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番外——尼罗

作者:尼罗  录入:03-22

陆云端自己早熟,就认为八九岁的斯蒂芬妮也会多情,殊不知斯蒂芬妮实实在在只是个小孩子,若是没有金元生

看管照顾着,她连头发还梳不顺利呢!

陆云端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又转回来了,若无其事的问道:“爸爸,斯蒂芬妮今天穿新衣服了吗?”

陆雪征蹲下来,正在研究自己的小灰——小灰今天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仿佛是受了伤的模样:“新衣服?穿了

,当然穿了!”

然后他抬起小灰的一条前腿,终于找到了症结所在:“谁把猫爪子踩了?”

陆云端不动声色的坐下来,不肯供出金小丰,金小丰在一小时前快步出门,没看到小灰侧卧在地正打瞌睡,一脚

踏下去,几乎把猫爪子当场踩扁。小灰惨叫一声,吓的金小丰头也不回,一溜烟的就跑了。

陆雪征非常心疼爱猫,恨不能把猫爪子塞到嘴里吮上一口。而陆云端蠢蠢欲动的思念着斯蒂芬妮,又认为自己十

分少年英俊,无论如何都比何家小崽子强。

第三十二章:去泰国

在启程前往泰国的那天前夜,金小丰在陆雪征的床上,狠狠的为干爹“践行”了一场。

他知道干爹是个不听话的,自有一套主意,既然是铁了心的想要出去找事做,那自己纵算是说破了嘴,也是无用

。既然如此,不如抓紧时间先干几场,万一干爹真在泰国呆住了,那将来两人想要亲热,机会可就难找了。

一场云雨过后,两人一同洗澡上床。金小丰赤条条的躺在陆雪征身边,麦色皮肤反射了灯光,胸腹之间还凝结着

晶莹水珠。

陆雪征照例是叼着一根烟半躺半坐,拥着棉被静静休息。待到抽完那一根烟后,他转向金小丰,伸手拍了拍对方

的脸。

金小丰望着他,眼神中带着意义不明的渴求。

陆雪征了解他所有的心意,这时便低头在他那脸上嘴上亲了几口,又低声笑道:“我的罗汉!”

然后他又仔细端详了金小丰的脸模——金小丰五大三粗皮糙肉厚,年轻的时候和同龄人相比,宛如狗熊或者蛮牛

,着实是谈不上一丝一毫俊秀;可是活到如今三四十岁,同龄人的细皮嫩肉大多都已见老,金小丰却是不受岁月

影响,依旧是那个虎背熊腰的犷悍模样,而且虽然一身腱子肉,可是面孔偏瘦,轮廓分明。

陆雪征笑了,实心实意点的评道:“我这傻儿子将来要是老了,也会是个很威风的老头子!”

金小丰试着想象自己老了的模样,想象不出。这点他倒是和陆雪征相像了,小的时候不显年轻,老的时候也不显

岁数。

翻身把手臂搭到陆雪征的腰间,他还是想要挽留对方。可是话说三遍淡如水,况且就算他说了一百遍,陆雪征也

还是不会听。

这时陆雪征抬手一拍电灯开关,在满室的黑暗中也躺了下来。亲亲热热的把金小丰搂到身前,他轻声笑道:“睡

吧!”

金小丰回答:“嗯。”

翌日清晨,全家一起早起。这次陆雪征的目的地乃是泰曼谷,随行的除了金小丰,还有陆云端与苏家栋。金小丰

正好在曼谷要处理一些事务,陆云端则是一边帮哥哥的忙,一边凑爸爸的热闹。至于苏家栋,干脆是头脑一片空

白,无非是不能和陆云端拆伙而已。

这一行人乘坐夜里飞机,顺顺利利的抵达了曼谷。陆雪征在离开机场之后,也并没有感受到十分浓的郁异国风情

,糊里糊涂的就上了托尼杨的汽车。

在托尼杨的豪宅中休息一夜之后,陆雪征一觉醒来,受到对方的热情招待。托尼杨是个性情爽朗的人,这一天大

说大笑,带着陆家四人游览曼谷风光;及至到了晚上,又是大排筵宴,并且找来许多美人作陪——美人们打扮的

挺华丽,可是细看面目,却又全都美的有限,只是胜在年少,唯有一个出类拔萃,结果陆雪征搂过来一摸,大惊

失色,发现这位竟是不男不女。

金小丰身边也偎着一位少女,连陆云端和苏家栋那里都有姑娘作陪。金小丰冷眼旁观,心中暗叫糟糕,因为知道

干爹在色欲一道上也是个老饕,自己使尽手段,也无非是管制得他不打野食罢了,但是野食如今喂到口中,干爹

可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

然而陆雪征的确是坐怀不乱了。

陆雪征怕金小丰赌气生病。赌气已经是很让人头疼,如果再病上一场,那更是令他头疼兼心疼。所以他自己忖度

着,来日方长,等金小丰离了眼前,自己再放开胃口尝点新鲜吧!

想到金小丰对自己这样痴情,陆雪征也觉得挺得意。端起酒杯送到唇边,他目光锐利的扫了金小丰一眼,然后志

满意得的仰头喝了口。

金小丰觉察到了他的目光,可是不明就里,没敢回应。心不在焉的吃了一口泰国菜,他抬眼望向干爹,满嘴里又

甜又辣。

如此又过几日,托尼杨带着陆家父子三人前往青莱,而杜文桢的侄媳妇的弟弟抵达曼谷,金小丰便与此人会合,

共同淘金去了。

陆雪征在曼谷过了几日城市生活,还没有感受到明显异样,因为天天热闹,所以也并未想家,直到进入青莱城外

的训练学校之时,他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异国风情。

他看到了丘陵大山,看到了茫茫雨林。学校叫名是学校,其实根本只是一处充满原始洪荒气息的训练营地。托尼

杨很善待陆雪征,特地在学校中选出好地方,为他建造了一座坚固的吊脚楼居住;而他的学生们——二十来个黑

皮猴儿似的野小子,则是在黑洞洞的铁皮房子里席地而睡。

因为学生都是带有杀伤性的,所以学校里面布有荷枪实弹的看守。枪弹是从国民党军队里买来的美式装备,看守

则是本地的华侨青年。陆雪征领着两个孩子在学校里面走了一圈,脸上不动声色,心中暗暗惊叹。

他总觉得自己从小孤苦,已经不易,可是和这里面的孩子们比,自己的童年还真算得上是自由奔放了。

苏家栋看到了一具吊在树上的幼儿尸首,吓的低下头靠向陆云端。陆云端一手搂着他的肩膀,一手捂着他眼睛,

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爸爸,小黑就在这种地方生活吗?”

陆雪征摇了摇头:“小黑现在已经上了擂台,应该不会留在这里了。”

陆云端犹豫片刻,鼓足勇气又道:“爸爸,我想见小黑。”

陆雪征没说话,逛完这一圈后找到托尼杨,询问小黑的去向。托尼杨快乐的答道:“纳卡上个月去了澳门,这一

阵子都不会回来啦。”

陆云端觉得这地方不好,想让父亲回家去,可是托尼杨用盛情压迫笼络了陆雪征,好像陆雪征如果离开,他就会

变得比寡妇还要可怜。陆雪征被他恭维的哭笑不得,而且自己的确是闲的无聊,便不听儿子的建议,坚持留了下

来。

陆云端在这里住了三天,然后便带着苏家栋乘坐火车回了曼谷。又同金小丰从曼谷返回香港。如此过了半个多月

,正是全家都在念叨干爹之时,陆雪征的信忽然到了。

陆雪征知道自己言谈举止都没问题,只是一动笔就要肉麻,故而信上并没有多说,但是附加了一张照片。金小丰

和陆云端挤在一起去看,就见陆雪征高高的坐在老树枝桠上,穿着一套不知哪国的军装夏服,上面衣袖挽到了肘

际,下面裤管卷到了膝盖,也没穿鞋,光脚踩着下面的树枝;笑的倒是很开心,眼睛眯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牙

齿,一头短发蓬松乱翘,看着几乎像个年轻小伙子。

金小丰看到干爹这个阳光灿烂的样子,放心之余又有些失神,感觉对方似乎正在返老还童。

第三十三章:假期

陆雪征像只猴子似的蹲在树上,一手托着块甜美的菠萝,手拿着陆云端寄来的长信。

陆云端并没有长篇大论的瘾,信上左一段右一段都是以“哥哥问你……”四个字开头,哥哥并没有单独写出信去

,两人的心思就全挤在只信封里了。

陆雪征慢慢读完了信,得知再过几天,陆云端和金小丰会再到曼谷,届时自己正好可以休上几日短假,过去和那

二人团聚一番——不对,是三人,苏家栋是无论如何甩不脱的。

想起苏家栋,陆雪征觉出了为难——再过几个月,李绍文的孩子就要出世了。李绍文的儿女和苏家栋属于同一辈

分,照理说,自己也可以充当祖父老太爷了,可是苏家栋从小到大一直称呼自己为“老爷”,这要是改起口来,

辈分乱套,倒是更麻烦。

在吃光菠萝之后,陆雪征轻轻巧巧的跳到了地上。扔掉菠萝皮,他走到附近的溪边想要洗一把手,然而低头一看

,发现浅水草中埋伏着许多蚂蝗,便是心中一惊。

转身走到吊脚楼前,他弯腰从一只铁皮水桶里撩水洗了头脸双手。前方不远处的空地上,二十多个黑皮小猴正在

互相厮打,陆雪征水淋淋的直起腰放出目光,忽然俯身从地上捡起一根马鞭,大步流星的走上去,将一对偷懒的

小兄弟当场捉了个正着。

陆雪征不给他们辩解的机会,劈头就是一顿狠抽,打的两个孩子抱头蜷缩,快要团成小黑蚂蚁。旁人见状,仿佛

从此情景中受到了刺激,心中向外涌出仇恨怒火,互相厮打的更加狠毒了。

陆雪征自有一套断案方法,在将两个孩子臭揍一顿之后,也就到了休息时间。他把罪名全部推到其中一人身上,

把这孩子吊起来晒太阳,另外一人鼻青脸肿的逃过一劫,和其他伙伴们坐在阴凉处喝水吃菠萝。太阳下面的可怜

虫望着自己那大嚼菠萝的同伴,气的面孔都扭曲了。

陆雪征不让孩子们生出友情与爱意,因为他们已经选择了这项单打独斗的事业,擂台上是用不到协力默契或者精

诚合作的。

对于他们来讲,仇恨是最好的兴奋剂。

果然,在接下来的又一轮厮打中,饱晒太阳的小孩子在得到自由之后,立刻就和那位猛吃菠萝的朋友殴做一团。

有人看,有人不看,总之是无人阻拦;陆雪征坐在一旁,也是面无表情的围观。

末了,那位比窦娥还冤的小孩子获得胜利,而另一方在满足的吃过一顿菠萝之后,被他用石头砸碎了脑袋。

小孩子面容冷酷的站在地上,饶是如此,还不满足,狠命一脚踢飞了同伴尸体。目光如刀的环顾四周,陆雪征不

动声色的向他抬手,翘起了大拇指。

小孩子不笑,面如铁板。

陆雪征觉得这小子,从勇气上讲,仿佛比小黑还要更胜一筹,但是身体条件就差得多了。小黑像条顺顺溜溜的大

黑鱼,动起拳脚来,既凌厉又漂亮。

黑小子们民族复杂,语言纷乱,不过到了这个地方,无论他们是不是华侨小孩,都统一的称呼陆雪征为“阿爸”

陆雪征觉得这个称呼很有趣,孩子们叫,他就答应。不过其实孩子们也不大叫他,因为他手里攥着马鞭子,打人

很疼。

晚餐,陆雪征吃了一大碗清炖蛇肉。

饱暖思淫欲,他躺在吊脚楼内的一张藤床上,翻来覆去的有些寂寞。当初还想着掩人耳目打野食儿,哪知此地除

了黑皮小猴就是武装看守,偶尔出现几名山野村妇,好家伙,连上衣都不穿,统一晒成黑皮大猴,看的陆雪征皱

眉咧嘴——这也能算女人?

陆雪征闭上眼睛,希望快些天亮。和睡觉相比,倒是训练黑崽子们更有趣味。

如此又过几日,陆雪征在训练学校里住满了三个月,便在校内一名警卫的带领下,骑着矮脚马出山进城去了。

非常辗转的抵达了曼谷,他终于是又见到了金小丰和陆云端。双方相见,当场抱作一团。金小丰仔细打量了陆雪

征,见干爹头发很短,腰板很直,皮肤的确是晒黑了,可是双目炯炯有神,是个英姿勃发的模样。

陆云端赖在陆雪征身上不肯下来,金小丰微笑着问道:“干爹在那里苦不苦?”

陆雪征把儿子背稳当了,然后非常客观的答道:“苦倒是不算苦。伙食也不差,就是味道不好。”

陆云端长手长脚,很勉强的趴在了父亲背上:“爸爸,你可别往林子里走,里面有老虎和蟒蛇呢!”

陆雪征侧过脸来看着他笑:“爸爸不敢往林子里走,不用老虎蟒蛇,蚂蝗就够吓人的了!说是还有瘴气。”

陆雪征和金小丰这一回起住进了饭店,然而碍于旁人耳目,也不好太过亲热。及至入夜之后,金小丰悄无声息的

推门进入干爹房间——刚一进门,就被陆雪征搂到怀里亲了几口。

陆雪征憋狠了,嗅着人味就要起兴。金小丰没想到他会这样热情,几乎受宠若惊,可是待到双方裸袒相对了,陆

雪征却又不肯让他如愿以偿。

生拉硬拽的把金小丰拖到身边,他不急着做那正事,先是抱着对方胡亲胡啃,金小丰隐约明白了他的心意,便手

嘴并用的先让他舒服了两次。等到陆雪征的欲火得到发泄,身心松弛下来了,他才试试探探的动起了手脚,同时

心中暗笑,认为自己先前是多虑了。

在午夜之前,金小丰偷偷回房。陆雪征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已然入睡,睡的还挺沉,梦里忽然吧嗒吧嗒嘴,他

一翻身,孤独的打了个小呼噜。

金小丰要在曼谷耽搁三天,趁此机会,陆云端愿意带着父亲仔细看看这座城市。

先前托尼杨曾经带着陆雪征游过几座寺庙,走马观花而已,看的并不细致。这回他们爷俩儿无所事事,走的细致

,正好苏家栋又中了暑,躺在房间里不能尾随前来,这让陆云端别有一种轻松感觉。

这日下午,两人信步走到一条街旁,陆云端忽然放缓脚步说道:“爸爸,这条街上……李继安就住在这条街上。

陆雪征如今再听到“李继安”三个字,不知为何,会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只是觉得遥远,远到无心再去反感

陆云端思索着慢慢说道:“前几次来曼谷,我曾经去看望过他。他老了,已经——已经不那么坏了。”

陆雪征看着儿子,表情无辜又坦诚:“什么意思?想让我也去看他一眼?”

陆云端笑了:“看不看都行,他倒是问起过你的情况——算啦,不看了!”

陆雪征抬手挠了挠头上短发,最后也笑了:“他问过我?行啊,那就过去看看吧!”

第三十四章:思乡

陆家父子沿着小街向前走,陆云端一路走的迟迟疑疑,因为两边的铁皮房子都是一样的矮旧,他无法一眼认出干

爹的铺子。

慢慢经过了两间无人问津的肮脏饭馆,陆云端在一处杂货铺子前停住了脚步。

杂货铺子非常小,门户大开,一眼望进去黑洞洞的,只见零碎货物从里摆到外面,皆是香烟肥皂之类的便宜货色

,不干不净的乱垒起来,毫无卖相可言。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打着赤膊坐在门前一摞破木箱旁,正在摇摇晃晃的

打瞌睡。

陆云端上前轻轻一拍小男孩:“阿宝!”

阿宝正是处在半梦半醒之间,这时骤然受到惊动,就吓的立刻睁开了眼睛:“哟,大哥哥!”

陆云端微笑着一拧他的小脸:“怎么就你一个人?”

阿宝打了个打哈欠,讲一口清清楚楚的中国话:“阿爸在那里睡觉呢!”

陆云端抬头环顾:“哪里?”

阿宝侧过身来,一手揉着眼睛,一手指向后方:“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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