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原来只要能多看一眼也觉得快乐啊。即使很痛苦,也比放在心里只能想一想来的幸福。小云那时候有想过,实在不行,小云就把严大哥留在府中做一辈子管事吧!小云愿意乖乖做严大哥的少爷,严大哥的小弟,多老都愿意,能在一起,做什么也好。至少在还喜欢的时候,尽量的在一起吧。不过后来居然能直的和严大哥两情相悦,小云真的很好命啊!
差眯忘了说,爹,方叔叔人很好的,您下次能不能不要对他冷言冷语不理不睬的?方叔叔很可怜啊!他每次处理完江湖上的事情都是先来探望您这位老朋友的,去年冬天那么冷,严大哥都伤寒发烧了,我半夜起来去换冰水还看到方叔叔只穿了单衣就被您从房间里赶了出来。方叔叔解释说他是不小心喝多了错睡了爹的卧房——爹,书房不是还有床的吗?方叔叔睡错了就让他睡一晚嘛……总比冻病了好吧?还有,爹,为什么方叔叔每次说要躲我们家养伤,出府的时候看起来伤都会更重呢?我们这样待客会不会很失礼?啊,小云不是向爹说教,是爹教小云的,在江湖上「交友须带三分侠气,做人要存一点素心」的。而且,小云很感谢方叔叔的提点啦,真的哦,爹要替小云好好谢谢他。
虽然还有很多话想和爹说,但是写到这里就要搁笔了。严大哥和我已经出发往京城赶了,只是严大哥说要经过很多不看可惜的风景名胜,所以我们到家估计会再晚上一些。
不管怎么说,严家镇确实是个民风淳朴,热情洋溢的地方啊。我们离开的时候他们还在后面放鞭炮给我们听呢。而且严大叔严大婶很通情达理,本来我还担心他们会不会接受我和严大哥的感情,没想到严大婶拉着小云的手一个劲地哭哭笑笑,说是小云做了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让小云把严大哥一辈子留在身边再也不看望他们也无所谓,他们还会立长生牌位供奉我们严家父子两代的救命之恩呢!
爹,您是救过严大叔没错?但为什么严大婶说小云也是他们家恩同再造的贵人呢?无论如何,小云相信严大哥和我都很感动,毕竟我们的感情不是那么容易被世人看好的,严大哥对严家人的宽容虽然没有把感谢说出来但看得出也很动容。可惜严大哥的笑容还是凶悍了一点,乃至于他新切地说会经常回家探望二老时,严大叔他们都被吓得发抖了……
总之,等回到京里小云会把一路上的见闻和爹好好细说的。
那么孩儿就暂且拜别了。还请爹保重身体,不要挂念。
——儿,净云 拜书
「……」沉默不语地阖上儿子托付驿站送来的书信,柳拂风起来推开书房的绮窗,唤来长候在侧的老仆:「……去别院把不请自来的方大侠叫过来,就说我近日得了一把削铁如泥的玄兵利器,想邀他一起来试试剑。」
「这……小的听说方大侠此次受伤不轻,怕是不便起来相迎吧?」擦了把冷汗,柳府上下除了严祈这个天生的恶人和老爷这个当事人之外,没有人不喜欢和蔼可亲、平易近人的方大侠的。看着主子脸上昙花一现的俊逸冷笑,老仆实在不敢问对方究竟是要请方大侠来试剑……还是拿方大侠来试剑……
「怎么?我们柳府的下人什么时候一个个学的都会自作主张了?吩咐你去请方大侠就去请,他不是在塞外受的伤吗?能爬到京城才半死不活地倒在我们家门口证明方大侠还是游刃有、潜力雄厚。」轻轻挑眉,柳拂风的语气虽然一如既往的淡漠,但是连严祈都忌惮的角色又岂是普通人敢惹的?
「是是……小的这就去请方大侠!」不好意思了,方大侠您自求多福吧。汗越擦越多地跑向后院,老仆在不甚听清身后柳员外的喃喃自语时,真的很好心地升出了还是劝方大侠逃命去吧的冲动——
「哼哼,方归云啊方归云,你还真是让我想不到啊……既然如此,为了答谢你对我儿子的教诲,这把剑,我一定会叫你试过之后……毕生难忘的。哼哼……」
-完-
解读《恶仆》的五个关键字
首先,例行感谢一下为这本书催生的读者大人们——呵呵……平心而论,其实某魈是很喜欢写后记这东西的,虽然很多作者都会抱怨写后记的烦恼,但是……某魈却常常抱着十分期待的心情等待着这个和看不见的读者交流的平台。
关键字一:中规中距
这是某魈和某编对这篇文的一致评价,其实某魈写文很喜欢拉进很多事件,这篇却基本只围绕着感情,只围绕着两个人,没有国仇家恨、没有江山逐鹿、没有生离死别、没有阴谋诡计、没有挣扎试探、没有误会牺牲,只有写两个人,相遇了、相处了、喜欢了、在一起了。
关键字二:扮猪吃老虎
有读者说小云是非常典型的扮猪吃虎,某魈却觉得,小云的猪不是扮出来的——呵呵……其实,他对严祈一直很「真」,喜欢就是喜欢,服从就是服从,并没有想过要以自己少爷的身分威胁对方,也没有仗着武功强迫对方,更没有阴奉阳违的表面尊敬严祈背地里偷笑。正是因为小云「赤子的真」里没有瑕疵,严祈才只能投降了。
关键字三:少年轻狂
这个也许是解释小云的执着的最佳答案了。他之所以可以地么的喜欢一个人,可以那么简单就发下重誓去喜欢一个人,其实,是因为年轻吧。年轻是可爱的,年轻人有最长远的未来,却是最少去好好规划自己的未来。总觉得眼前的就是永远,总觉得得到的就是最好……当然,某魈不是想说小云会随着岁月淡化对严祈的执念,但我想从他赞成某采花倒楣贼的评价,认为自己喜欢的人确实全身缺点的时候起,他的爱才是真正开始成熟了吧。
喜欢,是欣赏一个人的优点,包容对方的缺陷。
爱,则是浅浅一笑,连一个人的缺点也一起去喜欢……
喜欢的人在眼里是完美的神话,爱的人在眼里则是活生生的平凡。
关键字四:坏人就是坏人
也许有人觉得严祈不重视小云,感觉上小云为他放弃的比他为小云所做的要多到没法比较。然而,某魈却更欣赏严祈……他不像小云那么单纯,他知道娶妻生子后自己会得到什么,他知道和小云在一起后自己会失去什么。正因为他知道一切后果还是被小云打动了,所以,他的爱比小云还要深刻。
不许诺是知道许诺的份量,不言爱是知道爱情的艰难。虽然严祈从头到尾恶言冷语,没有给小云多少甜头尝过……话说就连「做」的时候感觉心理上被「做」的也是小云啊——远目ING——可他的爱给某魈的感觉是那种刻进骨子里面的……非要挖到最深处,在最痛的时候才能体会出来。所以在山里,他可以抱着小云一起等着被「狼」吃;在做人质的时候,他也会让柳净云离开去送信。看似是怕面对柳员外,明知可以逃掉、离开总比留下的危险要小,严祈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既然脸皮薄到要把恶人做到底,某魈在文城也就不替他表白了,严祈的深情是要从字里行间去分析的,他为什么轻易就放弃了娶妻接受了小云,即使是沦落为被上的一方?他为什么要拉着不事生产的柳少爷么奔,而不是威胁后者粉饰太平继续在柳府享受?他为什么宁可一路吃霸王餐住白店也要挑好地方好菜肴,究竟不习惯清粥小菜和硬板通铺的是谁?他为什么走又为什么中途回头?他是想引开谁?他是怕没引开了谁?某魈好像是在替严某人翻案啊……呵呵……
关键字五:腹黑的柳员外
这个「儿子控」其实是个意外——某魈本来根本没想要给他着墨的,但是莫名其妙就被他牵着子走了。寒……所以在番外里某魈也报复性地陷害了他一下,呵呵,丢个方某人让他沦陷去吧——柳方或者方柳的故事某魈是不会写的,请各位感兴趣的读者充分调动想像力吧!^^
总而言之,这本《恶仆》就到此为止了,某魈不会写他们之后的故事,并非是怕岁月累积出两个青梅竹马的不完美,而是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大害可以确定幸福勿念了——谁叫他们一个不懂放弃,一个不屑放弃;一个不明白什么话应该说,一个清楚什么事应该做;一个的背景惹不起,一个的脾气惹不起,谁敢要他们不要在一起呢?呵呵……
PS:完蛋了!后记超字数太多了!编辑会以眼杀人,某魈抱头鼠窜去也。下本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