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我需要你帮忙?”一阵轻笑溢出。
“连沁首都没办法治愈的伤,应该很麻烦哦。”倒了杯茶在手中,慢慢的喝。
感觉到了一丝杀气,我也笑~我就不信笑不过他。
被揭穿了吧,恼羞成怒了吧。就你还想杀我?受了伤就乖乖回家嘛,还到处跑,好不了是活该。
第十九章
“怎么?想杀我灭口?就凭你现在?”我可不是看不起你啊,楼主大人,“我可以医好你哦。不就是中了点小毒嘛,伤口长时间无法愈合而已。没想到刚出道就看见有人中了白雪。”
“你知道?可是这毒无药可解。”谁不知道白雪的毒撒在伤口处,这伤就永远不会愈合,而已无解。只能不停的眼睁睁的看着流血不止。
“废话,当初师兄带走这药的时候,没跟我要解药啊。”看到清水一脸的不可置信,“嘿嘿,没错,我12岁的时候制成的,其实本来叫做败血,血流啊流,败光为止。”
“那就是有解药?”
“米错!怎么样,这个忙大了去了吧。不过你不用太感激我的。放心。”
“解药拿来。”本来已经放弃的事情突然之间有了希望。
“现在怎么可能有嘛。明天我帮你配好了,给你送过来好了。”我无奈的摊开手。怎么可能现在凭空变出来,“反正你也已经中毒这么久了,还在乎这一天两天嘛。”
“你先让我看看你的伤口吧,我要确定药量。”不确定他伤口情况如何,不好下药啊。
清水同学犹豫半天,直接把衣服褪下,靠,叫你脱就脱了啊。让我准备一下啊,这么个半裸男一下子出现在面前,我会飙鼻血的。
我捂住鼻子,看了半天,光光的皮肤,胸前两点凸起。额……看到哪里去了。“伤口呢?”
清水转过身,从右肩膀处一道长约10公分的狰狞刀伤。皮肤已经开始溃烂了,我走近细细的闻了一下,还好,除了沁首之外没有用其他药物。不然,起了什么化学反应,我可救不了你。
“哎……”不禁叹了口气,伤口并没有流血,看来被封了穴道。估计受伤了七,八天左右,再过个五天,血液不循环,估计不死也废。站在这个男人背后,看着他,他应该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了吧。
“怎样?”他转过身,我一惊,还是第一次站着这么近距离。我居然是抬头看他的。这极品受也太高了吧,小巧点才能惹人怜爱啊。
“我现在先帮你洗一下伤口吧。把沁首洗掉,那没用,换种药先给你敷着。”
打了盆温水,让他趴在床上,帮他清理伤口。
他没有说话,估计现在只能咬着牙忍痛了。我也没有说话,因为我第一次为人疗伤啊,以前都是山上的动物抓来做实验。师父那老头身体强的不是人,所以这是我第一次为人疗伤。动作轻柔的擦拭着伤口。因为练武之人,所以背上一点多余的肉都没有,真是养眼啊。估计自己和他有的一拼,嘿嘿。
“秦亦水。”
“恩?”
“我的名字。”
“哦~原来无影楼楼主叫秦亦水啊。”
“笨蛋。”秦亦水有点咬牙切齿,“就你不知道而已。”
“可是师兄没告诉过我啊。”故意在他伤口狠狠按了一下,看他得瑟了一下。我撒了点药在伤口上,“明天我会配好药去找你。回去以后不准再用武功了。”
第二天,去药铺配好了药,磨成了细粉,大功告成。
拿着药粉,一路晃荡晃荡的到了胭脂醉。还没到时间开张,不过却看到一群五颜六色的人在门口骂街。随手捞了个人问,才知道是因为今晚的花魁大赛,胭脂醉之所以是京城最红的妓院,完全是因为京城头号花魁之名年年都进账。
其他同行眼红啊,妒忌啊,同情的看着他们只能出此下策,骂街?谁理你啊。
进了门,看到老鸨一脸的郁闷,奇怪了,老子来救你们家主子了。
一路走去秦亦水的房间,却听到了一个蛮劲爆的消息,就是那语嫣失踪了。今夜的花魁大赛只能由清水出马。
本来我还想语嫣这女人参与皇家的勾心斗角,明显是嫌命太长。不过她不见了,秦亦水去抢花魁的名号?哈哈哈哈哈……无影楼的楼主是京城头号花魁,这个料超爆的。
我在秦亦水房门口,悠哉悠哉的靠着墙。等待他将事务处理完,毕竟我突然闯入有点不礼貌吧。绝对不是我想要偷听哦~
“楼主,这好像不太适合吧。”一个手下站在秦亦水面前。
“语嫣还没找到?”秦亦水没有回应手下的质疑。
“是,两天了,一点线索都没有。”
“你先下去吧。我有客人。”秦亦水看了一眼门口。
“你不会真的去选花魁吧?”我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秦亦水挑了一下眉毛,“难道你觉得我不够资格?”
“就是因为太有资格了,所以才关心你一下嘛。以后江湖上你就多了个称号哎,不但是无影楼楼主还是京城头牌哎!我好羡慕的说。”
“知道无影楼是做什么的吗?”
“卖消息和杀人。”小孩都知道。
“消息不是送上门来的。胭脂醉之所以能有这么多有价值的消息,是因为在京城里的名号。其他地方也一样。”秦亦水解释道,一边开始脱衣服,“而且我要拿下花魁,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嘛。”
“你干嘛脱衣服给我看?”你解释就解释嘛,知道你帅,那也不用证明给我看吧。
“你不是来给我疗伤的?”
“是哦~。哈哈…哈…”我真的忘记了……
“吃下去,这样就不会很痛了。”拿了点麻醉草给他吃,当然了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这种草吃了之后,身体会短暂麻痹,能减轻痛楚。
用火消毒了匕首,开始割下伤口周围的腐肉,一边皱眉一边割,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手抖啊。好恶心,看来今天明天都不用吃东西了。直到露出红色的嫩肉,才停手。
重重呼出了一口气,解开了秦亦水的穴道,血就开始往伤口外冒。
稍微放掉了一点颜色不匀的血,再点了穴道让他暂时止血,撒上了药粉。拿出了针线,这种伤口这么长,又这么多天没愈合,还是给他缝起来比较好。用高温煮过消毒的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前世的老妈是外科医生,这种事情虽然不专业,但是还是得硬着头皮上。
秦亦水看了这些东西很奇怪,但也没多问。
缝起来之后,才解了穴道,血液还是让他顺畅的。
结束了,居然发现,自己全身都湿透了。手指冰冷。没办法啊,第一次对个活人割肉放血还缝针。我发现自己胆子还是很大的。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就等死?”擦了擦脖子上的汗,脸皮因为出了大量汗,有些挂不住了。看到秦亦水还瘫痪似地趴在床上,就把面皮扯了下来。吹吹干。
“不然还能怎么样?”秦亦水有些口齿不清的说。麻药的药效还挺持久的。“好了?”
“恩,你就慢慢等着麻药的药效过了,再起来吧。”对着铜镜,把脸皮又重新戴上。“过几天,我会帮你来换药。我们两清咯。”
“谢谢。”
“谢我?不用啦,这毒是我搞出来的,现在我来收拾是应该的。以后江湖上白雪就不是无解的了。”其实解药到处都可以买到。很普通。
第二十章
“花魁大赛还有一个时辰,这药效多久?”秦亦水现在只能艰难的动动手指头,浑身都不能动,没知觉。
“一个时辰?好像不行哎。花魁大赛嘛~”我眼珠子溜溜的转了一圈,这不是又一个经典桥段嘛,主角上场,艳压群芳,勇夺花魁。“我帮你拿下花魁!”
秦亦水倒吸一口气,“你不要捣乱就可以了,还花魁!”
“不相信我?我会易容哎~反正你也只能直挺挺的躺在这。好了,交给我吧,不拿下花魁之名。我就把京城里所有青楼买下来,全送给你!”
还有一个时辰啊,把所有秦亦水的衣服翻遍了,不是暴露的就是全黑的。秦亦水你个人妖果然不是普通人。只能冲到语嫣房里,翻啊翻,最后翻出了一件白色的素裙。花魁大赛都是这样,所有人都恨不得把所有好看的都穿身上,当然是最美最单纯的才能赢了。就是我!嘿嘿。
我是男人,穿女装会不会太女气了一点。穿身上左右看看,将左下摆剪开一道口子直到膝盖上方五公分,走起来会时不时的露出一条腿,我的腿还是蛮有看头的吧。直接抚摸皮肤有点太色了,里面再穿上秦亦水那厮的透明白纱,恩,完美啊,上身因为没有胸部,所以衣服松松的,更加显的我纤瘦惹人怜爱。我真是天才啊,在镜子前照了半天。
对了,我是小倌,要化妆吧。虽然我觉得不用化妆我也能倾倒一大片的说。不过看着镜子都已经打扮成这样了,那就扮彻底点好了。
化妆技术,在这个世界,我称第二,谁敢称第一?
女人的东西古代和现代不同,但看一眼就知道是用在哪里的。除去了易容,我用本用来画眉的颜料用来画眼线,睫毛遗传了玉妃,很长又密,所以我用内力让睫毛稍微上翘弧度更加明显。相当于烫睫毛啊,我自己也汗颜了一把,内功真好用啊。果然画了眼线,我整张脸的风格都有点变了,更加娘了……妈妈呀,救命啊。不过现在是小倌嘛。我忍!浅浅的印上了古代那种口红。恩,本来的浅粉红变的稍微红润了一点,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
啊!口红不流行了,流行唇蜜了嘛!怪不得,最后在唇上抹上一层了我自制的护肤药膏。嘴唇看上去超水润的,像水蜜桃好想咬一口。哈哈哈哈。
把我平时的马尾放了下来,挑了一些束在头上,在语嫣的发簪里挑了支带红色宝石的简单簪子插在上面。哎呀,真是感动啊,比玉妃还要美。没办法,结合了皇帝家的优良基因和玉妃的美人基因。成就了我这个完美的人。哈哈哈哈哈哈
带了面纱去找老鸨,说是秦亦水吩咐的。替他参加花魁大赛,虽然隔着隐隐的面纱,但是绝对不比秦亦水差,只要楼主不出面,又有美人出赛,那是最好了。
到了比赛场地,不如说是另外一家妓院,京城的妓院大家轮流办花魁大赛。老鸨替我报了名,我用的名字叫七七。总不见的叫皇甫少晴吧,也不能叫白玉堂。那就叫七七,这个名字还真的很有小倌的气质啊。
比赛分三场,第一场比诗词歌赋,第二场比琴,第三场比人气拼胜负。前两场就是累积人气了,与其说是人气还不是说比身价。就是在场的宾客叫价,价最高的人就是花魁,而那位宾客也能与选出的花魁吟诗作对一晚,但不包括陪睡。因为有些人是卖艺不卖身的。当然了,要是你情我愿的,也是可以的。
太简单了,简直就是没有挑战难度啊。我排在最后出场,老鸨跟我说,是因为年年花魁都在胭脂醉,所以被打压的结果。我笑,拜托,最后出场才叫压轴吧。最后出场才能引起轰动效应啊。
我在后台听着前面那朗诵诗词的,没错的话,应该是朗诵吧。我快睡着。还不时的传来叫好声。不是吧,这么没有欣赏能力?这些女人,大多是女人。上台前我都有见过,满普通的,最高级别也就语嫣那个水平。哎~我发现这个世界男人比女人要好看的多,没办法,周边美男聚集比较多啊。什么时候才能出现个美女呢。
想着想着,就轮到我了。
一群废柴,等着本少爷吧。
还是蒙着面纱上台,当然是有用意的啦。热的台下众人猜测连连,怎么说也是胭脂醉出来的。也不好意思起哄。
清亮的嗓音开始飘荡开去,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月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唱的是王菲的但愿人长久。苏轼的词哎,要意境有意境要文采有文采,配合我的好嗓音,还不拜倒在我裤脚下。一边唱一边跳舞,跳的舞类似水袖舞,语嫣的衣服袖子超大的。一个转身,用内力把面纱震掉。不意外的听到吸气声,还有酒杯碎了一地的声音。魅力超大一把的。一曲唱毕,发现台下都震惊到呆掉了。我不禁笑了起来,又成功的听见一阵骚动。
轻轻颔首,我保持着气质完美的下台。回到后头,就开始接受各种眼刀,无视!无视!通通无视。
表演的时候居然看见秦亦水这家伙也在下面,看来这人不简单啊,这么短时间里面,居然可以动弹了。不过,伤口不痛吗?无影楼的楼主真不是盖的。下次问问师兄,我有没有秦亦水厉害。
秦亦水坐在最靠边,本来是怕这白玉堂,平时呆呆的乱来,别把他的胭脂醉的名号给砸了。没想到他来对了,是不是该庆幸让他赶上了看到他的那抹风华绝代。
从他装模作样走上台,就很想笑,不过真的抓住他的视线。耳边响起了他绵绵动人的嗓音,居然有人将词唱了出来,看着他随着歌声舞动的身影,握住了胸前的绿幽石。命定之人吗?是这个不断给自己惊奇的人吗。
思绪在他的面纱缓缓飘下的瞬间停滞了。原来那就是他的真实面貌吗,还是又一次的易容。连无影楼的楼主也看不透这人吗。
秦亦水不禁自嘲,视线在那人身上不曾移开。
离秦亦水几步远的帘子隔间里,杯子掉在地上发出的清脆声响伴随着歌声在安静的大厅中回荡。
当听到第一句旋律开始,皇甫少凛就不敢相信的死死看着那抹在台上偏偏起舞的白色身影。
“哥?”那个纤细的人唱着只属于皇甫少晴的歌。
直到那面纱落下,握在手中的酒杯无意识的掉在地上。可是少凛他听不见,眼中只有那个人,是他,绝对是,十年没见,但是人还是同一个人。脸还是同一张脸,没有了小时候的婴儿胖,脸的轮廓变得明显。
哥,你居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我面前。少凛有些哭笑不得。
临下台释放的那个邪恶笑容,明明就是哥恶作剧得逞后的表情。哥~你终于回来了。我真的等到了。
第二十一章
还才艺表演呢,不就是选美嘛。我很无聊的接过老鸨手中的琴。古筝我会弹,基本上这个世界的人都会。让我比弹古筝技巧,我是这里最差的,但是这是花魁比赛,是选美!就算不会弹,我也有本事赢。
等了差不多2个小时啊,前面的人才全部弹完。靠!演奏会啊!我都已经补过眠了。照着镜子,补了一下妆。眼线都被我睡觉睡胡了。
我抱着琴姗姗登上台,台下的各位看官顿从睡眼朦胧中清醒,打起十二番的精神来。
美人当然要做足了噱头啊。坐定之后,先妩媚的撩拨了一下秀发。真的是秀发哦,长到腰间啊。晚上出门不扎起来,会吓到别人的。
哎~我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在我秀发理顺之后被抬了出去。一大把年纪还来找刺激。回家抱孙子去吧。
再顺便调了一下琴音。举止动作都是要做到位,不然我只弹个三分钟而已,不是很没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