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血+番外——酱茶干

作者:酱茶干  录入:12-30

“二老爷大怒,立刻捉了夫人和奸夫,把他们活活打死。未成想,那个奸夫竟是宗氏的小少爷,他对夫人恋恋不舍,追到了王都,两人私下见了几面就旧情复燃,有了三少爷。宗氏家主死了儿子愤怒异常,可那时士族打压世族得凶狠,形势变化万千,所有的世族都不得不联手御敌。宗氏和祝氏也只得私了此事,对外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因为这些情况,二老爷只得勉强抚养三少爷,三少爷侥幸活了下来。”

“这些年来,二老爷讨厌二少爷和三少爷本也无可厚非,只是……他越做越过分,”添叔揉揉眉头,“记得两个少爷小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可是岑进院里每个月的银钱有限,根本看不起病。我在他屋前跪了一天,他才松口说可以预支银钱,我拿着钱给少爷治好了病,却也花完了三年的钱例。那三年……他真的没有给过一分钱,岑进院每个月的支出都讽刺地写着‘医药’……下人们也都听说少爷是病秧子,总之越传越难听,府里也无人制止,最后恶意的谣言传出了府外,王都中谁都把病秧子当做是笑话、热闹……”

“不过托了这件事情的福,两个少爷自小就对赚钱感兴趣,一直在凭借自己的努力经商,只是世族的身份对经商大有好处,一时还脱离不得祝家。”

屋里满是沉默,时兼的人生经历简单,这样复杂的故事对于他的震撼性是绝对的。一句‘病秧子’,背后居然隐藏着那么多的故事,难怪小蒂对这个词那么敏感……他愣愣地回不过神,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有着这样的经历……

他试探性地开口,“添叔……你——为什么和我说这些?”

“呵呵,让你看出来了,”添叔哈哈笑起来,打破刚才诡异的氛围,“老实说,少爷这趟出门我不能陪着,许多事情我都走不开。”

他的声音很认真,“真吾和连珍是少爷的下属,不能违背他的命令,只有你阴差阳错来到这里,少爷其实从没把你当成过仆役。他啊——打小就成熟,常常为了他人做些自己不情愿的事。你若愿意,就帮我多看着他些,不要让他犯傻。”

时兼受宠若惊,他惶恐道:“我、我怎么能做得到、我只是个下人——”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立场根本无所谓,不想添叔居然如此看重他这个来历不明的人。

添叔打断他,“少爷就算教习下人读书认字,也不会任下人去自己的书房,他那是想日后放你出去。祈故和祈盼也是,若不是早就安排好了,她俩怎么能立刻就离开?少爷做事,从来都是放在心底不说,也不知道这样的秉性是好还是不好。”

时兼找不到词反驳,只是一味摇头。

他言辞恳切,“你就让我安安心吧——”

时兼不好再拒绝,被逼着点了头。

看到时兼点头,添叔立马回复平时笑容满面的样子,刚才的急切仿佛只是个梦,“好,好,添叔我可相信你啊。”

说罢就开开心心地走了,留下时兼在原地发呆,他想了又想,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被骗了……

第十三章

十一月一日,此日可谓万事俱备,大家早早吃完饭,就大包袱小行李地坐上了一辆青鸟车。小蒂是第一次外出远行,兴奋地几乎一晚没睡,此刻还是精神奕奕。

一大早起来,小蒂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对着豆豆交代这交代那,也不管对方明不明白自己的意思。豆豆则喵喵地欢叫着,完全不知道眼前的少女即将离去。

添叔哪里放心得下这个惹祸精女儿,唠唠叨叨嘱咐个没完,只是时间一到青鸟车腾空而起,他奋力地对着上空喊出了一句“晚上不要出门”才依依离去。

青鸟车厢里却是一派欢喜,小蒂和连珍有说有笑着往嘴里塞零食,就连在外赶车的真吾都忍不住说了她俩几句。

“老娘爱吃不吃,关你鸟事!”

“吃胖又怎样,大不了让爹爹养我一辈子,谁怕谁!”

——态度是一致地坚决。

在他被从“小气的男人没人要”说到“小时候买糖偷吃过”时,终于小心翼翼地求连珍不要再说下去,估计再说下去连他尿过几次床都出来了——小蒂语。

直到时兼见他可怜,为他说了几句话方才作罢。

小蒂和连珍转而去看窗外的景致。

时兼则看着从上车到现在,一直闭目不语的旭远。他披着墨蓝色的大衣,慵懒地半躺在车厢角落,手里像是握着什么。

真吾曾经说过,有一种存读信息的方便工具,叫做情报石,很是稀有。说话时,他正指着旭远握起的手,说那里就有一块情报石,主人喜欢随身携带它。

——现在,旭远十有八九正在使用情报石吧。

时兼的胡思乱想很快就被一阵尖叫声打断。只见小蒂把头探出窗外,极力张望,“那是乌霄,是乌霄吧!我居然能亲眼看见乌霄——呀,好帅气啊!”

她好半天才冷静下来,仍是开心不已,“出来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时兼抓住时机问:“乌霄——是什么?”

小蒂的眼睛闪闪发光,“就是一种飞马,很帅很帅的!”

“还是我来解释吧,”连珍抚额,“圣陆上的飞马被划分成了五个品级,品级越高越好也越少见,乌霄就是一种极品飞马,属于第一品级。它的毛发乌黑油亮,是少见的纯色,可以直入云霄,飞得比普通飞马高而且快。因为乌霄太过少见,它的价值也是不可估量,是谓可遇而不可求。”

连珍耸耸肩,“我只见过三次乌霄,这玩意压根弄不到手,不然还真想弄一只。”

时兼点点头,表示明白了。他坐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困——晚上紧张得后半夜才睡去。于是,他靠着车厢壁闭眼解困,不料,很快就沉睡过去。

这一睡就是下午才醒过来,真吾递给他一壶水,又从保温的笼子里拿出一盘牛肉片和三个包子。他说:“看你睡得香,中午到驿站时就没叫你,给你留了饭,快些吃吧。”

时兼道了声谢,边喝水边问道:“你怎么进来了?”

“我和连珍换了班,一人两个时辰,驾车需要保持一定的集中力,否则就危险了。”

“哦。”时兼虽然和连珍不熟,也知道她很不简单。他唯一确定的是,连珍和真吾一样都是术士。术士是这个时代一个很重要的职业,至于这个职业是做什么的,又怎样的地位,现在的时兼对此几乎一无所知。

他模模糊糊地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与他所知的并不一样,他们可以直接使用灵力,并依靠灵力来生产、生活——这在他的时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对灵力深有研究的自家,也只能从外部干预灵力,而无法控制,除了……

夜晚,他们在一间乡村旅店投宿。

“真吾,你脸色好白,不要紧吧?”时兼担心地问。

“嗯……只是肚子有些疼,应该不碍事的。”

旭远盯着真吾看了一会儿,走过来,“伸手。”

真吾乖乖伸出手,旭远给他把脉,片刻过后,他皱眉道:“你中午吃了虾须菜?”

“呃……我也不知道,小蒂和连珍为了整我,逼着我吃了好多东西,可能有吧?”真吾很不确定。

旭远放开他的手,“食物中毒,虾须菜和牛肉不能一起吃。小兼,你去厨房问问有没有绿豆汤,绿豆汤能让毒性暂时舒缓一下。”

时兼听了,赶忙跑了出去。

“绿豆汤?有是有,不过得现做。”

“可以快点做吗?有急用!”

“现在半夜三更的,老子正要回去睡觉呢,干嘛要做这劳什子汤?”

时兼听了很是着急,“是救命的事,求求你!”

“呐,看你可怜,给点好处我就考虑考虑。”

时兼这才反应过来人家不愿意做是要钱呢,不禁暗骂自己傻,从兜里掏出五两银子塞给他,“帮帮忙吧!”

“哼,这点钱还不够塞牙缝的,看你小子也没什么油水,算我倒霉!”说罢,转身去厨房生火了。

时兼松了口气心头庆幸自己带了钱,哪里能注意对方一脸赚到了的表情。

半个时辰后,时兼将一碗冷凉的绿豆汤端入房中,此时真吾已然站不住卧倒在床。只见他愁眉苦脸地喝下绿豆汤,叹息道:“居然出门第一天就病倒了……”

“明日下午才能到州城,你的毒拖久了不好,明天我们先到乔路村,那里有大夫。”旭远计划着明日的行程。

“可是在乔路村逗留,明日就不一定能赶到州城了,”真吾郁闷道,“我看,还是直接去州城吧,我身体壮没问题。”

旭远只是摇头,看来心意已决。

今日本是真吾守夜,因而三个人挤进了一间双人房里,此刻真吾倒下,床却不够了。旅店客满无房,时兼就坐到椅子上,准备将就一晚。

旭远示意时兼上床去睡,“我去守夜。”

他不容时兼质疑,开门出去了。

第二日,他们赶到桥路村为真吾诊治,一直耽误到午饭才启程。

下午,连珍驾了一阵车,便被旭远赶到车厢里,由旭远接替真吾驾车。

真吾愧疚之极。小蒂心里也有些抱歉,发誓下次再也不胡来了。

入夜,他们赶到了州城门外,只是此时城门已关,城外的客栈也都满客了,他们只好在车厢内过夜。好在车厢空间较大,他们便凑合了一夜。

第十四章

第二日进城,旭远不放心真吾,带着他到城中最大的药铺去确诊。

那药铺名叫四方,此时时辰尚早,屋内没有病人,只有一个穿着华丽的贵公子歪歪斜斜地坐在椅子上,对面坐着一个俊秀的白衣青年。

“子注啊,你的话太让我伤心了,像我一个人常年流落在外,无亲无故,连本应医者父母心的你都对我如此冷情!”贵公子说得委屈伤心,面上却仍是笑色,“人生如此,真还不如就此跳下长流水,少了这一世烦忧辛酸——”

白衣青年为难地打断他,“蓝公子,你的身体无恙就不要再纠缠了,希望你高抬贵手,不要耽误我们开门营业。”

这一次,不及那个贵公子开口,旭远冷冷道:“蓝晨,我数十声,限你十声内离开。”

那个叫蓝晨的贵公子一僵,回头看到旭远,大惊失色,“旭远,你怎么来了?”

未及旭远回答,蓝晨登地跳了起来,“哎呀哎呀,面瘫的碍事鬼来了,真是讨厌!子注,我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慌慌张张跑走了。

白衣青年目瞪口呆,半晌才站起来行礼道:“各位客人,失礼了,在下四方铺方子注,请问有何贵干?”

旭远让真吾上前。

子注号完脉,温和地说道:“没什么大碍了,只是脾脏可能受到了点损伤,待我给他开一副调养的药方。”

真吾礼貌地颔首,“多谢。”

待到几人提着药走出四方铺,屋里已经有几个病人在等待了。

几人回到车棚处,只见他们的青鸟车前站了一个身穿男子服饰的艳丽女子,有些年纪的样子。她看到他们,双颊因为激动而微红,惊喜道:“主人,果真是你,怎地晚到了一天,我都担心死了。”

“一点小问题,无需担忧。”旭远难得面部表情较为放松,显然与这个女子很是熟悉。

小蒂离时兼很近,她偷偷告诉他说:“这个女人应该就是州城的久远记掌柜菲华,是个很厉害的人,爹爹常常提到她。”

“主人同我先去铺子里看看吧,晚上我再把账目移送到府里。”

旭远颔首,“你找人把小蒂、小兼带到府里,他们会放置好行李。”

“那是自然,就让小尽带他们过去吧。”

旭远嘱咐了几句,就和菲华带着真吾和连珍走掉了。那个叫小尽的伙计留了下来,由他驾车,把小蒂和时兼送到了菲华的宅邸前。

小蒂和时兼把行李都搬进屋子里,收拾一番,累得腰酸。

小尽就来喊他们吃午饭,吃饭的地方时厨房旁的小厅里,居然是专门准备的一桌饭菜,把小蒂和时兼都吓了一跳。

小尽解释道:“公子带来的人都是贵客,这点不算什么。”

两人这才安心坐下吃饭。

小蒂就问,“小尽大哥,你不吃吗?”

“早就和别人一道吃过了,我可不敢和公子的人坐在一起吃饭。”一上午的时间里,他们都还算熟悉了,言谈间放得挺开。

两个人努力将一桌饭菜塞到肚子里,两日以来吃的饭菜都很粗糙,这样的家常菜可谓美味至极。

待肚子鼓得不能再鼓时,小蒂正要说谢谢,就听到外面一阵鸡鸣之声,还有一个十分尖锐的女音。她疑惑地看着小尽,却见他也是一阵茫然。

三个人循声走到了鸡圈,被眼前惨烈的景象吓了一跳。

只见遍地都是鸡的尸体,每一只鸡都被碎尸碎得几乎只剩下肉末和脏乱的羽毛,血泼洒一地,腥气冲鼻。还有活着的鸡咯咯直叫,慌乱地扑腾,却始终逃脱不得鸡圈。那里还站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她“啊啊”地胡乱叫着,手持菜刀疯狂地砍杀着手下的鸡,又一堆碎尸诞生了。

三个人看得不能言语,倒是赶过来的厨师,颤抖着说了一句:“二、二小姐,是您么?您、您这是怎么了?”

那个女子听见声音,看向厨师。

她浑身是血,面色苍白,眼神混沌,手中还拿着菜刀。厨师立刻就被看得胆寒,双腿不自觉地发软,正想要夺路而逃的时候,她又惊吓地扔掉了菜刀。

“啊啊啊——”她发出凄厉的惨叫,恐惧地全身发抖,她倒在地上蜷缩成一团,“不要啊——不要——,求求你,不要拿走——”

更多的仆从被吸引而来,但是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更无人上前。直到一个丫鬟跑过来,口中呼着“二小姐”,众人这才将接近昏迷的女子送走。

小蒂刚吃完饭,又被血腥的场景恶心了一把,差点吐了出来。时兼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个人的脸色好些时间才平复下去。

“小尽大哥……那个二小姐是怎么了?”

“唉,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正准备去打听呢,”小尽一摊手,“二小姐是病了没错,在床上躺了十来天了,可人神智清楚得很,怎么都不像是刚才那样……像是疯了一样。二小姐平时人可好了,又漂亮又温柔,好人没好报,可别是被什么妖魔缠上了。”

小蒂和时兼互看了一眼,都有些疑惑。

不多时,连珍走了过来,“菲华姐和主人都被叫回来了,刚才有人说是你们三个最先到的鸡圈,是吗?”

三人连忙点头。

“那就过来吧,大夫刚刚进去了,菲华姐要问你们话。”

连珍把三个人带到一处优雅的小院里,只见,菲华和旭远守在一间屋前,屋里不时传来痛苦的声音。

菲华一脸的焦虑不安,问了当时的情况也征愣了一会儿。她不可思议地喃喃,“怎么会呢,菲芸那么胆小一人,看到鸡都害怕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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