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童话----澐烟

作者:  录入:05-30

黑色童话(楔子)

台北的天空瞬间满布阴霾,路上行人的脚步不断加快,深怕慢了一步等一下就得变成落汤鸡,也不过就是三分钟的时间,原本只是阴霾满布的天空突然下起了豆大的雨,来不及找地方躲的行人就地拿起随身物品来遮雨。
面对此情此景,寻常人的做法应当是赶紧找个地方避雨才是,但在巷子底却有人不这麽想。
男人一手拿著酒瓶,一手扶著墙面以稳固身形,由风雨中摇摆不定的身体可以得知他正处於烂醉如泥的状态,只是,那酒好像永远喝不够似的,全开的瓶口就著嘴唇就往下倒,酒液顺著嘴角弯延而下形成一条琥珀色的小溪流。
雨势在两分钟内不断加大,转眼已是倾盆,像是一口气要将整年份的雨水下完似的,男人身上的衣服已经全湿,雨水拍打在他身上与脸上,分不清他的表情是笑是哭,这样一个男人在台北街头是见怪不怪,通常行人的做法是视而不见,反正就算惹出了麻烦也有警察会出面处理。
所以男人以这种狼狈的姿态在大雨中待了一个小时,直到酒瓶中的琥珀色液体全进了他的胃後他依旧没有躲雨的打算,男人在雨中扬起双手,任凭雨滴落在他的身上像是小石子击中般的痛也毫无所觉,最後,男人开始在雨中跳起舞。
见到男人失常的表现,一名好心的路人本想报警,但一想到要面对警察的盘问就觉得麻烦,一迟疑,就又任由他在雨中自生自灭了。
广告墙上的液晶时钟走向十点钟的方向,虽然是周末夜,但因为整个大台北都下著倾盆大雨,所以路上的行人已是三三两两,黎复文从大卖场中走出,迎面就是冰冷的雨水,他撑开手边的雨伞,在视线不佳的情况下走过马路,手上提著大包小包生活用品的他面无表情。
这种雨夜在台北很常见,但是没有人喜欢这种天气,雨水打湿他的衣角与大部份的裤子,就在黎复文正想随手招一辆计程车免去淋雨的痛苦时,一件庞然大物突然朝著他的方向倒过来──
大脑对这种情况立即做出了反应,黎复文身子一偏,庞然大物就朝他旁边倒去,就连溅起的水花都没沾到他的衣服,只是,当他看清那个庞然大物到底是什麽东西後,他立即放下手中的袋子蹲下身去察看男人的情况。
这是一个醉到不分东南西北的男人,这种人在台北的夜生活到处可见,原本他对这种人的态度如同一般路人视若无睹,但是今天的黎复文却一反常态,就连他自己也说不出为什麽,也许是他在男人身上闻到了同类的气息吧。
「先生,你不能倒在这里,现在正下著大雨呢。」黎复文尝试性地唤了几声,却发现男人毫无反应,修长手指抚上了男人被雨水打湿的额头,手掌传来的高温告诉他这个男人正在发高烧,通常这种情况只要他打电话请警察来处理就可以省去麻烦又能兼顾良心,不过黎复文没有打电话,他只是搀扶起酒醉不醒的男人,空出一手招了辆计程车。
※※※ ※※※ ※※※
把麻烦带回家的黎复文正打算替男人敷上冰毛巾时,男人的神智却在此时转醒,他愣了一下,随即在男人身边坐了下来。
「你是谁?我为什麽会在这里?」
「我是黎复文,这里是我家。你醉倒在大马路上又发高烧,我不晓得发什麽神经就把你带回来了。」
「这是你家?我发烧了?」男人一脸茫然,显然还不太清楚现在是在做梦还是现实。
「嗯,我已经把你的湿衣服换掉了,有什麽事明天再说吧,你现在需要好好休息。」黎复文将手中拧好的湿毛巾折叠好敷在男人额上,神态疲累的他不想在这种时候还得分神应付醉鬼──他到底是发什麽神经才会把麻烦带回来?
「唔……好热……我还要喝酒……酒……」男人把敷在额上的冰毛巾扯下,开始呓语。
黎复文见状,原本温和的表情沉下来,他冷语警告:「你要是再把毛巾扯下来,明天烧成白痴可不关我的事喔。不准扯!」他将毛巾抢夺过来,重新浸过冰水,再次把毛巾敷上去。
「你怎麽这麽罗嗦啊……」男人嘟起嘴巴抽掉毛巾,他虽然觉得热,可是完全不想退烧,像现在这样脑袋昏昏的才不会想起那个人,酒醉又怎麽样?发烧又如何?反正他就是不想清醒!
啪!冷清清的公寓内顿时响起清脆的巴掌声。
黎复文望著自己发红的手掌发呆,不敢相信自己方才居然失控到出手打人……离他上一次失控已经过了很久一段时间了。
男人也呆住了,迷蒙的双眼逐渐清明,看清眼前的男人绝不是他可以放纵的对象,原来不是他呀……啧,也对,那男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失控,除非是干架。
「……我原本不想打人的……」黎复文颓丧地放下手,收拾好毛巾打算离座,却被男人拉了回来。
「你是……啊不管了,管你是谁,方才我很抱歉,你也不用内疚,谢谢你收留我一晚。」
「我是黎复文,不用客气,还有,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对了,我居然醉到忘了自我介绍……我姓简,叫伯宇,你叫我小简或伯宇就成了,能不能冒昧问你一个问题?」
黎复文漂亮的细眉微挑,点头表示可以提问,有点不敢相信眼前的男人居然会因为一个巴掌而清醒,不过,人醒了是好事,起码他不用再费心照顾。
「你为什麽想收留我?路过的人那麽多,可是没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停下来,你是为了什麽才救我?」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因为我感觉到你是同类吧。总之我都把你带回来了,为了什麽原因重要吗?」
「同类?」简伯宇细细咀嚼这句话的意思,同是伤心人吗?还是……
「我猜的,谁知道你是不是。就当我今天神经错乱不小心捡到你好了。」不想理会这无聊的对话,黎复文推开简伯宇拉住他的手,转头就走。
「请等一下!」
「嗯?」
「我饿了……能不能煮碗面给我吃?」
黎复文瞪大眼,满脸不可思议。
他大概没想到,一时心软捡回来的人居然会这样死皮赖脸,最後还住进了他所买的这栋公寓吧。

黑色童话(1)

十六岁的简伯宇正处於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尴尬年纪,通常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对各种叛逆的事迹特别有兴趣,只要能够引人侧目、能够让所有人觉得他与众不同,不管什麽事他都做得出来。
不过,上述那些理由一般只适用於功课不好品性又不好,文不成武不就,最後只好去混帮派讨口饭吃的男人,对於简伯宇来说,旁人很难猜出为什麽凭他一介贵族学校资优生要去加入帮派,毕竟传出去对他的完美形象不太好是吗?当然,也不是没人问过这个问题,毕竟要让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入会可是帮派里的大事,所以一定有人问过!
当时,那些人问起他为什麽要加入帮派,他挑眉笑答:「不为什麽呀,你不觉得一大堆人一起做坏事很过瘾吗?」
虽然说这个回答并不能满足众人的好奇心,不过,对於想加入帮派的新成员众人一向是宽容的。
其实,如果简伯宇身边有一个够了解他的好朋友,就不难发现他是个人小鬼大的孩子,有一次他看到地方上帮派的成员在耍流氓,把一个浓妆豔抹的女人吓到花容失色乖乖把钱掏出来的场面,当时,他就有加入帮派的想法了。
混帮派可以让人恐惧,也可以轻易掌控局面,对他这样一个表面上什麽都有,实际上只有成绩上得了台面,气势怎麽也比不过人家的男孩来说,他只不过是被女人赶出家门的孩子,主权对他而言其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至少,他希望有朝一日,当他发神经或是想不开想回简家时,不是由那个女人把他扫地出门,而是他将那女人扫地出门。
幻想归幻想,简伯宇也明白要做到那种程度不是一蹴可及的,不过,至少有个开始吧,因为他听说这个帮派的新头目可是一个气势十足的家伙呢,跟在这样的人身边,应该不难学会强势吧?
其实,简伯宇所加入的帮派其实只是地方上的小帮派,成员全是十五到十八岁的小毛头,平时都玩些偷抢拐骗的小把戏,手法算不上高明,但因为地方上警察的忽视加上家长的纵容,渐渐的,小帮派变成大帮派,偷抢拐骗变成了奸淫掳掠,尤其上一代的头目被新一代狠角色取而代之时,这个小帮派登时变成了地方上最大的少年帮派。
这个帮派叫做青帮,取之成员全是青少年之意,青帮的新头目叫做叶非,是一个神秘少年,帮派里没人知道他住在哪里,没人知道他的出身来历,只知道他行事狠辣,好几次干架时都把对方打得半死,最後还是因为手下的制止他才住手,这样一号人物当初也是靠单挑才当上青帮老大的,如今镇上见识过他手段的人都产生一股畏惧之心,就连青帮的成员对他也是敬而远之。
对於这些传言,简伯宇是抱著怀疑心态的,因为这个新头目,简伯宇已经见过几次面,虽然是从很远的距离瞥见他的背影,虽然他的人影很模糊,而且他当时正在跟人干架,根本没注意到他躲在一旁偷看,可是,光那一次就足以让他对这个叶非产生莫大的好奇心了。那个叶非的身手真的是前所未有的好(其实是他自己眼界太小),跟电视上演过的那些电影明星有的比,不过他很清楚点影是假的,可是叶非是真的。
当时那场干架叶非打赢了,对方明著是投降了,暗中却想偷袭,趁著叶非离去时从怀里掏出刀子想直接捅过去,谁知道还是被叶非察觉了,那人後来被打得很惨,听帮内兄弟说,原本这种小人行为是要剁手指的,可是叶非後来放过那个人,也没剁掉他的手指。
那个偷袭他的男人,後来改投在青帮门下。虽然大家都不说,可是谁都知道那人要不是服了叶非,绝不会冒著生命危险背弃原本的小组织改投青帮。
像叶非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大哥,才拥有真正的男人气概,当下他就决定,无论如何都得找个机会结识这个大哥,并且跟在他身边学习那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不过,从那天之後过了好几个月,简伯宇一直等不到这样的机会。
虽然说他加入青帮已经好几个月了,但是实际参加帮内的活动却只有几次,因为他的身材偏高瘦,所以帮内兄弟觉得他不是能打的那一型,故而要动手的场面绝不会让他出现。
可是,这一次不同了,青帮最近与新掘起的势力孤狼帮产生磨擦,在好几次的集体干架中已经折损了不少人手,这一次是叶非正式约孤狼帮主出来谈判,擦枪走火的机率高达百分之百,在这种非常时机,帮内不管高矮胖瘦一律得出场充当人头,能不能打是一回事,最重要是场面不能太难看。
简伯宇接到通知时考虑了一下,五分钟後他决定取消行事例上当晚所有的约会,因为他知道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当然,他知道这种场面绝不是大家坐下来喝茶聊天就可以解决的,搞不好最後所有人全进了医院因而引起警方注意,到时候对他们这些年轻会员都不是好事,可是他体内属於好胜的那一部份正在叫嚣,年轻的血液对於这种逞凶斗狠的事总是感到兴趣,而且这是他能够亲眼见到叶非的最佳机会。
所以当晚他去了,而且还去得特别早。简伯宇并没有遵照规定先与大家集合再到约定地点,他选择孤身一人在约定时间前十分钟到达地点,因为他知道叶非会先在那里等候,而他想近距离见见这位新帮主。

黑色童话(2)

空旷的场地上只有一辆摩托车和一个迎风而立的男人,风中隐约有一股属於男人的气味,不是古龙水更不是汗臭味,是一种相当特殊的男人气味,有那麽一瞬间简伯宇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是让人感到目眩神迷。
一个谜般的男人,出道以来从未尝过败绩,在男人的世界中这种强者是受到崇拜的,就像女人喜欢英雄式的男人一样,男人同样也会欣赏立於不败之地的勇将,而叶非就是这一种让同性怦然心动的男人。
这是他第一次这麽近看著叶非,平常帮内的人是不能靠近他的,因为他不喜欢人家太接近他,也只有在干架火拼时才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其他时候,他就算见著了帮内兄弟,也是一副冷冰冰的模样。
简伯宇心想,这样一个男人,到底有什麽来头呢?
「老大?」简伯宇尝试性地轻唤,脚步停在叶非後头三步距离外,他是个极有分寸的人,不会笨到自讨苦吃。
叶非将烟头拈熄,原本面对明月的脸转过来看著他,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身高形成一道阴影罩住简伯宇全身,造成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你来的太早了。」叶非朝他走过来,在他身前一步远停下。
「我没见过你,你是新来的吗?」叶非上下打量他几眼,发现这张脸孔异常陌生,青帮人数虽多,但经常在他面前出现的脸孔却只有少数几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些人怕他的缘故。
「不是,我只是比较少在这种场合出现而已……兄弟们觉得我不能打,所以一般不会通知我出现在这种场合,这一次因为人手不够才把我找来的……」面对五官冷峻的叶非,向来口才便给的简伯宇却不由自主的说出实话。
叶非这种人,天生带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纵使平常再嚣张的人站到他面前,气势也会顿时矮上三分。
来通知他的人曾对他提出警告,说这一次的行动原先是叶非与孤狼的单挑战,却被属下们协议成帮派群架,他们要找来多少人充数帮主全都不知道,要是不小心惹火了叶非,他们那群自作主张的人大概就吃不完兜著走了吧。
「充人数?你能打吗?等一下的场面可不是小孩子打架那样简单,要是不行的话你还是早点离开好了,太勉强不是好事。」叶非的声音相当低沉,隐约带著某种神秘的磁性与诱惑,简伯宇也不知道为什麽一听到他说话就浑身哆嗦,但那种感觉不单是害怕,更像是一种……兴奋?
「我不怕!凡事都有第一次,更何况老大都行了,没道理我不行的,要是只能站在一旁当个小鳖三,那我加入青帮又有什麽意义?」
叶非重新燃起一根烟,那吞云吐雾的模样看起来完全不像个十几岁的青年,倒像是个二三十岁的成熟男子,他把手搭在简伯宇肩上,略施压力。
「你加入青帮只是想逞凶斗狠、证明自己是个男人吗?还是你觉得加入帮派很威风?」每多说一个字,肩上的压力便多一分,直到最後,简伯宇觉得自己都快被那臂力压扁了。
「不是,我加入青帮只是想多看点东西,人生要是一板一眼的过,那多无趣你说是吧?再说了,能够跟到像你这样的老大,那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呢。」咕咚一声,简伯宇吞下紧张的唾沫,这些话虽然不是实话,不过他也没说错,谁说加入帮派就不能扩展视野呢?像叶非这种男人还非得加入帮派才能认识呢。
不过,叶非对他所造成的压力比想像中的还要大,要不是他在来之前喝了一罐啤酒壮胆,现在可能会软脚也说不定,可是能够这样面对面与他说话,还真是让人兴奋呢。
「我不管你是基於什麽理由加入青帮,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要走要留是你家的事,挂彩了可别埋怨,还有,你的身子骨太薄弱了,要想打架,你还得多训练自己。」
话声方落,远方便传来大批摩托车队的引擎声,叶非放开施加压力的手,不再理会看起来异常兴奋的小鬼头,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空旷的场地已经被青帮与孤狼的人站满,人头黑压压的一片,看起来却又死气沉沉。
空气中没有任何声音流动,只有一阵阵急促的呼吸声此起彼落,方才与他閒话家常的叶非此刻看起来就像是冰雕出来的男人一样,冷凝的脸孔、过人的气势不断压迫著两方的人马,使得原本应该是聒噪不已的场面简直可说是鸦雀无声。

黑色童话(3)

等到孤狼也到场时,情况一下子变得势均力敌。
孤狼。一个与叶非齐名的男人,同样的狠辣与孤傲,同样的高大威猛,这两个男人已经成为这一带的传奇与代表,在帮派里是兄弟们眼中的天神与表率。
孤狼胯下骑的是野狼机车,整个人在风中驰骋的感觉就像是一匹野狼,只是他向来独来独往,所以外人给他取了孤狼这个绰号,即使後来慕孤狼之名而成立的孤狼帮也很少能够接触到这位传说中的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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