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俘虏圣君的第七年—— by岳千月

作者:岳千月  录入:08-09

屋子内突然静了,又好像有什么无形的东西被打破。
兰缪尔奇怪地看着昏耀,笑容一点点消散了。
他皱了皱眉,歪头小声:“……吾王?”
“兰缪尔。”
魔王突然开口。
他的脸上失去了血色,眼神僵硬。
“你以前不是说过吗?合化应该是……”
“是神圣的,纯洁的,克制的。”
“只能和唯一的……婚配的那个爱人做。”
昏耀的声音逐渐变得磕绊艰涩。
因为他发现,兰缪尔竟然是在用一种惊讶的目光望着他。这目光好像化作万钧的山峰压在魔王的胸口,压得他不得不咬牙低下头,眼底的悲哀被乱发遮掩着,浓得化不开。
“而婚配,要有忠诚,还要有爱。”
他还是说完了整句:“只能跟合化的那个人……婚配。”
兰缪尔无奈地摇摇头,“您今晚是怎么了?”
“吾王学这些人族的观念干什么,瞎胡闹。”
“说什么爱不爱……”
兰缪尔呢喃一声,望向窗外的眼神十分澄净。
远处的篝火还在燃烧,隐约有光,如同火柴擦亮了夜空。
兰缪尔的眼眸被照得泛出了些金色,像夕阳西下时的静谧湖水,澄澈、平和、波澜不兴。
片刻的放空后,那双眼睛转过来,含笑看向魔王。
“您不爱我,我也不爱您。”
说这句话的时候,兰缪尔依旧温柔,是用一种循循善诱的开导语气:
“这么多年的合化伴侣,不也做过来了吗?”
恍惚间,就像神明垂怜一个落魄信徒那样。
作者有话说:
指望一个从小禁欲的神子会谈什么恋爱呢( 补个注释:“赤足走过大地,再擦去脚上的泥土”的设定借鉴了一点基督教里面洗脚礼的概念,架空设定,与现实宗教无关。

第四年的时候,昏耀开始热衷于向兰缪尔“刺探”人间的事情。
他声称这也是验证奴隶忠诚心的一环,可问的问题既不是“人类王国的兵力有多少”,也不是“人类城池的布防是什么结构”——其实他们都知道,什么是彼此不能触碰的底线。
昏耀只询问兰缪尔的过去。
昔日的圣君,会给魔王讲许多人间的风景。
“人间吗……深渊之上,四季都很美。我最喜欢春天,初春会下起连绵的细雨,雨过之后,日光从云里爬出来,不是金灿灿的就是白亮亮的,风声和鸟鸣都很清凉,枝头的花被水珠压得重重的……”
“之后一天天变热,夏季的植物最茂盛,蝉开始趴在树干上叫。会有一些眼烦的蚊虫叮人,但不像深渊里那些被咬一口都凶险的毒虫,最多只是痒个三两天。到了秋天人们就开始丰收,大人将稻米装满麻袋,小孩用长长的杆子打树果……”
“冬天?人间的冬天一点都不冷。当然,要是去问深渊上的人类,他们肯定说冷,那是因为他们没见识过深渊的寒冬。下雪的时节,人们就把地窖里的米酒、肉干和蔬菜搬出来与亲人分享,祈祷母神保佑明年的收成……”
说到这里,兰缪尔顿一顿。
他转过眼来,若有所思地打量着身旁的魔族:“吾王不生气吗。我以为您听这些会不高兴的。”
……这段时间,魔王喜欢上了带人类到清静的草地去。
这里的视野无比开阔,深渊那些干巴巴的杂草的苦香意外地浓郁,甚至能将昏耀身上刚造过杀孽的血腥味都遮住。
魔王幽幽看了兰缪尔一眼,说:“继续讲。”
夜深了,他们坐在苍茫的野地里,四下寂静得仿佛能听见地火的脉搏。
不远处还有一匹角马,缰绳被系在木桩子上,坐骑的鞍鞯旁用麻绳系着一盏烛火灯。这就是全部了。
兰缪尔笑了一下,他在风中拢了拢自己的白袍,从善如流地继续讲:
“我是皇室的长子,出生时恰好上一位神子回归了神母的怀抱——噢,就是去世了的意思——长老们上问母神,嗯……或许类似塔达大人的占卜?神迹指示,新诞的皇子就是次任神子,我就被长老抱走了,之后一直住在布雷特神殿里。”
“我自幼被长老们教诲,与父母亲近的机会反而不多。对了,我还有一个弟弟,那是个聪明勇敢的孩子,小时候总是偷偷跑来神殿看我,追着我后面跑……如今应当是他在接替我做王国的君主。”
“神殿?是,神殿很美丽,地面与柱子都由雪白的大理石砌成的,祈祷室里全是五彩的玻璃窗,布雷特神殿里供着王国内最大的一座神母像,足足有三个我那么高……啊,还有很大的庭院,种满了芳香的植物,一年四季,花开不败……如果有机会,真想给吾王也看看。”
“停,说话注意点。”昏耀懒洋洋打断他,“等我哪天再次破开结界,攻占了你的神殿,你不跟我拼命?”
“我现在可打不过您了。”兰缪尔埋怨地瞪了他一眼,“如果魔族再次进攻人间,我或许只能跪着求您放过我的子民。”
人类的言语显然是玩笑,但落进昏耀的耳朵里就变了滋味。
魔王的心脏好像被什么拽着往下一坠。他眼神晦暗,含糊地哼道:“你当年也没打过我。”
像是要转移话题一般,他又问:“如果我不肯放过呢?如果我偏要将人类屠戮个干净呢?”
兰缪尔一怔。
昏耀:“你敢说你不会想杀了我?”
“……”
兰缪尔黯然垂下睫毛,保持沉默。
看看,果然不敢说。昏耀心想,但他居然意外地不生气,反而像松了口气似的。
过了一会儿,兰缪尔抬眼看了看他,轻轻说:“我也想听听吾王的旧事。”
“没什么好听的,深渊里不外乎就是那些,厮杀争斗,阴谋阳谋……”昏耀轻笑,“很快,你就能看个清楚。”
第三年烧起来的战火在第四年变得更加激烈,主要是深渊那些大小部落。借着“魔王宠信人类”的大旗,要从王庭咬下一块肉来。
魔王哪里是肯吃这种亏的脾气,索性筹划起全面开战。
他们都知道,像这样能在草原上悠闲度过的夜晚,今后应该不多了。
“必须要战争吗?”兰缪尔问。
“必须。”昏耀回答。
魔王与奴隶就这样保持了小片刻的无言。突然,草地间传来了“咕咕唧唧”的虫鸣声,清脆悦耳。
有什么东西在兰缪尔白色的衣袖旁高高地一蹦,画出一个弧线,又落进草地里不见了。
兰缪尔一下子又活了——看这纯洁无邪得像个孩子的家伙,他的眼睛亮起来,四顾寻找:“是什么?”
“铃铛虫,”昏耀挑眉,“看来这片土地比之前肥沃了。”
“人间好像没有这样叫的虫子,我想看看它。它的声音听起来像……像孩童在窃笑。”
兰缪尔欢欣地说。哪怕入了深渊四年,他偶尔还是会说出这种吟诗似的句子,是魔族一辈子都想不到的。
昏耀看他一眼。
突然伸手把兰缪尔的嘴轻轻捂住:“嘘。”
他的另一条手臂自然地环过了兰缪尔的腰肢。魔族高大的身躯与人类纤细的身躯,几乎贴在一起。
草地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他们互相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声。
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咕咕唧唧”的虫鸣声果然又响起来了。
昏耀突然往草丛里一抓。
兰缪尔一惊:“别杀它!”
有个小东西惊恐地扑腾着想跳走,却被魔王的五指擒了个正着。
昏耀嗤笑了一声,扬了扬拳头:“还真是个慈悲的圣君陛下。”
他甩动鳞尾拍了一下兰缪尔的胳膊:“伸手。”
兰缪尔小心翼翼地把双手伸出来,并在一起。
昏耀拉过他的双腕,将自己的右手缓缓松开。那只小虫子就安然无恙地蹦到了人类的手中。
“没毒,不咬魔也不咬人。”魔王说。
兰缪尔惊喜地将掌中褐绿色的铃铛虫捧起来。这只小虫子居然也不乱跳了,就在人类的手心里缓缓地爬。
过了一会儿,铃铛虫又抖抖腿,咕咕唧唧地叫了起来。
起初,昏耀还饶有趣味地等了他一会儿,看兰缪尔迟迟玩不腻,渐渐没了耐心。
“……兰缪尔。”魔王眯了眯眼,“我带你出来,是让你玩虫子的吗?”
兰缪尔有些依依不舍地将小虫子放回了草地上,随后抬起双手,开始解自己的衣袍。
但解到一半,他突然又停下来了。
“吾王,如今的王庭开始普及一些人类的知识和技术,您也说过,有些东西很有用……”
“既然我有别的用处了,”兰缪尔委婉地试探,“我们是不是……不必再做这种事了?”
昏耀感觉在观赏自家圈养的小动物尝试越狱。
他当然说:“不可以。”
兰缪尔感到遗憾,但还是坚称:“不可以就不可以。我已经熟练很多了。”
当初那个撬一下就能哭晕过去的蚌壳已经打开了。
兰缪尔对于合化已经不再抗拒,虽然对于魔族那种在众目睽睽之下交合的习俗还不能接受,但幸好昏耀也不在这方面逼他,于是一切都很和谐。
“你们……人族。”昏耀好整以暇地瞧着他,忽然问。
“在这种时候会做什么吗?”
兰缪尔明白昏耀的意思。例如魔族,在合化的时候喜欢互相抚摸对方的盘角,喜欢鳞尾与鳞尾交缠。
可惜他没有尾巴,昏耀有时候做得沉迷起来,尾巴总会忍不住地往自己的腿上缠。兰缪尔的皮肤又嫩得要命,第二天就是一道道的暧昧痕迹。
但人族么,嗯……人族……
兰缪尔冥思苦想。
昏耀无奈地叹了口气:“算了,不该问你。”
是他犯蠢,居然问蚌壳这种问题。
兰缪尔要是能知道才怪了。
“啊,有的。”但兰缪尔却突然说。
“亲吻,”他眼眸明亮,认真说道,“人族示爱的时候,会亲吻。”
昏耀又好气又好笑。还以为蚌壳能说出什么,亲吻谁不知道?魔族也会亲吻,亲吻鳞尾就是表示效忠的礼节。
兰缪尔从魔王不以为然的神态中看穿了他的心思,他抿唇将声音拔高一点点:“是以唇吻唇的亲吻。”
“这样——”
坐在草地上的兰缪尔忽然跪直起来,郑重其事地捧起魔王的脸。白皙修长的十指,贴在漆黑的鳞片上。
他略微俯身,将自己的唇,轻轻覆上了魔族的。
“……!”
昏耀睁大双眼。
杂草掩盖下,十指猛地屈起绷紧,在硬土上划出细小的痕迹。
他的心脏奇异地跳动起来,怦、怦——
兰缪尔只是蜻蜓点水般的一碰,不带任何狎昵。示范完了人类的“亲吻”,就想要撤身退开。
昏耀一把拽住那头银灰长发,睨着人类喘了两口气,然后发狠地朝兰缪尔的唇上咬了过去。
“王……!?”兰缪尔吓了一跳,想躲却已经晚了。
魔王扯开碍事的白袍,抓着人类的肩膀,宣泄般地一遍又一遍亲吻他。
放眼这片原野,人类与魔族的身体化作小小的剪影,渺如沧海一粟。
即将席卷整个深渊的战火点燃之前,他们在苦草间,在虫鸣间,在象征着仇恨与禁锢的清冷崖月的见证下,吻了彼此的唇。
后来,在此后的几年里。
昏耀经常亲吻他。
作者有话说:
很久之后圣君回想这一幕:……我有罪。(闭眼)(羞愧)(奇怪的罪孽+1)

已点燃的战火,不会因为一段暧昧的插曲而止息。
当魔王回想着那夜草原上的亲吻,按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脏,无比惊恐地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的时候,已经不得不迅速投身于战争的筹备之中,常常要从深夜忙到清晨。
数日后,魔王的部将们被请进宫殿。
他们在巨大的地图上,看到了略缩的深渊的山川。
血红的墨迹从王庭出发,中途贯穿了四个小部落,一路直指西北。
“……黑托尔。”
摩朵轻轻念出了征程的终点:“我还以为,吾王会先对瓦铁动手。”
旁边的几位魔将各自点头。首领瓦铁与魔王之间的新仇旧恨,在王庭不算什么秘密。
“瓦铁部落……”倒是天珀说了一句,“远了点。至少要能完全控制住鱼牙山脉与黑河,才方便对瓦铁动手。”
昏耀盘膝坐在草藤编织的坐垫上,就听着魔将们你一言我一语。王的旁边,坐着那位精致得不像话的人奴。
兰缪尔把长发编起来系了一枚白色的骨铃,正慢慢地用火石烧开一壶淡酒。
昏耀和臣属讨论政事的时候,他一般不说话,就在旁边一边做点什么事情一边听着,有什么意见私下里再和昏耀单独交谈。
最开始,魔王的臣属们简直痛苦不堪。
怎么能想象,当他们煞气腾腾地叫嚣着踏平某个部落的时候,有个人类坐在旁边乖巧地编着骨饰,声音丁零当啷的;或者认认真真地给螺贝刺猬涂眼睛,涂出来居然还蛮好看……
但现在,好吧,已经习惯了。
“兰……缪尔——大、人……”
摩朵黑着脸,扭曲地吐出这几个字,尤其是后面的尊称,“也要一同去?”
昏耀看了看兰缪尔。
事实上,这是他头疼了好几天的问题。兰缪尔身戴禁锁,只能在骨钥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如果带去了战场前线,局势瞬息万变,不可能顾及得上。
就算把人类放在大营里,万一军队出征的时候遭到袭营怎么办,难道要他原地等死吗?
可假如把兰缪尔和骨钥一起留在王庭,和给困兽去枷有什么区别?
昏耀索性把难题抛给“问题”本身,他冲兰缪尔抬了抬下颌:“你自己说。”
兰缪尔淡淡一抬眼:“您又来了?吾王将我留在王庭,将骨钥交给一位信得过的魔族,叫他来掌管我不就好了。”
昏耀:“。”
可恶,听起来很有道理,他为什么没想到?
但仔细想想……
魔王强装镇定,清了清嗓子:“不行。”
仔细想想,笑话,他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奴隶拱手让给其他魔族,暂时也不行!
兰缪尔是个美貌绝伦的人类,又是那么荒唐的好脾气,万一被欺负了,他都无法知道!
“你是个狡猾的人类,”昏耀说,“换了别的魔族来看管你,还是在王庭要地,我不放心。”
兰缪尔:“……”
昏耀:“你还是得跟着我。”
两天之后,王庭的军队启程,战士们离开家园。
角马嘶鸣,祭司们敲起了战鼓,烟尘滚滚而起。
出征前,魔王亲手为人类穿上贴身的链甲,用护腕束紧袖子。
昏耀低着头,而兰缪尔微微仰头。魔王的鳞爪环过纤细的脖颈,在背后扣好锁扣,最后从自己的胸前取下骨钥,若无其事地套在人类的脖颈上。
兰缪尔吃了一惊,一把握住昏耀的手腕:“吾王!”
昏耀将他的手指慢悠悠掰下来,说:“戴好了。遇到危险……”
说完,魔王忽然奇异地沉默了一下,低头亲吻了人类的唇。
兰缪尔:“?”
“要知道跑。”昏耀补完了这段话。
说罢,魔王扬长而去。留下兰缪尔站在原地,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唇角,心想:看来王很喜欢人类的这种亲吻。
隔着老远,几个魔将撇撇嘴,指指点点。
“哼,迷惑吾王的人类……”
“装模作样的人类……”
“等着瞧,不出三天,人类就要哭着求王放他回去!”
“别的不说,人类的孱弱躯体,怎么可能跟着魔族的勇士们长途骑马?”
——仅仅片刻之后,他们愣愣看着跨上角马的人类,傻眼了。
兰缪尔换下了平日里的宽松白袍,披挂轻甲,银灰长发如魔族出战时那样编成厚辫,系着骨片绳。
他踩着金属马镫,攀上远远比自己高大的角马,稳稳地坐上了鞍鞯。抬头时眼尾的那枚鳞片凛凛闪光。
“驾。”
披着铁甲的角马奔跑起来,带着纤弱的人类一骑绝尘。兰缪尔的马很快掠至阵前,与魔王并驾齐驱。
昏耀在风中回头,夸了句:“学得不错。”
兰缪尔:“吾王教过我。”
从前,圣君在人间时虽然也学过骑术,但真正骑马的机会并不多,也没有跟随军队出征的经验。
但魔王酷爱骑马,骑术尤其精湛,前两年闲的没事溜人类的时候,就骑着马带兰缪尔到处跑。草原、山崖、冰湖、深林……
兰缪尔又好学,几年下来,骑术进步飞快。
连昏耀都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是个被神眷顾的天才。
就这样,王庭的征途,以近乎不可思议的猛攻拉开了帷幕。
魔王一贯酷爱依托于精锐骑兵的急行军,连夜踏冰河、攀雪山都是常有的事,而这一次更加恐怖。
三天,整整三天几乎不眠不休,却又计算得堪称冷酷的疯狂奔袭。
锣声一敲,骑兵卸马,在沉默中迅速进食休整,锣声再一敲,无论吃没吃饱都要上马行进。
到了夜晚,漆黑不见五指。魔王命令士兵在马鞍上挂起小小的铜灯,就凭着萤火般的微弱光芒摸瞎狂奔,只有凌晨时分才能有几个钟的休眠时间。
堪称地狱强度的行进之下,就连魔族士兵都偶有掉队——他们只能灰溜溜原路回到王庭,等着接受嘲笑——更遑论兰缪尔一个没有法力的人族。
昏耀把人类的体力也纳入了计算。每到傍晚时分,他就把兰缪尔叫过来,让人类与自己同乘,勒令其靠在自己怀里睡一会儿。
越过霜角雪山,涉过浩荡的无浪河,再冲过一望无际的平原。
到了第三天,昏耀突然命令兰缪尔撤到阵后。
当时,行进的前方还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特殊的迹象。然而魔王的敏锐终究在这一日的下午得到了验证:
王庭的军队,狠狠咬住了落网的猎物。
第一个遭殃的大倒霉蛋,是个依附于黑托尔的,名叫“孜塔”的小部落。
兰缪尔算出了地火变动的时间和方位,魔王进而推算出了孜塔部落的迁徙路径,直接横向截了过去。
当孜塔的族人看到前方出现了大军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血腥的厮杀开始了,并且持续到半夜。魔族的战斗仿佛野兽之间的撕咬,那些战斗力较低的劣魔们在第一轮大批惨死,然后是孜塔的士兵。
“断角魔王!昏耀!!”
首领孜塔在混战中陷入了包围。他浑身是血,癫狂地喊,“你敢杀我,就是与西北的所有部落为敌,你敢——”
下一刻,角马高声嘶鸣。
一杆长矛携着漆黑火焰,如疾风般捅穿了孜塔的咽喉!
昏耀的面庞染血,冰冷而狂妄地大笑起来:“杀的就是你们!”
凄清的崖月见证下,死不瞑目的首领被举起来了,这具尸体被魔王高高地挑在矛尖,仍然保持着怒目张口的神态,仿佛没有预料到死亡竟然来得如此突兀。
当意识到败局已定时,孜塔的魔族开始了悲惨的大溃败。
士兵不再保护族人,老者与幼儿被抛下,无数魔族在践踏中丧生,到处都是惨叫和哭嚎。
人类的神教中描绘的地狱,大约也不会比这样的光景更残忍了。
一匹角马从阵后奔向前线。兰缪尔的衣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不断被溅上血污。
他喊:“吾王——”
人类的呼唤被怒雷般的吼声遮断了,魔王将长矛一挥,孜塔的尸首就被摔成了肉泥。
昏耀纵马当先,厉声道:“追军队!!”
王庭的魔族们抛下了那些悲惨的孜塔劣魔,开始如狼似虎地追击溃逃的士兵。
兰缪尔咬咬牙,又喊:“吾王!”
可人类喊不住魔王,更喊不住那些彻底亢奋起来的王庭战士。
魔族们尖叫着举起兵器,如车轮般滚滚向前碾压,夜色掩盖了尸体。角马的马蹄踏过的地方逐渐有了水声,那是象征死亡的鲜血。
这一刻,兰缪尔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何谓魔王。
昏耀就像是一个真正为了战争而生的恶魔,强悍、桀骜、凶残、不死不休。
当他纵马擎矛的时候,没有魔族能够不被那种狂乱的杀意感染,直到将目之所及的一切,都化作魔息之下的废墟和飞灰。
“吾王……吾王!!”
在这样的疯狂追杀,或者说几近屠杀之中,只剩下一个渺小的人类拼命地喊着他的王。
“他们已经战败了!他们的首领已经阵亡了!!”
最后,兰缪尔的嗓子都哑了,狂风夹着血腥与哭声,夹着绝望与死亡扑面而来,他感觉自己几乎也要疯了。
“昏耀!!”他声嘶力竭,“被封印在深渊里两百年,魔族的数量一年比一年少,你还要杀吗!?”
兰缪尔不知道军队是什么时候停下来的。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又似乎只是短短的几个呼吸间。
他浑身湿透,伏在马背上剧烈地大口喘息,汗珠沿着散乱的发丝一滴滴往下落。
马蹄声由远而近。
兰缪尔吃力地喘着气抬头,看到浑身浴血的魔王穿过夜色,面目平静地御马而来。
于是人类勉强笑了一下。
“……第一年。”兰缪尔怅然说。
“我要是能知道这么劝您就好了,那就不会吵架了。”
昏耀没有说话,只是神情复杂地看着兰缪尔。
过了一会儿,魔王向身旁的传令官下令:
“敲锣,原地休整。”
孜塔部落的遇袭,令黑托尔意识到了危机。很快,西北的几个部落联合起来,在一片荒原上与王庭的军队开始了对峙。
真正的大战打响,连日的激斗开始了。
绝大多数时候,兰缪尔都被留在后方的大帐里。
他替昏耀算着军备与粮草,算着需要的一个个数字。每当深夜或是清晨时分,当大地震动,马蹄声如雷传来,就知道是昏耀的军队回来了。
每到晚上,兰缪尔都要踮起脚,把魔王的盘角拉下来嗅一嗅。
“能少杀一点就少杀一点。”他苦口婆心,“您是为了平定叛乱,又不是为了屠杀。”
“当魔族死去,最高兴的可是我在人间的子民,吾王也不甘心这样吧?”
“还有,您出战到底为什么不穿铠甲?……是,我知道魔王血统的鳞片很硬,但能多防护一点是一点……”
昏耀被唠叨得无可奈何,又生不起气来,有时候索性就把兰缪尔抓到营帐里合化。
但这一招现在已经不太管用了,他已经很难以此彻底堵住人类的嘴。
两军对垒持续了半个月,逐渐进入苦战的阶段。
有一次,魔王率军队出阵,与黑托尔等联合部落的军队激斗。双方的战线边打边挪移,居然从荒原推移到了山谷。
推书 20234-08-09 :我在非洲草原当奶》:[穿越重生] 《我在非洲草原当奶爸》全集 作者:寻香踪【完结】晋江VIP2023-7-6完结总书评数:1464 当前被收藏数:4474 营养液数:2577 文章积分:146,291,104^_^文案:动物学研究生边冀在非洲草原做科研时,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被盗猎者击中,醒来后发现自己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