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暴君之后[古代架空]——BY:吾九殿

作者:吾九殿  录入:04-22

  国王该怎么让安格尔这把猎刀为自己所用呢?
  ——他给了骑士长一封信。
  那封信从骑士长进门前起就放在国王的手边,在听完骑士长的话之后,国王提笔在信上又加了几行。然后,他亲手用火漆封好了信。
  除了国王本人,谁也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
  “带上他,用最快的时间赶回安格尔,去见你的堂兄。”国王以一种平静的口吻说,“告诉他,时间只有一星期。”
  骑士长一头雾水地接过了信。
  安格尔对他来说是个痛苦的地方,他朝国王发誓哪怕自己把小命丢在那里也一定会将信亲手交到堂兄手上。
  “记住。”
  骑士长走到门口,国王忽然开口。
  “你是罗格朗国王的誓约骑士长,是蔷薇王室的代表人。”
  “是的,陛下。”
  骑士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昂首挺胸地离开了。
  ………………
  “真厉害啊,我的陛下。”
  骑士长离开之后,魔鬼从房间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他似乎又新多了一个爱好,就是神出鬼没。
  “看看那位可怜的被利用了个彻底的傻瓜蛋,哪怕您给他的是把刀子,只要您一声令下,他都能毫不犹豫地把刀送进自己的胸口。”
  “那你恐怕要失望了。”国王说,“如果有那么一把刀,肯定不是捅在我的骑士身上。”
  魔鬼装作听不懂国王话里的意思:“呀,我可是您忠心耿耿的地狱骑士。”
  国王冷笑了一声。
  魔鬼是来提醒国王应该动身了。
  此时,国王身边的誓约骑士,除了骑士长之外,还有另外一名也在早上悄悄离开了。同样是奉国王之命,护送一封密信。
  马车出发之后,取道朝王宫的方向驶去。
  一路上,从大道上奔行而过的骑兵们变得越来越多。如国王所料,在遇到袭击第三天后“国王已死”这个消息以一种惊雷般的速度在整个罗格朗大地上爆发开来。
  等到国王的马车再一次停在酒馆时,就已经可以听到人们对这件事情的讨论了。
  炉火暖洋洋的,南境的竖琴小调轻快得近乎下流,酒馆里一片喜气洋洋。
  是的,喜气洋洋。
  与当初威廉三世去世的情况截然相反,人们可没有什么悲痛之情……
  直白点说吧,大部分人都高兴极了。这位暴君的逝世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今年知道最好的消息了。
  吟游诗人拨弄着破败的琴弦,同样在此落脚的滑稽小丑一上一下地为众人抛着彩球。这里面的人大部分喝得醉醺醺的,大家举杯互相称赞着“阿门”“圣主保佑”。
  唯一清醒的是角落的国王一桌。
  国王与他的骑士们做了伪装,低调地坐在那里。魔鬼看起来也和普通年轻人没什么差别。没有几个人注意到他们这一桌,不过人们的喧哗还是能够清楚地传到国王耳中。
  魔鬼用指尖旋转着酒杯,让自己看起来和那群醉鬼没什么两样,他借助着酒杯观察着国王。
  不过他注定是要失望了。
  国王什么反应都没有。
  这时候有个机灵鬼唱起了改编过的赞歌:
  “仁慈的圣主保佑吾王
  保佑他的人民和他的福祉
  让他生得不那么伟大,死得倒很光荣
  让我们欢快地歌唱
  感谢圣主!”[1]
  这首歌原本是人们在国王出生那天唱的,希望他像他的父亲一样伟大光荣。此时稍加改动唱了出来,讽刺的意味简直到了刻薄的程度——是啊,暴君的死,对罗格朗来说简直就是圣主保佑。
  桌边的骑士们再也忍不下去,手放到剑柄上。
  国王放下握着的酒杯,以眼神制止了他们。
  骑士们气得满脸通红地坐在桌边,国王则好像被庆祝死亡的不是他本人一样,神色如常地听着酒馆中的喧哗。
  这时已经有人再续了一段:
  “……仁慈的圣主保佑吾王
  保佑他的法官和他的郡长
  保佑他的林务官和他的执事们
  最好让他们与吾王一般
  好让我们欢快地歌唱
  感谢圣主!”[2]
  然后就是齐声大喊“感谢圣主。”
  国王平静地听完了全程。
  ………………
  不过,还是有人会为了“国王已死”这个消息悲痛的。
  白金汉公爵绝对是最悲痛的一个。
  但公爵的悲痛很快就被他压在了心里,他在最快的时间内,就开始着手调查事情的具体经过,并开始为自己的侄子竭力守住局面。
  他不相信自己的侄子真的死了。
  “蔷薇家族的血脉,不可能如此轻易地消亡。”
  这位曾经杀过深渊海峡成为勃莱西人噩梦的公爵如此说道。
  白金汉公爵立刻放弃了他曾经为侄子而做出的谨慎内敛,展露出冷酷的铁血手腕。在接到噩耗的当天,白金汉公爵派出了士兵,所有胆敢在街头宣传“国王已死”的人全部被他扔进了大牢中。
  罗格朗首都的监狱在短短几天被填满了。
  这样无情的手段无疑会让公爵的声名受损,不过公爵毫不在乎。
  ——您知道的吧?
  ——我现在能信任的,只有您。
  老公爵回忆起国王出发那天的场景。他隐隐约约有着感觉,也许国王在那个时候就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那时候他怎么回答来着?
  “我会为您守护罗格朗的。”
  十几年前,他这么答。十几年后,依旧这么答。
  “把我的剑拿过来。”
  公爵下令。
  白金汉公爵披上了国王赠与的红斗篷,斗篷上别着铁蔷薇的徽章。扈从快步奉剑上前,他接过剑,挂在了腰间,猩红的斗篷罩住了它。
  他要去参加即将召开的紧急议会。
  议会的内容——
  王位由谁来继承?
  作者有话要说:  [1][2]改自15世纪英国歌谣,原文为“愿仁慈的上帝保佑吾王保佑他的人民和他的福祉让他生得伟大,死得光荣/让我们欢乐地歌唱/感谢上帝”,当时为亨利五世统治时期,国力强盛欣欣向荣。
  白金汉公爵式说服:取剑。



第21章 铁蔷薇
  九月末的冷风灌穿长长的走廊。
  白金汉公爵孤身经过走廊两边的那些华丽油画,他记得这里每一幅油画的内容,因为他和兄长就是在这里度过了漫长的童年。
  这里是梅茨尔城堡,但是作为罗格朗首都王宫的它有着另外一个称呼:
  蔷薇王宫。
  在罗格朗,国王拥有许多领地与城堡。其中诸多城堡都有着作为行宫的用途。但是这座城堡不一样,它冠以“蔷薇”之名,这里是整个罗格朗帝国的心脏。拥有它的主人只能是罗格朗的帝王。
  前往月河要塞谈判的时候,国王将蔷薇王宫交付给了白金汉公爵,也就意味着他将摄政的权利再一次交给了叔父。
  白金汉公爵并没有愧对国王这份信任,除了在蔷薇王宫的彩室召开御前会议处理政事,他没有踏足这座城堡任何属于国王的部分。他甚至没有在王宫中国王安排给他的房间居住。
  但是今天不一样。
  今天白金汉公爵前往的地方是蔷薇王宫的彩室——那里是召开紧急重要会议的地方。
  “日安,公爵先生。”
  有另外一队人迎面走来,双方在辉煌的走廊上迎面相逢。穿着深黑锦缎,胸口佩戴白玫瑰的领头人微笑着朝白金汉公爵问好。他身后的人也都同样一身黑衣,佩戴表示哀悼的白玫瑰。
  “我真高兴,您硬朗如昔。”
  他就是格莱斯大公。
  某种程度上来算,他也是国王的叔父,因为他是白金汉公爵同母异父的兄弟——他是威廉三世的母亲,已逝的伊莎贝尔王后再婚的儿子。
  与白金汉公爵和国王不同,格莱斯大公并没有继承蔷薇家族标志性的银发蓝眸。他一头灿烂的金发,浅绿的眼睛仿佛总是带着笑意。
  他故作惊疑地打量白金汉公爵:“您是否遗忘了些什么?”
  “国王不需要那东西。”
  白金汉公爵冷冷地说,他的目光从那些佩戴白玫瑰的人脸上扫过。
  那些人下意识地低头避开了老公爵的目光。这让格莱斯大公隐隐地有些恼怒。
  “请不要这么说,公爵先生。”格莱斯大公流露出一丝极为恰到好处的悲伤,“这是为了我可怜的侄儿。”
  “我真遗憾。”
  白金汉公爵又高又瘦,冷风让他的斗篷拂动起来,他看上去就像被猩红的血簇拥着,在这么近的距离之内,与他相对峙的人几乎可以闻到那种血腥味。
  “当初在贝特那港口,那一剑被威廉制止了。”
  格莱斯大公的脸色骤变,笑容一下子从他脸上消失了。
  他铁青着脸死死地看着面无表情的白金汉公爵。
  很少有人知道,白金汉公爵与格莱斯大公在年轻的时候曾经爆发过一场武力冲突。还是个青年的白金汉公爵将他同母异父的弟弟从海船上扔了下去,紧随着抓起自己的剑也跳了下去,人在半空的时候,公爵就将剑抽了出来。
  时隔多年,当初那剑锋上的杀气卷土重来。
  “滚开。”
  格莱斯大公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步,他身后着黑袍的人们同样分散开。孤高冷傲的老公爵径直走过。
  “我倒想知道。”
  格莱斯大公忽然阴冷地笑了一声。
  “这么多年过去了,到底是谁的剑来得更快。”
  白金汉公爵没有回答,他猩红的长袍翻卷起来,远远看就像烈烈展开的战旗。
  梅茨尔大教堂的钟被敲响。
  雄厚低沉,肃穆庄严的钟声久久地回荡在整个蔷薇王宫的城堡上方。身处这帝国心脏的所有人都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那种焦躁不安,一触即发的气氛。
  议会召开了。
  …………
  彩室。
  这个房间每一面都装饰得华丽无比,绘有讲述经书故事的壁画。象征审判与公正的天使从穹顶上俯视众人,这具有着特殊的政治意义,因为它要求人参会的每个人对自己所做出的抉择负责,否则神将惩罚他们。
  御前会议成员,大法官,能够赶至的上议会贵族,大主教……这些重要的国王政治角色汇聚于此,在他们身边是无数点起的蜡烛,烛火横列而过,幽冷的巨石建筑中人们分列而坐。
  除了公爵,所有人都穿着漆黑的长袍,胸口佩戴着哀悼的白玫瑰。
  争论很快开始了。
  普尔兰一世十分年轻,而且并未结婚,更无从谈及子裔。所以王位的继承人只能从国王的亲属中选出。
  格莱斯大公为此准备了很长时间,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在前段时间出了岔子——国王及时地赶到救下了白金汉公爵。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不过既然发生了,格莱斯大公也只能想方设法扭转这一败局。
  他以退为进。
  在格莱斯大公的暗示下,沃尔林郡大法官将争论的焦点转向了静默的白金汉公爵。
  他尖锐地询问,作为王位继承第一序列的公爵大人对此事有何看法?是否觉得该由他来接替侄子的宝座?
  杀人诛心。
  整个罗格朗帝国,谁不知道唯一不可能窥视那顶王冠的就是白金汉公爵?这种质询对于公爵来说,简直就是最大的侮辱。
  所有人都默认地将白金汉公爵派出在了角逐队伍之外,但是与此同时,所有人又都无法绕开白金汉公爵的存在。
  这句话一出,争吵如市场的会议室安静了下来。
  “我的意见?”
  白金汉公爵缓缓地抬起头,所有人都悚然一惊。
  老公爵的目光那么冰冷那么锋利,就像凛冬的覆盖在河面的坚冰。
  沃尔林郡大法官是个年轻人,当他出生的时候白金汉公爵已将收敛了爪牙,他根本就没有见过这位老人当初在战场上踏过尸山血海的样子。他自负无知到以为自己可以去挑衅一头雄狮!
  但很快,他就知道了。
  这头老狮子可以心甘情愿地收起他的爪牙,俯首受来自国王的屠刀,也可以为了国王露出它血腥的獠牙。
  雄狮未老!
  猩红的斗篷猛然一掀,会议室中点燃的两排烛火在一瞬间摇曳了起来。冷得就像雄鹰忽然展翅冲天而起的剑鸣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把长剑重重地贯穿坚硬的岩石长桌。
  在烛火的映照下,那把钉在桌面的剑露出半截,半截剑身如雪!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一股冰寒从头顶灌下,产生了一种那把剑钉入的不是长桌而是自己的头颅的错觉!谁也没有看清楚老公爵是什么时候拔剑,谁也没有想到沉寂这么多年的老公爵有朝一日会突然暴起。
  白金汉老公爵双手放在剑柄上,他缓缓地抬头,目光冷冷地扫过:“这就是我的意见。”
  森寒,煞气,血腥。
  有的人被这一剑惊得颤栗僵坐在位置上,而有的人露出了复杂的表情,至于格莱斯大公他脸色难看至极。
  白金汉公爵就是个疯子。
  他披着华丽的斗篷,但是在斗篷之下,他佩带了最锋利的长剑。
  他根本就不是来参加议会的,他是来和所有人开战的。
  也许在两百年前的动乱时代,那时候的贵族们会随时准备着以血溅地,在披风下穿戴胸甲,佩戴宝剑。但那绝不是现在,他们没有人想到老公爵会如此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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