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您的失联男票请签收完本[bl同人]—— by:顾辞山

作者:顾辞山  录入: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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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朝穿越,穿成了个……采花贼
王奕析表示,心累,忐忑,怂
最主要的,还是怂
毕竟这个采花贼的故事,他有幸拜读过
蒲松龄大大写的《人妖》,他由头至尾的读过好几遍
这采花贼的下场,他也记得门清
——被人识破了身份不说,还挨了一刀,就此成了个太监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
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
而王奕析熟知的剧情是
采花贼王二喜,正是因为受了这一刀,才逃过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要让你选的话,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王奕析选择不挨刀。
……尽量不挨刀。
***
王奕析:官差大哥你好,我男票他失忆了,然后又失联了。
官差大哥:你男票长啥样?
王奕析:呃,不知。
官差大哥:年龄?身份?经常去的地方?
王奕析:呃,不知。
官差大哥:那你知道啥?
王奕析凑到官差大哥耳边一通叽里咕噜……
官差大哥:这好办,来,这是给你的公共厕所准开证,你专门开个男厕进去盯着就行了。
王奕析:QAQ
从头到尾1V1,不换攻猜老攻=3=3=3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传奇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奕析,马佑樘 ┃ 配角:一箩筐 ┃ 其它:聊斋志异

第1章 人妖
01
我叫王奕析。
我穿越了。介于穿越已经成了个大烂梗,我就不再赘述了,我现在想说的只有一点——我,穿到了王二喜的身上。
我知道你不知道我说的王二喜是谁。
最开始我也不知道。直到某天我脑子一抽,百度了下有没有哪个成功人士和我同名同姓,结果,手一抖,搜成了王二喜。
02
还不如没搜到。
03
那个和我的名字相似还鼎鼎有名的王二喜,出自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有关于王二喜的那篇,文名儿特直白也特有泰国风,叫做《人妖》。
它讲的是……不重要了。
我现在就想告诉你这个故事的高-潮。
高-潮便是,王二喜,被阉了。阉了之后还不算完,他还被阉了他的人碧血洗银枪了。
04
哦,现在不能说“他”了,该说“我”了。
毕竟我魂穿的这具身体,和我上具用了一十八载的壳子,真是一模一样。
05
我知道在某些初中生的作文中,曾出现过诸如“司马迁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阉刑”的语句,但现实是,我不行。
虽说真男人就不能说自己不行,可这点,我真的不行。
你来你也不行。
更何况,我穿的这还不是个真男人,而是个打扮成女装大佬的骗_奸犯。
06
都说作为熟知剧情的穿书者,定能凭着对剧情的熟知成就一番大事业。而我熟知的剧情是,王二喜,因为受了胯-下这一刀,免去了颈上那一刀。
那么,问题来了,你要挨哪刀?
不管你选择挨哪刀,我选择不挨刀。……尽量不挨刀。
07
暂且把挨刀与否放到一边,眼下最大的难题是,身为没钱没粮没外挂的魂穿者,我,就要被李老太扫地出门继而饿死街头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穿来时的时间点,恰好卡在了原身王二喜凭借着凄惨的身世以及高超的手艺,博得了李老太的同情与喜爱,因此得以借住在了李老太家。
李老太同大多数的老年妇女一样,善良,心软……实际。原身王二喜有着一双巧手,缝纫刺绣无不精通,绣的那蝴蝶恨不得翅膀一振,就从绣布上飞起来,而我,只能帮老眼昏花的李老太纫纫针鼻儿。
原身王二喜绣的荷包做的衣服能拿出去卖钱,李老太从卖得的银钱中刨去花在原身王二喜身上的食宿费,净赚。到了我这儿,我除了能纫纫针之外,余下的作用也就是和李老太唠嗑了。
赔钱不说,还浪费口水。
李老太之前见过原身王二喜做活儿,因此她看着抱着个针线簸箩啥也不干的我,倒没往我技能点清零这方面想,李老太想的估计是,我这是吃惯了她家的饭,开始发懒了。
中华民族是个特别委婉特别含蓄的民族,委婉又含蓄的李老太,用半盘清水煮白菜,一点都不委婉含蓄的告诉我,要么干活,要么滚。
李老太年纪大了,和我一起吃的这么清汤寡水的倒不觉得有什么,可我不行。穿过来的这具身体才不过十□□,正是大口吃肉大口吃馍的年纪,没了肉和馍,只吃了几片菜叶的我,只能抱着个咕咕叫的肚子,坐在院里晒晒太阳,以求少挪少动,减少消耗。
吃完饭抹完嘴的李老太瞥见在院子里挺尸的我,心塞的翻了个白眼,出门找人闲扯去了。
08
李老太回来的时候,我正为了摘掉身上“吃闲饭”的标签,举着斧头对着柴火发光发热。说是劈柴,其实就是没事找事干。李老太院中的柴火,早劈的整整齐齐的码在墙边了,我所谓的劈柴,就是把那种比其它柴火肥了一圈的胖墩柴火,挑出来进行二次加工。
劈柴这项活计,凡是看过几部古装剧的,估计都知道这活计该怎么做。它一共分为两步,第一步,把木头立起来;第二步,劈。
电视剧中的步骤简单明了,但电视剧这种东西,都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的,其最高于生活的一点就是,电视剧中的木头它立的起来,生活中的木头,它立不起来。
等我好容易找了个墙角,把木头立在那里时,手中的斧头还没往下落,就被身后传来的声音止住了。
“好妹妹,你这身量可劈不了柴火。”
《红楼梦》中写王熙凤初登场时,是“人未见形,先闻其声”,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曹雪芹这样写,是为了体现王熙凤的泼辣性格和她在贾府中的超然地位,但此时此刻,我可以负责任的说,老师,你讲错了。曹雪芹这样写的目的只有一个——凸显王熙凤的动人音色。
说话的人笑着拿过斧头放在一边,边放边对李老太道:“这有的柴火是劈的粗了点,等他回来了我说说他。”
“不用不用,”李老太说着一把把木头丢进了柴火堆里,“多亏了你们我这孤老婆子才能不缺柴火用,这样就挺好了。”李老太说罢对我使了个眼色,说:“这是东边的……”
“叫我婉姐就行。”盘靓条顺音色美的婉姐笑盈盈的牵过我的手,温声道:“一看见你我就喜欢的紧,咱们以后就以姐妹相称,我叫你喜妹,行吗?”
NO。不行,我决绝。穿了个名为王二喜的人就够伤的了,再喜妹喜妹的叫下去,我哭给你看你信不信。
09
没哭,也没拒绝。
在婉姐的视线中,我的脖子叛变了。
长相好的人做起事来总是容易一些,虽然我是个gay,但是出于对美人的欣赏,这个叛变来的有理有据。
强调一点,我的脖子是单纯的因为对婉姐美貌的欣赏才叛变的,并不是因为什么gay蜜情怀。即便我是个gay,但和大姐姐小妹妹之间的手帕情谊是绝对不会有的。我的定位是铁骨铮铮的硬汉型gay。熊攻你知道吗?我就是那款。
……不过现在这么说估么着说服力就不是很强了。毕竟我穿着女装,还有了个新晋昵称,喜妹。
婉姐和李老太闲聊了几句后,就把话头扯到了正题上。婉姐拍拍我的手背,道:“家里现今就我一个人,我成天一个人闷在家中也是无趣,你能来我家陪我住几天吗?”
怪不得李老太回来后整个人身上都泛着一股喜气,敢情儿是给我找到下家了。
老实说,从李老太家白吃白喝了这几天,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我也没什么好推却的。更何况,这样一来,就能避开原文中马万宝从墙缝中偷看王二喜的情节,长在我胯-下的好兄弟,或许能躲过被砍头的悲剧了。
10
从墙缝中偷看(伪)小媳妇儿,你说说马万宝这是什么人品。
推书 20234-05-04 :[士兵突击]轮回完》: 当前是第:1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书名:[士兵突击]同人———轮回作者:四兰流芳士兵突击十年纪念,也许有人已经忘记,但突然翻出当年为了这部电视剧写的一篇文,竟然有种恍如昨日之感本文完全是为了满足偶们个人对士兵突击电视剧的一些看法才写的,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