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吓到了,结结巴巴的问:“怎.怎.怎么是我让你无处可去了?”他无辜的样子让我一瞬间消了火。然后,表演时间到,这时候我应该哭,像个饱受挫折却无处抒愤的可怜大学生一样的哭。虽然我这么大人了哭挺丢脸的,但是舍不得眼泪套不住傻瓜,干了!我在心里想象,王高把我新买的手机掉厕所去了,老刘准备给我一万块奖金却打了对折,好伤感。然后,出乎我自己所料的,我居然真的掉下了眼泪,他一下子就呆了,我“哽咽”着说:“就是因为我的地一次业务洽谈失败,公司认为我无能,就把我给炒掉了了,而且,现在的员工宿舍我也住不了,我无处可去了。”我“哭”得那叫一个真实,上气不接下气,本来就饿,这下更是让我体力开始透支,我头晕了。
“那那怎么办啊?”他傻了吧唧的问我,我一时间觉得呼吸都困难了,我觉得我看都不想再看他了,看了反胃。“你得让我把这笔业务搞成功我才能再有机会回去。”我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可是现在我们觉得换代太贵了准备延期再做讨论啊!”我一听差点栽倒,心想我真是命苦啊,只好耐着性子问他:“那你们准备延多久?”“还不知道,等上面再拨款吧。”我突然明白了什么叫“惟有泪千行”,这下我变成了真哭,抽得不行:“那你得管我,我没地方去了。”
他沉默着不说话,我抬起头,满脸是泪的看着他,要多无辜有多无辜,他肯定受不了了,问我:“你确定你要住在这儿?”我“哽咽着”说:“不然怎么办,现在外面房子很贵,我又租不起。和你住一起就没有这种问题了。”他皱了皱眉,看着我努力隐藏心虚的眼睛,终于点头。
他去厨房做饭,我给老刘发了信息:“完成!”我还正在沾沾自喜,那傻子在厨房喊我:“李东哲,吃饭啦!”我摇进厨房,呦呵,挺会做菜哈,番茄炒鸡蛋,青椒肉丝,闷茄子,外加一个虾米冬瓜汤。我也没客气坐下就开动,他被我的吃相吓到了,半天才说出一句:“你很久没吃饭了啊?”我头也没抬的“嗯”了一声,继续埋头苦吃。
吃完饭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他提醒我去把行李什么的从员工宿舍拿过来,我才猛然发觉他答应我住过来是不是太干脆了,问他:“你真的不介意我和你一起住?”“不介意啊,有人帮我分担房租了啊!”他笑眯眯的回答。
“你不傻啊。”我终于觉得自己被噎住了。
第四节
看着自己家里宽敞明亮的环境,再想想我即将要生活的环境,我就觉得伤感,这次的这口气我真是把自己都给搭进去了。衣服没敢拿太好的,洗面奶和润肤露也只拿了一小点,然后拿走我的存折和信用卡,斟酌了半天还是带走了笔记本,无比悲愤的离开了自己家。
回来的时候正好是九点了,他翘着二郎腿在那看电视,我平静了一下心情进去摆东西,期间,他不停的对我进行口头骚扰,“你衣服别和我的放一起”,“笔记本给我玩玩”,“哇塞你还用这些化妆品啊”。我满头大汗的搞定了所有事了才发现睡觉成了问题,他家只有一张床,而我不愿意睡沙发或者地板。我揶揄:“那啥,晚上睡觉可能有点挤哦。”“不挤啊。”他看都没看我。我不甘心,再说:“可能有点热诶。”“怕啥,开空调啊。对了,电费对半啊。”我竭尽全力稳定自己让自己不会栽倒,咬着牙说:“你可真精明哈!”
于是,晚上我们还是睡在了一起。
我努力的自我催眠,“这是个警察,超可怕的,你不能怎么样啊,冷静。再说他这么呆,没意义的。”他可能觉得我翻身吵着他了,也动了一下,问我:“是不是为工作的事烦心啊?”我借坡下驴:“对。”“那你准备怎么办啊,我不可能一辈子管你吧。”他平静的说。我在心里狠狠的扇了他一耳光:“不用的,我自己会再去找工作,现在我手头还有存款不会给你添麻烦。而且,等你们的科技换代重新被我拿下了,我就可以回去了。”他摸了我的脑袋一下,说:“我活了30年,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孩子。”我又在心里狠狠的踹了他一脚:“我25了,没比你小多少,别说我是孩子。”“呵呵,知道了,睡吧。”他转过身去,给了我一个背部,我也用背靠着他,舒舒服服的睡着了。
第二天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快9点了,我洗漱好,看到桌上的早餐,还有他留的条子:“东哲,记得吃早饭,还有,别忘了自己上街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工作比较适合你,先有个工作才不会每天那么无聊。ps.你要不介意你做晚饭吧,还有我的手机号给你,有事打电话。”我笑了一下,看着那一串数字,一种奇怪的感觉像电流一样窜过心里,突然有了家的感觉。对啊,我的房子是大,是更舒服,是更豪华,是更有档次,但它终究还是太空了,空的不是装饰,而是感情和家的气息。那种可以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日子我不敢奢望,但我却又会不停的幻想,至少这样会让我的心里暖和,觉得自己也不是那么孤单。呵呵,这就是生活。
吃过早饭,够过本子无线上网。现在不能去公司上班了,就实现网上办公,反正爷们别的没有,就是技术好。打开邮箱一看,子啊,邮件太多了,只好一件件的看,一件件的回复。这可比手写累多了,还是坐办公室好啊!等我回复完了所有的邮件,老刘就打电话来了,说要开个电话会议,我又无奈的打开手机视频,和那些个同僚们一起来听老刘那人神共愤的长篇大论,然后发表意见,对公司的运营提出些有建设性的或者纯粹胡搞的建议,呵呵。
眼看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才想起那个呆子今天晚上回来吃饭,我得去买菜给他做饭。想到这里我就觉得自己仿佛是蒸汽机一样,那怒气伴随着“嘟嘟”的声音从头顶往外冲。好么,我不仅不能回公司回自己家,还得在这儿伺候这个傻子,这叫什么事儿!
到了菜市场,反而不知道买什么了,菜太多,眼花缭乱。好不容易买了鸡和鱼,又买了些五花肉、生菜、包菜和茄子,打道回府。路上看见有挺好的西瓜和桃子还有熟好了的榴莲,就干脆顺手一口气打包回他家。到了家,把菜都放冰箱里了又开始给他打扫房间。要说这人命不好那还真是就不好了,他这脏鬼,要不是上次有家政的人来彻底打扫过一回,我估计我这下怎么都得把自己给扫哭了。
估摸快到下班时间了我把鸡炖上,再去把我下午得到的邮件都给处理喽,然后本子里放上钢琴曲成为休闲模式,再炒菜等他回家。等我把最后一个菜给端上桌,他刚好开门了进屋,看见一桌子的菜手都没洗就直奔主题。我把他拉住,曰:“洗手,还差个汤呢,猴急什么。”
他一落座,嘴就张开合不上了:“这么丰盛,你手艺真不错。”我心里偷偷地乐了一下,表面上却平静的说:“没什么,都是些小菜,你不要介意啊!”“嘿嘿,”他摸头傻笑“和你住一起真好。”我对他瞪了一眼:“废话少说,赶快吃饭!”
席间,我问他:“你一堂堂的刑侦队长怎么好像应酬特别少啊?”“哦,是这样的,”他头也没抬继续胡吃海塞“我不喜欢和那些人这么虚伪的喝酒,不是和弟兄们一起,我是不会有什么应酬的。”我嘴上“哦”了一声,心里却说:“难怪你这么大把年纪了,都而立之年了还自己租房子住,你不出去应酬你吃的开个毛!”
special piece 1
从来没想过我还真能从从警校毕业。
我傻,这是大家对我的评价。教官不止一次的苦口婆心的劝我要学会转弯,不要什么事都做得那么直。可我有什么办法,天生的性子,这都已经在我的染色体上排好序了,我自己又没办法进行染色体的重新组合,真是的!
在警校的这么些年,我除了学会了必须的办案技巧之外,还学会了怎么当一个合格的警察,这是除了技巧的,精神层面上的事情。好些同学笑话我迂腐,我不以为意。警察,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筑建一座坚实的堡垒,保护人民,保护我们的祖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那些看似困难的事情。所以,虽然我傻,成绩不算拔尖,却是我们这届第一个入党的学员。这让不少的人红了眼睛,纷纷感叹这个社会走样了,党员要傻子来当了。呵呵,社会没走样,走样的是他们的思想。
毕业了,被分配到了东城,我是万分没想到的。因为东城相对来说治安更好一些,而我却是期待能够把一个混沌的地方亲手净化掉。这或许就是年轻时的热血吧,奔流不息,把我的青春送进我的心脏,用生命的搏动来证明自己的满腔热情。用命来扞卫的,就是年轻时的理想啊!
事实证明,我的执着是有用的。在我25岁那年,我第一次参加了真枪实弹的任务。那时的歹徒异常凶狠,因为他们是团伙作案,所以抓捕难度增大了。后来,我们把罪犯逼到了一栋废弃的平房里,他们急了,疯狂地用机枪扫射,当时的领导要求我们撤,可我死撑着没有服从。过了才一会,房子里没动静了,我赌了一把,拿着手枪单枪匹马的冲了进去。幸好我赌赢了,他们果然是没有了子弹,后来他们交代因为我们逼太紧所以他们慌慌张张的就丢失了大部分的军火。于是,我在众人敬佩和嫉妒的眼光里莫名奇妙的端掉了当是最大的犯罪团伙,立下了一等功。
后来28岁的时候我当上了队长,理由是破了大家都不敢动高官买凶杀人案,把一个大官拉下了马。这时候局里正好给我配房了,但是我说:“我破案,是为了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我帽子上的国徽,而不是为了个人仕途和利益。我现在没有得到好房子的资格,我不要这套房。”于是我在领导不解但是又必须要有的赞扬声和同事们痛心疾首我丢了个大美事的眼光中放弃了房子,成了大家眼中公认的极品没脑子,没进化完全的二百五。
现在我30岁了,而立之年,我没有房子,没有多大的官,所以婚事八字还没一撇。我现在也会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后悔退了当时的房子,不然我现在就可以娶媳妇了。呵呵,可是我不该后悔,男人嘛,不能老是纠结于过去的事情,要看向未来,为明天拼搏。更何况,我是警察,警察更应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至于自己,以后再说。再说了,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想结婚那档子事了,我已经没有力气去追求爱情了。
不久前,局里突然发了神经,要让我们走上科技办公的道路,准备让我们所有机关人员全部换上3G手机,说是以后开会和处理手上的案子会更加方便,不用再受地域限制。于是就和本地最大的那家通信公司联系好了以后就派我和他们去讨论价格,他们给了我一个标准,不超过就拍板,否则没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距离要派我这么个不善言辞的人去。当然,上级指派的任务我只有接受,不能问为什么。
那天,我见到了和我讨论的那个负责人,他叫李东哲。这是个年轻人,挺壮实的,留着不短不长的碎发,好像还染了头发,因为他的头发泛着棕色。他长得不错,那双漂亮的眼睛给他增色不少。可我对染头发的年轻人没什么好感,总感觉他们太痞气了。看得出来他很紧张,呵呵,年轻人嘛。于是我就只有和他笑,后来他可能实在是受不了了,终于进了正题。但他的理论让我难以接受,我又说不太过他,只好下了逐客令。于是,看那小子气鼓鼓的就那么冲走了,为了弥补我的些许无礼,我对他说了再见,可他却头都没回。呵呵,真是年轻人,没受过挫折。
但是晚上,报应来了,为了庆祝我们局破了一个特大盗窃案,我们参加行动的哥们儿出去喝了一杯。等我晚上晕晕乎乎的回家之后就在我们巷子口看见了喝得不行的李东哲,他被我一下给撞到了,他说我害他丢了工作,然后不醒人事。我万分无奈的把这个醉倒的年轻壮汉背回家。照顾他睡觉了,我自己也睡了。我估摸着他可能第二天要走,可是等我下班回家他还在,还把我很少打扫的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他要住我这儿,我无奈,他又有理,而且他那种带点抑郁的眼神哀伤的看着你的感觉还真不好,我干脆答应了。
然后他住进了我家。
他来了之后,家里多了点人情味。他还会做饭,也比较勤快,知道帮我打扫房子,这让我对他的态度改变了不少,看来染头发的年轻人不都是堕落的嘛!但唯一我不理解的是他没有再找工作,这也让我有些不满意,但是,毕竟是我害人家丢了工作,我也不能说什么啊。
那天和他上街散步,他在街上的那个唱歌机上唱了首《说谎》,真好听,我头一次在现实中听到那么好听的声音。而且感觉他唱的很有感情,仿佛在唱他自己的故事一般。我想了会儿,灵光一闪,决定把他介绍给我的警校同学那唱歌去。那伙计当了一年警察就不干了,下海开了家酒吧,生意挺好。于是,我打电话给他,给他说明了情况,他也说他们那正好缺个唱歌的,于是就决定让李东哲去试试。我挺高兴,心想那脾气不好的小子终于有工作了!
第一天我送他去的,一是怕他不知道地方,二是不放心他一个人晚上出门。他死活不愿意,还是我强行把他给抱出门的。后来我一直等在酒吧外面,里面太吵我不想进去。他出来看到我等在外面,脸上的表情挺奇怪。我心想你个小崽子不感谢我还这么个表情,但是,我还是笑呵呵看着他,接他回家。
他说那挺好的,月工资开得不错,环境好,工作伙伴也好,还有客人给的红包拿,得多少都是自己的,挺好。我也打心眼里为他高兴。
不过第二天他突然抽风了,说想再回公司,搬出去。我一下子倒是难受了,好不容易相处习惯了,有了这么个弟弟,他要走我真舍不得。我很伤心,他不知道为什么,过了一会又好了,我这才放下心来。不过这小子要求我不许再去接他下班了,我嘴上答应了,心里却想我会一直去的,我怎么可能放心你一人那么晚独自回家。
然后后来我又去了,这小子还请我去吃了海鲜,老贵了,他也舍得,说是最近红包拿多了手软。我呵呵的乐。再后面,这小子甚至给我买了一部市面上新出的高档的手机!说实话我还真不敢要,但看他那副表情,我估计我不要他会杀了我,就再次傻兮兮接受了,只是后来因为不会用又被他大骂了一顿,呵呵。
反正有了他,我开始觉得不那么寂寞了,乐!
第五节
在他家住了只有三天,我就彻底摸清楚了他的脾气,他就是一妖孽!对!妖孽!具体表现记载如下:
1.当我在用我的磨砂洁面膏去死皮的时候,他正在刷牙,看见我正搓的不亦乐乎,就无不鄙视的说:“娘们儿!”等他自己来洗脸的时候就偷偷的用我的磨砂膏,一边搓还一边评论:“这味挺香的,就是这个洗脸的搓在脸上挺疼。”
2.当我在洗衣服的时候,他在我旁边磨来磨去,我被他弄烦了,就不耐烦的问他有何贵干,他就会涎着脸把他的脏衣服给拿出来让我帮他洗了,每次都气得我大骂他就是个懒骨头。
3.我做了一回意大利面,当我把番茄酱熬好的时候,他无不鄙视的说我就是一怪物,吃这种玩意。等我自己开吃的时候他就蹭过来想尝尝,结果一尝我就被迫给他煮了5个人的面量,然后目瞪口呆的看他吃完,再顺便抢走我还没来的吃完的大半分面条。
4.老么雄壮的一爷们居然怕鬼,还亏他是个所谓的队长,大半夜跟我一起看一部实在是弱智到不行的老版香港鬼片就坚决不肯关灯睡觉了,害我陪着他一起大热天的把头蒙在被子里睡觉,结果第二天长了一额头的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