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雁模样生得极好,说话讨人喜欢,又时常帮着军中伙夫烹煮吃食,为军中众人浣洗酸臭的衣裳,很快就令所有人对她转变了态度,不再反对她留在军营之中。
在他们打了胜仗班师回朝的前夕,夜空中下起了极为罕见的流星雨,洛书与池雁并肩躺在清香四溢的草原上,私定了终身。
“阿雁,你想要一个新的家吗?”
“书哥哥,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池雁那双灵动的眼眸璀璨夺目,漫天的流星在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洛书沉溺在眼前的星辰瀚海之中,彻底坠入了世俗姻缘结成的情网。
“阿雁,待我功成名就那天,就昭告四方娶你过门。”
洛书拉着池雁的手,来到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求他此生最信赖与敬仰的师父,做他们定下终身姻缘的见证人。他们在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提前行了夫妻交拜之礼,挽手对饮了酸甜性温的马奶酒。
若是贸然将生在边陲的池雁带回都城,势必会有人对此乱嚼口舌,害秦越溪被朝中大臣上书弹劾,更令洛书担忧的是,他那心狠手辣的母妃会对池雁下毒手。
幸运的是,池雁的样貌要比寻常女子生得英气一些,身形也要比寻常女子高大许多,若是将池雁的皮肤涂抹得黑一些,眉毛画得粗挺一些,再贴上两撇小胡子,换上小号的行军服,就与军中的男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伪装成军中将士的池雁,随大军一起回到了都城燕京,并以三皇子贴身侍卫的身份,与洛书一同居住在秦越溪的将军府中。
不受宠的三皇子没有自己的府邸,他的母妃又忙于宫斗,抽不出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顾及他的安危,洛书分明是位身份尊贵的皇子,却从小被寄养在秦大将军府内。
秦越溪的母亲叶黎,是江南叶家的嫡出大小姐,叶老爷子唯一的女儿,叶家资产众多,富可敌国。洛书在将军府里的吃穿用度,比宫里其他皇子还要好上许多,秦越溪为他置办的西院也很大很气派。
池雁作为三皇子的“贴身侍卫”,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秦将军府的西院。
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洛书与池雁尚未正式成婚,就必须得分床而睡,洛书把近身服侍自己的通房丫鬟,打发去院里的稍房,将池雁安置在自己房内的隔间里。
洛书严格遵循着礼数,绝不做出任何一点越距的事情,而作为女子的池雁,却丝毫不避讳这些。
每每到了后半夜,池雁就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悄悄走进内室同洛书共枕而眠,有时甚至还会偷偷亲吻洛书的双唇,轻声述说自己的情思。
“书哥哥,好想你能快些娶我。”
“书哥哥,若是你知晓了我其实并非女子,还会愿意娶我过门吗?”
等到了快要天亮之时,池雁就会自动醒来,回到精心改造过后的隔间。
从洛书住进将军府的那日起,秦越溪就请来了燕京城内最著名的教授先生,为洛书传道授业解惑,她自己则教导洛书功法与排兵布阵之术。只要洛书人在将军府内,就一日功课都不能落下。
日升,池雁陪着洛书一起学习功课,日仄,洛书带着池雁去军队的校场跑马。
若是到了不需要学习排兵布阵的那一天,池雁就会假扮成江南叶家的庶出小姐,戴上厚厚的面纱,随洛书一同去逛燕京城内最繁华的几条街市。
江南叶家有好几位尚未出阁的庶出小姐,极少有人见到过她们的样貌,秦越溪又提前同自己母家通了气,故而无人对三皇子带在身边的女子身份起疑。
三皇子带着叶家小姐逛街市的事,很快就传到了深宫之中,他的母妃对此感到大为欢喜,并请求皇帝为立了军功的洛书赐婚。
若是洛书能将叶家小姐娶进门,那便相当于同时拥有了两座靠山。
秦老将军所掌管的兵符,可号令大裕国十万将士,江南叶家的资产若是投用于军队,可直接颠覆一个国家的政权。
因为洛书第一次随军出征就立了军功,且在带兵打仗方面具有极大的天赋,皇帝对他的态度开始逐渐好转,很快就应允了洛书与叶家庶出小姐的婚事。
最为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叶老爷子曾立有家规,叶府上下的所有人,绝不能与皇室扯上任何关系,现下叶家愿将庶出女儿嫁入皇室,皇帝又怎会轻易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池雁假借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嫁与洛书,不仅不会影响到叶家的任何利益,还能让他们在不触犯家规的情况下,白捡个皇亲国戚的身份,自然也就没人出面揭穿池雁的真实身份。
再则,叶家现在的家主叶梵,乃是秦越溪母亲的亲兄长,叶梵很疼爱自己唯一的妹妹和外甥女,连带着对原本不受宠的三皇子青睐有加。皇帝为洛书和池雁赐婚之后,叶梵还置办了价值千金的嫁妆,远赴燕京参加三皇子的订婚宴。
自那之后,池雁便以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成了三皇子洛书的未婚妻,待洛书立下头等军功,两人就择个良辰吉日正式成婚。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藏得再深的秘密,也会有被揭露的那天。
在洛书随秦越溪去平定西北的那段时间里,他的母妃知晓了池雁的真实身份。她命令洛书院里的通房丫鬟,每日在池雁的吃食内加入特制的毒药,令池雁在短时间内因怪病而亡。
处理掉池雁之后,她以叶家欺骗皇室的罪名为由,威胁叶家将嫡出女儿嫁与洛书,并要求他们为洛书秘密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日后好助洛书顺利夺得皇位。
叶梵没想到自己成全他人美事,竟会给自己惹来一身荤腥,为了保住叶府众人的性命,他只好同洛书的母妃合作,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与洛书,并协助洛书夺得皇位。
远在西北平定战乱的洛书,为了能够早日与池雁成婚,在战场之上杀红了眼,并不顾秦越溪的反对,只身潜入敌军的营帐,砍下敌军首领的头颅。
可带着头等军功班师回朝的他,却连池雁的尸首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第144章 宫廷篇②
叶黎作为池雁名义上的姑母,亲自为她操办了葬礼,让身为未来三皇子妃的她,得以风风光光下葬。
在燕京城的西郊,有一处名为百岁令的十里梅园,十里梅园的地契,是叶老爷子为叶黎准备的嫁妆之一,池雁的尸身,就葬在十里梅园的尽头。
池雁下葬那日,正值凛冬时节,满园红梅灼灼,甚是好看。
池雁自小生长在惟有大漠与草原的边陲,从未见过凌霜傲雪而开的红梅。洛书在临去西北之前,曾允诺过池雁,要在大雪天带她去赏梅。可现下梅花倒是开了,想要同他一起赏梅之人,却永远合上了眼睛,沉睡于这片厚厚的积雪之下。
寒风瑟瑟,悲画凄凉,洛书身着一袭素白衣裳,在池雁的墓碑前,静坐了一整夜。
那夜雪下得很大,秦越溪去十里梅园寻他之时,积雪早已覆住了他的半个身子,他紧紧搂着池雁的墓碑,滞留在面颊上的几道泪痕,结成了刺骨的寒冰。
那夜之后,洛书直接一病不起,连发了好几日高热,整个人脱水严重,又吃什么吐什么,完全服不下任何药剂,险些就这么去了。
在因高热而意识不清的那段时日里,他陆陆续续做了许多有关于池雁的梦,他梦见他的阿雁被鬼差带去了地府,梦见他的阿雁正坐在奈何桥上等着他。
他想,若是这世间真有鬼差与魂魄,上穷碧落下黄泉,就算是生魂闯地府会被堕入阿鼻地狱,他也要从阎王手中夺回阿雁的魂魄。
他又想,若是他就这么去了,是不是就能在奈何桥上,与他的阿雁再续尘世情缘了?
他的母妃出宫来探望他时,他已濒临生死垂危之际,他的母妃为了唤醒他求生的欲望,向他说了许多事情。
在合上池雁的棺木之前,他的母妃在池雁口中,放入了一枚世间罕有的金玉蝉珠,可保池雁的尸身在五年内不腐。
他的母妃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只要你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就能以皇后的名义,将池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之中。”
生时未能同寝,那便死后同穴。为了能让阿雁的棺椁,迁入皇陵与他同穴而葬,他选择走上母妃为他精心铺设的道路。
池雁离世后的第一年,他们初遇的那个边陲小城,再次发生战乱,洛书主动请命前往边陲平息战乱。
在大军班师回朝的前夜,他去了那个他们私定终身的草原,选了一片最肥沃的土地,播下一袋从百岁令采来的梅花种子。他希望往后池雁魂归故土之时,能在这里看到一片灼灼盛开的梅花。
池雁离世后的第二年,北定侯敌通西蜀国,趁皇帝下江南微服私访之时,率领五千步兵与三千精骑兵,南下都城燕京,企图颠覆皇室政权。
洛书为了刺杀西蜀国的军师,不幸落入敌军精心布置好的圈套,从此便失去了踪迹。
池雁离世后的第三年,失踪半年之久的洛书,重返都城燕京。当日他逃出了敌军设下的圈套,却因身负重伤而不慎跌落山谷。好在他福大命大,被恰巧路过的江湖奇士乔思衡所救。
那时他身上的伤势太过严重,又被磕破了脑袋,昏睡了整整十天才得以醒来。许是因为颅内积压大量淤血的缘故,他醒来后忘却了所有前尘往事。
待在春风不尽楼的这半年里,他渐渐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与过去,却独独没有想起有关于池雁的任何事。流血多年的伤疤,好不容易因为失忆结了痂,为了不唤醒被尘封的伤痛,也就无人向他提及池雁。
池雁离世后的第四年,南疆国最为骁勇善战的镇北王,举兵侵犯大裕国的领土,接连夺下了归属于大裕国的三座城池。
为了夺回被敌国侵占的城池,本已解甲归田的秦大将军重回战场。洛书被封为骠骑将军,随秦大将军一同前往西南收复失地。
与南疆国争夺城池之战,打了小半年才彻底结束,大裕国不仅成功收复了西南失地,还顺利攻下了归属于南疆国的七座城池,活捉了南疆国统帅镇北王。
大裕国皇帝为了彰显大国风范,愿将七座城池归还给南疆国,让被俘的镇北王随使臣归国。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南疆国需得每年向大裕国上贡千石粮食,并且要将太子沈念卿,送入燕京做五年质子。五年期满之时,南疆国必须要将嫡公主沈念慈,送入燕京和亲,沈念卿才能随使臣回归故土。
敌军失了骁勇善战、足智多谋的统帅,是大裕国能打下胜仗的关键,而镇北王能被生俘,洛书占了大部分功劳,皇帝因此而感到龙颜大悦,封其为一字亲王,亲王封号可由洛书自己抉择。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洛书在接过圣旨的那一刻,突的想起这句幼时学过的诗词,他便择了其中的“雁”字,定为自己的亲王封号。
南疆国派遣使臣护送沈念卿入燕京那日,刚被封为雁王的洛书,亲自带人前去城门迎接。
沈念卿身着一席织金红锦袍,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的大宛马,身后跟着护送他来燕京的使臣与将士。洛书在城门口与沈念卿对上视线的那一刻,原本因长途奔波而兴致恹恹的沈念卿,突然弯起似若桃花的双眸,意味不明地笑了笑。
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洛书活了十九年,见过的绝世美人也不算少,但这般雌雄莫辨的美人,他还是头一次见着。那美人太子眸中柔情万千的秋水,深深勾住了他的目光,令他一时间忘记了此间是何间。
沈念卿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莫名给了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由于洛书的片刻失神,导致两匹相向而行的骏马,直接撞在了一起,沈念卿身下的白马,因此而受了惊吓,载着沈念卿在燕京城中狂奔。
洛书骑着马寻到沈念卿之时,看起来就身娇体弱的美人太子,即将被受惊过度的白马,甩进位于城西的清江湖中。现下正值深秋时节,湖水冰冷刺骨,那美人太子若是掉入湖中,必定得染上严重的风寒。
好在洛书反应及时,环着沈念卿细韧有力的腰身,将其从马背上解救了下来。那美人太子趁机做起了登徒子,在洛书的脸颊上烙下浅浅一吻。
事后他还抱着洛书不放,并戏谑着说道:“亲爱的雁王殿下,在吾见着你的第一眼,就想这般做了。能一亲美人芳泽,此行便已无憾了。”
被同为男子的沈念卿偷吻,洛书却没有因此而感到任何不适,不仅如此,他的心尖还在那一瞬间悸动了一下。
皇帝在宫中设下了丰盛的宴席,款待远道而来的南疆国太子与使臣。
受惊的白马早已跑得没了踪影,洛书只好命人拉来一辆宫廷御用马车,亲自将沈念卿送到宴请外宾的保和殿。
在看清南疆国太子面容的那一刻,保和殿中的众人都变了脸色。
那南疆国太子的模样,竟同已经病逝四年的池雁,生得有六七分相似。
他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性别年龄不同,沈念卿要比池雁年长两岁,并且在池雁的左眼尾下方,生有一颗还算显眼的小痣。
在观赏歌舞节目之时,大裕国皇帝一直在思索池雁与沈念卿之间的关系。
江南叶家的庶女,为何会与南疆国的太子生得这般相似,莫不成这叶家人与敌国有亲缘干系?或是说,叶池雁乃是南疆国皇室流落在外的血脉?
南疆国皇帝还是太子身份时,曾随父来过大裕国,沈念卿同他生得仅有一两分相似,如此看来,沈念卿必然会长得更像他的母后。
若叶池雁真是南疆国皇室血脉,仅从她与沈念卿生得有六七分像的样貌上来看,就很可能会是南疆国皇后所生。
南疆国皇后嫁入皇室二十余年,共诞有一儿一女,也就是沈念卿和沈念慈,可他们自幼都在皇后宫中长大,又怎可能出现在大裕国的江南叶家?
就算是沈念慈真流落在外过,她与叶池雁的年龄也根本对不上,她们之间相差了六岁有余。
若叶池雁并非南疆国皇后所生,那她就可能会是镇北王妃所生。南疆国皇帝与镇北王虽只是堂兄弟,但样貌上却有五六分相似,并且,南疆国皇后与镇北王妃,乃是同母所生的亲姐妹。
但有关于镇北王府的事,大裕国皇帝了解得并不是很多,只知镇北王妃是因南疆国内乱而死,至于她生前是否有诞下孩子,就不得而知了。
宴席结束之后,大裕国皇帝命礼部侍郎,亲自将南疆国太子沈念卿,带去提前为他置办好的府邸。
沈念卿以南疆国最高的礼仪,叩谢大裕国皇帝的盛情款待。
行完叩谢之礼后,他看了一眼坐在左侧的洛书,对大裕国皇帝说道:“劳烦陛下为我如此费心,我孑然一身前来燕京多有寂寞,无需为我置办单独的府邸。听闻燕京城内新修了雁王府,我寄住在雁王府内即可。”他再次看向洛书,笑得意味深长,“只是不知雁王殿下是否愿意?”
闻言,洛书垂眸一笑,回道:“自然是愿意的。”
沈念卿眼中对洛书的热切之意与复杂情感,被敏锐的大裕国皇帝尽数捕捉。
他应允了沈念卿想要寄住雁王府的要求,也因此而对沈念卿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叶池雁要比寻常女子生得高大英气许多,不无为了明哲保身而男扮女装的可能性。
他派人前往南疆国暗中调查镇北王府的事,并留了暗卫在雁王府中,时刻监察沈念卿的一举一动。
在沈念卿搬进雁王府的第一个月里,他除了对洛书表现得有些过分热情之外,并无任何异样。
只要洛书人在雁王府内,他就会喊洛书同他对弈,或是喝酒听曲儿,有时甚至还会硬拽着不善于拒绝他的洛书,伪装成寻常百姓去青楼里边儿喝花酒。
更甚的是,他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偷爬洛书的床榻,亲吻洛书的脸颊、双唇与脖颈,真是好一幅登徒子的做派。
大裕国皇帝收到暗卫送来的信笺时,险些被信笺里面所写的内容气吐了血,他十分忧心自己这个优秀的儿子,会被那不着四六的南疆国太子祸害成断袖。
大裕国皇帝派往南疆国的密探,办事效率极高,很快就查到了有关于镇北王府的事。
十八年前,南疆国先帝病重,二皇子联同西南王举兵造反,并将太子全家囚禁起来,以他们的性命为要挟,逼迫先帝将皇位与龙印交给他。
前镇北王与先帝有约,若是往后皇城有难,镇北王府势必要为太子守护好皇位。现任镇北王自幼同太子一起长大,关系十分亲厚,是立场坚定的太子党,就算他的父亲不曾与先帝有约,他也会为太子守住皇位。
镇北王带兵南下皇城,西南王的部下趁机夜袭镇北王府,好在镇北王府的暗卫发现及时,从密道将王府众人护送走。可天有不测风云,镇北王妃与刚出生不久的小世子,被潜伏在路上的叛军所俘。
镇北王平息叛乱之后,快马加鞭赶回塞北,等他寻到自己的妻儿之时,母子俩早已双双殒命。
他们的尸身上布满了各种伤口,有两只秃鹫正在肆无忌惮地啄食他们的身体,小世子的面部早被其中一只秃鹫啄食干净。
可就在四年前,本该魂归天地的镇北王世子,被一位武功高强的江湖奇士,送回到镇北王府中。
那人身上并无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信物,仅凭一张同太子沈念卿生得有六七分像的脸,令所有人对他的世子身份深信不疑。
镇北王世子被人送回故土之时,恰巧就是叶池雁离世那年。若叶池雁真是男扮女装的镇北王世子,那么,当初她之所以会突然暴病而亡,就是在玩那金蝉脱壳之法。
可这镇北王世子,为何会流落到江南叶家?塞北位于南疆国最北边,与大裕国西南边接壤,而江南位于大裕国的东南方,两地横跨了十几座城池。
江南叶家做着大裕国内最大的丝绸生意,他们除了在本国内贩卖丝绸外,还会将最为精品的丝绸卖向各个国家,莫不成是在通商路上捡着了镇北王世子?
无论镇北王世子是如何流落到叶家的,大裕国皇帝都不打算再对此深究。
燕京秦家与江南叶家结亲,就相当于军商联姻。秦家手握重兵,又为民心所向,而叶家资产足以撼动整个国家,且还影响着大裕国对外的货币流通。若是轻易动了叶家,势必会引起国家动乱。
而这沈念卿是否为镇北王世子所扮,还需继续留意监察。
在沈念卿搬进雁王府的第二个月里,他还是做着与先前同样的事情,只是同洛书之间的关系变得愈发微妙。
洛书意外知晓了沈念卿夜里会爬自己的床,而他非但没有阻止沈念卿的登徒子行为,还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任由沈念卿随心所欲。
有时他们会去青江画舫上喝酒,不仅彻夜不归,且还同榻相拥而眠。更甚的是,有一次沈念卿借着酒醉之意,褪去洛书身上的大部分衣裳,欲行那不轨之事。
暗卫使尽了十八般解数,洛书才逃过了酒后失身这一大劫。
为了避免洛书被彻底祸害成断袖,大裕国皇帝打算从权贵富贾家中,择一温柔贤淑的嫡出女,将其赐婚给洛书。
洛书的母妃得知此事后,趁着侍寝之时,在皇帝耳旁吹枕边风。大裕国皇帝听取了爱妃的建议,将叶家嫡女赐婚给洛书,并命二人于下月初八成婚。待洛书成婚之后,那断袖太子必会知难而退。
在看着洛书接过赐婚圣旨的那一刻,沈念卿心如死灰。洛书没有因此而同他多说什么,他也深知天命难违,他们之间的缘分便算是尽了。
或许,佳人本无意,从来都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趁着洛书外出处理事务之时,他迅速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决议搬出雁王府。佳人既要奉旨成婚,他这个失意之人,就没有留在此处的必要了。
沈念卿搬出雁王府之后,住进了原先礼部侍郎为他安排的府邸。洛书带着美酒去质子府找过他,但他紧闭着宅院大门,将其谢绝在外。
夜黑月圆之时,洛书准备翻墙而进,沈念卿却举着一把大扫帚,打算将他扫下院墙。
第146章 宫廷篇终
洛书在沙场上叱咤风云了这么些年,仅是一把用竹梢编成的扫帚,又岂能拦得住他?他轻而易举躲过了扫帚的袭击,一个侧空翻下了院墙,夺过沈念卿手中扫帚,将其紧紧拥入怀中。
沈念卿眸光微闪,下意识想要回搂,可忆这人前些日子毫不犹豫接过圣旨的样子,刚抬起来的双臂又垂了下去。
沈念卿哼笑了一声,冷言道:“既然雁王殿下都快要成婚了,还来招惹我这失意之人做甚?”
洛书轻叹了一声,贴着沈念卿的面颊,低声说道:“阿卿你可知,这两月来我们的一举一动,一直都被我父皇所派来的暗卫监视着,他已经知晓我们之间非同寻常的关系了。若是我不接过那道圣旨,或许我们往后连见面的机会都不能再有了。”
奉命监视他们的那名暗卫,一直以来都潜藏得特别好,直到那夜为了阻止沈念卿行不轨之事,他才不可避免地露出了马脚。
在青江画舫上的那一夜,洛书其实根本就没有喝醉,仅是有些微醺罢了。洛书深知沈念卿匿藏心底的绮念,便也就顺着他的心思装起了酒醉不醒。
暗卫在偷使小伎俩之时,难免会暴露自己的行迹,而洛书征战沙场多年,对周边动静很是敏感,自然也就捕捉到了这一切。
凭洛书对自己那位生性多疑的父皇的了解,不难猜到这人是被谁安排来的,又是从什么时候跟在他们身边的。
他是大裕国的雁王,沈念卿是南疆国太子,他们都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又都位居人下,无法自主掌控自己的命运。接下那道圣旨是无可奈何,亦是权宜之计。
他的父皇会选择将叶府嫡女赐婚给他,多半是他的母妃从旁提议。
他的母妃为助他登上皇位,铺设了许多条道路,而迎娶叶府嫡女就是其中一条。他从来就无意于皇位,亦不想辜负了叶家女,一直都在以各种缘由回绝他母妃的好意。
现下因着他的肆意放纵,不得不踏上这条没有归途的道路。只有做了九五至尊的皇帝,他才能够真正掌控自己的命运。
“阿卿,你我皆是被皇权所束缚的笼中鸟,无法随心所欲地翱翔于天地之间。只有将这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握在自己手中之时,我们才能真正冲破囚笼,做一双无拘无缚的比翼鸟。”
沈念卿回搂洛书的腰身,将下颌垫在洛书的肩上,垂眸说道:“大婚那日,你会同她圆房吗?”
“阿卿,我只会同两情相悦之人,行周公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