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穿越 六)——来自远方

作者:来自远方  录入:07-29

皇帝的赏赐,加上在交趾生意的分红,发了,这下真的发了!

“秋后还有粮食。”沈瑄坐到孟清和身边,冰冷的表情不再,手指拂过孟清和的耳际,“是要粮食还是换成钱帛,吩咐下去即可。”

孟清和点点头,继续翻着册子,半晌,笑容变成了惊愕,“国公爷……““怎么?”

“这数目不对。”

“可是少了?”

“不是。”是多了,而且多得有点过分了。这些都是他的?他明明没买这么多地,莫非是眼前这位的手笔?

似乎看出孟清和在想什么,沈瑄笑了,“十二郎放心收着,算不得什么。”

孟清和:“……”炫富,赤果果的炫富!这些国公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是被仇富的对象!

“若十二郎有意,可再遣人去交趾。当地布政使司和都指挥使司正大批向商人售地,伐木垦田均可。开垦出的田地,当年免税,次年亩税半斗,三年按中原税额缴纳。”

“在交趾买地的都是中原商人?”

“亦有当地大族土官。”抽—出孟清和手中的册子,将人揽入怀中,轻轻拍了拍,“还有临近番邦。”

“番邦?”

孟清和皱眉,已经归入大明的土地,怎么容许他人占便宜?何况西南番邦都不是什么善茬,借购买田地的机会侵蚀相邻国土不是不可能。

“十二郎不必担忧。”点了点孟清和的额角,沈瑄道,“交趾布政使是前兵部尚书金忠。”

孟清和眨眨眼。

“番邦之人所购田地多在交趾边境,然……”

沈瑄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孟清和不由自主的附耳过去,压根没发现,整个人都靠在了国公爷的怀里。只一心专注于沈瑄的话,越听,眼睛越亮。

占城暹罗和真腊等番邦之人种粮伐木的交趾土地,实际上并非售出,而是租赁。他们开垦种植的田地,自然没有免税一说,比对中原商人,税负还要加上半成。

金忠是谁?

当年为朱棣靖难出谋划策的功臣。虽然有神棍嫌疑,却得道衍称赞。朱棣荣登九五,他曾先后在工部和兵部任职。由此人坐镇交趾,不怕临近的番邦起心思,就怕不起。

以永乐帝的霸道程度,谁敢朝他地盘伸爪子,统统剁手!

剁完了,十有八九会再要一笔“劳务费”。

不合理?

眼睛一斜,砍手不费力气?当然得要钱!

可以想见,占城暹罗等国乖乖租地种田交税,给明朝当佃户做小弟还罢,敢起额外的心思,偷摸动手动脚,染指老朱家认准的宅基地,不好意思,占了多少,必须加倍还回来。

顽抗耍赖,黎季牦父子就是前车之鉴。

靠着大明出兵,占城才摆脱安南的威胁,否则灭国是早晚的事。

暹罗虽然强横,朱棣一顿威胁痛骂,照样脚软。

老挝,缅甸等虽是番邦,境内却设有明朝的宣慰使司。

想想脑袋发热的后果,孟清和都替这些番邦捏了一把冷汗。

永乐朝,大明军事实力相当强悍。文官集团偶尔脑袋犯抽,却不乏名臣,更不像明后期党争一般,屁股决定脑袋。选错了队伍,再有能力也靠边站。

对内,文武相争始终存在。对外,无论文臣武将都能摆正立场,动起手来,完全不会手软。

虽说和朝中文官集团不对付,孟清和也必须摸着良心,给这些士大夫一个中肯的评价。即使大部分时间,这些士大夫都相当讨人厌。但在必要时候,还是能拿得出手的。

例如任交趾布政使的金忠。不说永乐帝,连孟清和都知道,他和朱高炽的关系不一般。依然得朱棣重用,只因其的确是个人才。从中央到西南边陲绝不能算做“荣升”,由六部天官出任交趾布政使,换种说法,就是变相贬谪,但论交趾如今的重要性,没人敢说,有比金忠更合适的人选。

所以说,皇帝的心思你别猜。

解缙,金忠,冯贵……

凡是平王一系,或疑似平王一系的朝臣,只要犯错,大多被发往西南,要么贵州广西,要么交趾。

用一般眼光来看,没什么出奇。广西贵州等地,自古就是流放贬谪劳动改造的最佳场所。但是,结合朱高炽就藩普安州来看,事情肯定不是表面这么简单。

想想就是一阵心惊。

捏捏手指,他自己都是麻烦缠身,自顾不暇,哪还有空想这些?

沈瑄回来了,他是安全了,远在顺天府的家人仍是压在心头的一块大石。无论多担心,都只能寄希望于孟清江尽快赶回去,联络上大宁的丁千户和朱旺等人,绝不能另外派人出京。

一旦这么做了,扣在他头上的罪名会严重十倍。

孟清和闭上眼,又是一阵疲惫袭来。

赵院判的药很有效,可他仍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精力不比从前。

刚二十出头,身体就破败成这个样子,除非尽心调养,否则,想要活到耄耋之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无奈的笑了笑,有这个机会吗?

“怎么了?”察觉孟清和突然沉默,沈瑄垂眸,掌心覆上他的脸颊,“可是累了?”

“恩。”孟清和点头,握住沈瑄的手腕,抬头,下巴抵在沈瑄身上,觉得不舒服,又躺了回去,“族里的事,心烦。”

良久,在孟清和以为沈瑄不会再问时,却听他道:“因为族中事,你才进了诏狱?”

孟清和闭上眼,闷声道:“我也是没办法。”

不主动投案,别说保下家人,恐怕连自己都要搭进去。

他的确抱住了永乐帝的大腿,究竟牢靠不牢靠,始终不敢拍着胸脯百分之百打包票。

遇上这样的事,从最坏的结果考虑,至少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而且,这样一来,也不会有人以他为引子,找沈瑄的麻烦。

“如果我不主动出面,被人上疏弹劾,麻烦会更大。”

毕竟,孟氏族人侵占田地,确有其事。和部分官员勾结,向运往北京的木材下手,也不是凭空捏造。

“不过,我也不会硬出头,将全部责任一肩挑了。做错事总要付出代价,不然的话,永远不知道悔改。”

孟清和将沈瑄的手拉倒眼前,手指修长,掌心的纹路明晰,对比自己的手,果然,他就是个操心的命。

“既然下了决心,又何必再挂念?”沈瑄一下下抚过孟清和的脊背,温声道,“依你之言,此事,陛下会交给锦衣卫处置。不经刑部,家人应当无忧。”

“可……”

“实在担心,可遣人知会大宁都司,我亦会给魏国公书信,锦衣卫查案之时当可免收惊扰。”

“恩。”

孟清和点点头,放开沈瑄的手腕,不想被反手握住。

“之前瑄不在,十二郎忧心了。”

沈瑄前牵起孟清和的手,送到唇边,温热的触感,刹那间从指间融入,流遍四肢百骸。

孟清和不不自觉的红了耳根。

“如今,十二郎自不必担忧。”唇沿着指尖滑下,最终落在掌心,“安心留在府中,诸事皆交予我,可好?”

不知是美—色—误人,还是低沉的声音太具有说服力。总之,连脖子都红了的孟某人,迷迷糊糊,没有任何异议的点了头。

沈瑄笑了,托起孟清和的后颈,轻轻蹭着他的鼻尖,以吻封缄。

所有的声音,伴着理智和思考能力,一同消失了、保定府,新城

四月,本该是万物复苏的春耕时节,北疆各州县却仍是零星的飘着雪花。靠近边塞之处,更是大雪连日,不见一星半点的绿色。

农人走到田间,挥舞着锄头,砸下去,只余下一个个浅坑,土地仍冻得结实。

有经验的老农心中升起一阵担忧,雪再不停,天气仍不见转好,不能及时下种,今年的粮食恐会歉收。

朝廷免了顺天府的税粮,农户却要吃饱肚子,佃户更要交租。

误了天时,是老天爷不给饭吃,刚过了几天好日子,又要尝到一家老小饿肚子的滋味了吗?

官道上,十几骑快马飞驰而过。

驿站里歇脚的流官和往来公干的吏卒顺着声音看去,都凝重了神情。

“锦衣卫?”

“瞅着像顺天府去的方向。”

“莫不是又有哪位官老爷犯事了?”

“难说。”说话之人看看四周,压低了声音,“看这架势,八成是个大官。”

“难不成是北京六部……”

“莫要多言,快些用了饭食,尽早赶路!”

一名虬髯大汉听到众人的谈论,眉头不由得拧紧,三两口吃完饼子,让驿卒灌满水囊,抓起腰刀,刀鞘拍在同桌的几个军汉身,大声道:“吃饱了,启程!”

“千户,再歇歇。”

“歇什么歇?!”被称作千户的虬髯大汉一瞪眼,“总戎怎么吩咐的?军情紧急!朝鲜国王的书信……”

“千户慎言!”

一个穿着袢袄,却是文吏样的军汉连忙起身,拦住大汉的话头,留意四周,见无人注意,才缓了神情,却还是给大汉提醒,“千户,此事机密,定要慎言。”

这话是能随便出口的?泄露了消息,吃不了兜着走!莫说孟总戎不会放过,回京就得被南镇抚司的兄弟们带去,好好松动一下筋骨。

大汉神情一凛,“马校尉说的是,是我疏忽了。”

经过这一小段插曲,军汉们再无心休息,纷纷抓起腰刀,起身走出驿站,翻身跃上喂好草料的军马,猛的一拉缰绳,军马扬起四蹄,向南飞驰而去。

一北一南,两队锦衣卫分别驰往顺天和应天。

于此同时,孟清江已赶回了孟家屯,来不及休息,进屯之后,直奔孟清和家的祖宅。

有族人看他行色匆匆,难免觉得奇怪,出口询问。

孟清江心知自己过于焦急,露了痕迹,只能托辞孟五姐出阁,做堂伯的来看看,稍后还要尽快赶回兴州,才勉强打消了族人的疑心。

“十二郎可没少照顾族里,族中子弟能到大宁儒学读书,也是看的十二郎面子。三姐出阁,我在北边运粮,没得着消息,这次总不能再错过。”

孟清江说得真切,族人到底没多想,笑着点点头,没再多问。

转过身,孟清江脸上的笑容登时消失无踪。

论起忘恩负义,谁能比得上这群族人?

想想十二郎都为族里做了什么,再看看他们都是怎么做的?莫说照顾孟王氏一家,连给十二郎送封信都要避人。

看来,他们也晓得种种行事上不得台面,却终究管不住心中的贪念。

如若不是自己下狠心把孟清海送去大宁看守起来,怕是事情更要糟糕。想起成日在家中唉声叹气的爹娘,孟清江的心硬如铁石。

不是他不孝,只是孟清海同身份不明的人勾结,诱使族中不上进的子弟横行乡里,又撺掇族人霸占里中良田,这样的行为绝不能姑息。

即使他没有出面,却将孟氏族内的情况和外人说得清清楚楚,更不能纵容!

如果不是被自己撞破,天知道事情会严重到什么程度。同在顺天府的自己尚且被瞒得死死的,何况是远在南京的十二郎!

想到这里,孟清江立刻攥紧了拳头,不慎扯痛了手臂上已结痂的伤口。只恨自己不济,没能抓住同孟清海密通消息之人!否则,十二郎又何必以身犯险,投了锦衣狱!

那是什么地方,进去了就要扒层皮!

对比族人的种种作为,孟清江都为孟清和不值!

控制着情绪,孟清江牵马走到大门前,叩了三下门环,扬声道:“六婶可在,四郎拜见!”

很快,门内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开门的不是孟五姐,而是梳了妇人头的孟三姐。

“四堂伯,快进来!”

孟三姐的神情中透着焦急,却又有着喜悦,眼圈隐隐泛红。

孟清江还以为是因自己从南京带回了消息,走进堂屋一看,当下愣住了。

孟王氏坐在圈椅上,和孟许氏不停擦着眼泪,却隐忍着不敢哭出声来。

一个穿着皮袄,一身羊—膻味的男人垂头跪在地上,一声不出,身形伛偻。孟张氏一下一下狠捶着男人的肩背,孟五姐跪在男人身边,泣不成声。

“六婶,这是?”

听到孟清江的声音,跪在地上的男人回过头,两鬓已经斑白,满脸风霜,苍老犹似半百之年。长相五官却莫名的熟悉,结合孟王氏等人的反应,孟清江乍然一惊,“你、你是九郎?!”

第二百章:护短到底

“你真是九郎?”

孟清江上前两步,跪在地上的男人缓缓站起身,脸上露出一抹苦笑。

“四堂兄,我是清义。”

“清义,你不是……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说来话长。”孟清义仍是苦笑,“一晃十年,我都没想过,自己还能活着回来。”

之前孟清义跪在地上,孟清江尚且不觉,等他站起,才发现他跛了一条腿,背也有些驼。认真算来,他不过是而立之年,竟已苍老成这副样子!

“四郎,你暂且坐下。”孟王氏擦干眼泪,孟清义能够回家,已是意外之喜。可当家的和八郎却是再也回不来了,连尸骨都找不回了。

孟清江扶着孟清义坐到孟王氏下首,孟许氏和孟张氏带着两个女儿坐到了另一边。

都是家人,孟清江又瞒着族里给十二郎传递消息,孟清义的事,孟王氏从未想过要瞒着孟清江。

“九郎,当初到底是怎么回事?”

“洪武三十年,爹带着我和八哥一起去边卫筑堡服劳役。”孟清义的声音沙哑,语速很慢,好像是许久未曾同人讲话,语序也有点颠三倒四,好歹能将话讲清楚,说明白。

“一路上都很顺利,带路的边军和揣著名册的差丁也没为难我们,说到了兴和所有饼子吃,服完徭役,爹还能额外领一匹布……”

孟清义陷入了回忆,思绪渐渐飘远。

十多年前的事,一直牢牢记在他的脑海里,每时每刻都不能忘。

如果忘了,他就撑不下来。

如果忘了,他早死在塞外的荒漠草原里。

“爹很高兴,同我和八哥说,等服完徭役,领了布回来,正好给十二郎做学里的束修。”

说到这里,孟清义顿了顿,脸上的表情陡然一变。

“可要到兴和所了,却遇上了鞑子,一群鞑子……总旗和边军都给杀了,差丁也死了。爹让我和八哥快跑,带着几个叔伯兄弟一起跑。说完就拿起掉在地上的腰刀,朝鞑子冲了过去……”

堂屋里很静,只有孟清义说话的声音。

“八哥和我不想跑,不能把爹扔下……爹骂我们……没骂完,就被鞑子……八哥让我跑,可我跑不动,脚生了根一样,跑不动……”

孟清义突然双手抱住头,呜呜的哭了起来。

“都死了,死了!还活着的都被鞑子捆了起来,像牲口一样拉在马后头。八哥肩膀伤了,又下大雪,根本没能撑到塞外。鞑子就那么把他扔了,和同里的叔伯兄弟一起……我死死抱住八哥,我不走!走了,就把爹和八哥都扔了!”

孟清义哭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孟清江死死的握住拳头,孟王氏和两个儿媳脸色惨白。

“见我们都不走,有鞑子想出了主意,不走的,一刀捅在身上,连死了五个,后边的就都老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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