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上庙——thevoice

作者:thevoice  录入:07-12

 文案: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和尚…… 等等,如果你认为接下来的故事你听过便是输了。 故事里的和尚一个人住着一座庙,而且啊,这和尚还是个死和尚。 你说圆寂?不不,这和尚修为不够深,的的确确是只能称为“死了”。 那这故事没意思,这不是完了么? 那你便又错了,这和尚虽然是死了……但他能动。 故事便是由此开始的。 本文感情无虐,大概是忠犬女王(?),妥妥的HE 或许含有少许冰恋成分,纯属作者抽风 内容标签: 民国旧影 灵异神怪 强取豪夺 搜索关键字:主角:刁克戎明净 ┃ 配角: ┃ 其它:民国军阀和尚 第一章:迷逃山寺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和尚…… 等等,如果你认为接下来的故事你听过便是输了。 故事里的和尚一个人住着一座庙,而且啊,这和尚还是个死和尚。 你说圆寂?不不,这和尚修为不够深,的的确确是只能称为“死了”。 那这故事没意思,这不是完了么? 那你便又错了,这和尚虽然是死了……但他能动。 故事便是由此开始的。 民国七年,也就是公元一九一八年。 这是个非常伟大的年份,发生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情。 放眼国际,俄罗斯正如火如荼进行十月革命,恰是在这一年,德国投降,一站至此宣告结束。 而国内同样时局动荡,比如说在政治领域段祺瑞、冯国璋下野,徐世昌出任大总统,南北政府停战,中国巴黎和会的外交失败。 在思想文化方面,鲁迅发表首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周作人提倡“写人的文学”。 总之时局动荡、乱花纷纭,人多的地方就在打仗,可谓是无处不流血,无处不死人。 怪事年年都有,在和平年代总会被人拉出来大作一番文章。但若是于乱世中发生,死不了几十万条命,引发不起国际性质的纷争,便是无人在意了。 而我要说的怪事儿,便是一件无甚分量,无人所知的故事了。 北洋这个时期,群雄纷争狼烟四起,简单来说就是个占地为王的时代,只要有枪有人,谁都能当老大。枪这东西自是有门路得到,而我大中华之特点乃人口众多也,四万万同胞免不了成百上千个好汉想要称王。因而风流人物层出不穷,所谓内战更是此起彼伏,今天你碰我,明天我便让你兜着走,护国战争以后又有了护法战争。 刁克戎本是皖系大佬段祺瑞手下的一员旅长,随着傅良佐进了湖南,本以为即便是两边打起来磕磕碰碰挨过了风头,还是有官可做的。可不想兵败如山倒,被唐继尧这厮一直逼入了山区,鏖战到最后,小命是保下来了,手下的兵不是战死了,便是弄丢了,清点人数千余人的部队啊,最后只剩了百人不到。 可最糟糕的不限于此,刁克戎发现自己迷路了。 小兵没了,多用点力气骗骗抢枪也就凑齐了,但在大山丛林里面迷了路就可不是能泰然自若的事情了。没有粮食和水,没有暖衣裳,林子里杂草生得密,约是有人高,可没人看得清底下究竟是个什么路况,若是踩了空坠入山涧,那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了,更别提暗里潜藏的猛兽蝮蛇了,随便遇到哪个那都够呛,费力气费子弹,不定又得少几个人。 但刁克戎是个什么人物?祖上不是当官的便是带兵的,即便是到了父辈一代家业衰落了,血液里淌着的野性与蛮性依旧将他推到了时代的风口浪尖,凭着打小练成的一身好本领以及父母督促下积累的一肚子军书,刁克戎成了傅良佐旗下的一员猛将,吃香喝辣,佣兵数千人,你倒别说千人这数字小,青青少年白手起家坐上这位置,凭靠的得是实打实的战绩。 除了真本事,单从长相来看,刁克戎就是得带兵的。 刁克戎天然生得一副凶相,浓虬眉,铜铃眼,短发若刺毛,肩宽脚长,八尺多高。行军之人中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往往有两类,一类生得正气凛然,近乎于英雄,而刁克戎明显属于另一类,生得凶气莽然,近乎于土匪。前者令人心生敬仰,而后者便是让人心生畏惧了。 打过的仗不少,输一场赢一场,那都是兵家常事,所谓否极泰来,刁克戎从不过分在意。但小命一辈子只有一条,本来就拴在裤腰带上了,更不能掉。刁克戎领着兵蛋子们在原地歇了片刻,喘两口大气,顺便考虑考虑底下究竟该怎么走,往上还是往下。往下的话后面便是敌兵,在武器人力都欠缺的情况下那就是个死,往上走路况不明,情况好点借着山势看看路,观察观察底下的状况,情况不好……那还是个死。 横竖就是一死了,不如拼了。刁克戎咬咬牙,领着稀稀拉拉不到百人的军队,一步一哼哧往上爬。 “都他妈是唐继尧那厮不地道,全来阴的。” “段合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动动脑子也知道不该和孙大炮抗。” “全他妈给我住口!” 兵蛋子们大多年纪轻轻,十八九岁模样,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五。有几个小的一路上叫苦不迭,看着刁克戎那脸色,终究还是住了口。于是一队人缄默不语,全心留意脚下,居然是再无死伤到达了山顶。 令所有人喜出望外的便是,山顶上居然有座庙。 列队里瞬间沸腾了,如同沙漠里的落荒者见到水源一般,急不可耐向上奔去。而队伍里有见地的并不抢着往上,一个小名儿唤作黑狗的小兵拉住刁克戎,问道:“旅长,庙里面的和尚……怎么处理?” 刁克戎咧嘴笑道:“听话的,留着;不听话的,处理掉。” 黑狗竖拇指,哈腰道:“旅长果真有见地。”方簇拥着刁克戎进了庙。 庙不大,可也不算小,容纳几十个僧侣不在话下。与所有的北洋军队一般,刁克戎一行人刚进了门,便是搜、砸、抢,可搜不出什么东西,没砸出办个银元,在大堂、厢房等走了一遭,别说吃的了,连个和尚都没看到。 若是个破庙还能说得过去,但邪门的是,这庙内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分明就是每天被人打扫的模样,于情于理,不该没人呐! 终究是佛门禁地,有的兵犯了怵,一个叫豹子的问道:“旅长,这咋办呐?” 刁克戎不认这邪,红了眼吼道:“搜!刨地三尺也得给我找出来!” 刁克戎一嗓子大大鼓舞了士气,本就是亡命之徒,此刻便再顾不上其他了,吃的必定跟着和尚藏了,小兵们发了狂,一通翻箱倒柜,寺内寺外转悠了好几圈,还真是找到了和尚。 虽然真是只找到了一个和尚。 第二章:寺中徒一僧 和尚是找到了,可只有一人。据手下报告说,次秃驴正在后院的菜园子里优哉游哉施肥除草,见了人不惧不恼不惊,只顾锄地。 “得道之人,”刁克戎笑眯眯道:“先别动手,咱们得讲礼貌。” 刁克戎在兵蛋子们的簇拥下,犹如一位英武的金刚走进了后院。田间果真只站着一位和尚,面无表情,波澜不惊,看上去年纪轻轻,却有了入定之态。刁克戎朗声道:“这位师傅,我们是段总理手下的军队,本次特来贵寺寻求点资助。可否给点粮饷,好让我们得以报答国家,造福百姓?” 和尚依旧闷声锄地,毫无反应。 一个毛躁小兵为和尚的态度恼了,一脚将和尚踹倒田间,吼道:“秃驴,我们旅长亲自给你说理来了,你居然不买账。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和尚不语,晃晃悠悠起身,继续锄地。 “旅长,你说这和尚是不是哑巴?” 刁克戎冷笑:“就算是个哑巴,给踢了也他妈得有点反应。他不是给我装木头么?行,我们也不必与他客气。” 整了整下襟,刁克戎走上前去,嘻嘻笑道:“这位师傅哇,我们是军队,一般来说要杀生,吃肉才有力气打仗。不过这里既然是寺庙,那什么,佛门净地,我们也只能勉为其难吃素了。说来真不好意思,你这田里菜长得不错,兵民鱼水一家亲,兄弟们也就不同你客气了。来!把田里的菜都拔了,今天晚上全素宴!” 几十个小兵俱是饥肠辘辘,争先恐后扑上地,一时间狭小的菜园子里被挤得黑压压一片,被梳弄得整整齐齐的田地已被糟蹋得不成形状,遍地都是零落的菜叶子。 刁克戎冷冷看着一旁不为所动的和尚,若有所思。 黑狗迎上前:“旅长,刚刚在厨房看到口大锅,没有油,但似乎是有盐的。这和尚该怎么办?处理掉?” 刁克戎挥手:“不,留着。这和尚很配合我们,如果再主动一点,便是民之典范,没有必要把事情做绝嘛。” “可我总觉得,这和尚有古怪。” “古怪?怎么个古怪。” 黑狗挠头:“我也说不上来,就是不舒服,让人头皮毛毛的,发痒。” 刁克戎拍了拍黑狗的肩,“黑狗啊,你这小家伙机灵得很。但你得晓得,普天之下,只有兜里揣着家伙的才是强者,除此之外的一切就他妈是个屁。那帮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就喜欢扯着什么民主,道德,仁礼说事儿,到头来,要么死,要么还不是听我们这种人的?什么礼仪节操,都是供强者在茶余饭后消遣的。黑狗哇,这年头想活下来,就不能想太多。什么都怕,那他妈只能等死了。”刁克戎从袋子里取出枪,哑声道,“别说这是个和尚,哪怕是洋人,怪物,大罗神仙站在你面前,你要你家伙里有子儿,只管开。砰,你就是爷。” “是,旅长。”黑狗点头,眼神里却是似懂非懂的困惑,“既然旅长,为什么要留着他?” “因为啊……有时候,好名声就是枪子,不论你心里怎么想,起码你表面得人道,要诚恳。人心这东西,说不重要就是个鸟,说重要,可是得决胜负的。你看孙大炮,做什么赢的?” 刁克戎一席长篇大论说得黑狗极其矛盾,黑狗心内尽管百般疑惑,面上仍是逞强道:“多谢旅长指点。黑狗必将熟记于心。” 刁克戎深知这滑头虽然狡黠,可毕竟年少,要理解非一日之事,但也不多语,懒懒换上了清闲语气,“即是如此,去找粮,我还真是不信这和尚不食五谷了。” 小兵们直至傍晚,也搜不出半点粮。和尚仍在田间忙活,外头于他似是毫无关联,仿佛被砸的不是他家的庙,被抢的不是他种的田。 受害者无所谓,强盗也没奈何。 刁克戎令人将锅子扛到院内,正对一尊大铜佛,咕嘟咕嘟熬汤。锅里茄子黄瓜青菜豆子一端素,不用多久一锅便出了灶。 水甘菜美,汤自是鲜的。虽有嗜辣者不见红不快意,喜咸者觉得盐太少没滋味,而大多数人认为这汤美则美矣,美中不足便是其中不加干粮,解馋不解饿。 都害了那该死的和尚! 待烧了三大锅子汤,菜用了大半,小兵们吃不饱喝足了,砸吧砸吧嘴收拾行囊。刁克戎拿着一小碗汤,走近田地里的和尚,笑道:“小师父,你种的菜确实不错。喏,汤,喝么?” 和尚不做声。耕地。 “我就知道你这么个反应。”刁克戎一松手,小瓷碗跌在地上,粉身碎骨,汤也洒了一地。 刁克戎阔步上前,按住和尚的脖子,“小师父,我不是个文化人,文绉绉的东西懂不了许多。不过我知道有个林妹妹,挖坑埋花。今儿个我闲着,来个东施效颦,给你的院子撒菜,让它们从哪儿来的往哪儿去。和尚啊,如果饿的话,千万别撑着,但绝对不要让我知道你在哪里藏了粮,否则,我让你哪里落发哪里掉脑袋。” 说罢,刁克戎松了手,和尚失去外力,一个趔趄跌倒地。刁克戎刚向外走了三四步,似是又想到了什么,回头补充道,“对了,小师父,你的厢房我征用了。如果晚上想睡,洗干净点,特别是屁股蛋子。我这人,好干净。” 不遗余力羞辱完和尚后,刁克戎觉得浑身舒坦,心满意足地走入前厅,虬曲的眉毛形状更为奇怪,挂在脸上似是要跳舞一般。 小兵们见刁克戎眉飞色舞,为心情明朗之态,纷纷顿发人生有望之感,加紧手上动作。 一小兵见状,正步走来道:“旅长,寺里有一口缸,一口井。井里那点水打了四桶就见底了。兄弟们喝水够,但要洗澡就……” 刁克戎摆手,“都他妈那么多天没洗了,再忍一晚上没事儿。房间里都收拾干净了?” “是。” “还是没找到粮和银元?” “是。” 刁克戎抬头向上,天幕已是深蓝一片,浓云藏着雾蒙蒙的月牙,星斗也不清明。 “好歹我们还有地方住,拾了条命。山脚下的家伙,还不一定有这舒坦……” 可打进了这寺,右眼皮就跳着没消停过。 刁克戎是有动物般的野性的,直觉告诉他,得出事。 可究竟会出什么事,眼下却又是毫无征兆。 “都害了那该死的和尚……” 如果那和尚正常一点,原本这烦躁也不该这么强烈。 “旅长?” “没什么,让弟兄们早点休息,好好睡,今天全给我养精蓄锐。” 那又如何呢?旅长为这莫名的疑虑自嘲。 刁克戎啊,你的兜里揣着枪,你他妈就是爷。 第三章:离奇 小兵们可以凑合凑合不洗不弄,长官可不行。 考虑到几十张嘴要喝水,刁克戎摸摸良心只烧了盆水洗脚。俗话说寒暖都从脚上起,于是乎刁旅长泡得全身舒坦,暖洋洋地去了和尚的厢房。 出乎意料的是,房内居然燃着灯。底下那帮小的自是不敢进去的,庙里也无旁人,也就是说里面呆着的是那活死人一般的木头和尚。 那这事情便奇了。 刁克戎推开木门,果真是那不要命的和尚。那和尚正在灯下执笔抄写经书,听见推门声毫无惊态,一笔一划,蝇头小字跃然纸上,在明晃晃的灯下一闪一烁倒似繁星。刁克戎关门走进了看,觉得这字儿倒比和尚像活物。 眼下的境遇是苦闷的,于是乎取乐是必要的。刁克戎夺取和尚手中的毛笔,“啪”地一声掰成两半,而后挑起和尚的下巴,调笑道:“想不到小师父有这般风情,居然真的乖乖洗好等着爷了。不过比起坐在这里抄经书,爷更希望你躺在床上,脱光了给爷暖被窝。” 和尚冷若冰霜,刁克戎内心似火。本质是抱着羞辱的心态来吓唬和尚,可借着油灯看清和尚的皮相,刁克戎反悔了,欲动真格。 这小和尚约是十八九岁模样,说破天二十出头。眉目清秀,皮肤白皙,那小嘴一点红简直就像朱砂点上去的。总而言之,是个干干净净,唇红齿白的美貌和尚。 作为一个合格的,甚至是模范的丘八,刁克戎向来水旱并行,男女通吃。 不止于耳,刁克戎还有个特殊的喜好,比起风月场上身经百战的老手,他更爱经验有限的雏儿,光是雏儿也就罢了,这雏儿还不能太小,一定得满十六。这麻烦的需求便让花街柳巷的嬷嬷老鸨们倍感头疼。 忙于战争三个月,对于某种生理需求,刁克戎只能草草了事。而今,在这深山老林里,居然有这么个一尘不染、年龄适中的美貌和尚摆在面前,简直就像是老天为他量身定制,欲解其于水火的了。 老天爷既是盛情难却,老刁也就不推脱了。 刁克戎拉拉扯扯,和尚不动如山。这小情调旅长十分受用,一个横抱将和尚扛上了炕,伸出狼爪提和尚宽衣解带,三下五除二将可怜的小师傅扒得精光。小和尚皮肉白光光粉嫩嫩,许久未沾荤腥的刁旅长下腹一紧,急忙解了裤带。 作为有文化的丘八,刁克戎没有提枪就上,耐着性子用粗糙的大手在和尚身上这儿摸摸那儿捏捏。和尚不迎合不反抗,但肯定是不乐意的,所以更得让和尚得趣味,舒服舒服。 摸着摸着,刁克戎觉得不对劲。 “小……小师傅啊,你好像有点冷啊,要不然我拉上被子?” 和尚浑身俱是冷的,与战场上的死尸无异。虽是手感滑嫩,但这温度却让刁克戎倏然一惊,汗毛耸立,心生异感。 但兄弟还精神,不肯就此作罢。刁克戎之得拉上被子,紧紧贴着和尚滑溜溜的身体,亲上和尚的额头、鼻子,直至殷红的嘴唇,和尚虽是毫无反应,但刁克戎内心十分欢喜,觉得这小和尚可爱到了极致,便游移双手,摸上了和尚的胸口…… “小……小师傅哇,你的心好像不在跳啊……” 一定是这和尚太冷了,摸不出来。刁克戎凝神,竟鬼使神差般将手指伸到了和尚鼻子下…… 呜呼!果然没气儿! 兄弟吓得缩了脑袋,刁克戎也“呲溜”一声跳下了床。 这下事情的性质便全然不一了。庙里只有一个和尚,这和尚是个死的,还能动,看上去与活人无异……显然,其中生了事。 掏出裤袋里的枪,刁克戎死死盯着床上一动不动的和尚。到底开不开枪?开了枪是否对死物有用?这死物到底有几分危险? 正当刁克戎脑中乱糟糟一团,身后木门突然“咚咚”作响,一小兵破门而入,喊道:“旅长,旅长!不好了……” “慌什么,稳下来慢慢说。” “好……”小兵撑在柱子上大喘几口粗气,抬头便见到床上下半身在被单里,上半身赤裸裸的和尚,旅长气喘吁吁满头是汗且衣衫不整…… 莫不是搅了旅长的好事?小兵惊恐之极,声音断断续续,呈波纹状,“旅……旅长……我不是……” 刁克戎明白这兵蛋子怕什么了,鉴于自己行动了一半未遂,刁克戎大言不惭道:“旅长我再狼心狗肺也不会勉强这么个出家人的,你且说。” 刁克戎的声音格外温柔,小兵也放宽了心:“旅长,死人了!” “死人?哪个?怎么死的?” “有两个小兵心里犯闲,便说要出去找水洗澡……后来人不见了。我们就去找人……结果在个池子旁边找到了尸首……那样子一看就是……哎呀旅长你就随我看看吧。” 正中下怀!自诩英武无畏的刁克戎暗自叫好,眼下的情况绝不容许自己再呆在屋里了,可无端出去又苦于没有借口,这事儿一闹,便成了个顺水推舟。 “旅长……那和尚是该……”虽然刁克戎没有追究,但明眼人都知道旅长正要睡那和尚呢。旅长虽是答应了查看情况,但把光溜溜的和尚留在房里,似乎又不是太好。 这瓜娃子!刁克戎气得一拍小兵脑袋,“都他妈说了同你走,别给我多事。” “是,旅长。” 刁克戎被小兵领着入了正院,一群人正围着尸首,裹得里三层外三层密不透风。平日里耀武扬威的丘八大队此刻个个神色惊恐,你一言我一语絮絮叨叨,甚至连上峰的到来都未曾留意。 “旅长来了!都散开!” 人群闻声,纷纷散了,端端正正站成两列纵队,豹子黑狗迎身向前,眉头紧锁,脸色难看。 “这是怎么个情况?豹子,把布掀了给我看看。” “是。” 豹子深吸一口气,蹲身欲掀白布。黑狗站在刁克戎左侧,低声道,“旅长,这死相是有些离奇的……” 夜中起风,浓云渐散,借着不甚明亮的星月光辉,刁克戎清清楚楚见着两位士兵还算完整的遗体。 这死相……的确是离奇了。 第四章:尸体 院子里淡淡弥漫着一股恶臭,当豹子掀开白布,这味道倏然间更加浓重,呛入鼻腔,挠得人直犯恶心。 几个士兵探头去看,一时间在视觉和嗅觉上得到了强烈的双重刺激,禁不住跌倒在地上,当众作呕。 刁旅长并未对其加以责难,相反觉得情有可原,甚至心想哪怕是刽子手在此之前犯了怵,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刁克戎从少年时代车马兵戎走南闯北,见过的死尸无数,堆起来有山高,但造型如此恶心邪门的还是头一遭。 若尸体单单是不成形也罢,在战场上大炮一轰,人就成了肉末状,刁克戎见得多了,也麻木了。可这尸体虽也是不成形,但性质却是不同的。通体没块好肉,面部坑坑洼洼,依稀可看出表情扭曲,痛苦至极,身上的伤口像是被用牙撕咬,用手抓挠一般。 但若是被野物袭击了,顶多是被按住一口咬上脖子,而事实上两位小兵身上的皮肉被撕扯得零零碎碎。如此婆婆妈妈的手法,一看就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不限于此,更让人头皮发麻的是,伤口在短时间内便化了脓,并从中流出了浓浓的液体——除了黄水竟是还有绿水。这场面便显得十分诡谲,黄绿液体不相融,涔涔一地,粘稠得糊上了被单,恶臭由此而出,并有蔓延之势,死尸身上的皮肉沾了液体,便迅速分解,融化成水,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眼见两具尸体渐渐似是要全部化开,一班人马纷纷后退,不敢上前。 而刁克戎全是屹立如松,纹丝不动。实际上他恼了,好不容易得以逃出生天,竟是在一个时辰内遇到两件操蛋事儿,刁克戎无心畏惧,倒是被烦琐的老天激出满胸火气。 都是死人了,就别吓唬活人了。 刁克戎冷声道:“取火。就在这里给我烧。烧得干净就把他们的骨灰带回安徽,烧不干净,就把他们扔出去,给老子生生世世留在湖南。” 刁克戎生得英武,在严肃时候是很有一番霸气的,兵蛋子们为长官的威武风貌折服,立马去灶房取了柴火,就地给两个惨死他乡的倒霉弟兄火葬。 两个小兵在阴间十分听话,也可能是思乡了,乖乖合作一股尘埃,与床单被套偕同化为灰烬。 一干人见状,都松了气。军中年纪最小的唤作豆子,只有十四,年龄小个头也小,胆子却大。刁克戎爱护小的,他便好好利用了这一天然优势,问得比黑狗之辈更勤,虽是不一定有价值。 豆子跑到刁克戎身旁,问道:“旅长……这俩人都成一堆了,回乡怎么分啊?” “一人一半分了呗。” 豆子觉得这是对死人的不敬,又道:“人都死了,这似乎不太好啊。” 刁克戎思考了一番,觉得的确是不妥当,咕嘟咕嘟转了两圈眼珠子,摸摸下巴道,“那……就说他们好上了,死前拜托弟兄们说要葬在一起,弟兄们就给他们烧在一块儿了。本旅长感其情感深厚,还特地给他们烧了床被子,供他们在底下圆房。” 小兵挠头,都是男的,怎么好?就算好了,这事儿也不能见光。可旅长经验丰富,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跟着学准没错。豆子思来想去觉得受益匪浅,甜甜笑道,“旅长,我去给他们搭把手了。” “嗯。通知弟兄们,等会儿去大堂,晚上开会。” 寺院本就不大,主堂也不算体面,正中立着一尊大佛。刁克戎站在佛前,四周挤挤攘攘围着一干小兵,神色俱已淡然。信仰总是能以人无穷的力量与勇气的,在座各位丘八大多秉承两种信念:一、房中立着佛,佛祖慈祥普度众生,我抱佛脚他会庇佑我的;二、刁旅长英姿飒爽气度不凡,有他在无可畏惧,况且他官比我大,杀的人比我多,要找也不找我啊。 见一干小的都泰然自若,刁克戎安了些心,这种时刻最忌紊乱,得清醒冷静才可谋求出路。他清了清嗓,高声道:“今天,我们有两位弟兄死于非命,且死相极差,简直是惨不忍睹。如果这是唐秃子的手下做的,那便是挑衅,赤裸裸的挑衅!可我思来想去,总觉得此间有蹊跷,大家,都有什么想法?” “想法,能有甚么想法,你是老大,还不都听你嘞。” “就是啊旅长,我们莫意见,一切听从你指挥。” …… 房内七嘴八舌,看似情况热烈,却无有用地之辞,刁克戎越听越不耐烦,吼道:“都他妈闭嘴!” 一时间,鸦雀无声。 真是毫无热情,冷漠可怕!刁克戎嘟囔道:“黑狗,你说。” 黑狗沉思些许,答道:“旅长,我觉得不应该是唐手下的人做的。太费周章,没好处。” 一士兵不以为然,“那倒也不一定,搞个杀鸡儆猴,动摇军心,不是省了他们力气嘛!” 豹子冷笑,“呵,花那么多气力把两个小的弄成这样,还在暗下来后动手,那不是自找不快吗,万一我们没发现,他能儆谁?依我看,黑狗有理。” 众人默然。的确,丘八头子在庙里,他不进来,苦心等着被发现?哪有这么傻且耐心的丘八! 刁克戎很赞同,点头道,“的确,本旅长也有如此见解。而且,我觉得吧,这事儿,不是人干的。” “不是人做的,那还是鬼做的?旅长你别吓唬我!” “就……就是!在庙里说嘛鬼……” 一语发出,众人瞬时炸成锅,虽多是怀疑之声,但刁克戎直觉向来有种近似于恐怖的精准,教人不得不信服。 毕竟才是个十四岁的小娃子,这世界的风景还远远没看够,豆子强忍着哭意,抖着问刁克戎,“旅长……这鬼该怎么办?” 刁克戎大步跨到豆子身边,拍了拍小脑袋,笑道,“豆子,别怕,前边那些个关卡都没要了你的小命,这就怕了?” “可人能用枪打刀子戳,鬼怎么办呐?” “鬼就更不用怕了,戏文里哪个鬼进得了寺庙?何况我说不是人干的,他可以是什么野兽腹虫毒物,不待事儿。” 说罢,刁克戎居高临下环视四周,肃声道,“今天晚上,全都给我挤在大厅里睡,要小解的就近解决。明儿个一同出去,查他个水落石出。” 豹子起身,对刁克戎耳语道,“旅长,那和尚怎么办?” 刁克戎这才想起,厢房里还光秃秃躺着个死和尚……死和尚虽然诡异,但危害性不明,起码没有寺外的来势凶猛,可暂且放着不管。 “和尚更无须担心了,他会念经,他怕个鸟!” 刁克戎暗自腹诽,他都死了,他怕个鸟! 第五章:可爱的和尚 人挨在一起格外暖和,待刁克戎睁眼,已是晌午时分了。 长时间的精神紧张后,心态一旦轻松下来,整个人都困得厉害。刁克戎昨夜在欲望上并未得到满足,便以睡眠来填补心灵的空缺。在摇摇摆摆开门后,刁克戎发现,自己的部下穿戴得整整齐齐,正排成六排,坐在大殿前目视前方,一动不动。 睡得浑身发软的刁旅长这才想起来,昨晚都发生了什么。 “哟,都起来了嘛。豆子,给我去弄碗汤,好睡了一晚肚子寡得慌。” “是,旅长。” 刁克戎从口袋中摸出根烟,靠在木门上懒洋洋道,“黑狗。人全吗?” “报告旅长,一个不少。” “看来大家都很有进步嘛,还是因为怕了?” 队伍中有一愣头愣脑的热血青年,人称杨大胆,闻言有些不快,“旅长,倒不是因为我孬了,本来我和几个弟兄正打算出门来着,可那和尚居然跳出来,把我拦住了。” 刁克戎皱眉,“黑狗,你们起来的时候,和尚在干吗?” “那和尚一大早打算入门进香,但豹子将他拦住了。后来他念早经,扫寺院,看上去并无异心。只是这和尚一晚一早不吃不喝,不讨食也罢,居然连口水都不要……这似乎是有点奇怪。” “奇怪什么,天知道那和尚在弟兄们睡觉时有没有喝水吃饭……” “可是旅长,”一士兵顶着青黑的双眼道,“说来不争气,昨天我被吓得一晚没睡着,除了旅长和几个弟兄的呼噜声,院里根本无任何声响,和尚不可能出来取水喝。” “愣头青,和尚他不出来,他屋里就一定没水嘛!” 和尚不是活人这件事迟早得被知道,但眼下必定不是时候,已经有两人惨死了,而他们的死并不是和尚所为。如果再让弟兄们知道和尚的身份……这山,就没法下了。 刁克戎也没法否认其中加了点私货,那和尚生得那么好看……真要剁了或者埋了,他真是舍不得啊。 说来也怪,就算知道这和尚是死的,刁克戎还是十分想睡他一觉。 色字头上一把刀啊,刁克戎于心内这般感叹,口上问道,“拿这和尚好端端的怎么要拦你?你要走他还拦得住?” 杨大胆拍腿,“我也弄不清啊!这和尚昨天怎么踹都没反应,今天居然踹一次扑上来一次,死死抓着我裤子,差点没被他扯下来。后来黑狗哥来了,说旅长还没醒,不准自己行动,于是……弟兄们便在门口坐着了呗。” 刁克戎好好思忖了番,觉得黑狗听话且聪明,如果逃出生天,很值得提拔一番,可以做个副长之类的职位;豹子体格壮能打,在战场上如喋血修罗,再过两年定是威猛大将,最重要的是,他听自己的,并与黑狗关系融洽。之后自己身边一文一武,携带一干小的,便能创出一支不错的刁姓军…… 不过若是下不了山,一切就是个零。 “旅长,汤。” 从豆子手中接过汤,刁克戎一口气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他就近撕了块布潇洒一抹嘴,“总不能窝在这里一辈子,走,就去会会那不肯露脸的肮脏东西!” “是!” 旅长带头不要命,小的们跟着争先恐后不要命。一大堆人举着枪杆轰轰烈烈走至门口,和尚果然如柱子般抵在门闩上,面无表情的小脸上近似于写着“禁止通行”四个大字。 刁克戎昂首阔步向和尚走去,留给弟兄们一个刚正雄伟的背影……给正面的和尚一个银亵放荡的笑容。 刁克戎比和尚高约一头,平日里对小兵训话时也总有居高临下的压迫感,此时刁旅长右手撑在门上,低头对和尚耳语,“宝贝儿,乖,昨天冷落你了是我不对。你现在让我出去,晚上回来补偿你,啊?” 和尚不出所料不气不恼,不为所动。 而后边的兵蛋子们眼观这一场景,只觉得自家长官在威胁秃驴。一个耳力好的说“旅长似乎在讲什么昨天怪,出去,晚上,肠子……?”,于是乎众人结合平常经验,自然而然将长官的意图曲解为“昨天发生了怪事,你不让我出去,晚上回来拉你肠子。” 刁旅长明明内心如此生气,表面上却是不以为然,这份担当,果真是人中豪杰! 刁克戎不知后面情况,又用手挑起和尚的下巴,邪狞道,“我知道你是个死人,可我不在意。我更想以活人的身份操你,而不是死人的。识相点让开。” 眼见着刁克戎伸了手上去,观察不得全面的兵蛋子们纷纷以为长官怒不可遏,已经掐上了秃驴的脖子,决定弄死他。 “喂喂,刘大耳,旅长这又在说什么呢?” “好像是什么……死人,在意……槽?识相点让开。” “我知道了,旅长一定是说‘已经有两个死人了,怎么让我不在意,我操你妈的,识相点给我让开’。” “对对对!有理有理!” …… 原来刁旅长是如此重视部署的性命,这份情怀,真乃民国之第一好长官! 身后悉悉索索,刁克戎以为小兵们等得不耐烦了,可眼前的和尚却依旧是不动如山。刁克戎一口气,竟是将和尚横着抱在了手上,左手紧紧按住他的腰,抑制住和尚的抵抗,从丹田提取一股深气,高声喊道,“趁现在,给我撞门出去!” 小兵们闻声,有序迅速地跑出了门。刁克戎怀里抱着和尚,就好像抱着条刚从海里打上来的大鲤鱼一般,四处乱动且软软乎乎。刁克戎看着挣扎不已的和尚,竟是从内心生出了一股强烈壮大的喜悦感:这和尚也能像是活的一样,他会反抗!他是毫无声息却能活蹦乱跳的! 刁克戎觉得十分快乐,在诸小丘八都慌忙跑出寺院时,情不自禁在和尚冷冰冰的额头上香了一口,笑吟吟道:“宝贝儿,你真是可爱。” 说罢,刁克戎温柔地蹲身,将和尚自脚开始放在地上,“小师父,我得先去看看情况了。虽然你是个死人,但却是个白净可爱的死人,我乐意同你睡。而且我保证,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你是死人。晚上洗干净了,我们把昨天没来得及做事儿……给做掉吧。” 和尚自然不会反对的,刁克戎在心里美滋滋地盘算了鸳鸯浴,一步一小跳出了门。 留在原地的和尚没有起身,望着刁克戎离去的方向,冷冰冰的脸上多了片阴色。 阿弥陀佛。 第六章:陷阱 此山树木冗杂,灌草繁多,身处其中分不清东西指不出南北,这也约是刁克戎选择带队休整的缘故。 虽是晌午时分,可太阳却半隐半现,因而山中景象陈然是不清明的,白烟缭绕,雾蒙蒙一片,大有琵琶歌女的婉转柔美的神秘姿态。可前途生死一切未卜的丘八们无心驻足咏叹“山色空蒙”,一路气势汹汹斩草伐荆,口中念词抑扬顿挫掷地有声,但究其内容而言,大抵可被称作“国骂”。 “水呢?”刁克戎拉长了脸,硬邦邦从嗓子里甩出二字。 无人应答。 “我问你他娘的水呢!” “二……二栓,旅长问你水呢!” “我……我……”二栓满目惊恐有口难言,一晚过去这山中的格局简直像是整改了一遍,与先前模样天差地别,如此这般下去,铁定会被旅长与弟兄们当做凶手给灭了,二栓磕磕巴巴答道,“昨晚……昨晚这里是有一潭水的……真是有过潭子的……” “潭子呢?” “不,不知道……”二栓抬头,望着刁克戎泛红的眼睛,几欲喊叫般哀求道,“旅长你要相信我啊!我真没有骗人!昨晚这里真是有水的……他们两个就是死在这里的呀……那味道,那死相……旅长你得信我啊!” 刁克戎背身不语,当前情况如果信了他,事情发展就好比天马行空,几乎是无路可走;如果他说的是假,便可能是被安插在自己身边的内奸,先灭口,后乱心,一切问题似乎都能迎刃而解了…… 可独独靠他能把人做成那副样子? 直觉告诉刁克戎,信他吧。 “旅长……”沉默良久的豹子突然出声,二栓似是猛然看到了生的希望,可怜而热切地注视着豹子刚毅的侧脸,从喉咙里挤压出“呜呜”的微弱响声。 豹子无意施舍人情,面色不变尽司本职汇报道,“有蹊跷,地上有血,像是人血。” “而且,”黑狗不知何时蹲在了地下,用白手套按压地面道,“山中潮湿,别处的土多少带点水气,可此处却是硬邦邦干巴巴的,好像被刻意榨干一般,而且……粘。” 粘……众人脑中无不浮现出昨日两具新鲜丑陋的尸体,汁液横溅,臭气熏天。 人有本事在山中把土给弄干不带动静?人有本事把人弄成那副模样? 这事儿不像是人干的! 那得是……什么? 如果不是人干的事儿,能和他谈得妥吗? “嘶……”刁克戎忽的吸了口气,无不烦躁地挠了挠脑袋。 “怎么了,旅长?” “今天看来不逮着他们就回不去了。” 刁克戎的话来的直截肯定,小兵们冷不丁抖了一抖。 “为啥呢,旅长?” “看看周围,”刁克戎从怀中掏出最后一根大雪茄,含在嘴中舔了舔,继而又放进怀中,“路变了。” 在来的路上,为了防止万一的迷路,刁克戎在几棵粗壮的树上系了黄绳子作为标记。而今,这些理应指明方向的树,却是围城了一个圈儿,正正当当将众人包围其中,绳结朝内,嚣张至极。 一时间众人噤声,山雾似乎更大了。 它们到底什么打算? 丘八再凶恶毕竟也是人,刁克戎无法参透鬼怪的想法,入了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的境地。从军多年,死于他不算陌生,刁克戎不怕死,只是死前若没能睡上和尚一觉,他便是死也极不甘心。 可说到底,和尚不也是个死人么? 和尚他可怕么?不但不可怕,简直就是可爱了! 和尚他厉害么?除了没心跳吓人之外,小丘八都能欺负他。 刁克戎忽然觉得无可畏惧了。 “黑狗,你去把人分成十队,每队走一个缺口,总能走出一条路。剩下的也别怕,我们有人有枪,不信打不过他们……黑狗?” 转身一看,黑狗偕同豹子不见了踪影。 “豆子,他们俩人呢?” “黑狗去树旁看看……豹,豹子陪他走过去了……然后……然后一眨眼就不见了!” 最管用的两人没了,刁克戎急得欲起跳,“这种时候你们不拉拉他们?” 长官面色不对,无人敢于吭声,可狗爷和豹爷要走,谁能拦呢? “真他妈一群饭桶,他们在哪里不见的?” “那棵,”豆子抬手指向了刁克戎正左边一棵硕大的香樟,“黑狗还在干上做了记号,用刀刻的。” 咽了口水,刁克戎一步一稳接近豆子所说的大香樟,干上坑坑洼洼全是皱褶裂痕,唯独不见什么图形记号。 这下子,事情不简单了。 与此同时,在几里之外的寺庙中,面无表情的和尚正拿着小铜棍,“咚咚”叩击木鱼,口中却是没有念词的,但若是走进细看,倒也不难发现和尚的喉结隐隐约约上下活动。 应了刁克戎的猜想,和尚在身体上的的确确死透了,但若追究其灵魂,大约还能进行模糊的思考,比如说在倒霉的丘八们出门之后,和尚立即摇摇晃晃起了身入堂,无声地诵经念词。 再比如说介于和尚的威力,门外某个苦苦想入寺的生物前前后后兜了几十个圈子弄得满头大汗。 “明净,你倒是放我进去呀,你知道我不害人……顶多就是求那么点阳气而已。” 咚咚咚咚咚…… “明净,我真不是下流,当兵的火气都大,我采点阳气于他于我都有益无害!” 咚咚咚咚咚…… “明净,昨天那两个兵蛋子又不是我杀的……” 咚咚咚咚咚…… “明净……哎呦明净啊,那几个倒霉催的都进去啦,再没人去他们就死了!” 敲击声戛然而止,门外来客如释重负,笑盈盈道,“明净,你让我进去了?” “你去。” “我去?我不干!”来客心里念着你们自己捅的娄子没道理让外人解决,可惧于和尚的厉害无胆叫板,“明净你知道的啊,我去了虽然死不了,但不一定能把人救出来呀。” 不出所料,和尚果是没动静了,而在良久的沉默之后,寺内坚决而简短地传来一句话,两个字: “你去。” 门外客明了再无周旋于地,只得夹着尾巴,一溜烟消失于茫茫山林中。远处悉悉索索似是风吹灌木。庙内的明净听得一切声音,执起铜棍,短短敲了两击木鱼,大堂方方正正,由四方墙角直至天顶,汇成一声无生气的叹息。 阿弥陀佛。 第七章:女学生 杨大胆身处前进不得后退不能的尴尬境地。俗话说枪打出头鸟,在抱怨“旅长爽快点干脆领弟兄们冲过去”时,他神经与大脑约处于休眠状态,似乎完全忘却了自家长官是何许人物,而当一句冷冰冰的“不如你给兄弟们做个试验”悄然响起时,杨大胆猛然惊醒,自己做的那是何等的蠢事! 在或幸灾乐祸或阿弥陀佛的眼神下,杨大胆终究决定舍生取义,于长官兄弟们豪气地交代了声“记得我本名叫杨长风”,干脆利落地冲向了两树之间的小径——随后,被撞了回来。 “哎呀,痛,痛!”杨长风倒在灌木丛中,脑内如天旋地转满眼金星,隐隐约约听得女子娇滴滴的哭叫声,抬头一看,却是愣了。 这咋一撞撞出了个女学生! 女学生哭得梨花带雨,梳两条整整齐齐的麻花辫,黑色布裙褶皱不堪,齐小腿的白袜被泥蹭得脏兮兮,口中念念有词,悉悉索索的却听不清明。杨长风与女性打交道不多,大部分基本上有一个统一的昵称唤作“窑姐”,女学生是一个何等可望而不可即的群体。杨长风一下子变得束手无策,只得结结巴巴道,“丫头……没事儿吧。” 女学生摇了摇头,“这位先生……我没事。” “来让我瞧瞧……”手刚摸上少女的长袜,杨长风立马脸红了,二十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女学生是文化人,是只可远观高瞻而不可亵玩的,连想都不能想!愣二青年一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慌慌张张抬了头,正对女学生满含笑意的眼睛。 原来女学生也能生得一双桃花眼啊,真媚…… 刁克戎手插裤袋,面无表情地注视着杨大胆抱着位学生装扮的女子兴高采烈地跑了回来,满脸喜气架势似是在娶亲。刁克戎于心内嘲讽了部下的智商,荒山野岭的“良家妇女”他倒是敢捡,而眉目间却不流一丝怀疑之色。 “长风啊,这女子是谁呀?” “她……她是山下的女学生,家里要把她逼嫁给不喜欢的人,就躲进山了……”杨大胆小心翼翼地将女学生从怀中放下,满脸通红不知是热的还是燥的。 “哦……原来如此!”刁克戎对着女学生笑得格外开朗,彬彬有礼伸出了白手套,拉过女学生的手轻吻一口,“小姐,幸会。” 才从杨大胆怀里下来的女学生一惊,又跌在地上,忽而幡然醒悟般,千娇百媚地甩了刁克戎一记飞眼。 刁克戎对女子的挑逗无动于衷,心内对其身份大约有了个猜测,道貌岸然将女学生从地上拉起,笑道,“这位同学似乎不习惯鄙人打招呼的方式,据鄙人所知文明开放人士在男女初见时都喜欢以亲吻来显示热情,如果同学不知道这种习惯,便是鄙人冒犯了。” 女子一愣,随而笑盈盈道:“这位军长,奴……我念的是女子学校,平时看不见男人的。” 刁克戎点头表示深刻理解,“既然如此,同学就与我们一起上路求个照应吧。敝姓刁,担任旅长一职,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提出来,我把你当自家妹子看。” “我姓梅,梅凌霜。”女学生一笑,桃花眼弯的像两朵月牙,看得众多小丘八心神一荡——这女学生长得真是比窑姐还要媚。 杨大胆吞了口水,在心内打算盘,她叫凌霜,我叫长风,她十七,我二十,她生得貌若天仙,我也威武不凡,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可面前还摆着刁克戎这么个强大的竞争对手,杨长风无比哀伤地叹了口气,深感自己的爱情之路曲曲折折前途渺茫。 “那刁大哥,我们走吧?” 一声大哥喊得杨长风肝肠寸断,自己那儿是军长,到旅长那儿便成了大哥。待看到梅凌霜亲亲热热拉着刁克戎的胳膊,杨长风只觉男儿泪呼之欲出,心脏恍然被绞成一团。 杨长风失恋了,还是出师未捷身先死,二十年来的首次悸动被残忍地扼杀在摇篮里了。 “不过妹子啊,”刁克戎恭恭敬敬拉下梅凌霜雪白的胳膊,“刚刚我两个得力属下从这里出去,人就没影啦。估计这是有妖物从中作祟,你说呢?” “不……不会吧,这世上哪有妖魔鬼怪,刁大哥,你这可太迷信了!” 刁克戎盯着梅凌霜,意味深长地一笑:“唔,但愿如此。” 另一处,黑狗正使出全身气力,奋力抵抗扑面而来的无耻狂徒。 “黑狗,好弟弟,都这个份上了,来让我干一炮吧!” “你他妈的,都这种情况了,满脑子还尽是这事儿……想想怎么活命啊!” “活命?”豹子冷笑道,“都这种情况你居然还认为能活命?趁着还有力气,我们一人一次,那才叫不枉此生。” 一个时辰前,当两人刚走到树后,四周的泥土突然耸动坍塌,两人着力不稳,猛然跌了下去。借着四周高大的灌木掩映,就恍若是凭空消失,不着一丝痕迹。 等到了底下,在感叹了一句“别有洞天”之后,黑狗与豹子才发现,此行连凶多吉少都称不上了,简直就叫做有来无回。 两人被罩在铁笼子中,情形大约与被宰杀前的禽类相似,周围都是五六条庞然大物,看不清颜色纹样,勉强只能摸出个形状大小,据外形推测应该是虫子,但生得有两人长,半人粗的虫子,基本上可被称作“妖怪”了。 五六只虫怪蠢蠢欲动,较为含蓄者在铁栏四周磨蹭,热情豪放者直接爬到笼子上面,虎视眈眈地盯着两人,彻彻底底阻断了光源。 虫怪体味腥臊入鼻,前半个时辰黑狗与豹子齐力与气味作斗争,久置其中,待到嗅觉被麻痹之后,便是理智与本能的斗争了。 按理智来谈这时候应该掏出家伙自行了断,而两人恰恰都是本能占了上风,不过于黑狗那叫做求生本能,于豹子他将求生本能转化成了性(天气真好)欲。 黑狗不乐意,他还得留力气活命呐! “豹子,豹子你别乱动!”黑狗突地停下了挣扎,“你听……” 在黑暗处,传来了令人头皮发麻的声响,冲着笼子渐渐靠近…… 第八章:狐狸精 水中望月,雾里看花,在白茫茫中看美人别具格调,清秀者愈发飘逸,明艳者愈发妖冶。众丘八或蹲或立,除丘八头子刁克戎外无一不口水直流三千尺,眯眼欣赏着跪在地上摆弄树枝的女学生。 梅凌霜白肌似雪,双颊粉红,黑发如墨,生的娇滴滴水灵灵,却又偏偏身着素色简洁的校服。在场众军人虽极少与文化沾染干系,却皆发自内心感慨赞叹:她真是一朵开在霜里的梅花! 自然,除却暗自揣测佳人身份,具有不解风情只嫌的旅长。 打荒山野岭,白雾苍苍中一跃而出的女子,刁克戎就没把她当人看。但介于梅凌霜实在生得袅娜娉婷,不同凡俗,无论是何样物种都当得起“尤物”二字,刁克戎决定暂称她“妖精”,也算措辞文雅温和。 妖精听说一路丘八被困于此种动弹不得,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随即笑道:“此必为奇门遁甲之术,不打事儿。先父对此术意趣盎然,而我大小耳濡目染,这种情况难不倒我。” 刁克戎闻罢,很是惋惜地摇了摇头:“小姐家里听上去,原本是不会逼迫你下嫁非人的……” “这话说来,倒也是长了……”梅凌霜怅然长叹,眉头微皱,眼波流转,晃得几个大兵蛋子如痴如醉。 刁克戎以神色表示同情,虽然威风阳刚至凶气凛然的五官挤弄于一块着实便扭,但众丘八及梅凌霜都深切感到旅长诚意之至。 “那便请小姐一展身手了。” 梅凌霜微微颔首,俯身拾了几根树枝,将叶子摘得一干二净堆叠成小山状,叽里呱啦念了一串不知所云的咒语,忽而恍若天神附体,睁开双目自其中挑出一根树枝,对众丘八问道:“请问你们有干净点的刀吗?” 心神不宁的杨长风随口答道:“都不干净,都杀过人。” 一时间万物静止,鸦雀无声。 梅凌霜清了清嗓子:“我是说……不带铁锈的,白亮点的。”语罢,对着杨长风微微一笑,无限娇媚地眨了眨眼。 “干净,绝对干净!”杨长风霎时间来了精神,激动无比,恨不能捶胸顿足,“保证不带铁锈,前天才宰了人,上面还带血味呐!” 这下,连刁克戎都开始同情这个白白浪费了一番可怜姿态的妖精了。 梅凌霜几时遇到过这天字第一号笨蛋,委屈得快哭出来了,索性低下头一发狠,用尖尖的虎牙咬破手指,羸弱地念了句“阿弥陀佛”,挤出几滴血,均匀地涂抹在树枝上。 “走正西方向那棵树左边的出口。” “他们有两个人弄丢了,怎么办?” “阿弥陀佛……” “明净,说话呀明净!” 梅凌霜叹了口气,那和尚死不仗义,只能靠自己了。方欲指明方向,却又忽的想起深山老林中,这普通人哪里分得清什么东南西北,只得身体力行,一步一颤,风情万种地走到正西的榕树旁,向左迈了一步,见万事和平,才悠然道:“刁大哥,往这里走就可以了。” 刁克戎自上而下将梅凌霜又细细评估了一番,姑且觉得这妖精无伤人之意,便大手一挥,小丘八尽数向前。杨长风打了头阵,猎犬一般扑到前头,奈何语言跟不上行动,在苦思冥想如何对女学生表示谢意顺便委婉地传达爱意之时,自家旅长抢先一步拉住了佳人。 “梅小姐,有些话介意私下里谈一谈吗?” 梅凌霜若是到此刻还不知道刁克戎的目的,那还真是枉活了这许多年,遂收敛了满脸笑意,“刁旅长,请。” 双方都对彼此心知肚明,无需打哈哈挠痒痒。刁克戎眯眼瞧着梅凌霜,从头到身子及至双脚,无一不均匀规范,笑得活色生香明艳妖娆,于心底揣摩了一下,似乎问“你是个什么东西”不太礼貌,便换了个较为暧昧的问法, “梅小姐,你是……什么妖精?” 梅凌霜对坦荡荡的刁克戎好感颇丰,掩嘴笑道,“刁旅长不妨一猜。” 刁克戎大手一拍,佯作为难,“哎呀,刁某是个粗人,书没读过多少。照我看,深山老林里出来的,长得这般标致的,绝不是什么黑熊精老虎精,那么不是蛇精便是狐狸精了吧?” “刁旅长真是火眼金睛,我的确是狐狸精不错,”梅凌霜解了发绳,原本整整齐齐的两条麻花辫得到解放,立马汹涌作波浪状,配上梅凌霜一双桃花眼,一袭学生装,清秀中尽是摩登,简直可以当杂志女郎了,“我自认为扮相不错,刁旅长是从哪里看出端倪的?” “梅小姐在山里活了这么多年,必定不与凡人接触吧?” 梅凌霜摇摇头,“以前隔三岔五(过三五十年)的总会下山玩,最近世态变化极快,我去的也更频繁了(三五年)。” 刁克戎啧嘴惋惜,“那么是梅小姐遇到的凡人愚昧不堪。” “哦?这又和从说起?” “梅小姐你也是得了道的妖精了,你想想,深山老林里无端冒出个女学生,说是逃婚却又一文钱没带,说是在女子学校连基本礼仪都不懂,那可能是普通女子嘛!” “的确有破绽……”梅凌霜喃喃自语,思忖片刻又嘟嘴嗔道,“可书里的妖魅无一不是怎么做的,我活了几百年,就没见过发觉的书生。” 这狐狸精倒是笨得不太像妖精,刁克戎哈哈一笑,“梅小姐,你遇到的不是文绉绉的蠢书生,全都是穷凶极恶的丘八,若是我身为旅长连这个都看不出来,那不是领着一群小丘八送死去嘛!” “原来如此!”梅凌霜连连点头,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智慧的人类,小狐狸精心里满满是敬仰之情,虚心求教,“那我应该怎么做才不易被发觉呢?” “我看,你还是扮银荡来的合适。” 刁克戎满脸笑意,梅凌霜却怎的无法挂得住脸了。作为一只念过书的,听过新课堂的狐狸精,这类明显具有种族歧视色彩的言论,梅凌霜听得满腔愤懑,“刁旅长,我敬你是条好汉,你不要侮辱人!” “不不,梅小姐千万不要多想,”刁克戎正色,“你如果扮一个被人追杀到山里的妓女,身无分文啊,一问三不知啊,都是可以获得解释的嘛!” 刁克戎的解释天衣无缝,梅凌霜作为一只未经世俗的单纯妖精,也便是信以为真了,还反为方才的态度内疚,正欲开口,却被刁克戎抢了先机。 “言归正传,梅小姐似乎是来救我们的。为什么?”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原打算逞一把威风,可一见刁克戎那猛虎一般的眼神,梅凌霜结结巴巴道了实情,“受人所托。” “受人所托?”刁克戎冷笑一声,“哪位高人?” “明净……就是庙里那和尚,你们见过的,还糟蹋了人家的地。” 这事情奇了!那和尚居然会勾搭一只狐狸精来帮忙……等等。 “那和尚不是死物么?“ “一言难尽,原本倒也不是那样的……话说……”梅凌霜头一歪,桃花眼一眨,露出一个了然的微笑,“你怎么知道他是死的?” “莫非……你睡了他?” 第九章:虫子 刁克戎没说是,也没说不是。若说是,他的行为顶多称得上一个“未遂”,可若说不是,他实际上又存在着将“未遂”变成“已遂”的不正当想法。因而他保持了沉默,而又在沉默中表明了态度,反正总有一天我会睡了他,总是早晚的问题。 梅凌霜很纳闷,刁克戎对自己不感兴趣,估计是因为知道了自己是狐狸精;而他知道明净并非是活人,在身份性质上不下自己诡异,却又不与其撇开干系。人类的想法真难参透,在几百年的悠悠岁月中,梅凌霜参透了山林,参透了生死,唯一无法参透的却是人类。 虽然梅凌霜鲜少与人类打交道。 捅破了梅凌霜的真身,刁克戎再无兴致文绉绉地打哈哈,对其称呼也直截了当变成了“小狐狸”。梅凌霜对自己的名字有万般喜爱,却也不敢反对,因为刁克戎看起来实在是很近似于猛虎,而思想上也聪明狠毒更甚豺狼。 “小狐狸,庙里到底发生了哪些事,小和尚怎会变成这副模样?我那两个得意门生,又在哪里?” “这,这……哎呀,一言难尽。” 在黑暗中,若是抹去嗅觉触觉听觉,所能依靠的,便是笼统上的感觉了。 感觉有用否,感觉可信否,天下万般人有万种说法。但若对两个具有野兽般风度,舔着枪尖刀刃过活的丘八来说,这种毫无依据的生物本能往往能决定生死,于危急时刻更甚。 前头传来咯吱咯吱的响声,不似是机器所为,倒有几分像在死亡之前的人类于喉咙中挤压而出的声音,不带感情而弥散了一片危机。久处黑暗中的四目隐隐约约能摸清前物的形状,上半身似人而有土堆高,下半身埋在泥石中判断不清状况,此物在匍匐前移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上半身的模样,愈往近处愈显得庞大。两人一致认为,这就是一堆肉泥堆砌成的肉山,不过恰巧在形状上有点类似于人罢了。 一旁的虫精受到了鼓噪,无不为之热情开道。那只最为顽皮的在铁笼顶上滚了一滚,便兴致冲冲地跳了下去,泄出一片天光。 来物模样原原本本,完完整整在光下显露,一览无余。 这东西约是有一丈长,隆起的上半身就占了五分之四,处处分泌不知名的浓稠液体,粘在蛤蟆般的皮肤上摇摇欲坠。原本该被成为脸的部位上有四个孔,姑且可认为是眼鼻口,原本是眼睛鼻子的位置黑洞洞看不到底,至于原本是嘴巴的位置,塞满了五六条青紫色的肉舌头,看上去估计有两尺长,称不上张牙舞爪,起码是姿态万千了。 “黑狗,还有几颗子弹。”豹子停下手上动作,无心揩油。 黑狗翻了个身,取下身上的所有家当,一粒一粒细细算起,“你的我的加起来,折去刚刚损耗掉的……余下不到二十颗。” “大家伙还有吗?” “……只有一颗。万一弄不死他,山体崩塌,我们必死无疑。” 说罢,两人倒是极有默契地相视一笑。 “哪怕是死,也要拉那么两条虫子垫背。” 虫子与怪物全然不知自己已被破罐子破摔了,饥饿与毁坏的本能促使他们绕着铁笼子翻转扭动,体内还间断发出似婴儿啼哭般的声响,两条无足的肉虫通体白花花,肥沃干净得仿若是成茧前的蚕,而由于思想简单,那大大的黑眼睛带了几分澄澈的意味,看上去倒类似于肥胖的婴儿问母亲讨食一般,可这讨的食却是红的血白的肉,料想任他是圣贤活佛,都不愿为了几只虫精下阿鼻地狱。 更别谈两只更甚豺狼虎豹,狼心狗肺的丘八了。 庞大的肉山携着滚滚暗黄气体接近,黑狗紧握手榴弹,豹子手执毛瑟,注目前视进入一级戒备状态,正欲发力拼个你死我活,不了对方却停下了。 那人形肉山转向了一旁的白虫,对着那黑溜溜的眼睛顿了片刻,倏地弹出了口中的肉舌,约是伸得有五尺长,直戳戳地刺进了肉虫体内。大白虫不堪其痛,呜呼一声哀叫起来,似是幼儿喊叫,撕心裂肺,。它不断扭动着肥沃的身躯试图逃脱,可肉舌坚贯穿身体,大白虫如板上钉鱼,哀号反抗终归无济于事。 不过片刻,一只水灵灵的虫子就被吸得只剩一层白皮,待怪物吸尽最后一滴汁液,猛然化作一片尘埃散尽。 尘归尘土归土,死了也好,不带苦楚。黑狗豹子并未为怪物的一席动作所震吓,维持先前动作,丝毫不以松懈。 其他几只虫子似是没注意此番景象,依旧乐呵呵地盯着笼子内的两人,翻来覆去。唯有那另一只大白虫,僵硬得如同化石模样,盯着地上的尘土,泥雕木塑般一动不动。如此良久才微微颤抖起来,蠕动着伏在先前一只大白虫死去的地方,戚戚然幽幽鸣叫,居然从眼中流下了泪水打湿泥地。 “哥哥……哥哥……” “黑狗,你刚刚说话了吗?”豹子蹙眉,手中却不减力道。 “没,没有,”黑狗受到了些许震惊,从他的角度正好能将白虫的一举一动囊括眼中,从哀鸣到啜泣直至最后吐人语,无一遗漏。 “说话的……似乎是虫子。” 第十章:脱难 “哥哥……哥哥……” 大白虫嘤嘤鸣泣,蜷缩着肥沃的身子,伤心到了极致。黑狗和豹子目瞪口呆,不知是该奇了会哭丧的大白虫,还是该奇了会说人话的大白虫。 乱世出妖邪,真他妈一点不错。 大白虫缩在地上哭得哆哆嗦嗦,丝毫没注意自背后迫近的弑兄杀手。怪物自腹中呼出喑哑之音,于口中冒出铺天盖地的黄雾,看上去似乎兴奋异常。一条虫子不过瘾,那么就再来一条,怪物便像刚才一般,伸出五寸长舌,对着大白虫的背,欲戳下去…… 舌头探向前方不到一半,便被豹子用毛瑟打得紫液横流。 “真不像你的风格。” 豹子岁横眉冷对,静若潭水,但凭借多年出生入死的相处,黑狗还是隐隐打其眉目中瞧出了端倪。 “是啊……”豹子对准恼怒的怪物又开了一枪,“也许大限将至,我看这虫子倒很像人,比人来得顺眼。” “倒从没看你对人留过情。” 豹子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像是我弟。” 豹子不多语,除了报告、指挥、宰人,偶尔跟着兄弟来那么一句黄腔,便是鲜少开口的,军队里上上下下包括刁克戎在内,无一妄图打他的口中套出点家里的事——豹子来得形单影只,不言不语,战场上杀人如麻,宛若恶鬼。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小伙子是经历过点儿什么的。黑狗体恤他,也敬佩他,凭他的本事,凭他的忍性,虽然他对自己图谋不轨,但忽略这么一个小小的瑕疵,豹子很近乎一个完美的战士。 黑狗拍了拍豹子挺得笔直的脊背,“枪法果然不错。” “多谢。” 被关在地底数年的怪物过的是与世隔绝的日子,别说枪子儿了,它连枪都不一定见识过!连中好几发子弹,怪物疼得不能自已,立马调转方向,直愣愣冲着笼子匍匐而去。说是匍匐,只因其形态上没有脚,取而代之是暖绵绵一滩泥状肉,不过速度不慢,来事迅猛。此间还不忘招摇长舌,以示自己极度的愤怒。 “这下子冲过来了……豹子,他怒了。救只虫子于水火,豹哥,佩服。” “早死晚死都得死,黑狗,子弹!” “啪啪啪”又是命中数发,怪物此次吃了痛,并未停下来抽搐一阵子,而是化疼痛为愤怒,边嚎边上前,声音如同寒蝉阴冷,信蛇嘶哑。倏而,怪物将头伸向前方,自黑洞洞的双眼中射出黑针二枚,约是有手指粗长,形状似蜂刺。黑狗豹子眼疾手快,一个弯腰一个卧倒,生生避开了两枚黑针。 此针不但外形慑人,更为不同凡响之处,在其剧毒。针尖汨汨流下绿色毒液,倒与昨日两尸体相似。一触笼子,便融化了铜铁,栅栏漏了不小的洞,足足可以供豹子与黑狗爬出去了。在笼子后方的几只虫精挤着或圆或扁的脑袋,欲往笼中塞。 后有豺狼前有虎豹,此等状况真可算是山穷水尽。 “黑狗,子弹。”豹子一个挺身恢复原来的姿势。 黑狗苦笑道,“我的祖宗我的哥,哪里还有子弹?” 豹子面色不改,手上却不由自主地加了把力。 “一二十颗子弹,全没了。” “没了……也罢。” 豹子起身,从内袋中掏出一把崭新的尖刀,一个大跨步,挡在黑狗身前,仿佛是一座石碑,坚毅挺直,“待会儿哥同它一起死,你只管跑。响炮给我。” 黑狗抬头望了望豹子的背影,冷声道,“不。” “狗子听话,给我。” “不。” “给我!” “哈哈哈……”黑狗大笑,饱含癫狂的意味,“就你是个兵,老子不是!要逃?老子他娘的不干!” “狗子,听话,哥的命是奢的,同你的不一样,你不该死在这儿”,豹子侧过头,满目是从未流露的温柔,“回去,好好跟着旅长,你该出人头地。” “呵,豹子,扛上枪的,哪个没把命系在裤腰带上?啊?”黑狗踉踉跄跄起身,也从怀中掏出了把尖刀,同豹子的一模一样,“我江霖这辈子只服两个人,一个是旅长,另一个便是你,阚豹子,别让我瞎了眼!” 黑狗的声音像极了沙哑的胡琴,双眼满布血丝,果真是只奔命求死的狂犬了。 豹子知道自己是劝不回他的。 “也好,一起活,一起死。” “只可惜旅长,少了两个得意干将。”黑狗看着张牙舞爪丑陋可憎的怪物,深觉得自我伟岸了两倍,“豹子,如果我们有那个命打这里出去,你得告诉我你的真名。” “好,”豹子毫不犹豫“相对的,你得陪我睡。” 轰隆隆! 未等到黑狗吱声,这洞竟然不爆自崩了。 因而待自行刨土重见天日之后,有那么一刻,豹子看自家旅长的眼神极其锋利冷酷,几近瑞士军刀。 黑狗截然相反,欢天喜地拍打着身上的尘土,好似一只狼狗换上了土狗嘴脸,兴冲冲奔到刁克戎面前,稀里哗啦由衷感激道,”旅长,您来的可真是太及时了!” 找到两个得力手下的刁克戎自然也是喜不自禁,特别黑狗竟是如此活蹦乱跳,可见生命力之顽强,好养活是大善事,刁克戎很是乐滋滋,“你俩都没事儿?” “没事没事,从头到脚,除了吃了点灰,都没事!”黑狗脏兮兮的脸上几乎要挤出一朵鲜花,“旅长,您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哎呀,说来话长,也算是老天帮忙,”刁克戎转身看看豹子,“豹子,你可没事吧?” “报告旅长,属下一切良好。” 豹子的态度规范冷静使得刁克戎这类绝顶聪明之人都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刁克戎低声喝问黑狗,“他这是怎么了?” 想到先前被沙尘糊弄过去的问话,黑狗不由得脸红了,可介于泥沙糊面,旁人统一看不出变化,“咳咳……大概是被土呛到了。话说,旅长,那几只虫子,还有那大家伙,都去哪儿了?” 刁克戎满面得意,“都死了!” “啊?都死啦?” “不不,还有一只!”刁克戎一拍手掌,“还有一只白的留着没杀。” 第十一章:谈恋爱 明净跪在蒲团上,一下接着一下,极其富有韵律地敲打木鱼。 只是说不出话,没法念经。 或者而言,只是旁人听不见他说话,不觉得他在念经。 明净对此丝毫不觉得痛苦——自打落了个不死不活的状态,他就没算看见人了。 木然规律地敲了一个下午,身后飘飘然似乎传来了诸如“咚咚咚”“咣咣咣”之此类声响,明净估摸着是那帮人回来了,此外估计还顺带着一只狐狸精。 无甚叫嚷,约是没有新的牺牲者。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 在常年不见天光的密林内,偶尔有个百十人的小部队可谓是浩浩荡荡,而当此种组成除了人类以外还有一只硕大肥沃的百虫时,这画面所造成的冲击与影响,便不仅是“夺人耳目”了。 刁克戎走在队首,时不时回头看看那慢悠悠前行的虫子,于心内生出诸多感慨。狐狸精不肯杀他,刁克戎很能理解,毕竟他们统一不是人类,而黑狗与豹子不肯杀他,刁克戎就不是很能理解了——这可是一只硕大的而且会说人话的虫子啊! 当时在场的共有四人,赞成不杀虫子的便有三人,于是刁克戎在民主表决上占了下风,只得满腹牢骚地与豹子黑狗将虫子弄出了洞。哪儿能把虫子留在洞里呢!这虫子似乎除了哭、喊哥哥、体型庞大很能唬人以外毫无他用,留在洞里必死无疑。 只是刁克戎着实不明白,区区一只虫子,为何具有如此巨大之魅力。 队伍中的小兵蛋子统一以憧憬的目光盯着梅凌霜,若不是自家长官还在前面,简直是恨不得顶礼膜拜了——女学生准确无误地就出了黑狗豹子,那算是料事如神;而女学生居然能操纵一只大虫子如孩子般跟着人走,那是天赋异禀。 于是梅凌霜从“女学生”升级到了“仙姑”。 刁克戎嗤笑一声,迟早还得从“仙姑”变作“黄大仙”。 刁克戎一路上风光俱被抢,或是虫子或是狐狸,因而抵达寺中,看着大堂内仡仡然走出个明净,刁克戎在强烈的偏心与视觉对比之下觉得自家的兵蛋子简直愚昧到了不可挽救,小和尚真是愈看愈稳重,愈看愈美好! 于是刁克戎一拍巴掌,笑眯眯迎上前,“小师傅,亏了你,我们回来啦!” 明净理所应当的毫无反应。 刁克戎对明净满心喜爱,因此对明净不说话不理人的特征不愠不恼,反是觉得此特质配上明净那张脸可谓是出尘脱俗,大大但得上“冷美人”这一称号。 虽然刁克戎明白明净那是说不了话,若能说话,被那番对待,说不定自己早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啊,那似乎也很不错! 刁克戎一个转身,将明净捞在怀中,于其耳边呼着热气轻声道,“小师傅,明净,你让狐狸带我取的符我取啦,地坛里那怪物我也灭了,嘿嘿,那东西可真好用!真看不出你们出家人能如此歹毒,那符一着身,几只活物只剩抖和嚎的份了,看起来可真痛……” 刁克戎骨子里是有几分暴虐残忍的,在发表此看法时面部表情无比欢欣。小丘八们看着自家长官的态度,都无心探听他究竟在说些什么——旅长他是看上那秃驴了。 众人皆是讶然,凭良心讲,此秃驴生得还算不错,旅长若是于欲火焚身时想收了他无可厚非,可如今门外分明站了个粉妆玉砌的仙姑,这仙姑隐隐约约对旅长还很有几分好感。面貌上性别上以及语言表达上,哪一点这和尚能讨得旅长欢欣? 于是众小兵对刁克戎的个人口味产生了极大不赞同之感。 出门时约是晌午时分,回来后已然日头偏西。众人此行可谓收获颇丰,不但弄清楚了两个弟兄究竟被何物所伤,还带回了个万里挑一的大美人,顺带着一只千载难逢的大白虫。听美人的口气,似乎留在寺中便不会有大的危险,于是小丘八们在吃的不饱喝的也不足后,排解排解内在需要早早便休憩了。 梅凌霜独自坐在寺外,怨声连天。 众小兵们或认为仙姑此举是为了避嫌,或认为是为了护寺,也就不邀请梅凌霜进寺休息了——这帮人的确没什么绅士风度。梅凌霜也不为之气结。 可刁克戎他难道不知道么,自己那是挤了脑袋想入门,可分明是明净他不让!院子里那么多活生生的快要催出火来的阳气啊,几百年上千年难得一见呐! 一个过河拆桥的刁克戎,一个无情无义的明净,足以让梅凌霜咬牙切齿,用早已化作人脚的玉足在地上刨出一个小坑了。 “去他的死和尚,去他的死丘八……” 梅凌霜义愤填膺,在无尽的国骂中排解愤懑,丝毫未注意身后来了个满脸堆笑的傻大个儿。 “梅……梅姑娘。” 来人正是重新走出了失恋阴影的杨长风。 全队伍都看出来旅长对女学生毫无兴趣,这时候若是不出手,杨长风深感自己怕是要追悔一生了。 现送上来的傻货!梅凌霜心内乐开了花,脸上却十分矜持,“杨大哥,找我有什么事么?” 她喊我大哥了! “我……我……”杨长风喜悦到无法自制,结结巴巴半天吐不出句正话,索性一屁股坐在了梅凌霜身边,可长腿不知如何摆放,一不小心踹到只软绵绵的东西。 大白虫翻过身子,可怜兮兮地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无辜地注视着杨长风。 二人世界多了只大虫子,这个全然不浪漫了。 杨长风是个火爆脾气,然而在心上人面前只得将由小委屈引发的大愤怒吞咽得干干净净——梅姑娘可是文化人,文化人最讨厌暴力了。 于是杨长风说出了第一个完整的句子,“这虫子生得倒挺可爱!” 梅凌霜于心内翻了个白眼,杨长风恨不能扇自己一巴掌。 “是啊,是挺可爱的……”梅凌霜欲擒故纵,撇过头去一个劲儿逗弄着虫子,虫子很享受,迷迷糊糊地闭上了双眼,口中发出了“呜呜”的轻叫声,不一会儿便彻底地进入了梦乡。 场面重新变成了二人世界,杨长风满心陶醉望着梅凌霜的侧脸,感觉自己有些飘飘然,“梅姑娘……” “嗯?” 杨长风正襟危坐,单刀直入,“梅姑娘……有喜欢的人了吗?” 上钩了上钩了!梅凌霜含羞带臊地给了杨长风一记眼风,“杨大哥……问这个干什么?” 杨长风正在努力地回忆事前准备的台词,丝毫没注意梅姑娘的反应,一字一句道,“我,我想和你谈恋爱!” “谈恋爱?怎么谈?”梅凌霜有些困惑。说是谈对象,也许这只久居深山的狐狸能明白,但“谈恋爱”三字,包含了较多的新文明之含义。梅凌霜暗自思忖,这丘八没什么文化教养,估计“谈恋爱”与“求爱”意思相近吧,那我是先脱上衣呢,还是先解裙子呢? 此话于杨长风脑中却又演化成了另一种含义,文化人问我怎么谈恋爱,那赤裸裸的是一种考验!于是杨长风满脸通红道,“就是我喜欢你,你……你也喜欢我,我们一起约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条件允许就……” “条件允许就什么?” “就……就打啵!”杨长风豁出了吃奶的力气,一声洪亮的“打啵”将睡梦正酣的大白虫重新惊醒了,手足无措地发着抖。 梅凌霜有些钝化,这丘八的要求似乎太纯洁了,简直比迂腐的书生更不食美色,这世道,难道丘八都混成了这副德行? 杨长风见梅凌霜瞪着眼睛不作回答,以为是自己冒昧了,连忙从身后掏出了一棵生得很是美观的白菜,“梅姑娘……这地方不长玫瑰花,就这株白菜长得比较文雅……你,你收下吧!” 梅凌霜恍恍惚惚收下白菜,拨弄着白菜叶子满心荒凉。 “梅姑娘……我们这算恋爱了吧!” 梅凌霜哭笑不得,低低应了句,“嗯。” 杨长风的初恋宣告大捷,狂喜几欲对天长啸以抒胸臆,连忙站起身来脱下外套。 “这……这……”事发有变,梅凌霜被这一会儿一模样的丘八弄得无所适从,连连往后挪了几步。 杨长风晓得自己突兀了,将军外套往梅凌霜身上一盖,“晚上凉,我把外衣给你,暖和。” “那你……” “梅姑娘,”杨长风蹲下身来,直直凝望着梅凌霜的眼睛,“在你愿意嫁给我之前,我绝对不做逾越的事情。我喜欢你,不只限于肉体。” “我,我……” 杨长风将满面羞红的梅凌霜搂入怀中,轻声道,“梅姑娘……睡吧,我替你看院子。” 梅凌霜将头靠在杨长风肩上,眨巴眨巴乌黑的桃花眼,怎的也睡不着,心脏怦怦直跳,是前所未有的剧烈。 这世道,怎么丘八比文人还酸呐! 第十二章:惊醒 刁克戎光溜溜地卧在厢床上,怀中楼了个赤(据说这个也会和谐!)裸裸的明净。 “宝贝儿……你可真好闻……” 与上次一般,刁克戎毫无阻碍地将和尚剥了个干干净净,而白白嫩嫩的和尚也再次让丘八之王看了个热血澎湃。 将两人衣物混杂一团后,刁克戎将明净抱在怀中,和尚是冷的,因而丘八决定将他捂暖了再办事。其间虽未动真刀真枪,但亲亲摸摸是必然且必须的。 明净身上毫无死人的腐臭味,甚至不带一丝阴冷——他通体俱是林中青草芬芳,约是还带点寺院中特有的檀香气息。这香气便是极其干净的,与花街柳巷内胭脂水粉之气所不同,浑然天成不着刻意,显得无辜而纯粹,隐隐散发着暖气,竟是与冷冰冰的躯体形成了鲜明对比。 嗅觉与触觉相交相杂,难以言喻,除了妙,除了美,便再无可形容。刁克戎简直是醉了! 贴着冷的明净,闻着暖的明净,心与头脑恍如凌驾云端,皆是飘飘然,催使双手上下摸索。 待明净着了几分温度,刁克戎终于将他平置于床铺上。抑制住低沉急促的喘气,刁克戎闭上眼,俯身亲吻他,从脚尖到手指,一分一毫,一处不落。他觉得自己像是燃成了一团火,急不可耐地用自己的温度去融化坚冰般沉溺在睡梦中的明净——他铁定是睡着了,睡得连心跳都停了。 而热吻之中所透露的并不只是欲望。明净恍若是一块羊脂玉雕成的人像,美不在艳,而是无瑕,刁克戎虔诚地吻他,如同膜拜一尊佛像,凡人对玉顶多放在手中把玩,而刁克戎却不得不将他含在口中玷污了。 用热度与唾液包围他,在死前吞下他,让他完完全全只属于自己,让自己死在他之下。 刁克戎陡然一惊,这想法是多么可怕! 待在明净额前落下最后一吻,刁克戎如同睨视猎物的花虎,肌肉膨胀,蓄势待发。刚要碰上唇瓣,刁克戎恍然间似乎听到明净微弱的喘了口气。 “咳咳……咳……” 明净的确出声了。 刁克戎惊得再次从床上“咚”地一声摔倒地上,小和尚他活了! “宝……宝贝儿?”刁克戎狠狠一掐大腿,真他妈疼,疼痛激起千层浪,形神俱恢复理智的刁旅长匆忙将刚刚回到人间的和尚放到自己膝盖上,宽厚的大手不住轻轻为和尚顺气儿,“你……你醒了?” 和尚瞪大了眼睛,太久没用嘴巴说话,一时半会儿,他失声了。 明净此刻的表情异常丰富丰满,刁克戎在心里盘算,他是怎么醒的,怎么突然就醒了?思来想去,刁克戎觉得功劳大半还在于自己,一定是自己把他捂暖了才有此等神效,于是情不自禁将和尚楼的更紧了。 “我……我……” 明净被箍得苦不堪言,本就说不出话,刁克戎肘子又这么一压,连气都喘不来了。 刁克戎异常兴奋,立马狂野地在明净额上落下了几个吻,响亮至极,“宝贝儿你别急,有话慢慢说!” 可怜的明净简直就要哭出来了! 便是此等重要关头,身后的木门再次被不合时宜地撞开了。 “旅长!旅长!梅小姐让你……” 可怜的小丘八看着秃驴喘着气赤裸地躺在旅长的膝盖上,旅长喘着气浴火焚身地瞪着眼看着自己,恨不能回娘胎重造,这他妈要命了! “旅长……” 刁克戎咬牙切齿,“你眼里还当我是旅长?没看到我在做什么吗!” “我,我……”小丘八吓得腿都软了,只得靠在柱子上,勉强求得站立。看着旅长恨不能杀人的眼神,小丘八深感自己没活路了,便自暴自弃道,“梅小姐喊您带上小师父一同出去,她说出事儿了!” “出事儿了?”刁克戎一松手,明净如释重负,心满意足地深深吸了口气,向哆哆嗦嗦的小丘八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这位施主……”清了清嗓子,明净发出了轻微的响声。 刁克戎喜上眉梢,捧着明净的脸又是一口,“宝贝儿,你能说话啦!” 这死秃驴竟然能说话!小丘八依靠在木头桩上,满目震惊,却也不敢开口,瞎子都能看出这秃驴仅仅一天便成了旅长的姘头,风光正盛呐。 明净于心内实际上惊吓丝毫不亚于小丘八,他虚弱地摸了摸头,发现头发没长回来,斜眼睨去,自己先前穿的衣服无误是僧袍。也就是说,明眼人都能看出自己是个和尚,身上这男人很明显不是瞎子,估计还是个头头,必定明知故犯。 那这外面该是个何等世道!和尚那是用来亲的么! 于是明净挪下刁克戎的膝盖,双手合十,严肃道,“施主,请自重。” 这场景便显得有些滑稽,小兵不屑地嗤了一声,“都脱光了,还装什么高僧。都是婊(和谐)子了还立牌坊?” “施主,话……” “闭嘴!”刁克戎一声虎吼,用被子将明净捂了个严严实实,“出去,老子马上就来。” “多谢旅长!”身上没多个弹子的小丘八如获新生,“呲溜”一声夺门而出,对着昏黄的灯光,暗自骂着下次喊旅长这事儿谁爱干谁干,他奶奶的连撞破旅长办事儿两次,什么运气! 事情铁定得延期再干了。刁克戎于心内骂骂咧咧,不请不愿地穿上了军装,趁着明净穿僧袍,对着屋内的一盆水将领子整了又整,待到工工整整无懈可击才转过身去,笑得灿烂而亲切,“宝贝儿……” “施主请自重。” 明净面部纹丝不动,与昨天死亡状态一致,倒不是他心如止水。多年用不到表情,明净的脸部肌肉似乎已僵化,与内心活动天差地别,可偏偏他自己一无所知。 刁克戎看着明净的反应,有些措手不及。本想看到个打闹撒泼,甚至哭哭啼啼的小和尚,可未料想小和尚他醒了也是个冷美人,冷的还彻底而温润,原本想的流氓计策似乎一干不顶用了,便打哈哈道,“那……明净小师傅?” 定是那嘴巴大的狐狸!明净一拜,“直唤明净便可。” 这哪有小师傅来得亲昵啊!刁克戎面上依旧和煦如春风,“我姓刁,刁克戎,你可以直接喊我克戎,或者义瑜……” “刁施主”,明净干脆利落又是一拜,“我们可以出去了么?” 第十三章:山雨欲来 院内挤挤攘攘,梅凌霜独立在中央,脚边便是硕大的白虫,其余一干小兵三三两两共一把油灯,哈欠随打闹连天,果皮共唾液遍地。 “都给我注意文明!”刁克戎衣装整齐,昂首挺胸扶着明净出了厢房,气势磅礴而精神抖擞,很是一副顶天立地文明开化的主人公姿态,“你们几个,给我拿笤帚簸箕来,现在就扫地。扫不干净明天别想吃饭!” “都先等等!” 刁克戎搀着明净上前,满是春风得意之色,“梅小姐,出什么事了?” 梅凌霜心内火急火燎,却不想过河拆桥的大丘八竟是无动于衷,恨不能啖其骨肉。可当下时机决不允许自己闹性子,只好按捺脾气道,“刁旅长,你手下的士兵太调皮了。来人家庙里借宿,却将佛像毁坏了。” 这帮兔崽子居然弄坏了小和尚的庙!刁克戎蹙眉,“这的确是鄙人管教不严……” “阿弥陀佛,”明净脱开刁克戎的手臂,上前行了个礼,以初见的口吻道,“也不知女施主所说的,可是大堂中央,佛祖莲花座下的那尊?” 众小兵瞠目结舌,这死秃驴居然能说话! 梅凌霜咬牙切齿,好你个不讲义气的明净! “正是。” “那贫僧便明了了,”明净躬身,又是一拜,“梅施主似乎是很有些道行的,便请继续在院内护寺。刁施主,且随我来。” “师傅请留步,”黑狗展出队列,“事情究竟有多严重?” “阿弥陀佛……诸位施主若是不能自保,必定有性命之忧。” 一语落下,全场沸腾。介于梅凌霜之前展露的种种本事,众人将求助的目光纷纷投向了身份不明且手段高超的女学生。 “仙姑,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仙姑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鬼……鬼怪不都被弄死了嘛!” …… 梅凌霜自打出生以来首次为人类相信与依靠,竟催生了些莫名的感动,快乐而苦恼地点了点头,只得喟然道,“这位师傅没说错。鬼怪太多了,一次可铲除不尽。先前那尊被打破的佛像是用来镇压妖魔的,而今损坏,只怕会有不好的东西寻上门来。” 闯了祸的两个小丘八瘫倒在地——当兵的大多是不怕死的,但不代表不怕鬼怪。如今引鬼上门,其危害性高于自寻死路;弄毛了旅长,危害性更甚引鬼上门。其中一小兵脑筋飞转着实觉得自己没活路了,两眼一翻直接进入了晕死状态。 “旅长,这……” “把他给我弄醒了。”刁克戎心内恼火,属下的不争气与添麻烦各参半,因而大发雷霆,“你们这群饭桶,得愚蠢到什么程度才会动佛祖的莲花座,都不知道举头三尺有神明吗!都他妈是白痴,蠢蛋,猪!呵,猪都比你们聪明!” 刁克戎敞开胸怀骂人,一时半会儿得不到消停。梅凌霜趁机用神智与明净取得联系。 “明净,你个不讲义气的!” “阿弥陀佛,出家人六根清净四大皆空,本不存在义气。” “我……你……哼!话说现在到底怎么办呐!那帮丘八虽然粗鲁,但本质并不坏啊!” “任随天命,顺其自然吧……我佛慈悲。” “慈悲……他如果慈悲,你就不会变成这样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能说话,他那是把自家弟子当成……” “狐狸,休得口出狂言。” “我X你妈了个巴子的!” 刁克戎愈骂愈发狂野,先前勉强还能算得上不带脏字,而兴致勃发时,也就不能自已了,终于一声虎吼,切断了两人的对话。 明净与梅凌霜面面相觑,深刻觉得佛祖受到了侮辱,双手合十,叹道,“阿弥陀佛,刁施主,里边请。” 将最粗鲁的一面爆发得淋漓尽致,刁克戎恨不能挖一个大坑将自己连同那帮愚蠢的手下一起埋进坑里,不过面色依旧不改,“哈哈,好,好,走吧。” 众小丘八如释重负——和尚还是能起些作用的。 里堂幽幽仅亮着一盏灯,巨大的佛像在昏黄的光晕下竟带着些许阴森狰狞。 刁克戎自诩杀人无数煞气甚重,毫无畏惧之意,双手抱胸呈稍息站姿,仿若是在享受一场花前月下的二人约会。 “刁施主……” “哎哎,明净小师傅,没人的时候我希望你别称我施主啦。你不肯喊我名字,起码换成个刁旅长,我习惯,也顺耳。”刁克戎眉飞色舞,形神放荡。 “那好,刁旅长……” “小师傅啊,你说话的时候,表情能不能有点变化,否则实在太有距离感了嘛!” 难道我就不想动么!明净费劲力气调动面部肌肉,却未有丝毫变化,心内万分沮丧。 刁克戎见明净一言不发,以为是自己调侃得过火了,只得圆场道,“明净小师傅啊……有什么话你就说吧。” “刁旅长,我不是活人这点,你可清楚?” “唉,我当然清楚了,”刁克戎依旧是笑眯眯的登徒子嘴脸,“那你现在不是活了嘛!” 明净摇摇头,“我没活。只是暂时能说话罢了。” 刁克戎还真是不在意明净到底是活人、死人、还是活死人,于他来讲没区别,都是那个明净,便伸手摸上明净光秃秃的脑袋,“我不在意。” 明净比刁克戎矮上整整一头,不得不仰头道,“刁施主……刁旅长,你可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能讲话了?” “呵,梅凌霜那只狐狸都能进庙,我还猜不到你怎么能说话?”刁克戎俯下头,眼神中包含些温柔的意味,“无非是那佛像打破了,你的魂也放出来了。话说,你死了多少年?” “我也不知道……”明净撇过头,不敢再看刁克戎的眼睛,“刁旅长,那佛像镇的魂不止我一条。若不能即时加以制止,怕是会引起浩劫,到时候生灵涂炭……” “生灵涂炭?哈哈哈,小师傅,外面就是乱世,到处都在死人,生灵要是能涂炭,那可足足能从山海关一路铺到广东!那几只虫子虽然长得瘆人,但一次杀的人,还真没枪炮火药来得多。” “可这不一样……刁旅长,你听说过蛊么?” 夜已深,小兵们因为身心双重的疲倦,几乎全军入眠。梅凌霜蹲在院中央,倏而瞪大了眼睛,隐隐发起抖来。 杨长风走入阵中,搂住颤抖的心上人,“怎么了,冷?” 梅凌霜声音细小,“你不觉得今晚特别安静吗?” 杨长风向来是神经粗犷的,而被梅凌霜如此一点醒,似乎也有了些察觉,“的确啊。别说没什么野兽、虫子的叫声……怎么连风声都没有?” “长风,”梅凌霜啜泣似的低语道,“我头疼……好疼呐……” “别怕,别怕,我在,有我在!” 门前两盏纸灯明明灭灭,不清明地亮了斑斑驳驳的木门。 整座山头像是死了一般,无声无息,却又似有如暗潮涌动。 蛊 此间的蛊并不是凡蛊,它不夺人性命,毁人心智,只是要人皮囊。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万物本无形无相,而芸芸众生偏为皮肉躯壳所蒙蔽。 至最后,堕入阿鼻地狱,三魂七魄俱被烈焰业火所困。 如此,不见天日,不复翻身。 “佛大宏大,普度众生,便是处在无间地狱之中,只要心中有佛,自受庇佑。我自请以一魂一魄镇压邪蛊,换得庙宇清净,众生安稳。” “干的蠢事儿。天下众生四万万,你拢共就三魂七魄,一万个你都不够救的。明净,我带你下山去,看一看大千世界,你自然就会把这乱七八糟的蛊啊魂啊忘得一干二净了。” “刁旅长,如今只有再次封印方可免除大难,只是怕我那一魂一魄已不够用了……阿弥陀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谁入地狱我都不管,只有你我要管。明天,等天亮了我们就走,由你带路,我们定能下山。” “刁旅长……今晚你必须得帮我的忙。你当真以为,凭这枪火刺刀,能撑到明天吗?” “它们今晚会来?” “必来无疑。” 恍如是坠入一个深不可测的梦境,山庙充成宫殿,小径延展成长廊,四周忽明忽暗,此刻还是灯火的昏黄,下秒便成为无尽的深灰。所有的东西都是死的,天地间一片寂静;所有的东西都是活的,随时都可能窜出来吃人! 梅凌霜死死盯着铁门,如同守卫着梦境的边缘,梦魇搔弄着它,侵蚀着它,似乎就在不远的前方,有撕咬声,尖叫声,呼号声,可事实上一切都没有,世界静得可怕。 是啊,没有声音,没有气味,没有色彩,光影闪闪烁烁,一如山下影院的默片,只是电影无法从白布中跳出来,它们可以。 梅凌霜掐着杨长风的臂膀,大眼睛眨巴眨巴,几乎要挤出水来了。杨长风疼,手臂疼,心更疼,他无法估量梅凌霜的畏惧与压抑,但却不曾预想到了这种地步。 “呐,长风,你们刁旅长和那位僧人怎么还不出来呀?” 杨长风动动嘴,却没发出音节。他思想迟钝,一时半会儿得不出结论。 梅凌霜恐惧更甚,“长风,说说话呀,我要你说话!” “别怕……我在这儿,他们肯定没事,一会儿就出来了。” “我知道他们没事!”梅凌霜狠狠咬在杨长风手背上,话中带了点哭腔,“我还以为你不能说话了呢,你真是吓死我了!” “不怕,不怕……”杨长风慌慌忙忙抱住梅凌霜,一把一把轻轻抚摸着心上人的后背,“你真要怕的话,就哭出来吧,没人看见。” “傻子,你这个傻子,”梅凌霜搂住杨长风的脖子,不再去看山门,比起潜藏的危机,眼前这条具鲁莽而火热的身躯是多么美好,“傻子,我带你逃,好不好?” “我不能逃。你别怕,我们有枪,有弹子儿,它们敢来也是有来无回。” “傻子……枪有多少用呢?它们又不是人……” “不是人又怎么了,只要是肉做的,枪子儿就能过。”杨长风用食指一刮梅凌霜鼻头,“别喊我傻子了,本来脑子就没旅长黑狗他们灵光。你也别担心,有我护着你。我死都不会让他们动你一根毫毛。” “傻子,”梅凌霜轻轻闭上双眼,重新将头靠在杨长风身上,“继续说话,没话说了就唱歌,别停。” 黑狗蹲在庙顶上,手拿洋人所造最先进望远镜,朝黑压压的远处观察情况。 豹子趴在庙顶上,往黑得发亮的毛瑟内装子弹,争取过会儿来个先发制人。 刘大耳被两人架在中间,耳孔内塞着黑狗昨夜就制好的简易窃听器,汗流浃背地对长官进行逾距动作。 窃听期间刘大耳的表情异常丰富,可谓是瞬息万变,胜过黄山的云彩。黑狗豹子看在眼里,统一觉得他蠢,愚昧而无见地,就是给人打下手的料。 “……旅,旅长居然说梅姑娘是狐狸精!不是窑子里那种狐狸精,是真的狐狸炼成的精呐!这,这……” “闭嘴,继续听。” “不,不听了!”刘大耳哭丧着脸,一把扯下窃听器,“好嘛,和尚是个能动的死和尚,还是旅长的姘头,梅仙姑变成了狐狸精,这外面还有一群不人不鬼的东西,这活脱脱是一回聊斋志异!反正我们都是砧板上的肉,哪个肥就先啃哪个,不听了!” 豹子放下毛瑟枪,面无表情地按住刘大耳,黑狗万分配合地重新为他带上窃听器,皮笑肉不笑道,“老刘啊,你这是活腻了?” “没有,没有,”刘大耳一颗大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听,我听!” 于是豹狗二爷重新回归工作岗位,反抗无用的刘大耳只得硬下头皮继续窃听,过了一阵儿,表情竟是演化作了惊恐,壮硕的身子也微微颤抖起来。 “……那和尚说,山间有种蛊,能让人变成虫子模样。” 脑中回忆起白天奇遇,黑狗和豹子皆将头转向刘大耳,“继续说。” “他,他还说……说被下蛊的人便成了虫子的样子后,还具有人的思想和意识,但是无能为力,还得以人的习惯来操纵虫子的身体……这样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终……最终人的意识崩溃,只能凭借本能行事……” “这孬货……”刘大耳哆哆嗦嗦摘下窃听器,“不听了,我绝对不听了!你们就算杀了我我也不听了!” “不听就不听吧,该知道的我们也都知道了。”黑狗长叹一口气,“豹子,下面怎么办?”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对着正门外的高树,豹子端端正正打了一粒子弹。 黑狗放下望远镜,一把扯住刘大耳肥硕的耳朵,“老刘,下去喊兄弟们,干活喽!” 子弹伴随着叩门声同时响起,一干小兵们赫然惊醒,梅凌霜放开杨长风,背对着他直面木门,瞳仁隐隐变作兽目,利牙悄然自唇边探出。 “长风,拿枪。” 但愿这天杀的鸟枪多少能顶点用。 黑狗吹着口哨跑入前院,笑嘻嘻道,“弟兄们,我们这次除了活、死,还有生不如死这一选项,谁想试试?” “得了吧,自己受用去!” “嘿,老子出来就没想着死。” “活,铁定是活,而且还得活得滋润。” 口哨声此起彼伏,豹子矗立与庙顶,手持钢枪,俯视众人,宛如修罗在世。 “举枪吧。” “……明净,答应我这个条件。” “刁旅长,你这是何苦?” 第十四章:初始 明净躺在佛祖面前,手执一串念珠,口中隐隐有念词。 他将右手置于左胸前,满手是血,满脸是血,俱不是他的。 那丘八听说煞气重能护死身,从怀中抽出军刀,往左臂上“哗”地拉了一道口子。 “佛祖面前,不能见血。” 那丘八眼内似乎能放出光来,“我不管他,在我眼中,你就是佛,我给你来护体了。涂哪儿?” 他拿这野蛮而狡猾的丘八没办法。 “莲花座下有条密道,能保你到安全的地方。出了密道,我会引路为你找户姓石的人家,务必得向他们求到符咒,以克巫蛊。” “你这是把我的弟兄们扣下来当人质?” “对不起。” “可别道歉,干得漂亮。狐狸精没说错,你心狠手辣就不是个当僧人的料。等我回来,尽量护住我弟兄,别让我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被那丘八狠狠啃了一口,在唇上,似乎连皮都破了。 “我帮你的忙。事成以后,你得跟我走,如果我能还的了你的魂,你就得做我的人。” 明净口中念的是咒,是经,脑中长长久久回荡的也是咒,全是那丘八的声音。 心里头想的,也全是那丘八的脸,端正威武,眼睛亮的发光,满满又是柔情。 糊里糊涂地,他又想起了一句老话,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他不再是小和尚了,但脑中心中却全然不是佛祖。 莫不是动了凡心?还是对着一个屠夫般的人物? 杂念如野草丛生,密布他的心窝,堵得他喘不过气。明净自额头流下一道冷汗,静心凝神,静心凝神。 小兵们斗志昂扬,或是源于黑狗轻佻的口哨,豹子铿锵的子弹,抑或是梅凌霜的背影过于英气逼人,众人似乎隐隐能看见地上卷起了一层风。 总之,一路灰头土脸,于两日内经历潮起潮落的亡命之徒们重新开始渴望生命,倒不是为了活下去本身,只是气氛太过热烈,一把火能燃起一干火把。场上丘八无一是老兵油子,俱是热血少年,青年人易被气氛操纵,就像再过一年时间大都市内养尊处优、志向高远的高校学子为理想所感甘愿送死一般,此刻本无生机的丘八们统一想生存,想下山,也许他们自己都不晓得,为什么要豁命拼死去求一个活。 人都是不愿死亡的,求生比求死这更顺应本能。 人性不都是温存的,因而杀生与歌唱一般痛快。 痛快,痛快,痛快! 豹子立在屋顶上,朝黑暗中射了五六枪。远处浓浓是死一般的夜色,豹子看不见,院内的人更看不见,可人人心知,那子弹分明是击中了什么——门外传来了三四响爆破声。这声音是何等熟悉,与打破了人体的肌肉,内脏,眼珠如出一辙,又不尽相似,声音更响亮,“啪”的一声,像是击碎了注满水的布囊,空气中隐隐散开腐蚀酸臭的气息,然而腥,比血更腥。 它们躲不开,它们有形。有形就能杀,能杀就能活! 梅凌霜站在两股杀气的交锋处,前方是阴冷死寂,至阴的恐怖;而身后却是滚烫的,如同热风一般的杀意。梅凌霜自从成了精,鲜少吃荤,虽有法力,但不常用,因而觉得人类可怕——他们能创出最恶毒的刑罚,最冷漠的兵器,最荒诞的怪物,而在必要之时,他们自己也可变作怪物,以凡胎肉体,将世界撕扯得干干净净。 “狐狸,我让刁克戎去石家取符,你帮我撑住,我得给他开路。” “明净……为了个丘八,你连庙都顾不上了?” “此言差矣,庙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不能弃人于不顾。” “得了得了,明净,放着往常,你才不会管呢。” “放着往常,狐狸,你早就跑了。” 伸手将明显大出一号的军风衣系紧,梅凌霜似乎重新变成了一百年前躲在樵夫伞下的小赤狐,伞能挡雨,衣能避寒,百年前它眼睁睁望着伞的主人坠落山崖而束手无策,一百年后,它万不能重蹈覆辙,将军衣的主人丢弃于地狱之崖,任凭魑魅魍魉将青年撕扯得四分五裂。 “可不能逃了。” 陡然睁眼,梅凌霜抬起左手,自袖管中飞出大大小小十七八条符咒摸样的绛色纸片,伴随呼呼风声,紧紧依附在山门、围墙之上,所至之处俱闪烁红光,如血如砂,一时之间,门缝中升腾起大量白烟,敲门之声戛然而止,而死寂之中却又平添了数分暴躁焦灼。 小兵们叹为观止,似是看了一场地道高级的京中杂技。梅凌霜趁着浓雾掩盖,迅速地凭空变了张面具,红底狐脸,诚然是一个戏剧化的自我——体力发力同时消耗,她已不能完全维持人类的面貌。 时不待我!梅凌霜并拢食、中二指,直指门上一道细符,手腕翻转,符咒如听人言,侧身子门缝中飞出。 “军长,趁现在开枪!看着红光打!” 庙顶上已排好了五六个狙击手,业务或生或熟,都是目前军中的优秀人物。梅凌霜话音刚落,便齐刷刷架好钢枪,冲着门外忽上忽下、飘飞不定的红光,“突突突”开火进攻,红光所至之处必能命中,百十颗子弹,不说所出无虚发,但起码十枪之中,七八枪能打中肉。 一轮扫射过后,硝烟四散,硫磺的浓郁气息伴随着腐臭穿墙而来,小丘八们喜不自禁,兴致昂扬,认为科学之力量可以定天,唯有豹子蹲在房顶之上,愁眉紧锁。 两旁的狙击手尽是欢欣雀跃,豹子的冷面明显与气氛不合,一下子给场面来了个降温。 “豹头,好好的这是怎么了?” “消耗战术,”豹子抽手替钢枪重新换上一批子弹,“外面的东西,你们知不知道还有多少?” 一盆冰水浇头,众人顿时清醒了不少,“这……这谁知道?” “当子弹用完了,我们怎么办?” “这……我们不是还有刀吗?” “那你们又有谁知道,门外的东西,到底死了没有?” “……豹哥,你是说?” “我说啊,”豹子冷笑一声,“你们就知道个屁!这还是前锋的喽啰,谁知道后面还有怎样的大家伙守着!” 第十五章:石庄 山路弯弯折折,两旁树木虬曲似骸骨,刁克戎骑着明净一早准备的大白马,向石庄急速前进。 此马健美匀称,温驯宁静,只顾赶路,不撂蹄子,甚是无声无息,和它的主人大是一路货色。硕大的码眼中幽幽泛起蓝光,和墓中鬼火类似,明明暗暗,冰寒地亮了四周,却使原本就迷蒙不清的夜景愈发狰狞不堪。 刁克戎估摸着这马大概也不是个真玩意儿,不过若是能在战场上驾着这么个物什,倒是很能过瘾。 “……老白啊,打仗可威风了,我聘你做我的私人坐骑,我当个土皇帝,你就成了马中霸主,那时候啊,随你到哪一方草场,作威作福所向无敌,”刁克戎对着大白马喃喃自语,神采飞扬,倏而又发觉自己的幼稚无聊,叹了口气沉吟道,“当然可先得带着你主子出去喽!” 刁克戎一挥长鞭,大白马虽不加以嘶鸣,还是理解一般加快了速度,它四肢细长而有力,蹬地愈快离地愈远,久而,刁克戎竟有股腾空云中的错觉。 石庄今晚一如既往的平和。 三层吊脚楼外的平地上摊着一张硕大的竹席,自左而右满满摆放着干泥鳅、干金蛇、干蝎子、干蜈蚣等一干不能做菜的干物;而在吊脚楼底部,满满栖息着一堆湿漉漉而生机盎然的蛇虫,挤挤挨挨,却不敢私自逃狱。 石庄的当家人——石穿云赤裸着精壮的上身,两条长腿上套着一条青年学生样的黑色校裤,口中叼着一根狭长的马尾巴草,独倚木栏,放荡不羁又稍带忧郁地眺望远方。 石穿云的小妹——石飞沙跪在地板上,收拾着历经千辛万苦从自家大哥身上扒下的约莫祖传三代的苗家长裤。 “幺妹,你一定嫁不出去了。”背对着汉化乃至西化至无可救药的石飞沙,石穿云痛心疾首,“哪有女子扒男子裤子的!” “你是我亲哥。” “亲哥也不行!”石穿云激愤不已,口中的马尾巴草应声而落,“亲哥的裤子就能随便扒了?亲哥也是男子!” “孬在山里的男子?” “……我那叫子承父业!你,你给我下去收干虫,再看看金蚕蛊怎么样了。” 亲哥虽是土包,也是一只有威严的土包。叠好衣裳,石飞沙嘟嘟囔囔下了楼,石穿云隐隐约约听到自家小妹骂道“老古董”“老处男”,想要辩解,可无以反驳,只得从地上重新拾起马尾巴草,叼进口中,秉持着先前潇洒的姿势,沉溺在“女大不中留”的悲痛中久久不能释怀。 “这女子……以后顶顶嫁不出去了。” 估量着赡养自家小妹一辈子的可能性,石穿云愈发头疼牙疼连带胃疼,纵身一跃落上栏杆,正欲以一个潇洒的姿势跳入隔壁房门,不料脚下一个打滑,英俊不凡的石庄庄主赤裸上身,如同火鸟从天而降,正当当地落在了徽军军长的马背上。 马儿受到压迫,无声地陡然抬高了前腿,刁克戎伸手扯住缰绳,来了个彻彻底底地刹车,转头看去,一个赤裸了半壁江山的健壮男性扯着自己的皮带,眼神中带着野兽般的好奇无知,上下打量自己。 “你可是石庄的人?” 石穿云点点头,眼睛仍是紧紧盯着刁克戎,“我就是石庄庄主,石穿云。” “石庄庄主?哦——石庄庄主!” 刁克戎大喜过望,仰天哈哈大笑了几声,不理会满脸惊异的石穿云,抬手又是一拉缰绳,大白马受到鼓动,风一般奔了起来。 石穿云彻底惊呆了! 出生以来近乎与世隔绝的石穿云比刁克戎更具有原始性,于是在头脑模糊地状态下俨然决然地擒住了刁克戎的脖子。刁克戎始料未及,反手不能,只得松了手上缰绳。于是偷袭者与被偷袭者双双落马,滚做一团,不分胜负,俱是一般狼狈,大白马向前跑了两步,似乎感到身上没人了,又照着原路,蹬着纤长曼妙的大长腿,优美高雅地回来了。 口干舌燥的大丘八不明所以地摔了个满面山草,火气甚大,照着石穿云的腹部,不重不轻地来了一拳。 腹部吃痛的石穿云毫无反击之力,瞪眼直怵刁克戎,些许怒道:“我知道了,你是土匪!” 刁克戎“呸”出一口青草,“你他妈!见过绑汉子的土匪嘛!我要是土匪,绑也绑的是你妹子。” “怎的,你还想绑我妹子?” 石穿云使不出力气,只能与刁克戎鹰眼对虎眼,对了半天除了刁克戎眼睛大些外毫无结果。刁克戎火气微消,忽的想起了自己似是来求人的,便放缓了语气,“石庄主,鄙人是徽军三旅旅长,此次不请自来,是来请你救人的……” 石穿云坚决地一摇脑袋,“不救!” “我手下几十位弟兄的性命都处于水火之中……” “不干我事。”石穿云哼哼着起了身活动筋骨,思索着再打一架还是打道回府。 事态严重迫在眉睫,刁克戎的耐心因而显得极其有限,抽起嘴角皮笑肉不笑道,“石庄主,你若是不和我走,我会请令妹同我一道的。” 想到自家小妹,石穿云一泄气,重新跌坐在地上,瞅着刁克戎威武不凡,一身军装摩登精神——若是他绑了石飞沙倒无甚严重,凭石飞沙的本事,不怕人绑,但如果石飞沙真心喜欢上了他要同他好,这就事情大了——石穿云可不愿有个汉人叔子。 于是石穿云妥协地点了点头,“你先说说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来找我救。” 见石穿云态度软化,刁克戎伴着他一道坐在地上,“此事与一种特殊的蛊相关,是隔壁山上庙中一位小师傅叫我来的……” “等等,”石穿云眯眼,“你说对面山头,庙,和尚?” “是啊……” “不对,”石穿云摇头,“对面山头上,哪里有什么庙?” 第十六章:和尚与虫 “那山头上不曾有庙,倒是在二十年前有座汉人的祠堂,被一把大火少了个干干净净……我爹说那地方邪门得很,具体为什么我也弄不明白,不过家里做生意倒是从不走那里,”石穿云摆摆手,“你说说,为什么找我。” 刁克戎从怀中掏出把匕首,一小盒火柴,借着明明灭灭的微光,表情木然地在泥地上草草勾勒出寺院的状貌,“这地方,见过么?” 第一轮攻势长达二十分钟,以豹子的喝停作终止。 杨长风呼呼上前,扶住摇摇晃晃几欲跌倒的梅凌霜,“休息会儿,喝点水吧。” 梅凌霜微弱地摆手,瘫软在杨长风怀中——身心的疲倦逼得她欲吐出血来,一时之间,她甚至忘却了人类的语言。 维持人身此刻于她而言,全然是无尽的折磨了。 黑狗蹲在地上,半是研究半是思索地抚弄着大白虫,忽上忽下,正正反反,前前后后。大白虫不避着他,目似瞑,意暇甚,全然是一副配合姿态。大虫子最喜欢梅凌霜,因为她有兽性,但不鲁莽。而黑狗与豹子是大白虫第一批接触到的人类,人类又总归比虫子温和,豹子戾气外泄,黑狗的杀气较为内敛,从表面来看较为温柔,因而黑狗成了它最喜欢的人类。 “让我看看肚子。” 黑狗猜测大白虫听得懂人话——它甚至能说人话,大白虫也果真没令他失望,闻言“呜呜”地翻了身子,撒娇般用软糯的鼻子蹭了蹭黑狗的手套,数十只成蚕般肥嫩短小的足左右摆动,乌溜溜的眼珠似有繁星点缀,水光潋滟,全然不是一副将自己当做虫子的模样。 脑中想起旅长与和尚在寺中的谈话,黑狗有些哭笑不得,此物未曾泯灭人性,反倒活到了最后,真是造化。 “你要是人,一定是个疯子,”黑狗喃喃道,“你怎么就不怕呢……怎么就……等等!” 黑狗似是发现了端倪,猛然起身,阔步走向山门。 “梅小姐,我能在门上开个洞么?” 黑狗自怀中取出刻刀,面上表情坚毅冰冷,不容拒绝,梅凌霜一言不发,权当默认。庙顶上烟雾缭绕俱是烟草气息,豹子盯着黑狗背影,掐了手中烟头,重新驾起枪,哑声道,“全给我看紧了,有事立马开枪。” “好嘞,头儿。” “……啊,见过!”石穿云苦思冥想约乎半盏茶时间,倏而犹若醍醐灌顶,兴奋之情不以言表,统统转化作对刁克戎军装的蹂躏,“我想起来啦!” 刁克戎反手一拍正中石庄主英俊光亮的脑门,“你他妈倒是说!别扯!” 兴奋之中猛然被施以暴力,石穿云的热情冷却极快,本欲控诉一番,瞧着对方脸色不善,只得愤愤然道,“……家里收了幅画,画上有。”奈何越想越发愤怒,最终火苗染成了火焰,石穿云以你我同归于尽鱼死网破的口吻,咬牙切齿道“你要再欺负我,我就打你哦!” “不打人,哪能打人啊!”刁克戎连忙架上糖衣炮弹,伸手揉搓石穿云略有发红的额头,赔罪道,“鄙人常年混迹沙场,素质自然是有问题的,石庄主,有话好好说,可千万别生气……那画上画的是哪里,这画得有多少年了?” 刁克戎的按摩深得石庄主心意,于是石穿云想了想,乖乖答道,“这我不太清楚,可这画最起码得有五十年了。” “五十年啊……他活得比我长,也难怪……石庄主可是做蛊的行家?” “石家以卖药为生,不过,私下里小妹也做蛊,”石穿云贼兮兮道。“做蛊,钱来得快。” “哈哈,君子爱财,无可厚非!”刁克戎笑得潇洒,马屁自然,“那么石庄主可听说过一种能将人变作虫子的蛊?” 在木门上钻刻出一只小孔,黑狗向门外扔出一把火苗,借着不甚清明的光,眯眼勘测门外状况——地上血肉模糊躺着三四只大虫子,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寺内幽幽灯光闪烁,是和尚在做法。 寺外血符红光不止,是狐狸在护寺。 上当了,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子弹。 “梅小姐,寺外安定下来了吗?” 梅凌霜攥着杨长风的右手,吃力地摇了摇头,杨长风会意,朗声道,“没有!” “梅小姐,”黑狗转身,一步步走向里堂,“门外的东西,你可知道到底是什么?” 梅凌霜微微点头,又疯狂一般摇头,杨长风吃不准她的意思了。 “和尚,你可知道?不对……”黑狗笑着掏出手枪,“你可认识?” 房中光影憧憧,伴随着明净止水般的声音,冥冥似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阿弥陀佛,贫僧无意谋害施主性命……过了今晚,贫僧自当给各位一个解释。” “嗤,”黑狗眯眼,正对门上纸窗,扣下扳机,子弹在众人的惊呼中,穿过薄纸,正中房内唯一一盏油灯。 油灯熄灭,光晕皆失,忽而,又升腾起鬼火般的蓝光。 黑狗在众人瞩目之中,一步步走上台阶,在门前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和尚,失礼了。” 言罢,对着门闩,再次扣下扳机—— “这我还真是听说过。以前有个寨子里养了一对斯辰,可惜力量不够,最终被蛊反噬。反噬之后变成了一对大虫子……寨主自然失望到了极点,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那寨主又从中得取了另一种巫蛊之术——对人下蛊,使其一点一点变作虫子,而不丧失心智,在无能为力中绝望至疯癫,自此生啖人肉,与禽兽无异……” “等等……斯辰是什么?” “一对同胞胎兄弟,因巫蛊而生,长相美貌,无所不能,然而极其短命,要想养成一对斯辰,百十年不遇。” “同胞胎兄弟——哦?” “可毕竟是从斯辰身上取的料,寨中的人渐渐无法控制这些虫子,直至最后,寨子被灭了,虫子偕同寨主,一齐消失了。” “一齐消失了——嗯?这该是多久以前的事儿了?” “五十年前?一百年前?谁清楚呢!不过啊……千真万确!” “石庄主如何笃定?” “大虫子,我,亲眼见过。” 第十七章:取心 黑狗在本能上不想踏入这间屋子,而理智却迫使他迈出了第一步,接着是第二步,第三步,每一步都有千斤重,而他却不能停下——他知道一旦停下就再也无法向前了。 这狗娘的前厅,居然有这么大。 明净赤裸着一半上身,端坐在破破烂烂的蒲团上,就这么闭着眼,无声无息,惨白得像是一尊石膏质地的佛像。他通身不见一丝血色,房内却萦绕着浓重的腥气,腥气与檀香交杂,一半是禁欲,一半是纵意,冲突得令人作呕。 一簇青莲样的丹青从他耳边伸出,肆意而缠绵地延伸至左面,左臂,以至于心口,细细的茎叶打着旋儿,挑逗般攀生在他无色的肌骨上——因为和尚没有人气,这不知何时生出的纹身,竟能生出一股鬼魅式的妖冶。 黑狗止步在明净跟前,吞咽了口唾沫,巍巍然抬起右手,随后紧紧的扣住板门,正对明净心口那朵青莲, “你是个什么东西。” 被流弹扑熄的油灯闪烁着墓地中鬼火似的蓝光,明净依旧闭着双眼,好像死了一般,火有生气,而他没有。 “曾经是人。” 黑狗盯着他胸前的青莲,良久,质问道,“你把旅长弄下山去了,他可有危险?” “他一定是平安的。” “我没办法信。” “我无心害你们,更无心害他。” “我信不了你……”黑狗放下枪,深吸了一口气,声音中夹杂着喘息“这世道,连人都信不了,更何况不是人的呢?” “你不信我,但你也不会杀我,施主,你何苦为难自己。” “我们兄弟都是贱命,死不足惜,但就是死,也想死得明白服气,”黑狗蹲下身,擒住明净的脖子,手上却不施力道,“寿终正寝固然好,最起码——只能死在人手上。万物有形就能杀,其中区别就是要费多大的力气杀。同样,你也能死。” “阿弥陀佛,施主,你要什么?” “只有把你的命攥在手上,我才能安心。”黑狗自腰间取出军刀,将明晃晃的刀刃在明净眼前摆了摆,明净自然是瞧不着的,黑狗丝毫不介意,乍而一松手,任凭军刀敲击在地面上——兵戈落地,声响格外清越。 “那我就给你吧。” 明净睁眼,乌溜溜的眼珠子被丹砂情景的赤红所代,他拾起地上的军刀,对着胸口怒放的青莲,由上而下,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裂痕——霎时间皮开肉绽,自刀口渗出了涔涔鲜血。 黑狗冷冷看着和尚一手持刀,一手撕拉开皮肉,露出森森骨骼,扯断脉络,自胸膛中取出一颗心脏——心脏停了,色泽却是新鲜红艳的,和尚满头是汗,其面目却不见痛苦,淡然一如寻常。黑狗内心是带些恐惧的,而在怪物的面前,他不能有所表现。 黑狗打他手上接过心脏,血将他的白手套染成一片赤红,黑狗掂了掂分量,问道,“你还能再长出一颗吗?” “独此一颗,皮肉筋骨我具能再生,唯独心脏不能。”明净吁了口气,哀红的眼睛里看不出情绪, “这下子,我的命已经攥在你手上了。” 石穿云骑在马背上,双手环着刁克戎壮硕的腰部,心内有一万个不甘愿。 白马行得极快,两旁树木风景如同幻影一般转瞬而过,山风呼呼长啸,似是猿猴哀啼。衣着工整的刁克戎眉头紧锁一心赶路,袒胸露乳的石穿云经不住打了个喷嚏——他感觉自己快要伤风了。 于是石穿云伸手去解刁克戎的腰带。 “你他妈干什么!” 石穿云双手上下翻转,连带屁股一齐晃动,搅得刁克戎不得安心。 “我冷。” “冷你他妈干嘛动我皮带!”刁克戎几乎想将他踹下马,“你动的地方拴的是裤子!” “哦——?”石穿云摸上刁克戎的腰身,将两条皮带细细比较了,诚恳道,“都是牛皮的,也差不了多少。” 刁克戎不乐得同他讲话,只得一手驭马,一手自解上衣。 石穿云在口舌上获取了难得的胜利,却没有预想中的成就感,见刁克戎不再讲话,只得闷闷披了外套,闭目养神。 石穿云的安静让刁克戎得到了暂时的平稳,忽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补充问道,“苗蛊不是归女人管嘛,带你去能有用?” “作用。爹娘死得早,我幺妹儿年纪又小,我也不能让女娃子两三岁主持家事儿,起初这些东西都还是我替她弄的。后来女娃子长大了,能操蛊了,可偏偏被我惯坏了,不服管,一天到晚就想着出山玩耍,家事儿照样又落在我身上了——这样倒也好,省得她有钱不得安生。” “令妹听上去很调皮,家妹表面上安静柔顺的很……骨子里也同样不是盏省油的灯。” 石穿云眼睛一亮,“你也有妹子?” “是啊。女娃不好管,打骂都不行——天下做哥哥的都难。” 石穿云深有感触地点了点头。 “我幺妹儿都十九了,还泼辣得很,没人娶她,都是老姑娘啦,你妹子多大?” “真巧,同岁。家妹在十六岁嫁人了,对方是个挺俊朗的青年,眨眼都三年过去了……”想起明净,刁克戎长吁一口气,笑道,“我看自己也快了。” 石穿云不做声。 “石庄主,你说娶个和尚,还是个不人不鬼,来历不明的死和尚,是不是荒唐事?” “你要娶那山上的和尚?”石穿云瞪眼瞧着刁克戎的后脑勺,愈发觉得这汉人不正常,“当老婆娶?” “自然是当老婆娶!”刁克戎爽朗地笑了几声,喃喃道,“不光当老婆娶,娶了以后,就不要小老婆了。老白,再快些!” 白马仰头,似乎在无声嘶鸣,四蹄蹬地得更富力度,与石块相摩发出嘚哒嘚哒的声响,石穿云讷讷俯下头去,沉思般回答, “这世道本就荒唐。皇帝易了姓,杀人不用刀,娶个和尚媳妇儿能算什么,娶个鬼媳妇儿又能算什么,现在发生怎样荒唐的事儿,都算不上荒唐啦。” 第十八章:蚂蟥 大白虫卧在地上,恍恍惚惚朝门内看——先前那个哥哥进了门,门里还有个认识的哥哥。 两个哥哥气味不同,但统一都是香喷喷的,冷的香,热的香,——同他们不一般,也同哥哥不一般。 哥哥,哥哥?哥哥…… 啊啊!我的亲哥哥已经死了!那么好的哥哥!那么漂亮的哥哥!哥哥在喊救命,哥哥的血被吸了个干干净净! 是谁杀了我哥哥? 是他们,他们杀的!他们杀人!杀人凶手! 黑狗捧着块檀木匣子出了门。他摘了手套,拴上门板,施施然一副等闲姿态。 “黑狗啊,你进去了都多久了!你都去干了个啥?” “那,那和尚拿你怎么样了……” “诶呀,那是个什么盒子!” ……小兵们一阵聒噪,唯有梅凌霜盯着匣子,长久不语,忽而恐惧般颤抖起来,泛起干呕——她太知道匣子里装的是什么了。 “那里面是颗心。”梅凌霜贴着杨长风的脸耳语。 “心……那和尚的心?”杨长风圆瞪双目,高声阔喊,“你竟是杀了那和尚!” 一语激起千层浪,兵众之口再也合不上了。 黑狗朝杨长风冷冷瞧了眼,抬手举枪,对夜空放了一响,屋上豹子会意,带领众人,又打了几鸣,院内方才稍有安生。 黑狗照着往常刁克戎的模样,抬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安静,又举起木匣,仰头高声说,“大家听好了。里面那和尚不是活人,有豹子大耳一干为证,我想梅小姐也可为我证明。他的心是自己取的,托付我保管,只是为了作个担保,使大伙儿放心。现在我们大可不去顾虑和尚,专心一致对外了。” “那和尚可是旅长的姘头!” “姘头又如何?公事公办,哪怕那是旅长亲兄弟,该挖心,还是得挖心!但求一个公平!” “黑狗说得好哇!” “说得好,说得好!” “疑人勿用,用人不疑。纵使他不是人,取心之苦,又怎是常言能说尽……”梅凌霜垂头,低低骂明净傻,却又不敢想象屋内明净之遇——那伤口必定穿透胸腔,森森白骨伴着丝绦形状的肉条,血管经络无一完好,为了尽快复原,它们要生长结合,于是它们野蛮地相互碰撞,挤压摩擦出另一股漫长而彻骨的疼痛,久久不散,直至生好。 可偏偏生得越快,苦楚越是艰巨。 “这位军长,太狠心了。” 豹子半蹲屋顶,望着黑狗手上那枚高高在上的木匣,叼着烟头,若有所思。 便是在此刻,无人觉察到。从那眼珠子大的小孔中,钻入了一条虫子。 它贪婪而急速地前进,朝着一只破破烂烂的靴子前进,皮肉袒露在外面,于是它激动而快乐地钻了进去,吸了口血,深入到—— “啊!啊啊啊!” 凄厉的喊叫响彻前院,一位士兵疯了似的跑近寺门,以脑袋撞击,鲜血自伤口而下,覆满整张脸,他仍旧没有知觉一般,持续响亮的撞击…… 门自然是撞不开的,昔日的好兄弟们不明所以,这模样说失心疯也不及,黑狗抬枪,往他脚上打了一弹,士兵方才停下动作,身体却渐渐扭曲作一个不可思议的形态,在众目注视之下,他的血肉一点一点消退,虬曲的皮肤皱巴巴地贴着骨头,自腿而延伸至上身,手腕,脖子,而至于脑袋。 最后,他不叫不喊了,脸上的血肉也近乎消退了,却忽然拉出了微笑,在干枯的脸上,其意味令人毛骨悚然,他望着众人,“嘿”地笑了声,随即再不动弹了。 死不瞑目。 众人麻木地目睹了这场毫无端倪的死亡,愈发觉得能活着出去,该是件前所未有的丰功伟绩。可没人敢去碰他,死得莫名其妙大抵是最不划算的。 梅凌霜扯了扯杨长风的衣领,“长风,你有刀吧?” 杨长风轻轻捏了捏梅凌霜雪白的手臂,“有啊,怎么了?” “你去把他的脑袋割开,看看里面有什么。”梅凌霜呢喃道,“别怕,你不会有危险的。” “我他妈……”杨长风倏而意识到自己粗鲁了,恨不能掌嘴,也同情人般低语道,“我不怕,你放心。” 于是杨长风收敛表情,在众目睽睽下孤身蹲至尸首前,取出军刀,对着那笑容诡奇的脑袋,闷哼一声,劈了下去。 头骨意外的生脆,并无意料内血液共脑浆齐飞,颅腔内只剩干巴巴的肉末状的粉色脑干,杨长风用军刀搅动窥探,终究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条软绵绵滑溜溜的大虫,此君吃饱喝足,意气风发,对着杨长风的军刀,一口咬了下去。 自然,是咬不动的。 “真他妈能喝,”杨长风挑起军刀,一个侧翻逼得此君无路可走,杨长风端详了一番,点评道,“这蚂蟥简直成了精。” “成了精那也是蚂蟥。”黑狗接过刀子,不敢用手触弄它,恭恭敬敬地将其平放在梅凌霜眼前,“梅小姐,这蚂蟥有什么来历?” “这是一种蛊虫,本是用它来操纵人的……但一下子就把人血吸光,我从未见过……估计,估计是……” “哥哥家里养的虫子。” 角落中飘来软糯的,孩童般的声音,众人循声望去,是那只大白虫匍匐着身子,翁张着犬样的鼻子,一点一点向前挪动。 当即有几个丘八掐了把自己的大腿,而更多久溺在荒诞可怖之中的人,已经不以为意了。 “哈,连虫子都会讲人话了……” 大白虫乌黑黑水灵灵的瞳孔中映射出几只指着自己的手,颇为委屈地带了点哭腔,它借着下半段身子的气力,将头高高扬起,控诉道,“我是人,我不是虫子。” “你们看,在你们背后的那些,才是虫子。” 第十九章:三重境界 刁克戎颓丧地躺在沙土泥地中,盯着那长久不变,仿佛是静止了一般的圆月。 树丛中满满开放着雪白的月下香,一丛一簇,尽态极妍,芬芳馥郁,醉人心脾。大白马眨巴眨巴硕黑的眼睛,忽闪忽闪纤长的睫毛,迈着纤长曼妙的大腿,疾速用大白牙扯下一簇花朵,又绅士般优雅地细细咀嚼吞咽。 石穿云依靠在山石旁,两腿双臂俱是交叉姿势,他如同一只捕食猎物的山鹰,殷切而兴奋地注视周身的一切风景。 “三重境界,太妙了。”石穿云啧啧惊叹,“这辈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精妙的设计。我和你说,这结界,至少能维持三百年!” 刁克戎似乎依旧直愣愣地望着圆月,他的声响很轻,至最后演变成了一声痛苦的闷哼,“怪不得里面没月亮……原来都他妈亮到外头来了……” “我同你说……哎呀,你别撞,这哪是你能撞破的!”石穿云简直不想搀扶地上那狼狈旅长,“撞,撞,你可再把劲儿,结界没装开,头撞破了。” “头撞破了能长,人丢了就没了……我的家当,兄弟,老婆,全在里头。”刁克戎吐出一口带血丝的痰,朝洞口扔了块石头,“狗妮儿做的鬼东西,呸!我日你祖宗!” 山洞自然是不介意刁克戎去日了他祖宗的,头脑炙热的旅长也自觉无趣,便拿泥沙糊上裂口,藉此整理思绪。 按石穿云的道理来讲,在山内一共分成了三层境界,首层为山下,一般境界,常人皆可见,花石草木,飞禽走兽,皆为常物;其二层为幻象境界,其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结尾第三层境界控制;第三层为山内核心,真实境界,也就是一干丘八被困之地。 而如今,刁克戎与石穿云身处二重境界至三重境界的入口,却发现门被堵死了——这定是门内某个人堵上的,究竟是谁,石穿云却没把话说开。 刁克戎所以心急,不可或缺于一种想法——他认为是明净将门锁上了。这个念头好似闪电,来的短暂,声响极大,敲得他心脏怦怦直响。 “我得进去……我一定要进去……” 石穿云认为自己倔,看着如此这般的刁克戎,觉得这丘八更倔,不光倔,而且蠢——他先前抢自己来的时候不该是这么蠢的,所以石穿云认为,他蠢够了,自然会消停的。 于是他也不拉那疯狂的丘八,面无表情地目送刁克戎对山洞进行新一轮的无用攻势,眼神却是迷惑的——既然能活命,为什么还要管里头的东西呢?他在笼寨中长大,苗家人性喜群居,他家却是例外,自小他接触的唯有早亡的阿爹阿娘,偶尔从别寨来瞧他的阿公,真正贴着心坎儿的只有野丫头一般的幺妹儿,幺妹儿聪慧而野蛮,而他性子里更是有过之而不及,他像一匹独狼与虎视眈眈的汉人周旋交易,天大地大,唯有血亲才是可信的。 刁克戎雪白整洁的衬衫被泥沙侵染得污浊不堪,经过汗水的润和更是如同蟾虫一般,紧紧黏贴在皮肤上,他顾不上,他卯足气力,佝偻宽背,发出怒气腾腾的嘶喊,朝洞口进行了最后一次搏命式的撞击。 门并没有为他开。他已经太累了。 于是气喘吁吁的刁旅长猛的大笑起来,朝着黑黝黝的看不清去路的山洞低沉地,撒娇般地骂了句“孙子”,猝尔自身后取出勃朗宁手枪,对着洞口上上下下发了六枪子弹,直到再是打不出任何东西了,才抛下了冒烟的枪管。 “畜生哟,他们不该死在里面,”刁克戎凭借左手撑地,勉勉强强支起了上身,他掏出最后一把军刀,对着洞口狠狠地戳刺了下去—— 刀口,居然进去了。 大堂里的明净倏地吐出了一口鲜血。 他痴痴盯着地上那摊血迹,一股酥麻感如电流通体,从左胸内那空空的位置蔓延全身,他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脏撞击了一下木匣。 院内的那层封印打开时,他发觉心神通明,而此刻,他却有了短暂的,强烈的,甚至是如获新生般的错觉。 那三层结界打开了! 难以置信,那个男人居然打破了结界——凭他的力量,哪怕加上石庄的二世主,这锁链一般的玩意儿都是扯不开的,他该是怎么做到的? 而随即,明净却又禁不住担忧了,那丘八居然要回来了,他放着好端端的活路不走,竟是要送死! 明净垂着纤长的睫毛,无声叹息。院内的人,他会耗尽生命护着,哪怕熬到明天日出都会有法子,即时回天无力,凭借自己搭上的命,他问心无愧。 可他太不想那丘八去送死了!自打双目能看清眼前事物,鼻息能探查四周气味,皮肤能感受所触肌体,两耳能捕捉一切声响,着着实实闯入他第二次生命的,便是这只野兽一般的男人,他的身躯,眼神,话语乃至气息,都是活生生,阳刚壮烈而富有侵略性的——笼子不能关锁他,而他竟用利牙撕扯断钢铁,重新将硕大的爪子伸入笼中。 明净想,他想要抢回自己的东西。那些小兵们都是孩子,他们心底都不坏,理应同他出去。狐狸虽然有些轻浮,可那是它作为狐狸的本性,它也该享受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他甚至想着,如果能活着,他也许会抛下清规戒律,重新和刁克戎一起活一遭。 想到这里,明净笑了笑,他的面部是僵硬的,嘴角扯上的弧度古怪得令他看起来更像是哭。 “只可惜,没有如果。” 明净有些释然了。他站起身,重新整顿好袈裟——左胸那块硕大骇人的疤痕一时半会儿是长不好的。他依靠着手杖,羸弱地穿过大堂,他的脚步声极轻,不闻喘息,看上去不再像是人了,全然是只脆弱而美丽的幽灵。至他推开木门,院内的景象令他骇然一惊。 他们还是来得太早了。 第二十章:归来的英雄 “……因缘造化,明净,你居可生出佛眼。” “佛眼乃真佛之物,岂能为明净所适?” “阿弥陀佛,此固为天命,冥冥之中已有其定数。若你潜心修行,有朝一日,你方可脱去凡胎,超脱六道轮回,皈依我佛之正统。然明净,你须谨记……” 院内浩浩荡荡是血蛭的大军。 这些虫子约墙钻缝而入,速度极快,来势勇猛,前仆后继,此起彼伏,大大小小塞满了将近一半的院子,像是一波浩大的海浪,携带烂泥般的腐臭,直直冲入兵众之中。 此强袭霸道野蛮,不讲人话,逼迫得人猝不及防。屋顶上豹子一干人不敢贸然下手,若是重火集攻,不定人虫一并死光损失未免过大;杨长风一把将席地而坐的梅凌霜抱起,直上台阶,院里头理不清状况的小兵们左右开工替抬起,做金鸡独立状,争取最大限额的扫射,远远看去像是一场噼里啪啦的荒唐舞蹈。 大白虫眨眨眼睛,看着手足无措的青年们,蠕动身体缓缓前进,所到之处,血蛭无不退避三舍,于是在最后,大白虫凭借一己之力,在兵士们目瞪口呆的神情下,将红黑色的,还未饱食的血蛭大军驱赶入了角落。 “照我说的,它们才是虫子。”大白虫仰起身子,瞥过脑袋,完全不似人象的头颅上,似乎很有一番孩童般的得意神情,“胆小鬼,连虫子都怕!” 豆子咕嘟一动喉结,吞下一口唾沫,以同样未成形的童音喊道, “这……这大家伙居然能把蚂蟥精赶走!这虫子不得了了!” 大白虫又气又恼,慌忙转过身子要为自己正身。它一转身,狡猾透顶且饥肠辘辘的血蛭瞄准间隙,欲伺机反攻,却被一把烈火阻挡了去路。 梅凌霜在杨长风的怀抱中嘘嘘喘气,她左手的指尖燃起了一簇明亮的火苗,待其生成火球后,她便出手,直直对准虫堆抛去。 虫子是惧火的,哪怕满腹鲜血,杀人如麻,终究要在烈焰中化为焦土。众人见势,决定放把火将蚂蟥烧个尸骨无存以绝后患,刚要燃起火折子,就被梅凌霜一把呵下了。 “不可以!”,梅凌霜声音虽是娇滴滴的,语气中却透有不可否决的威严,“一旦火势控制不住,死的就是我们自己。” 黑狗十分欣赏这只有智慧的狐狸精,他拍手赞道,“梅小姐果真高明,在这时候还能如此冷静,思虑周全,在下佩服。” 梅凌霜看着黑狗手上把着的木匣,感觉心里不太是个滋味,她右手一挥,门上红符自其脱落,继而一收,符咒自而飞回手中。她捏着那几张失去效益的薄纸,神情凄楚而黯然,“如果符咒起作用,就不会有人死了……这些蚂蟥本是蛊虫,不应该……等等,明净!” 梅凌霜转过头,原本在房内打坐的僧人不知何时已站在了门口,他面色苍白,身倚门框,手拄木杖,一只墨色青莲自脖颈伸延左脸,昔日漆黑的眼珠此刻却红得似是浸了鲜血般瘆人。 梅凌霜从未见过这样的明净,一时间有些讶然,“明净,你……” 仙姑竟然是认识和尚的!小兵们看看燃烧的虫堆,又看看变形的妖僧,感觉两方都强大而不可对付,便统一决定按地不动。 明净不曾指望自己被当人看,也无心考虑他人的看法,他两目全然注视梅凌霜,淡然道,“你的符起不了效用自是正常,因为山内的结界已经破了。” “你是说,院内的结界……” “不,我指的是山上的结界。” 梅凌霜瞳孔骤然放大,她倒吸一口气,“不,不可能,这,这可有谁能开……” “那自然是老子了!” 刁克戎从大堂内走出,军裤衬衫无一不是泥泞不堪,但形貌上却是整整齐齐,他的脸上很干净,隐隐约约还能探着一颗欲落的水珠,似乎是在什么地方草草洗了把脸,他的眸子是熠熠生光的,长腿一迈阔步生风。他走至门前,一把抱起面无表情的明净,如同意气风发的山头寨主,胜利归来的少年将领,朝所有生灵——人、妖、虫,宣告道, “本旅长凯旋而归了!” 黑狗与豹子同时松了口气。 豆子当即冲上来,一把抱住刁克戎的大腿,泪珠子不住向下滚,“旅长,你回来了……” 没人干担保凭借刁克戎——区区一介凡夫俗子,肉体凡胎,就能打破眼前情状,可偏偏所有人都相信这个一副凶相,口出狂言,狂傲不羁的丘八头子,与他们是不同的。 “我把人带来了……怎么,眼睛都红了,谁把你弄哭了?”刁克戎对明净超出常态的相貌变化一盖不介意,心满意足地在他左脸的青莲上吧唧了一口,感叹道,“宝贝儿,能再亲你一口,真好。” 明净想要挣扎,但觉得众目睽睽之下十分像打情骂俏,他居然觉得有些难堪,遂冷脸如同发号施令一般要求道,“放我下来。” 可惜在外人看来,明净冷脸与常态在表情上毫无变化,即便丘八头子知晓,也不会照做,刁克戎笑嘻嘻地又在他的右脸上亲了一口,“小师傅,你都站不直了,施主我自然是不能放的了。” 倒是梅凌霜从杨长风的怀里挣了下来。 刁克戎对着在场所有生物,面色正直而严肃地进行了一次时约五分钟的演讲,简要地概括了山上局势以及我方所有之长处,其间双手不停地对和尚的臀部进行揉搓,将爽快与愉悦暗藏心底,和尚的色戒未破,倒是嗔戒的壁垒摇摇欲坠——他简直太想在刁克戎的脑袋上甩个巴掌了。 “……由此,本人请来了这一方面的行家,石穿云石庄主,来协助我方,攻克难关。” 石穿云从厢房中取了件袈裟,套在身上模样奇怪而大小正好,在刁克戎出场后,蹲在门内如同无所事事的猴儿,与堂中大佛大眼瞪小眼,听到自己的名字正欲出门,却被一个柔弱娇媚的女声止住了。 “慢着!”梅凌霜走到刁克戎跟前,桃花眼闪闪烁烁,水光潋滟,“刁旅长,在此之前,还希望您为这位小师傅考虑一下。” “明净?”刁克戎掂量掂量分量,觉得似乎没少什么,“他怎么了?” 梅凌霜背对着黑狗,深吸了一口气, “您的部下,取走了这位小师傅的心。” 第二十一章:训话 几乎所有人畜都倒吸了一口气。 刁克戎依旧是热切地抱着明净,只是手上不再加以辅佐动作,他的脸黑得不甚明显,大约局限在眉头间所增添的一丝情绪,隐隐约约,且晦明难辨。 然而,多年下来一直看着旅长的脸色而存活攀升的黑狗,是不可能放过这微妙的变化的。 “旅长……我,我是……”黑狗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自己的命运如何,全在长官的一念之间。 明净觉得狐狸愚蠢而多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狠狠瞪了梅凌霜一眼。侠义心肠的狐狸精一时头脑发热,待缓过神来,羞愧得恨不能刨坑逃窜,本就混乱不堪的局势眼见便要雪上加霜。 “噢——是这样啊,”刁克戎在众人的屏息中悠悠然开口,“黑狗的意思,我大约是了解的了,不过——” “不过,宝贝儿,你生气吗?” 这下黑狗的生杀大权全然落在明净肩上了。 明净想说“七情六欲于出家人本超脱本我”,可转念一想那丘八定然不喜欢这个答案,老实作答道,“我不生气。他那么做,应该。” 刁克戎笑眯眯地吻了明净一口,朝黑狗吹了声口哨,支呼他上来。黑狗将木匣交给身旁的豆子,不明就里地往上走。而待黑狗刚迈上第二级台阶,刁克戎抬腿便是一脚,正踹他胸口。 “他不生气,我生气!”刁克戎依旧是笑,笑得热切而令人悚然,“黑狗,你知道我气什么吗?” 黑狗一声闷哼,朝地上吐下一口稀薄的粘液。 此情此景堪称荒凉,可没人敢替他说话。下头的是只垂头丧气的丧家之犬,上头的是只花色斑斓的锦绣大猫,只要他愿意,一张口一闭口,咬断的就是一条命。 屋顶上的倒是能畅谈无阻。 “豹头,黑狗他……” “他该,”豹子蹲在房檐上,一节一节装备子弹,“就得让他长长记性。” “可豹头儿……黑狗他也是为了大家着想嘛!” “他想什么我还不知道?”豹子的语调是少有的玩味,“旅长要是不动他,往后谁都敢反了。他不是本分的人,但刁克戎在一天,他就不能做不本分的事。” “黑狗这下子不会——咔嚓了吧!” “不会,”豹子朝院里草草瞭了一眼,“该做到什么地步,没人比刁克戎清楚。” 小狗儿牙太利了,就应当磨磨。 刁克戎轻轻放下明净,一步一晃下了台阶。 “你说说,我气什么?” “我……我……”黑狗咕噜咕噜转动眼珠,死命想不出答案,声音结结巴巴,毫无往日气派,他近乎哀怜地向刁克戎投以求饶的眼神,“旅长,旅长……我……我……” “唉,黑狗啊,”刁克戎蹲下身,很是柔和地拍了拍黑狗的肩膀,“我告诉你好不好?” “我……我……” “你拿了你大嫂的东西,居然不在第一时间交给我!”刁克戎摸摸他的脑袋,“我他妈就气你这个。” 大嫂的东西……大嫂!刁克戎此话响亮,上上下下几十口生灵心里俱是有数。 豆子见这般情景,立马小步上前,将木匣递交入刁克戎手中。 刁克戎接过木匣,很是宝贵地抚摸实木上螺旋模样的纹路,他举起木匣,放到耳旁听了听——木匣内静悄悄的,正是沉睡了一条美丽的生命。 “但是!”刁克戎倏而起身,对着一干神情飘忽而惊恐的丘八,铿锵有力地训导道,“黑狗在此番情景下心虑全局,为众人之安危顾虑,实可嘉奖,大家当以黑狗为楷模!明白了吗?” “明白!” 黑狗呆呆地注视着刁克戎,他站着,而自己跪着,他一声喝下千军万马齐鸣,即便是落跑山中,生死未卜,这等气魄,着实足以让他恃才傲物。 我怕是永远赶不上了,他想着。 “黑狗哇,”刁克戎伸手,将骇成一尊泥雕木塑的黑狗从地上拉起,他出手拍了拍青年身上的灰尘,和蔼道,“你觉得我做的该嘛?” 黑狗骤然回神,连连点头,“该,该。” “那你怨我吗?” “不怨,不怨!”黑狗哈腰笑道,“旅长这么做,着实非常合理!” “豹头啊,神机妙算!佩服佩服!” 豹子不答话,趴在房檐上,一声不吭的盯着院外,他恍惚觉得有什么东西星星点点,正要涌进来似的。 待醒悟过来时,他怒吼般朝院内喊道: “快趴下!” 小兵们愣在院中,摸不着情状,而在一瞬之间,离门最近的几人全被割断了脖子。 几颗头颅咕噜一声滚下,断头上的表情依旧是纯真而茫然的,他们甚至还来不及叫喊,没来得及夹起手中的武器,就被生生夺取了性命。 “快趴下!” 几秒过后,众人俱趴倒在地,门前近乎是一滩血色的湖泊,几具年轻的尸首在完全失去了生命的气息后,统一跪下,继而长卧在异乡的土地上。 院内是一片死寂。 刁克戎将明净偕同木匣一并护在身下,用他粗壮的身躯在晕色的灯光下掩住一片阴影。他控制自身的动作,尽量不要对和尚与盒子造成一丝伤害。 明净的身体上仰,从这个角度来看,刁克戎的表情一览无余,那种担忧的,温柔的,而又愤怒的神色,切切实实写满了他整张脸,于是明净撇过头,朝门口的方向看。 刁克戎亲了他一口,在眼睛上。 他同那匹白马一般,眼睛生得大,睫毛生得长,垂下来时就像是拢起的花骨朵。 明净的整张脸都是死的,唯有眼睛是活的。纵使他的脸是一潭死水,万年不动,他的眼睛却是深潭中潜藏的蛟龙,摇头摆尾,水面多少得荡漾波纹。 而刁克戎却是猎人。 “刁克戎……”明净主动喊了他的名字,“这件事情,我没有眉目。” “就这件事情没有眉目?” “的确,”明净低低地答道,“对不起,就只有这件事情。” “那好,我问你,”刁克戎伸手,捏住他的下巴,沙哑地问道,“我能不能带着那帮龟孙子,连同你,你的大白马,一起出去?” 明净想了想,不带敷衍地作答道, “你能活着出去,你的部下也许有一部分能同你一道出去,大白马若是你喜欢,你就牵走吧,至于我,你是没办法带走的。” 第二十二章:回击 明净的神色是认真的。 “老子不信邪。” 刁克戎已然学会了如何去阅读他的心情,他如同锁链般将明净的双手桎梏在地上,低头刚欲说些什么,外头却传来了不应景的声响。 咚咚,咚咚,咚咚…… 有人在敲门。 那声音可弱得很了。弱得很,而每个人却恰好刚能听见,那是飘忽的,而又遵循着某种韵律,一敲一停,又再是一敲,直敲入人的心坎。 “别开门,”明净轻轻用腿攘了攘身上的刁克戎,“千万别开门。” 刁克戎不作回答,他松开右手,侧身扯着嗓子,朝屋顶上喊道,“豹子,看得见吗?” “报告旅长,看不见!” “那好啊,那来先给他们扫一发吧。别打多了,射准啰!” “是!架枪!” 院外霹雳啪啦惊起一串枪声。 明净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贴着刁克戎的脖颈,喘气般问道,“他都看不见,怎么打准?” “宝贝儿,你真是……”刁克戎被他弄得耳朵心头一并作痒,左手将明净按压得更紧,而右手则游移近他的臀部,“太小看人了啊。” 一轮扫射下去,果然房外没了声响。 “你那是……” “嘘……”刁克戎伸出食指,按住明净的嘴巴,嘘声道,“宝贝儿,等等我。” 明净似乎觉得自己有些聒噪了,又似乎是有些懵懂了。 佛法宏大,可参透一切生死,一朝风月,万古长空。它可知天命,探真知,却对眼前生命的消逝浑然不知——究竟是自己浅薄了,还是它本就是谬误? 刁克戎已然站起了身,他抖擞精神,朝众人喊道,“都给我站起来!” 院中依旧只有他一个站着。 “站起来,死不了!或者你们要趴着给它们当孙子!” 一个人站起来了,又一个人站起来了,仿佛受到了某种鼓噪,所有人都扛起了枪支,面对木门,捋袖揎拳。 “来几个人,把脑袋收了!” “是,旅长!” 几位兵士果决上前,将那几颗头颅抱入怀中,随即又脱下死者的外套,在用手闭阖那无以瞑目的眼皮后,将它们如同玉器一般,温柔而严实地包住。 它们是无价的。 刁克戎将木匣固定在怀中,他走下台阶,走入前院,砍下了一具尸体的左手。 “兄弟,抱歉。” 他已然辨认不出那是谁的身体了。 “明净,对不起啊,我还是得开门了,当兵的,最忌讳的就是坐以待毙,”刁克戎朗声道,“不论回击成功与否,至少不能让我的弟兄们白死了!” 明净看着他,觉得他距离自己过分遥远了,他打开了一个结界,接下来,他要摧毁一个世界。 “刁克戎,你可信天命?” 刁克戎立步门前,不去回头看明净,“天命?那不是儒家的东西嘛。” “天命,鬼神,但凡此种种,刁克戎,你信吗?” “昔孔圣人有言,敬鬼神而远之,不过嘛……”刁克戎将断臂投过门孔探出门外,继而用军刀狠狠戳在门板上,门上淅沥沥淌下绿色的粘液,他大笑着喊道,“老子可不喜欢废话一堆,鼻孔朝天,弱得连鸡都宰不了的圣人!” 见时机恰当,刁克戎侧身一闪,兵士们默契地同时朝门上打去,一时之间,轰鸣震天,明净捂着耳朵,透过弥散的白雾,隐隐约约发觉有什么东西探入了部分的躯体。 “大家快趴下!” 当即有几个小兵笑了起来,有人扯着嗓子,叫喊道,“秃大嫂,不能在趴下啦,再趴就起不来啰!” “嘿,我要是死,也宁愿站着死!” “你他妈就这点出息,老子要爽死!” “秃大嫂倒是保护好自己啊!要不旅长可得难过死了!” …… 一派粗言秽语的小丘八们,严严实实地挡在自己身前,前不久他们似乎还欺负了自己,可那又怎么样呢?那些身子不都是壮硕的,明净却清清楚楚地记得,他们的脸都是年轻的,他们都还算是孩子——他们的确不该葬身在这里。 明净突然想让他们跑,跑得越远越好,地道能走几个人就走几个人,一次性的牺牲能换来永久的安宁什么的都是屁话,凭什么要牺牲,这都是人命,凭什么就偏偏是他们要为了与他们八竿子打不上边的东西牺牲? 这分明是冤死! “跑啊,跑啊,跑啊……” 可他们却是不会跑的,那个男人不会逃,他们同样不会。 “狐狸。” 梅凌霜趁着杨长风打枪的功夫,变回了狐狸模样,它小狗一般地从远处跑来,身后跟着那条大虫子,蠕动小脚,扭得飞快。 明净盘膝,让梅凌霜坐在自己腿上,又用手摸了摸大虫子的脑袋。 “哥哥……”大白虫用鼻子蹭了蹭明净的手,显得很亲热,“这些哥哥们在打坏家伙?” 明净捏了捏它的鼻子,低声道,“是啊,在打坏家伙。” 大白虫立马支起了身子,上上下下舞动短足,眼中满是殷切,“他们打赢了,我就能出去了?” “他们赢了,你想去哪里都行。” “哥哥,你知道么,坏家伙们害死了我的亲哥哥,我特别,特别,特别想杀了他们……”大白虫一下子带上了哭腔,“可是我哥哥告诉我,不能杀人。杀了人,就回不去了。” “这些坏家伙已经不算是人了,你别怕。” “可是……可是啊,”大白虫俯下了身子,声音愈发纤细,“可是这些哥哥们,能杀得了坏家伙吗?” 狐狸打了声呵欠,用火红的大尾巴扫上了大白虫的鼻子,“小家伙,你就看着吧。” 梅凌霜望着杨长风的背影,近乎是有些痴迷了, “这些哥哥们身后可都是有着牵挂的,所以他们不能死,所以他们比谁都不想死……等等,明净!你,你干嘛忽然打我!” “你说呢?”明净一只手拎起了狐狸笔尖的耳朵,“我们等着秋后算账。” 狐狸笑眯眯地直喊疼,心中却欢喜着明净活了,他原本只是一个冷冰冰的塑像,而如今他的魂儿活了。 石穿云是迷迷糊糊在房中睡着的。刁克戎遗忘了他太久,他也就自我懈怠了。 恍惚是坠入了一个很深沉的梦境,石穿云回到了童年时候,他在溪边玩耍,看到了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年,说是少年也仅仅是凭衣衫,按相貌来说,他这辈子真是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他简直好看的就像是一个活着的梦。 第二十三章:石庄主的梦 石穿云觉得自己大抵四岁,他记事儿早,计时却不清楚,那模模糊糊约是幺妹儿没从娘胎里下来,二弟还由爹娘带着的年月。外头年月不安生,隐隐约约有些改朝换代的意味,洋人扛着大炮火药闹腾,汉人组成这个团那个团闹腾,朝野里满人皇帝也闹腾——可闹腾来闹腾去,山谷里依旧是那副模样,苗家人不梳劳什子鞭子,苗家姑娘不缠劳什子小脚,外出走货的回来谈谈见闻,说罢了,也只是一笑而过。 石穿云幼年时候同现在可是不一般的,幼年时候的石穿云喜欢光着脚丫,四处撒野,山谷,树梢,溪畔,泉眼,但凡有活物的地方,他都爱,他不但爱看,更是爱抓。娘亲是寨子里第一把的蛊手,自小混迹在草药毒虫中的石穿云一家子,五毒不侵,非但如此,蝮蛇百足之物,嗅着了气味,还得绕着走哩!石穿云就像是个气势凌人的小猎手,在敌方闻风丧胆境地之下,单方面肆意虐杀,既而几乎是每天都能装那么一小麻袋毒虫,凯旋而归。 石庄严父慈母。老石庄主沉默健壮而不苟言笑,而石夫人却是个实打实的温柔女子,她母性浓重,并且貌美如花——不是满山遍布的明灿灿的春花,到更类似于暗谷中芬芳馥郁的一小株幽兰。而她偏偏又是万里挑一的刽子手,杀人如麻,不在话下,这又并非完全处于她的本性,不太平的岁月里,自是有不安顿的人物,想寻求不合理的道具,来制造不凡响的事端,石夫人能力超群,声名在外,自是有人求她的,一蛊千金,万金,都不在话下。她不贪恋钱财,但也从不以推诿——想拿蛊害人的东西,定然亏损阴德。死后报遥遥未知,至少活着的时候,得留点现世报。 人说,老石庄主本事更高,而打记事起,除了打猎,石穿云从未见过自家父亲展露什么出神入化的绝活,他自是有些遗憾的,而遗憾的成分比较微小,这样的清闲而美满的日子,要是能延续到哪怕半辈子的长度,石穿云都觉得,自己死也值了。 话说回来,便是一日石穿云扛了满满一麻袋癞蛤蟆,口中叼了一簇鲜艳的山花,给了正在准备晚餐的石夫人一个大大的惊喜,石夫人在他左脸上亲了一口,又拉着夫君在他右脸上亲了一口,待将花朵整整齐齐插入门厅前的花篮后,石夫人拉着石穿云,揉了揉那白嫩嫩的脸蛋儿,温和而认真地警告道: “云儿,西边那座山头,千万不要去,哪怕是靠近了也不行,那儿可有怪物,会吃人的,爹娘都对付不了,千万要记得啊!” “娘也没办法?” “是啊,连娘都没办法。” “爹也打不过?” “你爹爹也许……,”石夫人朝老石庄主望去,自家男人夸张地伸了个懒腰表示回避这个话题,于是石夫人朝石穿云作了个鬼脸,“总之,可不许去!” 石穿云忽闪忽闪眼睛,拨浪鼓似的点点头,咬着手指全然是一副认真听讲的模样,他仔仔细细记下了,是西边而不是东边的山头,于是,他第二天就向着西边启程了。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无可厚非! 起初,石穿云走得百无聊赖,哪怕是到了对头山脚——山还是那个山,水还是那个水,虫还是那个虫,万般模样一如照旧,石穿云简直认为母亲是哄着他玩儿的了,直到他被石头一绊,跌入了谷隙。 谷隙不深,只约有孩子高(怎么办好想写一米四八的郭敬明T T),地上软绵绵是一层苔藓,石穿云摔得鼻子一酸,眼睛霎时间红成一片,但顽强如此,石穿云抽抽鼻涕,自己又站起来了。 四周都是虫子,大大小小,稀奇古怪,看得出都是很有分量的毒家伙,并且胆大包天,虽不至于上来攻击,但凭它们不到一寸的躲闪距离,石穿云就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战。 “哼!” 石穿云掏出布袋,开始装虫子。一把,两把,三把……虫子们见遇着了二世主,立马落荒而逃,空间即刻明朗起来,借着微微射下的天光,石穿云居然发现面前有小半个人高(郭敬明的一半高)的洞口,随即扎紧了布袋口,顺着石洞,泥鳅般地钻了进去。 洞道不长,石穿云一会儿功夫便钻了出去。大喘一口气,眼前的世界似乎格外明朗,山虽然还是那个山,但草却是春天般的油绿色,树木生得极其高大精神,透过叶隙,洒下一片斑斑驳驳的光影,小溪水浅,鹅卵石间,摇摇曳曳是绿得能发光的水草,一阵风拂过草地,沙沙地摆弄出好听的声响。 石穿云便如此将脚踏入溪水中,随着水流往前走,溪水暖暖的,抚弄得他心痒,过了一阵子,他似乎发现空气中传来什么不一样的气息,低头一看,溪水浅浅地染上了一层红色——定是有人在流血。 于是他走的急了。顺着路走,不一会儿便出现了快大石头,滚儿圆的,石缝中还探出了几朵小野菊,石穿云向左看看,又向右看看,石头后面似乎是坐着一个人的,于是他蹑手蹑脚的,屏气凝神地,猫儿般一下子窜到了石头前。 石头前坐着的,便是多年后那个不断出现在他记忆中的梦。 依靠着石头的是一个受伤的少年,他的脚踝处淅淅沥沥,渗透着鲜血,他脸色惨白而神情痛苦,却又完全遮掩不住他的美。他的身材即是匀称,五官精致,似是丹青所为,眉毛纤长而弯曲,满满承载了一片温柔。鼻梁挺拔,嘴唇柔软,眼睛清澈明亮,像是一汪湖水, 以石穿云的想法来说,他简直是美到了骨子里,无处不美! 那少年被小小的石穿云吓了一跳,讶异地叫喊出一声“呀”,随即咕噜噜转了转水汪汪的眼珠子,上上下下打量小小的石穿云。石穿云从未看过如此好看的人,有些脸红,坑坑巴巴,口齿不清地问道, “你,你疼吗?” 少年很委屈地点了点头,“疼!” 石穿云立马从口袋里掏出随身必备的草药,随便在溪中挑了块鹅卵石,放到大石头上细细研磨,不一会儿,便出了汁液。石穿云照着少年的伤口,轻轻将草药敷摸在上面,听到少年“嘶”地吸了一口凉气,石穿云又从袋子底边取出了块包得五颜六色圆球,他小心翼翼地拆了色纸,将圆球放在少年唇边。 少年不假思索地张口吞进了圆球,舌头不经意间触碰到了石穿云的小手,他惊异道,“这是什么,好甜!” “这是洋糖,我娘给的,市面上可精贵的很呢!” “真好吃……”少年将眼睛睁得瞪大,隐隐约约还有些水光,“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那,那你还疼吗?” “不疼了,”少年摇摇头,笑了起来,他眉毛弯弯,眼睛弯弯,分外好看。他看着小小的石穿云,小小的石穿云也看着他,两人就这么看了许久,还是石穿云开口问道: “你这是,怎么弄伤的?” 少年眉毛一堕,满脸忧愁,“我不能说。” 石穿云又问,“要不你去我家吧,我家可大了,什么药都有,我让我娘给你治伤。” “那也不行,”少年连嘴巴都堕下来了,“我的哥哥还在这里,我不能走。” 石穿云也有些失望了,他叹了口气,坐在大石头上不说话。 少年动了动手指,捏住他的小手,殷切道,“陪我讲讲话吧。讲什么都好,我已经太久没和别人说话了。” 石穿云心一软,嗯了一声。 年方四岁的石穿云思想阅历一并有限,他对少年讲自家成员,讲今天抓了几只虫子,讲哪只虫子能怎么做蛊,无论他讲什么,少年都兴致勃勃,并不断插入自己的见解,偶尔对石穿云进行纠正,石穿云很开心,这好看的少年居然是个抓虫子的能手,和自己娘亲有一般的本领呢! “我得走了。”石穿云从大石头上跳下来,日头有些偏西,不走的话,该是赶不上晚饭了。少年的剪影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明朗,石穿云呆呆地看着他,“我明天还能来找你吗?” 少年一愣,继而拼命点头,“好,好!” “那明天,还是在这里!”石穿云从口袋中掏出最后一颗糖,将它放在少年手心里,“你要等着我啊!” 少年想要拆开糖纸,可看来看去,终究是舍不得,他万分宝贵地放入口袋,哽咽般保证道,“我等你。” 可而后的一天,一旬,一月,一年,石穿云却是再也没见过这个少年了。 因为他来的短暂,来的惊艳,石庄主常常怀疑这是不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 而直到多年后,那大概是爹娘去世了好多年,连石飞沙都能做蛊的时候了。石穿云一个人回到了那发生过梦的地方,那时,眼前的情景提醒他以往确确实实不是一场梦,而他却从未想过,美梦的延续,就是噩梦。 石穿云从梦中惊醒,他身上的披裹的袈裟凌乱不堪,两鬓细细密密低下了雨一般的汗。 门外闹腾的很,枪声叫声什么声都有,该是打起来了吧? 他喘了几口粗气,平缓呼吸,在打开门的时候,他还在想着,好像已经好几年没有做过这个梦了。 第二十四章:亡命赌徒 烟雾背后,是一只硕大狰狞的怪物,百足身,蝎子尾,蝮蛇头,托在外头的信子却又是蛤蟆模样,中身卡在门内,尾巴敲得有墙高。它被流弹戳得千疮百孔,袅袅抖着滚烫的白烟,呼出瘴气,一寸一尺,顶着枪弹向前行进。 刁克戎望着缓慢前进的怪物,大脑转动得飞快,这究竟该算个什么东西——是什么就打哪儿,这明显什么都不是,该怎么打呢? 子弹眼见着不多了,可众兵士无以懈怠——此刻便是有半点的放松,后果都会严峻至极其不堪设想。 每个人都憋着一口气,沉沉地直面进击的怪物,枪在他们手中慨慷高歌,怪物麻木不仁,他们咬牙切齿,没人愿意去自觉赴死,刀在怀中,只要速度够快,他们就将以刀刃搏命——自然,这是下下策。 幸而最终,怪物似是用尽了气力一般,在枪口前约有五六步的地方停住了脚步,随即百足一沉,咣当一声,重重地落在地上,口中余有升腾的瘴气。 刁克戎没有考虑的余暇,他立马跳上了怪物的背脊,一路朝着脑袋进发,对着蛇头,拔出军刀,深深地刺了下去。怪物浑身痉挛地抽搐了几下,自创口处喷薄出黑血,刁克戎当即一闪身,黑血扑入空中,洒向地面,青白的石砖生生被腐朽掉一层表皮——青砖底下,竟是人头骷髅。 众丘八看着地面上枯黄色的头骨。皆是喉头一紧,咕嘟咽了口气。 “大……大嫂,这地下该不都是骨头堆成吧?” 明净面无表情,他冷冰冰地注目着头骨,“假的。” “大嫂,这事儿虽然那啥,但我们知道,怪不了你,你得讲实话,我们做点儿准备。” “那是假的,真真假假,相由心生,”明净笃定而悠然,他挠了挠狐狸,口气一转,“你们就权当什么都没看到,地下埋了什么,你又不认识,你都不认识了,还管什么呢?” 和尚前边半句玄乎的很,后面倒讲的很有情理,众人稍作思虑,这死人我都不认识了,我他妈还管个鸟?这样一想,小兵们如释重负,继续看自家旅长作弄大虫。 大虫脑袋被旅长砍了,身段上布了五六道长而深刻的刀痕,几个在旁边帮忙的小兵惊异的发现,这虫身里长的竟是猪牛一般红彤彤的肉,然料是这般长时间未沾荤腥的人,也绝不敢对这种玩意儿起了口舌之欲。 旅长作弄作弄着,似乎在怪物中身的鳞片下发现了什么,他朝那地方一拨,掉了脑袋而伤痕遍布的大怪物尾巴一甩,重新昂扬起了身子,那几个小兵登时被扫到了一旁,未能下地的刁旅长迅猛地将军刀插入怪物体内,凭借好臂力,一手紧抓刀把,另一手试着去够那透着光的东西,他的手越是接近,那无头虫怪便挣扎得越狠,至最后怪物近乎像是把天梯一般立在地上,纵然是刁克戎钢筋铁骨,也到了极限。 “旅长!” “别他妈说话,列队!” 小丘八们是脆生生的着急,他们没生翅膀,飞不上天,是大大营救不了伟大的旅长的,有人甚至暗恨自己生的太晚,早几年若能去报个义和团,此时定能飞檐走壁,救人不在话下。 刁克戎发觉手臂快要被挣断了,若是放手下去,那有几成生机? 啊啊,无论自己有几成生机,怀中的匣子,那定然是要破的,所以他不能放手。人不能死,匣子更不能破! 他一手攥着两条命,但无论失了哪一条,他都不能活! 刁克戎于命悬一线之时,作出了亡命之赌,他用尽气力拔出刀刃,右脚一蹬虫身,在身体有了向上趋势时,双手一齐握刃,朝着虫肉里隐约发亮的地方,狠狠剜了一刀,随即立马又将刀刺入虫身。 整个动作一瞬之间,一气呵成。所有人都近乎是窒息般的提心吊胆,他们不发一言,咬着嘴唇将一切的声响咽回肚子,之时睁大了眼睛,巴巴的看,不遗漏一丝一毫地看。 虫子一动也不动。 一大块肉朝地上落了下去。 他成功换了只手。 虫子像是死透了一般,僵硬的朝着地面上轰然倒下,随即再不动弹。 他赌赢了! “赢……赢了!” 院内欢声雀跃,小兵们几乎是喜泪盈眶,这下子,哪怕是旅长要打人,他们也都控制不了自己的嘴了! 刁克戎在虫子落地前仿照先前的动作一点一点向下挪动,至最后虫子倒了个结结实实,竟是无添新伤。他四脚朝天,闭着眼粗鲁而贪婪地大喘气,右手伸入怀中,像是安慰一般,乏力而温柔地抚摸着木匣。 等他张开了眼,恍然发现明净正跪在自己身旁,豆大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宝贝儿,别哭,”刁克戎动了动手指,发现自己是真没力气坐起来了,“你看,这不是好好的,没死么。” “哭?”明净主动握住他的手,轻声道,“我没哭。” “呵,”刁克戎反握住他的手,顺着他的姿势,一点一点将手抬高,引导他用手指触摸自己的眼眶,“那这是什么?” 明净一惊,他将自己的手,偕同刁克戎的,一并放到了眼前。 他眼中的液体停驻在手指上,他的手指上有一半,那丘八的手指上是另一半,这液体无色无味,却和血一样,是滚烫滚烫的。 “我哭了,”明净感到那种液体顺着自己的脸,源源不断地滑落了下来,一滴一滴,失去了节奏,失去了冷静,把大丘八的衬衫都打湿了,“我是不怎么哭的……刚刚我差点以为你会死了,虽然我觉得你是不会死的,可我终归是怕……” “宝贝儿,别怕,”刁克戎支撑着自己做起身子,靠在明净身上,“我可是不会一个人走的,我要去什么地方,一定会一并带上你……” “旅长,旅长醒了!” 一声既出,小丘八们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俱是神情激动,热泪盈眶。 刁克戎一句话没讲完,一口气憋在嗓子眼里,被逼迫着咽了下去,他脆弱地呼了口气。 小兵们见他脸色不佳,都发起了愁,“旅长,你这是伤哪儿了?” 刁克戎眼睛一白,哼唧道,“脑袋!” 第二十五章:窘困 “居然伤到了脑袋!” 杨长风正巧站在旅长身边,一听此话当即出手摸了摸旅长的后脑勺,上下左右摸了个通透后,展颜笑道,“旅长,安心吧,没摔坏!” “是么,你蹲下来和我说说。” “是,旅长!” 杨长风刚一蹲身,就被刁克戎反手一推,重重地拍打在后脑上。 “我看你脑袋才坏了!” 众人皆是一副惨不忍睹的神态。 变回人形的梅凌霜花容失色,捂面哀叹,怎么偏偏看上了这么个蠢家伙。 杨长风痛呼一声,连连退了回去,刚刚那下打的着实不轻,后头隐隐生出了个包,他摸摸自己的脑袋,心里想着旅长可怕是真的把脑袋摔坏了。他孩童般的用身体去蹭梅凌霜,女朋友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满目温柔地用纤长白嫩的指头去安抚他突起的伤口。 “黑狗,我睡了多久?” “报告旅长,不超过半个时辰。” “也就是说,现在……亥时?”刁克戎试着活动脚趾,发觉基本能加以控制,便借着手上的气力,由明净搀扶着站了起身,他向院内望去,当中躺着四条规模不大的虫尸,显然是后来的,反倒是先前的那条不见了踪迹。 “还剩多少子弹?” “还有……”黑狗面色阴霾,声音愈发低哑,“不到五十发。” “总共?” “总共。” “小崽子们真他妈浪费,豹子在上面没拦?” “拦了,拦不住。”黑狗倒吸一口气,“虫子不都是从门入的,有两条走了墙,四条同时进来,弟兄们都没有经验……” “所以吓尿了?”小丘八们表情尴尬而内疚,杨长风显然又想补充点什么,当即被梅凌霜一把拉下,刁克戎点了点人数没少,大手一挥,“先不说这个了,车到山前必有路,黑狗,刚刚我砍下来那块肉呢?” 黑狗眉头一蹙,“那肉没了,不过小师傅倒是在地上取来了某样东西。” 明净摊开右手,他的手心上躺着一块拇指粗大的琥珀,一只蜈蚣蜷缩着身体,状似螺旋,在碧绿的湖水般的琥珀中,显得安然而毫无危险。 “这是他的本体,这条蜈蚣生前被关在暗盒中,与蝮蛇、蛤蟆、蝎子,怕是还有土龙、春蚕、泥鳅等一并,毒物互相厮杀,存活下来的已超脱凡态,兼有五六种形状,若是把他施加在人身上,人再去吃人,便又会产生异变,至而形成刚刚那东西了。” “院里那些东西身上可有?” “没有,”明净摇摇头,“他们怕是还未曾吃过人肉。” “没吃过人肉,所以身体小些?”刁克戎看明净不着声色地点头肯定,噗嗤地笑了出声,略有隐意地握着了和尚的手,“这他妈倒是和男人很像,没开荤前,素得像鸡,一旦开了那个荤啊……就不能消停啰。” 这丘八真是无时无刻的不正经!明净暗自想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他的气力又隐隐似乎回来了些,便吞了口气,随着他弄了。刁克戎感到鱼儿般窜动的小手突然静了下来,心中迸发出一股温暖的喜悦,他招呼黑狗,“朝门外投几个大家伙,不能多,最多三个。” “是,旅长。” 门外轰隆隆响了三声,炸起了一堆碎末,雨样地洒入了墙内。 梅凌霜借着明净的木杖,在院内躬身画阵。 黑狗借着位置,朝刁克戎问道,“旅长……一个妖精做阵,对虫怪起得了效果?” 刁克戎斜睨了黑狗一眼,语气的意味不太明朗,“你倒是知道了不少。” 黑狗一愣,笑得有些尴尬,“我……这……嘿嘿……” “我没打算怪罪你,方才的情形你晓得。危难时刻什么最不能乱?军心!统治军队用的是什么?霸道!黑狗啊,你还年轻,要想眼目通天,未免是早得很了……我希望你是真正觉得我刚才做的应该。” 黑狗闷下头,他觉得自己的心计在旅长的面前永远却只是滑稽一般的小聪明,他心有不甘,却无法不对面前的男人致以崇高的尊敬。 “……至于这只小狐狸的符咒能否有用,我倒是觉得不妨一试,死马当活马医,说不准就瞎猫逮了死耗子,”刁克戎一昂头,朝院里喊道,“梅姑娘,可需要鄙人给予什么辅助?” 梅凌霜停下动作,朝刁克戎方向眯了一眼,便笑盈盈道,“旅长,布阵之最佳辅佐,当属黑狗血了!” 众丘八皆不知如何做声了,装疯卖聋者,捂嘴偷笑者各占其半,剩下个面色阴沉的明净,目光如刀子般地捅向梅凌霜。 真是只伶牙俐齿的狐狸,刁克戎笑得开朗,也不打算替他们解围。黑狗淡淡地笑了声,不缓不忙道,“梅姑娘,若我是只真畜生的话,绝不会吝啬自己个人的血液,不过当即情况我似乎无法起到效益,也只得请多多包涵了。” “不打紧的,军长能有如此自我牺牲之心意,我真是万分感动!我……”黑狗面无表情,而一旁的明净目光几乎能够宰人,梅凌霜撇了撇嘴,闷闷收了话匣子,“我继续画阵了。” “不过梅姑娘,这是佛门宝地,你画个八卦阵……真能有效用?” “佛家提倡万物之平等,妖魔鬼怪本就是心存敬意而不以来犯,真要打起来,输赢还真是不一定,而道家全然没这类说法,他们自认功高至伟,基本上看着不顺心就是个杀,降妖除魔的事儿,他们比较熟练。”梅凌霜背着众人,惨然一笑,“谁又能杀得过刽子手呢?” “虽说我本家修的不是道,但我打小也看了不少阵法,亲自做做改改,试了几遍,也有些效应,军长不必担心,一时半会儿,他们破不了阵,而后的事情……啊!” 梅凌霜哀叫了一声,她抱住手臂,一根针般粗细而钗般长短的毒器,深深地戳入了她的肌骨,蛊毒于她而言虽是无用,可那锥心的疼痛却是避不开的。 “列队!举枪!” 门早已没有了,外头却依旧传来了敲门般的响声。 咚咚,咚咚,咚咚。 嘻嘻,呼呼,哈哈。 其间又夹杂了疯癫的,狰狞的,鬼魅样的笑声。 第二十六章:不速之客 “终究,来不及了。” “你说那阵?没事儿,我去画……” “不必了,没用的。” 时值子夜,一日已死,一日将生。 天地伦常,宇宙更生,本在一瞬之间。日升日落,往昔将来,乃至生死,其界限具是模糊,世间万物似是陈列在一具圆环之上,鼎盛而意味将衰,诞生而意味将死,反之亦然,但凭此种,周而复始,不曾有变。 而若是破坏了这层结构,好比一把剪刀剪开了绳结,一端无法通向另一端——日落而不会再日出,衰竭而不会再勇猛,睡去而永远不清醒……生单单通向了死,而不再会有生了。 宇宙浩瀚,无人无物能凭借一己之力阻断此道,可若是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天地内,倒也并非无可能。 院子内的虫尸似是一阵风散得干干净净,地上的肉末如同消融的雪水般,再是不见踪影。敲门声狞笑声一并不予停歇,青石板上只缺一口的八卦阵,如同这座岗上被阻断的道,所缺即便是秋毫之末,其意味便不再是原来所有了。 “刁克戎,这个世界已经比原来缺上了一口,不再是原来的世界了……在这个世界我无力再掌管,也就是说,我是斗不过他的,这时候,画什么都没用了,”明净冲着刁克戎苦笑了一声,嘴角竟是不可思议地扯出了一丝微小的弧度,“你说吧,怎么办?” 刁克戎抹了抹他的嘴角,“这又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刚刚。” “哦——那准备这个,又要多久?” “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也许是更久吧……”明净摇摇头,“石家的儿子也应该告诉你了,我在这里,困了百十年有余。” “百十年?可真够久的,”刁克戎粗眉一跳,“那你可真是个漂亮的人瑞。” 明净低头不语,他觉得漂亮不适合自己,人瑞更不适合自己,他早就不是人了,又哪来的人瑞。 刁克戎看明净心情欠佳,便不再逗弄他了,虽是当前形式严峻,可他窃自却是又有一点喜悦的——明净对他关心则乱,以致顶是聪明的眼目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条件。 嘿,山内的结界,不是方才才被他弄坏了嘛! 向里头走来的,是一个面目平淡的男人,一身黑袍,不高不矮,他大约是说不上个好看难看的,放在人堆里,似乎是很容易隐没,然而他的表情及其狰狞,像是成为了一种常态,于己自然而令人不适。 刁克戎抬手冲他的眼睛打了一枪。 众小兵们举枪要打,刁克戎一摇手,示意他们放下,随即,又昂首挺胸,趁着对方有些不明所以的空隙,人模人样地配了个不是, “真是不好意思,阁下生得实在狰狞,鄙人情不自禁,一不留神就……” 男子脸上的弹孔不一会儿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依旧是边桀桀地笑,便往前走。 刁克戎面无表情地抬手,又冲他嘴巴打了一枪。 男子驻足,眼睛黑得像是不见光的夜,刁克戎毫无忏悔抑或愧疚之意,他淡淡道, “不好意思,阁下笑得着实太难听了,我一……” 那男子破天荒地停下了怪笑,说了句人话,“一不小心就开枪了?” “啊不不不,”刁克戎慌忙摇头,继而咧嘴一笑,“我故意的。” 男人彻底不笑了。 明眼人不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那男人被激怒了。 刁克戎双手交叉身后,正要继续说些什么,只听得一声枪响过后,男人少了半边耳朵。 “你……” 刁克戎一摊手,“鄙人手上空空如也。” “开枪的是我!”杨长风敢作敢当,怒发冲冠,很是一副要拼个你死我活的昂扬状态,“你居然打我的女朋友!” 黑衣男子很是不屑地一撇嘴,耳上的伤口一点一点长向愈合,“你的……” “砰!” 男人的右耳被打了个粉碎。 “不好意思,”黑狗面无表情,“枪受潮了,走火。”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看着这帮兵痞对着男人万般撒泼无赖,明净眉头一展,会心一笑,只听得身后“吱呀”一响,一位头发及耳,身材健美,身裹僧袍的英俊青年,打着呵欠半眯眼地出来了。 “刁克戎,老子都睡着了,你们完事儿了没!” 众小兵回头一看,似乎不应该有这么号人物,刁克戎一拍脑袋,诚恳道,“石大庄主,着实不好意思,我人这一忙,记性就不好……” “所以就把我忘了?”石穿云用蛮力从一小丘八手上夺过枪,气呼呼地喊了一声,“刁克戎哟,老子日你娘!” “砰!” 男人的心脏处被戳了个小窟窿。他吸取了先前教训,一句话说得极快,“为什么你骂他要打我?” “因为你身上有蛊的味道,很浓郁,还是黑巫蛊……刁克戎,你不会让我弄死这家伙吧!” 刁克戎点点头,满脸写着理所应当,“石庄主弄不死他?” 石穿云从上而下打量了男人一通,又使劲嗅了嗅气息,转而摆摆手,“没弄死过这东西,经验不足。” 这口气全然是厨子在谈“这菜式我没烹饪过,不甚熟悉。” 说罢,石穿云还真像是挑选牛肉一般仔仔细细地观察起男人。 男人咬牙切齿,一想到凭自己的本事,居然会被一群莽夫欺凌得说不了话,他反手一转,袖子里立马落下长长短短一堆毒虫,他又桀桀地笑了起来,“我要你们的命。” 刚说完,男人脑袋上又开了个洞。 豹子对着枪管,潇洒地吹去升腾的白烟,“废话。” 这下子,他简直是气坏啦! 他浑身战战栗栗的抖动,随着他的幅度,他的袖口不断抖落各色蛊虫,虫子一落地,或是变大或者变形,一律朝着前方进发,男人也随虫子,略略佝偻地,气愤地向前进,直至走了一半,四周“嗖”地一声,窜出了齐人高的火苗。 缓释疼痛的梅凌霜站在火堆旁,笑靥如花,“啊,我在画阵时,少少朝地上加了些油。喏,那油啊,还是他给的呢!” 明净拨开人群,稳稳当当站在了刁克戎身边,他面无表情,声音平静,不见起伏, “师兄,真是好久不见了。” 第二十七章:久远的真相 外头似乎更更暗了些,浓厚的大雾萦绕着不散,微乎其微的天光被包裹得不着痕迹。 院里头被衬托得格外明朗,大大小小几十盏油灯,几乎是积聚了全世界的光亮。 男人所带的蛊虫被烤的噼里啪啦,爆出油锅内一般的声响,院内很是一副乌烟瘴气的味道,男人不动神色稍一出手,手指立马被烤成了一片炭黑——这火不是凡火。 于是男人吞下冲动,他冲着明净桀桀笑了两声,“还真是好久不见了。师弟,能说话了?真是天地造化!” “是啊,造化,”明净声色一并是冷冷的,“若是师父的心脏没破,你再过十年也覆不了道。” 刁克戎拉过明净,耳语道,“你师父的心脏是……” “就是那尊佛像……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怪不了他人。” “说到底,师父最终还是推了我一把啊,师弟,”人高的火焰有了落寞的趋势,男人笑得愈发猖狂,“老不死的口口声声天道伦常,因果善报,终究落了这种下场,他的得意门生傻得有过之而无不及,居然说要躬身试炼,结果呢,照样成了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明净,可笑吗?” 明净拉开上衣,他心口的创伤已然结痂,那朵青莲愈发壮大,他的语调不变,可刁克戎却从中体会到了一丝类似于示威的情绪。 “师兄,起码我现在的境遇,比你来的强。” 油尽了,火熄了,男人瞪大眼睛瞧着明净胸口的青莲,似是要把眼珠子鼓出来一般,男人的脸渐渐有了蛤蟆的形状,声音也似是从肚子里跳出来似的, “这不应该!不可能!” “师兄,你现在魂魄噪杂,污浊不堪。物极必反,你若是执迷不悟,定会吞噬自我。” “呼,呼,嗬!”男子一跃,直跳到明净身旁,他紧紧掐住了明净的脖子,一旁的刁克戎不说二话,拔枪紧贴他的脑袋,若他胆敢妄为,无用功也得让他脑袋开花! 男子不怕,他将脖子扭转成一具麻花,脑门儿直对刁克戎的枪口,他嘻嘻笑了声,满眼是变态式的张狂,“喂,莽夫,你就不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吗?还有那石家的小子,我们也顶算是故人啦!” “故人?”石穿云又打量了认真他一番,“哈,你是我几年前捉的蛤蟆?” 男子倒也不气,依旧是桀桀地笑,“小儿诳语,连石尤风都得喊我声爷爷!” 这下子轮到石穿云拔枪了。 “你认识我爹?” 男子又嘻嘻嘿嘿地笑,刁克戎忍无可忍按下了扣板,“笑你老子的!” “不用他讲,”明净让刁克戎砍断了那只手,轻轻咳嗽了两声,“我讲。” 一百五十年前,在此处有座山头,佛家人物认为有佛气,道家人物认为有灵气。二者都想要,不知如何是好,最后两方各占了半个山头,寺庙一半,道观一半,两家面对面,低头不见抬头见,久而久之,相处倒还算融洽。 佛家功力稍显深厚,在院外布了层大阵,又在整座山头上布下了结界,日复一日,结界愈发稳固。一日,道观的弟子收留几位流民,不想得引火上身,一夜之间,大小道士被仇家杀了个精光,空留下一座道观。 和尚闻到了风声,当晚几乎也逃光了,空留下主持一人,弟子两个,而此时山上已是弹尽粮绝之态,老和尚带两个小和尚种地开垦,粮食自是熟的不快,两位小和尚为了生计,下山化缘——山下有大大小小数个苗寨,男耕女织与世无争,知足常乐逍遥快活。但为了自卫,苗家男子身手矫好,女子通用蛊术,未曾与此接触的小和尚也隐隐探知了一二。 大和尚便是在此时投身巫蛊的。他苦心孤诣,培养毒虫,每日在自己的禅房中,以飞鸟小兽的身体试蛊,终究还是被老和尚发现了。 老和尚见他心思不纯,要逐他下山,大和尚好说歹说,自行惩罚,老和尚于心不忍,同他约法三章,这才将他留在了山上。 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老和尚一时心软,造成了大祸。 大和尚自是不敢在山上胡作非为了,他便把目光移到了山下。过路行人,逃荒乞儿,但凡能用的人,他都用上了,以虫试身,被施蛊者本就痛不欲生,更可况他用的都是最为阴险毒辣的家伙。以他的天资狠毒,短短一年,村寨中的下蛊好手,只能和他勉强算平。 而纸是包不住火的,便是一日他拖着一具新鲜的人尸来到了寺下山洞,却发现住持与师弟早已站在里面了。 大和尚想要故技重施,而老和尚早已对他失望透顶,但凭他怎样求情,都不再动容,大和尚恼羞成怒,给老和尚施了蛊,偷得经法,随后逃到山下,便也再也不闻踪迹。 老和尚对小和尚恩重如山,小和尚便是再也不忍抛下他的。老和尚及其欣慰,传授小和尚以真知,圆寂前,老和尚闻知大和尚无恶不作,便让小和尚取出自己的心脏,放于佛像中,来镇压煞气,又取出小和尚一魂一魄,自此而起,小和尚超脱生死,不老不衰,成了真正的活死人。 那小和尚就是明净。 而在老和尚圆寂前,苗寨中也出了个心术不正的人,他妄图制成一对斯辰,以彰显自己之力量与天分,却想不到因为一步之差,斯辰失败了,他们成了人般大小的虫子,却没有失人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在这其中寻觅了新的灵感,制成了一种前所未闻的蛊毒——以蛊相加,毁弃肉身,而不损亏其精神。 老和尚预感大和尚会凭借此物闹得天下不宁,便提着最后一气,用鲜血画了几道符,让小和尚找地方安置。这血符,便是刁克戎而后所取的灵物。 可惜老和尚气力不够,符管用至极,而数量稀少。 往后,那苗寨寨主死于加重一场火灾,连同那对斯辰,消失的干干净净。有人说是天谴,也有人说是仇杀,但小和尚却比谁都清楚,这放火的人,一定是自己的师兄。 “师兄,没错吧?” “不错,可你那时已经死了,往后的事情,你怎么又得知呢?哦——”男人咧嘴,露出满口血色的大牙,“我都忘了,你可是生了一双好用的佛眼呐!” 跑! 刁克戎攘了攘明净,“哎,佛眼是什么?” “闭嘴,”明净前所未有地对刁克戎用起了命令式的口吻,刁克戎乍一惊,随后便立马笑眯眯地闭嘴了——有脾气的小和尚啊,真是可爱。 明净不知道刁克戎心里的小九九,只是忽而拦上腰的手让他背后一惊,他看着刁克戎一脸的无辜淡然,眼神一瞥,提腿狠狠踩在他脚上。 刁克戎一声闷哼,硬生生挨住了,明净踩得他汗如雨下,他便无赖撒泼地将明净楼得更紧。 男人看他们的模样像是打情骂俏,便挑衅道,“看来师弟不单单生了佛言,还破了色戒,不单单破了色戒,还成了兔子。师弟,好本领。” 刁克戎抬枪,朝男人的二两肉射去。 砰! “那叫嫖,我这叫娶,就他妈不是一回事儿,”刁克戎捏了捏明净的右脸,“宝贝儿,这下他连兔子都做不了了。刚刚说到哪儿了,继续说。” 明净的眼里明显是有了灵气,那双乌溜溜的眼珠儿时而向左转转,又时而向右,“这下他总归得疼得消停会儿了。” 众人获得了统一性的点头。 此后又过了三十年,明净发现男人又重归了山上,带着大大小小,数十只蛊虫。那夜山下灯火通明,硕大非人的蛊虫在山路上行走,面目狰狞,形态可憎,腥臭熏天,声似鬼哭狼嚎,传播极远。苗寨中几个勇猛青年毛遂自荐,赶来此山探清了状况,浩浩荡荡的虫队让他们惊诧不已,淳朴的山里人只将此看做不祥之兆,他们商量着对策,决定在第二天,一举端了巨虫的老巢。 而其中打头的,便是石穿云的父亲,石尤风。 他凭只身一人,凡胎肉体,手执一把砍柴刀,竟是砍死了十几只巨虫。可满院满屋的虫子,又怎是一次能杀完的?青年们打了个商量,决定一把火烧了蛊虫,以绝后患。 而贮藏蛊虫的地方就是曾经的道观,至于石穿云所听到的汉人祠堂,纯粹是石尤风的认知错误了。 而至于他们咬定山上只有一座道观,并无寺庙,只是明净将他藏起来了——树木葱茏兮,无生无气,地斗偏移兮,勿出勿入,加上结界深厚,不谈那山野乡民,就连浸银各家玄术的男人,他都不知道庙被藏到了哪里。 直到刁克戎一群人,误打误撞,居然闯进了结界。 关于此事,当时还讲不了话的明净,彻夜将自己关在屋里思考这个问题,一直不得其解,直到倏然回复了意志,被刁克戎包在怀中时,他方才理清了因果。 自古阴阳五行,相生相克,如道一般,循环成一个轮回,木克水,火克木,土克火,金克土,水克金,而木又克水,此庙本以土为身,不堪丘八们一身兵甲肃气,自然在其面前现了形。 “等等,宝贝儿,这不是阴阳家的东西么?” “以佛门来说,道、儒、名、玄、阴阳并没有极大区别,万物相左相生,其精华都是有可取的,再者说……”明净轻笑了声,“再者说,我讲经论,你听得懂?” “听……听不懂。” 明净的脸彻底活了,他额头舒展,眉目弯弯,嘴角藏着一个隐隐的笑窝,绰约而明媚得很了,刁克戎看的醉了,只想吻他。 “而至于其他的事情,我着实便是不懂了,”明净对石穿云道,“石庄主,无论如何,我觉得你的父亲不当是被他所杀。” “凭什么?” “他虽然是始作俑者,但从来不杀没把握杀的人,死在他手上的,大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流民孩提,别看他杀的人多……”明净语气一横,轻飘飘地睨了男人一眼,“实际上就是个胆小无能的鼠辈。” “明净,你……” “要不是你胆小懦弱,怎么到现在都不敢打上来呢?” “你,我……你等着!” 男人大叫一声,彻底变了形状,他的身体愈发庞大,撑坏了黑袍黑靴,皮肤沁沁留下粘液,他四肢贴地,肚子似是一个涨大的气球,背脊佝偻不堪,而至最后,他全然变成了一只硕大的癞蛤蟆,伸出长约有一丈长的舌头,直冲着明净戳去。 “趁现在,趴下!” 小兵们一干听话,立马全身贴地。大堂之中,电闪雷鸣,忽而飞出一只巨鸟,形态五彩斑斓,而若隐若现,晃晃虚虚不类似于人间之物。大鸟一嗓子嚎得响亮,冲着蛤蟆直奔而去,最美丽的东西与最丑恶的东西立马缠斗在一起。 “跑!” 明净当头,带着一干小兵直往前冲,刁克戎在后头收尾,屋顶上的小队伍随即而下,石穿云也想出门,刚向前窜了两步,便被刁克戎一手拉住了。 “石兄,那里头还有只虫子,摆脱你照顾了。” 说罢转头就去追明净。 “虫……虫子?” 石穿云望着撒腿就跑的刁克戎目瞪口呆,待头脑反应过来,自己似乎在末队被抛弃了,心高气傲的石大庄主立马高呼国骂,问候无礼之极的刁旅长全家。 “刁克戎,干你祖宗!” 可再是不情愿,正经事儿也得做。石穿云顺着刁克戎指引的方向,一步一闪避开打得不可开交的两怪,终于在墙角的大扁担下,发现了具微微发抖的阴影。 石穿云觉得这味道似乎有些熟悉,他拨开扁担,一条大白虫正瑟瑟发着抖,不止是冷的还是怕的,他看看大白虫,大白虫也看看他,它的眼神清冽得像是水一样。 于是石穿云伸出手,用臂膀揽住它,他的声音很轻,很柔软, “是你吗?” 大白虫听到这个声音,扑到他身上,仔细地去闻他身上的气味,遥远的回忆浮现在脑海,泪水就像是冲破了长堤的洪流,它再也忍不住了,哇地一声大哭了出来。 第二十八章:坑 明净跑得极快,不带喘气,一如那只不会说话的大白马,除了跑,还是跑。身体素质还算过硬小丘八们皆是气喘吁吁,明净拖着双布鞋,面色不改,遥遥领先。 哪怕是刁克戎还费了好大气力才赶到前方。他一把拉住明净,喊得气喘吁吁。 “还……还要跑?” 明净眉头一皱,“他不用多久就能追上来。” “宝贝儿,”刁克戎卯足劲头,把明净一把按倒了灌木旁,他浑身都疼,头尤其疼,说话时舌头打结,“追……他追不上了!” 明净摇摇头,“他跑的比我快。” 刁克戎把明净拉到自己的膝盖上,面色很疲倦,后面的小兵见旅长停了,也一并得到了暂时的休息。 “比你快?宝贝儿,这我就不信了。”刁克戎晃了晃腿,“那儿不是有只大鸟么?有它拖着,我们担心什么?话说那是个什么鸟儿啊!长得真是威风凛凛。” “那是孔雀大明王,凤凰之子,与佛祖有些亲缘关系。它脾气糟糕,天生好战,精力充沛,一嗅到杀气,就立马扑上去了……不过院子里那只却只是虚空中幻化出来的,伤不了他,只能拖延时间。” 刁克戎圆眼一瞪,“那还是只神鸟啊!” “算是一半,这就是个魂魄,没有身子……刁克戎,我想到了个法子。”明净凑上了他的耳朵,“若是以我的肉身作容器,将它引进来,那么多多少少能够给他造成伤害,他一损伤,道也就不完璧了,到时候,我送你们出去。” 刁克戎一把拉开他,双眼微眯,似笑非笑,“到时候,你怎么办?和他同归于尽?” 明净不吭声了,他气鼓鼓地瞪了刁克戎一眼,起身欲要继续前进。 刁克戎更不乐意,他直接抗起了不听话的和尚,方才喘了几口气,人也陆陆续续来齐了,刁克戎冲着各位小丘八,大喊一声,“小的们,跑累了吗!” “报告旅长,累!” “你们宁愿打,还是宁愿跑!” “打!打不死也不跑了!” 刁克戎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一挥手,一干人全都围了上来,他们皆是面红耳赤,气喘吁吁,显然一副跑坏了的模样,唯有梅凌霜,石穿云,大虫子面色不改——狐狸一路是被杨长风背着来的,至于石穿云和大虫子…… “对面道观底下有机关,透过它能极快地到达随意的地方,”大白虫忽闪忽闪明亮的眼睛,向明净问道,“哥哥,你不知道吗?” 明净羞愧地摇了摇头。 那大概的意思是不用跑了,刁克戎把明净放下,发觉他耳朵红得厉害,便用手轻轻捏了捏,虽说明净是僧侣,但这耳朵可一点也不与庙宇里的大佛像类似,耳垂小小巧巧的,加上刚才那一害羞,滚烫滚烫,着实可爱到了极致。 刁克戎在不忍心再去逗弄他,随即从地上去了根枯木条,左右踱步,思忖良久后,在泥地上画了个圈。 “小的们!”刁克戎一声喝下,“照着线,挖坑!” “旅长啊……您的计谋是好的,可是那里有东西能挖呢?” “用刀,没了刀的用枪!”刁克戎吹胡子瞪眼,头疼欲裂,“枪都都丢了的,用手!” “是,旅长!” 小丘八们到底年轻力盛,不一会儿一个出落得整整齐齐的大坑便躺在了地上,刁克戎的圆画得美观,小兵们挖的坑更是美观上的美观。待欣赏了一遍自我作品,刁克戎率领一干小兵妖精们在灌木丛中打起了埋伏,随时准备突击。 “这会有用么……”豆子瞅着大坑,摇头晃脑,“放在我们那儿,狗都掉不进去。” “有用是有用……”明净也眼巴巴地朝外看,漆黑的大坑边上简约地铺了层草,至于中间还是空空一片,“我师兄虽然坏,但是坏得纯粹,想要在各方面都有所长,必须潜心修行,专心致志,质地单纯是重要条件,他就是其中代表。” “唔,”豆子点点头,觉得他说的很有情理,但个别字儿实在过于高深莫测,于是他撇过头去问刁克戎,“旅长,什么是质地单纯?” 刁克戎略加思索,决定直接揭露其本质,“质地单纯就是蠢,特别蠢,超出凡人的蠢,除了蠢没别的了。” “大嫂,旅长说的对么?” 明净觉得刁克戎这丘八说话还真是一针见血,讷讷地点了头,“是啊……不算错。” 豆子获得了智商上的醍醐灌顶,他惊叹道,“大嫂真不愧是看多了书的人,骂人都这么有文化!” 明净简直不知道自己该是感谢,或是自责了。 刁克戎一掌拍上豆子的脑袋,“胡说八道!” 豆子捂嘴,不敢吭声了。 “话说,宝贝儿啊,”刁克戎一把楼上明净的腰,“我们都出来这么久了,怎么半只虫怪都没见到?” “怕是在来寻我们之前,他自己将所有的虫子都吸收进去了罢。” 刁克戎哈哈一笑,右手情不自禁又换了个位置,“那不是集中靶子,直接让我们打了么!” 明净叹了口气,将刁克戎的咸猪手从屁股上扯了下来,“所以啊,我才说他质地单纯。” 黑狗蹲在另一侧的草堆里,愁容惨淡。 豹子点了根烟,直接放在他嘴边,“喂,想什么呢。” “我在想啊,”黑狗一手接过烟,深吸了一口,缓缓吐出云雾状的气体,“等到我们出去了,旅长他会怎么治我呢?这次他为了稳固军心不动我,可一旦逃出生天了……凭他的脾性手段,我怕是没活路了。唉——” “你想的太多,脑瓜不消停,”豹子对着黑狗的脑袋来了击爆栗,又伸手揉了揉他乱糟糟的头发,“旅长他不会动你的,他待你多看重,大家有目共睹。以他的脾性,他非但不会杀你,反倒会将身后事全都交给你,自己落得清闲。” “你倒是胡说,”黑狗哼哼叽叽,“皖南虎怎么可能放着阳光大道不走,放弃自己的无量前程?” “你不懂,”豹子掰过黑狗的脸,眼神温柔得似是春风,“要娶老婆的人,那心思,就和以前不太同了——要不,我们来赌一把?” 第二十九章:相依为命 石穿云搂着大白虫,前前后后将它看了个通透,大白虫还是断断续续地哭,涓涓淌出的泪水在石穿云黑色的学生校裤上几乎能画出一副地图。 它哭了很久,几乎要将数十年的郁闷悲伤全都发泄出来,石穿云用手一下一下地,轻柔地抚摸它的背脊,能哭出来纵然是好事,哭伤了可就不好了。 大白虫的质地也较为单纯,不一会儿便把悲伤发泄了个干干净净。它用鼻子去触碰石穿云的脸颊,感受他的气息,它的鼻头柔软可爱,弄得石穿云哪里都痒。 大白虫仰卧在石穿云膝盖上,声音柔柔弱弱,口吻老气横秋,“你真是长大了啊。” 石穿云有些略微的哭笑不得,“是啊,长大了。” “当初你还是那么个小家伙——没想到居然出落成了这么高大的男人!”石穿云俯视它,大白虫也抬头打量起他的五官,“真是好看。就像是用木头刻出来的。” 刁克戎一愣,继而温柔地摇了摇头,“没有你好看——话说你是斯辰?” 大白虫眨眨眼睛,“是呀。” “原来是斯辰啊——难怪那么好看,我早该想到的。”石穿云回忆当初,又感到疑惑,“在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应该已经不是人的模样了,可我看见的,分明是……” “我也不明白……”大白虫也陷入了冥想,它的神思飘回了二十年前,而在一点一点推移后,它忽而气愤了起来,“后来你看见我的时候,为什么要逃呢!” 石穿云摸摸鼻子,想顾左右而言他,可惜大白虫意志坚定,而他的表达能力也实在是荒唐,只得从实招了,“那次,我看你压在一个人身肚子上。那么大的虫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我能不怕么?我当时觉得,你铁定实在吃人……” “哪里是在吃人呢……他中了虫毒,我压在他肠胃上,分明是在救他……”大白虫越想越委屈,隐隐约约又有了泛水花的趋势,“我分明是喊了你的……你走之前看我的眼神,真的让我很难受……” 石穿云愈发内疚了,当初如果他能上前走一步,说不定自己早能研究出解蛊的方法,它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的地步。 石穿云低下头,示好一般轻轻吻了下它的鼻头,“不气了,这次,我带你回家。” “可我早已没有家啦……连我哥哥都死了……” “不碍事儿,”石穿云将它抱得更紧了些,“以后我就是你的亲人,我的家也就是你的家了……” “你的糖就是我的糖吗?”大白虫忽而出声。 石穿云摇摇头,他轻声道,“我早就长大啦,不吃糖了。我的爹娘也死了,没人给我买糖了。” 他的爹娘也死了,大白虫心想,他们两个如果呆在了一起,那就是相依为命了。长久以来他一直在和哥哥相依为命,那是一种不可斩断的羁绊所催使的,如今石穿云又愿意与他相依为命,这其中又有什么原因呢? “你是要同我相依为命么?” 石穿云闷声,他仔细掂量了这个词语所占的分量,想了想,回答道,“不是相依为命,我养你,足够了。” 大白虫有些不懂了,“你养我,我又该做什么?” “你啊——我也不知道。”石穿云觉得自己是很乐意养他的,甚至到了迫不及待的地步,至于为什么想养他,养他做什么,似乎已经无关紧要了,“你先在我身边乖乖呆着,以后也许会派上用场吧。我会给你买糖,各种各样的,管够。” 大白虫心满意足地闭了眼,一听到石穿云说糖,它的心里就真的融了一块糖,流淌出一股不可阻挡的甜蜜。 此时此刻,明净痛到了极点。 心窝上的疤痕还未完全复原,头脑中嗡嗡作响似是群蝇乱舞,青莲的茎叶深深刺进了他的肌骨,逼迫得他想要喊叫,可是他除了忍耐之外,别无余地。 他觉得,自己应当是命不久矣了。 可在解脱之前,他一定要将这些青年们送出去,哪怕是鱼死网破,灰飞烟灭,他都在所不辞。他看得出来,刁克戎先前一直在刺探男人,看对方究竟能有有几分把握,他挑衅得无比赤(和谐)裸而偏偏又恰到火候,愚蠢的师兄在大丘八面前将自己的弱点暴露得一览无余。他冲动、简单而又怯懦,可明净还是担心,凭自己此刻的力量,无法拖着他同归于尽。 他的戒破了,非是形体上的,而是心上的。他的眼睛将变得污浊,耳朵将不再灵敏,感应将变得迟钝,周身将承受无限痛苦,继而坠入阿鼻地狱。 罪魁祸首,自然是身边的大丘八,他破了自己的色戒与妄戒,而此后自己又必定是要犯杀戒了。惶惶然,他在头脑的模糊中忽然想起了“因果报复”与“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于是他急迫地推攘起刁克戎。 “刁克戎,”明净的语气急促,“如果我死了,怎么办?” “不准瞎说,你怎么会死呢?宝贝儿,你要是有危险,我帮你拦着。” “我是认真的,你可好好回答我。” “这……” 刁克戎着实不想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他觉得完全没有可能,就算有可能,也是轮在自己之后——刁克戎也是认真的,他是拼了命的要护住他,因此没有明净死了他还活着的道理。 刁克戎转念一想,计上心头,他摸了摸明净的脑袋,“你要是死了,我就放着大好前途不要,我去出家当和尚!” 明净气急,在刁克戎后背上猛锤了几下,愤愤然道,“你他妈的把自己当贾宝玉了!“ 听明净讲脏话简直是稀奇! “没想到出家人还看石头记!”刁克戎觉得有趣到了极点,他咧嘴一笑,装腔作势,“林妹妹,不得说粗口。” “刁克戎,”明净无意理会刁克戎的调侃,他垂下头,声音又恢复了常态,“如果我……” “嘘——”刁克戎伸手捂住了明净的口舌,他探头观察了一番外面的情景,转而悄声道,“林妹妹,你那质地单纯的师兄来了。” 第三十章:复活 大蛤蟆慢吞吞地,嗅着人气儿来了。 心高气傲的孔雀大明王介于身形的局限性,一身的法术无法施展,未能彻底地惩戒这丑陋的家伙——准确的说,简直是斗得不分上下。大明王气得咬牙切齿,它愤怒地对天长叫了一声,一头闷下,用尖利的喙子戳破了蛤蟆的一只眼睛,又叼走了蛤蟆另一只眼睛。 蛤蟆疼得呱呱乱叫,震天惊地,大明王将硕大的眼珠子一吞,拍拍双翼,高贵潇洒地直接回到地狱。 于是双目失明的蛤蟆在疼痛与黑暗中,顺着人气儿,一点一点向前摸索,竟是奇迹般地出现在了此处。人的气味愈发浓烈,它简直是兴奋到了极致,如同风一般行进了起来,它一跳一蹦跶,三两下,直生生坠入了坑里。 两边数十个人类看得着目瞪口呆,那近十个弟兄,竟是死在这自投罗网的蛤蟆手上,蛤蟆看起来是没有什么大神通的,这怎不令人愤慨! 刁克戎眼光精准,画的圈儿之比蛤蟆稍大一些,而挖的较深,这便迫使质地单纯的癞蛤蟆在前后左右各个方位上,无可挣扎。 “呵,失礼了。” 梅凌霜娇笑一声,从指间燃起一从火焰,对着蛤蟆的脊背,直直扔了去。 电光火石,一触即发,烽火燎原。 墨色的蛤蟆瞬时间变成了一团巨大的火焰,它在坑里趴着,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似是死了一般。 小丘八们欢呼雀跃。当即有人朝火里扔石头,他们像群起的雄蜂,神情凶猛,精力充沛,用使不完的力气,尽情发泄心中的恐惧与愤慨。 癞蛤蟆仍然不动,仿佛真是死了个通透。 刁克戎冷冷地看着火焰,燃烧的蛤蟆并无法让他获得精神上的放松,反之,他的神经绷得比往时更紧,一股不详的预感萦绕不去,他总感觉好像是要出什么大事了。 明净看着火光里的癞蛤蟆,青莲扎得他生疼,疼痛从身体一直贯穿到脑,他便拥有了得天独厚的机遇去以全身观察——他的全身都是能感知的。 癞蛤蟆着实在一刻彻底停止了呼吸,而在此之后,它的呼吸又去向于平稳厚重,它的肌肉开始鼓胀,伤口开始愈合,思绪也开始明朗,它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像是中天的太阳,随时都能发动攻击。 明净想,这大概是他永远不会再见到第二次的情形。 一只癞蛤蟆,获得了涅槃。 就在此刻,他确定了自己能够制服这只怪物,他有一万分的把握,并且他觉得,凭借一己之身,足够了。 石穿云觉得空气中的味道不对了。先前只是隐隐约约的腥臊,而如今,却是莫名的壮大了许多,他循着气味望去,怎么看都是从坑里传出来的。气味越浓,蛊虫的活性越强,方才这癞蛤蟆依然是一副不中用的模样,而今,却好像突然地活了起来。 他对大白虫问道,“坑里那个,死了吗?” 大白虫摆首,那股生的恶臭逼得它作呕,“没有,他刚刚确实死了,可现在活了。” “蛊有这等能力?” “那看分什么了。我当初就是因为没死的成,才没活得好……” “等等,”石穿云有些难以置信,“他是斯辰?” 大白虫白了他一眼,很是觉得自己受了侮辱,便不说话了。 石穿云摸摸头,去找黑狗。 黑狗和豹子站在一起看蛤蟆,石穿云拉过黑狗,单刀直入,“你是二当家?” 豹子接去话茬,他的语气同面部表情一般凶狠,“这里是军队,不是山贼团。” “差不多,一副德行,”石穿云发自肺腑地认为,军队就是装备设施先进一流的大规模山贼团,“那蛤蟆快活了,赶紧组织组织,能溜了。” “什么,要活了?”黑狗蹙眉,觉得复活这件事本身带有点荒谬性质,但石穿云与蛊虫交往甚深,多少也起了点敬而远之的心态,“那倒是没问题,可我们不识路。” “这你可别担心,四周的树下设着机关,选对了树,就能从这里转到另一个地方。” 黑狗想起昨日的遭遇,眉毛一挑,“地下不会有虫子?” “这不会”,石穿云有万般笃定,“早在他来之前,他就自己把底下的蛊虫全吃光了,现在除了这里,其他地方都安全……不,也不安全了。” 就在石穿云拉着黑狗准备后策之时,带火的蛤蟆竟是自行从坑里跳了出来,它昂首对天,将嘴巴长大到极致——它在空中催生出一只漩涡,而通身的火焰被它吸入了口中。它的眼珠子已然重新生长,瞳仁似是凝聚了全身的火焰,红得仿佛是地狱缩景。 丘八们沉浸在片刻的震惊中,然而重生的蛤蟆速度更快,他一扫长舌,剧毒的尸液腐蚀了几具年轻的,泛着活气儿的身体,可这就全然与院里被断头的感触不同了。蛤蟆的舌头一扫而过,他们一时半刻死不了,只得束手无策地仍受着钻心的剧痛,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地被粘液所吞噬,化作一滩绿色的腐水。 刁克戎当机立断,他扯着嗓子喊道,“没受伤的,列队!“ 只剩下四十颗子弹,刁克戎必然要将它利用到极致,平日里枪法好的与身体健壮的一律同旅长抗枪上阵,拖延时间,几个身体弱小的士兵,被赋予了更加残忍的任务。 “豆子,”刁克戎将刻着自己姓名的军刀,扔给了只有十四岁的少年,“你用它,把地上的弟兄们解决了。” “旅……旅长,”豆子接过军刀,他的手颤抖得前所未有的厉害,“我下不了手啊。” “别让他们活着受罪,至少让他们像个军人一样,死得有尊严,他们不能死在怪物手上,”刁克戎全然给予少年以信任,他的声音在黑色的天幕下,显得孔武有力。 “一刀下去,直接对准心脏,要果断,要快!” 豆子克制住自己,他紧紧握住军刀,手居然奇迹一般地,不再颤抖了。 他跪在一个之比自己大两岁的小兵面前,黄绿色的汁水已将他的下肢腐蚀得不堪入目,他看着拿着军刀的豆子,勉强笑了笑, “对不住,麻烦你了。” 豆子摇摇头,他紧咬着下唇,极力控制住将要蓬勃而出的泪水,他对准了少年的左胸,抬手,刺下,刀刃深深地没入了少年的骨肉。 鲜血自伤口汩汩流出,染红了绿色的军装,少年似乎觉得自己不是那么疼了,他的精神很麻木,很轻松,于是他发自内心冲着豆子一笑,愉快地告别道,“小不点儿,多谢了。” 豆子点点头,他强忍着泪水,也竭力对嘴边带着一抹微笑的少年笑。 虽然他的眼睛已经永远不会睁开了。 第三十一章:吻别 大蛤蟆通身的筋骨似是被重铸了一遍,质地坚硬,枪子儿只能浅浅地打破它的皮囊,而深入不了肌骨,但凡大蛤蟆来个蹦跳,嵌在其中的子弹就像是烧饼上的芝麻,不费气力便 轻易地脱落下来。 豹子领人大前锋,黑狗在后头袭击,刁克戎在侧身处观望下手,至于石穿云,也被临时安排了狗头军师的活计。他判断蛤蟆体内是有剧毒的,周身有毒而不强烈,在一旁进行潜伏式袭击毫无作用,加上子弹数目岌岌可危,此等状况下,必须伸入敌营,进行贴身肉袭。 至于排解毒性的法子,石穿云决定无私奉献一把,他拿了把军刀,在左臂上拉下一道狭长的创口,要进行贴身战的,都得来喝口血。 小兵们大抵是十个一列来饮血的,因此大蛤蟆身旁的几十个人必须采取方式,转移它的注意力,在刁克戎的安排下,几十个人站在距离蛤蟆五米开外的地盘,连番冲着蛤蟆吹口哨,蛤蟆为声音所迷惑,不停起身掉转方向。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蛤蟆被车轮战术逼迫得烦躁不已,索性长舌一伸,转折圈儿开始攻击,粘液又随之溅落在几个小兵身上。长时间的消耗使它感到疲惫,蛤蟆发现自己感到了饥饿,便趁着形式,在打转儿的过程中,长舌一卷,将一个兵士卷入了口中, 这东西居然还是吃人的! 刁克戎听着那半大孩子的咒骂与嚎叫,心内一凛,掏出身边最后一课榴弹,屏气凝神,朝着蛤蟆耀武扬威的巨嘴,长臂一挥,榴弹端端正正地落入体内。 轰隆一声,火花四溅,大蛤蟆不再挪动,它的外壳依旧是好好的,不见半点损伤,但刁克戎估计着,它身体中最是柔软的地方,应该在巨响中化为了粉末,连同他年轻的部下一道,消失的干干净净。 同时刁克戎也想好了,他的部下决计是死了,死的彻彻底底,而蛤蟆不同,它的一切都是非常理所能言喻的,此时此刻,说不定它的内里又在重新聚合生长,生出新的五脏六腑,新的毒液——无论它伤的多重,他们所做的,都是表层性的,无法致于他最后一击的努力。这又该起什么作用呢! 明净看出了刁克戎的心思,他脸上的青筋已尽而突出,坚实的肌肉正微微颤动,而眼神中所泄露的却又绝不是恐惧,明净知道,他心烦意乱,气愤之极。一个怪物胆敢挑战他作为人类至尊至上的权威,伤害他出生入死的属下,他又怎能不发怒呢? 石穿云的鲜血供给了二十个兵士。他们带着一口的血腥气,攀上了正在沉睡的蛤蟆的背脊。蛤蟆的身体微微颤动,庞大的身躯内似乎沉淀了无限的力量,而他们却无法退缩,利刃一次性戳不进它的皮囊,他们便试上三次,四次。集中全身的精神与体力,结合平生所有智慧与经验,他们上上下下地摸索着,尝试着,蛤蟆的身体愈发壮大,它的腹中似是生了一直巨大的气球,鼓胀结实,只要一被戳破,里头的东西便会喷薄而出,铺天盖地。 明净径直上前,蛤蟆的眼睛还未睁开,但他确定已经快了。蛤蟆的皮肤上布满了尖锐的鳞片,爬上去的士兵们全身俱是伤痕累累,可全然不愿放弃手中作业,因为他们的手上牵系着数十条人命。而他又何尝不是?无论如何,他都不愿意再拖累几条命了,接下来所要做的事,刁克戎肯也罢,不肯也罢。 “刁克戎。” 年轻的旅长脸上也是血迹斑斑,先前与百足的争斗在他全身留下了不尽的淤青与伤口,可他的眼神却依旧是出奇的清晰明朗。他转过身子去,面朝明净,丝毫不显疲态,“宝贝儿,怎么了?” “刁克戎。” 明净走上前去,主动环住他的脖子,他照着刁克戎的眼睛看,发现他的眼睛里满满的全是自己的眼睛,再无其他。于是明净满足地叹了口气,他抬起头,庄重得如同是献上了自己的全部生命一般,将嘴唇贴在他的嘴唇上。 那果真是温暖的,柔软的,可以为之付出灵魂的东西。明净笑着想,这下子,他果真是满足了,再无牵挂了。 “刁克戎,你得忘了我啊。” 方才明净的行动堪称是诡谲,刁克戎愣在原地,一时之间失去了判断的能力。等他彻底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以及将会发生什么时,他猛然伸出手去抓他,可惜只有一步之遥,明净的右手从他指缝间沙一般地溜走,他想要喊人拦住他,可偏偏一时之间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声音卡在喉咙里,他竟是拼尽了力气也无法使它挣脱出来。 他居然眼睁睁地看着明净跑到了蛤蟆身边! 一时之间,声音冲破桎梏,刁克戎的呐喊撕心裂肺。 “明净!” 蛤蟆背上的兵士们看着只身跑来的明净,动作解皆是一停。 “大嫂,你这是……” “你们都下来,”明净的表情与语气俱是严肃的,颇有些不可拒绝的色彩,“你们先行撤退,我有办法对付它。” “可是,旅长还……” “下来!”明净眉头微皱,“不要浪费时间了。” 小兵们面面相觑,觉得大嫂兼妖僧的做法着实不通情理,可究竟也没敢多说什么,只得讷讷地一齐跳下蛤蟆背,站在一旁进行观望。 “师兄,”明净喊得异常响亮,“你不是要舍利的么?随我过来!” 仿佛是咒语一般,大蛤蟆闻声,果真睁了眼,明净冲他挑衅一笑,转身朝着背着大坑的方向跑去。 “闪开!” 人群被明净攘开。大蛤蟆在原地“呱”了两声,似乎在进行着某种自我对话,等它看着明净的影子远了,才躬身一跃,激情澎湃地追赶起了跑得奇快的明净。 尽管蛤蟆身材庞大,可终究没有明净来得灵活,再加上明净跑得曲曲折折,一时之间也捉不住他。刁克戎尾随蛤蟆身后,眼神凶狠,步履击破,拼命二字写满了整张脸。自家旅长一跑,小丘八们也不能不跟着跑,于是乎都三三两两跟在后面。 杨长风想将梅凌霜安置在原地,却发现可爱的女朋友早就跑在了自己之前。 “凌霜!”杨长风腿长步子快,打后头一把抱住了梅凌霜,“你别去了,危险,就在这里等着,好么?” “不行,”梅凌霜的语气同样是急迫,她转过身来,下意识地扑闪着媚人的桃花眼,“我不能看着明净去自杀,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呐!” 杨长风直视着她的眼睛,居然丝毫不为所动,他义正词严道,“救命恩人也好,什么都好,我不能看你冒危险。” “哎呀!”梅凌霜简直不知如何是好了,她一急躁,失去了自我控制,竟在杨长风的眼皮下,变回了狐狸的原型! “凌霜,你……”杨长风着实略微受到了惊吓。 梅凌霜心内一横,没有再理会他,冲着前路,飞奔而去。 她明白自己一方面是为了追逐明净,而另一方面,她除了奔逃,便再无解释的余地了。 第三十二章:姑娘,再见 她明白自己一方面是为了追逐明净,而另一方面,她除了奔逃,便再无解释的余地了。 道路曲曲折折,不见尽头。 明净跑入了林间,葱茏的树木掩映了他的身影,大蛤蟆在他身后穷追不舍,声嘶力竭地喊叫着,像是狂风一般,铺天盖地,听得见而触得着。 明净却是无暇顾及,他只是想着,天似乎是真不会亮了。 他的眼目有些模糊,便以犬齿用力咬下下唇,疼痛勉强催使他的精神振作。口中难受得很,他朝路边吐出一口鲜血,浓郁的腥气在唇齿之中长久不去,明净暗暗地对自己说,快了,就快到了。 山上有一面湖水。 湖水生的十分清丽,好似是一块嵌在山中的金镶玉,四周都是粗壮挺拔的树木,唯独它是平坦而温润的,宁静的,不生一丝波澜。白日里它宽阔,宽阔得如同要包下整个天地一般;月夜里它将天光云色全部纳入胸怀,精致得如同是西洋画家手下的写意。 他打算好了,就在这里,与它同归于尽,共下深渊。 明净在湖边停驻了脚步,此时无月无光,湖水比往常来得更暗,黑洞洞的不见状貌,像是要吸进所有的亮光一般,幽深的可怕。 蛤蟆见他停了,也来了个猛然的刹车,它固然是很想要明净的性命,但舍利似乎更加重要一些,并且如今的明净是没有危险的,不论早晚,在本质上总归是能弄死的。 明净转头看看它,“师兄,舍利就在我身体里,你若有本事,尽管来拿。” 蛤蟆眼睛一瞪,真是卯足气力地扑了上来,明净身子一闪,蛤蟆刹车不灵,直生生地坠入了湖水。 蛤蟆一落水,明净赶忙往四周的树木上弹指施法,一道巨网应声而落,它端端正正地覆压在湖面上,微弱地散发出金色的光辉。 明净就地打坐,木质的法器他早已不能用了,少了一魂一魄,他早已不算是干净的东西,一旦触摸被开过光的工具,他剩下的魂魄都会被震得生疼。老和尚对佛祖有几分诚意,明净再是通晓不过了,可悲的是质地单纯的大师兄到如今都不知道自己被留了一手,将自己作践成如此模样却是浑然不觉,怎不令人心生感慨。 湖水中似是有了动静,大蛤蟆快是要出来了。明净睁眼,朝水面冷冷望去——时机已到。他的眼里燃起了一朵红莲,照着森森的水面,那状貌全然是炙热的,死亡的气息。 癞蛤蟆从水底一跃而上,冲破了不堪大用的法网。它愤怒到了极点,将嘴巴张大到最高规模,舌头似是闪电形状,风驰电掣,直冲明净躯干扫来。 不料,居然是却落了个空。 那一瞬间,一只小马驹大小的红狐狸,直冲着打坐的僧人奔去,赶在蛤蟆的长舌抵达前,恰好一步,用利牙衔走了和尚。 一人一狐齐齐摔在草地上。 明净皱眉,他呵斥道,“狐狸,瞎闹!“ 狐狸不甘示弱,它在和尚的左臂上狠狠地留下齿印,“明净,你找死!” 大蛤蟆缓缓转过庞大的身躯,它俯视瘫软在地上的一人一狐——明净固然是可恶的,这只狐狸更加可恶,它三番两次点火纵事,如今更要过来妨碍自己的千秋霸业。着实可恶!不死不行! 于是大蛤蟆临时改变了目标。它抬起前腿,对准火狐狸,伴着愤怒的吼叫,像是要踩死一只蚂蚁一般,极力压了下去。 狐狸知道自己是躲不开了,它叼起和尚,朝远处一甩,目送着明净到了蛤蟆踩不到的地方,它想着,这恩情总算是报完了,面色平静地闭合起双眼,等待着那一刻的来临。 那一刻,却是迟迟不来。 于是梅凌霜睁开了眼。那个青年挡在自己的身前,锋刃戳破了蛤蟆的脚背,蛤蟆朝前顶一寸,他也朝前压一寸,互不相让。 青年转过头,他的唇角流下一片鲜血,他朝着火狐狸叫喊道,“凌霜,逃啊!” 梅凌霜讷讷然,她看着杨长风,感觉那一流鲜血似是融进了自己的心,如同兵器一般,将自己的心撕扯得缺了一块。 她慌忙变回人形,对准蛤蟆的前脚扔去一团火焰。介于之前的种种,蛤蟆一见到火就头疼不已,心惊胆战,立马把脚收了回去,跑到湖边洗脚。 蛤蟆一松力,杨长风立即跌倒在梅凌霜怀里。他不住地流血,嘴边是血,身上也是血,同蛤蟆的抵抗大大超出了一个人类所拥有的体能底线,他的筋脉已然破裂,五脏六腑也将近被压坏,他觉得整个世界都黑得可怕,除了梅凌霜,他什么都看不清了。 梅凌霜慌了,她看着怀中的青年,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做,怎么做才能止血,怎么做才能救他!脑子里飘过无数的知识,她却是一条也捉不住。她搂住他,将他的身体微微向上抬,以自己的功力灌输进他的体内,可经络全断了,她的生命硬是无法流入他的体内! 杨长风看着梅凌霜慌张而恐惧的神情,他轻轻动了动嘴,“凌霜,别怕。” 梅凌霜拼命摇头,她将手放置于他的左胸前,试图将力量传达进他的心脏,“你不会有事的,你不会有事的……” “凌霜……我曾经想到过无数种死法,但现在这种……却是最好的,比寿终正寝了,来得还要好……”杨长风的声音出奇地轻,柔软得像是一片羽毛,“能为你死……比什么都来得好。” “别说了……别说了……”梅凌霜的声音中隐隐透露出哭腔,她愈发急切地要将生命传达进去,“……笨蛋,别为一只狐狸精死啊……” 杨长风摸了摸梅凌霜的脸,咯咯地笑了起来,他这个人很傻气,笑起来便是一副孩童模样的天真,“狐狸又怎么样……火红火红的,漂亮,好看……没有狐狸比你好看,也不会有人比你好看……” “凌霜……”他的脸色愈发惨白,他望着她那双曼妙的眼睛,轻轻蹭了蹭她的头发,语气中满满是少年样的羞涩,他的声响愈发低了,“凌霜……我们来亲个吻吧。” 梅凌霜一愣,杨长风已经自己撑起了身体,他用尽了全身最后的力气抱住她,将早已没有血色的嘴唇盖在她丰润的嘴唇上,梅凌霜闭上了眼,细细去感受这个吻,而杨长风却是依旧是睁着眼,看着她——他都看不多久了,能看,就再看看吧。 他是真的喜欢这只狐狸精,要了命的喜欢。 这一吻持续了很长,持续到梅凌霜已然发现,怀中的杨长风失去了生的气息,他全身都是血,全身的筋脉都已断裂,而表情,却是遇见美梦一般的快乐与安然。 梅凌霜再也按捺不住自己了。她紧紧抱着杨长风的身体,似是坠入了一个无边无际的梦魇,久久地,绝望地恸哭着。 第三十三章:杀生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心头燃烧。 佛家所谓贪嗔痴三毒,他都吞了个干干净净,毒灼得他燃成了一把火焰。 刁克戎拉住明净,他的手如同鹰爪尖利有力,他攀着和尚的肩,饱含的命令式的语气,让人不敢抗拒,“留在这里,不许去。” 他惊异地发现明净的身体简直冷得像块冰,并非是常言所道之冷,这等反常促深了他的疑虑,也加深了他的坚决——无论如何,不能放他走。 明净的声音是冰冷的,比起初来得更冷,“放我走。” “放你走?放你去找死?”刁克戎怒极反笑,嚣张跋扈,“你把我刁克戎,当成什么人了?” “刁克戎,你放了我吧,我活得太久,太辛苦了,我是真的想解脱了。” 刁克戎咬牙,“你要是死了,我怎么解脱?你这是真想让我做和尚了,嗯?” 明净不说话,不做反应,他盯着刁克戎的身后看——大蛤蟆从湖边归来,摇头晃脑,怒不可遏,它没有再打算攻击梅凌霜,倒是直冲着自己而来。 绝好机遇! 明净垂下了头,“刁克戎,我不跑了,你抓着我疼。” “对不起,我这也是……我心疼你。” 刁克戎果真松了手。 明净抬起头,眼光闪闪烁烁,“刁克戎。” “宝贝儿,怎么了?” “对不起了!” 趁着他松手的间隙,明净侧身一绕,转而直直地冲蛤蟆跑去。他跑得极快,像是一道红色的光,他冲着蛤蟆喊道, “师兄,舍利在我体内,我全权给你,你得答应我,放了这帮人。” 贪得无厌的蛤蟆是不可能放过眼前的食物的。然而,它还是同意了——等他们一并死在自己腹中,违约与否,又有谁知道? 明净自是想到了他所想的,并且他万般确信,这只蛤蟆,绝对不会有命去吃人。 蛤蟆三步并作两步跳,它长舌一卷,径直地将明净包入了口中,明净睁眼,冲他一笑,蛤蟆惊异地发现,昔日师弟的眼睛已然成为红色,瞳孔之中,绽放了一朵红莲。 然而为时已晚,蛤蟆的思维跟不上行动,当它反映过来将要发生什么时,已将明净吞入了口中。 红莲。为寒而皮肉分裂如红莲华也。 摩诃钵特摩,此云大红莲华。严寒逼切,身变折裂,如大红莲华。 他这是想要冻死自己! 蛤蟆连忙俯身去吐,然而肚子里的明净早已结成了寒冰,黏贴着脏腑的皮肉,但凡它一动,便是一股拆了心般的生疼。恶况不限于此,红莲愈发生冷,从内里一直蔓延至全身,它的脑子似乎都冻住了,经络是刺骨的疼,疼得它欲要作呕,却无法呕出来——肚子里那些东西,早就连成一气了,至于表面,也隐隐是上了层霜。蛤蟆简直觉得,自己是要被冻成一个巨大的冰块。它所受所感,俱是那八寒地狱之中的极致! 蛤蟆不甘心,自己是主宰天下的人,怎能受这等委屈。 刁克戎手中握着一颗流弹,他本是红了双眼,与要上去与大蛤蟆拼个天昏地暗,你死我活,可吃了明净的大蛤蟆却还是蹲在原地,毫无动响,这就让本以要杀昏了眼的刁旅长获取了暂时的冷静。 按道理,它既然吃人,破了眼中钉,自然不会乖乖地呆着,其中定有隐情。 正想上去勘察,不料大蛤蟆似是有了灵犀,自己反过身来,将白花花的肚皮朝上。 大蛤蟆开口说了人话,震天响,“你不是舍不得我师弟么,那就过来,把他弄出来。” “不行,”刁克戎将双手反扣身后,“你先前一直苦苦要吃他,现在弄到手了,你又不要,其中肯定有诈。” “这,这……”大蛤蟆一着急,什么实话都招了,“明净他不知为何居然通了大红莲地狱,现在他在我肚子里,冻成了一块冰,我的五脏六腑正慢慢硬化,怕是再不许久,我怕是也要结成冰了……” “那明净还活着么?” “这我就……”大蛤蟆见刁克戎转身就走,立马阻拦道,“活着,活着!他既是少了一魂一魄,又是生了佛眼,还能通向大红莲地狱,没有死的道理!” 刁克戎停步转身,与大蛤蟆冷面相对,“真没死?” 大蛤蟆发觉寒气已经漫入口舌,此刻它说话都不利索,“没……没死!” “好。” 刁克戎只身上前,黑狗和豹子各自打左右拦住了他。 黑狗头一次地进行了反对,“旅长,我们不能看你一个人冒险。” 豹子不说话,但手上拉得更紧。 刁克戎摆摆手,示意自己定好了要独自上去,他高高地喊了句,“老子救媳妇儿,要折也是老子的命,不干你们的事儿。” 而黑狗与豹子分明又听着他低低说了句。 “放心吧,老子从不打没把握的仗。” 大蛤蟆见刁克戎拿了把刀来,一下子见到了生机,万分配合地将肚子鼓胀得老高。刁克戎跳上他的后足,随即一点一点向上攀走。 大蛤蟆通身坚硬如铠甲,只有肚子一块儿柔软,但质地上总归比人皮来的硬朗。于是刁克戎冲着那最柔软的地方,狠命地剖了下去,蛤蟆肚皮的上层俱是空气,一刀下去,毒汁全然没有喷涌而出。他一点一点扯开肚皮,将头探进去看。待他看清了肚中的全景,不由得笑出了声,他终于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做了。 对于不耗费一人来杀这只怪物,刁克戎同样是十足的把握,只有成功,没有失败。 过了许久,刁克戎才将蛤蟆肚内的明净抱了出来。明净垂着双眼,正是沉溺在睡梦中的模样,他浑身果真是冰寒的,比方才来得更冷。 他的外套早就给了石穿云,此时只能抱着明净,坐在蛤蟆肚皮上,边喘着粗气边给明净取暖。他的体温有限,嘴唇早已冻成了僵紫。 肚子里的冰块已被取出,大蛤蟆又不可救药地感到了饥饿,四途的人着实太远,精疲力竭的它又懒得起身、于是它决定利用现有资源,将舌头一点一点下移,对准了刁克戎的脖子,准备攻击,可它万万料不到到刁旅长神机妙算,在那间不容发之刻,拔刀而下,将那游移而肮脏的舌头,死死地定在了它的肚皮上。 刁克戎爽朗地大笑了两声,他冲着说不了话,叫不了疼的蛤蟆喊道,“喂,大家伙,我方才发现了见不得了的事情,要同你说一说,你可千万别插话。” 大蛤蟆白眼一翻,随着他说去了。刀插着舌尖,它现在又怎么能说话呢!等待它毒性上来,蛊毒融了那把刀,它定要将这个傲慢的人类先踩成烂泥,再吞下补身。 “听明净说,你在山中准备了几十年,养虫子,吃人,什么都干,最终拥有了一股宏大的力量,可以生生地扭转宇宙间的定理,对么?不好意思,鄙人都忘了你不会说话。那么鄙人就权当事情是这么发展的了。你将所有的山间近乎是所有的蛊虫极具在一起,让它们互相残杀,以选取最强的。你再去掳掠凡人,将虫毒加在他们身上,反反复复,验证功效。此间你或许还骗得了几个金主,在大功告成后,将他们一同变成了蛊虫,此刻估计早已在你的肚中了,也不是,说不定早就被拉了个干净。” “无关紧要的说得有些多,总而言之,你经验丰富,自身力量强大。可你并不满足,因为你的最终目的并不是这个。凭你的手段,明净院子里那道微乎其微的结界,早应该被你破了,而你却一直留着,按鄙人的估计,你怕是在研究蛊毒之前,就想着去改变世间的道理,这必定是个及其精细的过程,你准备了足足一百五十年,所以山上的一草一木,你都轻易不会整改,你苦心钻研,博览群书,因而你创造了新的道。至于你所收获之成果,明净的话鄙人是不太搞得清楚,就按照鄙人的自行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按照你的臆想而变动,你是此处的绝对主宰,简单地说,死不了。” “但如果你的道只是个半成品,它又会如何呢?你还是死不了么?”刁克戎玩耍一般拔起了军刀,又重新刺了下去,他恶劣地笑了一声,“你说,如果赶在你完成之前,这山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你的道,还能成功么?” 大蛤蟆吞咽了口水,它隐隐约约发觉,此中似乎真是出了岔子,不可挽回的大岔子。 “我告诉你吧,”如同是昭告死囚,刁克戎逐字逐句,铿锵有力地说道,“在你完成你的道之前,我一个人,破了三重境界。” 蛤蟆果真是不再去动了,它的全身都开始流汗——它认为自己该是与天地同寿了,而今突然摊给它一个死的问题,它简直无所适从。 “别紧张,话可没说完呢。至于你失败了没有,就鄙人愚见,那绝对是失败咯。你说啊,若是你成功了,大红莲地狱所受之辛苦,又怎么会摊到你身上来?至于你会不会死嘛,那自然也是肯定的——就说现在,你能用的上半点力气么?至于你为什么一次而不死,这又很容易,你想想,在你手下的蛊虫,有多少是死了一次重生的,它们还能死第二次么?” 大蛤蟆彻底没了动静。 刁克戎吻了吻手里熟睡的明净,抱着他跳下了蛤蟆肚。蛤蟆仍旧是一动不动地,肚皮向上,似乎是没了声响。 刁克戎又转过身去,冲着大蛤蟆说了最后一句话,“哦,对了,刚刚我在你肚子里扔了把火药,估计马上就能燃了,师兄啊,自求多福。” “旅长……” “嘘,别出声!” 便是稍许时间过后,大蛤蟆的肚子彻彻底底没了起伏,身形也逐渐缩小,而至最终,成了一个赤(和谐)裸的男人模样。刁克戎派人上前探查,兵士们皆是不可思议地小跑而归。 “旅长,旅长,他死了!” “这就死了?”,石穿云不甚其解,“他……怎么死的?” “这可不简单,老子兜了他一圈,他被自己吓死了。” “那旅长,你又怎么笃定他会被吓死?” “哎,那家伙肚子里哪里有冰块,全他妈是水,身体比老子还暖和!他从刚才就开始吓唬自己,觉得自己是死定了,老子只是稍稍地推波助澜,顺着他的意思来罢了。”刁克戎望了望远处的尸体,又看了看手中的明净,呢喃道,“幸好走上这条路子的,不是你啊……” 第三十四章:辞旧迎新 一场鏖战终究是结束了。 刁克戎吩咐精疲力竭的小丘八们,整理整理弟兄尸体,准备火化了,一并带回安徽。 梅凌霜仍旧是紧紧抱着杨长风的尸体,稀稀落落地垂泪,她似乎把几百年来所积攒的全部流干了,可依然感到不够。 刁克戎走到她跟前,狐狸精脆弱到了几点,他心中实在有些不忍。 “刁旅长……”梅凌霜的声音沙哑而微弱,“你们这是要带走他么?” “妹子,你想留着他?” “旅长……把他交给我吧……我求求你了,把他交给我吧……”梅凌霜说着说着,大片的泪水又涌了下来,落在杨长风的脸上,似是下了一场大雨,刁克戎拍拍她的背,柔声道, “你舍不得他,我不带他走,我就把他交给你了。” 梅凌霜闻言,满眼含泪地注视着刁克戎,她依旧是美,却一种脆弱而人性的美。摇摇晃晃地起身,诚诚恳恳地对刁克戎拜了三拜,梅凌霜变回狐狸身,她叼着已然冰冷的情郎,冲着远处奔跑,继而消失在了朦朦胧胧的夜色中。 刁克戎心中有诸多感慨,不出四天的光景,他们的生活便像是翻天覆地一般,沧海桑田,万象更新。他抬起头,发现东方的天空上,浓雾散尽,明亮亮地挂上了一弯弦月。 男人僵硬地躺在大地上,那帮丘八忙了许久,终究是回去了。 回去前似乎还有几个丘八来吐了口水,脚踹刀刺,真是一点也不疼了,他觉得自己果真是死了。 至于为什么还能看见这里的景色,男人自我地想着,估计魂魄一下子还未散去,那地狱又大,又深,凭他的造化,一下子还沉不到底处。 便是在此时,空中耀起了七色彩光,一位身着华服的美貌青年从光晕中走出,他眉目高傲,身姿高挑,器宇轩昂,丰神俊朗——男人想,他定然是地狱的使者罢。 于是男人在五颜六色与流光溢彩中,彻彻底底失去了神智。 孔雀大明王抱起地上的光秃秃的男人,兴致勃勃。 他打小与和尚一家亲,但这么有趣的,着实还是头一遭;胆敢如此冒犯他的,也不出五个数,如此愚笨不堪而阴险毒辣的,可谓是举世无双。 神思归去后,孔雀大明王兴致冲冲地算了此人的命理,他作恶多端,罪无可赦,简直就是要游历尽各层地狱。既然已是如此之大恶人,那还不如让自己带回去慢慢折腾——反正地狱与魔界的环境,着实也相差不了多少。 他本是做好了前来打斗一场的准备,没料到男人半死不活,倒是让他捡了个现成货——这倒无法让他开心,因为他其实倒是很乐意打架的。 但不会反抗也有些好处,他将男人变作了蛤蟆形状,而自己一打响指,也回了原型。 于是乎,乐不可支的孔雀大明王,口中衔着一只丑陋至极的蛤蟆,兴高采烈地向着魔界老家进发,他欲花尽十八般手段,将数百千年的无聊闷苦,一扫而光。 明净是在午后洒满阳光的禅房中醒来的。 被褥被晒得暖和和的,满满是一股馥郁的阳光的气息。他情不自禁地躺了下去,深深地,贪婪地又吸了一口。 他已经记不清楚,究竟有多久没看到太阳了。 推开禅门,一干丘八正忙碌地要般空他的寺庙。他无可奈何的摇摇头,心中委实认为他们简直是无可救药了——刁克戎站在中央,是个忙碌的指挥官,他动左动右,不辞劳苦地示范属下们,该如何纯熟敏捷地强抢家私。小丘八们不遂他意,笨手笨脚,家具佛像皆是被弄得磕磕绊绊,刁克戎怒其不争,将军刀的刀鞘挂在手上,时时刻刻准备好下去抽手板。 明净绵长地叹了口气。 刁克戎一看他醒了,立马大步昂扬地冲了上来,院内是明晃晃的抢劫行为,而刁旅长却熟视之如无物,他朗声道,“宝贝儿,你醒啦!来来来,刚刚豆子才煮了汤,饿了吧,尝点儿?” 那不照样是我种的菜!明净瞥了他一眼,“你们这是……” “哦,这个呀,反正你迟早得同我走了,这些东西留在山上,反正是浪费!”刁克戎大手一挥,一个小兵立马扛着椅子窜了来,“这椅子,水曲柳的,那桌子,红椿的;看不出来你们出家人,个个都是富主啊!” “这些东西多不方便带啊,”明净笑笑,“西头禅房里,有一把古琴,檀香木的,东头禅房床底,有一个盒子,里面全是金锭。你要是喜欢,尽管去拿吧。” “宝贝儿,你这就……”明净单刀直入,刁克戎颇有些羞愧,“这实在……不太好哇。” 明净耸耸肩,表情淡然,“钱财于我皆是身外之物,而今世事变幻无常,给我一大把钱,我也不知该怎么用,你也不用推脱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刁克戎喊来一个小兵,叽里咕噜吩咐了一堆,天上砸了大钱,两人俱是神采奕奕,精神昂扬。一干嘱咐下去,刁克戎往周遭看看,和尚突然不见了,他转过头去,才发现明净正往门外走。 刁克戎喊道,“宝贝儿,你这是要往哪儿走哇!” “满身的晦气——我得出门洗个澡。” “洗澡——哦,洗澡!” 刁克戎傻呵呵地,目送着他出了门,心中万千考虑,四手准备,盘点诸多,已约乎跳出了太阳系。 明净躺在湖水中,午后的阳光温暖,湖水也碧绿得可爱,那柔和的光影色彩醉得人欲要抛开一切凡尘俗事,过往云烟——他果真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不去想了。 他来这里,是为了辞旧迎新的。 第三十五章:开荤 明净是在晚饭时分归来的。 刁大旅长整个下午都处在望穿秋水且坐立不安的极度精神紧张状态,他倚在门上,无数次的左顾右盼,迟迟不见明净身影,院中的士兵差不多都挨了他一顿骂,他又沦落入无事可做的境地。于是他开始背文章,从东门行一直背到了山鬼。刁克戎近乎是站成了一座塑像,却依旧等不见他回来。 而后,忍无可忍的黑狗对明净交代了旅长的种种行为,在其中,他更是浓墨重彩而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自家旅长背书的情形。 明净对着刁克戎,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番,着实不觉得他像含睇宜笑的山鬼——若说是钟馗,倒勉勉强强还算凑合。 刁克戎满脸堆笑地将他抬上了饭桌,这样那样,满满为他夹了一碗,明净一拿筷子就觉得恶心不已,连眉毛都皱了起来。 他久不食五谷菜蔬,发现自己连进食的需要都没有了。他对着一桌子食物性质缺缺,感觉无聊之极,于是喝了两口水,稍稍润了口嗓子,便孑然一身,安静地回了禅房。 禅房中灯还亮着,床单被褥同一折叠得整整齐齐,想必是那丘八的功绩。木桌上,那本没抄完的佛经正面朝上,灯油与墨汁将字儿弄得不成状貌,明净捧起它,细细地触摸那变了形的小字,愈发有了恍如隔世之感。 刁克戎将自己从头到脚,由内而外,洗了个干净透亮。 他用蜡烛油与开水相兑,为自己做了个简单的大背头,禅房里的梳子带檀木香,他来来回回,将头发连同睫毛梳了个十几遍,若不是石穿云回得早,他定要去指示他临时地从林间配备自然香料。刁克戎坚信男人得帅气得表里如一。何谓表里如一?那便是指一个男人,从气质一直到气味,都得是出类拔萃,富有深度。 于是,他穿着整洁,精神抖擞地推开了禅门。 刁克戎没进去,味道却先飘忽了进去。皂角香,檀木香,气息都是淡淡的,幽雅好闻。 明净正映着烛光抄写经书,“你来做什么?” 刁克戎扣上门板,坦荡荡地脱下外套,朝床上一扔,无赖模样,理直气壮,“我来睡觉。” 明净闻言,将毛笔搁放在砚台上,对着刁克戎说道,“你来这里睡觉,我去哪里?” 刁克戎弄不清和尚是真傻假傻,他晃悠悠走上前,用手托起和尚的下巴,将声音沉得极低,朦胧暧昧,“我在这儿睡,你也得在这儿睡。” “哦——”和尚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继而一皱眉头,似乎还很有些为难,“你不是来这里睡觉,你是来找我睡觉了?” “也不全是,”刁克戎摩挲起他的脸颊,“找你睡完觉,就在这里睡觉了。” 明净爽朗地笑了笑,突然地起身。他勾住刁克戎的脖子,啃咬一般,对着那张嘴吻了上去,刁克戎一个惊吓没站稳,被明净顺势压到了床上。 “你找我来睡觉,是这个意思吧?” 刁克戎回缓过精神,他摸了摸嘴唇,明净的犬牙很利,直将他亲出了血,刁克戎仰头,一擦嘴,也随他笑了起来。 “宝贝儿,怪不得你晚上什么都不吃,原来你是不吃素的。”刁克戎猛地一起身,将明净拦入怀中,重新按压在身下,他气喘吁吁,胡乱地去解明净的僧袍,“小和尚,吃荤腥啊。” 明净诚恳地摇了摇头,万分配合地让刁克戎去解自己的衣带,他的表情禁欲,眼睛却是亮晶晶的,“我现在,什么都吃。” “到时候,吃饱了,可不准浪费。”刁克戎吻上了他的脖子,明净的身体依旧是冷冷的香,冷得脱俗,香得催情,“吃撑了,也得给老子咽下去。” 一个禁欲数十天的丘八,碰上一个情(天啊)事方面随他弄的和尚,可谓是天雷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刁克戎做做停停,干了差不多有四五遭。明净对于他的体力吃惊到了极点,他用手摸上丘八湿漉漉的头发,笑道:“你若是再不停,找我睡完觉以后,就没法再睡觉了。” 丘八一个挺身,神色红润而神情正经,“哎,找你睡觉是首要任务,睡觉是次要的,完成不完成,那无所谓!宝贝儿,你困了?” 明净蹭了蹭他的脖子,“还好。” 还好那就是不好了。刁克戎心想此事来日方长,日都日了,从湖南到安徽,也够他日行千里的了。他稍微替和尚整理了一下身体,和尚的身体仍旧是很白净——他光顾着日了,嘴上几乎是什么也没做。 刁克戎很懊恼,他觉得自己自己粗鲁到了极致,好比是眼前放着一碗燕窝,他什么都没品,咕嘟一声地咽了下去。 他躺在明净身边,将和尚拦入怀中,和尚的头枕着他的手,脸贴着他的脸,“要睡了?” 刁克戎不说话,他其实早已累坏了,一躺下来不出五个数便见了周公。 明净打量着他的睡脸,发现这个人连睡觉的时候都威武不凡,他亲昵地合上了眼睛,把身体埋入丘八的怀抱。 他真是暖和。 第三十六章:破晓 一晚熟睡,明净起的很早。 破晓前的山色朦胧,雾气影影绰绰,淡薄得如同美人脸上的烟水,枝头似是有些空灵的鸟叫,一晚过去,一切便都有了生机。 和尚处于半醒不醒的状态,他讨巧般蹭了蹭大丘八的脖颈。刁克戎朦朦胧胧睁开了眼,看着雪白粉嫩的明净,笑得极其餍足。 “宝贝儿,醒啦,”刁克戎打着呵欠伸手触摸明净胸口的青莲,拉过他的手,亲亲热热地啃了口,“这才是什么时辰,再睡会儿?” 明净摇摇头,他的作息很规律,往常这个时候,他本应该在大堂里打坐晨读了。 “我想去洗个澡——在林子边,老地方。” 刁克戎动了动胳膊,从心底感到全身都迸发了气力,他搂住明净的腰,声音异常温和,“我陪你一起去?” 明净看着他,良久,点了点头,“也好。” 往常来讲,刁克戎认为一个人在晚上被那样弄了四五遭,定是走不动路的。可和尚分明是安然无事,泰然自若,那步履稳健而平静,刁克戎想上去搀扶一把,转念思虑了一番,又认为他似乎真的是天赋异禀了,无事献殷勤,这着实不太好。 明净一路走得很安静,刁克戎红光满面,禁不住问问他幼时的情景,他一概不答,只是向前行进,沉默得像是一尊泥塑的娃娃。他在湖水旁驻足,一声不吭地背对着刁克戎,脱解了僧袍,重归一副光坦坦的赤子的模样,他对刁克戎说道, “你先离开吧。” 明净的躯体遍是雪白的,光洁润泽得如同上好的羊脂玉,几朵青莲在身后探头,一如宣德年间的青花瓷,他在清晨的朦胧的山雾里,显得有些如梦似幻。刁克戎吞咽了口唾沫,觉得自己实在是不想离开,便撒泼般调笑道,“什么都做了,我倒是不能一起洗了?” 明净不吭声,他面对着广袤的湖面,深深的吸入了一口气,一头直砸入了水底。 刁克戎看着他的行踪渐渐地消沉在水底,两腿一盘,席地而坐,衔了根野草在口中,晃悠悠地吹着口笛。天色越发地明亮起来了,他有些遗憾为什么出门时没有卷一根烟草——明净看来似乎需要很长的时间。 他掏出藏在衣下的木匣子,伸出右手,一遍遍地,如同是哼唱着婉转的情歌一般,抚摸着它,感受匣子中心脏微弱的生气。 毫无根据地,他确定明净不会变作一条鱼儿游了走,天高地远,山高水长,世界辽阔得没有尽头,可他是一定会回来的。 明净在湖底睁开了眼睛。 一窜窜记忆从他的眼前闪过,有的是他的,有的不是他的,那团团簇簇的景象绚丽得好似是霓虹,短暂光亮,乍眼而过,剩下了灰烬模样的残影,也从他的心中闪过,尖叫呐喊,爱恨嗔痴,全都烧成了烟。 这是众生相。 人生在世,四大皆空。 千百年来,无数人为追求真知,以身殉法,探知求索,最终也不过将性命掩埋在了黄土之中,获得了一场虚妄——而生生死死,本也只是空。 他想起了师父所说的话。 “阿弥陀佛,此固为天命,冥冥之中已有其定数。若你潜心修行,有朝一日,你方可脱去凡胎,超脱六道轮回,皈依我佛之正统。然明净,你须谨记……” “若一旦你抛却清心寡欲,重归污浊世界,那么你这青莲将生成红莲,大红莲华将引来地狱的业火,将你吞噬殆尽,不复超生。” 他依稀觉得,那时他说,谨遵师父教诲。 不过,他反悔了。光影流动,红尘俗世,哪怕就是镜花水月,虚幻成了一场空,他宁愿进去看看,既然到头来终归是空,那么何不遁入凡尘——去看一看呢? 去看一看呀!天高地远,山高水长,世界辽阔得没有边际,纵使这是空,也是一场色彩纷呈,波澜壮阔的空,生命的本质从来都是统一的,可它的形式却不会重叠,爱恨也好,喜恶也罢,那交织在一起才是命!众生的命!理应当去活的命! 因而,他为那丘八,也为自己,破了色戒。 这一趟,也算走得无悔了。 明净愈沉愈深,身上的青莲褪去了色彩,又渐渐加深了色彩,燃成了火样的红莲华,茎叶深深地刺透了他的肌骨,勒得他近乎失去了呼吸的气力。他抬头往上看,水面遥远得像是一块巨大的镜子,上面的景色,下面的景色,相互交映在一起,真假难辨,耳旁似乎又飘忽进遥远的笛声,叫喊声,呼唤声,一如他当时活了的情景。 刁克戎抱着他说,要带他去看遍大千世界,西洋东洋,驰骋天下,这个世界与以往不同了,只要想去,那么就没有去不了的地方。 只要出发,就一定有他陪着。 “若是这么死了,我不甘!” 解铃还须系铃人。 明净从湖底摸索出一块尖利的石片。 刁克戎看着湖水一点一点泛红,隐隐散发出血的腥气,他伸出手,将自水底浮上来的明净抱上了岸。 明净捂着左眼,刁克戎拉下他的手稍许地做了检查,石头割裂了眼珠子,明净的左眼瞎得非常彻底,预计是一辈子也长不回来了。 刁克戎把他抱在怀里,声音里除了温柔,便再没有别的了。 “小和尚,这下子成了独眼龙啦!” 身上的纹样俱已褪去,而今他只能靠一只眼睛来感知光线,可明净却从未觉得世界是清楚,如此鲜艳。 “怎么,你不要了?” “要,怎么不要,”刁克戎拉起明净的手,正正经经地亲了一口,不带调侃,不带情(和谐)欲,“媳妇儿,你是陪我下山,还是要我陪你在山上,当个山大王?” “下山,”明净粗略地包扎了伤口,他搂住刁克戎的脖子,示意他抱自己起来,“不过——白马得归我骑。” 第一缕晨光探入湖面,投射出一道聚光灯模样的剪影。 东方朦朦胧胧是万色的云霞般的光辉。 天亮了。“ 第三十七章:一九二零 一九二零年,新生的民国迈入了二十的年代,一切都脱胎换骨。大千世界,万般风貌,都全然是不同了! 这一年,就国外形式而言,好邻居俄罗斯一年之内无法消停,帝国主义的利刃长驱直入南非,日本就山东问题向中国发出了通牒;而在国内,思想界吹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微风;共产主义小组由此而生,国民政府跃跃欲试;最忙碌的还当属是北洋军阀政府,明争暗斗,内忧外患,简直是搔弄得他们焦头烂额! 屋漏偏逢连夜雨,遍还是在本年,直、鲁、豫、晋、陕各省发生了严重的灾情,吃饭喝水养家糊口的问题和战争联系在一起,那便是格外扰人了! 两年前,意气风发的刁克戎率领着不到百人的残兵败将,以及满满一箱金银财宝归回故土时,全军都为他不屈不挠的气节,以及超脱世俗的鸿运所震慑——当时归了唐继尧这个秃头的孬货,可是不在少数,能活着回来还提携了一箱黄金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当刁克戎俯首贴地请罪后,端端正正奉上一箱黄金时,老上司的喜悦之心不可抑制,当场破格替这位年少有成的皖军英雄升了官——刁旅长正式晋升为刁师长。 古往今来,少年英雄不少,步步高升的少年英雄也有,但打了败仗却直攀云霄的少年英雄就是少数了。门庭内外,风波暗涌,明里暗里有无数人下了狠手,而刁克戎却在两年的时间内,根深蒂固地稳健了自己的位置,这固然与个人之雄才伟略脱离不了关系,属下的功劳,同样不小。有人说,刁克戎在院里养了一群天兵天将,精明能干,能文能武,其中当属师爷最厉害——他学富五车,聪颖不凡,手段毒辣,大小事物过目不忘,各项管理做得滴水不漏,最要命的便是,他是刁克戎手下最忠诚的走狗,风刮不摇,雷打不动! 1920年5月,刁克戎坐在办公室内批阅文件。 他的办公室不大,从外形来看便是再普通不过的皖系平房,白墙黑瓦,在葱茏繁翳的树木遮盖下,几乎是要完全隐没在其中了。而房门之内却是别有千秋,刁克戎费劲气力,四处搜罗,将自家办公室包装成了纯正的法兰西巴洛克风格,木刻家具,镶金吊灯,其富丽堂皇之程度,都可媲美于上海的小公馆。 门外站着四个昏昏欲睡的警卫兵,在春日午后的暖阳下,他们近乎是凝结成了塑像。 明净蹙着眉头,径直而入。 刁克戎恨皖系军装丑陋,便在警察局内替明净谋求了个空头官职——于是他一身黑色警服,踏着黑色长马靴,两年的时间足够催生出寸长的短发,可他依旧是照例顶着黑礼帽,他的左眼失明,又是用了黑眼罩遮挡。 他本是身材挺拔,五官秀气俊美,可肤色苍白,体温常年低于普通人,加上一身的黑色戎装,成就了他自上而下,由内而外的煞气。除了刁克戎觉得他洋气耐看,但凡军营中有灵气之生物,见他必定主动让出一条大路——这扮相,这气度,委实就是一个当世无常! 扮相已是如此,那么更不必去考究他的手段了——但凡一个人是有所隐瞒,在他的眼皮底下,就不存在逃脱的可能。 “刁师长,”明净直走到办公桌前,手上层层叠叠堆着一沓文件,“潘队长处的电报,徐树铮与张作霖今日发生了口角,唐继尧近日也不等安生,若是要打起来,奉系掺和进来帮助直系,恐怕我们是必输无疑了。” “所以说啊文人……宝贝儿,你来了?怎么不让人通报一声!等等,我去给你泡茶!” 刁克戎立马起身替他拉开了椅子,转身去泡了一杯大红袍。 明净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忽而开口问道,“你多久没休息了?” 刁克戎将茶杯递到他手上,“一天。” 明净冲着瓷杯吹了口气,挑眉道,“一天?” “三天,”刁克戎笑嘻嘻地竖起大拇指,“宝贝儿,明察秋毫!” “你抗得住,你的卫士可都扛不住啦——日头暖了,孩子们都渴睡得很。”明净浅浅抿了茶水,“你有什么打算?” 刁克戎从抽屉里取出了根雪茄,接着微弱的火光,无言地抽了近一半,烟烬落在实木地板上,刁克戎踱步至窗边,长长地呼出一口白烟,升腾的雾气遮掩了他的神情,“我觉得,差不多是该退了。” 明净喝了口茶,安静地等待他的下文。 “而今皖军的实力水平虽然可称是最强,但若是直奉联手,那么必定要输得一败涂地——从理智来讲,我完全可以投靠张作霖,抑或是吴佩孚,但老上司对我不错,背信弃义的事情,我是干不出来。但是一旦交手,兵败如山倒,我就再也无法脱身了。要走啊,也只能是现在了。” “我也都想好了。若是退隐,我就把兵权全权交给豹子,他平日里尾随黑狗,实则最为心思缜密,由他做主,必定是不错的。到时候他爱去哪儿去哪儿,我绝对不过问。” “我这辈子头五年家境殷实,而后败落不堪,好好坏坏,生生死死,我一并全都经历了,我看得不少,见得不少,可还是没够——媳妇儿,我也攒了不少钱了,我打算待你绕着铁路线转一遭,等玩累了,心倦了,我就带你回山上,我们种地,栽花,养牲口,怎么清闲怎么过!” 明净站起身,将瓷杯端端正正地放回桌上,“你打算了多久?” 刁克戎嘿地一笑,“打把你带下山那天,我就发誓得让你过好日子。” “以什么样的身份活着,以什么样的方式活着,我从来不介怀——只要能和你走,其他的,我不会在意。”明净撇过头去,对着烟雾里的刁克戎,轻声地问道,“刁克戎,我全权把命交给你了,你可愿意替我掌管好?” 刁克戎从烟雾中走来,他搂住明净,将灵魂全装入了眼睛,他庄严地起誓道, “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第三十八章:尾声 刁克戎的辞呈处理得相当迅速,不到一周,他就被勒令卷好铺盖滚回老家。 天高云淡,晴空万里,刁克戎与明净各是一身轻便的美式猎装,火车站前整整齐齐占了几十个穿着整齐,面容哀伤的丘八,他们身背长枪,神情凄凄切切无以言喻,正是来替相处多年的好长官刁克戎送行。 两年的时间,足够青年人长了。往昔还是竹板身材的少年们,而今都已发育壮实,如同八月田地里的稻穗,傲视苍天,欣欣向荣。 豆子而今已同黑狗生得一般高,音色不再是清朗的孩童声,变得有些许沙哑,他的眼眶通红,却不得不却强忍着自己不流下一滴眼泪。 “师长……我是真的舍不得你……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像我哥,像我爹……”他从口袋中掏出一粒小小的豆角,碧绿青翠,匀称饱满,“师长……这豆角你拿着,你要是想到我了,就看看它,无论你到哪儿了,我都跟着你……” 刁克戎从袋子里掏出一张手帕,将豆角一层一层,密密实实地包住,他紧紧地抱住豆子,声音也有些闷,“好孩子,长大啦!往后啊,你可得好好照顾自己,哥想着你,记着你,你这孩子傻,别人让你怎么干,你就怎么干,以后凡事多留个心眼,知道了么?” “师长……我知道了!” “师长……” 黑狗同豹子是新生的明星,他们之能力与谋略,向来让刁克戎觉得欣慰而宽心。而今送别故友,两人虽是没哭,可架不住眼眶旁同样是红肿了一圈。 “你们这是做什么!连夜打牌,被烟熏的不成!” 刁克戎喊得有些颤抖,黑狗与豹子同样笑得不甚明朗。黑狗走上前,同刁克戎来了个短暂而麻利的拥抱,他揉了揉眼睛,站得笔直,对着刁克戎,行了个整齐的军礼。 “师长,往后的事情你放心,我会尽自己所能,让弟兄们过上好日子的!” 刁克戎点点头,黑狗在两年内的磨练与成熟是众所周之的,要说他能独当一面,也是毫不夸张,他如同兄长一般揉了揉黑狗的头发,严肃道,“黑狗啊,现今的局面你也是看在眼里,局势要怎么走,你也是清楚的,你以后跟吴佩孚也好,跟张作霖也好,这都随你。我只有一点奉告,千万不要和日本人搭上关系。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师长,黑狗明白!” “豹子。” “是,师长。” 豹子在两年内的变化是最小的,因为他的素质本就接近完备,时间所能带给他的只是尽善尽美。刁克戎看着他的眼睛,那里头似乎是藏了一条宽大的河流,深不见底,波涛全隐没在水面下,暗礁林立——这眼神,刁克戎再熟悉不过了,那就是若干年前的自己啊。 “豹子,家里的事情,往后不要再挂在心上。既然是以前的事情,那么能忘,就忘了吧。黑狗那边,还需要你多担待。” “师长……” “我知道,”刁克戎打断他,“让你完完全全地,把以前那些事情一下子全丢了,那并不现实,不过你有时间,可以慢慢来。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豹子点点头,冲刁克戎行了个军礼,“明白,师长!” 刁克戎提早了一个小时,在火车站门口,同每个人来了个短暂的惜别——在刁克戎同最后一个下属做了告别后,火车方好鸣响了汽笛。 “师长……” “我走啦,都别送!” 刁克戎一手勾住明净的肩膀,昂首阔步朝前走,身后的兵士们望着师长远去的背影,统一流下了眼泪。 刁克戎于他们,不仅是上司,是朋友,更是兄长。 而他们却不知道,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刁克戎的眼泪也同样失去了控制,大片大片地落了下来。 “奶奶的,比老子这辈子哭得还多!” 刁克戎坐在车厢内,高高抬着头让明净替他清理战场——他这一哭,堪称惨烈!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明净替英俊的师长抚平了泪痕后,在他的鼻梁上亲了一口,宽慰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刁克戎,你这一走,也不一定同他们是永别了。” 他们一同望向车外,兵士们如同是钢铁铸就的树木,笔直坚毅地屹立在华夏土地上。 天高海阔,硝烟四起,一个世代的故事也许已是落幕,可青年人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呢!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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