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觉得光芒耀眼的不止女孩子,还有男人,其中和詹姆斯一样是花花公子的莱顿就盯着唐浩初移不开视线,并忍不住问身边的詹姆斯:“他是不是演过《日暮》里的吸血鬼杰伊?”
  莱顿家在马赛,并不常来巴黎,但花花公子的名头比詹姆斯还响。见詹姆斯点头,莱顿立即嚷嚷起来:“当年看《日暮》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他,没想到真人竟然比电影里还好看!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他了,我要追求他!”
  法国的同性恋婚姻许多年前就已经合法,大众也早就习惯了对异性恋和同性恋一视同仁,所以莱顿的话没有激起周围人的任何反应,只除了皮埃尔。
  皮埃尔的脸色本就因那几个围着唐浩初的女人而越发难看,远远听到莱顿这句话,无名之火一下子窜上来。因为家里是世交,他和莱顿两三岁的时候就认识了,自然也知道他男女不忌,见莱顿已经抬脚朝唐浩初的方向走了,竟想也不想就随手拿起侍者端的托盘上的勺子朝莱顿砸去。
  他们所在的地方灯光偏暗,勺子又小,落在地毯上悄无声息的,连旁边的詹姆斯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只有莱顿感觉到后脑被砸得一痛,立即停下步子转过身,对上了皮埃尔深绿色的双眼。
  莫名觉得自己像被一只雄狮盯着,明明看不出喜怒,也没有面露威胁,却有种随时会扑上来厮杀的感觉。原本要脱口而出的怒骂不自觉地咽了下去,只听大步迈近的皮埃尔语带威胁的道:“离他远点儿,别打他的主意。”
  莱顿的家虽然不在巴黎,但在马赛当地绝对数一数二,还从来没被谁这样威胁过,忍不住抗议:“为什么我要离他远一点,凭什么呀?”
  皮埃尔抬起手松了松脖子上的扣子,一字一句:“因为他是我的。”
  莱顿险些以为皮埃尔抬手的动作是要揍人,被吓得闭了嘴,而一旁围观了皮埃尔吃醋全程的詹姆斯只觉得又刺激又懵逼。帕克所站的位置要更远一点,待皮埃尔走了,忍不住好奇地凑过来问:“刚才发生了什么?”
  莱顿觉得有点丢人不想说,詹姆斯则是不敢随便乱说。詹姆斯虽然是花花公子,却是个很明智的花花公子,不会贸然得罪自己得罪不起的人。如今皮埃尔厉害的已不仅仅是家世,还有他接手家族生意的这一年来展现出的越发狠辣和明智的手段。
  皮埃尔已快要走到唐浩初身边,就在这时,舞台传来了节奏感极强的圆舞曲。是之前的民谣乐队换成了来自北美的流行乐队,这个乐队很受欢迎,已经有很多人随着节奏跳起来,凯瑟琳更是拉着唐浩初上了舞台。
  凯瑟琳自然不会喜欢上比她小了足足六岁的唐浩初,她喜欢的另有其人,拉唐浩初一起跳舞的举动多多少少有想惹她喜欢的那个人吃醋的意思,可惜该吃醋的没什么反应,皮埃尔却咕嘟咕嘟冒了一串醋泡。
  唐浩初虽然年纪比凯瑟琳小,但继承了父母的高个子,这两年个头窜得极快,和凯瑟琳站在一起正合适。以凯瑟琳的身份,从小就免不了参加各种晚宴,交谊舞是必修课,而唐浩初当年演吸血鬼的时候正好有一段跳圆舞曲的剧情,虽然因时长等原因几乎全剪了,在电影里只剩一个一闪即逝的镜头,但他为此专门找老师学了足足两个月。
  脑域异能者只要学过见过,就永远不会忘记,所以唐浩初此刻再跳起来没有一丝生疏,节奏和力度均控制得非常好,举手投足都让人舍不得眨眼,旋转走位间更是带着难以比拟的优美。场内本来就都是年轻人,很快被掀起一波又一波**,有人跟着一起跳,更多的人冲他们吹口哨和尖叫,皮埃尔更是完全移不开眼。
  那个少年简直在发光,轻易就能点燃他心里的火焰。
  皮埃尔连续灌了好几杯酒,依然不能缓解身上的焦渴。他意识到他对他的渴望已经到了只是看着他这样随意的舞动,便能挑起心底最隐秘的欲念和冲动,甚至想要不顾一切的掠夺和占有。
  短短一支舞的时间,皮埃尔盯得眼睛都开始发红发酸,却始终不舍得眨眼,心脏简直跳得汹涌又剧烈。
  霍彪的心脏同样跳得很快。
  因为他乘坐的飞机终于开始降落了,他已经能从飞机舷窗清楚地看到巴黎的夜景,一想到很快就能见到唐浩初,心跳就不受控制。
  喜欢一个人,只要想一想,心跳就会不自觉地加快。
  跳完舞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口渴,便从路过的侍者那里拿了杯鸡尾酒,还没喝完,就被皮埃尔找了个理由拉走了。唐浩初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惹人争议,难得安顺地跟着皮埃尔一直来到厅外的花园,才挑眉问:“你要做什么?”
  眉眼里又是那让人心动的傲气和不耐,皮埃尔也觉得自己怕是有什么毛病,越被排斥越是喜欢。这个庄园建得非常雅致,处处栽着奇花异树,配上挂在枝干上的藤球灯,有种梦幻的感觉,皮埃尔开口道:“我冷静地思考过了。”
  唐浩初没反应过来,“什么?”
  “你之前说我并不喜欢你,只是一时兴起,应该再好好冷静思考一段时间。”皮埃尔顿了顿,“——我已经思考过了,你的确没有必须了解我的理由,所以只能创造理由让你了解。”
  唐浩初微微皱起眉,想说这是不是就是他办这场宴会的目的,又觉得这种想法未免太过自恋,便没有出声。皮埃尔继续道:“我曾跟你说过我不会去追逐谁,是因为我很难真正喜欢上什么,可只要喜欢了,就会一直喜欢下去。比如击剑,从四岁起至今,除了生病或急事没有一天间断;还有马术,小时候祖父送我的那匹马一直养到现在,一有空就去看它,别的马再好,在我眼里也不如它半分。今日宴会里的人全是了解我的朋友和家人,你可以随便找一个核实或询问……”
  唐浩初忍不住摇摇头:“这些都是物件不是人,并不能证明什么。”
  “物件尚且如此,比物件更生动有趣的人不是更叫人眷恋?”
  “没得到之前自然觉得有趣,但……”
  “别再跟我说什么一旦得到就无趣了的言论,”皮埃尔已经看出了他想说什么,直接打断了他, “只有暴发户才会一得手就丢,但凡有底蕴的贵族,从出生起家训就会教导要懂得惜福,珍惜一切努力得来的东西。”
  唐浩初没有话说了,“所以呢,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我只是想要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唐浩初无意识地抿紧嘴,气氛一时安静下来,所幸手机在这时响了一道短信提示。唐浩初拿出手机,看到了霍彪的短信:在做什么?
  虽然对方这个点发信息来有些奇怪,唐浩初还是如实回复:“在参加一个晚宴。”
  霍彪很快又发来:“哪里的晚宴?”
  唐浩初下意识告诉了他地址,又觉得不太对,忍不住用微信给他拨了个语音通话,想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却不料才刚拨通,手机就被皮埃尔夺走了。


第39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按照皮埃尔的教养,原本是不会做夺人手机这种事的,但皮埃尔之前喝了很多酒,此刻开始酒劲上头,加上醋意爆发,夺过手机便随手丢到旁边的花坛上,同时将唐浩初拉进怀里。
  唐浩初没反应过来就被搂住,还来不及挣扎,先感觉到了皮埃尔身上的酒味,不由微皱起眉,还像小猫般嗅了嗅鼻子。
  “别嫌弃我,”皮埃尔见状,语气竟隐隐带着一丝委屈:“我本来没想喝酒,都怪你,我才会喝那么多酒的。”
  唐浩初不明白皮埃尔喝不喝酒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只管抬手将对方推开。可对方无赖似的紧紧抓着他不肯放,力气还出奇的大,神色看上去似乎不太对,有点像是醉了。
  “你当着我的面和别的人发信息,我不高兴。”
  皮埃尔一边把脑袋搭在唐浩初肩上一边用嘴巴咕哝,又拿欧洲人特有的高挺鼻尖轻蹭唐浩初的脸颊,继续咕哝:“你和凯瑟琳一起跳探戈,我也不高兴。”
  不止神色,他的举止显然也和平常不太一样,蹭完了,再次咕哝:“你和那些女人谈笑风生,我还是不高兴。”
  唐浩初觉得有些无语,而皮埃尔还在咕哝:“你说你一点也不喜欢我,我特别不高兴。你觉得我不是真心喜欢你,连追求的机会都不给我,我最不高兴。”
  咕哝完最后这句,眨着深邃的绿眼睛看着唐浩初,瞧着竟是非常委屈。
  皮埃尔的确有点醉了,唐浩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甩不开对方,感觉对方抓着他的样子就像小孩抓着新得到的玩具,连吃饭睡觉都要紧紧抱着。也许思维没有那么清楚,但皮埃尔说话很清楚:“快说你答应给我追求的机会了,不然我会很生气的。”
  唐浩初始终不曾出声,皮埃尔气得一双眼睛都要转红了,甚至提高了音量,凶凶的道:“你再不答应,我就吻你了。”
  他们正处于花园深处,周围布满了花木,只有两盏路灯透过高大的枝桠照出零星的光,昏黄的光晕和细碎的繁星让人心旌摇曳,皮埃尔望着唐浩初的唇,当真吻了上去。
  这次不像上次那样只碰了嘴唇,而是压住唇不由分说地长驱直入。接吻大概是所有男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第一次尝试深吻的皮埃尔无师自通,仿佛要将唐浩初一口吞下去一般凶猛。舌尖扫荡的时候碰到他的舌尖,温软的舌头像受惊的小动物般缩起来,让皮埃尔越发想要捕捉和追逐。
  唐浩初被亲的舌头发麻,呼吸不畅,隐隐感觉有股电流从身体里窜至头顶。他还没经历过这样的事,觉得陌生又无措,一时间失去挣扎的力气,任由对方予取予求。
  接吻本就会刺激身体分泌荷尔蒙,让大脑变得更加混沌,只想进一步占有,皮埃尔甚至忍不住将手从衣摆探了进去,而唐浩初终于找回神智和声音,“……唔,放开我……”
  声音有些发颤,鸦羽般的睫毛也在颤,始终处于通话状态的手机似乎也颤了颤,但真正在全身剧颤的是霍彪。
  因为音量太低,皮埃尔之前咕哝的那些话并没有传到手机那头,所以霍彪一开始没听到什么,只在最后听到了那句提高了音量的‘再不答应就吻你了’。然后便隐约听到了亲吻声,——皮埃尔吻住唐浩初的时候,正好把他整个人抵在了手机所在的花坛上,周围的环境又非常安静,声音不可避免地落进手机中。
  霍彪彻底变了脸,连声喊唐浩初的名字,神色异常骇人,尤其在听到唐浩初说‘放开我’的时候,心里更是涌起来一波又一波戾气,完全无法自控。
  隐约听见霍彪喊他名字的声音,唐浩初微微一顿,皮埃尔同样听到了,皱起眉,空出一只手拿起手机按断了扰人的音讯。唐浩初趁机用尽所有力气挣开皮埃尔,并抬起手一拳直接揍在了皮埃尔脸上。
  皮埃尔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打倒在地,摔得不轻。唐浩初也不管皮埃尔究竟摔得怎么样了,捡起手机转身就走。
  他甚至没有再去宴会厅,而是直接出了花园穿过走廊绕过庭院,一路走到大门。门口的安保人员见到他出来,立即恭恭敬敬地上前问他是否有什么需要帮忙,或者是要司机送他回去。
  这座庄园的位置并不偏僻,但占地面积比较大,出了大门还要再走很长一段路才能抵达有的士经过的城市干道,所以停车场一直有司机待命,等着接送宾客或处理什么其他急事。
  于是唐浩初让保安联系了司机,司机很快开着车来到门口。刚准备上车,前方路口突然车灯大亮,——只见一辆车以飞一般的速度来势汹汹地疾驰过来,灯光像穿透黑暗的利剑。
  车开得实在太快,刹车片和轮胎均发出了异常刺耳的摩擦声,随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唐浩初完全意想不到的人,甚至让他惊讶到愣了愣。
  霍彪已在他愣神间走到他身前,冷峻的脸上带着焦灼和担忧,头发有些散乱,眼里还有血丝。唐浩初回过神,开口问:“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霍彪没有答,只抬起手轻轻抚过他有些红肿的唇瓣。上位者的杀气和威严已不自觉地显露出来,那是真正经过历练和鲜血沉淀出来的,不动声色便足以震慑众人,然后深吸一口气竭力稳住自己的情绪,才尽量以柔和的语气道:“谁弄的?”
  唐浩初显然不想多谈,只简单的说:“一个醉鬼。”
  怕霍彪不愿罢休,还要追问,唐浩初又道:“我们快走,我觉得又冷又困,想回家泡个热水澡。”
  霍彪的确不会善罢甘休,更饶不过那个人,但他已经从当年和唐浩初的那次吵架中懂得了控制情绪的重要性,并暗自发誓不会再对唐浩初说一句重话,会按照唐浩初的意愿为第一准则。所以霍彪忍了又忍,到底没有追问,只最后看了一眼庄园的大门,深深记住这个地址和名字用于之后详查,黑沉的眸底仿佛蛰伏着猛兽。
  霍彪是来出差的,一行五个人,调了两辆车,所以车上还坐着没来得及下车的特助郑铎和秘书孙琳琳。他们两个刚刚感受了一把飞车惊魂,好容易才定下神来,郑铎已经自发自觉地坐上了驾驶座,孙琳琳则恭敬地为霍彪打开后座车门,然后坐进了副驾驶。
  这里离唐浩初的高中很近,觉得高三的学业会比较紧,所以魏荣嫣给孩子在学校附近买了一栋公寓,唐浩初平时很少去,但今晚正好可以去那里休息。
  唐浩初是真的困了,上车没多久就忍不住窝在座位里打起了盹。怕他撞到车窗,霍彪小心翼翼地把他揽入怀里,唐浩初随即自发自觉地在霍彪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继续睡,抵在霍彪胸口的姿态就像偎着人取暖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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