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警犬——易修罗

作者:易修罗  录入: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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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就是文案,作者就是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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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凌铮,秦嵘 ┃ 配角: ┃ 其它:

第一章:一双皮鞋

“你、你想做什么,你不要过来啊!”留着大波浪头的女人一步步地倒退,在她的面前,一个戴棒球帽的男人正在渐渐迫近,帽檐遮住了他大半张脸,却掩盖不住嘴角狰狞的笑意。

恐惧使女人脚步慌乱,终于一个踉跄向后狼狈跌倒,发软的腿脚已无法支撑她再度爬起,唯有本能地用手撑着地面一点点向后退去,做着徒劳的挣扎。

一只手掐上了女人的脖子,将她轻而易举地按倒在地,如铁钳般的虎口慢慢收紧,女人的四肢开始垂死的抽搐,她的手拼命地在周围摸索着,试图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停!”

女人的牙缝里突然挤出这样一个字,脖颈上的力量瞬间卸去了,只见原本躺在地上的波浪头一个轱辘翻起来,对着身边的沙发仔细研究起来。

“手电。”他手一伸,刚才企图行凶的人连忙把连在钥匙串上的迷你手电递了过去。

波浪头借着手电光认真地检查着沙发脚的内侧,片刻后从地上站了起来,旁边的人眼睛一亮,立刻追问道:“凌队,有什么发现?”

“我们猜得没错,这里应该就是案发第一现场,死者在这个地方跌倒,紧接着抓住沙发的底柱试图借力逃跑,在柱子的内侧留下了刮痕,”年轻的队长转过头:“叫法证的人过来,检查一下沙发木头的成分跟死者指甲里发现的木屑是不是一样。”

小刘照他的吩咐给警局同事打了电话后道:“要是二者确认一致,那这次可就是证据确凿了,凌队你演技也太棒,要是不当警察的话,改行演电影算了。”

凌铮白了他一眼,“我这是案件重演,谁跟你演戏呢。”

“嘿,我看的那些个侦探电影里,所有的神探都是代入的凶手视角,绕啊绕啊就把观众绕蒙了,还真没见过几个把自己当成被害人的。”

“代入凶手是为了推理作案手法,模拟死者是为了寻找作案证据,要是光靠想就能破案,还要警察做什么,网络写手都办得到。”

“也是,”小刘隔着帽子挠了挠头,“不过凌队你也够敬业的,还特地整了这么头假发,要说是为了破案我觉得没必要,你是不是有……?”

“你懂什么,”凌铮把对方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异装癖三个字堵了回去,“女人的头发最容易勾东勾西,经常能成为破案的线索,我要是凶手,绝对不会找长头发的女人下手。”

说完他在头上一抹,摘下假发就朝小刘丢了过去,“下次别笑得那么恶心。”

“哎,”小刘无辜地接住飞来的东西,嘴里小声嘀咕着:“我这也是为了配合你入戏啊。”

处理完其他事情,凌铮回到家已是深夜,刚打开门,就看到黑暗中蹑手蹑脚走过去一个身影,听到门响,那人脚步一滞,但仍抱着没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踮着脚尖往里走。

“凌、小、筝!”

墙边的身影一僵,凌铮抬手一拨,屋内大亮,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现了形,明明还不是很暖和的天气,却穿了条超短的毛呢裙。她显然是刚刚从外面回来,身上还带着这个季节夜晚特有的寒气,由于不适应光线的改变,在灯亮的一瞬间迅速举起手遮住了眼。

场景静止了片刻,女孩子僵硬地转过头来:“嘿嘿,哥,今天不用睡警局啊?”

“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天天睡警局啊?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家穿成这样在外面瞎跑,像话吗?你知不知道,像你这样打扮的女生,我上个月刚刚见到一个,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吗?”

女孩陪着笑,“在、在哪?”

“太平间啊。”

凌小筝身子震了震,以往她哥没少拿这种话吓唬她,她不是左耳进右耳出,要不就是干脆顶过去,但今天不一样,她正心虚着呢。

“哥,我,我知道错了,以后不会了……太晚了,我回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等等!”明察秋毫的凌铮早就从妹妹的一反常态上看出不对劲,果断把边说话边往里蹭的人叫住。他大步走到对方跟前,方才还以为凌小筝挡着脸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光线,可真相又怎能瞒得过身为刑警的他的火眼金睛。

凌铮扣住妹妹的手腕慢慢掰下来,在这过程中表情越来越严肃,凌小筝垂着头,侧着脸,已经不敢再去看哥哥的脸色。

“怎么回事?”他沉着声音问。

凌小筝支吾了半天,“跟朋友去玩,玩得太晚,锁门了,只好翻墙跳出来……”

“脸着地?”

“不是,”她眼神闪烁着,“不小心挂到树枝了。”

凌铮从兜里掏出记事本,“什么朋友?什么地方?哪面墙?”

凌小筝瞪大了眼睛,“哥,你不会是要去调监控吧?”

“怎么?不可以吗?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哎呀哥,”见对方不依不饶,凌小筝只好使出耍赖战术,“你看我这不是没事吗?这点小伤过两天就好了,您就别跟树计较了,再说你还能逮捕它不成?好了我困了我要进屋了,哥你明天不是还要上班吗早点睡啊爱你么么哒。”

她边说边推开自家老哥,一个箭步冲回了卧室,砰地一声把门扣上,这才长长吐出一口气。

凌铮无可奈何地看着门在自己面前阖上,心里也叹了口气,是不是最近过分忙于工作,又疏忽了对自己妹妹的教育和关心?

想到几周前死于非命的女孩子,正是与凌小筝相仿的年龄,双亲认尸时哭晕在停尸间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就算能将凶手绳之于法,也不能使年轻的生命死而复生。

凌铮在妹妹卧室外默默伫立了片刻,这才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检验报告出来,证实死者指甲里发现的木屑和嫌疑人家中沙发底柱的成分相同,刮痕也完全吻合,在铁一般的证据下,凶手只能俯首认罪。本以为一桩案子结束可以放松一下,岂料半个小时不到,重案组众人的手机又不约而同地响起。

报警的是一家日租房的房东,他承包了这栋住宅楼二层的六间单身公寓,以日租的形式对外租赁,今天上午他照例打扫房屋的时候,却发现前一日的租客死在了这里。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尸体的?”

“九点过一刻,我每天都是这个时间来打扫,”房东答道。

“那死者是什么时候来的?”

“昨天晚上……七点左右吧,他只交了半天的租金,按惯例是早上八点退房,我过来后敲门,没声音,以为他走了,谁知开了门以后就看到他倒在那里。”

凌铮一上二楼便皱起了眉,现场虽拉起了警戒线,但有不少人围在线外,抻着脖子往屋里看热闹,甚至连扛着摄像机的记者都有。

“怎么回事?”凌铮问。

“早上发现尸体的时候,惊动了隔壁的租客,后来连报社都出动了,怀疑是有人爆了料,毕竟这次的案件有些……猎奇。”负责接警的警员迟疑了下,选择了这样一个形容词。

凌铮不满地扫视了人群,“既然是昨晚在现场的租客,那就个个都有嫌疑,全部带到一边问话。”

清理掉闲杂人等,凌铮站在案发房间门口,终于明白警员口中的猎奇指得是什么。

在离床边不远处,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蜷缩着身子倒在地板上,双手背于身后,皮肤上有着可疑的伤痕。

“死者的随身物品都在,陈刚,42岁,照片证实是本人……”现场警员一边汇报一边向他出示已经密封好的证件。

“这些东西是在哪里发现的?”

“门口,跟衣服和鞋叠放在一起,很整齐。”

凌铮径直走向尸体,法医正蹲在一旁验尸,见凌铮来了,主动开口道:“死者死亡不超过十二个小时,推测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到十二点之间,没有发现明显的致命外伤,死因尚不明确,怀疑是……”

“这些外伤还不够明显?”凌铮指着死者后背一道道条状的淤痕问。

被打断的法医不屑地抬起眼皮,“严格来说这也算是外伤,但你找个辣妹滚床单,效果差不多也是这样。”

凌铮退开一步,把双手揣进裤兜里,“地上的又是什么?”

“哪儿?”

凌铮只得又把手伸出来,“那儿。“

法医往他指的方向瞟了一眼,那里有一些白色的污渍,“疑似是经验,已经让法证取样了。”

“那不就有DNA了?”

“你知道是谁的?”法医反问。

凌铮在现场溜达了两圈,最后走去了窗边,小刘趁这个机会凑到了法医身边,他是个八卦爱好者,法医又恰好是个绝佳的八卦提供人,这两个人凑到一起,意味着局里又将有新的秘密要被传开了。

“新发现?”小刘压低了声音问。

法医扭头瞧了瞧,确认凌铮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边,才道:“你们队长肯定没跟辣妹滚过床单,搞不好连床单都没滚过。”

小刘脸上的表情变得很精彩,“怎么看出来?”

“刚才我跟他讲这件事的时候,他的小动作代表他对当前话题很局促,后退意味着回避,手揣进裤兜里,表示他想把秘密藏起来,现在他走掉了,显然是不想继续下去。”

小刘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家队长的背影,恰好对方一个转身,将这副古怪的表情收于眼底。

“你那是什么表情?”

小刘抹了把脸,瞬间恢复了严肃,“没。”

“房东还在吗?”

“在门口呢。”

房东再一次被叫了过来。

“你说死者昨晚七点左右来的?”

“对。”

“一个人?”

“一个人。”

“没有别人来找他?”

房东搓着手,“我呢,住在另外一栋楼里,离这儿还隔着两栋楼呢。如果有人要租房,就打外面的电话,我把钥匙送过来,送完我就回去了,就算他再拉一个连的人过来,我也不知道。”

“这里的楼道和门口有监控吗?”

房东摇摇头,“我们不是酒店,入住不需要登记身份证,连登记身份都不用,只要有钱就行。来我们这租房的人多半很注重隐私,楼里要是装监控,肯定就没人来了,至于外面,我就不清楚。”

“除了这次以外,你之前还见过死者没有?”

“见过,”房东回答得又快又肯定。

“什么时候?”凌铮追问。

“他是我的老顾客了,之前还来过四五次吧,频率的话……大概是一个月左右一次?具体的我记不清。”

“每次都是一个人?”

“每次都是,一个人订房一个人退房,没见过有第二个人跟他一起出现过。”

跟房东的知无不言相比,对其他租客的取证可就没有这么顺利。正如房东所说,来这里的人大多很注重“隐私”,他们来租房的目的多半没那么光彩,谁都不想被进一步的牵扯上,证词保持着惊人的一致:

——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出;

——没有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昨晚一整晚都留在自己的房里,隔壁发生了什么,根本就不知道。

凌铮知道从租客身上挖不出什么线索,索性安排下属到周边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自己则下楼绕到了公寓楼的另一面。

“这么高也敢跳,”小刘在后面跟着他发表感慨,“不是很有胆,就是受过专业训练。”

楼下的草坪也被黄线圈了起来,有法证在里面作业,凌铮楼上楼下仔细端量了几圈,心里估算着二楼窗户的高度。

“假如是你说的前者,一个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从这个高度跳下来,会不会受伤?”凌铮问。

“就算不摔成骨折,脱臼或是崴到也是一定的吧,除非他运气好得惊人,”小刘猜测。

“派人去附近的医院和诊所,看看昨晚到现在有没有人因为类似的原因去就诊,在这之后有可疑的病例,统统都要汇报。”

“明白。”

看完现场,凌铮回到局里,法证已经在第一时间对死者的随身物品进行了检查,现在这些东西正摆放在凌铮的办公桌上。

“手机上没有发现指纹?”凌铮听了来送证物的小法证的报告,迅速捕捉到疑点。

“没有,不管是死者本人,还是其他人的,统统没有,”对方答道,“当然,手机揣在兜里,指纹也可能是被擦掉了。”

“那别的东西呢?”

“钱包和钥匙上都发现了指纹,是死者本人的。”

凌铮把手机从证物袋里取出来,最先查看的就是通话记录,看得出来手机的主人交际圈很简单,来来回回的通话记录大多是那几个人,最后一通通话记录是昨天中午,对象是老婆。

短信信箱里也没有发现异常,凌铮又点进了死者的相册,其中一个相册的标题为家人,死者太太是很普通的中年妇女,略有些发福,女儿大概十一二岁的样子很是可爱。

至于另外一个相册,就没有这么可爱,里面全部都是男人的照片,有制服照、西装照,但更多的是从各个角度拍摄的皮鞋特写。所有的照片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拍照的男人没有露脸,所以也看不清楚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这是什么?死者是卖皮鞋的?”

凌铮看向小法证,小法证也一脸茫然。

电话响了,响的是凌铮自己的手机。

“凌队,我这里找到一个目击证人,你要过来一下吗?”负责调查案发周边的小张在电话里问。

“等我就到。”

凌铮把死者的手机装回了证物袋,“我去查案,有新的报告出来直接放到我桌上。”

“好的。”

凌铮来到电梯间的时候,恰好看到电梯的门在缓缓关上。

“等一下!”他喊道。

门再一次缓缓打开。

“谢谢,”他快步走进电梯,道了声谢后,才发现电梯里的人是秦嵘,他们隶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部门,最明显的差别就在于着装。

凌铮是便衣,警服只有节庆和表彰的时候才会派上用场,秦嵘则不同,无论任何时候都是制服笔挺。

他拥有可以媲美模特的身材和相貌,在警局里受欢迎的程度就连凌铮这样不八卦的人都有所耳闻,甚至他自己组里某位女性文员的电脑桌面就是这位“警察之星”的宣传海报。

待认出对方后,凌铮礼貌地打了声招呼,“秦科。”

秦嵘也点了下头,“有案子了?”

“嗯。”

两个人平素的交集不多,交情也是一般,这段简短的对话就到此为止,电梯里只留下机械运转的摩擦声。凌铮无所事事,视线从变化的数字转移到一侧的按钮,企图寻找一个固定的落点,最后停留在秦嵘的脚下。

兴许是这样突兀的注视过于久了些,终于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凌铮视线里的皮鞋向后动了动,他这才恍然抬起头,并从对方探究的目光中意识到自己方才的行为并非十分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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