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农民媳 上——廿乱

作者:廿乱  录入:01-29

黄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接触过小提琴,自从年轻人离开村子后他就再也没有机会接触琴,而且当时使用的小提琴的重量和质量与现在的都一样,连拉出来的音色都不相同,他不是上辈子的那个人,手指的构造完完全全的改变过,未拉过琴的手指刚开始的时候显得僵硬不适,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当初年轻人把这个特别的乐器介绍给他,并且让他学习的时候,他可是费了九年二虎之力都掌握到一些技巧,年轻人也教过他指法,拉琴的姿势,该如何运弓,该如何拉出唯妙唯有肖的音乐。

那时候的他对新事物总是非常的好奇,并且他不是个对新事物只有三分钟热度的人,此后,年轻人教会他拉琴,还教他看那些快被折烂掉的乐谱,乐谱上只有音乐符号,不是汉字,不过他还是认得很吃力,但是黄天总是不负有心人,渐渐地学会乐谱后,他和年轻人总会在没有人的后台练习拉琴,当时的黄同也算得上是个野孩子,早上早早就出门,晚上在晚饭前才回家,家人也没有担心。

不过一个孩子能安安分分的整天拉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那个穿着破烂衣服的黄同气质也有所变化,不过没有变化的是,当他见到二娃的时候,脸上总会泛起两朵红云,大家都说这孩子长得真女气,当然他会红着小脸挺起腰板反驳道:俺是男人!

那时的黄同不过一米五五,也可以说明那时候的他练琴是多么的吃力,一般拉琴的人手指都较长。

反观现在,现代的黄同虽然因长年不注意皮肤保养什么东东的,但手指却不似以前般短,身高也不会太短,现在至少也到了一米七一,他才十六七岁,还有长高的趋势,至于手指,应该也会有变化吧。

今晚的黄同为了使莫大明星不怕打雷,鼓动起勇气再次拿起事隔二十年的小提琴,虽然时代在变,小提琴也略微有变化,但大部分还是没变,没变的是什么,黄同对小提琴的热情,也许是这二十年前的成长环境都让他无法接触到这类高尚人士才会碰到的高级乐器。

久而久之,他也就快把自己当初奋力去学的爱好给忘记了,而且,在当时大家都是非常排斥西方的东西,这爱好也就慢慢淡化出他的生活,乃至他的上辈子如昙花般短暂的生命。

事实上,年轻人离开的时候,把他那把最珍贵的小提琴留给了他,而且小提琴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梵铃”。

当然,黄同不知道的是这个名字只是为了区别西洋乐器的名称,也是英文‘violin’的中国译音,他更不知道的是那位年轻人是素有中国“梵玲神手”之称的年轻小提琴家,在国外享有圣誉,在当时的中国小提琴之风并不盛行,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才流行起来。

至于现在,那把小提琴现在在哪,黄同没有去想象,大概在战火中被销毁了。

拉琴声刚开始的忽大忽大小,继继续续变成还能连在一起的曲子,也许刚开始听不出来像是优雅自然的曲子,在试拉了两小时后,琴声慢慢转化成自然,悠扬的琴声在黑夜中响起,如有人在唱歌般,也许是乐器室装上了隔音设备,直至天亮都没有人来投诉黄同这个噪音制造者。

当然,从某方面讲,他给某人当了一晚的音响器,放了一晚的小提琴初学曲。

现在的黄同虽然勉强能拉上曲子,不过也是勉勉强强,一个晚上怎么可能马上就适应比那时候更先进的小提琴,而且他手指也因从未碰触过,显得非常非常的僵硬,拉起琴来会非常的吃力。

拉琴的欲望被燃起,这遗忘了近二十年的激情突然被激起,持续到天明,天翻白肚,太阳已经从东边升起,意示着清晨已来临,帅气的男人已经在脖子上围上毛巾外出晨运,在酒吧狂欢的人们也已开着高级跑车归家休息。

不过,我们的男主在无奈之下把用了一个晚上的琴放回盒子中,而后他非常后悔的用手扶着自己的头,呈委屈状靠坐在墙上休息,他昨晚不应该冲动才对。

又困又涩的双眼有些发疼,当然,更严重的是别的地方……

某大明星一夜好眠,早上还高高兴兴的跟大伙打招呼,认识他也有几年的林大导演用疑惑的眼神质问他,当然对方全然当没看到,最后还是在吃早餐时林大导演靠近跟他低语轻声八卦。

“你不是怕打雷么,昨晚怎么睡得么好?”

某大明星眉毛向上挑,耸耸肩不作答,而且也笑得神秘,林大导演不由的感叹,从小到大的恐惧症在一夜之间全无?

昨晚那间房应该没有装上隔音设备吧。

一行人在大明星愉快心情影响下也交谈得非常愉快,而且他们的拍摄也已经结束,等待他们的只是首映典礼,以及预计的庆功宴。

莫泽铎带着小朱回公司报到后,才开着自己摆放在公司停车场的银色保时捷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都没有闯红灯,也没有超速,不过心却有些急,他似乎想见某位皮肤黝黑的男孩。

昨晚,是惊奇还是另有秘密,大概是黄同给他放小提琴曲也不一定,托他的福大明星睡得很安稳。

但当他回家后,站在门口迎接他的人,竟然是个……

皮肤是呈健康的肤色没错,放下皮箱,揉揉头发也还是短短地加软软地,但是他干嘛歪着脖子。

蹙起好看的眉急切地问道:“黑铁,你的脖子怎么了?”

胸前挂着印着“我爱我家”四个大字围裙的黄同无辜的歪着脖子望着莫大明星,可怜兮兮的模样像只失宠的小狗狗,委屈的道:“我脖子歪了……”

第29章:带宠看病

把自己的东西往家里放好后,莫泽铎看着黄同带‘歪脖子病’进厨房,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他可是还有很多问题想问他,从公司回到家里连气都没喘几下,结果更让他气结,歪着脖子的黄同,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端着水杯站在厨房门口上下打量歪着头切菜的黄同,真怕他把自己的手指给切到了,歪着头能看清么?

其实从不下厨的莫大明星根本不知道,其实切菜吧,大部分是靠自身的感觉和长久练习而来的手感。

莫泽铎实在是看不下去,用水润润喉说话也清晰多。

“黑铁,别做饭了。”

“可是,这不快到中午了,为什么不做饭?”

歪着脖子的黄同还没理解是什么意思,当然莫泽铎也没有把话说清楚。

“让你别做就别做,哪来这么多废话,洗手换衣服跟我出去。”

莫泽铎靠在门边忍不住对黄同斜眼,完全不在意黄同切了一半的肉片。

“现在出去?拍戏还是上通告?”

黄同能想到的只有这两点,可是以他现在这种残疾模样实在是不太适合出去见人呀,眼里饱含苦涩之意,而莫泽铎到现在从进家门到现在也没有问他关于昨晚拉琴的事,他应该是选择不相信,歪脖子一定他大概认为是落枕。

“都不是,限你五分钟内把东西收拾,我换好衣服出来后要看到你手上没菜刀,也不围围裙。”

说完后莫泽铎也不管黄同脸上的惊讶之色,当然歪着脖子的黄同现在的脸可堪称怪异,莫泽铎看了后大概也会做做噩梦,实在不雅。

黄同越来越觉得莫泽铎非常的任性,没错,就是任性,完全没有外面评价的成熟稳重,也不像是女人们心目中的完美的白马王子,报纸上被说他进得了厨房,也得了厅堂,但完全就是假像,万万不可信之,对此,黄同叹息。

叹息完后,把切好的肉放到盘子中用包鲜袋装好,再放到冰箱内,晚上回来还是可以煮的,味道也不会变太多,至于清菜,也用同样的方法放回冰箱中。

只是锅里的已煮熟的饭,看看晚上能不能把它们变成炒饭。

在莫泽铎换好衣服下来后,黄同已经按他说的乖乖坐大沙发上等他下来,不过显然大明星不是很满意,脸上没有什么笑容。

“怎么不换衣服?我记得上个星期去拍戏前让小朱给你买几套回来,你这些怎么还没扔?”

如果没有变成歪脖子,黄同现在是非常的想摇头,现在不得已他只能回话。

“我恋旧,而且朱哥也很忙,他说拍完戏后才带我去买,你别生气……”

已经走下楼梯口的莫泽铎伸手拿自己的放在柜子上车钥匙,瞪了黄同一眼,他哪有生气,而且他为什么要为这些小事生气。

黄同见莫泽铎不吭声,大气不敢喘的跟在他后面,虽然不知道大明星要带他去哪里,但总觉得大明星不会把他买掉,想想他也不值几个钱,最多给别人做苦功。

上了车后,黄同开启了引擎,知道黄同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同时又发现他现在是伤病,自动自觉没有怨言的给他系上安全带。

莫泽铎的靠近让黄同的脸上噌的一下就红了起来,大明星的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面前的空调气吹着他的发,香气就直接窜入他的鼻息间,让他不自觉多吸了两下,全身也绷紧了些。

而莫大明星此时离黄同是非常的近,不过他闻到的只是清香洗衣粉味和厨房洗洁精味的混合,说难闻其实又不是臭,说臭其实又不难闻,他发现黝黑的皮肤间泛起一丝绯红,嘴角边不由得勾起一丝笑意。

“你脸红什么,很热?”

这时的黄同见莫泽铎的脸靠自己非常近,突然就结巴起来:“没,没有。”

大明星的唇看起来非常的性感,近距离的接触会让他心跳加快,难道这就是书上说的恋爱的感觉,可是他又没有跟大明星谈恋爱,虽然,他很想……

莫泽铎也没再逗他,看着他歪着脖子,自己也难受,下意识也会歪着脖子跟他说话,不过在他做这个动作前就纠正回来,开着车的他是不是疯了。

甩去刚才无聊的念头,莫泽铎就想到自己今天早上一直想问的事,边看着前面方优哉游哉的问黄同。

“黑铁,跟我说实话,昨天晚上是不是你拉的小提琴,别告诉我是你用音响放的音乐。”

黄同抓着安全带的手紧了紧,昨晚他也不知道怎么会鬼使神差想到要给大明星拉小提琴,当时的他脑子里想的是两件事。

第一件就是帮大明星赶跑对打雷的恐惧感,让他安然入睡,无论怎么解释他都是想大明星好。

第二件就是他自己的私心,他是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在大明星面前,他知道与大明星之间有着非常大的差距,想通过拉琴表现自己独特的一面,拉近与他之间的差距。

当时也怪他没深思,一个在乡村里长大的孩子怎么会拉小提琴,学小提琴是门高级艺术,需要昂贵地费用,买一把普通的小提琴就是他们全家人大概两个月的生活费,他总不能告诉大明星自己在三十年代的时候跟朋友学习过,那样别人会把他当成神经病。

于是乎,在莫泽铎问到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的时候,黄同回答得吱吱唔唔。

“那个,我是用音响放的音乐,为了,为了让你不害怕才跟你说是我拉琴,嘿嘿……”

黄同的谎言一听就容易戳破,莫泽铎平淡的看了他一眼,黄同心紧抽了下,他自己知道的答案错漏百出,其实也没必要撒谎,明明就是自己拉的,这时的他心虚的缩了缩脖子。

莫泽铎是谁?

虽然在生活自理上是差了点,对厨艺完全不精通,对其他事他倒是理解得非常全面,能在娱乐圈混到红得发紫的男人是那么容易被骗到的吗?

那些成绩可不是只用钱就能堆出来,看粉丝团就知道这男人心思多么的重。

“那你脖子是怎么回事?”

黄同想了想就热着脸回道:“我昨晚没睡好,落枕了。”

谁都知道落枕也不可能会有这么严重,莫泽铎故意伸出手指推了推黄同歪着的头,后者可想而知疼得龇牙咧嘴,最后不得已才对莫泽铎喊了声!

“疼!”

莫泽铎带着胜利般的笑容望了望黄同,才把视线放回前方。

“看你还骗不骗我,说谎都不会,实话实说,不然我就把你扔在半路上。”

知道自己的谎话没戏,黄同也就松了口气,他真的不想撒谎,但是他又必须撒谎,但是要撒个什么谎才好……

怎么样才能做到天依无缝?

黄同诚实的回答莫泽铎,“昨晚是我拉的琴。”

由于歪着脖子,开着车的莫泽铎暂时看到他的表情和眼神,小子一说谎就会结巴,这是莫泽铎对他的了解,当然,黄同也非常容易被其他人了解,不单单是莫大明星。

“我之前怎么没听过你会拉琴,在哪学的琴?”

“你又没说你会怕打雷。”

言意之下,莫泽铎不说自己会怕打雷他就不会拉琴,进而就是他不会知道黑铁会拉琴,莫大明星的脸开始黑了点,在黄同面前他根本不会保持对外人的温和笑意,所以黑脸的速度比一般时候快上一百倍,胸前的伏起也大了不少,今天穿的上衣服有点紧身。

莫大明星的声音显然冷了点,“在哪学的琴,拉得乱七八糟,教你的老师是不是个半调子。”

他死都不会承认昨晚是因为那琴声才安然入睡,而且伴着琴声他还睡得香甜,昨晚在外面的风吹雨打和雷鸣闪电都完完全全被抛至脑后,一夜好眠,无梦,也就是一觉就睡到大天明,。

小提琴是他买回来放在楼上,那是去年为了参加一个综艺节目而买,那个节目在港澳台三地都比较有名,而且上节目的明星都必须展示自己从未在大众面前展示过的才艺,当时莫泽铎也是临时去学习拉小提琴,最后也许是对小提琴不敏感也就没学成,外界的人还不知道他弹得一手好钢琴,而钢琴也只好提前用在了那个节目上,那期节目做得很成功,也让他的名声在港澳台三地更加响亮了。

至于他与钢琴的渊源那得到后面再谈,此处暂时略过。

黄同听到莫泽铎有意无意的批评教自己学琴的朋友,心里有些不大畅快,“教我的老师才不是半调子,我只是,我只是很久没有拉琴而已,你不可以说我老师的不好。”

年轻的小提琴朋友在他心目中还是有着非常高的地位,黄同是非常仰慕他,也非常尊敬他,那时候的年轻人也得到他的照顾,两个的关系不仅仅是朋友,甚至要好过他与二娃的朋友关系。

年轻人是黄同的良师益友,他们无话不谈,虽然黄同没识多少字,年轻人也不会排斥与他交往,还主动交他习琴,到最后还把他最珍爱的琴送给当临别赠礼,不过黄同也送了他个实用的礼物,与贵重的小提琴相比,他的礼物就显得比较寒碜,寒酸。

年轻人自然是不在意,走之前还对黄同说他会好好珍惜那份小礼物,如再有相见之日必会带他出国,当时黄同也只是笑笑,并不知道年轻人说的是肺腑之言,一个农村小孩哪可能想过到国外,那些蓝眼睛,白皮肤的人已经让他们觉得希奇了,大家都说那些人长得像怪物,会吃人!

“谁叫你拉得这么糟糕,”莫泽铎也知道自己刚才说的话有错,平常都不顶一个字的黄同情绪也有些变化,他是看得出来的,他也临时下了个决定,“以后把你的琴练好,证明你的老师不是半调子。”

至于是什么样的决定,莫泽铎只是在心里打了个草稿,过了昨晚,他对黄同也有种刮目相看的感觉,但下飞机回到家看到站在门口的黄同时,他又觉得那种刮目相看是错觉。

黄同嘀咕道:“又不是拉琴的老师决定我拉不拉得好。”

可是想想,那不就得说自己没天份,确实,他好像没啥天份,上辈子是这样,这辈子似乎也是如此,其实,这也只是他自己的想法,实事上,用一个不熟悉的身体去拉琴,而且还很快上手,其实已经很了不起了,这些他自己是不会想得到,毕竟他自身还有一个特点,迟钝。

心里叹道:唉……

推书 20234-05-07 :青牧何归处 下+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