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种田养夫郎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稼禾

作者:稼禾  录入:04-04

  只能是哪个作者写了自己同名儿的小说。
  话说回来。随后,穿上嫁衣的她被送到个黑不溜秋的山洞里。
  身边的人哆哆嗦嗦跟鬼追一样散去, 她保持警惕打量了一下这个阴暗的洞洞。边顺手将身上绑着的乱七八糟的绳子给解开了。
  “没技术!”绳子一扔, 冷风呼呼吹。
  大冬天的, 穿那么薄的一层没睡觉被冻死,也谢谢了那些把自己搬回去的人。
  不过嘛,钟灵秀将山洞冬眠的大蟒蛇割了,背上肉就往记忆中的她那去世的唯一亲人,她奶奶说的那条路走去。
  山村封闭,人又迷信。
  在这个时代,不适合一个人呆在这里。尤其是一个女人要在这个时代立足,那只能结合时代背景,找靠山。
  没办法,这就是为什么那些论述题这么喜欢结合时代背景的原因。实事求是嘛。
  她体质好,又常年锻炼。攀岩爬山是常态。
  睡饱了后特别精神。
  找到了路,再来个几天野外求生,那就直接到了传说中的府城。
  钟灵秀掏掏衣兜,身上只有几个铜板。但好在她当了脑袋上的发饰,一根银簪子。勉强换了钱找了个地方歇脚。
  她原定的计划是,赚钱顺带找靠山,买房买地继续种田。
  至于若能做她原来的事儿。那最大的愿景就是培养个高产的作物,解决古代人根本性的温饱问题。这样,她岂不是自己就是自己的靠山了。
  但没有田没有地,还没有钱没户口,这个假设不成立。
  古代虽说跟以前差别大,但人嘛,习惯习惯就习惯了。
  钟灵秀为了温饱,开始在镇上干杂活。什么洗盘子,厨娘她都能上。甚至码头扛沙包,她都行。
  但谁知道这个时代这么苛刻,未婚的在外边脸都不能露。
  露了招来惦记。
  这不,钟灵秀用她做了小半个月又锻炼不少的飞毛脚将惦记自己的野痞子踹飞,顺带伸手勾了把因为为自己出头而被痞子推着后倒的书生。
  书生?
  啧,不看不知道,一看想赖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里见到个这么和她眼缘的。一身青色长袍,跟江南烟雨朦胧中养出来的贵公子似的。特别俊!
  单身二十八年的钟灵秀春心萌动了。
  不过,她想想自己一没背景,二没家产。
  书生还都是童生了,不一定看得起自己。何况,他家庭背景未知,人也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品行呢。
  钟灵秀果断将人稳住松手,接着留恋般捻了捻手指,道谢就走。
  “姑娘!”书生追来。
  钟灵秀当做没听见。
  她没啥钱做报酬。不过若是做对象?
  自己智力还行,劳动力怎么也比那书生强。她肯定能养活他,只要给自己一个身份,换言之,户籍。那她再努力一把,搞点农产品没准能富裕。
  “姑娘,你等等!”书生追不上泥鳅一样的程郎玉,最终只能作罢。
  当天晚上,钟灵秀睡在租来的窝棚里,翻来覆去都觉得把人放了太可惜。
  那么好看,清朗温润,还不傻。周身的气度很干净,还有皂角的香气。衣服是旧了点嘛,家里可能没什么钱。
  但眼神睿智明亮,一看就是个脑瓜子跟她不相上下的。
  “钟灵秀!睡觉!”
  心里的小人打滚:“男人!要男人!贼帅,贼好看的!”
  “妈的!”钟灵秀坐起身,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儿,一下子遇见个哪哪儿都符合眼缘的,心里边跟塞了个跳跳糖似的。
  睡不着,钟研究员直挺挺坐起来,杵着脸认栽。
  与此同时,一家破破烂烂的小客栈里。
  程立君明早就要回去了。
  他来这里是为见他的老师,今天是订的房间的最后一天。
  没想到临走之前,给家人买东西时会有这么一出。他本生性冷淡,除了家人,其余的人他都不放在心上。
  可今天出了意外,他第一次出手想帮人家脱困。那姑娘眉间有傲气,很自信,也很吸引人。
  即便是他不出头,他想,一定有其他人出头。
  但鬼使神差的,程立君没控制住自己迈出的脚步。结果……
  结果就是那姑娘好像用不着自己帮忙。
  他捏着手里的荷包,里边还有几块碎银子。难得失神地想:
  “这是想当做酬劳吗?”
  若是钟灵秀知道自己的全身家当被程立君误以为是报酬拿走的话,恐怕她会毫不犹豫赖上人家求养活。毕竟没这银子,后面几个月她要喝西北风了。
  “哎!”程立君乌黑的长发披散,温柔如玉的面庞有些愣怔。
  “昏了头了。”想人想得睡不着,程立君轻叹着。
  长发覆盖在寝衣,身如修竹,芝兰玉树。
  空荡的房间里传出淡淡的怅然:“还了吧。”
  第二天。
  两人都有打算。钟灵秀在掌柜那里请了假打听书生,程立君退了房去找姑娘还钱。
  路中央,被问了两遍的葫芦摊主下巴一抬。“你俩捉迷藏呢!那不就是!”
  钟灵秀看去,程立君转身。
  双人一愣,四目相对呆立在原地。
  葫芦摊主乐呵:“得了,原来是开对眼了!”
  他可是亲眼看见昨天这两人打野痞子的事儿。今天还找,那不就成了。
  程立君没想到蓦然回首,找的人却因为买葫芦串没钱被扣。
  他捏着手心的荷包,心想:“姑娘大义,自己没钱都要感谢自己。”
  于是,当着钟灵秀的面,他拿出人家的荷包递过去。“姑娘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钟灵秀一把抓回钱包付了钱,糖葫芦往程郎玉手上一塞。“谢了。”
  她压低声音:“那啥,敢问公子娶妻没?”
  程立君那睫毛颤得哟,压都压不住。他温声道:“没有。”
  钟灵秀看看周围,做贼似的攥着人的衣袖往边上拉。“你真好看,你看我好看吗?”
  程郎玉一愣,有些羞道:“姑娘当为仙中云霞。”
  “来来来,咱俩相个亲,我先自我介绍一下。”于是,钟灵秀将程立君拉到糖葫芦身后那家住户的门槛儿上坐着。
  把准备了几年,都没用上的相亲自我介绍改编了一下说说。“……我以前住山里,没房没车没银子。年龄二十……”
  “你多大?”
  程立君没跟姑娘这么近过,但他不想离得远些。红着耳垂轻声道:“十八。”
  “咳咳咳!”
  “姑娘没事吧!”程立君长腿弯曲,又长又直,坐在别人家门槛儿上看着委屈。
  “咳咳,没事,那我继续?”钟灵秀试探着问。
  聪明人,一个眼神就能懂对方的意思。
  程立君没有犹豫,扫过钟灵秀一眼又垂眸道:“好。”
  钟灵秀一喜,有戏!
  “咳,我,我真实年龄二十三,实际年龄二十。不介意吧?”
  程立君又瞥一眼飞快收回,悄声道:“好。”
  钟灵秀笑得遮都遮不住。“我聪明,会做饭,也喜欢做饭。会种田。会些拳脚……咱俩要不试试?”
  程立君一听,手心乍然捏紧。看着她:“你还不知道我。”
  怎么能这般草率呢,是不是遇到一个人都行?还是说她已经跟好多人这样说了?
  虽这样想,但程立君也不信她是这样的人。
  钟灵秀看着他修长的手跃跃欲试。抽空道:“那你说。”
  程立君悄悄吸一口气,真诚地看着钟灵秀道:“我叫程立君,禾苗程,立君子之德的立君”
  “程立君?”钟灵秀眼睛更亮,“好名字。”
  程立君顶着遭不住的直白视线,将自己的情况抖得七七八八。
  最后,在糖葫芦的见证下。钟灵秀爪子蠢蠢欲动,直接抓住了程立君的手。
  “走,领证去。”
  程立君脸上浮现绯红,但还是端方君子样。领证?是……
  “成亲吗?”
  钟灵秀瞬间笑靥如花:“我愿意。”
  当天,钟灵秀打包自己的行礼。一个小包袱,两套衣裳一个荷包,摇着尾巴跟着程立君回家。
  谁能想,程立君出去一趟还能将自己的媳妇带回来。
  *
  程家祖屋
  杜今荷家里没有多余的地儿住,只能将就程立君跟程立民住一个屋,他自己的屋子腾出来给钟灵秀。
  程立君带回个姑娘要成亲的消息顿时惹得村里的人纷纷讨论。
  程立君可是能当秀才的人,到了年岁后,村子里几乎有姑娘哥儿的,都会来程家说媒。
  这一下,弄得好多人心底失落。
  纷纷猜测是什么样的狐狸精,没名没分能住进狐狸精家里。
  不过,这些都跟钟灵秀无关。
  住进程家的几天,她一直观察着家里的人。
  程老爷子沉默寡言,是一家之主。是个明事理的小老头。老太太慈祥,精神矍铄。像她们研究所所长。
  未来的公公婆婆看着慈眉善目,也是和善的人。
  钟灵秀在工作上强势惯了,本以为杜今荷应当不会喜欢这样的媳妇。但,她没料到自己的人格魅力这么大啊。
  来了没几天,就融入了程家。
  甚至路过程家老两口的门都能听到他们问程立君啥时候成婚的事儿。
  钟灵秀摸着下巴飘走。“得了,真可以领证了。”
  于是,在钟灵秀来程家的第五天。
  因为自己的特殊原因,简单走了一遍成亲的流程,正好把自己的户籍挂在程立君名下。
  就成了!
  村里的姑娘哥儿们也彻底死心。
  成亲当晚,钟灵秀盖着红盖头坐在自己睡了五天的屋。瞅着自家老公,哦不,相公喝了一点交杯酒脸上晕红一片。
  钟灵秀没忍住把人扑倒,在他脸上咬了几口。
  程立君震惊于自家媳妇的主动,呆呆躺在床上,被啃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傻了?”钟灵秀趴在比自己高一个脑袋的程立君身上,美滋滋地打几个滚儿。“相公啊,你真好看。”
  钟灵秀受的教育是,该夸就要夸,何况是自己人,使劲儿夸。
  她捧着程立君的脸蛋儿,又亲又摸,跟吸猫似的。
  “我说过你好看没?你知道我见你那个晚上,整个人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活了这么多年了,一眼就看上了你。”
  “咱俩是不是有缘,我是不是来这儿就是为了拐跑你的?”钟灵秀说着说着开始思考。
  但她的习惯是,只要一思考,那就是沉浸式的。
  程立君本就智多近妖,修长的手划过忽然走神的媳妇。慢条斯理地解开衣裳,轻声诱喃:“夫人,洞房花烛夜呢。”
  刹那,钟灵秀看着眼前宛若换了衣服模样的人。
  哪里还有什么青涩感觉,简直跟个老狐狸似的。
  她欣喜从床上站起,扑着过去抱住人。
  几下扒拉开衣带子。
  “哇!相公你好白!”
  程立君手一顿,随即掐着钟灵秀的腰:“夫人,咱们睡吧。”
  一整阴影覆盖而来,唇角沾上程立君的清冷气息。
  “唔!”
  钟灵秀慢慢放松,手臂搭在男人的脖颈,直至沉溺。
  强势的相公,她喜欢!
  *
  古人年岁小,但长得比现在人成熟。
  秉承着科学合理运动的原则,婚后一年钟灵秀较为节制,然后克制着就生了大崽虎子。
  虎子养到一岁,程立君继续读书,并拿了秀才回来。
  这一年,钟灵秀边陪着程立君学习,边了解朝代的知识。重新学习文字。
  程立君读书费钱,但他鬼点子多。随便帮人辅导就有收入。
  钟灵秀不准他费其他心,她自己则开始做些好卖的东西出摊。
  小本生意,但胜在新奇。
  买的人多,又卖了几个方子。家里即便是有读书人,也能支撑得下去。
  到程立君开始在镇上教书时,钟灵秀就开始教孩子。偶尔无聊就把摆摊儿当乐趣。
  镇上家里两边跑。
  因为虎子是第一个孩子,阿奶,婆婆都能帮着带。钟灵秀也轻松。
  上辈子为了读书有出路,她刻苦钻研,少有停歇。即便工作之后,志向变成了造福大众,改良品种。她也更是发奋努力。
  昼夜不歇的生活让她充实,但也劳累。
  再来一辈子,她感恩,她也咸鱼。有个相公靠着,她乐得自在。
  随后一年,大燕战乱。
  家里的弟弟被征去打仗,程家人伤心了一阵。
  眼前是生活,是生存。程家人沉寂一段时间,将心事压下,又开始忙着种田、养牲畜。
  好在,一切都好。
  两个弟弟出去,又回来了。老爷子的心病好了,程家像注入了活力,又生机勃□□来。
  钟灵秀喜欢走哪儿牵着程立君的手,后来,程立君就养成了在哪儿都要找钟灵秀的习惯。
  他偶然遇到的人,却是自己这辈子最珍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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