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时,林铁衣推开房门,满头大汗地说:“车子在楼下,我们走吧。”
“再等一下。”无忧指了指电话,说道:“我想联系一下程灵。”
林铁衣暴躁地抓住他的胳膊,一鼓作气地往楼下跑,嘴里说:“你找他做什么,那种毛头小子,能帮到什么。咱们再晚去一步,无心就没命了!”
两人跑到楼下,坐进一辆半旧的吉普车里,调整好导航,林铁衣夺过无忧手里的纸条,再次确认了一遍。上面写着秦鹰家的地址,底下一行小字,是无心写的,大意是我去这个人的家里找一把激光刀,若是中午没有回来,你们马上找人来救我。
看来无心也知道此行的凶险。
这个叫做秦鹰的男人,林铁衣和无忧都不熟悉,甚至连容貌都记不清楚,他们找人打听过,只知道是一个退伍军人、资深外科医生。
此人深居简出,行事诡秘,越是如此,林铁衣和无忧越是担忧无心的安全,当下也不及联系其他人,只带了一把枪和一辆车,就朝纸条上的地址匆匆赶过去了。
这一天恰好是程灵的生日,他一早上迷迷糊糊地醒来,程蒙含笑坐在他床边,把一个滚烫的鸡蛋放在程灵的脑袋上,熟练地滚来滚去,嘴里念叨着祝愿儿子快快长高、身体健康之类的话。
程灵极不耐烦,顺手夺了鸡蛋,往床头一拍,低头用指甲扣掉蛋壳,张嘴咬了一半,这才慢慢地睁开眼睛。
程蒙想了想,决定今天要儿子过一个快乐的生日,就暂时不骂他了。
程灵起床去卫生间的时候,程蒙一边把早餐放到桌子上,一边高声说:“中午回来吃饭,爸爸给你做五色长寿面。”
程灵水淋淋地从卫生间出来,回屋子里换了一件衣服,跑到餐桌旁端起一杯牛奶,一饮而尽,擦了擦嘴唇,说道:“我中午在李家吃饭。”
程蒙有点不高兴:“怎么老是去将军家蹭饭,你也不怕别人说闲话?”
程灵脸色一变,沉声道:“什么闲话?”
程蒙有些犹豫,半晌才说:“李家的女儿虽然出身高贵,可我听说其实不怎么样,难道你还真看上了她不成?还是有其他目的?你是我的亲儿子,我只希望你娶个称心如意的女子,不要委屈了自己。”
程灵低头不语,半晌苦笑了一下,说道:“这世间的事,又岂能尽如人意。”
程蒙还要再说什么,程灵已经转身关门离开了。
这几日秋老虎肆虐,艳阳高照,程灵一路走过来,进入李家时,衬衫已经被汗水打湿,他一路走进客厅,丢了手里的课本,又解开衬衫上的纽扣,一路奔向空调,两臂张开。
旁边的警卫员一边替他收拾,又笑着劝他:仔细着凉。
程灵被冷风吹得透心凉,哆哆嗦嗦地坐回沙发上,从警卫员手里接过汽水,又问道:“小姐不在家吗?”
“约会去啦。”警卫员指了指楼上,说:“将军说,您要是来了,去书房找他。”
程灵哦了一声,将两脚蹬到茶几上,伸了个大规模的懒腰,歪身倒下,嘴里咬着吸管,把汽水吸得吱吱响。
警卫员有点迟疑,说道:“程副官,将军可一直在等您呢。”
“等呗。”程灵闭上眼睛,懒洋洋地说。
警卫员咂舌,心想,这少爷脾气,李将军竟能忍住不揍他!
程灵喝足了汽水,又歇了半晌,这才晃悠悠地上楼。推开李深的书房,他照例坐在办公桌前办公,和平常一样严肃沉默而且无趣。
李深抬头看了他一眼,程灵坐在自己的小办公桌前,打了一个饱嗝,随手整理了一下桌面上的纸,说道:“你叫我干什么?”说着拉开了抽屉,顿时眼前一亮,里面有一个长方形的纸盒。盒子是纯黑色,上面印着斜纹,显得很庄重。
程灵把纸盒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很有分量。
“这是你送给我的。”
李深望着他,点点头,目光里带着一点笑意:“你打开看看。”
程灵不甚感兴趣,他并非不爱生日礼物,只是不喜欢李深送的东西。随手扔到一边,他说道:“谢啦。”
“打开。”李深加重了语气。
程灵嘲讽的笑了一下,不耐烦地拆开了纸盒。
一支纯金镶钻的钢笔躺在红丝绒纸盒里。
钻石和金属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衬得红色绒布鲜艳夺目。这东西确实漂亮。程灵小心翼翼地把纸盒放下,手里拿起钢笔,拧开笔帽,见笔尖上有两个字母缩写,正是自己的名字。看来这礼物不只是贵重,而且花费了不少心思。
程灵冲李深嫣然一笑,握着钢笔在白纸上轻轻地画了一下,嘀咕道:“好看。”
他翻箱倒柜的找墨水,要试试这东西的质感。
李深被他闹腾的很,说道:“这东西是收藏用的,你见过谁拿这种镶金带钻的东西写字的?安生坐着,不准再吵我了。”
程灵坐下安静了片刻,终究是按捺不住,悄悄地出了房门,把钢笔挂在自己衬衫的口袋上,一溜烟跑出去买墨水了。
警卫员也见了这纯金钢笔的华丽,心里赞叹李将军出手阔绰,又含笑叮嘱程灵走慢一点,不要跌倒。
十五分钟后,程灵折转回来,脸色灰败,失魂落魄,手里端着一小瓶墨汁,目光惊慌地四处搜寻。警卫员忙问他怎么了?果然不出所料,程灵一路上飞跑,端着墨水跑回来后,一摸口袋,钢笔掉了。
程灵丢失了这么一件宝贝,沮丧的要哭了,一个劲地说:“怎么会不见呢,我明明放得好好的。”
警卫员忙安慰他,又问了他外出的路线,匆匆跑出去寻找。
程灵欲哭无泪,好容易得了个新鲜漂亮的玩意儿,搁怀里还没捂热,一眨眼就没了。换谁心里都不痛快。他手里端着那一小瓶墨水,慢吞吞地上了楼梯,走进李深的书房,将丢失钢笔的事情说了一遍。
程灵还没说完,李深的脸色就变了。他是坐拥金山银山的人,区区一支钢笔自然不放在眼里,只是那礼物是自己一片心意,笔尖上的字母还是自己手书,如今被程灵弄丢,可见他是多么不被重视。
“丢就丢了。”李深把文件往桌子上一推,语气冷淡地说:“只是你哪天成家立业,当了将军,也像现在这么丢三落四的,纵然万贯家财,也要被你败光。”
程灵丢失了东西,心里本就不痛快,被李深这么一挤兑,更加生气,抄手站立在李深面前,提高了声音说:“你别扯那些有的没的,难道我是故意弄丢的?我什么时候丢三落四过了,你桌子上的文件,哪一件不是我整理打印的。我干活的时候也没见你嫌我,这会儿倒说起来了。我知道了,我弄丢了你送的东西,你肯定是肉疼了,大不了赔你就是!我程灵家底不如你,一支破钢笔总赔的起!”
他气势汹汹地说了一堆话,李深拦也拦不住,既觉得头疼又觉得烦躁,揉了揉眉心,摆摆手说:“你先出去吧。”
程灵虽然脾气大,但是并不肯占人家的便宜,此时前进了一步,固执地说:“你这只钢笔是哪家银楼锻造的,我重新做一支还你。免得你挑理。”
李深坐回椅子上,停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说:“是我从银行取出的金块,从工厂借了磨具,自己烧融锻造出来的。你不用赔了,横竖我也不缺那个。”
程灵怔了一下,不知道说什么。这时警卫员轻轻地推开房门,站在门口,有点迟疑地打量屋内的情景。
程灵十分惊喜:“找到了吗?”
警卫员苦着脸摇头,说道:“多半是给别人捡走了。”
程灵和李深的脸色都不好看。警卫员察言观色,打圆场道:“程副官年纪小,得了新玩意儿,就高兴的忘了形,下次注意点就好了。”
李深哼了一声,自语道:“没有什么下次,我纵是有,也不敢给他,免得丢光败净!”
程灵怒火未息,又腾地一下重新燃起,上前了一步,直着脖子怒道:“谁稀罕你的东西!”
警卫员一缩头,感觉屋内的这两个人随时要厮杀一场,未免被战火殃及,他动作迅速地关门房门,一溜烟跑了。
李深原本不愿意和他争吵,岂料程灵那个混账脾气,石头人也能被气的吐血。最后两人越吵越凶,程灵悍然动用了武力,他一脚踩在巨大的红木办公桌上,举起双手,将旁边书架上摆放的珍奇古怪、翡翠玛瑙、线装藏书、古代字画,一股脑扫到地上。还跳到地上,狠狠地踩了几脚。
那些价值连城的珍珠翡翠,古玉制品,摔成了碎渣,字画书籍上也添了一大堆脚印。程灵双手抱臂,踩在这一堆东西之上,冷笑道:“你不是说我败家吗?我就败给你看!”
李深站在窗边,头脑渐渐地冷静了下来,他并不心疼地上的那一堆东西,倒是觉得程灵这一举动十分幼稚无礼。自己年过半百的人了,竟然会认真地和这个毛头小孩子吵这么久,也够好笑的。
李深摇头笑了一下,打电话叫警卫员进来收拾东西,警卫员目不斜视地走进来,机械地清扫地面,绝不敢多说一句话。
程灵本以为李深要大发雷霆,谁知笑了一下就过去了,不禁有些慌乱,好像与高手对决时,自己放了大招,对方却回家吃饭了。
闹了这么一上午,宅子里的人个个精神抖擞,李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报纸,旁边的保姆过来,问他:“李将军,我现在去西饼店取蛋糕吗?”
李深想了一会儿,说:“不用了,你去做饭吧。蛋糕你下班后直接拿回家里好了。”
保姆有点受宠若惊,搓着围裙道:“那怎么好?”
李深淡淡地扫了一眼旁边的程灵,说道:“没关系,过生日的小孩子今天不乖,没有蛋糕吃。”
程灵翻了个白眼,切了一声,表示自己十分不屑。
快要吃午饭的时候,李小艾带着自己的男朋友小张回来了。李深热情地和他们打了招呼,就借故回书房看书了。毕竟每次见小张都要装扮成慈父的模样,对于李深来说是很辛苦的。况他今天精神不济,索性就躲了起来。
李小艾满脸春色地回房间换衣服,保姆和警卫员各自去忙碌,客厅里就剩下程灵和小张。程灵低头继续玩手机,小张则局促地坐在沙发边缘,讪讪地捡起地上的报纸,低头认真翻阅。
程灵一向不爱和陌生人搭讪,对于小张,他不感兴趣,所以也不怎么搭理。而小张对他其实是很有敌意的。程灵是神仙似的人品相貌,与小张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偏偏两人又年龄相当,小张免不了生出一些妒忌的心思。后来见程灵只跟李将军关系亲密,和李小艾倒是不怎么说话,他这才放松了警惕。
小张读完了一张报纸,十分无聊,慢慢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在报纸上划拉。
钢笔通身纯金,闪耀着夺目的光辉,程灵瞄了一眼,几乎惊叫起来。停了一会儿,他定了定心神,故作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说道:“这只钢笔倒是挺精致。”
小张笑了一下,对它也爱不释手,说道:“我也觉得好看。”
程灵将钢笔借过来看了一眼,笔尖上果然有自己的名字,便又还给了他,说道:“从哪里来的,我也要买一只支。”
小张紧紧地握住了笔身,目光游移了一下,说道:“我叔叔从国外给我带的,你、你买不来的。”
程灵微微一哂,已看清了此人的底细,便不再说什么了。他已经为了这支笔和李深大闹了一场,如今再吵起来,难免要教这位准姑爷难堪,李深又极看重小张,自己何苦碰一鼻子灰。
此事算是过去了。
当天下午,程灵回到家里,家中保姆告诉他,上午,有一个叫无忧的男人,打来好几个电话,问他有什么事,他也不说,只是要找你。
程灵心里一紧,骂道:“怎么不早说。”忙抱起电话回拨了过去,那边却没有人接听。程灵看了一眼时间,猜想无忧大概还在学校里工作。便想着等下班后再打过去。谁知傍晚时分,程蒙领着军队里的一帮同事和好友,热热闹闹地给程灵庆生。
程灵推却不过,只好随着众人去了,心想等酒会结束了再打过去也是一样的。
第五十二章: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天下午,林铁衣的汽车风驰电掣地停在了一处废弃的地铁站入口,尚未打开车窗,两人就闻到了一股酸臭的腐烂味道。
林铁衣解开安全带,从座位上拿起手枪,按到无忧的手里,说道:“你先躲在暗处观察,若是那人不是善类,你直接开枪打死他。”
无忧点头,起身下车,躲在汽车另外一侧。他的枪法是陆万劫教的,虽然没有学到十分之一的本事,但在这样近距离下,应该不会失准。
地铁入口被一个破旧的卷闸门挡住,林铁衣举起手掌拍了几下,声音很响。他贴近铁门听了一会儿,转身看向无忧,摇摇头,有点无奈。
无忧站起来跑过去,又从口袋里拿出纸条看了看,后退了几步,说道:“地铁F出站口,不会错的。”他在卷闸门旁边看了看,见这东西是被铁丝拴住,便从口袋里拿出一把蜘蛛刀,三两下割断,朝林铁衣使了一个眼色。
林铁衣弯腰抓住门底,轻轻松松地把门打开了。
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很宽阔的阶梯式电梯,向下延伸,地铁站里没有开灯,唯有墙壁上的各处安全指示闪烁着幽绿色的光。
他俩这会儿有点后悔没有带手电筒,此时没有办法,就紧紧地握住手,一步一步地走下去,轻声喊无心的名字。
地铁站分为上下三层,共有十几个出入站口,错综复杂,宛如迷宫。无忧被林铁衣握住手腕,两人慢慢挪动步子,打算一层一层地找。
此地大概关闭许久了,里面空气沉闷污浊,还带着一点药水味道,无忧心里有些不自在,低声说:“小叔叔,我们先回去吧,这里怪怪的,无心未必就在这里,说不定已经回家了呢。”
林铁衣没有说话,一只手摸到了楼梯扶手,平静地说:“要下楼梯了,你小心点,抓紧我。”
无忧知道他心里着急,便不再说什么,也摸着扶手慢慢下去。
走到最后一层时,无忧脚下一滑,两手扑空,几乎跌到在地上,他忙叫:“小叔叔。”两手在虚空中一抓,握住了一只手,这才放下心来,又忽然觉出此人手掌滑腻冰冷,无忧心下一沉,刚要惊叫,想了想又忍住了,反手握住了那人的手,另一只手搭上了手枪的扳机,顺着那人的牵引,慢慢往前走。
本来黑黢黢的地铁站,在那人的指引下,走了一段崎岖的路程,忽然遇见一个铁制的小门,门缝里透出一丝光亮。那人随手推开了房门,将无忧带进去。
无忧看准时机,反剪了他的手腕,手枪抵在那人的脖子上,做出凶神恶煞的模样:“不准动。”
那人倒也乖觉,很老实地靠在墙壁上,微微侧过头,看向无忧。
无忧这才看清楚此人的相貌,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形高瘦,戴着一副眼镜,神情严峻,眸子里透出一点华彩。
无忧看清了他的体型,觉得他很不好摆弄,便高声冲外面喊林铁衣的名字,又打量了这个房间。
其实并不是房间,而是一辆地铁的车厢,只保留了车子的外壳,里面被彻底改造成了实验室的模式。桌面和侧壁上挂着很多烧瓶器皿,地板上放着干粉灭火剂。
“你是无忧吧。”男人饶有兴致地打量他:“我叫秦鹰,我听说你有一对很漂亮的翅膀,你来助我做实验,我帮你把手上的跟踪环去掉,如何?”他直截了当地谈起了交易。
无忧没心情跟他聊这个,只是朝外面高声喊林铁衣的名字。地铁站很空旷,声音在封闭的空间被无限放大,倘若林铁衣还在这里,就一定听得见。无忧渐觉事情不妙,冲秦鹰吼道:“和我一起进来的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