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 一~四卷+外传——妖妃妃

作者:妖妃妃  录入:11-04

 

(灵异玄怪)

相传农历七月是“鬼月”,农历七月十五日,便是中国一年一度的“鬼节”中元节,相传到了这一天,阎罗王就会打开地狱之门“鬼门关”,让关押的鬼类出来自由活动,阴间的无主孤魂都会涌到阳间,徘徊于任何人迹可到的地方找东西吃,也就是所谓的“百鬼夜行”。所以人们纷纷在七月里烧冥钱元宝、纸衣蜡烛,放河灯,做法事,以超渡孤魂,恐防它们为祸,又或祈求鬼魂帮助治病和保佑家宅平安。

民间有种说法,鬼节这天的午夜十二点是阴气最盛的时刻,这个时候出生的孩子多半是被阴魂附体冤鬼缠身,是“鬼子”,极不吉利。

甚至有人说,“鬼子”会害死周围所有的人

第一卷 龚家有男初长成

引子

民间有种说法,鬼节这天的午夜十二点是阴气最盛的时刻,这个时候出生的孩子多半是被阴魂附体冤鬼缠身,是“鬼子”,极不吉利。

甚至有人说,“鬼子”会害死周围所有的人。

…………

“听说没有?老孙家儿子昨儿从他家老太太厨房里找出了一包金条,十来根呢!根根都有手指头粗!”

“那还能没听说!是龚家那个‘鬼子’给通的信儿呢!”

“哎哟,龚家那孩子还真是邪啊!”

“当然了,要不怎么说是‘鬼子’呢!农历七月十五晚上十二点生的,最是邪门的时候!克死全家!”

“我还听说啊,龚家那媳妇的预产期原本还要再晚两个月的,可到了那天就突然要生了。我娘家的一个表嫂就在那家医院,她说啊,那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整个医院都停电了,第二天早上发现病房里死了好几个病人……”

“啧啧,快别说了,汗毛儿都立起来了。你说这龚家胆子也真大,这么邪的一个孩子,他们愣是养着。”

“不养怎么办?难道丢出去吗?公安局可不管这孩子邪不邪!龚家那老太太也窝火儿呢,要不能给孩子起命叫‘龚邪’吗?”

“造孽哦——”

…………

“听说没?龚家小儿子出车祸死了!”

“可怜啊,老龚太太哭的哦,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真是的,龚家那小儿子还那么年轻,结婚没几年,孩子都还没有呢!”

“就说鬼子不吉利不是?先是他婶子住院,还没出院呢他叔就横死了。”

“唉哟,快别说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龚邪沉默地看着灵堂里他叔叔微笑的照片。

从小大家就都怕他,他是“鬼子”,而且他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那个”,家里人第一次发现他有这种能力是在五岁的时候,奶奶带他到邻居家串门,走的时候他按照大人教的礼貌跟屋里的每一个人打招呼,包括那家的爷爷。

可是所有人的笑容都在他说“爷爷再见”的那一瞬间冻结在了脸上。奶奶说: “胡爷爷又不在家里,你跟谁再见呢?”

他说:“胡爷爷不就坐在那把椅子上吗?他一直坐那儿啊。你看,他还对我们笑呢,还招手……”

没等他说完就被奶奶捂住了嘴。

从那以后,他又看见过几次“熟人”。慢慢的,他才明白,他的眼睛跟别人不一样,他可以看见死去的人。

于是,人们越来越怕他,每个人都用看恐怖电影的眼神看他,却又忍不住通过他得到一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启示。

连他的亲人也一样。

爷爷、奶奶自从胡爷爷那次之后就不再带他出去了,平时也不怎么搭理他,总是用看怪物的眼神看他。

父亲更是几乎就不正眼看他,仿佛他是他的污点一般,更小一些的时候,每次他说看到了什么什么时,父亲便会神经质地呵斥,慢慢地,他就不再在父亲面前说话了。

不过每当有人提着礼物上门希望借助他的能力的时候,他们却都笑得很开心。

母亲似乎是迫不得已面对他,因为他是她生的。她视怀着一种无奈接受现实,但是每次当他表现出异能时,仍能从她的眼睛里读出悲哀。

这个家里,叔叔是唯一不怕他的,是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

他总是笑眯眯地说:“瞧我这小侄儿,多神哪,这么小就能掐会算的,将来准备是个大仙!来,这是孝敬大仙的。”然后从兜里变戏法似的掏出跟棒棒糖或者一块泡泡糖或者一个苹果来。

叔叔再不会对他笑了。都是他的错!

九岁的龚邪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后悔。

如果在病房里他没有多嘴告诉叔叔婶婶生病是因为被一个婴儿的怨灵缠住了,叔叔就不会知道婶婶跟别人怀了孩子又去偷偷打胎。他原本一直以为婶婶离开了一周是去出差了,还一直忙里忙外地要给婶婶买好吃的补补呢。

叔叔对妻子的好是出了名的,正如婶婶的漂亮一样出名。

都是因为他的错,叔叔受了打击,从来不喝酒的人喝得烂醉,结果出了交通事故,就这么走了。

“扫把星!你这个扫把星!是你害死仲彦的,都是你!我打死你这个扫把星!打死你……我打死你!”

气疯了的奶奶扑上来对他又踢又打,要不是在场的其他人实在看不下去硬把奶奶拉开,恐怕他就被打死了。

晚上,龚邪独自一人蜷缩在自己的小屋里,全身的青紫伤痕隐隐作痛。家里人都在给叔叔守灵,没有人理他。

空气中有着淡淡的香烛的气味,隐隐约约传来奶奶的哭喊声。

“叔叔……”

龚邪将头深深地埋在身体里,心……越来越揪疼……

要是……要是看不见就好了……

要是……要是没有这些能力就好了……

1

“嗯,长得不错,属于美艳型的,不过这眼影的颜色太过刺眼,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不好不好,要记得换哦。”

“阿曼尼?果然是名牌,剪裁一流,设计也很有品味,不过配你这种矮冬瓜实在浪费,不好看啊!”

“拜托!你有没有品味啊?黑皮鞋配白袜!还有你的裤子怎么这么短呢?最合适的长度应该是盖住脚面的一半,懂不懂?”

“妈呀,大婶你人肥不要紧,但穿上紧身衣服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这种欠扁的人怎么到现在还没被人打死?

答案很简单——他、根、本、不、是、人!

不是人?

没错!他,洛敬笙,是鬼!一只从宋朝起就游荡人间的鬼。

按理说,一个人死去后,就应该立刻有鬼差前来把魂魄带回地府准备转世投胎,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自杀的人,这样的灵魂会被永远困在死去的地方;另外就是死去时怨念太强的人,通常会变成厉鬼,他们的下场通常是魂飞魄散;还有一种就是死去时执念太深的人,为了完成心愿而流连人间,这样的灵是没有什么危险的,只要完成了愿望自然会回到地府。

可是,洛敬笙却实实在在成了一个特例。

他不是自杀的,因为他可以到处跑。他也不是厉鬼或者怨灵,甚至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他没有被鬼差带走。

他的记忆并不完整,只有一个一个不连贯的片段。

在记忆里,他是一个书生,在一个村子里的私塾里教书。

“洛先生,这是今年的束修,请收下。”

“洛夫子,能不能麻烦你帮老婆子写封信?”

“先生,先生,三字经我会背了!”

……

然后他好像是和什么人相爱了吧?脑子里那个人面孔模糊不清,只记得一双很温柔的手,会给他整理衣服,会帮他梳头,生气的时候就轻轻敲一下他的额角。

“敬笙……”

“笙……”

……

那声音也好好听,温润、轻柔,好像丝缎划过身体的感觉,好舒服。

我爱的人一定是个大美人!

洛敬笙每每这样想着,然后分外关注身边走过的美女。

后来,村子里闹瘟疫了,死了很多人。

接着就是他被关在一个黑漆漆的小屋子里,外面火光冲天,也许是他也染上了瘟疫,所以要被烧掉吧。

“烧死他!”

“全烧了!”

“烧!”

……

最后的片段就是在那片火海中,那双温柔的手紧紧地护着自己,还有软软的唇,有种甜甜的感觉。

“笙,等我……”

“等我……”

然后就是一片黑暗了,想必是他死了吧。

可没想到,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鬼倒是成了,却没有鬼差来领他走,他左等右等都没有结果,终于有一天,他厌烦了,于是开始到处游荡。

他也曾尝试着在看到鬼差拘魂的时候自己送上门去——毕竟没有人看得见自己,没有人可以说话的日子是很难受的——可是那鬼差好像没看到自己一样,压根儿不理他,上去搭话,还被不耐烦地赶走。

“走开走开,别挡差爷的道儿!”

日子久了,他也就放弃了,就这么每天东游西荡的,做鬼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不会饿,也不怕冷热,更用不到花钱,高兴的时候就走路,累了就用飘的,想进哪里都没有阻碍,更正,有法器的地方除外。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是读书人,做了鬼也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增长见识嘛。

这一荡,就荡掉了几百年,当初的恋人只怕转世为人都好几次了。

在街上逛累了,洛敬笙随意地晃到一家咖啡厅的露天茶座坐了下来,反正也不会有人来向他收费。

看着街上人来车往,晃着脑袋哼着小曲,在是不是瞄瞄美女,洛敬笙感到惬意非常,人生……啊不,鬼生真悠闲~~~

突然,一个穿着蓬蓬裙的肥嘟嘟的小女孩被她妈妈牵着从茶座边走过,一扭头,将口中嚼过的泡泡糖“噗”地一下吐在了洛敬笙的身上。当然,泡泡糖穿过了他的身体,粘在了椅子上。

看了看那块泡泡糖,洛敬笙不得不换一把椅子坐,同时很不高兴地瞪了那小女孩儿的背影好几眼。

已经长得象小猪了还穿蓬蓬裙,看起来更臃肿!还乱吐垃圾!现在的小孩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

向到这里,洛敬笙不由得回想起前两天遇到的一个小男孩。那孩子十岁左右的样子,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啊,一下子让人真分不清是男是女的那种,长大了一定是个美人!可惜就是太冷了,面无表情的,要是笑起来应该会很可爱才对。当时这孩子就坐在一颗树下看书,洛敬笙围着他品头论足地转了好几圈,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嘿嘿,那蓬蓬裙要是穿在那个小男孩儿身上应该很好看。

洛敬笙自顾自想象着,搓着手发出“嘿嘿”的笑声,样子像极了满脑子坏思想的不良大叔,幸好别人看不见他。

正在这时,马路对面的骚动吸引了他,那是一对男女,他们似乎在争执,因为太嘈杂,所以听不清对话的内容,似乎是情侣闹分手,男的不断地说着什么看起来很为难,女的样子很不耐烦。

洛敬笙正考虑要不要飘过去近距离看戏,那边的事态又扩大了。那个女的抬脚就走,男的似乎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赶紧追上来拉她,这时女人已经走到斑马线跟前正打算过马路,于是两人就在路边拉扯起来。

拉拉扯扯之际,信号灯变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那男人还在纠缠不休,女人恼火地用力挥开了男人拉着自己的手,却因为反作用力的缘故向外跌去……

“嘀嘀——”汽车鸣笛的声音……

“吱——”汽车刹车的声音……

“呯——”碰撞的声音……

“啊——”尖叫的声音……

在那一瞬间,各种声音响成一片。那女人被飞驰而来的大卡车撞得支离破碎,鲜血飞溅……

洛敬笙放弃了过去看热闹的打算,血淋淋的实在没什么好看的。那女人的魂魄已经离体了,不过好像还没搞清楚状况,正在原地看着自己血泊中的身体发呆。

嗯?

正打算离开,一个小小的身影却吸引了洛敬笙的视线。

是前两天看到过的那个漂亮孩子。他就站在事发地点处不到两米的位置,可以说车祸就在他眼前发生。

这么惨烈的事故,这么可怕的场面,就是成年人都会吓坏的,比如说那个男人,现在已经瘫软在地上了,更有几个女人已经忍不住呕吐。可是这个孩子居然就这么站着,面无表情地看着已经流淌到他脚边的血,仿佛那仅仅是一滩水而已。

是不怕?还是已经吓得傻掉了?

洛敬笙正琢磨着,却见那孩子突然抬起头来。迅速地朝左边看了一眼,然后转身挤出了围观的人群。

洛敬笙顺着他刚才看的方向一瞧,原来是鬼差来了。

难道那孩子能看到?不对啊,之前自己还围着他转了好半天呢,他可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啊?

洛敬笙眼珠子转了转,有意思,这孩子不一般哪。

再看看,那孩子已经走出人群,向相反的方向走去。这么有趣的事情怎么能放过呢?几百年难遇啊!

洛敬笙急忙跟上。

2

自从他叔叔去世后,原本就讨厌他的爷爷奶奶更对他恨之入骨了,连带着把他妈妈也给讨厌了,从来不给好脸色不说,还动不动就指桑骂槐的。爸爸越来越少回家,每次回来,就和妈妈吵架。妈妈虽然什么也不说,但从她那悲伤忧郁的表情以及每次一接触到他就迅速转开的眼神,龚邪知道,她也不喜欢他,甚至怕他,只是,她没有选择,她是他妈妈,她必须承受他。

如果……没有这样的能力……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十岁那年,他爸爸从外面领了个大肚子的女人,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回家,盛气凌人地说要离婚。原来他早就再外面养了个情妇,连孩子都生出来了,现在怀了第二胎,医院诊断是男孩儿,这才光明正大地领了回来。

妈妈是个好强的女人,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回房,收拾了个包就拉着他出门去了。奶奶跟在后面说风凉话,什么终于能把丧门星扫出门了云云。龚邪听到家门在身后重重地关上,牵着他的妈妈的手不断地颤抖。

妈妈找了家小旅馆住了下来,一进房间,就扑到床上大哭起来。那一晚,龚邪坐在自己的那张床上看着他妈妈哭了一整夜。

要是从来没有那种能力该多好……

离婚手续很快办好了,母亲带着龚邪去到了另一个城市,她的父母居住在那里。龚邪跟着他妈妈回到了外公外婆的家。

龚邪开始训练自己对那些“东西”视而不见,他下意识地认为如果自己没有这样的能力,也许他的生活会有些改变,哪有孩子不渴望亲情的呢?妈妈没有告诉家里人他的能力,大概是觉得不怎么光彩吧,生了一个怪物一样的孩子,还因此离婚了。新的城市里没有什么人知道龚邪的特殊能力,在他们眼里,龚邪就是一个单亲家庭里的性格有些自闭的沉默小孩,一个不爱说话的安静孩子。

他们很快办理了转学手续,将龚邪送进了寄宿学校。

推书 20234-11-01 :翊水(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