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姨回避他探求的目光,看着面前的草药,低声说:“你让人抓去严刑拷打了一番,伤了神智,这才恢复,所以,期间的事你都不记得了。”
“这些人怎么这么狠,把我打成这样!”方铭愿愤愤不平。
“以后且学些好吧,别再满处闯祸了。”茗姨说。
芳茗苑内老老少少统一了口径,方铭愿就信了茗姨编的谎话,真以为自己是被打到了失忆。只不过,此次恢复神智后,平白添了心疾,一旦发作,胸口就剧疼不已,挛缩成团,像是有无数毒虫在啃嗜那处的血肉。
他尤其怕见到身着戎装的东良将士,偶尔在街上遇到,就失神了般,心口先是一阵狂跳,随后就是被利刃剜割般的疼痛,浑身冒冷汗,严重时会虚脱倒地。直到那些戎装将士消失在视野中,才会慢慢恢复。
一日,逛街时,见路边一落魄书生在画扇面,方铭愿就凑上前去看热闹。其中,有一幅扇面画的是风景,红艳艳的枫叶,白色的帆船,还有残破的桥梁,上边题了几行诗词:“枫叶千枝复万枝,江桥掩映暮帆迟。忆君心似西江水,日夜东流无歇时。”
方铭愿拿着扇面,端详着上边的诗词,顷刻间,唰的流下泪来,只觉得这首诗好像是特为他而作。诗中字句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因何而联,他却不明就里。书生见他望着扇面流泪,问道:“你可是想起了心上人?”
方铭愿苦笑,说:“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心上人,好像没有,又好像有。你这扇面画得甚好,诗词也妙,看着就想流泪,却不知道为何而流。”
书生浅笑道:“此诗乃女诗人鱼玄机所作,兄台若喜欢,这把画扇就送与你了。”
“多少银子?我买了。”方铭愿解下腰间荷包。
“不要银子,送你的。你是唯一一位见到我的扇面落泪的人,想必这画扇与你有缘。”书生没有收银子,低头继续画着扇面。
方铭愿谢过后,紧握着画扇回到了芳茗苑的门房中,把它小心放到珍藏在五斗橱内的罗刹手铳旁,冥冥中,他感觉,这画扇与罗刹手铳就该放在一起。看着它们并排在那里,方铭愿的胸口又开始一阵一阵的挛缩刺痛,疼得他满头虚汗,面色苍白地跪了下去,暗叹:我的心,为什么……会这么痛?
茗姨见方铭愿自叶枫离去后,添了严重的心疾,知道那定是“断情”的后果。疼惜方铭愿的同时,也在暗自悔恨年轻时轻易地为两位爱慕她的男子用过此药,她并不知道“断情散”的副作用如此之大:原来,一旦爱上,即便想不起心上人是谁,那份痛彻心扉的感觉,也足以让人度日如年。
所以,茗姨毁掉了“断情散”的药方,立誓此生再也不会让任何人使用此药,不论他出于何意。世间情爱,缘至而情起,缘灭而情散,一切皆随缘,顺其自然才是正理,倘若硬生生人为阻断,即便满怀爱意,也是把被断之人伤得心脉俱损。
也罢,至此,世间再无“断情散”。
茗姨有几次在方铭愿的追问下,差点妥协说出实情,但是担忧他会只身赴西北送命,又强忍着隐瞒了下去。她收到过叶枫和罗达夫的来信,也给他们描述了方铭愿的近况,并且告诉罗达夫:她怀孕了。
是的,这场孕事也是缘之所至。茗姨测算过自己的月事,明知那夜与罗达夫的同房十有八九会怀孕,却并未规避。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这般:不想嫁与罗达夫,却并不介意为他生个孩子。
她夜深人静时也思索过自己对罗达夫的情感,那不像是女子对男人的爱恋,更像是一种疼爱和怜惜。那种生自心底的疼惜,让她觉得,她可以放下执念,慰藉这个二十四岁就要去浴血沙场的青年男子,或许他会死在那边,再也无法返回。每每想到这些,即便寡淡如她,也会暗自垂泪。这个孩子,或许就是她想给罗达夫留一个必须活着返回东良的信念。
野营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罗达夫随着叶枫抵达东良西北边境后,被戍边将士的艰苦环境震撼了,这边没有充足的物资,火器和弓箭都不怎么够,从将领到士兵,都是满脸锈色,戎装上打着补丁。没有足够的医师和药物救治伤者,受伤的兵士就集中躺在帐篷里,哀嚎着任由残肢腐烂,在痛苦中死去。但是,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依然坚守着边防,寸土不让!
对西北边境的卫守来讲,叶先锋带着两万精兵强将和大批补给的到来,无疑是久旱逢甘霖,士气大涨。
隆和五年,东良天行关大捷,叶枫接连收复两座城池,把漠国逼退百里。同年,茗姨为罗达夫诞下一子,取名“罗天佑”,天佑东良!
罗达夫收到茗姨的信后,得知自己成为父亲,恰逢那时天降暴雨,他一个人,张开双臂哭喊着在营地里四处狂奔:“我当爹啦!我有儿子啦!”营地里的兵士们都以为他疯了。叶枫没管他,任由他在风雨里哭着笑,笑着哭。
望着罗达夫狂风暴雨中的身影,叶枫笑着流下泪来。
漠国,并非是一位首领统领天下,而是由三个部落组成的联盟。其中野心最大的就是草原部落首领肖木达,人称“草原猎鹰”。另外两个部落首领,分别是沙漠部落的“荒漠之狼”博多尔,和森林部落的“密林熊王”特萨。
之前,侵扰东良边陲小镇的就是“草原猎鹰”肖木达的部落,叶枫与他几次交手过后,迅速总结出一条:肖木达只知道依仗人马众多,盲目攻击,却并不善于防守。叶枫针对他这一特质,制定了特殊的作战策略,速打速撤,时常搅扰。
每当肖木达寻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地方安营扎寨后,没等开始休整,叶枫就派兵过去骚扰劫营。两方的军队马上就陷入混战之中,叨扰半日,正当肖木达准备浴血奋战之时,东良的军队就迅速撤退了,返回到城池中。
反反复复几轮下来,被东良将士缴杀的,再加兵荒马乱中自相踩踏误伤的,草原部落先后死伤两千余人,肖木达气得吹胡子瞪眼。奇怪东良是从哪里找来这么个竟用下作手段的将领,但听传闻此人长得异常俊美。
就这样,叶枫一年间不仅收复了两座沦陷的边陲小镇,还把“草原猎鹰”肖木达逼退到了百里之外,不敢近前。
同时,叶枫经过实地探查,发现这些部落虽然不善耕种,也并非随心所欲的游牧,是东良人想象中的哪里水草丰美,就在哪里定居。他们实则是有自己的大本营的,只不过会随着季节的变迁而转变生活方式。
夏秋两季,水草丰沛之时,他们会举家迁移到草场,放牧和收割晾晒牧草,为漫长的严寒做些准备。这个时间段里,各部落就比较安生,骚扰东良边境的次数少之又少。
而漫长难熬的深秋至初春时节,漠国人大多聚集在山林周边的固定城池里,依靠储存的干牧草和牲畜过活,躲避苦寒风雪。这段时间内,他们的壮劳力大多闲散,无事可做,又坐吃山空,就很容易趁此时集结出征,侵袭东良边境居民,烧杀掳掠。
摸到了漠国人的出征规律,叶枫他们也就有了应对策略。肖木达的人马远离东良边境之后,叶枫就命全军加紧修复巩固城池,把原本残破的城池都休整得固若金汤,城墙比原先高出一倍,也厚出一倍。
隆和六年,夏。
叶枫此时所在之地,是东良最西北角的“磨盘城”,听此地卫守讲,早年间俘获的漠国沙漠部落的族人说过,他们那里曾经俘虏了五千余名良国将士,都被困在沙漠绿洲坦丁城周边的矿口做苦力。并且传闻坦丁城内去了一名良国美女,虽已育有一子,却有着倾城之貌。
得此消息后,叶枫心潮澎湃了三整天,见现在东良边陲都在忙着休养生息,漠国短期内不会再来侵犯,便商议罗达夫,想趁此时机,带着他去坦丁城寻找自己失踪十多年的姐姐叶檀的下落。
罗达夫很快在磨盘城里寻到了一位当地颇有名气的向导林泽。林泽与罗达夫同岁,是东良军籍,因战事伤残一目,才休闲在家。但林泽的舅父是商人,成了独目后,为了谋生,他便跟随舅父往来漠国和东良边境进行商贸,所以,对当地的地形和风土人情非常熟识,人送外号“独眼百事通”。
☆、第七十五章 独眼百事通
叶枫与“独眼百事通”林泽在磨盘城的一间茶社会面,第一眼见他,就看出他是个兵油子,浑身的痞气,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一只眼上蒙了只黑色的眼罩,看着更不像好人。但他长得并不丑,甚至可以说还很俊,若不是缺了一只眼,样貌应在罗达夫之上。
一盏茶后,叶枫又断定,此人还极为好色。因为谈话的间隙,独眼百事通已经坐在叶枫对面,用眼神把送茶水的小妹的衣衫扒过几十回了。嘴里在与叶枫和罗达夫聊着,剩下的一只好眼,就没离开过茶水小妹的腰身。关键是,那茶水小妹的腰身还很粗,相貌属于扔到人堆里就寻不见的那种。
罗达夫都看出来了,斥责他说:“百事通,你与我们叶先锋说话,能不能专心些?我们是来和你商议正事的,你总盯着送茶水的看,算怎么回事?那小妹值得你这么着迷么?又黑又胖,有什么好看的。”
百事通回过神来,讪笑道:“随便看看。罗兄,一看你接触女人就不多,还是太嫩,不懂了吧……这女人啊,你不能光看脸蛋和身材。”
“不看脸蛋和身材,只看内心?我不信凭你一只眼扫上几遍,就能看到她内心了。”罗达夫没好气地怼他。
百事通眯起眼罩外的那只好眼,意味深长地笑了,说:“你得看屁股,屁股越大越带劲。”
叶枫原本以为他能吐出什么高见来,抿了口茶水刚准备咽下去,被他一句话惹得呛到了,咳红了脸。
照常理,叶枫向来不喜欢这种人,油滑、痞气还有些狡诈。但是,对面坐着的百事通林泽他却厌恶不起来。原因只有一个:他某个角度,某一瞬间,些许带些方铭愿的影子。
有这一条,就足够说服叶枫耐着性子听他瞎掰了。
叶枫简要与他谈了下想去沙漠绿洲坦丁城寻人的想法,以及自己之前了解到的消息,问他是否可以作向导。百事通问:“你寻的这人是你亲姐姐?”
“是,一奶同胞,大我四岁。”叶枫说。
百世通笑道:“那得是个大美人啊。”
叶枫的脸色瞬间冷了下去,眼神里露出不悦。百世通连忙解释说:“不,我的意思是,这么美的女子,又是良国人,她到漠国时还身怀六甲,怕是事情不简单。我担心寻她会有危险。我这人虽然贪财,但是送命的事是从来不干。”
叶枫见他心思缜密,就干脆与他直说了:“我姐姐叫叶檀,是现在东良大将军成森的原配夫人。十一年前,被我父亲叶展昭当作人质撸走,带到了漠国,当时她尚怀有身孕。这么多年,一直没有音讯,此次我到边陲,想一并把她救回东良。”
“你父亲,也是你姐姐的父亲啊,为何要拿自己的女儿作人质?再说他来漠国做什么?”百世通好奇。
叶枫的脸色阴云密布,冷淡地说:“据说叶展昭和当年的良国皇帝因派兵的事宜起了冲突,一怒之下,就叛国了,投靠了漠国。为了能从良国顺利出逃,才撸了我姐姐作为人质。”
“那你父亲现在还活着么?”百世通问。
“不知道。这么些年,我对他们一无所知。”叶枫说。
百世通“啧”了声,说:“叶兄,我觉得你不能贸然就这么去,虽然有消息说坦丁城内有良国美女和将士,但是,毕竟是道听途说。况且,那美女是不是你姐姐,也不好说啊。从此地去坦丁城要穿过戈壁滩,商队一般要走两个月。倘若你奔着那里去了,万一再子虚乌有,或者那人不是你要找的人,来回半年可不就白去了?不如这样,我下月正好要跟舅父去漠国购置些货物,我先去实地探查下情况,帮你找找。等寻到些蛛丝马迹,你再亲自去,可好?”
听百世通如此说,叶枫也感觉很有道理,倘若自己就这么去了,万一姐姐并不在那里,这半年的光阴就白白浪费掉了,于是说:“也好,那你先去探探,有了消息立马来找我。”
“嘿嘿,这好说。不过……”百世通讪笑着轻轻捻着手指。
叶枫轻笑下,示意罗达夫拿出两枚金锭放到他面前,百事通立刻独目放光,美滋滋拿起金锭收进了怀中。叶枫心道:这副贪财的嘴脸也和铭愿有一分相似呢。
百事通收了金锭,点头哈腰地走了,边走边说:“叶兄,罗兄,此事包在我身上,放心就好,有消息我一定告诉你们。”
他走远后,罗达夫皱着眉头问:“你定金给的太多了吧?我有点后悔找他来了,总感觉这人不太靠谱,油嘴滑舌的。不过大家都推荐他,说他什么都知道,本事大,人很机灵。”
“你有没有觉得他像一个人?”叶枫目送百事通远去的背影,喃喃道。
“谁?”罗达夫问。
“铭愿。”叶枫眉目间有了温情。
“一点儿也不像。我大外甥长得比他可俊多了。”罗达夫现在完全可以以方铭愿的姨夫自居了。
“多少有那么点影子。”叶枫低头喝了口茶,长舒一口气,心道:或许,我只是太想铭愿了,所以,见谁都能寻出些他的影子。倘若当初我不给他喝那‘断情散’,此刻,他应该就在我身边吧。我是不是做错了?应该带他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