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穿越重生]——BY:小麦要发芽

作者:小麦要发芽  录入:07-03

  “还没练完,”江柯面无表情不为所动,“起来,继续。”
  洪毅伟趴在地上实在起不来了,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他不敢起。——江柯一拳的力道可不是一般人能受的,实在太可怕了,他的左边脸颊已经肿得老高,腰侧也疼得厉害。
  见洪毅伟试了两下都没起来,江柯才松口放过他,然后抬手指了指坐下面看戏的江信,“你上来陪我练一会儿。”
  同样姓江的江信和江柯算是远方亲戚,为人聪明狡猾又会钻空子,能帮江柯解决不少麻烦,如今和洪毅伟一样,算是江柯的左膀右臂。江柯的这句话听到江信耳里已然自动翻译成了‘你上来给我当沙袋’,表情登时一变,忙笑了笑说“柯少今天是心情不好吗,最近可有个散心的好地方。”
  江柯自然是没功夫散心,而江信也不会贸然提什么散心的地方给他,他会提到哪里,肯定是事出有因。
  这个地方是安城。据可靠消息,内陆连同港岛拟成立一个经济合作组织,一开始是由政府牵头提议的,旨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各区域的经济合作,如今又汇集了部分商界巨头在安城举行讨论会。
  毕竟还处于策划阶段,这个讨论会算是个机密,没有几个人知道。但该组织若能成功成立,将会是东亚最权威最正式的经济合作机构,政府之间有什么新的技术和新的项目也将通过它相互联系与合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哪怕是从窗户缝里漏出来的一点商机也足够一个企业辉煌壮大起死回生了。
  唐锋南早在之前就想要带唐浩初出去散心,如今夏天到了,港岛一天比一天热起来,空气也潮湿沉闷,唐浩初的胃口变得更差,恹恹的小模样让唐锋南瞧着就心疼。而内陆的安城是座凉爽的山城,气温正是二十多度最宜人的时候,比港岛要舒服得多,所以决定带着唐浩初一起去。
  唐浩初其实不想出去,可惜唐锋南已经替他决定好了,该带的东西和该带的人员都安排的非常妥当,完全不用唐浩初操心。
  既然要带唐浩初到外地,唐锋南当然会做好全套准备,连家庭医生都配上了,生怕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小娇气包出什么岔子。
  飞机起飞的时候,因为耳压和噪音,让唐浩初觉得很难受,唐锋南忙把他搂在怀里,又帮他揉了一会儿耳朵。唐浩初也无意识地往唐锋南的怀里缩了缩,毫无防备的模样就像一只躲在窝里的幼崽。
  过来送水的空姐就看到少年乖乖窝在男人怀里,一双眼睛闭着,精致的眉头皱着,看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依然能瞧出少年的外貌有多么出色。
  当然外貌更吸引她的是唐锋南,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就算不看外貌,□□质就足够吸引人,哪怕明知这不是自己能看的人,空姐也忍不住多看了眼。
  所幸唐锋南没有功夫注意她的目光,只管把水接过来,送到唐浩初嘴边喂他慢慢喝下去。另一手不忘轻轻拍抚少年的背,眉宇间的担心和动作的温柔浓到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少年也不睁眼,只动了动嘴,小嘴一鼓一扁,乖乖喝了几回温水,喝完又缩回唐锋南怀里,一张小脸缩得只露出个小尖下巴,像一只没有安全感的小动物,让人想把他揉巴揉巴抱走。
  飞机落地的时候,唐浩初才终于好受了,耳朵也不疼了,然后跟着唐锋南下了飞机,站在停机坪远远看着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谷,一种说不出的清爽迎面而来。
  毕竟在港岛不穿衣服都觉得热,如今只穿着t恤的他倒是有一点儿冷了。其实这个气温正正好,对于正常人哪怕是幼儿来说都不会觉得冷,但唐浩初如今的神经实在太过敏感。当然,同样敏感或者称之为敏锐更为恰当的还有唐锋南,已经第一时间握住唐浩初的手问“会不会觉得冷?”
  马克随即拿出了之前准备的薄外套,正要给唐浩初披上,外套已经被自家老板先一步接去了,忙后退一步站回原地假装自己只是一块毫无存在感的背景板。
  “我们住郊区的半山别墅,不住在市区,山上的气温在晚上会更低一点,所以要注意保暖。”唐锋南一边给唐浩初披上外套一边说“那里倒不会有什么蚊蝇蛇蚁,但会有一些野生小动物。”
  唐浩初又看了一眼远处层叠如画的山丘,生出一点期待,“什么动物?有没有狮子和老虎?”
  “狮子老虎是猛兽,能叫小动物吗?”唐锋南抬手刮了刮小孩的鼻子,“只是松鼠小鹿这样不会伤人的小型动物,否则我怎么能放心地带你过去住?”
  其实就算狮子老虎也不会伤到唐浩初,早在上个世界他就能施展‘精神控制’,并为了救董熙娣而成功吓走了一条剧毒的五步蛇,还能用脑域异能大致感知到那条蛇的情绪,如今异能升级到五阶,就更不在话下了。
  唐锋南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忙,就算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唐浩初时时刻刻都绑在身边,“我要去市区开个会,你先让马克陪着去住处休息一会儿,再吃点东西,我很快就回去,好不好?”
  唐浩初乖乖点了点头。
  车子沿着山路一直往上走,路线虽然有点曲折,但路面十分平整,司机又开得极稳,几乎没感觉到什么颠簸。住处其实是个富人区的半山别墅,每栋别墅的房价都贵得令人咂舌,唐浩初所在的这一栋占地面积很大,别墅的管家早早地等在门口,态度恭敬地跟唐浩初打了招呼。
  唐浩初进入卧室,打开卧室的窗户,对着窗外的山谷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就像天然氧吧,港岛的和这儿完全没法比,而且周围非常安静,偶尔会传来一点鸟叫,但并不嘈杂,反而让唐浩初觉得很舒心,神经系统也跟着放松下来。
  所以在房间里休息了一小会儿唐浩初就出门了,想要趁着身体难得舒服的时候一个人出去逛逛,也没让马克跟着。
  他在大门口左右望了望,觉得前后左右都没什么差别,便随便拐了个方向,沿着青石路一直往前走。没遇到什么松鼠和小鹿,却遇到了一只碰瓷的小猫。
  小家伙就碰倒在唐浩初的脚边,唐浩初一开始以为它是只贪玩不怕人的小野猫,身上又没带可以喂它的食物,就没搭理它,只管继续往前走。不料小猫又追上去,一边追一边喵喵喵,就像电视剧里那种追着相公哭诉的小媳妇一样,奶声奶气的喵喵声软得像掺了糖。
  唐浩初不由停了脚步,蹲下来,试图去摸摸小猫的头。小猫却又在这时害怕地往后缩了缩,睁着一双黄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看了唐浩初一会儿,试探地伸出小爪子,蹭了蹭唐浩初的手。
  唐浩初这才注意到小猫脖子上戴着项圈,显然是有主人的,便开口问“你的主人呢?”
  这个问题自是没人回答,唐浩初又伸出双手,把小猫抱了起来,“我带你去找你主人好不好?”
  于是原本只打算一个人逛逛的唐浩初,行程里添加了一只猫。有猫陪着路似乎走得很快,一条路眨眼间走到头了,唐浩初转而往左拐,突然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焦急的唤声“糖糖,糖糖,你跑哪去了?”
  姓唐的唐浩初的脚步不由顿了顿。
  怀里的小猫也跟着动了动,还软乎乎的喵了一声。
  唐浩初意识到这也许是小猫的主人,很快回过神,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那道声音也越来越近,没多久唐浩初便在路口处看到了一个面色焦急的青年。
  青年在看到唐浩初怀里的小猫时眼睛一亮,大步奔近,对着小猫又叫了一声糖糖。小猫却只懒洋洋的喵了一下,继续窝在唐浩初怀里,似乎不怎么想理他。
  光顾着看猫的青年这才注意到唐浩初,先是因他的外貌微微愣了一秒,但很快恢复正常,感激的道“谢谢你帮我找到了我的猫……”
  “不用谢。”唐浩初说着把小猫递给对方,“你的猫很可爱。”
  青年笑了笑,把糖糖接过来,“这其实是我堂哥的猫,不是我的,幸好你帮我找到了它,不然我堂哥肯定饶不了我。”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阳光,继续说“我叫安奈,我堂哥在这边新买了栋房子,就和朋友一起过来玩玩,——你也是新搬来这边的吗?”
  “不是,我只是来这边待几天。”
  “一个人过来度假?”
  唐浩初没和陌生人说那么多,只说“是和家人一起来的。”
  安奈指了指右后方,邀请道“我堂哥的房子就在那边不远,你要不要去那里坐坐?”
  “不用了,我就不打扰了。”
  “这怎么是打扰呢,那边正好做了下午茶,而且有很多朋友在,非常热闹。一个人逛会无聊的吧,这附近其实有很多好玩的,也能一起去玩。”
  安奈身上有种干净爽朗的气息,就像初高中时那种温柔又可靠的学长,很有亲和力,继续邀请唐浩初道“你帮我找到了糖糖,我请你吃下午茶是理所应当的,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
  唐浩初的确有点无聊,见对方一脸温善,犹豫了一会儿,最终点点头,跟着对方沿着前面的小路进了一栋别墅。
  “我带了个新认识的朋友,”安奈一进门就说“糖糖刚才趁我不注意跑出去了,刚才多亏他找到了……”
  话没说完就有个男声懒懒散散地打断他道“安奈你有点脑子行不行?上次那个故意拿小鱼干引诱糖糖的想借机钓金龟婿的傻逼都被你忘到狗肚子里去了?而且糖糖那么乖怎么可能跑出去?”
  不用看脸,唐浩初光听见声音就感觉到了熟悉,走近门一抬头,果然是熟人。
  那人也看到了唐浩初,顿时一愣,眼睛也瞪得老大,“浩浩?”
  正是安森。
  唐浩初不由挑了挑眉。
  “浩浩,你怎么会在这里?”来不及惊讶,安森先试图挽救自己刚才的言论,“我刚才那话绝对不是说你,你怎么可能钓金龟婿的呢,你自己就是个天大的金龟婿啊!我都怀疑是不是安奈那小子故意放跑糖糖钓你呢!”
  这话其实没有挽救多少,反而更让人无语。唐浩初的重点却放到了别的事上,“糖糖是你的猫?”
  安森下意识点头,却又匆匆摇头否认,“不是。”
  旁边却有个没眼色的人有些奇怪的道“安大少,那不就是你的猫吗?天天重视的不行,来内陆工作也要带着,还不许别人摸一下?”


第95章 撒娇的小作精
  安森简直想把说话的人直接给灭口了,但眼下最重要的是唐浩初,忙解释说“浩浩,你听我说,这个名字绝对不是因为你姓唐才起的,是它喜欢吃糖才起的。”
  事实上安森就是因为唐浩初才养的猫,还给猫起了这个名字,解释了还不如不解释,连安奈都没眼看。安森说完也有点后悔,随即把手里的烟给按灭了,又一巴掌拍在旁边人的脑袋上,“还不把烟都给我熄了!熏死了!”
  他揍完人,转头面对唐浩初却是一脸殷勤,笑容非常灿烂,亲自跑上前请唐浩初落座,甚至充当了仆人的角色,把桌上的烟灰缸和碎果皮给通通收拾了,以免碍了唐浩初的眼。
  安奈那边已经意识到唐浩初是谁了,但现场还有其他没反应过来的人,忍不住有些好奇地问“你姓唐?也是从港岛过来的?”
  唐浩初点点头,“我叫唐浩初。”
  这下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
  虽说安家已经够厉害了,但还是抵不过唐锋南的势力,那才是跺跺脚就能影响港岛的真大佬。现场的人也都不傻,众人原本还有些轻慢的眼神收了个干干净净,态度变得恭敬又热切,甚至说起了奉承话。
  唐浩初有点嫌吵,所幸厨娘端了下午茶过来,一整套甜点拼盘摆在精致的甜点架上,还有现烤的奶油小饼干和一壶现煮的奶茶,闻起来很诱人。他先选了一块小饼干咬了一口,因为美好的口感微眯起眼,小猫同时无声无息地走过来,主动在他脚边绕,毛绒绒的尾巴一晃一晃的,特别可爱。
  唐浩初很有动物缘,不管是第一个世界养的狗还是这个世界偶遇的猫,都非常喜欢他。安森看了看唐浩初的脸色,觉得唐浩初似乎没有因为小猫名叫‘糖糖’的事而不悦,暗暗松了口气,差点又想抽根烟压压惊,下一刻才反应过来,手腕一转,也学着唐浩初拿了块小饼干,问“浩浩,你怎么来内陆了,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唐浩初没有出声,但安森脑筋稍微一转也知道答案了。像他们这种身份的,行程本来就越保密越安全,何况唐锋南把唐浩初护得跟眼珠子似的,就更保密了。想到唐锋南,安森拿着饼干的手微微一僵,“你一个人来的,还是……?”
  唐浩初这才开口“和小舅舅一起来的。”
  安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上次被唐锋南拷问的阴影还没有褪,会被爷爷打发到内陆来也都是唐锋南的手笔,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于那位大佬,他承认他的确惹不起。
  忍不住就皱起眉,嘴里的饼干都来不及咽下去,“不会吧,那唐锋南是不是马上就要跟来了?我突然觉得胃部有点不舒服,估计是这块饼干有毒,得上楼去休息一下……”
  唐浩初打断安森的做戏,“他去忙了,应该要晚上才能回来。”
  听了这话,安森的胃立马就不疼了,咽下嘴里的饼干之后又拿了一块,同时向唐浩初邀起功来,“那天唐锋南打电话给我,我是想替你隐瞒的,但他太厉害了,我才说一句话就被他戳穿了。但我始终没说你去了哪,只说你在路口就下了我的车就自己打车跑了,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到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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