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先打个新文预告,如果有兴趣可以先收着等肥了再看:
  穿成哭包后全世界都宠爱我[系统]
  文案:
  身为一只高冷的小猫咪,玄乐最看不起那些爱哭的人类了,直到有一天他变成了一个胆小怕疼还特别容易委屈的哭包。
  系统:“请宿主完成‘每日一哭’、‘花式委屈’、‘暴风哭泣’、‘哭得像个两百斤的胖橘’、‘我随便哭个一年就好’等日常任务,以达到感化反派的终极目的。”
  当娇气的哭包遇到凶狠的魔尊,当胆小的哭包遇到可怕的鬼王,当容易委屈的哭包遇到冷戾大BOSS……
  魔尊/鬼王/BOSS:宝贝别哭了我什么都给你!
  主受,沙雕系统文(所有攻都在一个世界里不是快穿),攻宠受,攻最爱的就是小哭包,感情线甜、超甜、特别甜,不甜不要钱!


第134章 二合一
  次日,唐浩初便低调地带兵从禹城出发,迅速抵达紧挨中州的边陲重镇,准备夜幕降临之后发起进攻。
  此刻的天还亮着,夕阳斜斜地洒下来,迎着光,能远远看到崇峰的山顶。那是中州最高的山,也是中州的标志,唐浩初站在军帐前,抬眸遥望着崇峰,问身边的傅程言:“等到了夏天,雪会化吗?”
  傅程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山顶上堆满了积雪,摇头答:“不会。因为海拔太高了,甚至至今没有人能登顶,所以雪是终年不化的。”
  身为中州人,傅程言自然对中州的风俗和景物都很了解,继续道:“除了难以攀登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导致无人登顶,——周边的村落代代相传,信奉峰顶是神灵的居所,对神明要怀以信畏之心,不可亵渎。”
  “我不信神明,”唐浩初将视线从山峰上收了回来,“我唯一信的,就是我自己。”
  如此狂妄不羁的言辞,换成别人说,未免显得自不量力,唯独从他口中讲出来,明明轻描淡写,却叫人听起来觉得理所当然。夕阳照在他脸上,他整个人看起来仿佛都在发光,让傅程言挪不开眼睛。
  当晚,唐浩初指挥军队发动了袭击。
  相比于攻打陇州时用的各种兵法和计谋,唐浩初如今只用了一个‘快’字,趁着中州内乱迅速抢占先机,结果不出意外,首战大捷,迅速占领了边城。他现在唯一的问题是缺钱,弹药和军需物资都很烧钱,现在又是冬天,还要给士兵配备保暖御寒的东西。而他手上已经没有钱了,——占领陇州之后不仅没像其他军阀一样搜刮民脂民膏,反而投出了很多钱用于民生建设。
  这事其实很好解决,毕竟身边就有个现成的富豪,于是唐浩初向傅程言借了一大笔钱。虽然他坚持以北州政府的名义借贷,不接受傅程言的无偿赠予,但傅程言依然觉得很高兴。
  傅程言在唐浩初面前其实很不自信,——爱的深的那个本来就容易变得卑微,何况在傅程言眼里,唐浩初简直是哪哪都好,全身上下不止比他优秀了一星半点,连难测的坏脾气都坏的独一无二,只觉得对方能在需要钱的时候想到他,正是把他当□□人的表现,心里还因此而更踏实更有底气了。
  家长都间接认可了,傅程言本来就该有底气,甚至恨不得宣告全世界,让天下人都知道他和唐浩初的关系,好教那些觊觎唐浩初的人在试图勾引唐浩初之前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有与顺兴商会为敌的实力。可惜眼下并不是宣告主权的好时机,——唐立明之前还说希望唐浩初在年前的这两个月里打完仗回家过年,然而短短一个月的功夫军队便势如破竹地逼近中州的中心城市,军队就集结在城外,只等一声令下便可进攻。
  北州军队从来不为难百姓,所以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也不觉得惶急不安,不安的是被困在城内的江威的那些亲信们,还有担心唐浩初的傅程言。虽说树倒猕猴散,中州的将领跑的跑降的降,但江威占据中州那么多年,手下总有几个忠心不二的,这些人若集结起来殊死一搏,也很难办,何况战场上刀枪无眼,所以傅程言对唐浩初要亲自上阵的事很不放心。
  然而他才准备好要开口,就被唐浩初抢先了,“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说话的时候小大佬正在佩戴枪支,说完便抬起眼望向傅程言。傅程言脸上的担心显而易见,和上个世界唐峰南目送他去赛车场时如出一辙,唐浩初朝他微微笑了笑,又补充道:“我一定会迅速拿下景市,毫发无伤地回来,相信我。
  他穿着修长笔挺的军服,身姿挺拔如松,眸光坚定又锋锐,声音却很软很柔,好像蕴藏着无尽的真情,“等我回来,程言。”
  傅程言因这一声‘程言’而听话地点了点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爱人,要相信和尊重对方的所有决定,要懂得分寸不拖后腿,可担心这种东西根本不受控制,心仿佛丢在了对方身上,一举一动都被牵引。
  厮杀声响了一夜,傅程言的心也紧紧揪了一夜,直到天色渐渐亮起来,迎着细微的天光,看到雪花慢悠悠地从空中飘落,如一个个白色的精灵在人身边盘旋。
  正是冬日的第一场雪,站在帐外远眺,远处已是白茫茫一片。傅程言以前很喜欢雪,因为记忆中他母亲似乎很喜欢雪,会在下雪的冬夜讲故事给他听。但现在傅程言最喜欢的已经变成了荷花摇曳的夏夜,带着酒泛舟在花香浮动的星河湾,抬眸便看见少年动人的眼睛。
  其实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都有无数种好看的景色,也许他喜欢只是有他的景色。就像此刻对着这雪景,他不在,雪飘得再美,也是浪费。
  雪落无声,傅程言耳边却又响起唐浩初的那声‘程言’。他认识很多人,但他们都如赶路时偶然看见的忽明忽暗的星,只有唐浩初不同,他是照耀他的太阳,永远都不会熄灭。
  唐浩初没有食言,在天亮时分迅速拿下了景市。
  景市不仅是中州的中心城市,也是中州最重要的交通枢纽,拿下它便相当于拿下整个中州。可惜唐浩初并没做到毫发无伤,——但不是因打仗而受的伤,是下马的时候跳的太急,一不小心扭了脚。
  傅程言远远看到唐浩初被刘英背在身上,以为他受了什么重伤,眼前登时一黑,心脏都被吓停了,直到确认他只是扭了脚,抹点跌打损伤药就能好,才略略放下心来,但握着唐浩初的手依然有点抖。
  唐浩初回握住傅程言的手,认真解释道:“我是因为赶着见你才下马下得太急了,而且扭的很轻,根本不妨碍走路,是刘英小题大做,偏要背着我走……”
  说着便抬起腿动了动脚脖子证明自己没事,眼睫随之下垂,但细碎的眸光还是不经意地流泻出来。
  带着一种很抓人的乖顺和柔软。
  傅程言整个人莫名就安定了,手不抖了,心也不慌了,只剩下又柔又软的爱意,一层层上涌和泛滥。
  打完仗并不意味着事情都结束了,反而是百废待兴的开始,尽管有孔胜徐兴福等从北州军校就培养出来的将军辅助,但还有很多事要唐浩初亲自拍板,所以傅程言哄唐浩初吃完东西,又哄他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因为之后恐怕还有得忙。唐浩初闭上眼躺好,隔了一会又重新睁开眼喊了一声程言。傅程言正低头收拾他吃过的碗筷,听到这声程言便心头一动,立即转身,见唐浩初裹着被子坐起来,只露出半个脑袋和乌溜溜的眼睛。
  深色的毛毯衬得他皮肤白如瓷器,整个人裹成圆滚滚的样子十分可爱。那双眼睛更可爱,无辜又漂亮,此刻还装着期待,“冷,想要抱着睡,好不好?”
  傅程言顿时从头到脚都像被电到一样发麻,不受控地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来将人轻轻抱住,声音柔到连他自己都无法置信,“好。”
  这一抱就放不开了,低喘着将心上人雪白的后颈亲了又亲,甚至亲到过了界。但对方没有抗拒,还主动抓住了他的手臂。
  唐浩初最后抓着傅程言的手臂睡着了,傅程言只觉得仿佛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缩在自己怀里。这一觉睡到了下午,刘英伙同徐兴福将军已经在外面唤了,唐浩初还缩成一团不愿意起。
  他本来就喜欢在天冷的时候赖床,外面的雪又没停,北风也刮得厉害,任谁都不想离开暖暖的被窝。傅程言戳了戳他的小脸试图把他唤醒,他便闭着眼往下又缩一点,简直像戳一下就往里缩一点的小乌龟。
  但唐浩初还是起来了,——单纯打胜仗还不能把任务一的进度条推到百分之百,要像统治陇州一样把中州的军政大权全部接管过来才行。他怕冷的裹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椅子上,毛绒绒的领子和白嫩嫩的小脸看起来实在有点软萌,但表情十分冷肃,哪怕坐得很低,也充满了居高临下的气势。
  其实管理一座城比攻打一座城更麻烦,好在唐浩初头脑清晰,效率奇高,最终赶在过年前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了。采用和北州一样的管理模式,将中州的军政全面接管下来,新的领导团队均已到位,那些投降的士兵也都经过考核和筛选,按照北州军的选拔标准收编到北州军里。
  只是中州的气候让唐浩初不太适应,空气又湿又冷,比北州的干冷还让人难受。他虽然没犯哮喘,但一直咳嗽,早上处理完行政和军防事宜,例行去看练兵,刚到训练场,就被冷空气弄得咳起来,再抬头便发现下雪了。
  雪花又大又密,愣神间便有好几片落到他身上,有个士兵吸了吸鼻子说:“哎呀,雪好大,今个儿可真冷。”
  这话引来很多人的同感,还有人大着胆子抬头看向小大佬,那眼神就跟被主人遗忘在雪地里挨冻的狗子一样可怜。小大佬微微皱起眉,抬眸在全场扫了一圈,顿时没人敢卖可怜了,气氛也随之冻结,全场的士兵均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刚从商会忙完的傅程言抱着厚厚披风赶到,小大佬的表情才不那么冷肃,轻咳了一下,吩咐负责练兵的:“这雪应该要下一整天,今日的训练就暂停,中午安排伙房多炖点肉。”
  说话的功夫,傅程言已经把披风给唐浩初系好了,暖融融的感觉立马传遍了全身,唐浩初的眉头也因此而舒展开来。转头看到有片雪花就要落到傅程言的眼睫上,不由伸手挡了一下,却被对方抓住了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
  唐浩初微微愣了愣,然后像牵某种大型犬一样把傅程言牵走了。
  走人的原因并不是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不愿意公开他们的关系,是觉得这么黏黏糊糊的有点影响他做将军的威严。——小大佬一直很看重这一点,之前就嫌弃自己声音太软太嫩而影响了威严,以至于连话都不愿意讲。
  傅程言更不会不好意思,待到了无人的地方,他干脆把唐浩初整只手都抱进了怀里,一边暖一边心疼地说:“如今政务已步入正轨,你把事情安排下去就行了,不用起那么早……”
  唐浩初眨了眨眼道:“我们中午吃什么?”
  这话题转的生硬极了,但一提到吃,一心想把唐浩初养胖的傅程言立即接下去了:“今天喝羊肉汤怎么样?我特地让人去城北买了肉和底料,熬起来绝对好喝。再加点萝卜和菜心,配上香脆的葱油馅饼……”
  唐浩初在这个世界里食欲一直没好过,除了甜的东西之外,其它食物都胃口缺缺,但看傅程言说的那么认真,还是配合地点了点小脑袋。
  傅程言也知道唐浩初其实对吃的没有兴趣,——他的少年都是快成仙的人了,就跟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似的,大概除了当一个威严的将军和统一联邦国之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可身为一个男人,连自己心爱的宝贝都养不胖,还算什么男人。
  于是傅程言十分卖力地在厨房煮饭,唐浩初就坐在厨房外廊的摇椅上,裹着厚厚的貂绒毯,一边烤着小火炉,一边呼吸着廊外的新鲜空气,一会儿看看手里的册子,一会儿再抬头看看飘扬的雪。从傅程言所站的位置,一扭头就能望见他,满足地窝在摇椅里微眯着眼的模样就跟慵懒的猫咪一般,可爱极了。
  越望越心痒,在做饭的间隙时不时就要出来亲亲摸摸抱抱。力道不受控地大了点,唐浩初因此而低呼出声,细软的嗓音听的傅程言整个人都不对了,甚至忍不住把人抱回到里屋的床上,压在身下亲了个痛快。
  天知道,他的一声轻唤都是他的催|情剂。
  而傅程言此时不能再听。
  他满心的爱意已足够浓厚。
  锅里的肉在咕嘟咕嘟地炖着,炖的热气腾腾,被窝里同样热气腾腾,伴随着甜软的申吟和压抑的喘息,诱得雪花趴满了窗户,想要一探春光。
  唐浩初最后累的一动也不想动,裹着被子就地睡了个午觉。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在浓郁的肉香味中醒来,才睁眼就被傅程言亲了一口,听对方道:“汤已经做好了,吃点东西好不好?”
  还没完全清醒的小大佬一脸冷漠,片刻后才屈尊降贵地嗯了一声。傅程言把人从被窝里抱到饭桌边,裹上厚实的大衣,又披了一条毯子,确定他不会冷,才坐到他旁边准备伺候他吃饭。
  肉汤不仅闻起来香,喝起来也棒,唐浩初一口气喝了半碗,全身上下都暖融融的。但他是真的没什么食欲,喝完汤就摇摇头表示饱了。
  傅程言一边跟他说话,一边想办法再喂他吃一点,唠唠叨叨的道:“这雪恐怕得下到明早才会停,到时恐怕会更冷,你有什么事把人叫进来吩咐和安排就行了,就不要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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