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稍等片刻,软膏在我的房间里,我先过去拿一下。”
在沈雁行房间的床头柜最下层里,有一支可以消肿止痛的百多邦软膏,以及一些更为特别的实用物品。这是以前陆远之给他物色漂亮男孩儿的时候,强行塞给他的一堆运动器材和专用药品,当时他觉得总有一天能够用得上,就把这些东西带回了家。
沈雁行看了一眼软膏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定没有过期之后,才拿着软膏返回到洛书房间里。给洛书后背的伤口上完药后,他先帮着洛书把要带的东西整理并装好,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收拾行李。考虑到洛书后背上的伤口,他往手提包里塞了个厚软的emoji表情抱枕。
临出门前,沈雁行用50℃左右的温开水,冲了一杯甜度刚好的蜂蜜水,再用保温杯装起来放进手提包里。
在沈雁行将所有行李都放进车里后,他们正式出发前往目的地九重天景区。根据车载导航上的行驶路线来看,从市区开车到酆都九重天,得耗费差不多三个小时。在这漫漫长路之上,他们需要通过互动交谈来消遣时间。
比如,讨论一些不便在凡人面前提起的事。
“雁行,我记得你之前说过,与盛北沅签订契约的人叫做阿银,对吗?”洛书喝了一小口温热的蜂蜜水,借此来滋润略有些干哑的嗓子。有关于阿银的事情,他已经在意很久了,先前是因为沈雁行实在太忙,他才没有向其提起过。
“是的哥哥。显而易见,同盛北沅签订契约的阿银,与建立那个聊天群的阿银,大概率就是同一个人。”沈雁行左打方向盘,驶进市区高速收费站,等通过收费站的闸门后,继续对洛书说道,“当然,也不排除‘阿银’这个名字,只是魇行者之间共用的代号。毕竟进行实名制犯罪,是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造成这两起案件的罪魁祸首阿银,就是当年跟在珈蓝身边的那个郁先生。”这虽只是一种猜测,但洛书说话的语气却很是笃定。
不知是不是因为受了阿雁那个禁制的影响,他曾经并不得自己听到过“阿银”这个名字。在那段记忆没冲破禁制之前,他只记得当时有个人跟在珈蓝身边,但并不记得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且自那之后,“阿银”这个名字就再无人提起过了。
在敕邺之战前的几十年里,跟在珈蓝身边那个戴着银制面具的男人,一直都是被魇行者称作郁先生,就连珈蓝自己也是喊的阿郁。在敕邺之战结束以后,这个人就彻底销声匿迹了。因此,他们一直都以为郁先生跟珈蓝一样,早就已经身死魂消了。
也就是说,他先前的猜想很可能是正确的。珈蓝还活着的概率很大,只是他元神受损严重,需要通过吸噬世间欲念来修补,而这个帮助他修补元神的人,就是被称作郁先生的阿银。
九重天的事既与阿银有关,那么,他们此行能找到江岁的概率就很大,毕竟,当年带走江岁的人就是阿银。而本该身死魂消的江岁,之所以会突然现身于那个鬼村,多半与阿银他们密谋要做的事有关。
洛书抬眸看向沈雁行,说:“此行的收获,或许会比我们预想的更多。”
“哥哥同我不愧是夫妻,想事情竟想到一处去了。”沈雁行单手控制着方向盘,侧着身亲吻了一下洛书的脸颊。高速公路路段基本都是直行道,并不需要经常转动方向盘,只要控制好车头方向不乱偏就行。
在刚行驶过福陵服务区的时候,秦越溪发来了景区酒店的定位,沈雁行便将导航目的地切换成了该地点。
秦越溪所订的酒店,是安宁村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开的,名义上是一家小旅馆,实际上更像一家简朴的民宿。小旅馆的老板姓赵,小旅馆里的所有员工,都是他的家人和亲戚。他们家祖上几代都在此处扎根,必然会对安宁村本地的事情比较了解。
无比贴心的秦越溪,特意只订了四个房间,她与贺舟乔思衡各一间,剩下的那间大床房就是沈雁行和洛书的。
沈雁行和洛书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过了,正好赶上了老板全家的饭点时间。老板的大女儿赵艳楠,是个典型的外貌协会成员,她很是热情地招呼着沈雁行和洛书,与他们一家人 共进晚餐。
在饭桌上的时候,赵艳楠那充满热情的视线,一直停留在举止亲密的沈洛二人身上。她原以为是老天开了眼,送来两位白马王子供她挑选,没成想竟是送来了一对鸳鸳,肆无忌惮地给她播撒狗粮。
酸成了一颗大柠檬的赵艳楠,心里很是惆怅。果真如网上所言,帅哥和美男才是真爱,她只能做别人秀恩爱道路上的过客。她又想起先到的美女姐姐和两位帅哥,心中顿时感慨万千,果然呐,好看的人都和好看的人做朋友。
秦越溪订这家小旅馆的目的,是为了打探安宁村的民风习俗,身为特级社交大师的沈雁行,就自然而然地担下了这个重要任务。
到房间里放好行李后,沈雁行戴上久违的金丝边眼镜,喷了一点沁人心脾的蓝风铃香水,随手捎上一瓶未曾用过的中性风木质香水,和洛书一起下楼去找热情的赵艳楠套话。
小旅馆的后面有座两层楼的小房子,那是老板全家居住的地方,小房子到小旅馆之间,有一个很是宽敞且景色别致的小院。旅馆老板娘算得上是个附庸风雅之人,她在小院里种满了不同季节开的花。小院的左侧种了一排很大棵的丹桂,丹桂前有两张造型别致的木桌,这一般是老板家人晚上唠嗑的地方。
现下正是丹桂飘香的季节,整个小旅馆都弥漫着甜甜的桂花香。
沈雁行和洛书走进小院里的时候,赵艳楠在和自己的堂姐赵雨怜说小话,而姐妹俩深夜茶话会的主题内容,正是关于刚走进小院里的他们。
沈雁行挽着洛书的手臂凑上前去,假装出一副很好奇的模样,向那姐妹俩问道:“两位美丽的女士是在聊什么,说得这般开心,我们可以冒昧加入进来吗?”
“当然可以啊!”赵雨怜看着两人挽在一起的手臂,完全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兴奋,点头的动作似如在捣蒜,而后,她将摆在木桌上的水果小吃推到两人面前,“这是我们这里的特产,你们快坐下来尝尝。”
沈雁行看了一眼老式竹编藤椅,灵机一动,搂着洛书的腰身坐下,如在家那般让洛书坐在他的腿上。
“实在不好意思,我男朋友身体有些不舒服,需要坐在我腿上,两位美丽的女士应该不会介意吧?”沈雁行略感抱歉地说道。
赵雨怜连忙摆手道:“当然不会介意,人之常情嘛,我们怎么会介意这个呢?”
沈雁行虽没明说是怎么个不舒服法,但作为阅历丰富的成年人来说,这并不是什么晦涩难懂的话语,姐妹俩瞬间就听懂了他说的意思,一个对此感到兴奋喜悦,一个对此感到惆怅万千。
洛书没想到沈雁行竟会如此“直言不讳”,耳朵尖上顿时泛起了一片薄红。有些比较特殊的事情,在他们之间能说得,在外人面前说就不大合适了。
他有些无奈地说道:“雁行,我没有不舒服,你不用这样。”
沈雁行满心喜爱地揉了揉洛书的耳朵尖,然后贴在洛书耳边,用近乎只有他们两个能听见的音量,且还有些委屈的声音说道:“对不起哥哥,是我说错话了。在这之后,你想怎么罚我都可以。”
赵雨怜捂着嘴笑了一会儿,满脸喜悦地说道:“两位帅哥的感情如此之好,可真是羡煞我等单身狗了。”她在心里暗暗感叹到,果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俩帅哥在家的地位,竟跟她想的完全相反。
沈雁行将下巴垫在洛书的肩膀上,笑着说道:“多谢夸赞。我和他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感情自然会比较深厚一些。”
“看来这份深厚感情的背后,一定有着一段令人难忘的过去。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这个荣幸,听两位帅哥讲述你们的爱情故事?”一向自来熟的赵雨怜,满脸期待地问道。
“当然可以,能向他人分享这段过去,是我们的荣幸。”
沈雁行装作一副怀念过去的模样,向安静倾听的赵家姐妹俩,讲述他现编的美好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讲的是,沈雁行是一名落魄的灵异小说作家,而洛书是一位喜好看书的富家少爷。落魄作家与富家少爷,因为一本书而相爱,并承诺此生只有对方。富家少爷的父母不允许他们在一起,并用尽各种手段去阻止他们。在两人历经了千难万阻之后,终于得到了双方父母的认可。
沈雁行充分发挥出他的表演天赋,将这个狗血老套的故事讲得特别的感人肺腑,并且还会在适当的时候哭得梨花带雨。
赵家姐妹听完之后,直接泪洒当场,涕泗横流。
沈雁行从木桌上抽了两张面巾纸,擦去脸上的泪痕,用带着哭腔的声音说道:“今年的11月20号,是我们相爱五周年的纪念日,我想赶在这之前写一本书送给他,作为五周年的纪念物,所以,我们便来到了这远近闻名的酆都鬼城,寻找当地的民俗故事作为创作题材。”
“你们爱情的故事,实在是太感人了!”赵雨怜被这段凄美的爱情故事,感动到泣不成声,她擤了擤鼻涕,继续说道,“我小时候听村里的阿婆讲过一个鬼故事,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们?”
那位给赵雨怜讲鬼故事的阿婆,是安宁村的最后一位米婆仙人。
十五年前,酆都还没有开发出九重天景区,安宁村只是个偏远落后的大山村,村民们所居住的房屋,大部分都集中修建在同一个地方,只有稀稀落落的房屋依山而建。
在后山的半山腰上,有一座老式建筑风格的古旧木屋,木屋的主人是村里的米婆仙人,也就是世人常说的神婆。当年的那位米婆仙人已年过六旬,是个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她没有将通灵驱鬼的方术教给外家人,米婆的传承也就断在了她这一代。
那座木屋里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经常有胆大且好奇心重的小孩儿上那里去玩,而作为主人的米婆膝下无儿女承欢,她就很喜欢这些来她家玩儿的小孩子们。她会给这些小孩子做吃食,还会给他们讲爱听的鬼故事。
其中有一个关于冥婚的鬼故事,给赵雨怜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传闻是在七百年前,当时的酆都区还叫作酆都城,小城里有户做布匹生意的商贾之家,这家的大女儿是个美娇娘,爱上了从安宁村出来的落榜穷秀才。美娇娘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与这穷秀才私奔回了安宁村,穿着喜服拜了父母天地,行了那夫妻之实。
美娇娘是个痴情娘,穷秀才却是个负心汉。
在美娇娘肚里揣崽的时候,穷秀才与村头王家女搞在了一起。那王家女是个不甘做外室的泼皮妇,就带着家中老母一起跑穷秀才家去闹,同王家关系好的人也帮着去闹。因为他们来闹了这么一出,美娇娘动了胎气,才两个月大的孩子就没了。更为气人的是,那穷秀才还真把王家女娶进了门。尚未出小月子的美娇娘伤心欲绝,穿着她大婚时的新娘服,跑望断涯上去寻了短见。
自美娇娘身死山野之后,安宁村就开始闹起了怪事。
每每到了夜里子时,安宁村里就能听见女子悲凄的啼哭声,一阵啼哭声之后,又是一段凄婉悠长的吟唱声,这啼哭声与吟唱声循环往复,响彻整个村落。但凡有村民听见了这哀怨断肠的歌声,就会不由自主地追随着歌声,跑到穷秀才家门前去嚎丧。
这些人身体虽不受控制,但意识却很清醒,他们都看到了那个夜里吟唱之人。
“梦郎~愿你归来~与我同往~”
那人披散着一头沾满枯叶的凌乱长发,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新娘服,站在穷秀才家的屋顶上阴测测地笑。她脸上的肉烂掉了一半儿,森森白骨就直接暴露在外边,黑红腥臭的脸部腐肉上,有几条白胖胖的小虫在蠕动。她那双唯余眼白的眼睛,在不停地往外涌出血泪。
除去门前嚎丧之外,每夜都会有人身着暗红色喜服,惨死在村头王家门前。他们的死状都极其惨烈,不是被剜了心拿来喂狗,就是被挖了眼拿去喂猫头鹰,还有的直接身首四肢皆异地,那血淋淋的头就悬挂在王家的屋檐上,瞪着双铜铃般大小的猩红眼睛。
而这几个离奇惨死的人,全是当初跑去穷秀才家帮忙闹事的。
安宁村闹鬼的事传的沸沸扬扬,布匹商贾就因此知道了自己女儿的死讯。他不忍自己的女儿因怨念太重,而不能入轮回道转世投胎,便花重金请了酆都城内最出名的米婆,前去安宁村为他的女儿消除怨念。
那米婆仙人给出的法子是,让那穷秀才穿着与美娇娘大婚时的喜服,举着美娇娘的灵牌,在村头王家办一场盛大的阴婚,再由村里八字最硬的成年男子,用一顶轿辇将穷秀才和王家女一起抬上望断涯,再将他们一同扔下山崖为美娇娘殉葬。并且,还要在望断涯上,为那美娇娘修建一座衣冠冢。
那场阴婚结束之后,美娇娘的怨念并未彻底消除,灾祸依然笼罩着安宁村。每年到了美娇娘的忌日那天,都必须由米婆仙人挑选八字合适的人,置办一场如当年一般的阴婚,用轿辇抬到望断涯上献祭给那美娇娘。安宁村的人若是不这般做,全村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
据说直到两百年前,那美娇娘的怨念被彻底消除,安宁村才取消了置办阴婚的习俗,并禁止除米婆外的安宁村人,向后代提起这段不堪的过去。
因为有关于冥婚的习俗无从考究,那段辨不清真假的安宁村秘辛,就成了胆大的小孩儿们爱听的鬼故事。
在赵雨怜将鬼故事彻底讲完之后,沈雁行才出声问道:“给你们讲故事的那位米婆仙人,有说过望断涯的具体所在位置吗?”
赵雨怜摇了摇头,说:“阿婆怕我们为了求证故事的真实性,跑到深山里面去寻找那个衣冠冢,就没有告诉我们望断涯在哪儿。”
沈雁行装作一副很是遗憾的模样,说:“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原本还想去那座山上采采风,找一找创作灵感。”
洛书拿了一个果篮里最大最好看的锦橙,并拿起边上的水果刀将果皮削掉。
他想,这望断涯的具体位置,大概率就在他们对面那座最高的山上,也就是叶黎他们失踪的地方,而几百年前的那个安宁村,很可能就是叶黎所说的鬼村。
洛书将削好皮的锦橙掰开,先喂沈雁行吃了两瓣,再将剩下的部分塞到沈雁行手里,然后从木桌上抽了两张面巾纸,擦了擦又湿又黏乎的手,看向赵雨怜问道:“为了方便他写作,我想再了解一些事情。就是在那个关于冥婚的故事里,安宁村有没有因为闹鬼的缘故,从别的地方搬迁到这里来?”
“我们以前也向阿婆问过类似的问题,她说的是没有搬过地方,安宁村一直都在这一片。”赵雨怜回答道。
沈雁行掰下一瓣锦橙喂给洛书吃,并趁洛书侧过头含咬橙子的时候,轻轻捏住洛书的下巴,索要了一个简短的吻。一瓣甘甜多汁的橙子,在两人的口腔里爆开,令这个简短的吻变得更加香甜黏腻。
洛书直接用自己干净的手指,为沈雁行擦掉唇上沾的橙汁,然后看向赵雨怜问道:“冒昧问一下,那位阿婆现在还住在后山的木屋里吗?”
原本因为沈雁行和洛书那甜蜜一吻,而开心到颧骨升天的赵雨怜,突然长叹了一声,说:“阿婆因病去世好几年了,后山的木屋也因为长期没人住而塌了。”
“在你们的周年纪念物里写这种故事,难道不会觉得不吉利吗?”赵雨怜的话音刚落,一直默不作声的赵艳楠,就冷不丁问了这么一句。
听赵艳楠这么一说,赵雨怜也觉得确实不太吉利,她狠狠地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说道:“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这榆木脑袋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给你们讲这个故事。两位帅哥,你们可千万别把这个故事写进书里,实在是太不吉利了!要是因此而影响到你们美好的爱情,我可就成了千古罪人了。”
洛书轻轻握住在自己腰间游走的右手,微笑着说道:“别这么说,只是一个故事而已,没什么吉不吉利的。你为我们提供了写作素材,我们还要感谢你呢。”
“哥哥说得极对。”沈雁行回握住洛书的手,并从西服口袋里拿出香水,放在赵家姐妹俩面前,“这是我们从F国买回来的香水,还没怎么用过,以此作为你们分享故事的谢礼,希望两位美丽的女士不会嫌弃。”
原本被狗粮砸得蔫巴的赵艳楠,在看见那瓶小巧精致的高级香水时,整个人瞬间就变得有了精气神儿,她爱不释手地捏着那瓶香水,连忙说道:“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怎么会嫌弃,稀罕还来不及呢。”
沈雁行搂着洛书的腰身站了起来,对正在研究香水瓶身的两姐妹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就先回房间休息了。”
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后,沈雁行先从两个大小不一的行李箱中,拿出各自的浴袍放进浴室里面,再走回到洛书身边坐下,并同时环抱住洛书的腰身。
他将双唇贴在洛书的耳边,软声问道:“宝贝儿,要不要一起洗个澡?”
洛书看着沈雁那双充满期许的眼睛,整颗心都感到甜丝丝的。他先是垂眸笑了笑,然后揉乱沈雁行精心打理过的头发,再以脸颊吻作为自己方才使坏的补偿。此时此刻,他大抵明白了什么叫做美色误人,只要是沈雁行想,他就愿意去做。
“好,我们一起洗。”洛书吻了吻沈雁行的双唇,再拉着沈雁行的手,一起走进浴室。
两个人一起在浴室里洗澡,除了会变得费时费力又费水之外,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一点坏处,这样不仅能够省去开浴霸的电费,还可以更好的实现快乐加倍,并且还能有人给自己搓背。
他们洗完澡擦干身体后,穿着系得松松垮垮浴袍走出浴室,再以不着寸缕的方式,一同缩进温暖厚实的被窝里,表演什么叫做小鸟依人。
体型很是大只的沈雁行,依偎在洛书怀里撒着娇:“亲爱的好哥哥,今晚可不可以搂着我睡?”
洛书吻了吻沈雁行头顶的发丝,用很是宠溺的语气回道:“好。只要是小雁行想,哥哥都会答应你。”
正当沈雁行打算捧着洛书的脸颊,索要一个热情似火的吻时,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悲戚的女子啼哭声,接踵而至的便是一段凄婉悠长的吟唱声。
千遍呼喊,
你在何处,
万缕相思,
对谁倾诉,
愿你归来,
与我同在,
愿你归来,
与我同住。
【作者有话说】
今天有点忙,这章就写得有点拉,望请见谅
洛书只是随手一挥,被窗外秋风吹起一点波浪的窗帘,就自己朝两边打开了。
在那秋风瑟瑟、树影飘摇,侧边打开了一点的窗前,正贴着一张清晰无比的人脸,那张人脸上的血污,使干净的窗玻璃变得猩红一片,一头如杂草般干枯凌乱的长发上,长满了品种各异的枯树叶。
随着一阵如鬼哀嚎般的阴风刮过,几缕枯黄的头发被吹进来悬在窗框上,那头发上挂着的几片枯树叶,顺势落在窗边的贵妃椅上。那些树叶上沾着腥臭无比的泥沙与血渍,不仅弄脏了贵妃椅上的法兰毛毯,还污染了房间里原本清新的空气。
那女鬼睁开了淌着血泪的眼睛,用唯余眼白的双眼看着床上两人,发出阴恻恻的诡异笑声,露出一排浸满了血液的老黄牙,然后将烂掉一半的脸死死地贴在窗玻璃上,在那脸部腐肉里不停蠕动着的胖白虫,就开始亲吻着沾满血污脓液的窗玻璃。
沈雁行赶紧拉起厚软的棉被,将洛书暴露在外边的皮肤,全部都遮盖好,并用手臂压住洛书身上的棉被。这是他的宝贝儿,可不能让那女鬼看了去。
那女鬼将惨白且轻微腐烂的双手贴在窗玻璃上,用长而尖锐的黑色指甲,刮出阵阵令人难以忍受的尖利刺耳声。
“我,可,以,进,来,吗?”她用嘶哑腐朽的声音,拖出缓慢悠长的凄怨语调。
嚯,他们这才听完鬼故事多久啊,故事里面的女鬼就找上门来了,还是个看起来不怎么聪明的鬼,怕不是脑子里的脑花都被虫啃食干净了。
沈雁行一脸鄙夷地笑了笑,对那女鬼说道:“怎么?是脑花喂了秽侧虫,不知道可以用手开窗了?”
那女鬼置若罔闻,再次用缓慢悠长的语调问着:“我,可,以,进,来,吗?”
洛书从严实的被褥里伸出光洁的手臂,用术法从两个行李箱里,召出两身成套的衣服放在床上,再随手一挥,这两套衣服就自个儿穿在了主人身上。正好睡在靠近窗户这边的他,坐起身将沈雁行掩护在自己身后,并同时释放出一部分神识,来查探整个小旅馆里外的情况。
他神色淡然地看着窗前那张骇人的鬼脸,对身后的沈雁行说:“这栋小楼被人施了咒术,如果我们不向她发出邀请,她是进不来的。”
沈雁行心领神会地“哦”了一声,撑起身对那窗外女鬼说道:“好啊,我们放你进来。”
获得了房间主人的许可,就相当于拿到了这间房的通行证,设在小旅馆里阻挡邪祟的咒术,便对窗外那女鬼失去了效应。
那女鬼僵硬且缓慢地歪下头,露出一个瘆人的笑容。在她用双手将窗户一点点推开时,腐朽脱落的皮肤组织就直接沾在了上边。不知是不是因为肢体过于僵硬的缘故,她推了快一分钟才将窗户完全推开,其间一直发出“吱嘎吱嘎”的噪音。
她将窗户完全推开后,并没有急着进到房间里,而是用血肉模糊的手指,在窗框下的纯白墙面上,一笔一划地写出一个方正的“死”字。
“小鬼,你是觉得写出这么一个字来,就能诅咒我们去死吗?”沈雁行对墙上那个血字评价道。
窗前女鬼先是“咯咯咯”的笑了几声,纯白的眼球就开始疯狂地转动起来,并从那对腐朽的眼眶里,涌出大股大股的血泪。她双手捏着自己的脸颊,十根黑长的指甲,直接嵌进了褐红的血肉里。
她又“咯咯咯”的笑了几声,随即猛地一下拧断了自己的头颅,冰凉暗红的血液瞬时喷涌而出。她将眼睛瞪得像铜铃的脑袋,捧在自己的双手手心里,那与身体异地而处的脑袋,竟又开始笑了起来。在她将自己的脑袋抛进房间里时,整个身体随之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在洛书反应足够迅速,挥手调动房间内流动的空气,将那颗血糊糊的脑袋扇了出去,否则,他们必定得被血溅满身。
“咚咚咚”,他们的房门被人敲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