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锐霖大概察觉到了这一点,忍不住开始越来越多地给他夹菜,尤其看到他喜欢的食物,会第一时间送到他的盘子里。有的食物甚至处理好了才给他,比如带了刺的鱼肉和带有壳的虾。
对于唐浩初偏爱的口味,郑锐霖自然了如指掌。最喜欢的就是甜,接下来应该是辣,其它酸的苦的很少碰。而唐浩初喜欢吃辣却不怎么能吃辣,很轻易就会被辣得嘴唇通红,甚至连眼尾和脸颊都染着红晕,要咕咚咕咚地灌好几杯水才能缓过来。
于是转眼的功夫唐浩初的盘子已经被郑锐霖堆了很多食物,宴席也已经过半,几十道热菜都上的差不多了,下面上了一道武市的特色小吃蛋花甜酒。
唐浩初念小学的时候在郑家住了将近两年,郑家当初的厨娘正好是武市人,蛋花甜酒做得特别好,郑锐霖清楚地记得唐浩初很喜欢喝这个,甚至有一次差点喝醉了,便给唐浩初盛了满满一碗。盛完还不忘把他不喜欢的枸杞给挑走,仔仔细细地捡干净了才送过来,然而唐浩初没有接,还表示出了明确的拒绝:“我已经饱了,谢谢。”
郑锐霖看着唐浩初盘子上几乎没怎么动过的食物皱起眉。——这么点饭量就饱了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是突然就不喜欢蛋花甜酒或者甜食了,只是不想要他递的东西罢了。
郑锐霖垂下了眼睫,收回了碗。其实他的睫毛也很长,只是唐浩初的睫毛天生有点微卷,看上去会显得更长,而郑锐霖的睫毛特别直,只有垂下来的时候才能瞧出长短,此刻这样睫毛低垂,似乎有种说不出的委屈。
他今年还不满三十,却差不多是在座的人中官职最大的,而他又是剥虾弄蟹又是挑刺剔骨,还给夹菜盛汤挑枸杞,实在细心的不能再细心,体贴的不能再体贴,几乎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一个仆从,让人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这青梅竹马的情谊果然不一般,所以在场的人当真以为唐浩初是吃不下了,或者是今日胃口不佳,纷纷开口劝唐浩初尝两口,说味道很不错,清淡香甜还能解腻,多多少少喝一点。
找不到好的推拒理由的唐浩初只能主动抬手朝郑锐霖那里伸去,把那只汤碗重新拿过来。
但这碗汤盛得实在有点太满,他前些天做实验的时候又扭了手,右手有点使不上力,拿碗的时候难免有些不稳,所以为了避免把汤撒出去而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碗上。正全神贯注的时候斜地里突然伸来另一只手,让他下意识一躲,碗跟着一倾,一部分汤水避不可免地洒在了那只手的袖子上,——手的主人正是想帮他端碗的郑锐霖。
唐浩初望着郑锐霖被弄脏的袖子皱起眉,随即诚恳地道歉:“我不是故意的……”
郑锐霖抬头看了唐浩初一眼。他似乎已经认定了他就是故意躲他,这一眼简直轻忽的像没在看他,眼神里竟带着点哀莫大于心死的味道,然后跟桌上的其他人打了声招呼便去了洗手间。
唐浩初注意到郑锐霖看他的同时还握了握拳,——这是郑锐霖忍耐某种情绪时会做的小动作,但郑锐霖的表情完全不是忍耐着怒火要教训人的样子,反倒像是心灰意冷的苦逼脸。
唐浩初微微一愣,又想着米酒恐怕不好洗,也跟去了洗手间。进去却看到郑锐霖没有洗手也没有洗衣服,而是在用手往脸上泼水的方式洗脸。
“抱歉,”唐浩初再次表示自己的歉意,“衣服我可以帮你拿去干洗,或者赔你一件,你……”
郑锐霖关了水龙头,面无表情地打断了唐浩初的话:“不肯吃我给的东西又故意躲开我的手,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连朋友都不愿意跟我做?”
唐浩初下意识摇了摇头,而郑锐霖的语气也和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一样听不出任何起伏:“你拒绝过我那么多次,每次都不留一点余地,你以为我还会再以前那样痴恋你?”
唐浩初又摇了摇头,这次摇头的动作比刚才还要快。然而郑锐霖仿佛没看到他摇头一样继续用那种没有起伏的语气道:“还是你以为这些年我依然每天都在苦苦想你,只要你稍微给个好脸色,就会重新追着你不放?”
这回唐浩初不仅摇头还开了口:“不,你不会。”
因为若换位思考,唐浩初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这么一想觉得自己之前的举止的确不太对,便主动走到郑锐霖跟前查看他的袖子。洒在上面的米酒已经干了,白色的衬衫因此而泛起难看的米黄,只有把袖子挽起来才能将其遮住。唐浩初亲手帮郑锐霖把袖子卷好,认真说:“衬衫的价格多少,可以直接转给你,或者告诉尺码和品牌,买到后送过去。”
他说长句子的时候依然有些艰涩和缓慢,但不至于听不懂,郑锐霖自然一下子就听懂了,却仍保持着一张面无表情的死灰脸,只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唐浩初就当他答应了,想着他有自己的联系方式可以随时把价格报过来,又见他的袖子已经被卷得完全看不出什么污渍了,露出一点手臂的样子还有一种雅痞的帅气,于是转过身道:“那先回去吧。”
却不料走到门口的时候就被一个从后边来的力道拽住了。
郑锐霖的动作太急,所以力道大的让唐浩初稍微有点踉跄,整个人几乎要撞到郑锐霖身上。关门的声音很轻,落在唐浩初耳里却觉得很重,郑锐霖关门的同时把他全身都牢牢地搂进怀里,然后竟在他耳边自暴自弃的低低开口:“……我就是在想你。”
“这些年我依然每天都在苦苦想你,只要你稍微给个好脸色就会忍不住重新追着你不放,就算你拒绝过我再多次,也依然跟以前那样喜欢你……”
郑锐霖就像认命了或者投降了一般,语气再也不复之前的毫无起伏,而是哑得厉害。他没说的是他何止想他,他甚至在房间藏满了他的照片,每一年每一月的都有,上面有单人的双人的也有多人的,却没有一个人看向镜头,显然全都源于偷拍。
他就靠着这些照片望梅止渴,在看到唐浩初和程昱一同出门或回家的照片时,原本柔和的眼又忍不住变得凌厉和阴暗。他无比嫉妒程昱,从来没这么嫉妒过一个人,照片上有程昱的部分都被撕下来揉成面目全非的纸团,扭曲的人脸就像谁扭曲的心。
唐浩初的鼻子在刚才猛地一拉之下撞到了郑锐霖下巴,撞得并不疼,但鼻尖泛起了红,眼睛里也平白多了一层水光,模样看起来简直委屈得要命,水润润的眼睛又因郑锐霖的话而怔愣地望着他,手同时下意识揉了揉鼻子,轻易就能把郑锐霖一颗心望得又柔又软。
声音忍不住也跟着变得极轻极软,“撞疼了吗?乖啊,我给你吹吹,吹一吹就不疼了。”
语气像极了郑锐霖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四岁半的唐浩初时哄他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当真在哄一个只有四岁大的小孩子,说着就低下头在唐浩初微红的鼻尖上轻轻吹了吹,温热的呼吸像一阵微微的暖风,很柔,又很痒,能吹得人全身都跟着痒。
两人此刻的姿势非常近,所以互相之间都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彼此身上的热度,尤其是唐浩初,觉得郑锐霖身上简直烫得像燃烧的火炉,似乎能在无形中削弱他的力气,让他无法动弹。大脑似乎也因这样的热度停止了思考,唐浩初甚至没意识到这样近的姿势有什么问题,也没有表示挣扎和抗拒。
被吻住的时候同样没有挣扎和抗拒。
唐浩初的体温一向偏低,所以唇瓣有些微冰,郑锐霖却觉得自己要被那冰烧起来。这个吻虽然急切,但并不粗暴,甚至堪称温柔,像对待一不小心就会融化的宝贝,舍不得磕碰到一星半点。
吻上去之后郑锐霖才彻底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想他。他曾一遍又一遍的抚摸过照片上的唐浩初的脸,但摸一百遍也不如看真实的他一眼。
“浩浩,”郑锐霖一边轻吻一边低喃,浅淡的话语在唇舌间时隐时现,似乎就连说话这点空隙都舍不得离开对方的唇瓣,“浩浩乖……”
唐浩初一直表现的很乖,乖到让郑锐霖想把他缩小了揣进怀里带回家藏起来。但郑锐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二十出头的不成熟的青年,所以这个吻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停止了,郑锐霖甚至主动将紧抓着唐浩初的手松开,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努力转移话题和情绪道:“你这几年过得好吗?”
唐浩初点点头嗯了一声。
“那我也过得很好。”郑锐霖的声音显然比以前更深沉也更有磁性了,所以在压低的时候会有种说不出的悠远,片刻后又唤:“浩浩……”
他声音里的悠远感更重了,还带着些欣慰的感觉,“你比以前高了点,气质看上去也更成熟了,但相貌一点也没变。”
唐浩初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又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我看过你获得国家表彰和国际医学奖项的新闻,也听说了你受邀去国外参加生物医学研究的事,我为你感觉骄傲,——你一直都让人感觉骄傲。”
“……嗯。”
“你现在比以前过得更好,对不对?”
“……嗯。”
郑锐霖轻轻吸了口气,突然再次转移话题:“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去上学时走的路吗?”
唐浩初抬头看向了郑锐霖,郑锐霖的眼睛却落在了某个虚空的地方,“那时候天很蓝,阳光总是很明媚,清晨和你走在行人不多的街道上,闻着新鲜的空气和沿街包子铺的香味,听着清脆的鸟鸣,摸摸从树叶缝里洒下的阳光,一整天都能愉悦起来。如今虽然也有过那种好天气,可那样好的阳光,竟再没遇见过。”
唐浩初也从记忆里翻出了那条路,虽然对它的印象并没有那么深,却恍然间觉得自己似乎在郑锐霖的描述中回到了那条路上,甚至恍惚以为自己看到了当年那个和他一起去学校的少年。
程昱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来的。
不切时宜的铃声将所有气氛打破,把人从那条前往校园的小路一下拉回现实。
程昱那边其实已经有点醉了,否则也不会打这个电话,唐浩初自然没有答应程昱的要求,——这边的饭局还没结束,院长和导师都没走,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提前离席。
此刻是下午四点半,待唐浩初和郑锐霖回包间的时候,众人正开始第三轮劝酒,其中有两个人似乎都喝得有点晕乎了,连不会喝酒的洪峰也喝了两杯,所以饭局最终拖到了五点多才散。因为要去学校拿之前做的课题报告,唐浩初跟着学校的车一起回了学校,路上主动给程昱打了个电话,却没有打通。
他想了想,最终在拿到材料后打车去了程昱曾在电话里说的地址。
是一间俱乐部,共两层,底层大厅看上去跟那些普通酒吧没什么两样,有DJ放着喧闹的音乐,一群或杀马特或潮流时尚的年轻人在池子里乱蹦乱跳,二楼看上去要更高端一些,但依旧免不了群魔乱舞。唐浩初是在侍应生的引路下从电梯上的楼,——才不过两层就财大气粗地安装了电梯,还把电梯弄得跟五星级酒店一样豪华,处处充满了奢靡的气质。
唐浩初身上的气质和这里明显不搭,所以一出电梯就有好几双眼睛定在了他身上,其中也包括程昱的那群朋友。
其实他何止是和这间俱乐部不搭,和其他年纪相仿的同龄人也有很大不同。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衣黑裤,身姿修长又优雅,就像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可那种沉稳和清贵的气质又是一般大学生完全比不了的。
唐浩初已经隐隐看到了角落里程昱的背影,随即穿过人流慢慢往他那边走去,稳步走过来的姿势显得腿格外修长,气质也比静态更加出众,几乎让程昱的那群朋友全看得愣了愣。他们以前曾经打趣程昱,说他怎么就那么喜欢一个同性,这么多年来都死心不改,整日里天没黑就赶着回家,就算有应酬也时刻电话报备,每个节日一次不落地精心准备礼物,甚至藏着掖着不舍得让人露脸,对方有那么好吗?
程昱一概回道你懂个屁。
他们现在约莫懂了。
以前打趣程昱时的那份调笑的心思也不自觉地收得干干净净,想着这也许就是高知人士特有的能力,能让人看了心情就沉稳下来,甚至想附庸风雅地泡一杯茶,和他坐下来说一说话,或者只是静静地呆一会儿。待唐浩初走近了之后就怔愣得更加明显,因为青年的相貌竟然丝毫不亚于他的气质,眉目精致到无可挑剔,只是表情端庄冷淡到没有一丝温度,像完美的冰雕。
这群人中,林封和许之续是多年前曾在程昱生日的时候见过唐浩初一面的,但其他更多的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所以这一愣就再也移不开眼了。而他们只顾着看唐浩初,却忘了管喝醉的程昱。
程昱从被唐浩初再次拒绝后就开始喝闷酒,再加上有人刻意劝酒,喝得实在有点多。劝他喝酒的是一个穿夹克衫的男青年和穿白裙的女孩子,——白裙女孩的母亲和程昱的母亲是老同学,所以很早就认识程昱了,最近甚至有明着追求他的趋势。夹克衫青年则是暗恋白裙女孩的人,也不知听到他说了什么,程昱猛然站起身,像头发怒的狮子般抬拳朝对方砸去。
唐浩初还没看过这样凶戾的程昱,——穿着不需要打领带的休闲西装,脖子上却打着去年生日时唐浩初送给他的领带,脸上尽是酒气醺出来的红晕,就跟发酒疯似的,似乎要冲上去和每个惹他不快的人通通干一架。白裙女孩第一个拉住了程昱,然后也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一不小心真摔了,在唐浩初走到程昱身前的时候软绵绵地倒在了程昱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