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了残疾夫君后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红尘树

作者:红尘树  录入:03-14

  虽然哥哥很严肃,但是他很疼我,哥哥会把我最喜欢吃的桂花糕、云片糕让给我,哥哥还会带着我去放风筝,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哥哥和我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把小爹爹从大爹爹的手里抢回来!
  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决定呢?那是因为一个炎热的夏天。
  那个时候爹爹们带着我和哥哥去游湖,我们坐着画舫游湖,那个湖真好看,晚上还有人放烟花,还有萧伯伯送来的好多东西,里面有玩具、有话本,还有偷偷塞给小爹爹是信,据说以前萧伯伯也喜欢小爹爹,我觉得这就很对,毕竟小爹爹这么好,谁不喜欢呢?等我长大了,也想把小爹爹娶回家,不过大爹爹听到了我的想法后还嘲笑了我,真是气人!
  继续说我和哥哥定下目标的事情吧……
  据说是因为小爹爹看了萧伯伯的信,所以大爹爹吃醋,那天我们还没游湖结束,我和哥哥就被大爹爹身边的暗卫从船上拎下去,但是,大爹爹竟然就带着小爹爹呆在画舫上,整整三天啊,我和哥哥三天没有见过小爹爹了!真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大爹爹怎能可以这样?他竟然一个人霸占了小爹爹三天,害的都没有人给我和哥哥讲睡前故事了。
  大爹爹真是太坏了,我严重怀疑大爹爹在画舫上欺负小爹爹了!因为在第四天我再次见到小爹爹的时候,他脖子上、手臂上有好多红红的印子,走路也一瘸一拐的,所以我发誓,我要把小爹爹从大爹爹的手里抢回来,而哥哥也是我队伍中的一员,我们要为此而努力!努力解救小爹爹!冲呀!
  好了,今天的日记先写到这里吧,哥哥叫我去写大字了,唉,我可真是个小白菜啊!】
  【大家好,我是雍兆安,我已经六岁了。
  我是从五岁开始写日记的,这个方法也是小爹爹交给我的,小爹爹说这样能记录下来每天发生的事情,等以后我长大了就可以当做回忆看一看,我觉得这样很好。
  在我的带动下,妹妹也开始写日记了,不过我从来没有看过她的。
  这几天我们暂时住在了杨城,这里是大召的南方,风景怡人,到处都是小桥流水的景色,还经常下雨,是我喜欢的感觉。
  在杨城,我们划了小船、做了木艺、画了脸谱……小爹爹带着我和妹妹去玩了很多新奇的东西,我看到大爹爹走在后面嫉妒的脸都青了,我很开心。
  我喜欢小爹爹,妹妹也喜欢小爹爹,虽然我们也不讨厌大爹爹,但是每次大爹爹都喜欢和我们抢小爹爹,这样就很不好了。
  在这个家里,小爹爹是最厉害、最受欢迎的的人,我和妹妹还有大爹爹都要听他的话,但是小爹爹好温柔也好漂亮啊,所以我偷偷下定决心长大以后要娶小爹爹,不过在我知道了妹妹也想娶小爹爹后,我改变了注意——等我和妹妹长大后,一起娶小爹爹吧。
  至于大爹爹,算了,等我们长大再说吧。
  虽然我很聪明,我会读书、会写大字、会念话本,但是不代表我就喜欢学习,大爹爹就总是叫我去学习,每次惩罚我的手段也都是写大字,唉,真是太没新意了。但小爹爹就不一样,小爹爹会带着我们玩,晚上还会搂着我和妹妹讲故事,所以小爹爹才是最好的!每天都比前一天更加的喜欢小爹爹呢!
  我其实是知道的,大爹爹总是喜欢在晚上欺负小爹爹,他还偷偷骗我说那是快乐的事情,我才不信,哪有人做快乐的事情会哭?所以我和妹妹都励志以后要把小爹爹救出来,到时候等我们长大了会向大爹爹发出决斗的邀请,等大爹爹输了,我和妹妹一致决定罚他写一千个大字,好叫大爹爹也知道我和妹妹不是好惹的。
  然后我还要让大爹爹看着小爹爹是怎么陪我和妹妹睡觉、给我们讲故事的,一定羡慕死他!
  好了,今天的日记结束,我要去监督妹妹写大字了,唉,有的时候妹妹就是不太聪明,所以才总是会被大爹爹捉住小辫子,虽然我很聪明,但是对于小爹爹,我和妹妹都是竞争者,所以,唉,爱莫能助。】
  “兆雪快点,等等爹爹是要过来检查的。”雍兆安绷着一张小脸,眉眼间有着雍成威和闻墨的影子,玉雪可爱,就是表情沉稳,双手背后,像个小大人似的。
  “知道啦、知道啦!”雍兆雪恨恨的合上自己的日记本,小步走到了哥哥身边,不满的坐下,“大爹爹真坏!明明就是他昨天晚上又霸占了小爹爹,凭什么今天罚我们写大字?”
  昨晚,雍兆雪不想和哥哥睡,便半夜偷偷拖着被子去敲闻墨的房门,却没想到被雍成威抓了个正着。
  “你打扰了大爹爹和小爹爹睡觉,难道不该罚吗?”一阵低沉的声音响起,雍兆雪一转身,便发现是自家大爹爹拉着笑吟吟的小爹爹进来了。
  “小爹爹!”完全无视了雍成威,雍兆雪直直扑向了闻墨。
  “诶!”闻墨这几年身子又抽条长了些,已经完完全全是一个青年人的模样了,就是抱起六七岁的孩子,也不是什么难事,“兆雪还没写大字呀?”
  “哼,小爹爹我不想写嘛!”雍兆雪最会的就是撒娇了,这一招在闻墨面前百试百灵。
  另一边雍成威见状,冷笑一声,这小家伙在闻墨面前时多么的可爱乖巧,那么在他自己面前就是多么的调皮捣蛋,于是雍成威一手将雍兆雪提到了座位上,皮笑肉不笑道:“雍兆雪,你今天必须给我写完那是个大字!别想让你小爹爹求情,我是不会答应的!”
  “不求就不求!是个大字我会怕?”雍兆雪叉腰,一脸挑衅,“大爹爹你就等着吧,小爹爹迟早是我和哥哥的!”
  “嘿!你这人小野心不小啊!”雍成威无奈,在他和闻墨双宿双栖的路上,雍兆安和雍兆雪就是最大的凉快拦路石,这一拦就是七年,简直把雍成威气的心肝肺一起疼。
  在这俩小家伙很小很小的时候,雍成威还有过憧憬,可是当这两个小魔星越来越大后,他觉得自己都要麻木了,这并不是两个惹人疼爱的孩子,而是两个同他抢小妻子的情敌!
  对此,闻墨不止一次嘲笑过雍成威,也不知道这个爹是怎么当的,每天父子三个的日常就像是在拍谍战片一般,都看对方不顺眼,这么多年没能打起来,也是幸好中间有个闻墨做和事佬。
  “好了好了,兆雪乖,你和哥哥赶紧把今天的是个大字写完,晚上我们上街去看灯笼好不好?”闻墨弯腰摸了摸雍兆雪的脑袋,安抚道:“兆雪今天乖乖的,晚上小爹爹陪你和兆安睡觉哦!”
  “好哦!我马上写!”听此,雍兆雪的脸上的不情愿立马换成了灿烂的笑容,就连一边严肃着小脸的雍兆安眼里也闪过了明显的雀跃。
  闻墨不是一个厚此薄彼的人,他也摸了摸雍兆安的脸颊,道:“辛苦兆安看着妹妹一起写字啦,今天晚上给你们讲两个故事。”
  “不辛苦的,”雍兆安比较早熟,但即便是再早熟的孩子,对于孕育自己的母体还是有着天性的依赖,而他最喜欢的也是自家小爹爹。
  “好,那你们两个赶快去写大字,今天小爹爹给你下厨!”闻墨笑道,这几年带着夫君和孩子在外行走,他的厨艺倒是越来越棒了,毕竟很多都是得到了徐阳的指教,让他这个原来至于理论没有实际的人逐渐掌握了这项技能。
  见俩小屁孩乖乖的去写字了,雍成威一把将闻墨掐腰抱了起来,直接让对方的双腿盘在了自己的腰间。
  “墨墨,你不能这样偏心啊!”对于晚上闻墨要陪那两个小家伙睡觉的决定,雍成威心里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
  闻墨捧着雍成威的脸颊道:“怎么,你还想晚上再突然被兆雪吓一次?”
  昨晚,雍成威抱着自家亲亲夫人准备负距离交流的时候,都已经万事俱备了,就差临门一脚的时候,忽然被雍兆雪那小家伙急促的敲门声给打断了,吓的雍成威差点没直接结束,为此雍成威觉得就是罚雍兆雪和雍兆安一百个大字都不为过,毕竟雍兆雪是主犯,但雍兆安也绝对脱不了干系!
  “可是……”雍成威不满的用脑袋在闻墨的肩膀处蹭蹭,还在试图扭转闻墨的决定,“他们两个都那么大了,早就过了陪睡的年纪了,也就是娘子你宠他们,难道我就不需要陪吗?”
  闻墨挑眉,“你多大了,兆安、兆雪多大了?就这你也要比?”
  闻墨对于雍成威和雍兆安、雍兆雪之间的抢夺之战屡见不鲜,毕竟这样的情况几乎是从两个孩子还没满月的时候就开始了,说来也奇怪,这父子三个就像是天生不对盘一般,日常中也是处处作对,不过当然,他们也都很好的把握住了作对的尺度,因此闻墨便不怎么约束,只当看这父子、父女间的笑话,也算是他平日里打发时间的一项乐趣了。
  “可是墨墨,我也想和你睡。”
  这几年在外行走,虽是走走停停,哪里风景秀美就在哪里住上一阵,而雍成威也日渐沉淀了风韵,变得更加有魅力,可是有一点却是叫闻墨无奈,这个马上四十的家伙现在就像是个“跟屁虫”一般,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在闻墨身边,腻歪的厉害,从早到晚,几乎没有一刻愿意离开。
  曾经闻墨还想过自己会不会经历什么“七年之痒”,现在他已经完全没有这样的担心了,老夫老妻间都能被雍成威搞出各种羞人的浪漫,“痒”怕是一辈子也不会出现的!
  

第114章 番外:闻墨的秘密
  在雍成威和闻墨离开皇城,一路南下的时间里,两人间的关系愈发的亲密,及时他们中间有两个“使坏”的孩子总充当“电灯泡”,但是也改变不了二人之间更加情深的事实。
  闻墨喜欢看这个世界上的景色,就像是对于上辈子他曾缺失过的补偿一般。
  末世的生活,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难熬的,每天睁眼就是灰蓝色的天空,硝烟弥漫,到处都是脏乱差,断壁残垣、尸体四肢,血腥与肮脏并存,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最可怕的不再是丧尸,而是人心。
  闻墨和队友见过了很多很多,他想起便觉得心寒的事情——那些失去了理智的人们易子而食,他们将贪婪的目光盯在了老人、女人以及孩子的身上,他们失去了人类最基本的羞耻心,他们掀开了自己人类的皮囊露出了野兽的躯体,不,准确说来,他们可能比起野兽更加的没有心。
  那些冷漠的事情,是闻墨曾经真真切切的见识过的,在末世中,他也逐渐趋于冷漠与残忍,但他也依然坚持着最根本的原则。
  雍成威不喜欢闻墨看到各种美景后的眼神,怎么说呢,雍成威觉得那并不是对“美”的欣赏,而是一种难言的、几乎没有办法表达的悲伤与怀念,似乎还带着某种说不出的释然。
  这样低落的神情,是雍成威不愿意在闻墨的脸上看见的。他觉得,他的小妻子、他的墨墨就应该每天快快乐乐的生活,不需要想什么烦恼的事情,毕竟一切都有他顶着,他愿意像是宠孩子一般宠着闻墨,给与闻墨最大的自由与爱。
  不过,雍成威也知道自己不能强迫闻墨改变想法,从很早很早以前,从拿到那一块血石后,雍成威便知道了闻墨的不同。至今,那块血石还挂在雍成威的脖子上,每一次伸手抚摸,那温润的触感就像是一颗真正跳动的心脏,有着血液的流动一般,蕴藏着无限的生命力与力量,那是闻墨送他的礼物,也是闻墨去边关能够准确找到他的联系。
  雍成威曾经就想过,他要等着,等到闻墨愿意坦白一切的那一天,他相信自己终于能够有能力将闻墨心底最坚硬的冰冷融化,而他也一直坚信着。
  “墨墨?”将好不容易将两个孩子哄睡着,原本以为闻墨已经休息的雍成威一出门,便看到了斜斜倚靠在木栏杆边,呆呆望着月亮的闻墨。
  “夫君……”闻墨回神,眼里还有些不曾完全褪去的情感,带着几分月色的朦胧,以及雾蒙蒙的怀念与悲伤。
  雍成威上前揽过闻墨的腰,脚下用力,瞬间便抱着闻墨站在了屋顶之上。
  “墨墨,有什么不开心的,其实说出来更好。”雍成威抱着闻墨坐在了屋顶上,他用自己的外衫拢住了只是穿了一层单衣的青年,安抚道:“这段时间,我看得出来,你的心情一直比较低落,是这里玩的不开心吗?若是不喜欢,我们可以明天就换个地方……”
  “不,不是,”闻墨摇头,将自己的脑袋垫在了雍成威的肩膀上,整个人蜷缩在对方的怀疑,沉吟许久,才试探的开口道:“唔……你知道的,我有一个秘密。”
  “对,我一直知道,我在等着你愿意主动告诉我的那一天。”雍成威磁性的笑声响起,包含了无数的宠溺与柔情,“难道是今天吗?”
  “是今天,希望你听了不会太惊讶,也希望……你不会因此而讨厌我。”闻墨的声音还是有几分忐忑的,毕竟他的经历不是所有人都能坦然接受,末世、重生、穿越……这些放在现代大火的代名词,若是真的放在了古代,只能是异类的代表,说不定还会被人家当做是妖怪抓了去。
  “好,那我听听,会有多么令我惊讶。”雍成威的声音还是很平和,他甚至还安抚的吻了吻闻墨的脖子,“我永远、永远、永远不会讨厌你。”
  闻墨脖子有些痒,轻笑的躲开,这才开始断断续续说起来他原本的故事:
  “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我有很多的不同……怎么说呢,我觉得对于你来说,应该是很难理解的,我是闻墨,却也不是闻墨,准确的说来,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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