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路 一阵风 一叶随心——猪美美

作者:猪美美  录入:07-09

文案:

孤独的旅程,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想要找寻一个人、一个家。

青梅竹马的恋情,被一阵风吹散,转眼成空,但风吹不去烙在心中的那缕痕。

一片叶,以优雅曼妙的姿态,落进了心湖里,

这次如果更珍惜,如果更用心,如果……,可不可以收获一个世界?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罗晓风、程越勇、叶德文

第一章

一个狭小陈旧的房间里,两个少年相对而立,强壮的少年,拉着瘦弱苍白少年的手,用强势又不失温柔的语声,说道:“以后就由我来照顾你。”

“我不需要任何人照顾。”苍白的少年倔强的说道。

“好,你不需要,你有本事。”强壮少年不高兴的盯着他,“继续一个人打工挣学费,继续一个人活着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继续被人欺负了也不知道还手。”

“我可以一个人挣钱养活自己,我不需要朋友,我也不会再被人欺负。”苍白少年说道。

“好,你不需要别人,也不需要我。”强壮少年终于怒了,一把推开苍白少年,向屋外走去。

苍白少年独自蹲在角落里,憋了太久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谁愿意独自承受孤独,谁不渴望能有个温暖的怀抱,尤其是在刚刚失去了唯一的亲人之后。

一个修长的影子投到瑟缩哭泣的少年身上,去而复返的少年,将地上的人拉起来,轻轻的吸允去他脸上的点点泪痕,“你总不希望以后回来都是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吧,这不是家,家里应该有个人等你的。”

苍白的少年用力回抱住对方少年。他不是不想要,他只是怕得而复失。因害怕幸福不长久,宁可选择孤独,正是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贪恋温暖。

“深圳到天津的ZH9783航班即将抵达天津机场……”广播声传来,罗晓峰睁开眼睛,看了看缓慢下降中的飞机,笑了笑,“到家了。”

一抬头,看见一位空姐正看着他,“有事吗?”罗晓峰对那空姐微笑,问道。

空姐的脸红了红,“请系好安全带。”

罗晓峰捋了捋头发。得体的衣服,修剪精致的发型,处处透着股时尚白领的别致和品位,“我今日已经不再是那个丑小鸭了。”

下了飞机,拖着行李,搭上回家的公交车。罗晓峰现在在一家石油公司里任安全员,这份工作是在海上的石油平台上工作四周,然后回家休假四周,这工作他很喜欢,至少不用每天都起早贪黑,也不用高峰时段挤公交车,尤其是那连续的休假,可以照顾照顾家人。是的家人。

想到那人,罗晓峰唇边弯起了一个笑意,“给他个意外。”这一期本来还要再过几天才换班的,但罗晓峰提前跟同事倒了班,因为这个月底是他的生日,这一天是一定要和那个人一起过的,“其实也算不得意外,我的生日阿勇是一定记得的吧。”

程越勇当然是记得的,此时他靠在椅子里,透过办公室的玻璃窗,看着外面的天空出神。

两人算起来认识有十三年了,当时罗晓峰只有十四岁,上初二。那时的他又瘦又小一幅营养不良的样子。因父母早年离异,他跟着外婆一起生活,外婆生活不宽裕,他的穿着用度都非常寒酸,再加上长得也瘦小寒酸,所以常常成为别人欺负取笑的对象。

他和他正式结识,便缘于一次小小的不愉快,那一次罗晓峰又被人欺负了。一个大个子故意把他撞倒,他破旧的书包裂开了道口子,书本散落了一地。对这种状况,似乎早已经习惯了的他,只默不作声的蹲在地上收拾东西。

程越勇走过去,蹲在他身边,开始帮他一起收拾,“谢谢。”晓峰接过程越勇手里的书,简单的说了声谢就准备离开。罗晓峰不想找麻烦,也没兴趣交朋友,因为他没他们那么闲,必须要赶快回家写作业,然后给眼睛不好的外婆做晚饭,还要早睡觉,第二天早上好早起去送报纸,攒钱为将来上高中甚至上大学做准备。

对方的态度让程越勇皱起了眉头,快步走到罗晓峰前面拦住了他的去路,“等等,”程越勇开口道,“就你这个样子,他们不欺负你欺负谁。”

这个开场白倒是很新鲜,晓峰终于抬头看向那人,脸上微现出吃惊的神情。这个人他认识,跟他是同班,但就算是不同班罗晓峰也不会认不得他,可以说整个学校没有不认识这人的,这人很牛,超级牛,据说他爸爸是个将军什么的,每天有一辆黑色小轿车将他送到学校来,司机会下车亲自给他开车门的,真是体面的不得了。可这个超级牛人拦着我干嘛?罗晓峰止不住在心里嘀咕着。

见对方只看着他却不说话,程越勇可没有多少耐心等着,于是就直接了当的说出了自己的目的:“以后做我小弟吧,有我罩着你就没人敢欺负你了。”说完就抱着肩,等着对方兴高采烈的立马答应。

没想到罗晓峰却满脸疑惑的想了半天,然后问道:“做你的小弟,要做什么?”

“在学校的时候,你只要跟在我身后就好了。”程越勇有些不耐烦了。这个学校里不知多少人争着巴结他,想做他的小弟,给这小子机会他反而这么唧唧歪歪的问东问西。

“就这样吗?只在学校里,跟在你身后?不用我为你做别的事?也不占用我放学后的时间?”罗晓峰又谨慎的确定一遍。能有人罩着,让那些讨厌的家伙离着远点是不错,可他不想惹上别的麻烦。

“我能用你干什么,叫你去打架,就你这身板,能么?”这小子真是不识时务,凡事都没有耐心的程越勇,就琢磨着干脆用拳头揍到他答应得了。

但捏着的拳头很快又放松了,这个唧唧歪歪不识时务的穷酸小子,脸上没有他惯常从别人那里见到的或献媚、或畏缩、或不服、或别有企图的表情,而是平静的,认真的,但却另有一种清清冷冷的高傲,很是有些与众不同,而且他的眉眼生的很干净秀气。

这一刹那突然产生了一丝好感,程越勇笑了,“你还真是小心,你以为就凭我,能用得着你做什么。”

对方一笑,露出很整齐的一口白牙,罗晓峰不禁舔了舔自己的牙齿。自己的牙齿不算很整齐,长有一颗小虎牙,平常看不见,只有在笑起来的时候才会出现在嘴角。

“也是,那好吧,我做你小弟。”怀着疑惑的心,罗晓峰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因为他从对方的笑容中看到了友善,尽管他一直觉得他不需要,但却还是被这份友善说服了。

不过不多久之后,罗晓峰就知道了程越勇的那份突如其来的友善,是怎么回事了。负责任的班主任老师,准备在班里开展一帮一,因为程越勇学习成绩不好,被叫去先私下里谈了,要让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罗晓峰帮他补习,他觉得这事太没面子了,所以就提前收了罗晓峰当小弟,以避人耳目。

只是当时两人谁都没想到,罗晓峰和程越勇的这种大哥与小弟关系,一直持续了五年,直到高中毕业。

第二章

“程哥干嘛找了个寒碜的闷葫芦当跟班?”起初,程越勇最常听到的就是这种问话。

“要你管,老子现在就是喜欢安静的,讨厌你们这群呱噪的。”程越勇不高兴的呵斥道。平心而论他也很不爽,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最后边跟着那个真是个与大伙格格不入的家伙,有他在就冷场一半。总想当他不存在就好了,偏偏还眼睛总是莫名其妙的往他那里瞟。想着回头又瞟了一眼。

罗晓峰听到前边那些人在议论他,抬头看了一眼,正看见程越勇投过来的目光,一声不吭的又把头低下去了,心里暗想:又不是我非要当你小弟,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家伙。

罗晓峰清冷的目光一瞥,程越勇心里突然就有一种不自在,感觉似乎自己与他比起来粗俗的不行。一个穷酸还充什么高贵?程越勇鄙夷着,但老子长老子短那样的国语,此后却很少说了。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越勇把自己的作业本丢给罗晓峰,“都给我写好了,还要按照我的笔记写,知道吗?”

罗晓峰没有接程越勇的本子,而是从书包里拿出自己字迹工整的作业,“做你的小弟不包括给你写作业,而且我也没那时间,你自己抄去吧。”

“你……”程越勇要发火。

罗晓峰却没时间再跟他磨蹭,抱起了自己破旧的书包,一溜小跑的离开学校。就在程越勇考虑着要不要拦住他好好教训一下的时候,上次撞了罗晓峰的那个三年级的大个子,趁着放学时混乱,又一次用肩膀重重撞了罗晓峰一下,罗晓峰踉跄了两步,扑跌在地,他那个破烂书包又裂开了,书本散落一地,周围是一片哄笑声。

“我罩着的人也敢动?”程越勇捏起了拳头,“还有他那个破书包,也早该扔了。”

对这事原本并未上心的罗晓峰,转天来上学的时候,却见平常总是撞自己的那个大个子,鼻青脸肿的站在校门口,脖子上还挂着块牌子,‘校园暴力是不对滴’。

感觉颇好笑,又有些莫名其妙的他,刚走进校门,迎头一个东西砸了过来,罗晓峰下意识的用手一挡,吧嗒一声那东西砸在了他的手上,然后又掉在了地上,居然是一个崭新的书包。

“这……”罗晓峰莫名其妙的捡起来,抬头就看见程越勇抱着肩看着他。

“你……”这么好的书包,用来在学校里飞包砸人?

“送给你的。”程越勇说完,也不管罗晓峰是什么反应,掉头就走。

罗晓峰追了上去,“你,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

“你生日?”程越勇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上面显示着9月8号,“哦,生日快乐。”

“谢,谢谢。”

后来,罗晓峰很珍惜的用着那个包,一直用到上大学。而这一年,程越勇的学习成绩竟然提高了很多。(当然了,作业都是自己抄的,他不用功,但脑瓜还是挺好的。)

上初三的时候,班主任老师换了。罗晓峰跟程越勇的座位也分开了。程越勇个子蹿得快,已经是班里最高的了,坐在最后一排。罗晓峰还是个瘦小的好像个小鸡仔的样子,坐在前第二排上。

初三了,要想考上个好高中,就要加倍努力,罗晓峰每天出来进去的闷头忙着自己的事,从不会往后边看一眼。程越勇每天看着闷头在远处好像不再认识他的那个‘曾经’的小弟,就说不出的气闷。

终于决定,不让那个傲慢的小子好过,程越勇晚上回家时,对他老妈说:“妈,我坐在最后一排看不清黑板,而且我习惯了让罗晓峰帮我辅导。”

程家老妈拨通了电话“陈老师吗?我儿子最近视力有所下降,对,就让他和那个叫罗晓峰的孩子挨着坐吧。”

忙了一个早上,刚刚赶到学校,将一个烧饼塞入嘴里的罗晓峰,突然就觉得一大片阴影当头罩了下来,抬头一看,正对上程越勇阴沉沉的眼神,一声不吭的低下头,接着吃他的烧饼。程越勇的表情有些不善,这罗晓峰看到了,但他觉得手里的早餐更重要,不能浪费了。

程越勇一把抢过罗晓峰手里的烧饼,在紧邻着的位置上坐下,“你以后接着做我的小弟。”

“哦。”罗晓峰叹了口气,看来下回要起得更早些,到学校前将早饭吃完。

对方那种冷冷淡淡的样子,让程越勇更有些不痛快,“中午我要去打篮球。”

“哦。”罗晓峰依然淡淡的应着。程越勇喜欢运动,午休时间总是叫上一帮人一块打篮球或者是踢足球,反正罗晓峰只要在旁边坐着看他的书就好了。

程越勇捏了捏拳头,“以后你要跟我一起打球。”

“我不会。”罗晓峰摇头道。

程越勇捏着的拳头,重重的捶在罗晓峰的桌子上,“打球还是挨揍?”

“打球。”这次回答的总算比较干脆。

“哼,这还差不多。”程越勇把罗晓峰吃剩的半个烧饼塞进嘴里,“什么破玩意,真难吃。”说着就要吐出来。

“那是我奶奶烙的。”罗晓峰眉头突然皱了起来,眼中射出一道寒光。

程越勇的心头莫名的就抖了一抖,一扬脖子,用力将干巴巴的饼子咽了下去,“也,也凑合。”

罗晓峰这人有一个优点,就是做事超级认真,虽然他是不会打球的,虽然他是被人硬拉着来打球的,但是在球场上的他,依然认真无比。卖力的奔跑,卖力的抢球,虽然他笨绰的样子,惹来别人的取笑和谩骂,但依旧咬着牙继续的跑,继续的追,这场球到后来,基本上就没有人再取笑他了,因为这种坚持和韧劲,让人忍不住心生敬佩。

程越勇将自己的毛巾递给汗流浃背的罗晓峰,“走吧,跟我们出去吃饭。”

“我带饭了。”罗晓峰把对方雪白的毛巾递还回去,拉起自己的衣襟,擦了擦脸。

看着对方拉起来的衣襟下,露出的白净却瘦得皮包骨头的胸膛,程越勇道:“你能带什么好饭,走吧,我请你吃顿好的。”

“那是校外。”罗晓峰说完,掉头向锅炉房的方向走去。

“程哥,这小子跟你也有一年了吧,还是这么个臭气的德行。”其他人嚷嚷了起来,刚建立起的好感,都烟消云散了。

“不识抬举,我们走。”

第三章

学校门口有一家酱骨头店,十四五岁的少年,正贪长,爱吃肉,所以他们这一群惯常是喜欢来这里的。进了店,程越勇在靠墙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喝着店老板提前准备好的凉茶,有些闷闷不乐。

这一群里的一个叫四少的,脱了球鞋,把脚丫翘起来,搁在椅子上,嘴里嘟囔着:“昨天新买的鞋子,有点磨脚,哎哟,都磨起泡了,怪不得这么疼。”

程越勇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球鞋,突然站起来,“没胃口,不吃了。”说完,丢下一堆人,自己走了。

“喂,勇哥,你发什么神经。”程越勇不管那些人嚷嚷,迅速赶回学校,径直赶到锅炉房。

锅炉房的角落里,罗晓峰倚着墙坐在地上,脸色有些发白,咬了咬牙,拉住脚上的布鞋,用力一脱,眼泪几乎飙了出来。原来,因为没想到今天要打球,所以也没带球鞋的他,打球时穿的就是他平常穿的塑料底廉价布鞋,这种塑料底的布鞋,底子又滑又硬,球没打多久,脚底就磨起了许多水泡,后来水泡又都磨破了,一场球跑下来,血水、皮肉,和鞋底都粘在了一起,这一脱下来,就是撕皮裂肉。

深呼吸两口气,准备再脱另一只,手却被人拉住了,程越勇弯腰看着罗晓峰脱掉鞋子的那只血肉模糊的脚,吼道:“你是傻子吗?啊?脚疼不知道说话?”

罗晓峰此时脚疼的钻心,想着明天还要拖着这双烂脚走多少条街,爬多少层楼去送报纸,就更是心烦,程越勇这个始作俑者,居然还出现在这跟他大喊,火也大了起来,奔着程越勇的脸就是一拳。

学过格斗技术的程越勇,本能的用手一格,接着反手一记右勾拳回击。

罗晓峰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眼前金星乱冒,歪在锅炉房的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程越勇也愣了楞,他没打算打罗晓峰,刚才那一下纯属条件反射,这时候看罗晓峰躺在地上,脸色白的吓人,不禁有些心虚,其实他打人根本就是家常便饭,而且别人的格斗训练都是怎么使攻击力变得更强,但他天生大力,又爱打架,所以他的格斗训练是怎么样避开脆弱的耳膜、眼睛、鼻骨,不把人打坏了,因此位置上也绝对不会有问题。

推书 20234-07-08 :将军宠夫(生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