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当上首辅了by饵块加油条

作者:饵块加油条  录入:12-16

他也有想过要不要干老本行,但他的写作水平还没到这么牛逼的地步,只能等以后适应了这边的写文手法再想。
而且原主之前考上了这边的青山书院,这个学院教学严格,要求学子必须住校,从卯时起就开始学习,中午有一个时辰吃饭午休的时间,然后接着学习,一直到晚饭前,而且这个书院修建在半山腰,楼梯巨多,爬一趟要老命了。
实在不行就只能去酒楼饭馆卖几个菜谱换钱了,想着想着很快就睡着了。
宋予归这一觉睡的有点不踏实,一会梦到他在现代的生活,一会又梦到原主以前的日常,断断续续的。
醒来的时候窗外日头高挂,阳光刺眼的不行,让人无法入睡,索性直接起床,洗漱一下直接去城里退婚。
临溪村离云岚城不远,走个一炷香的时间也就到了,进了城后问清楚路,宋予归就直接往林家赶,路上买了个包子垫肚子。
天气热,路上都没有几个行人。
路过一个巷口时听到一个妇人在呼救,转头看去,一个妇人双手拼命打一个怀抱孩子的壮汉,想把孩子抢出来,但她力气太小根本抢不过那个男人,巷子里只有几个妇人和哥儿,听到妇人的呼叫后都纷纷上前帮忙,但那个壮汉一看就是老手,还是个练家子,几下就把那几个人挣脱打倒在地,那个妇人已经绝望了,一直在喊救救她的孩子。
宋予归正要上去帮忙,突然那个壮汉的衣领被一个小哥儿从后面揪住,阻止了他前行。
紧接着另一只手从斜后方伸出,直接一个手刀拍在那个壮汉的脖颈处,趁着那个壮汉疼痛愣神之际将孩子抢过来放到妇人怀里,又一脚踢在那个壮汉的腹部,将人踢的撞倒在地,那壮汉倒地时宋予归感觉地板都在震动。
大概是怕那人之后恢复精神逃走,那个小哥儿又找了根麻绳将那个壮汉捆起来,就是这绑法怎么有点像是在捆猪。
那个妇人紧紧抱着孩子,看着倒在地上的人又上去狠狠踢了几脚,劫后余生的瘫倒在地,被那个小哥儿扶起,反应过来是面前的人救了她们,一直在鞠躬道谢,甚至还想下跪道谢,被小哥儿拦住了。
周围的人都在称赞这个小哥儿,要不是他今天这个孩子就要被偷走了。
宋予归也被那个小哥儿吸引去了视线,那人身穿一件淡绿色衣裳,头发高高束起,露出白皙明艳的脸庞,眉宇间的一点红痣鲜艳欲滴愈发衬的他眉目如画,整个人如夏日的荷花一般,让人心生喜爱。
他好像明白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了。
但他现在有婚约在身,贸然结识对这个小哥儿和另一个与他有婚约的人都是不尊重,只能作罢,再者自己这么贸贸然上前搭话,说不定会被当成登徒子,和躺地上的那个男人一个下场了。
这个小哥儿看起来瘦瘦弱弱的,但力气可不小,好像还会点功夫,刚才那一脚可太帅了。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他现在不是很帅,这具身体刚刚大病初愈,脸色不是太好,面对喜欢的人一定要用最帅的样子。
东拐西拐的终于找到了林家铺子,这边的人说方向都用东南西北来说,对他一个南方人真的很不友好,期间走错了路。
路上路过水果摊还买了个西瓜和其他的水果,虽说是想要去退亲,但空手上门终归是不礼貌的,他不太了解这边的风俗,原主记忆种也没有相关记忆,但买点东西总是没错的。
但铺子门已经关了没有人,估计是卖完回后面家里了,又绕道后边院子敲门。
“来了,等会啊。”门内一道浑厚的男声响起,没多久门就开了。
来开门的是林家的当家人林大成,看着门外俊俏的书生,有点眼熟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便问道:"你找谁?如果是卖肉的话要到下午,现在没有。”
宋予归看着门内体格健硕的男人心头微颤了下,要是他知道自己是来退婚的会不会打他,他现在这身体可禁不起他的一拳。
“晚辈是临溪村的宋予归,贸然来打扰是想跟您家商量一下我们两家婚约的事。”
林大成笑道:“哦哦,你就是宋家小子啊,你身体好了?快进来坐。”说罢侧身让宋予归进来,将人迎到树下的石桌旁坐好。
林大成道:“我叫你予归可以吧,你在这坐一会,我去厨房泡个茶,我们家知秋和他娘出去买东西了。”
宋予归本想速战速决,但奈何他顶着大太阳走了一路,嗓子实在干渴的不行,左右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可以的,不好意思是晚辈太过唐突,没打招呼就来,我买了个西瓜,还有其他的一些水果,您拿去井里湃湃,这个季节正好解暑,希望您不要嫌弃。”
林大成想着反正以后是一家人也就没推拒接了过去:“好,谢谢你了。”转身把西瓜放在竹筐丢进井里,去厨房烧水泡茶。
宋予归坐在凳子上慢慢打量着这个家,他坐的位置在院子东边正好可以将整个屋子的布局都看清。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四方宽大的院落,四周用砖石组成的围墙,将院落紧密地包裹其中,私密性很好。
院门口进来就是一座福字影壁墙,堂屋正对着大门,很好的保护了隐私,旁边有个偏房估计是做卧室用的。
院子西侧就是灶房,大概是为了好散热,窗户都大开着,可以看见里面人的动作,旁边不远处种了几棵果树,好像是李子和桃子,被葡萄架挡住看不太真切,那一串串紫红色的葡萄挂在绿叶之间在阳光照射下犹如紫宝石一般。
而自己坐的地方旁边是另外盖的一间屋子,窗前用竹子围了个篱笆做花圃,上面爬满了花藤,大概是天气太热在睡懒觉,花藤上没有一朵愿意开放,花圃里种了很多花草,微风拂过带来阵阵花香,引得蝴蝶争相飞舞。
而他身后的这棵大树一时间分辨不出来是什么品种,但应该是长了好些年了郁郁葱葱的,树枝粗壮,还系了个秋千,随着风的节奏在轻轻摇摆。
这时院门传来被推动的声音,一道温润的声音也随之传来,“爹,我回来了,城里居然有拍花子你知道吗?”
宋予归听到声音转头朝院门口看去,在看清门口说话人的身影后,心跳都空了一拍,这不是他的心动男嘉宾吗?他怎么在这,他刚刚喊的什么,爹?他就是我那要退亲的对象?
宋予归现在就一个想法,他想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帅不帅,能不能让人一见钟情。

第3章 县城生活
林知秋在看见树下站着的人的时候就没好意思再开口,冲那人笑着点了点头就往灶房走了。
而宋予归看着林知秋的背影,面上一片风平浪静心里已经开始放烟花:“这老天还算待他不薄,虽然给他整穿越了,但给他了一个超好看的老婆!”
幸好刚才没有嘴快,差点就要断送自己的姻缘了。
林知秋到灶房看见正在烧水泡茶的林大成,好奇问道:“爹,院子树下的那个人是谁啊?”
林大成笑了笑说:“就是之前他姨母来代替他求亲的宋家小子,宋予归啊。你之前不是看过他的画像吗?”
林知秋也惊讶了一瞬,“他比画像上好看,他来是有什么事吗?对了我娘在巷口跟王婶聊天,过会才回家。”
林大成点点头:“知道了,他说是来谈成亲的事,正好这茶泡好了,你端出去给予归,我再洗点水果就来。”
林知秋点了点头端着茶壶茶杯往宋予归处走去,给宋予归倒了杯茶后便走了。
借着倒茶的功夫,林知秋又仔细的看了下宋予归,没想到他的这个未来夫君长的如此英俊。听娘亲说比自己还要小两岁,今年才十七,个子比自己矮一点点,但他还小还能长。
林大成端着果盘坐下,看宋予归坐姿挺拔,气质也好,对这个哥婿越看越满意:“你刚才说是要谈关于婚约的事吧?关于你家的事我也听说了,节哀顺变,但还是要保重身体,你父母在天之灵也不想看到你因为他们而伤到身体。”
宋予归点头颔首,“多谢伯父,这次大病一场我也想通了很多,决定要积极的向前看。我此次前来就是想来拜访一下,而且我身体也好了很多,可以按照定好的日子成婚。”
林大成点了点头道:“你能看开就是最好的了,我们之前定好成亲的日子在七天后,估计你姨母也跟你说过了。”
听到这个日子宋予归还愣怔了一下,他那个姨母之前那样咄咄逼人,他也知道日子很近,但没想到就剩七天。
不过算算也不算赶,之前原主姨母给原主定亲就是在原主母亲去世三天后,但原主之前身体不好一直在床上躺着,药都是自己强撑着起来熬的,等到原主好点能下床走动,听到消息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
从原主记忆看来,花与朝对与白事这些不是很讲究,这边认为是人死后就立马要去投胎了,阳间仪式过于复杂的话会把去世的人灵魂拖得太久不利于投好胎。
所以一般丧事也就办两到七天,也没有要守孝的规定,这也是原身姨母敢在他母亲去世三天后就给原主说亲的原因。
这边宋予归和林大成又聊了几句,便准备告辞了,林大成本想留他一起吃个午饭,但宋予归本就觉得此次上门比较唐突,而且他原本是打算退婚的,更加不好意思留下,便说自己已经吃过,还得回家温书。林大成便也没再挽留。
林大成看宋予归走后便朝厨房走去,看着在厨房忙碌的哥儿道:“你觉得如何,之前我与你娘亲也去打探过他的人品和为人处世,评价倒是都还成,但你自己喜欢最重要。”
林知秋:“我喜欢的,而且您不是也说了他人品不错嘛,我觉得可以。”其实他刚刚见到宋予归的第一眼就喜欢了,长的真的很好看。
他们家生意不错,难免会有眼红的,而且他家就他一个哥儿,不少人都惦记着他家的财产。
但这些人惦记他家财产,又嫌弃他是个哥儿,虽说长的好看,但到底还是和男子相像,喜欢哥儿的终究还是少数。
而且他天生力气就比旁人大很多,以前大概十五六的时候,有次跟柳杏出门玩遇到几个登徒子,言语间满是羞辱,最后居然还想上前去拉柳杏的手,他没忍住直接扯开那人的手,直接给人整脱臼了。
其他人看见同伴被欺负还想一起围攻,但架不住林知秋力气大,全部打趴在地上,这之中有个比他们高很多的壮汉,被林知秋打的多处骨折,在床上躺了半年,之后看见他就躲。
此后他便一战成名,城里每个人都说他彪悍,也没人愿意来求亲,都觉得小哥儿就应该温温柔柔,在家相夫教子,而不是像他这样能把男人揍骨折的。
在他十七岁还没说到人家的时候,隔壁跟他娘不对付的李桂花想把她娘家的一个侄儿介绍给他,她那个侄儿是附近有名的浪荡子,经常流连于各个青楼,他娘气的直接拿扫帚把她打了出去。
被打出去后李桂花恼羞成怒对着他家骂到:“呸,也不看看自己家什么身份,一个屠户家的小哥儿,性子彪悍,我看以后谁会娶你家。”
赵琼玉也就是林知秋他娘直接说道:“说的好像你那个侄子是个金饭碗似的,一个青楼浪荡子送我家我家都不要,我们家只招不嫁。”
之后他爹娘也不管其他人怎么想,真的开始张罗给他找上门婿的事。
只是好的男人本就少,能做上门婿的更是没有,就算有也基本都是冲着他家家产来的,语气还很高高在上。就一直拖到他十九岁。
前久陈玉萍来,说是给他侄子求亲,还带了画像,说了他侄子是个童生,家里双亲都去世了,她家无法再供一个读书郎便想给他入赘,还说其实之前宋予归就喜欢林知秋了,如果家里没出事的话就是他母亲来求娶了。
其实他当时不是很相信,他的名声不说全城都知道,但一半是有的,而且这人还是最看重面子的书生。
但他父母却很高兴,看了画像长得俊俏,还是个读书郎又对他家哥儿倾心,还愿意入赘,在打听了宋予归人品不错后便定下了婚约。
其实他之前一直觉得这婚事成不了,但没想到这个书生居然真的愿意入赘,而且今天还主动上门说可以成亲,最让他没想到的是他长得很英俊,是自己最喜欢的那种长相。
而另一边的宋予归,出门一趟敲定了终身大事,还是自己一眼就喜欢上的,心情十分舒畅,边走变想如何赚钱。
目前看来,干老本行暂时行不通,他对于古代小说还没那么精通,看来只能摆摊。但他七天后就要成亲了,而且成亲完没几天就要去书院,他得抓紧时间学习,赚钱的事只能等他在书院稳定后再弄。
回家的时候想着原主母亲,又转头到石材厂问了一下定做墓碑的事,做好刻好大概要两天,二两银子,再加两百文可以帮看安墓碑的日子还送到村子,并帮忙安墓碑
万万没想到这古代居然还有包安装的,倒是给他省事了,二话不说直接付钱,留了地址拿了凭证便准备回家。棺椁就不再重新弄了,人都在地下长眠了又给挖出来总有点不道德的感觉。
原主之前之所以给陈玉萍十两银子就是想给他母亲一个好点的墓碑和棺材,不至于才一两年就连名字都看不出来,结果陈玉萍直接把钱吞了,弄了个木牌了事。
其实他到现在都不能理解陈玉萍一家的脑回路,原主之后病好去祭拜不也会露馅吗,到时候原主也会把钱要回来,不是很懂。
想着家里没有粮食可用,又买了点菜和大米,花了三十文。
回到家宋予归又把灶房的卫生打扫好,他之前就看过,他们家里油盐酱醋都是还有的,碗柜里还有一块腊肉。
现在已经是接近未时,他早上醒来就在大战奇葩亲戚,又去了趟县城,折腾到现在,肚子都开始叫了。
宋予归洗洗手便准备做饭。
把米淘洗后下锅煮到夹生状态后盛出,把土豆和腊肉切丁一起下油锅翻炒,炒出香味后把米饭倒进去铺平,沿锅边淋一碗水,盖上盖子焖熟。天气热,又拍了两根黄瓜凉拌。
坐在堂屋里美美的饱餐了一顿,洗了碗又休息会宋予归便决定开始先练练字。
他以前学过一段时间的书法,小时候太调皮喜欢到处跑跳,经常吃饭时找不到人,被他爷爷押送去学书法,本来也只想让他先安分一段时间,但没想到他居然坚持学下来了,学了十多年年。
他的字虽说没到大家之作,但有自己的风格,也很好看,前世还有人出钱想买他的字。
又找出原主的一些书籍来看,趁着还没去书院上学赶紧先认认字,别到时候连字都不认识可太丢脸了,他以前练字倒也写过一些繁体,但不多,过于复杂的他不一定能认识。
但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能看懂,而且不仅看得懂字,连这句话的意思也能看懂,看来是相互的记忆在慢慢融合,这倒是个好事。
他就怕到时候写文章写着写着写成白话文,亦或是不小心蹦出几个现代词汇就尴尬了。
一直到太阳下山宋予归才停止学习,脑袋都有点晕乎,但好歹是记住了一些内容,这几天多看多巩固,到书院上课的时候应该能跟上一些节奏,不至于太过惨烈。
太阳下山,晚风吹过麦浪,给村子也送来了一丝清凉。
穿都穿了,他也不是悲观的人,相反还挺乐天,所以吃过饭他便打算出门溜达溜达,消消食,路上遇见记忆里熟悉的人还会打个招呼,大家也都会热情回应。
他被姨母贪钱和入赘大家都知道,都对他挺同情,还有个大娘给他塞两个番茄,让他当零嘴。
在村子里逛了逛,他发现这地真的是个很适合养老的地方,山青水秀,而且这边土壤肥沃,年年粮食都能大丰收,百姓生活富足,也就少了些勾心斗角,当然个别人除外。
逛的差不多宋予归便准备回家休息,他决定了以后赚钱了回来把这个老房子翻修一下,他跟他老婆以后老了也可以时不时回来住一下。
洗漱完躺在床上,又在脑海里把科举的相关书籍又看了看,才伴着田间蝉鸣蛙叫缓缓入睡。
过了三天,石材厂的人将做好的墓碑运来了,宋予归给他们指了路,把那块木板换下,重新安碑,那群人按照习俗安好后便走了,宋予归把昨天去城里买的祭祀用的东西摆出来。
燃香磕头,焚烧纸钱,宋予归跪在坟前将原主去世,去世的原因一一向原主父母交代,希望他们一家早日团聚。

第4章 县城生活
城里林家这几天热闹非凡,人人都知道他家那个彪悍小哥儿要成亲了,而且还是个读书郎,据说长的挺英俊,对林知秋一见倾心。
有祝福的,当然也有跟他们家不对付的,酸溜溜的说道:“有什么好高兴的,我听说人家是个童生还考上了青山书院,保不准人以后考上秀才,举人就不要他了。”
“就是,显摆什么呢,以后的事谁说得准呢。”
一旁听见这些话语的一个圆脸小哥儿气愤道: “说什么呢你们,怎么人家成亲,你嫉妒啊,李婶,我记得你家老大都二十五了吧,还没有人家愿意嫁姑娘小哥儿给他呢吧。”
而那个叫李婶的妇人在听见这番话后转头骂道:“小蹄子,我家的事还轮不到你说嘴,倒是你,成天跟林家那个彪悍小哥混在一起,小心顾家不要你。”
“我家的事就更不用你管了,管好你儿子吧,我刚看着他又往青楼里走了呢。“说完翻了个白眼往林家走了。
而那个李婶在听到自己儿子又去青楼的消息后,也顾不得嘲讽了急忙往家赶。
林知秋正坐在院子里缝制婚服,看见他进来对他说道:“杏哥儿,快过来坐,怎么气鼓鼓的,堂屋里有糕点,想吃什么自己去拿。”
杏哥儿名唤柳杏,跟林知秋是从小的玩伴,两人关系十分要好,圆脸杏眼,十分可爱,但此刻脸气鼓鼓的,眼睛因为生气睁的更大了,“还不是那个李婶,尽说些不好听的,烦死了,她就是记恨你之前拒了他儿子,真是讨厌!。”
林知秋放下手里的针线,摸了摸他的头道:“没事,不用去管那些人,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日子是我过,又不是他们过,我开心就好了。”
柳杏看着嘴角带笑的林知秋无奈叹气,但转念一想这样的态度很好,那些人不就是想看到秋秋生气嘛,这样不痛不痒的回应气死他们。
转而看见他手里的喜服又开心笑道:“听说你相公前两天来过啦?怎么样长的好不好看?”
而林知秋听见柳杏的问话脸一下子爆红,说话都变得有点结巴了,“好、好看的,个子与我差不多,但他才十七岁,还能再长呢。”
柳杏看着林知秋红的要滴血的脸颊,明白自己这个好友是喜欢上人家了,“看来长的不错,你这一眼就看上啦。”
林知秋点了点头:“他那天来我家我就喜欢上了,很好看,是我喜欢的长相。”
柳杏笑他没出息,一张脸就拐跑了,但没办法他就是喜欢,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边林家忙着布置婚房喜宴,另一边的宋予归正在努力打磨手中的梳子。
宋予归头一次喜欢一个人,想准备一份新婚礼物给自己老婆,离婚期还有三天,这几天努把力可以做出来。
宋家就只有一把锯子和一个锉刀,勉强够用。今天早上刚把梳子的雏形给做出来,磨了一个上午,终于是能看见梳子的整体效果了,他弄成了半圆弧的样式,还雕刻了几片枫叶。
小的细节处打磨用的是木贼,这个是他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记住的,没想到真的还挺好用。
到成亲前一天他终于是把梳子完全弄好,还在尾部钻了个孔用红绳打了个同心结,跟着书上学了半天,才终于编好一个好看的。
成亲这天,时间来到黄昏,宋予归穿着喜服坐在床上,听着外面宾客道喜声和锣鼓鞭炮,感觉还是有点恍惚,他成亲了就在今天。
想着刚才林知秋牵着他进林家院子一刹那,满天的红霞与院子里红绸交相辉映,将整个院子都笼罩在幸福和喜悦里,他们在这样的氛围下拜了天地,亲朋好友见证这独属于他们的时刻。
林知秋和林大成夫妇一起,端着酒杯在宾客见游走,挨桌敬酒,接受宾客们的祝福,期间林大成还帮自家小哥儿挡了不少酒。
不然要是喝醉了,今晚可怎么办。
终于宴席临近尾声,宾客们也陆陆续续的走了,在送走最后一桌客人后,林知秋也向他的婚房走去。
走到房前,林知秋深吸了一口气才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他看着床上那人,鼻梁高挺,眉眼修长疏朗,尾睫轻轻上扬,眼尾微挑,本是冷漠疏离的长相,此刻却饱含柔情的看着他。
而宋予归再看到身着婚服的林知秋时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他本以为林知秋最适合绿色,但没想到红色才是最衬他的颜色,火红的颜色将他衬得更加明艳耀眼,让人移不开眼。
宋予归看着他,喉结不自觉的滑动,再开口时声音都带了几分沙哑,“我们该喝合卺酒了。”
林知秋回过神,把桌上备好的合卺酒端给宋予归,喝的时候双方目光交汇又很快移开。
一时间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宋予归是紧张的,而林知秋是害羞。
良久还是林知秋先迈出了第一步,抬手解了宋予归的腰带,也不太好意思抬头看他,只小声说道:“相公,我、我们就寝吧。”
而宋予归在他老婆解他衣服的时候就没法淡定了,在听到他叫相公后更是激动。
屋外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雨,先是慢慢滴落,后来渐渐变的快速迅猛,最终树枝承受不住暴雨的攻势,树叶被打落满地。
第二天清晨,宋予归被屋外传来的鸡鸣声吵醒。
昨晚闹得太久,睁眼的时候发现满屋红纸红绸的时候脑袋都蒙了一下,随即才慢慢清醒,反应过来这是他的婚房,他昨天与喜欢的人成亲了,还有了个美妙的夜晚。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林知秋,此刻正闭着眼睛睡的香甜,长长的睫毛乖顺的落在眼睑下,脸蛋也因为裹挟在被窝里浮现淡淡的粉色。
没忍住亲了两口老婆的脸蛋,林知秋大概是太困了,哼唧了两声又接着睡了。
宋予归轻笑两声,慢慢抽出手起身,穿好衣服后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门。
到院子里迎着日出慢慢的打了套八段锦,他小的时候他奶奶每天都从床上把他提留起来一起练,渐渐也就养成了习惯,到点就醒,比闹钟都准。
今天林家铺子歇业一天,这是他昨天在房间里听到的,林大成说晚上可能会喝的太尽兴明天起不来,所以明天直接歇业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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