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个丧尸当男友—— by胡桃夹子

作者:胡桃夹子  录入:10-21
丁恪发现被舔了三年的男神劈腿,转头就踹开了自己,各种人身攻击名誉损毁男神手下丝毫不留情,完全奔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去折腾。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突然有一天醒来末世就意外降临了。
丁恪被男神伤的心神俱损,在家里蜗居半个月,终于从床上下来了,可是转头就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家的被子成精了。
又在家里蜗居一个星期的丁恪终于接受了末世降临和自己身负异能的事实。
可人倒霉喝水都塞牙缝,出门就碰上了前男神的弟弟,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不存在的,男神弟弟面冷心热,照顾起人无微不至……
颜狗丁恪觉得又找到了新的目标!?
标签:狗血,末世科幻,主受,甜宠

丁恪今年21岁,短暂的人生过的格外艰难。
打小父亲木讷老实,母亲酗酒好赌,而且性格格外残暴,每每不顺心,对年幼的丁恪非打即骂,父亲要是阻拦了,母亲就会抡着棍子连父亲一块儿打。
后来,父亲终于忍无可忍,在丁恪七岁的时候和母亲离了婚,丁恪总算是过上了不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顺心日子过了没两年,父亲在爷爷奶奶的撺掇下又给他找了个后妈。
常言道:有了后妈就有了后老子。
丁恪他爹丁有福本性就木讷寡言,对什么事情都大大咧咧的,这后妈进门后,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套路玩的那叫一个顺手,把丁有福和丁恪爷爷奶奶哄得那叫一个乐呵,就连傻呵呵的丁恪都以为自己有幸能享受一把父慈母爱的幸福生活了。
可事实是,喜宴当天晚上,他就被后妈哄进柴房锁了起来,美名其曰要和他爹入洞房,这么大的后生在屋里算怎么回事。
这一锁,这个柴房就成了丁恪的常驻根据地,隔三差五来住两天。
艰难的生活在后妈又给他爹生了一对龙凤胎儿女后更甚,他由基本的吃不饱穿不暖渐渐成了浑身恶臭衣不蔽体的大傻子。
就连他那个老实地方都觉得是他生病把脑子烧傻了,完全没想过孩子是被虐待的心理出了问题了。
好在,爷爷来看了几回,察觉出了后妈对他的不待见,对着儿子一通数落把人带走了。
爷爷奶奶对他很好,丁恪终于过上了梦想中那种吃得饱穿的暖的幸福生活,最重要的是还能上学了。
也是在那几年,丁恪在学校的图书馆里领略到了大山之外的繁华世界,他向往,憧憬,希望自己能脱离童年的噩梦去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幸福家庭。
丁恪读书下了拼命的劲头,只用了一年时间,就从全校吊车尾,爬到全校第一名。
中考的时候,丁恪以全校第一的好成绩考进了距离家里200公里外的区中学。
但老话说得好,麻绳专捡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高二第二学期,丁恪奶奶生了场大病走了,爷爷独自一人苦撑着,说什么也不愿意让丁恪辍学。
后来,爷爷终于也病倒了,继母和父亲过的也就是刚刚糊口,负担不起爷爷那昂贵的医疗费,丁恪偷偷辍学了,一个人穿梭在各个黑工地做苦力,可即便是这样,也没能留住爷爷。
那一年,丁恪18岁,孤身一人,揣着仅剩的三百元,逃离了想要抓他回去做苦力的那个家。
此后的生活也不怎么顺,没有文凭的他,来到繁华的大都市处处碰壁,好不容易找了个服务员的工作,还因为浓重的乡音被人排挤,被人欺负。
好在最难熬的日子总算告一段落,他拥有了体面的工作,舒适的住所,甚至有了一段非常喜欢且在勇敢追求的爱情。
徐与江是个非常温柔润谦的人,待人温和,心地善良,说起话来都是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可以说,简直就是丁恪心中的梦中情人。
哪怕对方是个男人,丁恪也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就不可自拔的陷了进去。
而且,最要命的是,徐与江是个gay,丁恪自认为自己魅力无敌,追人就跟捅个窗户纸那么简单。
可是,老天爷大概还是见不得他过的太得意了,他和徐与江这根红绳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无法直线系上。
这一追人,就整整追了三年,从青葱少年,到沉稳青年,丁恪眼睁睁看着徐与江游走在一众更加魅力四射的男人中而无能为力。
今天是徐与江的生日,他在清江山水定了位子,算是给他们彼此最后一个机会,他打算跟徐与江告白。
丁恪抬眼望着镜中轮廓硬挺,体格健硕的青年打气道:“加油。”
半小时后,丁恪的车停在了徐与江家楼下,徐与江家家境很好,是陵城数一数二的富豪之家,住的是全市最有名的金茗园。
丁恪开着一辆二手的创酷,与周围的高逼格氛围透出一股浓浓的格格不入感来,他摸出手机,准备给徐与江打电话。
突然,身后一阵轰鸣声打断了他的动作,骚包的玛莎拉蒂甩出一个帅气的摆尾与他的小越野头对头停在了一条线上。
丁恪拧了拧眉头,看着车里人不紧不慢的打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抱着一大捧比那辆玛莎拉蒂还浓烈骚气的红玫瑰走了下来。
那人打量了一下丁恪,目光不屑的飘向别墅,然后也打了电话。
“宝贝儿,我在门口了,开门。”
丁恪突然有点不好的预感。
“邵……邵阳?”精致而干净的徐与江从别墅里跑了出来,雀跃的表情却在看到丁恪的时候猛的一僵。
邵阳勾了勾唇角,大步向前,一手揽着玫瑰,一手大张开,熟稔的动作,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做。
徐与江极度不自然的上前轻轻抱了抱邵阳,正要退开,却被邵阳扣着脖颈来了一个法式热吻,徐与江僵硬的挣扎。
丁恪脸色一沉,上前一把扯开了黏黏糊糊的两人,“你他妈谁啊?”
邵阳被扯得一个趔趄,回身对着丁恪就是一脚,丁恪这么多年体术和跆拳道也不是白练的,轻而易举的躲开了攻击。
“你他妈谁啊?我跟我男朋友亲个嘴跟你有个毛关系?”
丁恪心口一顿,转向徐与江,“男朋友?”
邵阳脸色难看,三步并两步过来,扯着徐与江也质问:“徐与江,这他妈谁?”
徐与江眼神躲了躲,“邵阳,这是丁恪,我……最好的朋友。”
“…!…”丁恪,最好的……朋友?
丁恪看着徐与江的脸,突然觉得有点陌生,他很想问问徐与江,你是不是跟你所有的“好朋友”都接过吻?
“丁恪,这是邵阳,我……男朋友。”
丁恪的手松开,徐与江被邵阳一把扯进怀里,邵阳脸色不善,一条眉毛高挑着:“你就是丁恪?与江那个死缠烂打了三年多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追求者?”
徐与江沉下脸,“邵阳,你胡说什么?”
“哼,”邵阳丝毫不买徐与江的账,“哥们儿,gay圈里与江这种质量与家境的的确可遇不可求,但三年了,好歹你也给自己留点尊严,怎么非得与江撕破脸说你配不上人家你才甘心?”
“邵阳,别说了!”徐与江大声打断,“我爸爸在家里,你快进去吧!”
邵阳有些不爽,眯着眼直勾勾的看着徐与江,半晌,才莫名其妙的说道:“与江,我开车一千公里赶过来你应该知道是什么原因,现在我告诉你,那件事是真的,我希望你别让我这一千多公里的路程白费辛苦。”
徐与江骤然一惊,眼睛瞪得大大的,难以置信的望向了邵阳。
邵阳拍了拍徐与江的发顶,冷冷的瞥了眼丁恪,转身就走。
丁恪深吸一口气,看着还在状态外的徐与江,道:“与江,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情投意合的。”
“……”
“能解释一下,你这个便宜男朋友是哪来的么?”
“丁哥,”徐与江眉眼低垂,伸出手去抓丁恪的衣角,丁恪却一把摁住了他的手。
“就这么说吧!”
丁恪已经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平复心情了,他没办法再分散更多精力给徐与江了。
“邵阳是我爸爸战友的儿子,京城的。”
一句话却直接道出了他们之间最难以逾越的鸿沟。
门当户对!
邵阳是徐与江他老子徐诚彻的战友之子,按照徐诚彻那个尿性,这位来自京城的小少爷非富即贵。
所以,人家两人这是父母之命外加门当户对,简直就是天作之合,自然而然就把他这个乡下来的麻瓜踢开了呗!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半年!”徐与江抿唇回答,脸色都难堪的发红了。
是该发红,脚踏两条船半年多,居然能捂得滴水不漏,真是牛掰!
可是,丁恪还是想问一句——
“与江,那我们到底算什么?”
“我们,”徐与江扬起一抹不自然的笑,“我们一直都是好朋友啊!”
好朋友!?
丁恪也想笑,可他笑不出来,“与江,你会和你的朋友十指相扣漫步情侣街?”
“你会和你朋友,在座无虚席的电影院里接吻?”
“……别说了!”徐与江想制止!
“还是说,你会和你每个朋友在人来人往的卫生间里互相……”
“啪!”巴掌清脆落下。
徐与江气的不轻,“我他妈喝醉了行不行?”
“行!”丁恪蹭了蹭微痛的脸颊。
气氛僵持半晌,丁恪摸出车钥匙,“没事了,回吧,回去陪你高富帅男朋友去吧!”
“丁恪,”徐与江声音有些抖,“对不起!”
丁恪没回头,大步流星上了车,发车,倒车,掉头,一气呵成。
“轰!”的一声,小越野发出有史以来最震慑人心的咆哮,一骑绝尘。
去他妈的门当户对,老子单身万岁!
【作者有话说】:单身万岁!
新文,不定时更新,喜欢的话,可以预收!?

丁恪车开的潇洒,可刚拐出徐与江的视线盲区,就泄了气了。
他讷讷的回头,刚后视镜里看的清楚,徐与江看了他几秒,就毫不留恋的转身回去了。
丁恪难过的想哭,他是真喜欢徐与江,可以说除了是男的这一条,徐与江几乎完美契合了他想象中的与之共度一生之人的所有条件。
他并没有看起来那么硬气,其实刚那个骚包男说的对,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和徐与江门不当户不对。
家境这块儿,他天然矮了徐与江一截,认识的人知道他追徐与江的第一反应都是自己看上人家的家境了。
甚至就连他自己,也曾一度萎靡,觉得这样的自己根本给不了徐与江幸福无忧的未来。
可是,没有人知道,徐与江曾温柔的握着他的手,说:“丁哥,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幸福感从来不是在别人的嘴里说出来的。”
那时候,以及之后的每次自己动摇,他都会回想当初徐与江望着自己时的坚定与肯定。
“现在想想,真踏马可笑!”丁恪趴在方向盘上,眼眶酸的发红,“真要喜欢你,早八百年就在一起了。”
是啊,这么浅显的道理,偏偏当局者迷,旁观者也没有哪个给他当头一榔头,让他清醒清醒。
“叮咚”手机不合时宜的发出一声响,是volg的特别提醒。
丁恪点开手机,脸色骤然变得格外难看。
特别提醒不是徐与江发的,而是他们的共同朋友方迟。
【恭喜邵大公子抱得美人归,在下先祝二位百年好合哈!二位稍后,哥几个十分钟内到达战场!】
【ps:这次终于甩掉某先不长眼的黑皮狗了,某人也该认清自己的地位了吧!】
说起来方迟并不算他的朋友,因为他是徐与江的发小,徐与江的很多朋友他都认识,但却不出意外的,没有一个对他有好感的。
连发的两条说说,一条比一条扎心。
第一条说说下面还配了邵阳与徐与江家人的合照,看起来其乐融融,俨然一家四口的模样。
第二条说说下面也配了图片,是上次圣诞节时他捧着一捧手工娃娃捧花像徐与江表白的照片。
全文没提他一个字,却侮辱性极强的附上了自己略微扭曲的照片。
丁恪都不用打开评论,就知道里面肯定是一水儿的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话。
他有些手抖的打开微信,找徐与江,想看看徐与江的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发出来的,却猛然被手机屏幕上那【对方不是你的好友……】几个字震在了原地。
他呼吸起伏,坐直了身子,退出微信,又在拨号键输入那个倒背如流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反复几次,丁恪终于确认了一件事——他被拉黑了!
丁恪的心猛的沉到了谷底。
他以为,徐与江即便真的和那个骚包男确定了关系,他们最多也就是别扭的做个普通朋友,没曾想,徐与江这么快刀斩乱麻,直接把他打入了黑名单。
这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节奏啊?
丁恪很难受,难受的几天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最后还是没逃过失恋的设定,苦逼的一个人去酒吧买醉。
他没去常和徐与江他们一行人去的王朝,自己溜达的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安静的清吧,一个人坐在吧台苦哈哈的灌酒。
手机铃声又响了起来,他看了看,脸色顿时更加难看。
直到铃声结束他也没有接。
是他那个便宜老子的电话,每次他老子打来都没什么好事儿。
他今天难受的紧,不想在这种时候雪上加霜。
可那铃声就跟有病似的,响了一遍又一遍,烦不胜烦的丁恪索性关了手机。
世界终于清净下来,当他正要再灌酒的时候,酒杯猛的被一只大手给盖住了。
大手其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大,只是这人骨骼偏大,手指修长,青筋暴起看起来格外粗犷。
丁恪的视线晃了晃,瞳孔里渐渐影射出一个样貌英气十足的男子。
男子应该是少数民族或者带点混血,五官深邃,眼珠有点幽绿,长而密的睫毛微垂着,敛着让人看不清的光彩。
“你喝多了。”
他递过来一颗糖,酒吧提供的那种免费糖果,五彩缤纷的,酸酸甜甜的,不难吃,丁恪道了谢,感觉郁结的心情被这糖果抚平不少,却见把自己跟前放的那颗拿走了。
丁恪脑子发懵,隐约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却一时半刻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啊,”丁恪想大概是个好心人,“是有点多了,不喝了,帅哥,结账吧!”
服务员拿过来账单,丁恪迷糊的看不清,直接打开付款码,“扫吧!”
付了钱,丁恪晃晃悠悠的往外走,安静的酒吧不知道怎么突然爆发出一声很大的尖叫声。
丁恪脚步一顿,刚要扭头去看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身后有人爆了个粗口,然后他整个人被一股很大的力气揽着往门外走。
“哎?谁啊?怎么……再推人老子动手了啊!”
说实话,打从丁恪这一身腱子肉练出来后,还没有那个不长眼的敢这么推搡他。
他本来就心中憋闷,被人推的顿时火气冲天,反手扭过精准捞着人胳膊就是个过肩摔。
“嘭!”的一声巨响!
伴随着几声此起彼伏的尖叫,丁恪猛然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呦,谁啊这是?”
丁恪猛的抬头,看到了路边自己惦念了好几天并为之萎靡不振买醉的人以及他的跟班和朋友们。
方迟依旧最先找茬:“这不是我们的丁恪型男么?怎么?与江有男朋友了你还不死心,折腾徐刻想讨好与江?”
徐刻?丁恪的大脑宕机了几秒,猛的想起了徐刻是谁。
徐刻从容的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满身的灰,面不改色的望向丁恪,“还走不走?”
丁恪灰溜溜的想走,任谁前脚被人抛弃,后脚就被甩自己的人看到自己萎靡不振的买醉都想立刻土遁逃走。
但他一点都不想跟徐刻走!
“他怎么舍得走呢?”说话的是焦瞿,也是徐与江的朋友,“与江在这儿,他估计脚都生根了吧!”
焦瞿和方迟是徐与江的朋友最看不上他的两个,每次见了他不刺挠两句都难受的慌。
这么多年,丁恪早习惯了,像是没听见似的,扯出一个不算好看的笑脸,摆了摆手,“你们玩吧,我回了!”
“丁哥,你还好吗?”徐与江突然出声,“要不要我帮你叫个代驾?”
丁恪正要回绝,突然听到方迟那个贱兮兮的声音道:“与江你可别了吧,好不容易断干净了,万一他在死皮赖脸的黏上来,烦死了!”
大庭广众之下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人落脸,就算是个菩萨也有三分火气了。
丁恪突然回转身子,明明依旧脚步晃荡,但那双黑黢黢的眼睛死死盯着方迟。
“方迟,我喜欢徐与江的时候,你还能算是个我的朋友,但我们现在也没可能了,你是不是该有点自觉?”
方迟被丁恪突如其来的气势震慑,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但他也不是轻易认怂的性格,还是梗着脖子问:“什么自觉?”
丁恪冷眉冷眼,气势前所未有的强大:“再嘴贱,我不惯着你的自觉!”
“你他妈……”方迟脸色怒红,扑着就要上来揍人,被焦瞿一把拦住。
“方迟,别冲动!你打不过他!”
丁恪最终还是顺利回了家的,只不过第二天早晨短暂的醒来几分钟时间里,他却怎么都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喝大是真喝大了,难受也是真的难受,醒来不到五分钟,丁恪就又睡着了。
大概是前几天失眠的原因,丁恪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三天下午。
醒来的时候,丁恪整个人浑浑噩噩的,就像被人抽魂了一样,全身上下感觉像被人用棍子招呼了一遍似的。
他拖沓着身子下地,迷糊间听见什么东西窸窸窣窣的声音,回头看了看,没什么东西啊。
“这顿酒真他妈喝大发了!”
走进客厅,他径直朝厨房走去,喉咙干的像着火一样,他急需要水分滋润滋润。
“卧槽!什么鬼?”
丁恪突然大叫起来,整个人吓得从后摔下去,但摔倒地上轻飘飘软绵绵的,一点声响都没有。
厨房门旁边的立式镜子里映射着一团瘫软在地的棉被,扭曲的挣扎着。
“啊啊啊啊啊!”
丁恪鬼叫着往起爬,那镜子里的被子也以一种反科学超人类认知的姿势站了起来。
“啊啊啊啊啊,鬼啊!”
丁恪冒烟的嗓子劈着岔叫的万分惊悚。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冲回了卧室,“嘭”的一声摔上了门。
“怎么……怎么回事?被子……被子成精了?”
丁恪欲哭无泪,说好的建国以后不许成精呢?
他胡乱的抹了把脸,睁眼时的动作骤然僵住。
他的……手呢?
入眼所及两个九十度直角的被角平摊在自己面前,丁恪如遭雷击。
整整一个小时之后,丁恪才从惊惶中勉强镇定下来。
看着镜子中那四四方方站立的被子,丁恪再也绷不住了,抄起一旁的台灯扔了过去。
“哗啦”一声,镜面碎裂成四分五裂。
“这他妈怎么回事啊?”
【作者有话说】:感谢Alpaca宝宝送的五张月票,这章奉上。
已改!?

第三章 外出……
丁恪又蜗居在家三天,终于接受了自己有可能是某种妖怪成精之类的,所以才会有这种反科学的变异形态。
期间,他曾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打开手机准备查阅一下度娘,看有没有相关资料,可是,电话信息铺天盖地的涌进来。
90个未接电话,70条微信信息……
电话来自三个人,一个是他那多年不联系的父亲,一个他许久不联系的一个朋友猛子,还有一个陌生号码。
信息发的人很多,丁恪快速翻阅了一下,抛开那些彼此不待见的人,给他发信息最多的依旧是他那便宜老子和猛子。
“小恪,你在不在?”
“小恪,咱们这里出大事了山里来了好多当兵的和大夫,许多乡亲生病了……”
“小恪,你看新闻了吧,这是瘟疫,传染的太快了,县城死了好多人,那些病了的都活不下来,听说是接触传染啥的……”
“小恪,我看新闻,你那边也有了,城里人太多了,传染的肯定比乡下快,你要不回来吧!”
“小恪,你咋一直不说话,电话也不接,你是不是还怨爹啊,你回句话吧?”
后面的几条都是这样的,他老子从急切到焦躁,最后甚至有些卑微的哀求,祈求着他能回一句话。
丁恪的心突然抽痛,还被一股不知名的惶恐笼罩着。
瘟疫?接触传染?死了好多人?
他扔下手机跑到窗前,自醒来后他一心都扑在自己身体异变的问题上,全然没注意过外面的情况。
窗帘拉开的一瞬,丁恪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这是……什么啊?”
平日里高楼林立,川流不息的城市如今入眼所及一片衰败萧条,街面上横陈着惨烈车祸的汽车尸体,哪怕是在21楼的高度,也能看到街面到处四分五裂的尸体,以及路面上歪歪扭扭走路姿势清奇的“人类”。
丁恪呼吸都顿住了,看了半天,他又猛的冲回床边,拿起手机给他便宜老子打电话。
在巨大的灾难面前,再记忆深刻的隔阂都变得微不足道,这一刻记忆中那个和他一起被他亲妈捶的窝囊老子突然变得比徐与江都重要了。
号码刚拨出去就响起一阵急促的忙音,一看,代表信号格的地方打着一个小小的红叉。
“操!”
丁恪慌乱的再拨,依旧如此。
别说电话,微信视频,甚至平时无网络都能随时拨通的110,119都无法拨打。
丁恪陷入前所未有的慌乱。
脑子里甚至产生一种荒唐可笑的想法,会不会在他昏睡的几天时间里,整个城市的活人都被撤离了,现在空荡荡的城市里,只有他一个人了。
想想就好绝望。
丁恪急得抓耳挠腮,偏偏他现在是一个方方正正的被子,没办法做过于精细的动作。
“啊!”
丁恪怒吼一声,又飞快的捂住自己的嘴。
尽管没看过任何末日文,也看过威尔·史密斯的《我是传奇》,他可不想成为一群活死人盘中餐。
在醒来后的第四天的时候,丁恪终于成功饿晕过去,再醒来的时候,他惊喜的发现自己又“化形”成人了。
拖着几乎虚脱到瘫软的身体,丁恪从小冰箱里拿出两个面包,一袋牛奶还有两个生鸡蛋,好一顿狼吞虎咽,丁恪终于从虚弱中缓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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