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月天耀之晨暮+番外————安毅

作者:安毅  录入:07-12

文案:

他从小在贫困中摸滚带爬,曾经想要过好的生活。他认为人为财死天经地义,只是恍惚间他明白了一些东西。再次站起,他戴着纯真的面具,如果不是因为遇见了他,那么这个面具也不会破裂……

他从小丰衣足食,过着所有穷人想要的生活,却唯独缺了情。接近他是因为他的纯朴与善良,时间揭开了一些秘密,让他和他掉入了晨暮之间。

林暮,要是我们能早些相遇该多好。

傻瓜,拥有现在的你我已经满足了。

能遇见你,真好!

这个故事平凡又狗血,有钱二世祖爱上苦命小子;

有钱有势的攻是个忠犬攻,无父无母的受是个别扭受。

主角:晨雪、林暮

第一卷:孽缘的初遇

第一章

东南市是个周围都是村庄围绕的城市,就如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中心城市一般,它集天堂与地狱于其中,人们在此生活着,生存着。

每一天的东南市都在发生着一些故事,正如这个世界上每一秒钟都在死亡和新生般,不相干的人对这些事情的发生是毫无感觉的。就是这么一个古朴与繁华的城市,在大街上随时都能看到西装笔挺、洋装靓丽的都市人;也能随时看到浑身土气、衣服糟粕的农村人。人们匆匆忙忙,并不觉得这一切有什么不搭调的地方,生活原本就该如此。

在东南市中,上过学的卖脑力,没上过学的卖体力,有什么力气出什么力气,与生俱来的自主性与创造力划分着这个都市的不平等阶级,当然,这之中,也偶然会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存在,比如,晨雪。晨雪是工地上的奇葩,因为他的长相和大多时候的沉默寡言。但他又和那些在粉尘泥土中摸滚带爬的民工们没什么区别,同样是在为这座城市劳心卖命。

即使如此,晨雪干活的工地上,都非常喜欢这个年轻,勤恳,踏实,憨厚的小伙子。不管这个城市的风气有多么污秽,晨雪总是抱着,该他的就是他的,不该他的,他也不去惦记。东南市是这几年来开始发达起来的,早些时候的东南市淳朴、舒适。如今,这个城市充满了浓浓地商业味和郁郁地攀比心。

今年二十一岁的晨雪来到在这个城市已经三年多了,他来的那活儿东南市已经匆匆迈着一切向金钱看齐的步履不紧不慢的前进着,当然,城市中这样大规模的建造对晨雪这样的农村孩子是有好处的,这不,力气活的饭碗就给他赶个正着。

或许对初来乍到的晨雪来说,这个五彩缤纷的城市让他即羡慕又嫉妒。而两手空空的他那时什么也没有,即使是要吃上一顿好的,也要一个星期连着六天吃三个五角钱的淡馒头,才有一天的泡面吃。

说起来,泡面真是个好东西,如果能加个卖场里破掉的碎鸡蛋煮着吃,那就算是神仙日子了。当然这样的日子是特殊的,偶尔的。

兜兜转转三年间,他最终选择了在工地上打工。东南市这几年的繁华也正是这些农村壮小伙们的杰作,晨雪会选择在工地打工也是因为民工的日薪确实要比一般的劳力活高。

通常做十个小时的体力活在温度适中的天气里给的日薪是一百元,而大夏天或大冬天给的日薪则是一百三十元。对于像晨雪这样从小没有读过书不识万字的人来讲,这样薪水的工作哪里找。

这样积蓄了三年,晨雪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在他看来已经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数目。伴随着初来乍到的那份羡慕、不平、认命,这样种种的感觉逐渐消失。晨雪用汗水换来了那本可怜存折上的踏踏实实的几个零,这些数字承载了晨雪的梦想,是他的未来。每当晨雪看见这小本子的数字在增加时,总是会想,父母劳心老身半辈子都没过,就这么去了,那些压榨他们村的资本主义真是该死!

可是,悲剧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因为社会的纵容。就像一根筷子易断,十双筷子不易断一样的道理。所以,在晨雪的村里,受那些资本主义压榨的人不在少数。

转眼,第四个年头酷热的夏季来到了。东南市的夏天是极其热的,那种热不是汗出来了就爽快的那种,而是有些闷热的快喘不过气来。工地上被太阳直晒的有些发烫的地面上,晨雪正蹲着焊接钢筋。

汗从戴着面罩的脸上不断流出,从下颚上流下的汗水滴在发烫的地面瞬间就被蒸发了,就像那些滴下来的汗水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看到的只是一道一道被汗水湿润过却仍旧干裂的泥巴。

晨雪现在工作的工地正是东南市首富林岚的产业,据说这栋三十三层的楼造好后林氏企业会搬进自己的地盘。大厦一至十层将会是东南市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十一层以上不会租用给其他公司。目前林氏已经介入十多个行业,已放出消息说林氏下面的每个行业都会拥有这新楼的一个层面,这个消息可把林氏的员工给乐坏了。

就这样的风声,导致现在林氏征用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都已经挤破门槛了。原因无他,大多都冲着月薪两千五而去,试想每天八小时之内只需打扫一千平方米左右的一个楼层面,一个月就能拿一般公司小白领的薪水,谁不去检这个工作?

当晨雪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也冲动了一把去应聘林氏打扫卫生的工作。

后来工地上最照顾他的阿凯笑着说:“人家那是在招打扫卫生的阿姨!阿姨,懂吗?有本事你变成阿姨啊。”然后阿凯用色色地眼神瞄了一眼只穿着背心的晨雪,“不过,我看你要是乔装打扮下,说不定人家还真的会把你当作阿姨录用了。”

晨雪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说:“滚你的!你丫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呢!”

他自是知道自己的长相还真没辜负父亲帮他取的名字。虽然现在他好歹也一米七八了,可这白皙的皮肤让别人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纤细瘦弱。只是,这样的感觉用在一个男人身上着实让晨雪哭笑不得。

所以工地上一些需要在烈日下曝晒的活,几乎都是他包干了。而他在工作中也时不时把自己尽可能搞的灰脏一些,不是不爱干净,而是希望自己看上去像一个男人。

虽然这个办法傻了点,但是自从晨雪把自己搞脏之后,以前喜欢拿他开玩笑的一些大老爷们也不再那么积极的调侃他了。

晨雪做完手上的活,拿下厚重的面罩,用已经乌黑的爪子随意的抹去满脸的大汗。很自然的,脸上出现一道道黑色地条纹。

抬头看向天空,正午的太阳刺眼又灼热,可是晨雪觉得就算太阳再刺眼都不会觉得讨厌,反而觉得这样的温度很温馨。因为他相信在天上的爸爸妈妈已经看到他过着还算生活的日子,而不在是多年前那些苟且生存的日子。

晨雪的爹妈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双双去逝,原因无他,只是疲累过度,医学上叫过劳死。晨雪家很穷,小时候除了要供他上小学付所有的学杂费外,一家三人每月的花销基本就剩下三十来块,还要省一大半下来还债。晨家从很早以前就一直在为当地地主作工,晨雪在半大不懂的时侯学会了村里人喊那些地主的一个词——资本家。

到晨雪小学毕业后,慢慢有些明白资本家是什么,其实就是有钱人的学名。他永远不会忘记村里那些受害者是用什么样的口气与眼神说出‘资本家’这三个字的。也就是在那一年,晨雪明白了那愤恨的眼神和吐不出苦的村民们为什么那么讨厌资本家。

村里的土地大多都不是村民们自己的,而土地所有者就是那些所谓的资本家们。照理说农民为地主打工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坏就坏在天灾害的他们一干子农民几年来一直付不入收,原本肥沃的土地遇到了虫害,原本收成还算可观的庄稼就这么变成了村民们的负债。

地主不肯合理的承担这些负债,就直接转向了村民。这期间地主们像是统一口径般,一律要村民在承受负债的同时一并按月上交地租。贫瘠的土地无疑是给村民们又一重的压力,就这样,六年的劳累让父母更显衰老,后来他实在不忍父母如此艰辛,慢慢地把一向在班中排名第一的好成绩给拉下了。

父母的辛苦晨雪看在眼里,村里多少家因为生存把自己的孩子卖给人贩子。这种买卖在村里已经不是秘密,五岁以下的男孩可以卖一万元,女孩可以卖八千元。

隔壁村的人曾经有来找过晨雪的爹妈劝说他们把晨雪卖了,有一个有钱人看上了他,出的价是三万元。对于当时的晨雪家来说,这样的诱惑着实让人迷惑心智。这些钱不但能把欠地主的钱还了,还可以用剩余的钱搬离这个的村子,离开那些资本家。

那些人来帮那个买主打探消息的的那天,晨雪正从外面回去,在村口的时候就遇见隔壁村的人。看着他进自家门槛后,他就躲在门外等待他们说完话后离开。怎么知道不想见陌生人的他,在门外听到了如此惊怖的消息。

最让他感动的是,父母那时坚定不卖的神情至今还刻画在他心里,在他们家最艰辛的时候,父母也没有过把他卖掉的想法,那时他正是五岁。

从那以后,晨雪就再也不耍小孩子心性。既然父母想让他读小学,那么他就努力的好好读。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对一些事物的认知又有了新的想法,再也不似以前想得那么简单。所以他咬紧牙关用最拙劣的方法把排名第一的成绩变成逐渐坠尾的成绩把小学读完了,纵使在这个过程中他遭受了多少不被谅解的眼光,小小年纪的他都硬是把委屈往肚里吞。

晨雪的爹为了这事狠狠地抽打了他,幼小顽固的晨雪紧咬嘴中的肉,硬是不让自己发出一点点委屈的低鸣。晨雪的母亲在一边看不过去了,扑过倒在晨雪正在挨打的身上抱着他嚎叫大哭,这是第二个至今深深地刻画在晨雪的心中的一幕。

这之后,十三岁就帮着父母做事养家的晨雪,顿时明白了父母硬扛这个家的辛苦与辛酸。这正是晨雪这些年来只要能好好过上日子,对一切需有外表的东西不太容易动心的原因。

在他的认知里,这辈子的苦,小时候都尝完了,不到两年,爹妈全去了,十三岁的晨雪靠着爹妈留下的一些钱和那独自作工的钱苦哈哈的生存着。直到十八岁后,晨雪有了自主权和成年人的担当后,用三年存下来的钱还了欠地主的余款,正式和地主断清关系,离开了这个让他有痛苦回忆的村子。

晨雪加紧把手上的钢筋最后一处焊接完了,想着今早开工前阿凯跟他说的话:“中午早点把手上的活干完了,今天中饭有加菜,你嫂子做的。”

晨雪和阿凯认识两年多,这段时间里他们俩相继看着三个中小型建筑完工,而现在的这个工地是他们一起服务的第四个工地。晨雪算是阿凯和琳姐爱情的鉴证人了,比晨雪大几个月的阿凯在两年前偶遇了当时丢失手机的琳姐。

晨雪之所以称呼为夏琳为琳姐,那是因为她整整比晨雪和阿凯大8岁。夏琳是土生土长的东南市人,而阿凯是地地道道的农村人,有时候晨雪总会开玩笑的对阿凯说:“你个小骗子真是祖坟儿冒青烟了,让琳姐看上了,这下家也有了、老婆也有了,什么时侯做个孩子出来?”

其实在说这些话的晨雪,嘴上调笑的欢而心里是酸涩的。父母一辈子含辛茹苦的把自己拉巴大,在晨雪的记忆中,大多与家人相处的时间是在每天睡觉时的4个小时。

晨雪常去阿凯和夏琳两人和买的小套房里噌饭吃,一个人的房子实在太孤单了,有时晨雪坐在他们的客厅看电视,都能听到他们俩在厨房中调笑的声音。

存够钱,找个女人,整个家,也这样活一把,这是晨雪梦寐以求的关于未来的安稳日子,他觉得家就应该到处充满说话声和笑声。这样的温暖,这样的踏实,即使这种日子是如此的平庸,如此的简单。

晨雪拿下面罩站起身来再次拿乌黑的手背擦拭着满脸的汗,从面罩的透明板上他看到了此刻的自己脸上已然像一只小花猫。晨雪自嘲的笑笑,还是决定到工地饭堂之前,去洗把脸。

纵使阿凯明白他在工地上整日把自己搞得肮脏不堪的原因,但是有哪个正常人在吃饭的时侯愿意面对一个满脸都是灰的人呢?

饭堂中到处都坐满了人,只见成团聚在一起吃的香甜的粗俗男人,空气里到处弥漫着汗酸味。晨雪扫视着阿凯高大的身影。还没看到阿凯,就看到了靠角落的桌上坐着五个西装笔挺的男人。

大八月的天气再加上饭堂中只有嗡嗡作响的吊扇,晨雪不免为这五个人感到闷热。再看到他们桌上装菜盒的袋子上印着‘皇朝大酒店’,不禁觉得这帮子人真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晨雪虽然抱着吃好睡饱的宗旨在过日子,但这不代表他不了解东南市的行情。‘皇朝大酒店’正是目前东南市最有名的酒店加宾馆,听说就里面的一盘炒青菜就要38元。晨雪在心中想,一斤青菜菜市场里买才多少钱啊,现在的行情3.8了不起了。

第二章

打从爹妈走后开始,晨雪最不想碰到的就是这些有钱的资本家们,就这么一个地上满是油腻的工地饭堂,这些人都凑这么劳子热闹呢,真是一群疯子。

阿凯高举的手在空中晃动着,六人一桌的台子上已经坐了五人,他看见阿凯在对面帮他留了个位子。走过去坐在阿凯的对面,桌子上放着晨雪爱吃的二素一荤一汤,饭菜是阿凯早来时帮晨雪打好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个同样冒热气的饭盒,阿凯把饭盒打开,红烧肉烧百叶结的香味随之散发开来。阿凯对晨雪挑眉弄眼的说:“怎样,你嫂子想到你吧!”

晨雪笑着对他说:“你小子有一套啊,这么热的天这菜不但没坏掉,现在还可以吃到热乎乎的。”随之他继续调笑阿凯:“是不是饭堂那个大妈又给你开后门了?你小子对得起我嫂子么?”晨雪总是喜欢拿阿凯有恋姐情节的这一点寻他开心。

“你丫的快点吃饭吧。”说着阿凯夹起一块红烧肉就往晨雪嘴中送去。阿凯好笑的看着对面嘴中正被塞的鼓鼓地晨雪,秀美的脸被塞成鼓起的双颊,看上去可爱的想把他拥在怀里揉捏。

阿凯认识晨雪有几个年头了,有时候和晨雪相处时,他总是会不自觉的想入非非,这种时侯他总是庆幸他已经和夏琳结婚了。阿凯忆起刚认识晨雪时,在工地上打滚有些年数的他看到这个安静卖力干活的小伙子时,总想上前帮他一把。或许这个社会就是那么现实,连到了应该踏实作工的工地上,都有以老欺新的事频频发生。

阿凯不敢细想当初从那些老资格的民工手中救下晨雪是抱着怎样的心态,这是他到现在还在逃避的问题。对于一个一八五以上的高壮男人来说,那年报以淡定眼神看待周遭一切事物的晨雪,阿凯的目光就这么不自觉地落在了他的身上。

处久了,他才方然明白这个看似弱小的人其实内心有种说不出的坚强。晨雪的过往阿凯和夏琳多少都知道些,所以他们对晨雪的态度总是宠着当他是亲弟弟对待。有时候阿凯总是会想,这人吧,一生能遇到对味的朋友总是不容易的,同是来自农村的人相处起来总是有种莫名的惺惺相惜。

阿凯正在游神之际,耳边传来小声议论声。

“看到那桌的五个人了没?听说是林氏企业的人。”

“你这消息太笼统了,听我说,看见那个吃饭最优雅的人了没?他就是林岚的儿子林暮啊!”

阿凯早就留意到今天的饭堂里多了几位与他们身上这身民工衣服格格不入的人,他随着那些议论把目光移向吃饭最优雅的人身上。

晨雪在看到阿凯看向一边时也跟着看了过去,耳边的那些小声议论也同时入了他的耳里。

“果然是从小生活在良好环境里的人,这饭还没吃完,嘴都已经擦了十几次了。”

“既然那么要干净,干嘛还和我们挤饭堂?没看见还有那么多兄弟端着饭盒在等座位吗?”

“哎……人家是这栋建筑的东家,我们只是打工的,少说几句吧。”

晨雪的目光在那五个穿西装的男人身上,最后定在议论声中的主角身上。这是晨雪第一次看到林暮,那个长相脱俗的男人坐在这个满是汗水味又满地黏腻的饭堂里,还能如此不受影响的优雅依旧。晨雪打从心底认为林暮要不就是太过做作,要不就是已经优雅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晨雪的承认,他的潜意识中已经默认了林暮是太做作,幼年的经历让他对有钱人的所作所为都非常不能接受。

推书 20234-07-11 :伴君 一(穿越+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