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冰淇淋被戚向南暂时收进冰箱,等下午天最热的时候再给他。大夏天吃冰淇淋最开心了,下午递过去的时候,小家伙高高举着两只小手,仿佛接受火炬传递一般,那激动又神圣的小表情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唐浩初拿着小勺子,吧嗒着嘴巴,转眼把冰淇淋吃光了,冰冰甜甜的味道一路甜到了他的心上。他一高兴,小嘴就跟抹了蜜一样甜,喊哥哥的小嗓音听起来像化开的冰淇淋,甜甜软软糯糯,让戚向南也跟着甜到了心里。
  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一个样,尤其小孩,脾气完全是被惯出来,一但有人惯着,短短几天的功夫就能养得嫌东嫌西挑三拣四。戚向南在部队和军校里是个没人敢惹的铁血真汉子,偏偏对弟弟有求必应,才半个月,唐浩初的小脾气就被惯起来了,糖瘾也卷土重来。
  待戚向南归校,监护人换成了实习结束的唐振凯,立即就发现了问题。比如昨晚睡觉前小家伙还说要吃鸡蛋饼,唐振凯一大早起床给做好了,他又有了别的主意:“我想吃豆沙包。”
  唐振凯可不会像戚向南那样惯着他,说:“你昨天不是要鸡蛋饼的吗?”
  唐浩初哼哼唧唧的不说话,就是不愿意吃蛋饼,唐振凯怕他饿着,最终还是出去给他买了豆沙包。
  这还是都小事,——前段时间唐浩初已经把偌大的校园熟悉了一遍,可以轻车熟路地独自拿着哥哥的借书卡去图书馆借书了,唐振凯趁着弟弟出门的时候打扫房间卫生,竟发现了一大堆不该出现的零食。
  于是回来后的唐浩初直挺挺地在哥哥对面站站好,一张小脸都是被抓包的懊恼。只见茶几摆满了不知哪来的糖果和巧克力,还有因胃不好而禁止他吃的辣条泡椒凤爪等辣的东西。
  罚站的时间太久,唐浩初腿有点酸,委屈地偷偷放松了一下脚,但唐振凯一声凶巴巴的‘站好’,立即让原来站得有些歪歪扭扭的少年重新站直了,眼神还偷偷瞄一下哥哥,看他脸上依旧阴沉沉的,又迅速垂下脑袋当乖宝宝。
  “脚酸了?”
  唐浩初忙不迭地点头。
  “那你还藏这么多不该吃的零食偷吃?关于这事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你哪次听话了?!”
  唐浩初抿着嘴巴不吭声,在哥哥的训斥下变成了一只缩着小翅膀不敢动的小鹌鹑,像有了小脾气似的鼓起了腮帮子,但实际上心虚得很。
  其实唐浩初年纪已经不小了,但两个哥哥还是把他当小孩。小孩子坚决不能惯着,唐振凯想。
  他舍不得体罚,却开始了冷暴力,铁了心决定忽视唐浩初,直到对方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唐浩初很快就发现哥哥不理他了,有点儿着急,蹲下来抓着哥哥的膝盖小幅度地晃了晃,“我切了芒果,哥哥要不要?”
  唐振凯不为所动。唐浩初再接再厉地说:“芒果可甜了,我端过来喂你好不好。”
  唐振凯终于赏脸看了弟弟一眼。小家伙的声音在他听来比芒果更甜百倍,眼眸亮亮的,像坠满星星的,定定地望过来,满心都是讨好。
  见哥哥看他了,唐浩初语气里愈加讨好,“我还泡了茶,哥哥喝不喝?”
  小孩子的确不能惯着,但自家的小孩多纵容一点也没什么。唐振凯依然板着脸,声音却柔下来,道:“拿过来吧。”还不忘补一句,“小心点别烫着。”
  快开学的时候,唐老爷子和董熙娣也赶到了北城。医学部的宿舍是按报名顺序来的,不是按学号分的,唐浩初因为被董熙娣拉着买衣服和生活用品,报道的那天去得最晚,在宿舍老师那里领钥匙的时候才发现前面的宿舍都排满了,反而成了新分到的宿舍里的第一人,若后面没有同学再分进来,就是一个人住一个四人间了。
  但日落之前还是有一个学生来了,而且人没到,说话声就远远传了过来。
  程昱沉着脸边打电话边走进宿舍,别的学生都是家长陪着,但陪在他身边的是两个保镖和一个保姆。保姆帮忙用钥匙打开门后,程昱里里外外扫了一眼,说话声更响了,对着手机继续道:“我就说宿舍条件肯定没法住,我刚看了,简直小的可怜,像个火柴盒儿!”
  “不,比火柴盒还大点儿,姥姥你不知道,这就一棺材板儿!”看了一眼上下铺,又语带委屈地补了句,“还得俩人共分一个棺材板儿!”
  打完这一通电话,程昱又迅速拨给了另一个人,语气转眼就换了另一幅模样,从委屈抱怨变成了嚣张肆意,满口京片子,“你丫那套别墅在哪啊?嗯,现在就来接我。靠,这不废话吗,小爷我要能回家还找你这没溜儿的?等这程子家里老头儿气消了,小爷……”
  程昱说着就往外走,然后在推门出来的这一刻猝不及防地遭到了颜值暴击。
  拿着书进来的少年眉目精致无双,眼瞳黑得像墨玉一样,程昱长那么大还没看到那么好看的男孩子,甚至让他难得诗意地想到了春天早晨轻软的风,和夏天晚上明亮的星。
  米兰昆德拉有个诗性隐喻研究,说隐喻是情感的开始,一旦产生诗性的联想和隐喻,情感便开始不知不觉地延展了。唐浩初还不知道自己变成了风和星星,只礼貌性地对新来的室友点了下头。


第59章 二合一(捉虫)
  刚才还嫌弃宿舍小得像棺材板儿的程昱突然决定不去别墅了,啪的一下把还没讲完的电话给挂了,然后主动对唐浩初笑着说:“你就是我的舍友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昱,跟东汉末年那个曹魏将军一个名儿。”
  他似乎有点自来熟,面对初次接触的陌生人也能毫无障碍地展露热情,而且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继续道:“这名儿是我爸给起的,他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三国,里头姓程的角色里就属这个将军最有名。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长相很帅气,但衣着打扮堪称非主流,头上还染了几撮黄毛,看起来有点像那种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又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帮程昱提行李的保镖,——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枪茧,身上手工定制的西装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镖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里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权就是特别有钱。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轻又软,柔柔地吹进程昱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顿。下一秒却皱起眉,“这名儿好像有点熟,感觉在哪听过……”然后一拍脑袋,“对了,就是报纸上登的还不满十五岁就当上高考状元的天才少年!——难道那个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着唇算是默认,程昱的语气顿时变得更加热情,“天哪,这也太巧了吧,没想到你竟然会来医学院!我是因为分数低没得选,但你可是高考状元,这么高的分数想报什么专业不行,为什么要来学医啊?学医又苦又累,吃力不讨好……”
  巴拉巴拉地讲了半天,才发现唐浩初始终一声不吭,而且低下了头。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隐隐觉得他抱着书的姿势似乎有些不安。
  难道自己无往不利的社交本领出了什么问题?程昱短暂地思索了一下,无意中扫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裤,紧跟着便联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和脑袋上的黄毛,——对方该不会把他当成什么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对自己这身打扮有点后悔。其实他爸已经因他的衣着打扮而训斥他好几次了,但他通通不以为意,只觉得他爸思想陈旧迂腐,不懂得年轻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后悔了。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却有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这时候过来,以互相认识为目的分发特产或零食。
  毕竟以后都是一个系的同学,早点熟识了对彼此都有好处,于是程昱也跟着分东西,是某个品牌的T恤。本来是他懒得洗衣服用来每天穿了就换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是卖T恤的。
  这T恤的价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产不一样,认出这个品牌的同学立即摆手说不要,可惜程昱一旦执着和热情起来没人架得住,连唐浩初也被强行送了一件。
  已经很晚了,其他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唐浩初却望着被强行塞过来的退不回去的T恤皱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谁人情,便想着用自己包里最宝贝的东西把这个人情还了。而在他眼中最宝贝的自然是糖,于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给了程昱一颗糖。
  程昱看着静静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颗,并不是什么名贵或珍稀的东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递给自己的模样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马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几遍,差点把糖纸上的花纹数量也数出来了,莫名觉得上面的花纹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给它起个名字了。
  嗯,整体的颜色是淡蓝色的,就叫小蓝吧。
  不过之前的形象问题还没解决,程昱一边刷牙一边想着怎么让唐浩初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聪明有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结果就是拿着牙缸回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过程中非常倒霉地将手边的一沓杂志全扫到地上了,其中一本杂志正好落在路过的唐浩初的脚边。
  唐浩初低头一看,封面上穿着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对着他笑得无比妖媚,前面还有本杂志的封面是个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时间不知道该捂自己的脸还是该捂杂志封面,觉得自己的形象绝对轰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语言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在将来的日子里通过实打实的行动来挽回了。
  然而现实这个小婊砸从来不会顺从人意,反倒极不讲理,转眼一个学期过去,程昱不仅没有挽回形象,还在唐浩初面前丢了好几次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第一次丢脸就发生在解剖课上。解剖是临床医学中最重要的必修课,也是基础医学的基础,教授前几节课讲完了理论知识,便开始带领同学对着尸体动手实践。教学用的尸体一般都不是很新鲜,而是用福尔马林泡了很久,尸体的脸部看起来难免让人不舒服。教授示范解剖过程的时候,程昱就开始不舒服了,加上福尔马林的味道实在不好闻,昨夜又有点着凉反胃,竟和班里唯二的两个女生一起冲出解剖室吐了出来。
  吐并不是重点,教授之前就说过每届都有同学吐,重点在于程昱是和女生一起吐的,除了他之外的其他男生都还咬牙挺着,所以觉得非常丢人。而与之相反的是唐浩初的表现,——教授将全身解剖示范完后,便开始问同学有没有谁愿意上来尝试,然后在无人主动举手的情况下选了站在最前面的唐浩初。
  他本来没指望唐浩初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想鼓励学生更好地克服心理障碍,却没想到遇见了教学生涯以来的最大惊喜。新的尸体已经推了过来,唐浩初也不拖延,扯下盖在尸体上的白布,就手持手术刀和手术钳开始解剖。
  一进入到全神贯注的模式,唐浩初整个人的气场就全变了,面对尸体不仅面不慌心不跳,甚至可以用冷漠来形容,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最普通不过的道具,脸色也像没有任何感情的冰雕一般。
  但他白皙如玉的脸庞依然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只是增添了可望不可及的高冷感,却更加吸引人的目光。程昱忍不住望着那张精致完美的侧脸发呆,直到听到其他同学因唐浩初干净利落的动作而发出的惊呼。
  只见那尖利的手术刀仿佛和那双修长如玉的手融为一体,一块又一块器官从尸体的腹腔里陆续取出,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原本完整的尸体已解剖得差不多了,大到心脏小到眼珠,无一例外地被放在医用托盘上陈列出来,就连肠也整整齐齐地打了结。
  整个解剖过程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简洁、快速、高效,切割手法更是和教授之前示范的如出一辙,挑不出半点毛病。这得对人体结构熟悉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只看了一遍示范的情况下就做得如此完美,在场同学均震撼的无可复加,只觉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如此高水准的精细解剖,简直不是人,而是学神。
  这件事多多少少激发了其他同学的学习劲头,想着虽然追不上学神,起码要做到不拖班级后腿。尤其是程昱,有段时间几乎完全泡在解剖室里,——但也许是因为只顾着练习解剖而忽视了其他科,程昱竟然挂科了。
  医学院有句流传已久的话,叫三理一化,必有一挂,讲的就是病理学生理学和生物化学这几门课。而程昱能在整日吊儿郎当的情况下考上这所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智商自然不低,他也常常自诩为聪明,挂科这种事是从来没想过的。如今却不挂则已,一挂惊人,竟挂了足足三门,——他不要面子的啊?
  于是程昱又开始转回头来苦学生理和病理,然后眼睁睁地望着国内病理学界最有名的老教授指着投影上的各种计算公式和奇形怪状的符号滔滔不绝,只听得云里雾里,觉得一向引以为豪的智商似乎出了问题。
  其他同学其实也好不到多少,放眼过去,就只有唐浩初看上去游刃有余,坐在那里一边听讲一边写笔记,还负责在老教授提问之后及时作出回应,完美解决了冷场的尴尬和那些怕被点名提问的同学的紧张和担心。
  为了避免再次挂科,程昱也不在乎什么面子和形象的问题了,软磨硬缠地请唐浩初帮他补习,并在对方答应之后暗搓搓地生出了难以言喻的兴奋和雀跃。——毕竟‘补习老师’秀色可餐貌美如花,光是瞧着就能多吃两碗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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