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君恋晨————雪幻狐

作者:雪幻狐  录入:11-30
楔子
"你是谁?"
"我是神。"
"我是谁?"
"你是魔。"
"什麽是魔?"
"魔就是神的兄弟,神唯一的爱。"
"为什麽你的翅膀是白的,我的却是黑的?"
"那是因为天地所创的时候就已经定形了。若你不喜欢我的白翅,我愿斩下所有翅膀。"
"不!不要!我很喜欢,那......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
"会!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直到世界的尽头!"
──────神,魔初谈

几十亿年前,一个水蓝色的星球上。两个身影渐渐清晰。
一个身後有18对白色羽翼,另一个有著18对黑色翅膀。他们是兄弟,白为兄,黑为弟。
白对黑的宠爱足以让人觉得人神共愤。只要是黑提出来的话语,白都会替他实现。
黑觉得世上只有两个人很无聊,所以白创造了一群人。他们的身後有著1对至10对翅膀,有白色,也有黑色。
黑喜欢有著黑翅膀的人,所以白把所有拥有黑翅膀的人送给了黑。
而随著人群的增加,白与黑也有了名字。白被一群人称之为‘神
王',而黑则名为‘魔王'。
因为魔很喜欢捣蛋,世上的人基本上都被他整过。而神就寸步不离的跟在黑身後,收拾一切烂摊子。
魔把人打伤了,神就会施法让人恢复健康。
两人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在平淡的过了几亿年後,魔又觉得现在的人力量太大了,随著他们自
己修炼。身上怀有的力量已经不可小看。
神听到了魔的抱怨,微笑著把所有人的力量加上了锁。让他们发挥不出超过7层的力量。又随即创造了一批新人类。
这些新人类身後没有一对翅膀,力量也比以前的人类要小的许多许多。这时的人类是永生的。
於是,神就把新人类取名‘人'。而以前的人则分别取名‘神族'和
‘魔族'。
神族和魔族住在天上,人则住在地上。人奉仰神,唾弃魔。因为他们认为是神创造了他们,并给他们永恒的生命。而魔经常来人间捣蛋。
人们不喜欢魔。
俗不知,若非魔的无聊,这些人类还不可能出生呢!
一开始魔并不知道自己多麽不受欢迎,依旧开心的东跑跑,西逛逛。
但随著时间的流逝,魔渐渐感觉到人类看著自己的眼神有多麽排斥。魔很伤心。
在天上,无论是神族或者是魔族。他们都知道魔的性格,明白魔只不
过是被神捧在手里怕摔了,放在口中怕化了的一个孩子罢了。魔所做
的事情并没有巨大的危险性,他不过是耍耍小孩子脾气。所有两族人也很喜欢没有心机的魔。
但地上的人类不知道。他们一味的认为魔是个坏人,他所到之处充满了破坏。
神的眼中只有魔,所以也大意的没有注意到人类的转变。直到魔的离开。
魔伤心了,魔不懂为什麽人类不喜欢自己,但他真的伤心了。他清楚的听到了人类的心声!

魔第一次甩开了神著自己的手,伤心的跑到了地下。
得知此事的魔族人气的双眼发红。毅然的离开了天上的住处,随著他们的主人来到了地下。开拓出新的住处,名‘魔界'。
神在清楚了事情所有原委後,大发雷霆。
他不知道原来人类的思想已经变的如此不堪。神剥夺了人类永生的权利。让地上分出了四季,不在给他们无限的食物和恩惠。
这使的地上的人类的寿命一下子减少。人类的寿命平均都在60~70年间徘徊。

神跑到了地下,想让魔回到自己的身边。可魔已经伤心了,不愿在尝试相信别人。哪怕那个人是神。
无奈的神给了魔一个权利,剥夺人类生命的权利。只要魔喜欢,任何人的灵魂都可以拿走。
神又创出了一个人,他的名字为‘冥'。他的任务就是让一切死亡的人类的灵魂重新投胎转世。他给予冥一个新的空间,赐名‘冥界'。
星球上开始了一个新的定律。神不再管人类的事情,魔也不再伤害人类。一切任由人类自寻发展。
新的日子过了很久。有次神从天界来到魔界,却发现魔已不在。
慌张的神举措不安,魔族人的长老告诉神,原来魔觉得无聊,所以在几日前跑到冥界。要求冥让他转世到人界去当一次人。
既然魔以不在,神也没有再存在的道理。回到神界的神,交代了一些事情後,随著魔到了冥界。也转世成人。

而当神,魔再次从人界回来後。定下了新的规矩。
每一万年,两人会回来重新打理事务。其余的时间,神王与魔王的位子在他们不在的时候可由族里人代替,并赐名。神王名‘上帝',魔王名‘撒旦'。
从那时起,神,魔王分别选出两名人选继承他们的位子。他们不单单继承了两个人三分之一的力量,更继承了这两个名字。
而两族人也把两位新的王当作神,魔王一样尊敬著,敬仰著。在他们眼里,能让两位大神选中的人都是自己以命保护和相待的。没有任何理由。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因为所有的族人都互相友爱,而两个被选出的人正是两族里面最有威信的。无论他们的性格如何,作风如何。反正他们所做的事情,所有族人都能接受,并欢乐的施行,这就是他们的力量!
说完两人再次回到人间。看在自家的王在里面,两族人也暂时和人间相安无燥的生活。有时候神族人和魔族人也会收起翅膀来到人间游玩。
三界渐渐进入了和平相处的时代,无路人类在此时间,如何的打战。
改朝换代,神族人和魔族人都不屑一故。在他们的眼里,人类的打战就想过家家一样无聊。

而这个故事也就发生在神,魔不再王位的时候。这个时候,魔王的位子是由魔族中人担任的,可这个被选出来的魔王似乎和魔一样,老爱往人间跑。

01.
人间,一个繁荣的时代,兴旺的王朝。皇上爱民如子,皇後温柔娴熟。太子更是把子民当作兄弟。
每一个人都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人类与神,魔共存。z
你也许会在某个小摊小贩里看到一个帅哥,或者美女。那麽他们有8层是神族或者魔族。还有2层是人类。
神族人和魔族人在人间有个规定。不在人间使用力量。对於他们的力量,人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若是他们违反规定,他们的下场就是面壁思过到死。
在黑暗的石室里,没有一个人,没有一点声音。无数年,让人的神经变得麻木,疯狂。
神族人和魔族人都是永生。但也不是说不会死。能杀死他们的,一个就是等级比他们高的。还有一个就是,神王和魔王。当然还有继承他们力量的两位王。

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身穿白色高级衣料的,腰间上挂著一支通透翠色的箫。清秀白晰的脸蛋上挂著柔柔的微笑,连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里也有著浓浓的笑意。黑色的秀发紧贴背部。
每一个人看到他都忍不住回一个微笑。y
"好繁荣的一个城市啊!不愧是有名的京城哦!皇上住的城市,每个人的脸上都挂著微笑。日子可真好。"麦香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耐不住好奇心。东瞧瞧西看看。
来往的商人看他只看商品不买,也没有生气。笑呵呵的和他打招呼让他下次再来。
"不知道这里的食物是不是一样美味呢?前一个城市里的东西还真是好吃。这里是京城,应该比前一个城市的东西更加好吧!"
喃喃自语著的麦香走进了从旁人口中打听出,京城第一客栈‘欢来客栈'。
看著有三层楼的客栈,麦香再次感叹。"好高哦!吃饭用的著去三楼吗?难不成上面的风景比较好?"
"呦!客官,可别在外站著啊,请进,请进。"在门外伺候客人的店小儿,看到麦香这一套衣服就两眼放光。就差没流口水了。
贵人啊!看看衣服上面的金边,如丝般的衣料。一看就知道一定是洛阳城有名的‘紫云纺'作出来的衣服。
‘紫云纺'的衣服,可不是你想买就一定买的到的。要看主人的心情好不好。而且每套衣服都价值万两,每年都会送几件进宫里。王孙贵族都以能穿上‘紫云纺'的衣服而感到骄傲。
哦!今天的小费一定很客观,可不能给小王给抢的去。b
"嗯?好。"微笑著走进京城第一客栈。里面的装潢朴实而不穷酸。看上去清雅,有家的感觉。
"客官,您是打店呢,还是吃饭?"店小儿一脸谄媚的出声询问。
"两样都是。"外面的天色也开始变暗,不再这里睡,难不成在野外睡。
嗯,虽然也无所谓,但弄脏了衣服可不好。不让紫阳又会骂我了。
"好!,客官请跟我来。"店小二从店主手里拿了天字一号房的牌子,领著麦香往三楼走去。
推开房门,一间颇大的房子映入眼底。高档的红木家具。几幅水墨画,几盆花草。推开窗户,楼下的一切景观收入眼中。
"好地方。"麦香毫不吝啬的加以表扬。g
"这可是本店最好的房间。客官你是在二楼吃饭还是一楼大堂?"店小二开口询问,但也知道如此尊贵的客人一定是在二楼吃饭啦!那里
风景好嘛!
果然,麦香想也没想就回答"二楼。靠窗。"
"那客官请给小的来。"奇怪,这位贵人怎麽都没有包袱呢?若是平常人不都是一个包袱里面装得贵重的衣服和银两的吗?
在店小二疑惑的阳光中麦香随店小二下楼,坐在一个靠窗的位子上。点了几个店里的招牌菜,赏了点银子给店小二。店小二挂欣喜满足的笑容,以最快的速度冲下厨房要菜。
外面的天空已经被夕阳照的通红。酒後饭饱的麦香,喝著清淡的菊花
茶,享受的半眯起了眼。
"唉~人生嘛!这才叫舒服呢!像紫阳那种怪脾气,衣服哪卖的出去啊!好看是挺好看的,可价钱也太贵了。还好他是硬送我,不然准破产。"
笑眯眯的看著楼下一些摊贩开始渐渐收起家当准备回家。一些民居的烟囱里冒出滚滚白烟。
一个浑身黑色的人影引起了麦香的注意。
"嗯,够冷酷,够性感。若不是表情太冷若冰霜,一定是姑娘们的最爱。不过,嘻嘻!没本少爷帅气!"
上下打量著楼下的男子,硬朗的身材,冰冷的双眼,高挺的鼻梁下有著紧抿著的薄唇。
"哎呀呀,那把不是魔剑‘冷霜'嘛!怎麽在他手上?"麦香略带惊讶的看著男子腰间的那一把与男子衣服一样浑身漆黑的软剑,平常人不仔细看都会以为是腰带。
"算了,若魔剑选择了他也就罢了,魔剑本来就有灵性,不会轻易认主。既然已经认了,那就说明这个男子定有别与常人之处。有趣,好玩!"
此刻麦香看著男子的视线,就想一个孩子看著一样新的有趣的玩具。
慢慢的,男子的身影从麦香的眼底消失,只留下一个小小的背影。直到什麽也看不见了,麦香才收回视线。
再次轻抿了口香茶,如宝石般的眼睛深处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看来,这次出行或许会碰上有趣的事情。嘻嘻!


02.
一觉睡到大天亮,浑身舒畅的麦香,懒懒的伸了个懒腰。精神饱满的在店小二依依不舍的目光中走出了‘欢来客栈'。
站在城外的郊路上,麦香晃悠著自己的脑袋瓜子,心想这下该去哪里。
"去哪里好呢?记得前面也有个大城市,叫什麽的来著?"
想不起来名字的麦香皱起了细细的眉毛,小嘴微撅,让人好不心疼。
"啊!叫洛阳嘛!我就说本少爷怎麽可能想不起一个破成名呢?"麦香一下子又变的高兴不已。
真让人感叹他变脸速度之快。
两旁草丛中发出原本不该有的声音。呆呆的麦香毫不知情,依旧挂著一张爱笑的脸慢悠慢悠的走著。
"不许动!抢劫!不想死的把钱交出来!"三四个大汉从两边的草丛中窜出。
手中的大刀亮晃晃的,不用想也知道一定很锋利,但不知切起西瓜来会不会很快呢?
被抢劫的人一点也没有自知之明,还在幻想著一些不该幻想的东西。
"喂!小子,看你长的细皮嫩肉的,一定是那个大官贵族的公子吧!若想活著回去见你爹娘的,就赶快把身上的钱交出来。爷爷我饶你一命!"带头的汉子笑得格外嚣张。
爹娘?麦香那充满笑意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凄凉,转眼消失不见。
"喂!你聋子啊!快点把钱交出来,不然爷爷要你好看!"几个汉子把麦香围了起来。
身材庞大的汉子,围著一个看似弱小的少年。怎麽看都觉得少年真可怜。
"人长的这麽难看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嘛!如果我是你,我早就窝在家里不出门了!"麦香脸上挂著无所谓的笑容,一点也不像是正在被人抢劫的样子。
"臭小子!居然敢这麽对我们老大说话!"一个看了就要吐的男子出声大骂。
"哎~你说当今圣上也够爱国爱民!怎麽还有像你们这种人出来抢劫啊?"麦香摇摇头,表示出无限感慨的样子。
"老大!不用和那小子废话了,杀了他!"一旁的人用语言刺激著他们的老大。
"看来只能怪你小子命不好了。"强盗老大举起白灿灿的刀就要对麦香砍下。
这时,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漫步走过来,身上散发著冷气,表示著"不想死就闪远点"的意思。走到麦香的身旁,看也不看一眼麦香,只是用著那绝无仅有的淡金色的双眼直视著那还举著大刀的强盗老大。
"让开。"冷冷的吐出两个字。
可怜的强盗头子双腿不由的颤抖,但依旧装样子"就凭你,还想让我让!"
"让开。"还是这两个字,但所有人都发觉四周的温度又下降了一点。不由自主的想!手取暖,虽然现在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在场所有人,只有一个人不为所动,只是带著好玩的眼神看著黑衣男子的人,就是那个从一开始就笑到现在的麦香了。
居然在这里碰上了,看来自己未来的日子不会太无聊了!今天果然是黄道吉日啊!
"不知死活,看老子杀了你!"刀子就这麽落下。
发生了什麽事?速度快的看不见,众强盗看著自家老大的身体重重的
倒下,而黑衣男子却毫发无伤。
"为老大报仇啊!"说著一群人冲了上去,可一眨眼的功夫,所有人倒下了。黑衣人看也不看径直的走过去。
呵呵!好玩!杀人不眨眼呐!他一定是杀手!微笑看著黑衣人杀人全过程的麦香不像一般人那样吃惊害怕,而是另类的笑著跟在他身後。开玩笑,好不容易搭上了怎麽能丢?
发觉身後人没有放弃跟著自己的念头,忍无可忍的欧阳千晨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回头。
"不要跟著我!"
哎呀呀~终於理我啦!呵呵!跟了他两个时辰了,真没白跟呢!真可怜人家在这段时间里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芊芊玉足也不知道有没有起泡?
"你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想报答你。"
"不需要。"这小子是白痴吗?一般人看见自己不是避的远远的就是逃的没有影子,这小子反而跟了自己两个时辰。
"不!不!不!"摇摇头,麦香跑到欧阳千晨的面前煞似有理的讲道理"就算你不是存心要救我,但你的确是救了我,所以说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决定对你以──身──相──许──!"一字一顿的讲完等这他的反映。
欧阳千晨愣住了,这小子看来真的白痴!他居然说要什麽?以身相许?"滚!"一个字很明白的说出了他的回答。
"哎呀呀~别这麽绝情嘛!你救了我,说明我们有缘嘛!有没有听过一句俗语?有缘千里来相会,说明我们冥冥中注定要碰面的啦~既然我们都已经见面了,而你又救了我,理所应当的我要回报你吧!但我身边又没有什麽值钱的东西,所以我只要以身相许咯!"慢条斯理的笑著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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