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下班回家的时候,又遇到了下午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依然裹得很严实,走得也很急。
夏天的衣服很薄,他习惯洗完澡就把衣服手洗了。当他站在阳台晾衣服的时候,一个人突然出现在他眼前,并掉了下去发出“咚”的一声。
如果不是因为一天两次遇到那个奇怪的男人,徐先生只会认为这是有人想不开才跳楼。他平时喜欢看点犯罪类的片子,怎么想都觉得这件事不对劲儿,就打电话报了警。
现在恰好是八点档的下班高峰期,渝市又是个堵车乃家常便饭的城市,闻钦带人赶到的时候已经快要九点了。当然,来的人不只有刑侦队的,还有自己开车跟来的沈洛二人。
这个小区只有几栋楼,每栋楼都修了三十层高。那个人摔下来恰好是头着地,后脑勺全碎了,流淌在地上的血里隐约能看到一点人脑组织。
周晴雨和陆亦铭拿着封条封锁了现场,贺舟用相机拍下了几张照片记录现场,并用粉笔画了现场尸体痕迹固定线。闻钦和法医小李蹲在地上查看尸体,寻找有用的信息。赵靖和许放赶到了受害人坠楼的天台,为了不破坏现场,他们打开了夜视灯,戴上了手套以及鞋套。
在天台的边缘的护栏上绑着一根绳子,那根绳子的中间系着个死结,死结边缘有个断口,看起来像是被暴力扯断的。除了这根绳子,什么有用的物证都没有。赵靖用粉笔画照着绳子的边缘描了一圈,许放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记录,并将绳子取下装入了证物袋。
沈雁行整理了下自己被风吹乱的头发,对着蹲在地上的闻钦说:“闻队,你信不信,这背后的凶手是同一个人,这名受害人跟刚刚那个有着一样的味道。”
眼尖的洛书看见了受害人胸口浸染的一点血色,向闻钦提了个建议:“闻队,我觉得你可以看一下受害人的胸口。”
闻言,闻钦看向了受害人胸口,他穿了件雾蓝色的短袖,左胸前的布料染着几个血点,并且有在增加的趋势。闻钦小心地扯开受害人的领口,只见受害人左胸有一个缝合过的伤口,因为剧烈撞击伤口裂开而渗着血。
沈雁行将手搭在洛书肩上,悄无声息地扯了一下嘴角,说道:“闻队你看,我没说错吧。”
闻钦起身看向陆亦铭:“小陆,把他装好让小李带回去尸检。如果受害人真的没有心脏,我可以勉为其难的相信沈先生。”
经法医小李的初步尸检报告证明,这名受害者的确被挖去了心脏。大致的死亡时间为三天前,除了因为坠楼导致的骨折与脏器破碎,没有任何其他外伤。身上没有针眼,没有被下毒的迹象,死者的表情就像睡着了一般。
留在海棠别苑的许放传来了从那边调取的监控,那个黑衣男人只在监控范围内出现了一次,就是徐先生撞到他的时候,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这个男人很巧妙地避开了监控,如果不是因为被撞的那一下,监控根本拍不到他。
根据监控拍到的内容,只能大致确定犯罪嫌疑人身高一米八左右,胖瘦适中。他实在把自己裹得太严实了,没有任何一点皮肤暴露在监控中,甚至连耳朵都被遮了起来。
在103审讯室给徐先生做笔录的赵靖这时候正好回来,他将记录本递给闻钦,说道:“老大,徐先生说嫌疑人的眼睛很特别,看起来比普通人的长,眼距也比普通人宽一些。”
闻钦:“知道了,你开车送徐先生回家,再派个人暗中保护他。”
赵靖:“好的,老大。”
在闻钦身后看监控记录的沈雁行插嘴道:“闻队,不如让我们去送徐先生吧,我还可以请几个靠谱的保镖保护徐先生。”
见闻钦犹豫,沈雁行继续说道:“你看你们这么忙,肯定抽不出多的人手。请保镖的钱也不需要报销,我家书书有的是钱。秦姐找我来帮忙,我怎么能什么事都不做呢?再说了,万一遇到了魇行者,你们也对付不了。”
洛书明白了沈雁行此番的用意,开口劝说道:“放心吧闻队,我们只是想尽一点绵薄之力,没有其他用意。”
想到这段时间大部分人都去毒贩团伙那边盯梢了,局里确实抽不出人手,闻钦只好妥协,让沈洛二人送徐先生回家。
沈雁行负责开车,洛书坐在副驾驶,徐先生坐在在后车座。或许是因为刚亲眼目睹他人坠楼,并且因此来警局做笔录,徐先生状态看起来不太好,脸色苍白,额角还挂着几滴汗珠,双手在无意识地搓着大腿。
通过车内后视镜,沈雁行看到了徐先生局促不安的模样,询问道:“徐先生看起来好像很热的样子,是我空调温度开得太高的原因吗?实在不好意思,因为我身体不太好,比较畏寒,平时空调都只开26℃的。如果你实在觉得太热,我可以降低一下温度的。”
徐先生结结巴巴地回道:“没……不…不热,不用……不用降低。”
洛书抬眼看了看后视镜里的徐先生,说:“徐先生不用紧张,我们不会伤害你的。我们只是想请教徐先生一个问题,您真的是人类吗?”
闻言,徐先生变得更紧张了,额角流下的汗液也变得更多了,他双手紧捏着大腿,有些心虚地回道:“您可真会开玩笑,我不是人类还能是妖精不成?”
洛书:“徐先生,我想您应该很清楚,在我面前演戏是没用的。”
徐先生看着后视镜里洛书的眼睛,哆哆嗦嗦的说着:“尊……尊者,沈大人。小人发誓,小……小人从未做过伤害人族的事。”
第0004章
两百年前,徐先生还是一只刚开神智的大熊猫,在觅食过程中遇到了一头护崽的母狼。 他本来只是觉得那里的笋比较嫩,没成想笋子后面的洞里有窝狼崽,母狼以为他是想偷自己的崽儿,非要找他算账。大熊猫与狼语言不共通,他没法解释自己的行为,只能跟母狼打一架。
护崽的母狼野性十足,他被母狼咬断了一条腿,肚子上也被挠了好几道口子。当然,大熊猫的战斗力也不容小觑,他咬掉了母狼半只耳朵,并猛地把母狼一脚踹到了树上。他本想趁母狼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跑路,却没成想一脚踩空从山上滚了下去。
正当徐先生奄奄一息瘫在地上,感慨自己还没来得急讨到媳妇儿就要嗝屁的时候,一个穿着大红袍子的人类出现在他面前。那个人类喂他吃了颗黑乎乎的丸子,并摸了摸他的头,十分惋惜地说着:“小可怜儿,伤得这般重,得亏你遇到了我。”
那颗药丸不仅救了徐先生一命,还给了他修炼出人形的机会。妖怪也有血脉继承一说,能修炼出人形的一般都是祖上有先例。寻常动物能开出神智就是祖上积大德了,更别提能进一步修炼出人形了,就算能成功也要花个千儿八百年。
因为当年救他一命的那个人,徐先生十分喜欢人类,所以他给自己伪造了一个身份,混进了人群里,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徐先生用纸巾擦掉脸上的汗,低垂着头,说:“我……我只是很喜欢人类,很喜欢人类的生活方式,我绝对不会做任何伤害他们的事情。”
沈雁行偏头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洛书,笑着说道:“老板,你别这么严肃嘛,看你把徐先生吓成什么样了?徐先生你也别害怕,大熊猫现在可是国宝,珍贵得很呢,我们不会对你做什么的。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玫瑰金手铐套餐也不感兴趣。”
洛书被右侧后视镜反射的光刺了下眼睛,他下意识地看向了后视镜,一辆黑色奥迪正加速向他们冲来。往北郊这边的走的路段,到了这个点车流量并不会太大,他们周围的车辆不是很多,车辆之间的空隙比较大,那辆黑色奥迪已经赶超了好几辆车,就快要追上他们了。
“别嘴贫了,有人并不想我们安全离开。这里不是适合动手的地方,雁行,往云岭山上开。”
“得令,系好安全带,我要加速了。”
沈雁行将车速从60加到120,机械的女声提醒到,“前方路段限速60,当前车速120,您已超速,请减速慢行。”
沈雁行没有理会,将车速加到了150。
“前方路段限速60,当前车速150,您已超速,请减速慢行。”
沈雁行不停地打着方向盘,白色suv超速穿梭在车辆之中,闯了好几个红绿灯,黑色奥迪在后面紧追不舍。当他们开到十字路口附近的时候,一辆大型货车从右侧开了过来,沈雁行猛地右打方向盘,从左车道改道到右车道,与反向行驶的货车擦身而过。黑色奥迪没想到他们会突然改变行驶方向,改道的时候差点撞上货车。
货车司机被突然冲过来的黑色奥迪吓了一跳,为了不撞上去,他疯狂地打着方向盘,险些撞到了路边的行道树。他看着黑色奥迪消失的方向,破口大骂道:“你个背时勒灾舅子,我|日|你个仙人板板,开得弄个快,赶着去投胎唛?!”
险些追丢的黑色奥迪将车速加到了将近180,对自己车技很自信的沈雁行也将车速提到了180。由于车速过快,当他们经过其他车辆的时候,车辆主人只看到“咻”一下就过去了的两道残影。在不知情的路人眼里,这就是两辆不要命的“灵魂摆渡车”。
云岭山附近的路段基本没什么车辆,只是路相对窄一些,白色suv和黑色奥迪你追我赶的开成了蛇形走位。看着黑色奥迪死死地咬着不放,沈雁行猛地踩下油门,车速直接被提到两百,如果不是这辆suv车身很重,他们的车怕是都要飞起来了。
徐先生第一次体验“凌霄飞车”,他感觉自己都快要飞起来了,死死抓着扶手不放,心脏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
洛书通过车内后视镜看到了畏缩在右边的徐先生,温声安慰道:“徐先生别害怕,雁行车技很好的。”
沈雁行:“我曾经可是职业赛车手,车技一级棒。接下来就要走山路了,徐先生可要抓紧了,我可没有打算减速的想法。”
云岭山的路是沿着山体盘旋而修的,弯路比较多,每当经过一个弯路的时候,徐先生都感觉自己离升天不远了。将车速稳定在两百的沈雁行,却丝毫不在意车会不会在转弯的时候因为打滑翻出去,他甚至打开车载音响播放起了摇滚音乐。
徐先生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如果奥迪车主知道沈雁行竟然如此悠然自得,估计也会疯掉。
云岭山是渝市的著名景点,山顶修了个很大的观景台,人们可以在观景台俯瞰整个渝市。渝市的夜景特别漂亮,这里一般到了晚上人都会很多。但这两天观景台恰好在整修,这边现在基本不会有人出现。沈雁行此次赛车的终点,就是观景台旁边的停车坪。
白色suv撞翻了路口“前方正在施工,禁止通行”的标牌,毫不费力地冲上了最陡的这段山路,然后准确无误地停在了停车坪的第五个停车位,因为沈雁行很喜欢5这个数字。
沈雁行将车熄了火,用发圈把自己的头发绑了起来,然后对洛书说道:“老板,接下来的事情交给我,徐先生的安全交给你。”
奥迪车主的车技,显然比不上身为职业赛车手的沈雁行,自从开上了山路,他就被沈雁行越甩越远了。如果不是因为云岭山只修了这一条山路,他今天绝对会追丢。当他开到山顶的时候,沈雁行正坐在刻着“观渝岩”的石头上等着他。
看到正在向他行驶而来的黑色奥迪,沈雁行一跃而下,并朝着奥迪的方向一掌拍碎了他方才的“凳子”。奥迪车被这飞来的碎石块砸了个正着,挡风玻璃直接碎成了蜘蛛网。如果不是这车质量好,奥迪车主就会因这飞来横祸直接嗝屁。
黑色奥迪被迫停车,沈雁行走上前去,敲了敲他的车窗,“这位先生,请吧。”
沈雁行强行打开了黑色奥迪的车门,看清了坐在驾驶座的人,这个追了他们一路的人果然就是出现在海棠别苑的那名黑衣男子,他依然将自己裹得很严实。
黑衣男人沉默了几秒,突然解开安全带翻身坐到副驾驶座,并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跑了出去。沈雁行歪头看着这个像跳梁小丑一般,想从他手上逃跑的愚蠢人类,他一脚踹向身前这辆碍眼的奥迪,将近两吨重的奥迪直接飞了出去。来不及躲避的黑衣男人,被飞来的奥迪撞飞出去十几米。那男人因为疼痛在猛烈地咳嗽着,他困难地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沈雁行哼着小调走到黑衣男人面前,像在看垃圾一般看着这个可悲的男人。他用脚尖踹了那男人几下,然后笑得像在看自己的恋人一般,温声说道:“还跑吗?”
黑衣男人的手套在地上滑行时被蹭破了,他双手的掌心正在因此往外渗着血。那男人强忍着手掌火辣辣的疼痛,伸出双手抓住沈雁行的小腿,试图用蛮力将其扳倒。沈雁行看着自己被血弄脏的裤腿,猛地一脚将那男人踹飞出去。
不远处的洛书在这时开了口:“雁行,注意分寸,别把人玩死了。”
“好的,我亲爱的老板,我会注意的。人茧可没人类那么脆弱,顶多被我玩个半死。”
黑衣男人趁沈雁行分神和洛书对话的空隙,起身向观景台的方向冲了过去。不过他实在太天真了,当他费力跑到到观景台的时候,沈雁行已经坐在那边等他了。
沈雁行笑得像三月春风一般温柔,连说话都带着点笑意,他说:“你好天真啊,弄脏了我的裤子还想跑得掉?我可给过你忏悔的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如果待会儿我下手太狠了,这可怨不得我哟。”
黑衣男人一拳挥向沈雁行,不想弄脏白色西服的他侧身闪避了一下,那男人趁机冲向观景台边缘,并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沈雁行看着那男人跳崖的壮举,无奈地摇了摇头,可惜地说道:“真没意思,我还没玩够呢。”
沈雁行继续哼着方才没有哼完的小曲儿,缓步走到洛书身边。沈雁行就像学过川剧表演一般,瞬间变了一副面孔,仿佛刚才笑着揍人的不是他一样。
沈雁行眨巴着自己那双勾人摄魄的双眼,向狗狗祈求主人爱抚一般看着洛书,“书书,我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想到他会选择跳下去。要不是因为他,你怎么会大半夜跑山上来喂蚊子,我只是想给他一点教训而已,谁知道他会这般经不起吓。”
洛书轻轻拍开沈雁行在自己脸上摩挲的右手,被他摸过的地方有着一个蚊子包,洛书皮肤很白,显得那个蚊子包格外显目。
“行了,这点高度摔不死人茧,开车送徐先生回去吧。”
坐回驾驶座的沈雁行看着自己染着血的裤腿,笑着说道:“我觉得它可以作为礼物送给闻队,也不枉费它今晚光荣地牺牲自己。”
于是,在第二天下午,闻队收到了一个同城速递的包裹。里面装着一截染着血的白色西服布料,西服布料里夹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一排小字“犯罪嫌疑人的DNA来自做好事不留名的沈某人”。
第0005章
李思瑜是c大建筑系大二的一名学生,她男朋友是c大计算机专业的学霸,叫蒋颂。他们都是渝市本地人,以前都在市八中读高中,当了三年的同桌,毕业之后顺理成章的从同桌变成了男女朋友。
李思瑜家里是开广告公司的,她父母平时给她的零花钱都很充裕,但她男朋友父母都是每个月拿死工资的普通上班族。蒋颂是个比较在意面子的人,他们平时出去约会,吃喝玩乐的钱基本都是男方掏的,每次李思瑜想要付钱都被蒋颂拒绝了。
李思瑜顾及到蒋颂每个月生活费只有1500,平时都只去那些不要门票的景区玩,像欢乐谷这种门票要一百多的地方,他们顶多一学期去一次。暑假的时候李思瑜也会陪蒋颂一起打暑假工,拿到兼职工资的时候他们会去吃一顿两百多的海鲜自助犒劳自己。
下周一是蒋颂的20岁生日。
以前蒋颂过生日都是他自己出钱请吃饭,每次李思瑜想请他都被拒绝。这次,她打算提前预约好餐厅,来个先斩后奏,再叫上几个朋友一起给蒋颂庆祝生日。
李思瑜的闺蜜余夏绾给她推荐了一家私房菜馆,那家私房菜馆叫醉相思,就开在时代天街三楼。醉相思店面装修得古色古香的,里面的菜品色香味俱全,菜品的名字也取得很有特色。
余夏绾说她去吃了一次就爱上了那里的菜,每一道菜都在她的舌尖跳舞,争先恐后的大放光彩,每次吃完都流连忘返,一想到那些菜就心痒难耐,所以她每周都要去个三四次。余夏绾还说她其实每天都想去,但是由于醉相思生意太好,而且只有提前预约才能进去用餐,她经常预约不到,每周能约到四次都是她运气好。
为了确保能够预约成功,李思瑜决定周二下班后去一趟店里,她想去看一看店里环境如何,以及看看菜肴成品如何,如果满意的话就直接预订周末晚上的用餐时间。
李思瑜到了店里之后,觉得余夏绾果然是她亲闺蜜,她对这家私房菜馆感到十分满意。她今天运气也算不错,虽然雅间已经被预订完了,但靠窗那边有张可以坐八个人的位置还没人订,她觉得那个位置看起来还不错,就赶紧将那个位置订了下来。
服务员拿着菜单告诉李思瑜菜品也需要提前预订,她看了看菜单上的菜品,觉得十分的新奇,比如那几个叫做“愿平生”“放得下”“求可得”“不思量”“心相惜”的,李思瑜认为这家店主应该是个情感阅历很丰富的人。
李思瑜预订好菜品后,心满意足的回了家,然后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趁着敷面膜的这段时间,她给余夏绾打了个电话。
“绾绾,周末叫上你男朋友一起来吃饭呗。”
“你可别跟我提那个臭男人了,上个周跟他吵了一架,已经好几天没联系过了。这个背时的谢千秋,我不去找他他就不来找我,这样也好,姑奶奶我乐得清闲。”
“我的好绾绾,有什么误会一定要说开。说不定他只是怕你看到他就生气,才不敢来找你的呢。万一是他在国外的父母有急事叫他回去,来不及联系你呢。绾绾呀,适当的时候服个软,你才拴得住他。”
“行吧,我听你的服个软,要是谢千秋还是不知好歹,我就跟他分手。”
“好好好,希望周末能看到你们两个一起出现。”
“好的宝贝儿,再晾他一个晚上,我明天再去他家找他。”
谢千秋的父母在国外做生意,他父母本来想让他去那边留学,但是他不喜欢那边的语言,觉得很像鸟语,就拒绝了父母的好意留在了国内。谢千秋原本是京城那边的人,但是因为很喜欢渝市,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就填了c大。谢父怕儿子平时不好好吃饭,就在大学城那边买了套房子,雇了个阿姨专门给谢千秋做饭。
谢千秋嫌回京城又远又麻烦,而且京城那边的房子除了过年也没人住,他暑假都留在渝市这边的。
至于谢千秋和余夏绾吵架的原因,就是起源于醉相思。自从余夏绾去醉相思吃过一吃后,就天天在他面前念醉相思有多么多么的好。当她预订不到位置的时候,看着就像没有药品服用的瘾君子一般,谢千秋觉得他女朋友简直魔怔了。
谢千秋认为醉相思的菜里肯定加了致人成瘾的东西,就劝诫余夏绾以后别再去了,余夏绾觉得谢千秋是在无理取闹,两个人就大吵了一架,最后不欢而散。
第二天下午,余夏绾化了个甜美的妆,穿着她新买的小裙子,敲响了谢千秋的门,决定给他一个惊喜。门打开的时候她还特意让自己看上去笑得很甜美,只可惜开门的人是谢千秋家里的阿姨。
余夏绾有些失望, 不过还是保持着礼貌询问道:“张阿姨,千秋不在家吗?”
“千秋已经好几天没回家了,我以为他是跟你一起出去玩了,原来你们没在一起吗?”
“他没跟我在一起,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千秋了。张阿姨,千秋上一次回家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25号,那天下午千秋急匆匆地跑回来,换了套衣服就出去了。千秋那天穿的衣服好像是谢先生送他的高定西装,我就以为他是去跟你约会了。”
25号,也就是上周五,她跟谢千秋吵完架的那天。余夏绾莫名得有些心慌,她摸出手机给谢千秋打电话,电话没人接,只有机械的女声在重复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Sorry……”
余夏绾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给谢千秋那些国内的好朋友打电话,他们都表示自己近期没见过谢千秋。最后,她打给了谢千秋国外的父母,谢父谢母说他们也好几天没有和儿子联系过了。谢父谢母平时很忙,谢千秋就很少去跟他们联系,也就偶尔发几条询问日常的信息,每周四打一次视频电话。
如果不是因为余夏绾这同跨国电话,谢父谢母都不知道自己儿子已经失联了。电话那头,谢母哭泣着让余夏绾赶紧打电话报警,让警察帮忙找人。
于是乎,正在对着沈雁行那张纸条一通无语的闻钦,接到了余夏绾的报警电话。
一个小时后,余夏绾坐在了市局办公室的沙发上,坐在沙发上的还有被闻钦叫来的沈雁行。
今天的沈雁行换了个穿衣风格,并且将一头微卷的长发扎了起来。他穿了件宽松的红色衬衫,衬衫的前面部分被扎进了黑色直筒牛仔裤里。沈雁行身高将近190,这样的穿衣方式显得他的双腿奇长无比。
周晴雨向余夏绾询问了谢千秋的身份信息,失踪前后的相关信息,并要了几张他的照片,然后温柔地安慰着余夏绾: “你不要难过,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在周晴雨询问余夏绾的时候,闻钦正和沈雁行坐在103审讯室里头,他问沈雁行:“说吧,你寄给我的这东西从哪里弄来的?”
沈雁行将昨晚发生的事情挑挑拣拣的说给了闻钦听,比如说他差点把人打个半死这件事,就直接被他给省略掉了。
闻钦听到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犯罪嫌疑人开着车追了他们一路,最后追到了云岭山山顶。原本沈雁行准备和犯罪嫌疑人打一架,把那人打趴下了再带来警局,结果那人直接从山顶跳了下去。
“你们把犯罪嫌疑人逼死了?!!”
“闻队,那可是人茧,哪会这么容易就死了。再说了,我把这血迹寄给你,不就是想证明我说的那些都是真的。我敢保证,他绝对还活着,不信你就派人去搜山,那里绝对没有他的尸体。”
“我会找人去验证你的说辞,只要没有找到尸体,我就相信你说的人茧是真实存在的。那你现在可不可以先告诉我,这血是哪里来的?”
“大概是他在哪里摔破了手,然后不小心蹭我身上的吧,反正不是我打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