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神探事件簿 上——淘气骨头

作者:淘气骨头  录入:11-22

很快,他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窗子虚掩着,大理石窗台上却印着个带泥渍的清晰足迹,毋庸置疑,肯定是罪犯留下的。

这是否表明他(她)是破窗而入的?不,夙夜不那么认为。雨水会冲刷掉很多痕迹,同时也会留下更多痕迹。

只有这一个足迹,说明什么?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现场已经被罪犯清理过了,他却故意留下了这个足迹。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挑衅警方、挑衅目标人物。

夙夜尝试代入罪犯的观感——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夙家今天出入的人很多,混迹在客人、临时帮工或者送货员中,堂而皇之的进入,并不困难。趁没人留意,溜进张晗玥的卧室。取出绒毛玩具中的蓬松棉,塞入随身带来的人皮囊中,再把它吊在吊灯上。

一切都太顺利了,顺利得简直有些平淡无趣。所以,“我”还要留下点什么,告诉他们,是“我”做的,即使这样,你们这些笨蛋也找不到“我”。

夙夜甚至能够想象得出,那个家伙在留下足迹时,嘴角会微微上挑,勾起轻蔑而得意的笑意。

盯着那个足迹仔细端详,他的心突然咯噔一下。

这个足迹……好眼熟。凭目测,估计是四十四码左右,鞋底是空心格子状的花纹,很像camel骆驼休闲时尚款,正品价格在人民币八百元左右。

蝴蝶杀手留在四起命案现场的足迹也是四十四码,鞋底也是空心格子状花纹,经鉴定为camel骆驼休闲时尚款!

是巧合吗?还是,这起案子也是他做的?

夙夜举起双手,张开大拇指和食指,在半空中遥遥地比划出足迹的轮廓。这是一只右脚,偏内落脚,所以里侧痕迹的颜色比外缘要深些,脚弓稍高,因此中间部分花纹相对清晰,后跟部位习惯性碾压——花纹被磨蹭得有些模糊。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不会有两枚完全相同的指纹,不会有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声线。同样的,也不会有两个人拥有完全一致的步伐习惯。

即使暂时还没发现死蝴蝶的存在,但夙夜还是预感到,这起案子和蝴蝶杀手有关。

其实是不是同一个案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皮娃娃既然出现在夙家,“他”的目标肯定是夙家的人。

这个推论,让夙夜心里不太舒服。他的确没有把这些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了两年多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但不表示,他能漠视他们被杀。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欧宇辰才脚步匆匆地折返回来。夙夜留意到,他已经脱下睡袍,换了套家居休闲服。

欧宇辰不愧是欧宇辰,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变故,都能坦然从容、条理分明的面对,不肯失了优雅、端庄的风度。

垂下头,夙夜盯着自己的脚尖,默默地回忆蝴蝶杀手的信息。

想到一墙之隔、吊着的人皮娃娃,欧宇辰也不会有聊天的兴致。

一时间,走廊里一阵沉默。事实上,没有比在罪案现场,等待警察到来,更令人感到郁闷的事了。

走廊外侧,是一溜的垂拱形落地窗。此时,窗外的雨,已经小了许多,轻飘飘、冷幽幽的,淅淅沥沥顺着玻璃窗流淌。

因为这缠绵不休的春雨,静谧的午夜,显得不合时令的阴冷而凝重。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夙夜无意间抬眼,瞥见了对面的欧宇辰。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背倚着墙壁。乌眉星瞳,容颜端丽,英姿飒飒中有种浑然天成的魅惑。

73.人皮娃娃(2)

怔怔望着这完美得如梦似幻的美少年,夙夜不禁有些恍神,任何人站在欧宇辰面前,都会羡慕、都会妒忌,都会忍不住想要呵护吧?

完美的人、完美的人生……如果蝴蝶杀手的下一个目标是他——夙夜使劲晃晃头,象是要把脑子里突然涌起的可怕念头,彻底甩掉。

警察来得很快,二十几分钟后,就听到警车的呜呜叫声。

沉浸在睡梦中的夙博罕、张晗玥他们都被吵醒了,一个个房间陆续亮起了灯。很快,小楼内便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欧宇辰是很擅长处理各种突发状况、安抚人心的,三言两语就让他们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这次的被害者毕竟不是夙家的人,因此虽然难免会感到震惊和惶恐,但总体来说大伙儿的情绪倒还算稳定,省了他不少口舌。

这类恶性刑事案件,大部分都是由重案组负责。带队的依然是邵壬,在走廊里简短地跟夙夜交流了几句,才走进张晗玥卧室。

他那些训练有素的同事们,这功夫已经迅速进入了状态:拍照的拍照,勘验的勘验,证物提取的忙着做提取,绘图的绘图……

其中两名警察——程维宏和聂嘉,各自搬来一架便携式扶手梯,分别立在人皮娃娃两侧。俩人很有默契的分工协作,程维宏小心翼翼托着它,聂嘉跟系在吊灯上的绳结较劲,又是拧,又是扯,又是拉,试图把它从吊灯上完好无损地弄下来。忙活了半天,脑门都急出汗了,还是白费劲。

“怎么搞的?”邵壬抻着脖子在旁边瞅着,脖子都酸了,也没看见希望,他拧紧眉头,不耐烦地问道。

拎着工具箱的孟彦名,站在他身后,倒是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聂嘉用袖子蹭了蹭滑到眼睑的汗珠,眨巴眨巴被汗水浸得刺痛的眼睛,满脸郁闷地摇头叹气:“系的死扣,卡得太紧,根本解不开。”

邵壬想了想,问:“证据固定了没有?”

程维宏答道:“已经固定了,吊灯和人皮娃娃身上没有发现可提取指纹,案犯肯定戴了手套。”

“那还等什么?”邵壬一挥手,干脆地说,“直接把吊灯卸下来!”

几个警察应声忙碌起来,邵壬这时候才想起夙夜,东张西望地寻找,见他和欧宇辰老老实实站在门口,便冲他招招手:“夙夜,你怎么不进来?过来帮忙瞧瞧啊。”

夙夜跟木头桩子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不肯进来,邵壬也拿他没办法,只好调回视线,继续瞅着那个人皮娃娃。

吊灯是用几颗螺栓固定的,很容易就被卸了下来,连同人皮娃娃一起,平置在地板上。

为了尽量保持物证原貌,聂嘉跟兰姐讨来根钩针,连勾带拽,好歹算是把绳扣弄开了,将吊灯和人皮娃娃彻底分离开来。

随后轮到孟彦名上场,他戴上乳胶手套,从人皮娃娃头部开始细细检视。小心谨慎地拨开它乱糟糟的头发,眉毛猛地一挑,他手上的动作停住了。

人皮娃娃的头顶,有道超过十厘米长的口子,伤口边缘外翻,露出里面白花花的蓬松棉。

一脸的难以置信,孟彦名头也不抬地招呼道:“邵壬,你来看看这个伤口。”

邵壬蹲下,盯着伤口仔细观察了半天,摸着下巴说:“典型的创伤性刀痕,从伤口的平整度来看,凶器应该是把非常薄而锋利的刀子。”

轻蔑地瞟了他一眼,孟彦名硬邦邦地说:“你当我吃闲饭的吗?这些废话还需要你说?”

邵壬讨了个没趣,悻悻然站起来,顺便活动活动僵硬的脖颈。

“夙夜!”孟彦名喊道,“你来瞧瞧。”

夙夜看看他,迟疑地站着不动。

“过来呀,你磨蹭什么呢?”孟彦明不耐烦地催促。

夙夜咬咬嘴唇,慢吞吞走了进来。

于是,邵大队长郁闷了,凭什么孟彦名说的话,比自己说的管用?难道在夙夜心中,自己的地位还不如孟彦名?

此时此刻,那俩人可没心思理会他的小心眼。用戴着乳胶手套的手,轻轻拨开伤口两侧的皮肤,孟彦名直接了当地问夙夜:“你怎么看这个伤口?”

从表面看来,这张人皮应该属于一个年轻女性,大概不会超过三十岁。显然在福尔马林中浸泡过,人皮弥散出福尔马林特有的刺鼻味道。即使脸部现在只剩下表皮,也能看出死前因为极度痛苦、无法忍受,而扭曲变形的狰狞表情。

使劲咬紧嘴唇,夙夜脸上仅有的一丁点血色,也刷地褪去了。

“挺奇怪的吧?肯定是活着的时候被割开的。”没留意到他的异样,孟彦名自顾自地说。

夙夜忽然转身就往外奔,脚步仓促,身形踉跄,撞到了旁边的鉴证科警察奚子严。奚子严正举着照相机专心致志地拍照,毫无防备中,照相机差点被撞飞了,黑着脸抬头,刚想骂两句,见是他,把滑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硬生生忍住了。

夙夜的过激反应,令孟彦名大感意外,恨铁不成钢地晃晃脑袋,解开人皮娃娃的睡袍,边招呼奚子严过来,从各个角度给它拍照存证,边唠唠叨叨,“这小子还是少历练啊,我办公桌上有刁爱青碎尸案的现场图片。邵壬,赶明儿你拿给夙夜看看,俗话说,再恶心的东西,看上几万遍也就没啥感觉了……”

邵壬担心夙夜,顾不得搭理他,急忙跟了出去。

只见夙夜倚着门边的墙壁,垂着头,素白的小脸沉郁而清冷,怔怔地盯着脚下的地砖,挂着黑眼圈的大眼睛里,一贯的幽深乌黑,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欧宇辰轻轻触了触他的额头,满脸关切地问:“哪里不舒服吗?”

夙夜缓慢地摇摇头。

邵壬挠挠脑袋,愧疚地说:“抱歉,我不应该总是让你看这些恶心透顶的东西。”

短暂的沉默后,夙夜很慢很慢地说:“没事儿,我只是突然想起我爸爸的案子。”

邵壬一愕,随即神色微变。

夙夜的声音越发低缓,“他也被剥了皮……”

一时间,欧宇辰和邵壬都说不出话来了。

“那个,”半晌,邵壬才吞吞吐吐地说,“那些事儿,还是忘了吧。你爸爸在天有灵,也不会希望你老想着那些不好的记忆,让自个儿难受。”

“……”夙夜维持着恍惚、呆怔的姿态,默然不语。

轻轻叹了口气,欧宇辰揉了揉他的发顶,带着金属质感的清亮润泽嗓音里,夹杂着令人安心的舒缓温柔:“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这些旁观者,即使说再多安慰的话,也是空洞的、苍白无力的。没有人能代替你难过,但是我想告诉你,我们改变不了已经成定局的事,却能努力去掌控、去改变将来。你救不了叔叔,却有可能阻止像姑丈一样疯狂的杀手,再去伤害别人。”

象是突然间被电击了下,夙夜单薄的肩膀,猛地一颤。

74.人皮娃娃(3)

欧宇辰继续说道,“这对叔叔和你来说,都算得上是一种补偿和慰藉吧。弥补你在叔叔身上的缺憾,把没办法给叔叔的,给其他遭遇不幸、或者将要遭遇不幸的人。多救一个人,这世上,就会多一个人来延续叔叔的希望、梦想和幸福。

你不妨把他们看成,是叔叔生命的延续。毕竟,叔叔给了你生命,而你又把生存的希望给了他们。”

夙夜慢慢抬眼,定定地凝视着欧宇辰,幽深幽深的眼中,有什么暗暗的东西沉下去,又有什么盈盈润润的东西慢慢浮了起来。

刹那间,他想起刚才在梦中见到的往事,想起虽然内心很害怕,还是勇敢地挡在烤红薯老爷爷面前的爸爸。

记得那次事件,令爸爸断了两根肋骨,足足在医院里躺了半个多月。

后来他曾经问过爸爸,会不会对自己多管闲事的行为感到后悔?那个老爷爷甚至没有对爸爸说一句“谢谢”,就悄悄溜走了。

爸爸当时揉着他的脑袋,很温柔地笑着说:“夙夜,你要记住。这世上,有很多事,就算明知道会让自己受伤,明知道不一定会有人感激,也要去做的。要不然,将来回想起来,会更加后悔。”

爸爸就是那样一个心地柔软的人,既没办法漠视别人的痛苦,也没办法漠视自己良知的呼唤。

那么,如果自己成为惩戒罪恶、拯救羔羊的人,爸爸的确是会感到安慰吧?

似乎明白夙夜的情绪波动,欧宇辰冲他鼓励地一笑,笑容明睐,恍若旭日和风中,枝头摇曳的春花。

邵壬惊讶地瞅了瞅欧宇辰,象是第一天认识他似的。又瞧了瞧夙夜凝视欧宇辰的眼神,刹那间,他好像有点明白,夙夜为什么不愿意搬去跟他同住了。

看来,在这个家里,夙夜还是有所牵挂、有所留恋的。

片刻的安静后,夙夜低哑地开口了,不是冲着欧宇辰,而是对邵壬说:“如果我没猜错,人皮上根本没有足以致命的伤口。”

欧宇辰纳罕地睁大眼睛,邵壬也顾不得琢磨他和欧宇辰之间复杂难懂的关系,不解地问:“你怎么得出结论的?你还没看到人皮娃娃的身体,而它头顶的伤口很长,显然是受到了很严重的伤害。”

夙夜面无表情地说:“它头顶的伤口的确很长,不过,还不足以致命。”

邵壬还是糊里糊涂的,欧宇辰则笃定地看着夙夜,似乎对他很有信心。

此时,对人皮娃娃的拍照存证、初步提取证物等等步骤,都已经结束了,孟彦名正在细细查验它身体的每一寸。听见他们的对话,插嘴道:“夙夜说的没错,这张人皮从头到脚都有不同程度的擦蹭伤,右手里手腕上有道两厘米长的抵御性伤痕。颈部的勒痕很淡,显然是死后形成的。这些伤痕充其量也就是轻微伤的范畴。至于头顶,只留下一道伤口,以头皮被切割的创伤性刀痕来看,可以推测出,凶器是一把薄而锋利的刀子。

众所周知,脑硬膜是负责保护大脑的组织,除了具有抗震性外,还非常坚固,需要几百斤重的撞击力,才能令它破裂或者出血。

从物理学角度讲,这种类型的刀子,不可能给颅骨造成太大的损伤。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判断出,人皮上并没有足以致命的伤口。而死者的表情非常痛苦,我猜她的死因可能是……”他斟酌着,没有说下去。

“中毒?”程维宏脱口说道。

“身为一个中国刑警,我建议你起码把《中国大案要案内参》好好看看。”孟彦名毫不留情地奉送给他个白眼。

程维宏可没有邵壬的肚量,满脸不高兴地撇了撇嘴,倒是没说什么。

夙夜淡淡道:“她是被活埋的。”

连欧宇辰,听到这句话,也不由得露出震惊的神色。

活埋?怎么可能?那她的血脉骨肉都去哪里了?难道这世上,真的有武侠小说中虚构出来的化尸水,把她里面的“瓤”全都化成一滩水蒸发了,只剩下一张外皮?

这,这简直,简直是荒谬!荒谬绝伦!身为b大的高材生,学了七八年物理化学,欧宇辰很清楚,这世上压根没有能彻底腐蚀骨肉,却独独完整地留下外皮的物质。

室内正在勘验现场的几名警察,也面面相觑,毫不掩饰自己的震惊,甚至有几个看夙夜的眼神都变了,充满了怜悯,这孩子不是太害怕了,吓傻了吧?都开始说胡话了。

邵壬张了张嘴,尽管很想问个清楚明白,但刚刚被孟彦名鄙夷了,他不想自讨苦吃,还是强忍住了。

怕冷似的缩了缩肩膀,夙夜声音很轻很淡:“你们或许知道,要完整的剥下一张人皮,惯用的方法是从死者的后脖颈处下刀,沿着脊椎向下,一直切割到尾椎,然后像孔雀开屏那样,往两侧徐徐剥开。

嗯,古今中外,这方面的案例有很多,譬如说用人皮制作灯罩、椅子、背心等等物品的美国连环杀手爱德华·盖恩;把人皮装订成日记本,书写对丈夫思念的法国伯爵夫人;利用人皮特有的味道,制造香水的西班牙杀手格雷诺耶……还有,”他停了几秒钟,用一种更轻的语调说,“一年前发生的张鼎轩连环杀人案中,也是采取的这种剥皮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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