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那个彬彬有礼的男人完本[耽美]—— by:慕安妮

作者:慕安妮  录入: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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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彬彬有礼的男人[重生]》慕安妮
文案:
重生而来的姜烨,这一次有了比复仇更重要的事。那就是护着一年后替他挡枪而死的林森。
又名:《我喜欢的人是我最大的情敌》
对林森来说,姜烨就是一个bug式的存在,每次他碰哪,伤哪了,他总能及时从口袋里掏出药。不止如此,还每次都能在他最狼狈的时候及时出现。就是有一点不好,原本正经严肃的大律师,为什么变得越来越不要脸了。
对姜烨来说,林森是他存在的意义,是能吸引霸占他眼光的男人,是他要护着的对象。
离异作家林森(淡漠内敛)VS重生律师姜烨(强势忠犬)
宠文(代入攻是宠文,代入受是虐文,代入作者是甜文)
主攻~1VS1~HE
排雷:本文剧情狗血,人设狗血,一切都是套路,唯一不狗血,不套路的是作者想讲故事的一片赤诚之心。
内容标签: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森,姜烨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约酒
傍晚时分,在南城临江道,富丽堂皇的酒店前,姜烨看到了林森。
他衣衫不整,白皙的胸膛泛着醉人的粉红,靠在一辆劳斯莱斯银色幻影上,金色的长发遮挡他俊朗的五官,从他面前走过的人,都忍不住看上两眼,又被他身上的酒气吓的很快远离。
他从口袋里掏出精致的打火机与裹着金丝的烟,用骨节分明的食指与中指夹着往嘴里送,再用一只手挡着,点燃。
动作一气呵成,浓白色的烟雾从他高挺的鼻孔里冒出来,飘过他黑色颓然的瞳孔,带着他的灵魂游荡。
即使醉了也熟练无比的动作,他平常一定练过许多次,或许他的初恋就是被他的一个动作迷倒,而泥足深陷。
他就那么大刺刺的任人观看,一点都不符合写在脸上彬彬有礼的标签。他一定是喝醉了,醉的不分白天与黑夜,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一个穿着红色抹胸裙的性感女人从酒店里出来,她尖细的高跟鞋在光滑的地板上发出噔噔的怒吼声,以此来配合脸上的愤怒,被她身影所迷惑的人,看到她的愤怒也要连忙退避三舍。
酒店的服务员,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仿佛对发生的一切司空见惯,像一个雕塑的礼仪兵,面相还不错。
女人身后跟着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麻雀当中有一个同样衣衫不整,但满脸委屈的女人。
委屈的女人身姿同样窈窕,如果两人一起走在路上,男人肯定更喜欢后者。后者眼角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红色泪痣,越发衬的皮肤白皙,眉尾风情无限。
“姜烨,你过来看,看他这个样子。”女人扯着如同她鞋跟一样的声音,朝着走过来的人大喊。
现在那个灵魂出窍的人也看了过来。不过他的表情仍是一脸茫然无知,仿佛只是机械的转了个头。
“确实有些过分。”此时此刻,姜烨说的话仅此而已。张宛表情有些不满,但是渐渐围过来的人群,让她没时间去计较姜烨的态度。她只要有个人能证明而已,最好这个人是律师。
姜烨看着眼前混乱的场景,一群人朝着林森张牙舞爪,不禁想,女人整天号称天下没有不偷腥的猫,却又不相信真相,都希望自己是那个百分之一的真爱。
“林森,你有什么要给我解释的吗?”她像个泼妇一样,摇晃着他的肩膀,就好像他真的给她戴了绿帽子一样。
重来一次姜烨知道这只是一场戏,林森只是一个倾情出演的渣男配角。上一世他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林森与张宛离婚一年后。
“对不起,没有。”他的彬彬有礼与客套已经融入到他的身体里,他一张一合的眼睛里。
对不起说的浑浑噩噩,没有说的意欲难明。
他到底是醉了,还是没醉呢,醉的是身体还是灵魂。无人得知,之后他又假模假样的醉了几次,姜烨也还依然分不清,但是那都不重要。
“林森,你混蛋。”女人的眼泪像带有开关的水龙头,肆意的在光滑如大理石一样的皮肤上流淌。
说哭就哭绝对是女人点亮世界的一个天赋技能。
哭一哭,说不定世界都是你的了。当然这个要看对象。而此时那个彬彬有礼的醉酒男人,就有些慌乱的伸手抹去女人的眼泪。
水喝进了身体里,经过复杂的加工,就变成了武器,攻略人心的武器。
特别是它攻略的特定的对象时,会有特定的加工,然后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不起。”他对女人因他变成这个模样,深感抱歉,任由女人在他的胸膛捶打。原来的粉红,肉眼可见的变成血红,涂了黑色的指甲在上面留下了一道道白印。
女人的竭斯底里持续了一分半钟,在这一分半的时间里,她像个芦苇一样摇摆着自己的身体,划出富有规律的震荡曲线。
“姜烨,你把他弄走,不要让我再看到他了。”闹够了,吼累了,女人气若游丝的被上前佯装劝阻的同伴扶上车。
在女人一脚踩下油门之前,姜烨伸手扶住了身子向前倾倒的林森。他身后的劳斯莱斯幻影在他重新站稳之前,扬长而去。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因醉酒加重的鼻音都掩饰不住的客气。他挣脱扶着他的手。身子不受控制的摇晃,步履踉踉跄跄。
“别晃,好好的待着。”姜烨的声音有些严肃,他现在还没完全从上一世转换过来,说话的语气重。林森立刻涨红了脸,睁大眼睛看着姜烨。
你看我,你看我就能立马醒酒吗?姜烨有些无奈,不过因为不擅长动用表情的缘故,看不出来。
林森不低,站直了身体,与187的姜烨也只差了一个头顶,但好在身体还算匀称,并不重,疏于锻炼的身体架在姜烨手臂上,软绵绵的不断往下滑。虽然他自己也很想帮忙,但两条腿像是假的一样,并不受他的意念驱使。
姜烨把他塞进了车的后座,他像个溺水的鱼,挣扎着想要出来。仿佛车内狭小的空间,要夺走他的自由似的。
姜烨挡在车门口,看着他。毫无意义的挣扎很快偃旗息鼓,他认命的蜷缩在三座长的后座上,陷入了沉睡。至少平稳的呼吸声听起来是这样。
姜烨从后视镜里看着沉睡的人,带着他漫无目的绕着南城兜圈,打开了窗户,五月的南城,即使是夜晚,风也是温柔的。
喝了酒,他也是个礼貌的人,客气的不给人找麻烦。
上一世林森是为了张家的事,去找他,却在张宛朝他开枪的时候,挡在他面前。
他带着想杀死姜烨的人去找姜烨,又替姜烨死了。
林森为什么要挡那一枪?姜烨眸色深沉的回想着上一世,他第一次见到林森,是在张家名下的一家酒吧店,他醉了酒,被人欺负。
林森突然坐起来,骨节分明的手攀着坐背,五官难受的皱成一团,伸着头从后面凑过来,姜烨耳边多了一股温热的气息,他说,“我要去洗手间。”
姜烨坐在车里,看着他下了车,抱着一棵树吐的昏天暗地,估计连胆汁都吐出来了。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姜烨最后下车,手里拿着一瓶水,林森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睁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没有星星的夜空。
他哑着嗓子,客客气气的说“谢谢。”只是身体一动不动,丝毫没有伸手接水的意思。不过脸色没有那么惨白了。
“今天没有星星。”姜烨想他可能是在等天上的乌云散去,好心的告诉他。姜烨读过他写的书,对他书里的主人公执着夜晚的星星,印象深刻。林森眨了眨眼睛,又看一会夜空,才重复刚才姜烨的话,“今天没有星星。”
他看起来神志清醒了一些,自己能从地上爬起来,过程中身形有些晃荡,但好在没有倒下去。
他拿过水,一遍一遍的漱口,好像身体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他要把它们都吐出来。
他脸色恢复了正常,在昏黄的灯光下,还能看出来一抹红晕。
他低着头,一颗一颗的散开的白色衬衣扣,扣上。
“多谢你没把我这个醉鬼扔在马路上。”他一本正经的道谢,提出了一个正常人提出的要求。
“你能送我回家吗?”他的眼睛明亮着,仿佛之前醉的不省人事的人已经死去。姜烨没有拒绝,只是看着他慢腾腾的爬上车。
凌晨一点的时候,姜烨把他送到了南城别墅区的大门口。
因为车牌号没有登记,车子进不去,在门口被拦了下来。
“真的抱歉,或许我们可以留个联系方式,我知道南城有个地方,酒不错。”下车之后,林森从口袋里摸了半天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他有些尴尬。
“不用,以后还能再见。”姜烨走了,从林森的目光中远去,从灯光中远去,从没有尽头的道路上远去,只留一个身影在林森的眼里。林森蹲在地上,又忍不住开始大吐特吐,张宛那个女人今天涂了太多他讨厌的香水,现在他的身上全都是那种味道。
最后,在保安一脸的关切之下,林森像个老头,捂着自己颇为受伤的胃,朝着住处走去。
从进门开始,他就一路将自己的鞋袜脱掉,长裤脱掉,他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直接将衬衣的扣子扯掉,将衣服扔在了浴室门前的垃圾桶里。
地球是个圆,只要你走的足够远,总能回到最初的起始点。
姜烨再次见到林森,是一个月后,在一家格调优雅的咖啡馆,不过他们谈的事不太优雅。
是林森的离婚案。
林森看起来有些憔悴,尽管他的衣服整洁,昂贵,头发也梳的一丝不苟,脸上的笑容彬彬有礼。
这应该是他那个前妻对他的要求,近来他上镜的次数较多,张宛不想让人们觉得她曾经嫁给了一个邋遢不修边幅,最后还背叛她的男人。
第2章 唱歌
林森这段时间被记者追的很惨,娱乐圈大亨的作家女婿出轨,被女方当场捉奸,这本来就是一件能够吊起人们八卦心的事,更何况圈子里从来不缺附庸权贵,推波助澜的狗仔与记者。
一个月来,每天总能在报纸头条上看到林森气质温和的照片和惊悚的文字。
“你可以不同意的,毕竟她手里没有切实的证据。”作为夫妻之中另一方的律师,姜烨委婉的给他建议。
“不,把她想要的都给她。”他没有一点挣扎与推诿,果断的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姜烨看着痛快签字的林森皱眉,他记得上一世他与张宛的离婚案可是闹得沸沸扬扬,即使他在国外,都知道有新一代渣男林森这号人。
签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林森的表情有些复杂,他说,“签完就结束了吗?”
姜烨观察着林森的表情,他既没有得到自由的欣喜,也没有痛失家庭的懊悔。
林森被他看的有些不自在,又习惯的去摸口袋,这次却什么也没有掏出来,他的手有些不自在的端起已经凉了的咖啡,喝了一口,觉得苦,脸皱了皱,又恢复一脸温和的模样。
“嗯,都结束了,你名下的那套房子,她说如果你想住,可以继续住。”姜烨的声音有些冷淡,林森复杂的表情变换成了诧异,抬眼看着他,不说话。不知道是因为张宛还给他留了一丝余地,还是对他的语气敏感。
“你净身出户,总要有个去的地方。”姜烨调整了一下语气,他不应该对林森冷嘲热讽,就算他无家可归,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不,我准备离开了,我还有一笔稿费月底结算,我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他说话的时候,隔着玻璃窗,看着拥挤的街道,浑身散发着一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感。
就是不知道是他抛弃了整个世界,还是整个世界抛弃了他。姜烨觉得前者的可能大些。
“记得你之前说过,有一个地方酒不错。”他的孤独感好像会传染,姜烨的心因为凉掉的咖啡,也觉得孤独起来,或许应该去喝个酒
“嗯,最近太忙,总是没有空闲的时间。”听到姜烨的提议,他一怔,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像突然找到了一颗糖的孩子。
那是一个隐秘在南城古老街道中,比较低调的一家酒吧,工业风的装修风格,散发着年代感与古朴风。
昨天。酒吧的名字很文艺,又深刻,很符合林森这样的文艺青年。
我们总会在某一天,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发现对的事,发现对的人。
林森与这个‘昨天’肯定也是这样,想他在一个风高月黑的晚上,可能是写稿遇到了瓶颈,可能是与自己美丽性感的妻子生活不太和谐。
他想找一个地方,一个能容纳他的地方,他游走于繁华的街道,打开了数不清的门,最终进到了这里,能容纳他的地方。这是姜烨看到这个酒吧的时候,突然想到的场景。
上一世的时候,林森也曾说过这个酒吧,为了回馈他的出手搭救之情,他决定请姜烨这个刚从国外回来的人去喝酒,不过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
虽然酒是万恶之源,但在某些时候,林森觉得它特别好。
酒吧不大,感觉不错,角落里,吧台上还摆放着花。是真的鲜花。
因为像是随机播放的流行歌单,会的人会拿着空酒瓶当话筒,站在桌子上吼两句。
大家一起给他鼓掌。
“你会唱歌吗?”林森喝了一杯店里的招牌酒,昨天。
为昨天喝昨天的酒。
酒味入口微甜,接下来便是无尽的苦涩,苦涩在舌尖汇成一条让你恋恋不舍的线,仿佛抓住它,就能重新回到昨天。
仿佛是酒给了他勇气,没有得到回应,他凑近,在耳边又重复了一遍,“你会唱歌吗?”
在你眼里,在你的心里,春风沉醉……
声音不是特别的清朗,甚至有一些沙哑,林森听的很开心,笑的时候脸红红的,姜烨想他一定是又醉了。
因为姜烨的眼前出现了很多个林森,他们围成了一堵墙,将他围在了中央。如果不是林森醉了,他怎么会分~身术。上一世,林森替他挡枪时候,林森这个名字就成了他的梦魇。
“你唱这首歌的时候在想谁?”林森的声音像个顽皮的孩子,钻进了姜烨的耳朵里,一跳一跳,不肯停下来让他连成完整的句子。
“你在想谁?”
酒能给人勇气,林森就是借着酒给的勇气,他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离姜烨这么近,以一副秀色可餐的样子。
姜烨不喜欢女人。从他青春期到来之前,他就很确定这件事,当然这要得益于那个自称他母亲的女人。
林森不厌烦的把他不想回答的问题问一遍,再问一遍。
姜烨听清了他的问题,却不能回答他。默默的端起了一杯刚调好的昨天,隔着玻璃杯,它呈现出一种梦幻蓝。
昨日如梦,真是好酒,好名字。到底是谁调出了这么好的酒,透过玻璃杯看着细碎的光在杯底流转,一饮而尽。
喝了之后,玻璃杯中装着的就变成了林森的脸,他醉意熏染的眼神像一汪秋水,流荡着无处安放。
林森与姜烨之间之隔了一个玻璃杯,他们在暧昧的音乐里,看对方眼里的自己。
姜烨醒来之后,看到的是林森的前妻,张宛。她脸色不太好的坐在椅子上,让人给她修饰指甲。
“你醒了。”她眼尖的看到了姜烨打量四周的眼神,声音冷冷的扔过来,连一点伪装的亲和都没有。
姜烨皱着眉从沙发上坐起来,头有些痛。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醉过了。这种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
这就是贪杯的下场,我们总要为我们的任性付出点代价,这个世界是公平的,针对个人来说。
“我怎么回来的?”姜烨表情严肃而又刻板,毕竟他在这个家里,扮演的是一个这样的角色。
张宛一如既往的只是抬了抬眼皮,语气略带不满。她说,“当然是你自己跑回来的,大早上的像个醉狗一样,躺在门口,你不丢人我还嫌丢人。”她的声音变成像高跟鞋一样的武器,摧残姜烨的耳朵。
姜烨看着她被肉毒素麻痹的面部表情,替她觉得悲哀,同时也替自己,替林森感到悲哀。
对了林森。
姜烨上下搜遍全身,也没找到手机。他努力搜索着昨天的记忆,但是该死的,一点都想不起来。
他的衣服是干净的,甚至扣子都穿戴整齐的,除了窝在沙发上打出的褶皱,一切都是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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