可以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这是每个三色堇帝国人民都拥有的权利。”
  乔治:“可是,艾斯少爷,学者终生生活在皇家别院中,是不被允许结婚生子的。”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香喷喷的女人,还自愿放弃延续子嗣的机会?
  乔治觉得艾斯·诺依曼古怪极了,但又不得不劝说他,这不仅是因为乔治曾受诺依曼子爵大恩,还因为艾斯·诺依曼是他遇到过的、最有可能成为高级剑士的人。乔治不忍心宝珠蒙尘,看艾斯·诺依曼硬生生地耗掉他的天赋。
  “我不在乎。”艾斯把书本合上,问道:“乔治,为什么其他人都叫我小少爷,只有你叫我艾斯少爷?”
  乔治:“因为我不是巴特索登出生的剑士。”他不出身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也不是诺依曼家族的臣子,对艾斯的称呼,自然要与其他人区分开来。
  艾斯:“你是佣兵?”不向自己的领主效忠,跑来诺依曼家族的封地从军,除了逃兵,只可能是流浪大陆、在刀尖舔血的佣兵。
  “不是。”没想到,乔治没有同意艾斯的话,他说道:“艾斯少爷,您应该收起的您的好奇心,开始训练了。不然诺依曼子爵回来,我是不会帮你隐瞒的。”
  这三年里,艾斯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待在巴特索登的庄园。诺依曼子爵在的时候,他会亲自督促艾斯练剑;他不在的时候,则吩咐乔治陪艾斯练剑。乔治不仅是庄园里实力最强的二级剑士,他还不是诺依曼家族封地上的臣民,他只效忠诺依曼子爵。
  艾斯完全无法威胁他,也因此,乔治是诺依曼子爵能找到的最公正的教师。
  艾斯站了起来,他打开身上的皮衣,把书塞到皮衣里侧的口袋里,又把长剑从剑鞘里取出,指向乔治,乔治也是如此。他与艾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脚下也不停的移动着,无论是向前攻击,还是躲闪对方的攻击,他们都可以游刃有余。
  两个人都屏着息,全神贯注,一边小心防范,一边试图寻找对方的弱点。但在这三年里,他们已经交手数百回,两个人对对方擅长的招式和缺点了如指掌,一时都难以找到好的机会。
  最后,还是乔治先出手,他往前跃了一步,像是老鹰展翅一般冲到艾斯的头顶上,他手上的长剑对着艾斯的胸口直直地刺了下去。艾斯把剑护在胸前,两剑相撞,乔治的剑带着他本身的重量,力道极大,艾斯受不住地往后退了一步。
  乔治正打算趁此机会强攻,艾斯一个侧空翻,脚踢在他之前靠的树上,他的身形如同飞鸟一般灵活,直接欺到乔治的身后,剑指他的背心。
  乔治身后像长了眼睛,他的手像麻花一样扭了一下,勉强挡住了艾斯的攻势。
  艾斯没有趁机加大手上的力度,而是连点乔治背后几个要害。艾斯的攻势又快又狠,乔治不得不提起全部精神抵挡他的剑招,连回身的机会都没有!
  乔治的剑招端得是刚猛,艾斯则因为身材尚未长成,显得瘦小,但更为灵活。
  艾斯一味强攻,数道剑光闪过,像是一朵朵剑之花盛开,乔治持剑的手的衣袖上,被飞花划过,出现了数道细小的口子。一开始,乔治还以为是自己大意,但随着他的衣袖变成了一条条布条,他的手臂上也出现血痕。他就知道,,短短数日,艾斯又有了新的成长。
  不用上心法,他已经不是艾斯的对手了。
  乔治突然倒退一步,双手下垂,把剑扔到地上,“我输了。”
  艾斯刚刚活动开筋骨,乔治就认输了,让艾斯心里微微有些不痛快。说好的剑士精神呢,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剑士精神呢,难道都是假的吗?!
  不过,艾斯知道,乔治就是这样的。在乔治看来,荣誉都是些狗屁不通的玩意儿,那些剑士精神也只是束缚人的花规矩,真正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人,绝对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赌对手的荣誉感的。也因此,艾斯猜测乔治是一名佣兵。
  艾斯真想把乔治拉过来,再痛痛快快打一场。但他不能这么做,不是因为乔治不愿意,而是因为人设会崩。
  这三年,艾斯给自己设定的是一个全身心沉浸在书海里、平生最大的愿望是去帝都成为一名学者的人设。
  学者是三色堇帝国才有的职位,他们一生不娶妻,不留嗣,不是在皇家别院整理书籍,就是在各地修行。他们是帝国身份最崇高的人,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都十分尊敬他们;但同时他们没有爵位,没有官职,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浩瀚的书海。
  艾斯就是一个有着不错武技天赋,却向往成为学者的少年。他一直在责任、荣誉感,还有梦想之间苦苦挣扎,迷惘徘徊。——当然这都是假的,他只是艾斯一直在经营的人设。
  这是艾斯为了现在不好好修炼骑士团的心法,为了将来离开诺依曼家族做的铺垫。
  而成为学者,也是艾斯能想到的最好的、也是最合理的办法。
  这样,就算诺依曼子爵将来知道艾斯是他的便宜儿子,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杀死学者,除非是帝国公开的审判,不然,哪怕是贵族,甚至是皇族,都要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甚至是死刑的。
  如果在艾斯成为学者之前,诺依曼子爵就知道了真相,一个无心爵位,将来会远远离开威斯特法伦行省的“养子”,诺依曼子爵也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贵族家庭出一位学者,也是一件很荣耀的事——当然,那位学者不可能是爵位唯一的继承人,不然就是一个笑话了。
  诺依曼子爵对艾斯的想法嗤之以鼻,只觉得过几年艾斯就会明白他现在有多么的愚蠢。
  而乔治,他更了解艾斯在武技上的天赋。乔治虽然只是一个低级剑士,但他当初受过最正统的武技训练,并且表现极其优异。艾斯只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剑招上就和他不分伯仲,甚至更胜一筹,这样的天赋,哪怕修炼心法慢一点,放到帝都去,也是不错的天才了。
  艾斯不可能看他的人设崩掉,只能遗憾地看着乔治把剑收回剑鞘里,装作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


第17章
  乔治最后劝道:“艾斯少爷,您如果专注武技,在武道一途上,很有可能取得极大的成就。”
  “拿起剑的时候,我的确会沉迷掌握力量的快感。”艾斯沉思了一会儿,认真道:“但是,一个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学海却是无穷的。我希望,我可以用有限的生命,遨游无穷的学海。我没有多余的功夫,再去追逐虚无缥缈的力量。”
  乔治:……
  乔治心生绝望。
  艾斯如果懒惰,乔治可以用严酷的手段让他变得勤奋。
  艾斯如果不喜练剑,不,艾斯不仅没有不喜欢练剑,他拿起剑的时候,表情甚至是沉醉的,不然他再有天赋,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学会那么多剑招。
  但是,艾斯还是做出了放弃武道的决定。
  面对艾斯理智又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乔治就算能使计让艾斯一直拿着剑,又有什么意义。难道让诺依曼家族毁灭,让艾斯性格大变吗?
  这不是乔治的初衷。
  乔治想不出,他有什么理由阻止艾斯成为一名学者。高级剑士的地位不比学者高,虽然寿命长些,实力强大些,但艾斯看起来并不在乎。至于诺依曼家族的爵位,乔治不是诺依曼家族的家臣,所以他可以在艾斯的事情上更为公正,但同时,他不会关心诺依曼家族的荣誉和爵位。
  艾斯:“我父亲,过两日就要回庄园了吧?”
  乔治:“是的。听说子爵大人这次在魔兽森林的收获不错,还在佐治亚行省认识了不少新朋友。”
  艾斯:“你是说?”
  乔治:“是的。估计艾斯少爷会参加佐治亚行省的骑士团,在那里待上六年的时间。”
  三色堇帝国建国初期,贵族子弟们参加的都是当地行省的骑士团,但后来,大贵族们利用有天赋的骑士和小贵族的继承人在骑士团的六年的时间,拉拢一部分人,打压另一部分人。他们让不附和他们的人,无法通过骑士团的考核,丧失向上爬或者继承爵位的资格,以此排除异己,加大他们在行省内的掌控力。
  大贵族们和有实权人物的子嗣在这样的行动中得到了好处,那会损害谁的利益呢?
  小贵族?平民?也有,但那不是最重要的,他们还损害了皇室以及陛下的利益。当一个行省内部固若金汤,那只要他们与帝都稍有摩擦,他们就会动荡起来,甚至宣布独立。
  后来,帝都就颁布了法令,贵族子弟不允许参加当地行省的骑士团,而会被随机分配去周边其它的行省。这不仅大大削弱了大贵族对其他人的影响力,还可以敲打他们,让他们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很少有两个毗邻的行省关系特别友善的,他们多会因为河道、农田、贸易、征兵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发生摩擦,反倒是间隔较远距离的行省会关系友好些。去了“敌人”的地盘,大贵族们不也得小心翼翼。
  最初那几年,帝都的官员处理路易斯安那行省公爵的继承人打断了佐治亚行省总督的儿子的腿之类的事,总是眉开眼笑的。
  除此之外,贵族子弟们跨省参加骑士团,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减少舞弊行为。
  平民通过骑士团的审核,可以获得骑士勋章。而贵族子弟通过骑士团的审核,才会有继承家族爵位的资格。
  如果原本爵位的拥有者没有合格的子嗣能够继承爵位,那么他的爵位就会被传给他的侄子,如果他连一个合格的侄子都找不出,那么在那位爵位死后,他的爵位和封地会被皇室收回。
  这也是皇室集中权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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