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重生][古代架空]——BY:一只大雁

作者:一只大雁  录入:01-23

放下武器?认输?
亦或是……把入歧交给他?
夜中沈清喻实在睡不着,胡思乱想到此处,不由拍了拍岳霄,问:“你短刀使得可好?”
岳霄睡得迷迷糊糊的,被他忽然拍了拍,醒了过来,喃喃说:“还好吧……”
沈清喻又问:“比起你素日用的长刀如何?”
他还记得上一世岳霄护他之时,最后是弃了长刀而用短刀的,生死关头,他如此去做,应当是短刀对他而言更为顺手才对。
“我小时候练的多是短刀。”岳霄不明白沈清喻为何要问这件事,还是在这种半夜他都快睡着的时候,“长刀是后来我父亲让我练的。”
沈清喻点头,说:“我明白了。”
岳霄清醒了一些,问他:“你问这个做什么?”
沈清喻答:“只是想做好万全的准备。”
……
他们等了几日,江延一直未曾寻到冯云君现今的落脚之处,沈清喻便一直按兵不动,甚至故意让人四处放出消息,说前些日子有两位背着奇怪长剑的老者上了山,那剑摸一摸便觉得冰寒彻骨,如今他们已在山上呆了这么久了,雪停之后,一定是要回到山下来的。
老百姓本就爱听这些奇奇怪怪的故事,沈清喻稍做渲染,也不介意他们传成了什么样,他就是想叫冯云君知道,拿着寒铁剑的赤玄子就在附近,若是冯云君拖到雪停,赤玄子一下山,冯云君必定要落败。
果然没过几日,冯云君便熬不住了。
他又开始骚扰李家,可这几日之间,燕凛之已带着教中后援回来了,李家守卫森严,冯云君怕死得很,又不敢自己亲自露面,至多在夜中搞些稀奇古怪的招术骚扰李家。
这么又拖了几日,夜间闹得越来越夸张,但还并未闹出人命,李老爷每日战战兢兢,还真以为家中闹了鬼,只想请出马仙来看一看,被岳霄拦下,而沈清喻猜想,冯云君已按捺不住了,动手之日,应该就在这一两日。
他未想当日夜中,冯云君手下的黑衣人就来了。
他们也知道沈清喻和岳霄不好招惹,好容易绕过守卫,竟直接去找了凌自初的麻烦。
凌自初本来就胆小,冯云君让人装神弄鬼闹了这么多日,他吓得好几夜没睡好,今天可算睡熟了,可一睁眼便见几个穿得黑漆麻乌的人站在他床边,直接抬刀朝他砍来。
凌自初吓得惨叫,不想黑衣人的刀迟迟未曾砍下,睁眼一看,竟见江延赤手抓着那人的刀,鲜血划过刀刃,滴落在凌自初面前的棉被上。
江延本也就是巡逻路过此处,在院中见凌自初房门开了小缝,觉得不对劲,方一推门便听凌自初大叫。他的刀太长了,屋内狭窄,床榻又在角落中,乍一下无法用刀为他抵挡,情急之下,他只得伸手,握住对方刀刃,强行以内力震退那黑衣人。
那几人知道他们得罪不起江延,慌不择路逃蹿,江延皱眉想追,凌自初却抓住了他全是血的手,拦住他,说:“伤口这么深,你下辈子还想不想拿刀了!”
江延一顿,竟也真的不追了,站在原地,等凌自初为他包扎。
凌自初见了这么多血,担心那刀口伤到筋络,若是如此,江延下辈子可能就真的只能换只手拿刀了。可江延运气颇好,刀口虽深,却只算是皮肉伤,出血是吓人了一些,好在并无大碍,那些人的刀上也不曾涂毒,包扎之后养些日子变好。
不想江延深深看着他,忽而道:“你又救我一命。”
凌自初:“……”
他实在是怕了江延的报恩了,这家伙的报恩根本不会有什么好事情,他急忙说:“只是道血口子,又要不了你的命。”
江延好像还是很感激。
岳霄和沈清喻就在附近,听见凌自初大叫,立即赶了过来,江延手上的伤着实吓人,岳霄看了一眼,确认江延无事之后,与沈清喻商量几句,觉得这是冯云君在向他们挑衅,想引他们出去。
外面大雪漫漫,那些黑衣人的脚印在雪地里,现在还能看得见,可他们若是再迟一些,也许脚印就要被雪盖住了。
沈清喻下定决心,说:“追。”
冯云君还能有什么后招?
如今冯云君已动手要伤凌自初了,他们若是再不将此事解决,那接下来便不是看冯云君忙中出错,而是见他狗急跳墙,雪停后,冯云君也很可能干脆放弃在此处的火炽玉不要而离开此处,到时候他们要找冯云君更加困难,不如就在今日,将所有事情一齐解决。
江延手上有伤,说包扎之后便会一同跟来,沈清喻与岳霄顺着雪地中还未消失的脚印追击,不多时就遇到了前来惹事的那个黑衣人,有一人被江延一震而受了内伤,难以行走,正被人丢在此处。
沈清喻不想留活口,将那人一刀杀了,再看雪地之中的脚印,一路直到前几日他们去过的那家棺材铺中。
第92章 92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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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棺材铺。
沈清喻忍不住皱眉,说:“他非要装神弄鬼到底了是吧。”
岳霄还是疑惑:“他这些天难道就一直躲在棺材铺里?”
沈清喻嘟囔着回了一句:“很有可能。”
他们一推开那棺材铺的门,便见屋中的炉子正生着火,这儿方才显然还有人在。沈清喻便踏入门中,忽而刀光剑影,门后之人似乎已有准备,提刀朝他们砍来。
那是惯常出现的冯云君身边的黑衣人,他们武功虽远不及沈清喻与岳霄二人,可是每次出现都数量颇多,极为麻烦。
这一次却不同了。
这一次出现的黑衣人数量寥寥无几,正应对了沈清喻的猜测,冯云君这几日来的装神弄鬼,不过是为了掩饰他实力上的空虚。
他已经没有能力再派那么多死士来纠缠岳霄和沈清喻两人了,他耗不起,也浪费不起——沈清喻一下直觉冯云君应该就在附近,观察着他们应对死士时的漏洞,好伺机而出。
冯云君曾和岳霄过过几招,他大致知道岳霄的水平,却不知沈清喻的武功深浅,如今二人数名黑衣人围攻,沈清喻刻意以虚招一晃,假做不敌,岳霄虽不知他为何如此,却颇为默契地为他掩护,看上去像是在保护武功稍弱的沈清喻一般。
如此几次,那些黑衣人已死伤得差不多了,却还未见冯云君出来,沈清喻不知冯云君是看穿了他的想法还是过度谨慎,他只能继续装下去,待他再度故意露出破绽时,忽觉身侧劲风,他知冯云君中计,匆匆撤招回挡,岳霄一见他如此动作,瞬间明白沈清喻的心思,眨眼间他已反手迅速朝他身前划去,逼得偷袭的冯云君退后数步。
岳霄出声感慨,笑嘻嘻道:“冯大侠改行开棺材铺了吗?怎么在这里等我们。”
冯云君低头去看自己的衣服,天气太冷,他穿的棉服,方才那一瞬交锋,他衣襟上被岳霄划出了一刀小口子,露出了雪白的棉絮。
若不是如今是冬季,而他的衣服够厚,只怕他已经被岳霄的刀伤着了。
“我为什么在这儿?”冯云君冷笑,“自然是为了送两口棺材给你们。”
“这就不必了,冯大侠不是已经送过了吗?”岳霄本就一贯嘴贫,越是这种时候,他嘴上就越不可能输给人家,“你祝我们白头到老,生同衾死同穴,我已知道了。”
沈清喻:“……”
沈清喻恰与他相反,临战之时,他处处小心谨慎,左右仔细观察,根本没他那份闲工夫去与敌人嚼嘴皮子胡说八道。
冯云君微一挑眉:“你们果然是……”
“当然是。”岳霄看上去倒很自豪,“冯大侠,你连这种事都不知道,手下人未免也太失职了吧?”
冯云君:“……”
“不过无妨,我已经替你处罚过他们了。”他将刀上鲜血抖落在地,又左右一看,忽而换了话题,问,“你这几日就住在这儿?”
江延这些日子在镇中四处寻找冯云君的落脚处,这棺材铺他后来也又来过两次,每次来时,棺材铺内均是空无一人,江延当然也不会去多想。
若冯云君一直以来真的都躲在棺材铺内……岳霄思来想去,至多也只能想到——冯云君该不会是一直躲在棺材里吧?
冯云君并不理会他,也不着急出手,于是岳霄干脆又说了下去。
“你这几天就躲在棺材里?”岳霄咂舌,“你这是提前认床……不,提前认棺材吗?”
冯云君:“……”
“挺好的,你这想法还挺有意思。”岳霄点头,“提前认好棺材,死后下葬不冷。”
几乎就在他说出最后一个字那一刻,他猛然向前,长刀直取冯云君面门,而沈清喻像是早就知道他会在此刻出手,入歧于手中扬起,一瞬已将仍有一息尚存的几名黑衣人斩杀殆尽。
他知道岳霄不是冯云君的对手,杀了那几名黑衣人便直接扭而攻向冯云君,可他二人联手,好像也只能勉强与冯云君应对。
照常理而言,冯云君肩上受伤,武功应该受限,可如今看起来,他肩上的伤似乎并未如何影响到他。他行动自如,甚至愈战愈勇,以至神色癫狂,状态显然与之前张修远与张修明服用药粉后颇为相像。
沈清喻心中越发生疑,干脆挑眉与岳霄道:“小心!他好像服了溯阳花!”
若仔细想来,溯阳花是至阳之物,药性上倒是与寒铁剑的阴寒之气相克,且溯阳花会使服用之人在药效期间力大无穷,可同样,溯阳花也是至毒,常人绝对不敢一气服用过多,就算冯云君修了入歧,知道如何化解药性,此花未炼做药丸前才有如此药性,而不炼作药丸,哪怕是入歧魔功,也无法将其药性化解。
那么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能拖到溯阳花的药效结束,冯云君必败无疑。
冯云君显然也心知肚明。
他不愿和沈清喻与岳霄拖延,可对方毕竟是两个人,且沈清喻的武功远在他预料之上,他们一时难分胜负,如此打下去,几乎就要变成双方体力的比拼,岳霄和沈清喻可比他年轻,他根本占不到什么好处。
他撤招后退,眼见二人还要逼上,他大喊,道:“你们可知这铺子的老板在什么地方!”
岳霄一顿,他见冯云君与他们之前的距离已难以再攻击到他们了,冯云君似乎是想和他们谈判,他便问:“你想做什么?”
他没想到沈清喻只是挑眉,反问:“与我何干?”
是,杀父仇人就在眼前,除了报仇之外,其他人,其他事,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还没死。”冯云君见沈清喻如此反应,多少有些心慌,急匆匆道,“除他之外,李家的那几个厨子,他们也还没死!”
沈清喻按着身侧的长刀,微微蹙眉,像在思考冯云君这句话的真实性。
当初李家出事,厨房内的人几乎尽数失踪,可厨房内只有几具尸体,其余人则下落不明,沈清喻当时就觉得那些人应该是落在了冯云君手上,到时候……很可能成为要挟他们的把柄。
他终究是与冯云君不一样。
他没办法不问缘由滥杀无辜,哪怕他杀的是张修明,是冯云君手下的黑衣人,午夜梦回之时,他还是会多想多虑,今日他若为了报仇而弃这些人于不顾,他不敢想此事过后,他又该会如何内疚。
好在……他已料到了冯云君会如此做。
沈清喻蹙眉询问:“他们在何处?”
冯云君见他上钩,不由轻笑,道:“你将刀丢给我,我再告诉你。”
他想要的,是沈清喻手中的入歧。
江湖传闻中有十数柄名刀,皆是削金斩铁的利器,其中最邪的,也正是这柄入歧。
它的每一任主人,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枭雄,且有了入歧后,大多武功大增,称霸佳江湖,美人在怀,只不过入歧下落成迷,近百年来,也只在凌行之手中出现过。冯云君想要这柄刀,当年这刀在凌行之手中时,他就极为喜欢,恨不得偷偷地去摸一摸它,可凌行之刀不离身,他没有机会,这么多年下来,他对入歧的痴迷已近乎执念,他觉得自己已修了许久的入歧刀法,武功长进得却没有他所想的那么快,想必是因为此刀不在手中的缘故。
入歧刀与它的刀法本就该相辅相成,他现今与沈清喻和岳霄二人不分上下,若这刀到了他手中,他应该立即就能杀了他们。
他见沈清喻微微皱眉,那目光古怪,似是还在犹豫,急忙又往下说道:“他们如今虽还有命在,可我离开之前熄了那处的火,他们几日不曾吃饭,如今这天气,你若是去得稍迟一些,他们可就要没命了?”
岳霄忍不住问:“你要入歧?”
冯云君有些不耐烦,道:“快将入歧丢过来。”
沈清喻问:“我怎知你说的是实话。”
“你不知道,你也没办法知道。”冯云君说,“但若那些人死了……全是因为你,他们才会死。”
若不是他,这些人本不该被冯云君抓走的,而要想救那些人,他就只能相信冯云君。
沈清喻握紧刀柄,见冯云君洋洋得意,他却好似万般犹豫,甚至岳霄拉住他的手,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万不可这么做。
沈清喻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牙将刀归鞘,从腰侧解下,朝冯云君丢去。
入歧刀掉在冯云君脚下,冯云君已忍不住自己的笑,他弯腰去捡入歧,一面道:“他们就在猎户家中的地窖里,你们搜遍了镇子,怎么忘记再去猎户家里看一看。”
“不过。”他把自己的潇湘剑丢到一旁,将入歧拾起,哈哈大笑,道,“你们也没机会走出去了。”
……
他听见沈清喻的声音中好像带了一丝同情。
“我以为你习武多年,应该比我要明白这个道理。”沈清喻说,“刀剑不过是你手中的器物,真正重要的,是用的人。”
更何况冯云君是江湖闻名的潇湘剑客,他更擅长的该是他的潇湘剑,而不是半途捡起的入歧刀。
不知道为什么,冯云君好像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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